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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总结】皇姑区征收办上半年工作总结(全文完整)

发布时间:2023-06-07 15:48:02 来源:网友投稿

2016年皇姑区征收办上半年工作总结2016年上半年,征收办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我办全体同志和相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凝百倍干劲、聚千股力量,为实现我区快速发展、开拓创新,克服重重困难、积极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土总结】皇姑区征收办上半年工作总结(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国土总结】皇姑区征收办上半年工作总结(全文完整)



2016年皇姑区征收办

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6年上半年,征收办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我办全体同志和相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凝百倍干劲、聚千股力量,为实现我区快速发展、开拓创新,克服重重困难、积极推进征地拆迁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6年上半年工作的总体回顾

(一)棚改工作

2014年到2016年,我区共有棚户区改造项目24个地块,占地面积138.69万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35.91万平方米。涉及被征收居民7256户,已签约4598户,完成任务总量的63.37%,其中有3994户选择产权调换,占总签约数的86.9%;有604户选择货币安置,占总签约数的13.14%

2016年棚户区改造项目3个地块,占地面积24.67万平方米,住宅面积11.69平方米,涉及被征收居民2716户。

目前北四台子二期地块已启动征收,涉及征收住宅504户,截止目前,已经签约212户,未签约住宅292户,预计年末完成全部征收任务;三台子二号、三号地两个地块正在进行征收方案的征求意见及风险评估阶段,预计今年6月末正式启动征收。

(二)清根拔刺工作

全区有清根拔刺地块49个,总占地面积为292.84万平方米,涉及住宅房屋户数为17962户,非住宅房屋户数为942家。截止目前,住宅已签约17637户,签约率为98.19%,未签约户数317户;非住宅已签约871家,签约率为92.46%,未签约户数66家(未含珠江街139号地块沈阳燃料集团)。

年初以来,各功能区共签约52户,其中:住宅39(黄河功能区6户、三台子功能区9户、华山功能区1户、舍利塔功能区5户、明廉功能区18),非住宅13家(黄河功能区1家、华山功能区1家、明廉功能区10家、首府新区1家)。已完成3个地块(珠江街西地块、天山路南地块、车辆厂地块)的清根工作。

(三)土地储备工作

1.土地出让情况

2016年上半年我区完成土地出让7宗地,出让面积约为13.96万平方米,较去年同期增长172.12%,规划建筑面积约为44.22万平方米,较去年同期增长356.61%,成交总价约为14.28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843.88%

上半年,沈阳市市本级招商地块出让4宗,出让面积约为19.46万平方米,成交总金额约为191784.81万元。我区招商地块出让1宗,占全市出让地块总数25%,出让面积约为7万平方米,占全市出让总面积约为36%,成交金额88493.83万元,占全市成交总金额约为46.14%

我区出让地块中,招商地块1宗,即:三台子一号地(三台子松山路地铁口),出让面积约为7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约为23.10万平方米,起拍价3150/㎡,经68手竞拍,最终由华润置地以成交楼面价3830/㎡竞得,溢价21.6%,成交总价约为8.85亿元,区里预计收益1.66亿元;棚改地块6宗,即:三台子十一号地(地块一)、三台子十一号地(地块二)、区中心医院北、新安江19号、151巷地块、二三厂南地块,出让面积约为6.96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约为21.11万平方米,成交总价约为5.43亿元。

2.土地收储情况

1)结转项目

2016年我区结转项目11宗,储备面积113.94万平方米,预计出让面积80.77万平方米。

2)新增项目

2016年新增项目,即2016年皇姑区预计列入沈阳市土地储备计划项目15宗,收储面积161.57万平方米,预计实际征收成本约为54.72亿元,市土地储备中心评估中心根据地块项目可出让规划指标倒推收储资金约为43.16亿元。

(四)回迁安置工作

1.根据区政府常务会议工作安排,201511月开始组织相关功能区对新乐、政法干校等23个征收地块进行第一批回迁安置选房工作,于20162月结束,完成5330户选房工作。

2.启动航院回迁地块1123户回迁居民办理房屋产权证要件核实工作,目前已进入到正式办证程序。

3.指导明廉功能区进行车辆厂东、西地块回迁安置档案核实工作,为下一步回迁安置工作打好基础。针对该地块回迁安置房源不足情况,对房源进行了统筹调剂。

(五)信访调解工作

我办2016年上半年共受理信访案件7件,其中省、市、区交办案件7件,督办7件,结案率100%

日常信访接待150余人次;电话咨询190余人次,对居民提出的各项咨询均按照征收政策规定做出了详细解释;接待了多个征收地块共计20批次/150余人次集体访,对其中存在的超期回迁、拖欠补偿款及临时过渡补助费等方面问题及时调度,及时解决。至目前为止,绝大部分集体访反映的问题均得到彻底或部分解决。

二、2016年上半年工作主要体会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年,同时也是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工作职能向城市房屋征收补偿工作职能转变,房屋拆迁体制向房屋征收体制转变及稳固的特殊时期。皇姑区征收办在这半年的工作期间认真贯彻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针对征收补偿工作的新特点采取了各项有力措施,推进皇姑区行政区划内的危旧房屋和棚改地块的征收工作,为推动我区经济实现平稳较快增长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2011年,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出台。就房屋征收工作而言,形势发生了变化,拆迁改为征收,工作职能发生变化。房地产市场始终处于增长状态,被征收居民征收补偿预期普遍提升,要求提高房屋征收补偿款心理加重,征收项目推进压力增大。

