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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党建一核心第一议题制度

发布时间:2022-05-26 15:00:13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党建一核心第一议题制度,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2022年度党建一核心第一议题制度

党建一核心第一议题制度6篇

【篇一】党建一核心第一议题制度

村民一事一议制度

一、一事一议制度,就是凡涉及到村里的重大事情,须经村民商议表决通过后推行的制度。   

二、一事一议的内容,主要包括涉及到村发展、群众生产生活等重大问题,如水电费收取标准、村里公共设施建设、村土地开发、宅基地占用、救济款物的分配、村容村貌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经济发展规划及实施、重大民事纠纷调解、村民自治管理机制完善等。   

三、一事一议原则:权利义务一致、量力而行、群众受益、民主决策、公开透明、公平负担。   

四、一事一议一般程序:   

    1、发起人(村两委、村民或村民代表)根据群众意愿、发展需要进行提议。   

    2、村两委对提议的内容进行调查研究,确定利弊、征求意见建议、获取群众支持等,并根据调研内容,两委集体商议确定是否继续一事一议程序。   

     3、发起人将需要交议事会讨论的事项(如建设内容、投工投资数额、工程建设负责人、建设时间、建设管理及建成后的工程运行管理等)整理成条,以备提交会议讨论时做到有条不紊。   
    4、村两委将会议的目的、地点、时间、通知到各受益农户。   

    5、 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五、注意事项:   

    1、议事会讨论的事项一般用“同意”或“不同意”表示各户意见。形成决议后参会人要签名确认,然后按决议执行。   

     2、发起人中的村民必须是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
村民代表必须是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   

     3、召开村民大会应当有本村、组18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人数参加;
村民代表大会应有本村、组三分之二以上的农户参加。   

    4、表决的事项必须经到会人员的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并签字认可方能有效。   

    5、决议事项及决议内容必须公开;
决议执行情况必须公开。   

     6、对重大事项的决定,在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前,村两委要将一事一议内容报镇政府审批备案

【篇二】党建一核心第一议题制度

三全镇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护制度

第一条 为了切实做好全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以下简称“一事一议项目”)的管理和维

护,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一事一议项目工程建后管护,是指项目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边建边管,以及竣工验收后的运行管理和维修服

务等工作。

第三条 一事一议项目建后管护本着“谁建设、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注重发挥专业管护和群众管护两个方面的积极性。各村要高度重视和加强一事一议项目建后管护工作,要结合实际,制定规范化的科学管理养护、运行制度,项目区广大干部群众,均负有建后管护的责任和义务,真正做到一事一议项目工程建好一处,管好一处,用好一处,发

挥长远效益。

第四条 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明确一事一议公益设施的所有权,落实养护责任主体。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形成的资产,归项目议事主体所有,由村级组织负责管理和养护。鼓励社会各界投资农村公益事业,对现有的农村小型公益设施,可通过承包等形式实行市场化

运作,提高使用效率和养护水平。

第五条 认真执行项目管护标准。

(一)道路管护:路面平整、无杂草、无杂物,保持畅

通,路碑、标志保持完好。

(二)水利工程:要定期进行检查,保证桥、涵、闸、渠、出水口、当家塘等设施完好,保证正常使用,渠道要及

时除草疏通,当家塘要有专人管水。

(三)植树造林:要做到定期修剪、适时浇水、松土、

防治病虫害,确保林木成活率和保存率。

(四)水电设施:对节水管道、输变电路要经常性巡查,

确保畅通、安全。

(五)其他公益性设施:可采取村委会组织村民定期进

行维护、保养。

第六条 各村要充分发挥工程管护人员的聪明才智,创造经验,不断完善和修订各项工程的具体管护办法。所有管护人员必须实行风险抵押或工资挂钩办法,年终考评,奖惩

及时兑现。

第七条 一事一议项目的管护责任重大,必须由热爱公益事业、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对于不负责任,管理不好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要追究其责任。对损坏一事一议项目设施的行为,要予以迅速坚决制止,责令其赔偿损失,并限期采取补救措施,确保工程设施的完整性和有效发挥作用。

第八条 全镇每年度开展一次检查评比活动,实行奖优罚劣、奖惩兑现。镇政府按当年筹资人口每人每年1元的标准对村实行以奖代补。各村委会要按照规定标准对管护人员进行考核,对于各项管理指标达到规定标准的管护人员,按约定给予相应的报酬和一定的奖励;
对于未完成各项管理指标,甚至造成项目有一定损失的,扣发报酬并责令其赔偿损失,采取措施,限期补救。对不能达标的管护人员,要予以撤换。对于管护人员玩忽职守,不遵守管护制度和管护规程,

