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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总结】南澳县司法局201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打算

发布时间:2023-06-08 12:12:02 来源:网友投稿

南澳县司法局201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打算2015年上半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为指导,深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司法总结】南澳县司法局201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打算,供大家参考。

【司法总结】南澳县司法局201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打算


南澳县司法局201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及下半年工作打算


2015年上半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的决定》,围绕我县矛盾攻坚年活动,努力服务海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广泛深入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专项活动;努力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促进群众安居乐业;全力做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工作,努力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促进司法行政工作上新水平、新台阶。

一、务实创新,开拓进取,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有效发挥

(一)充分发挥法制宣传工作的引导、教育、服务功能,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使广大公民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社会风气日趋好转,为建设平安南澳、美丽幸福南澳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一是深化“法律六进”活动。以“弘扬法律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大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牵头有关部门开展“626”国际禁毒法律咨询活动,会同县禁毒办、县教育局、县药监局开展“禁毒”宣传讲座、会同县教育局、云澳中学开展“禁毒”签字仪式活动。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到县造船厂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等。上半年,共举办法制讲座22场,专项法制宣传活动15场,配合党委、政府重点工作进行专项宣传14场。二是不断创新普法方式。积极探索和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拓宽社会资源整合,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不断丰富法制宣传的内容和形式。通过建立法制宣传流动岗和聘请村居威望重的退休干部为村居法律“明白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三是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学法考核工作,统一学法检查标准,认真做好“六五”普法学法登记本发放工作,并在全县推广无纸化学法用法系统。

(二)围绕“平安南澳”建设,发挥基层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今年以来,我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队伍,业务建设,提高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提高服务群众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今年以来,全县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45件,排查纳入列管的刑释人员23人,今年新接收社区矫正人员7名,解矫7名,目前在册38名,没有出现社区矫正人员、刑释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的现象。

1、切实加强基层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提高排查化解社会矛盾能力。根据省、市司法行政部门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制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工作意见》,并以此专门向县委领导进行专题汇报,经过多方努力,取得县县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把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列入县党政联席会议的议程,进行专题研究,并得到通过,并以县党政办以转发文的方式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发到各镇(管委)及相关单位,明确了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作为各镇(管委)年终考核一项内容,并把人民调解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212日,专门组织召开了各镇(管委)分管政法副书记及基层调解主任参加的全县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动员会,会上,我局党组书记、局长柯进强同志就我县的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了具体的部署,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佘辉宾专门出席了会议,并在大会上做了讲话。为确保规范化建设工作层层得到落实。专门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镇(管)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局基层股长、人秘股及基层所负责人及各镇(管委)有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同时要求各镇(管委)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并明确了分工、职责、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抓好试点、示范带头、逐步推进。为确保此项工作能及时顺利推进,经研究,决定先在后宅、云澳、深澳、青澳等4个镇(管委)各先选取一个村级调委会作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试点先行先试、积累经验。以示范带动,再逐步推进,全面铺开。目前,我县已定成了4个村调委会的规范化建设,正在向全县基他调委会推进。在规范化建设过程中,市局为我县38个调委会配套了人民调解徽章、调解员徽章、调解员工作证。我局还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统一了调解委员会牌子、调解员的工作台牌,统一制作了“调委会的任务”、“调委会的工作原则”、“人民调解纠纷的范围”、“调解员的纪律”、“调解的方式和程序”等5个制度牌,并已发到各调委会悬挂上墙,村(居)调委会相应配套了“三个一”,即一个专门工作室、一张办公桌、一个专门资料柜。今年3月份,市局林俊杰副局长专门带队到南澳实地考察我县规范化建设的情况,并举行了全市司法行基层工作会议,对我局的工作作了充分的肯定。

2、做好基层调解骨干的培训。

今年随着南澳大桥的开通,南澳社会、经济的发展进入了大桥时代,确保基层社会稳定,促进海岛经济有序的发展,发挥基层调解组织的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尤其重要。在121日,我们在县少年宫举办基层调解骨干培训班,全县共有60多名基层调解员参加了培训。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佘辉宾亲自在培训班上作了动员讲话。他要求广大基层调解员要切实从化解矛盾纠纷、防止矛盾激化、法制宣传教育上下功夫,做到学以致用,以用促学,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的功能作用,确保全县基层的社会稳定。在526日,我局与担任村(居)法律顾问的丰粤律师事务所联合,在后宅镇的会议厅为基层调解员详细解读了各项法律知识、维稳业务和上级有关政策文件精神,为我县基层村、社区的社会稳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切实开展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有效预防和最大限度地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我局切实履行职责,及时将刑释人员的信息情况印发给基层司法所,以便使基层所对刑释解教人员尽快纳入帮教,制定帮教措施,落实帮教人员。其次是定期跟踪落实,促使各镇、管委落实各村(居)对各个管控对象进行有效核实帮教。今年我县纳入列管的刑释人员23人,并实现有效帮教,没有出现刑释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的情况。

4、扎实稳步抓好社区矫正工作,提高监管质量。

今年以来,我局以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年”为抓手,以信息化建设为引领,扎实稳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一是大力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按照《广东省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细则》、《广东省司法厅关于社区矫正人员考核及分类管理的暂行规定》等文件要求,认真抓好社区矫正人员日常考核及分类管理,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认真抓好社区矫正执行档案、工作档案、业务文书、台账的建立;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根据上级的要求,及时把社区矫正人员的相关信息录入到“广东省社区矫正管理信息系统”。认真抓好定位监控工作的实施,确保社区矫正对象全员购置监控手机,实现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电子监控。提高了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手段;三是开展社区服刑人员捕前身份的核查。根据上级的部署,我局对监外执行人员基层数据进行全面的核查,及时为相关部门提供数据,提高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控能力。在“两会”期间,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控力度,实行矫正人员日报告制度,确保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稳定;四是根据相关部门的委托,组织对相关人员的社会调查,形成评估意见,为相关部门办案提供参考意见。今年受南澳县人民法院的委托,组织了一次社会调查并形成了调查意见。