为加强全区房屋征收工作宏观管理,确保征收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同时为更好地服务于各功能区,实现功能区征收工作实施的便捷高效,保障权利、明晰责任,维护正常的征收工作秩序,区征收办进一步明确了征收补偿资金审批流程。对各功能区、审批人员及征收办相关责任、审核内容、权限等做了清晰定位。

在信访稳定工作中,我办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信访稳定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一是明确责任分工,落实稳控责任体系。对长期上访的重点人员,逐一落实了领导包案及稳控责任人,逐一制定了化解方案和稳控工作方案,将各种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确保皇姑区稳定的大好局面。二是加强了横向联合。与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社区联合,落实了“四位一体”责任包保稳控措施,构建了快捷的稳控体系。三是加强督查督办,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缓解对立情绪,认真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

三、2016年上半年工作不足和存在问题

1.剩余住宅和非住宅的未签约原因。清根拔刺征收工作中,未签约住宅存在要高价、一房多要不交房屋差价款、家庭纠纷、征收手续不全、涉法涉诉等问题;非住宅也存在要价过高,对补偿价格未达成一致以及涉法涉诉,无产籍房屋等问题。

2.新老政策差异过大。2013年以来,我区执行的是《皇姑区国有土地上主要街路补偿办法》,该政策是以鼓励居民选择产权调换为主,在政策上给予了大幅度的优惠。今年我市出台了新的征收补偿政策,新启动的征收地块必须执行沈阳市人民政府46号令,新老政策比较,存在较大差异。

三台子二、三号地户型普遍较小,25-35平米的户型比较集中,今年市里规定全部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比照产权调换的优惠幅度不明显,居民的思想转变比较困难。

3.启动较晚。三台子二、三号地启动较晚,按市棚改办要求开工率时限完成比较困难。

4.政策难点。窗改门认定困难,根据46号令要求,窗改门必须达到以下四项标准才能认定:

1)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是,正在经营且依法取得营业

执照,连续经营时间超过两年以上;

2)依法取得税务登记证并有两年以上纳税记录;

3)营业执照的营业地点与被征收房屋的位置相一

致;

4201181日《沈阳市城乡规划条例》施行

前,已实际经营的房屋。

认定后可按当地门市房评估价的70%补偿。

5.弱势群体、下岗职工在征收中存在实际困难。

6.需进行用地性质调整。部分绿化用地、教育用地、市政用地需调整为建设用地,方能商谈收储及出让问题。

7.规划方案中存在退线不足,间距不足、挡光等问题。

8.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未达成协议,用地范围内地上物未拆除完毕。

9.征收成本过高,招商有难度,尚无明确开发意向。

10.企业转制遗留问题加大土地成本。

四、2016年下半年工作思路、目标、重点任务和主要措施

(一)目标明确、任务清晰、精准征收。

1.进一步加大谈签力度。做好“清根拔刺”和 2014-2015年棚改项目收尾工作,加大力度,由主管领导负责,逐户研究,促进未签约居民早日签约。

2.进一步做好新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目前,我区三个棚改地块中有二个地块正在进行风险评估工作。今年执行市政府46号令,鼓励居民选择货币补偿、购买现房安置方式,消化我区的存量房,同时我们积极为居民搭建平台,目前已联系了万科、荣盛等五家上市开发公司和区属三家开发公司到征收现场销售,为被征收居民购房提供方便。

另外,为确保完成今年的棚改开工任务,要加快征收工作进度,同时我们已购置1000套回迁房源,确保按市棚改办要求时限完成2016年的棚改征收工作任务。

3.做好窗改门政策的解释工作,用实际测算说服引导居民。

4.为顺利推进项目改造建设,督促功能区尽快启动碧塘南地块昆山中路56号楼的征收工作和五三医院地块崇山中路49-1号、嘉陵江街121号两个住宅楼及锅炉房的摸底测算工作,做好地块征收前的准备工作,确保项目尽早晾地、收储、挂牌出让。

(二)严把政策,科学统筹,措施到位。

1.制定全区房屋征收产权调换房屋安置指导意见及补充意见,做好回迁安置政策指导工作,配合功能区做好回迁安置工作。

2.对全区产权调换建设房源及各征收地块所需产权调换房源进行平衡统计,做好区属开发公司建设回迁安置房源预留统计,为下一步棚改征收地块居民安置提供准确数据。

3.定期到产权调换房屋建设现场进行跟踪服务,及时掌握全区产权调换房屋建设进度。

4.对已收储、已摘牌及影响回迁房建设地块的未签约户加大谈签工作力度,明确工作时限,力争尽早晾地。

5.严格按照风险评估程序,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6.通过危房排险,采取搬迁拆除等排险强制措施促进签约。

7.做好产籍、地籍注销工作。各地块在征收过程中,对已签约完成的住宅和非住宅房屋产籍和地籍要及时予以注销。

8.因土地储备政策及土地储备资金筹集渠道的调整,我区现有征收拟收储未出让地块26宗地,预计列入沈阳市2016年土地储备计划15宗地,结合我区土地现存问题,从以下方面着手解决土地出让问题。

1)摸清土地成本,加大招商力度,共同推进土地出让工作。

2)积极协调规划部门共同研究解决现已施工建设地块的规划方案调整办法,帮助规范及完善土地出让前相关手续。

3)对因企业负债、企业转制等问题,增加土地成本的地块,争取市里土地收储及出让相应政策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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