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要追究责任,予以适当的行政和经济处罚。

第九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第十条 本制度由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三】党建一核心第一议题制度

关于完善一事一议民主管理制度

促进小型农村水利建设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

税费改革以后,小型农村水利工程一事一议、民主管理成为新时期农村水利工作一项新的实践。为了进一步完善小型农村水利工程“一事一议”民主管理的制度,促进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稳步健康发展。根据中央2006年一号文件和国务院税费改革工作小组《关于规范和引导农民对直接受益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投工投劳有关政策的意见》的精神,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认识小型农村水利工程一事一议、民主管理重要性

(一)农村税费改革以后,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政策体制、投入方式发生了新的变化,一事一议、民主管理已成为农村组织群众开展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的主要形式。近几年来各地积极推行小型水利工程一事一议、民主议事制度取得了显著成效。实践证明,小型水利工程一事一议、民主管理制度是加快小型水利建设,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的好办法;
是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好途径。

但是在一些地方在推进一事一议、民主管理过程中也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同志不能按民主决策程序办事,决策不民主,筹资管理不透明;
有的地方工作简单化,将“一事一议”变成固定的收费和筹劳项目;
有的地方执行政策不严肃,筹资筹劳超出规定的限额,加重了农民负担;
也有的村组干部怕麻烦、怕担责任,不议事或不敢议事,水利建设停滞不前。对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规范一事一议、民主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根据当地的特点,认真研究规范一事一议、民主管理的办法和措施,逐步建立起适应时代要求、促进农田水利发展的新机制。    

二、小型农村水利工程一事一议、民主管理的基本原则

(二)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为目标。要围绕农村经济发展,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以及新农村建设主题,从当地群众生产生活最急需,受益最直接的项目入手,重点解决农户一家一户想办而办不了、办不好的事,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创造条件。

(三)以民主管理为基础。农民群众是主体,要依照村民“自愿互助、共同协商、民主决策”和“自力更生、量力而行”的要求,引导群众开展“一事一议,民主管”,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以科学规划为前提。要发挥规划的统筹指导作用,把符合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农田水利建设规划作为一事一议、民主管理必要条件和政府“奖补资金”发放的重要依据,实现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的有机统一。

(五)以控制农民负担为条件。要严格区分加重农民负担与农民自愿投资投劳搞建设的政策界限,鼓励群众参与直接受益的基础设施和农村公益事业的建设,严格议事程序,加强监督,控制农民负担。

三、小型农村水利工程一事一议、民主管理的适用条件

(六)一事一议、民主管理适用于:

1、公益性小型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

2、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管理。

3、水土保持建设

4、农村小型水电工程的建设和管理

四、小型农村水利工程一事一议、民主管理的议事内容

(七)小型农村水利一事一议的议事内容包括:1、工程项目的规划方案、预算、效益;
2、投资投劳的标准、范围、用途;
3、工程项目的施工及管理;
4、工程实施中的质量管理和监督;
5、工程建成后的权属、维护、管理和使用;
6、其他需要协商决定的事宜。

五、小型农村水利工程一事一议、民主管理的议事形式

(八)。要按照民主管理要求,不断创新议事形式。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可以按行政区划,以自然村、行政村、联村为单位进行协商议事,也可以以受益群体为单位来进行议事,实行“一库一议”、“一堤一议”、“一圩一议”、“一渠一议”,还可以以用水协会为单位进行议事。

(九)一事一议、民主管理的表决形式可以受益人全体表决,也可以选派代表表决。一般来说涉及人员多的工程选用代表表决方式;
涉及人员少的工程采用全体受益人员表决的方式;
比较重要的工程由全体受益人员集体表决;
非重点工程可采取代表表决的方式。

六、小型农村水利工程一事一议、民主管理的议事及实施程序

(十)项目的提出。村民联户(村民理事会、村民委员会、用水户协会、乡镇水管站)根据生产生活的需要,提出兴办农村小型水利工程项目。

(十一)项目筛选。村民理事会(用水户协会、乡镇水管站、乡镇政府)在综合权衡的基础上,本着轻重缓急和量力而行的原则,初步拟定建设项目,提交村民讨论。初步拟定的建设项目应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及农田水利建设规划并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急需兴建。