(三)围绕保民生、促发展,做大做优法律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优质服务

一是扩大范围、突出重点,及时为需要帮助的特殊对象提供法律援助。积极受理未成年人申请或法院、检察机关指定的刑事辩护案件、企业下岗职工劳资纠纷、低保户、残疾人的民事纠纷案件,对这些特殊类型的案件,坚持及时介入、主动调查、沟通协调、教育疏导,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化解相对方之间的矛盾;积极受理综治维稳部门要求协助处理的涉访案件,对一些符合条件的案件,启动法律援助渠道,配合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行使诉求,半年来,法律援助处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1件(全部为民事案件),代书5份。受援对象共22人次,其中:老年人4人次,未成年人2人次,残疾人2人次,妇女12人次,农民工2人次。接待来访48人次,接听148法律咨询热线26次,解答法律咨询78件。

二是大力推进公证工作,提升公证服务水平。今年以来,县公证处紧紧围绕服务民生、服务经济发展,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创新服务理念、拓宽服务领域,结合我局机关作风改进年活动,进一步建立和落实各项管理服务承诺制度,规范接待、受理、办证、审批、出证等相关程序,简化了一些繁琐的办证环节,严格必要的办证环节,不断提高公证服务水平和办证效率。今年以来,共受理公证证件48件,办结47件,未结1件,接待来访群众2150人次,公证收费收入43100元。

三是主动作为,积极开展法律顾问工作。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全面实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文件下发后,我局作为这项工作的具体责任部门,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深感责任重大,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各级领导的重视和各挂钩律师事务所的积极配合下,我县该项工作开展顺利,目前已实现全覆盖,走在全市前列。今年3月份,县委书记杜怀丹专门莅临我局,听取了我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启动以来的进展情况,并强调了要进一步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和建议。据统计,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启动以来,律师介入帮助调处涉土历史遗留问题共12起,对妥善解决问题、稳定农村社会秩序起到了一定的效果。全县挂钩法律顾问先后共进村278人次,走访村民和坐班村居240多次,平均每个村居至少走访和坐班2次,现场接受咨询325人次,现场解答法律问题305件,接受电话咨询36件,参与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7起。

与此同时,我县公职律师所也积极推进担任行政职能部门法律顾问工作,积极为行政机关提供法律事务上的帮助和服务。半年来,代理行政机关参与诉讼案件3件,提供法律意见15条。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县司法行政机关要继续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切实把党的十八大精神贯彻落实到全县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中去,努力创新各项工作,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发展,为全面构建平安南澳作出新的贡献。具体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创新普法理念,提升普法效果。要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继续深化“法律六进”,增强全社会学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要结合服务经济建设这一主题,从不同群体的法律需求出发,运用典型案例阐释法律知识,警示违法后果。创新普法方式方法,大胆探索,深入基层向群众宣传与其日常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教育引导维护合法权益,应当依法表达诉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制宣观念,为创建平安南澳做好法制宣传工作。

(二)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升防范和处置能力。进一步强化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建设,最大限度地整合利用社会资源,使人民调解向最基层、矛盾多、问题多延伸,加强在医疗纠纷、道路交通事故调委会的建设,进一步推进渔业生产纠纷等专业领域调委会的建设。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信息的收集报送、数据分析和反馈机制,充分运用数据分析来反映人民调解工作的整体情况、工作特点以及存在问题,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努力争取上级支持,落实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人民调解员补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提高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稳定调解队伍,逐步落实人民调解聘任制,不断提高调解员队伍素质。

(三)加强和完善对特殊人群的管控工作。一是要发挥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在“源头治理”和长治久安基础性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探索创新衔接管控机制,争取政府的重视、支持、落实工作经费,严格执行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各项教育管理帮扶措施。优化和完善“社会参与、分工协作、齐抓共管”联动机制,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帮助解决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工作、生活上的困难和问题。争取政府投入建立和培育社会效益显著的刑释解教人员、社区服刑人员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争取政府的重视、支持,投入建设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的特殊人群服务监管信息(GPS)平台,努力实现管控、帮扶、转化整体性突破,最大限度地减少不稳定因素。

(四)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建设,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专业优势。要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改善民生为主线,把握结合点,深入开展法律服务专项活动,做好对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等方面重大建设项目的服务工作。继续深化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为规范和引导基层政府、村居决策、协助处理好“三农”问题依法行政、化解风险提供咨询服务。充分发挥所所结对的优势,把法律服务向社区基层群体延伸,协助各级党委政府依法处理信访问题,积极参与调解工作,发挥定纷止争、维护稳定的作用。围绕民生工程,进一步完善“大法援”工作格局,拓展法律援助渠道,发挥镇、村法律援助工作站、岗的作用,切实做到“应援尽援”。

(五)提高司法行政机关队伍素质。要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十八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切实改进调查研究,真正深入基层,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了解真实情况,解决实际问题,切实改进会风、文风,开短会、讲短话、求实效。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带头解决实际问题,以良好的作风推动司法行政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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