建设项目在递交村民讨论前应委托水利技术服务部门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包括建设项目规模、效益、投资概算和投劳筹资分摊、建后管理运行等内容。

(十二)民主表决。召开村民或受益户大会,对规定的议事内容进行讨论表决。工程最终的实施方案需经全体村民(受益户)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十三)审核批准。工程最终的实施方案等相关资料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审核。水利部门要及时组织对项目的评审,重点审核工程项目技术上的可行性、经济上的合理性。并会同有关部门就项目的补助金额提出意见;
农民负担减负部门重点审核议事范围是否合理,议事程序是否合法规定,分摊对象是否适当,筹资筹劳标准是否超限额,签字是否真实等。审核通过的项目应及时批复。

(十四)张榜公布。实施方案批复后,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

(十五)组织实施。对张榜公布后村民无异议的,按民主议定的方式组织施工。水利工程实施过程中一定要遵守水利技术要求,接受水利技术人员的指导和监督。

(十六)资金筹集与管理。经公示组织者按批准的标准筹集资金和劳动力,村民在交纳筹资款、完成出工任务后,组织者及时出具投劳投资专用证明。

从村民中筹集资金及上级补助资金为本村村民共同所有,按照群众的决议安排使用,接受村民或受益户全过程监督。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要清算财务,并张榜公布。张榜公布内容包括计划筹资筹劳情况、实际筹资筹劳情况、减免情况、资金使用项目及金额。

(十七)建后管理。工程建设完工后,要及时进行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凡已通过验收的工程项目,要按照决,落实产权,明确责任,建章立制,加强管理,确保工程发挥正常效益。

七、小型农村水利工程一事一议、民主管理的议事时间

(十八)针对一些农村青壮年多外出务工,临时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或用水协会会议有困难的实际情况,各地可调整议事时间和次数,变临时动议议事为固定时间议事。每年春节前后,集中议事,一年一次,一次议完全年所需商议之事。

八、小型农村水利工程一事一议、民主管理筹资筹劳的办法

(十九)农民群众是农村小型水利建设和管理的主体,农村劳动力都有投工投劳兴修小型水利的义务。

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原则上实行上限控制,一般不超过当地政府确定的筹资筹劳上限标准。确有需要并经大多数村民同意,可以适当提高筹资筹劳数额,超过上限控制额度的,要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村民自愿可以实行以资代劳,但严禁强行以资代劳。

(二十)五保户、特困户、复员退伍的伤残军人、现役军人、在校学生、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村民不承担筹劳。

因疾病、伤残或其他原因不能承担或不能完全承担筹资筹劳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村民会议民主议论通过,给予减免。

(二十一)群众个人、大户、企业家和社会捐资捐劳的,可不受上述标准限制。对少数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多数人决定出资出劳的,可按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乡规民约处理。

九、小型农村水利工程一事一议、民主管理的组织领导

(二十二)小型水利工程一事一议、民主管理是新事物,干部群众需要一个熟悉和适应的过程,因此各地要加强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一事一议、民主管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通过培养典型,以点带面的办法,推动小型水利工程一事一议、民主管理工作的开展。

十、小型农村水利工程一事一议、民主管理的奖补制度

(二十三)各地要科学测算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的实际需求,根据当地财力可能和小型水利建设的实际需求逐步扩大小型水利专项补助资金规模,并划出一定比例作为小型水利建设的奖补资金。奖补资金可以通过“以奖代补”、“民办公助”等形式,直接补助到农户、村组、集体、农民用水协会或是其他经济合作组织。

(二十四)奖补资金的申报、发放要公开、透明、公正,便于操作,便于监督。每年各地要公布“奖补资金”的总量和申报发放办法,便于群众申请、申报。要成立政府领导牵头,有关部门和群众代表参加的工作小组,负责申报项目的评审,客观、公平、合理地确定奖补资金的发放对象和奖补金额。资金的补助情况要在媒体上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确保资金发挥效益。具体补助标准和方式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定。

十一、社会资金投入小型农村水利工程建设

(二十五)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对于企业、个体经营户等多形式投资小型水利建设,并实行一事一议、民主管理的,可以给以投资抵顶税收政策优惠,对投资经营性水利的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可免征所得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为水利建设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

十二、小型农村水利工程一事一议、民主管理的技术服务

(二十六)各级水利部门要加强对小型农村水利工程“一事一议”民主管理指导和技术服务。县、乡水利部门要提前介入,全程参与。施工前,帮助规划设计,科学确定建设项目;
施工中,跟踪服务,现场进行技术指导;
竣工后,及时帮助制定管理制度,培训技术人员,建立良性运行机制,使工程建一处,成一处,发挥一处效益。

【篇四】党建一核心第一议题制度

“第一议题”学习内容

2019年1月28日

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第二讲: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方向。

一、党和人民历尽千辛万苦、付出各种代价取得的宝贵成果。

二、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而不是其他什么主义。

四、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一以贯之。

【篇五】党建一核心第一议题制度

职业学校第一议题制度落实
一、日常管理制度
1、自觉遵守实习厂方和学校的纪律与规章制度,安全实习,健康实习。
2、实习期间,无论在生活还是在实习生产上遇到任何问题,必须先向驻厂老师汇报,无法自行解决的事情,必须向老师汇报后由老师协助处理。
3、实习生产(上班)期间,必须按规定统一穿戴工作服、帽子和厂牌。自觉按照厂的上班时间准时上班,迟到按照厂规章制度执行扣罚。
4、有事请假(病假/事假),必须自行在其生产线的线长(或管工)处提出申请,填写好请假条并批准后方可请假;
如填写好请假条但线长(或管工)没有签名批准的任何请假行为视为无效,强行请假离开,一律按旷工处理,由厂方按规章制度处理,情节严重者厂方将扣除当月全部工资并辞退处理。
5、实习期间,同样严格按照学校的仪表制度随时抽检。仪表不合格(染发、烫发、长甲、男长发等),提醒自觉处理,提醒后两天内不处理的,按学校规章制度记过处分。
6、晚上必须按照日常作息时间作息,晚上不能超过11:20回宿舍,对夜不归宿的同学,按学校规章制度一律给予记过处分。
7、男生不得到女生宿舍逗留,女生不得到男生宿舍逗留,一经发现,记大过一次处分。

8、不得喝酒、赌博,情况严重,按学校制度给予记过处理。

9、爱护公物,损坏按价赔偿外,由厂方和学校量情严肃处理。

10、辞职、自离必须联系家长,由家长提前15天通知学校,由学校通知驻厂老师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后才能离厂。没有办理离职手续自行离厂,按厂规定扣除当月30%-80%实习工资处理,学校并给予记大过两次处理。
二、清洁卫生
1、宿舍卫生不合格者,寝室每人操行分扣1分/次;发出整改措施者或被学生科点名者,每人操行分扣3分/次;具体床位不合格者扣5分/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训练
2、教室或公共卫生不合格被扣分的,加做教室或公区卫生,直到连续两天不再扣分为止。
3、寝室被评为“最差寝室”,室员每人扣操行分10分/次。

三、课堂秩序
1、课堂上干与课堂无关事的(睡觉、玩手机、看小说等扣2分/次;如老师点名批评者,扣5分/次。被收缴的手机、小说等物品交由班主任保管,由家长到校领取。
2、顶撞老师、不服从老师安排者扣10分/次; 3、上课中途离开教室,早退者扣2分/次。
4、晚自习吵闹,影响其他同学学习,损害班集体荣誉的,扣操行分5分/次。
5、不服从班委管理,不听从班委安排者,扣操行分5分/次。(和
班委意见有冲突时,先按班委要求执行,后面再和班委沟通,必要时由班主任协商。
四、出勤
1、旷课者扣20分/节; 2、周末、节假日返校迟到者,扣操行分4分/次,事先与老师沟通者扣3分/次。
3、上课或早、中、晚集合点名时迟到者扣3分/次(上课铃响10分钟以内视为迟到,超过10分钟视为旷课。到办公室做事且有老师签署的假条者除外。
4、周末、节假日返校无故未到,夜不归宿者,扣操行分20分/次,并请家长到校配合教育。
5、早、中、晚集合点名、早操、课间操未假缺席者扣5分/次。并由体育委员负责监督,利用中午时间在操场补做2遍课间操。
五、违规违纪
1、违反学校有关打架、抽烟、喝酒、打牌等相关规定者,交由班主任和学校处理。
2、打击报复同学、在班上制造不良言论、挑起事端、编造谎言欺瞒老师者,交由班主任和学校处理。
3、不尊敬师长、碰见老师不问好,上课时教室不喊“报告”,进办公室不喊“报告”者,扣操行分3分/次。
4、仪容仪表不合格,未按要求穿制服者,扣操行分2分/次。未佩戴校牌、校牌被没收者,扣操行分4分/次。

5、班委工作不负责、徇私、带头违规违纪的,双倍扣操行分,并考核是否还继续担任班委。
6、违规违纪情节严重的,超过两次(含两次违规违纪,屡教不改者,交由班主任和学生科处理。
7、以上未列出的相关事宜,交由班主任和学生科按学校的学生守则处理。

【篇六】党建一核心第一议题制度

提案的格式:
提案由案由(标题)、提案者和提案的内容组成。
案由,即标题。案由的撰写,要抓住提案的主旨,做到案由与内容一致,言简意骇。
提案者。即提出提案的单位(参加政协的党派、人民团体和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名称或政协委员的姓名,包括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号码。提案者是谁,就署谁的名。以党派、人民团体、政协专门委员会名义提出的提案,须有该组织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员联名提出的提案,发起人应作为第一提案人,签名列于首位。
提案的内容。一般包括两大部分,即案由分析,建议、办法和要求。用陈述性语言。
(1案由分析。包括提案的理由、原因或依据,它是提案的核心部分,要据实撰写,简明扼要,切忌笼统、空泛。先提出案由,然后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或提出解决问题的依据。
(2建议、办法和要求。针对案由反映的问题,提出自己对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办法。都要以现行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为依据,在撰写提案之前要深入学习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所提提案的事项作深入的调查和分析研究,内容要实事求是,批评要中肯,分析要贴切,提出的对策建议要切实可行。


提案的范文:
关于开办农村住房抵押贷款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的建议。

提案人:罗x国。
去年末,江北区委、区政府制定了《关于建设城乡一体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实施意见》,重点实施以优化土地使用制度、农村住房制度改革等突破口的“五改五进”,作为《实施意见》的重要内容,为解决区内农民创新创业的资金瓶颈问题,将开展农村住房抵押贷款试点列入了议事日程。
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市区信用联社作为地方性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被列为农村住房抵押贷款的试点金融机构,将配合政府落实此项工作。为了顺利推进此贷款的试点工作,通过走访有关街道、基层农村、农户,就开展农民住房抵押贷款提出以下建议。
一、“农村住房抵押贷款”的基本模式。
农村住房抵押贷款以农村住房所有权人为服务对象,辖内符合条件的自然人,为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本人或第三人的农村住房做抵押向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

信用社经审核,并到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价值评估,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由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登记证明。申请人可从信用社获得信贷资金用于创业和发展再生产。
二、合作开展农村住宅抵押贷款的必备要素。
1、江北区政府和市区联社签订开展农村住房抵押贷款业务合作协议。

2、建立江北区农村住房管理中心,并在街道、镇设立分中心,统筹管理农村住房。
3、农民申请以其住房为抵押的贷款时,要将住房权证在街道、镇的分中心办理登记手续,并出具登记证明。
4、贷款出现无法偿还时,信用社向“农村住房管理中心”提出回购申请。其负责回购,并与分中心协商处置该房产。

三、贷款的风险控制建议。
1、政府应明确相关政策。对用于贷款抵押的农村住房,需经农房所在地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单位(村民委员会)作出同意住房抵押和流转的承诺后,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之后,允许集体土地使用权和房产在同村范围内流转变现。
移民安置、下山脱贫新村的农房有流转时限限制的,在不改变农房土地性质的前提下,允许农房的土地使用权和房产在同村范围内流转变现。对属于国有划拨土地的抵押农房,在限制流转的期限届满后流转处置的,所变现的价款按规定交纳土地出让金后,优先偿还贷款。

2、贷款发放要加强风险评估。为提高抵押农房的流转变现能力,在贷款方式上,可根据借款人资信状况和抵押物变现条件等具体情况,采取农房抵押加同村村民保证的方式。
在推进农房抵押贷款的步骤上采取先试点后推广的做法,先在经济较为发达的街道(镇)、村选择试点,待各项配套机制和管理办法完善后,再向一般农村地区推广。
3、进一步完善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制度,分散农房抵押贷款风险。区政府要建立农房抵押贷款财政贴息和风险补偿制度,每年安排一定的财政资金用于农房抵押贷款贴息,减轻农民融资成本。
对按照农业贷款风险补偿办法规定未能享受风险补偿的农房抵押贷款,由区财政建立农房抵押贷款专项风险补偿资金,参照农业贷款风险补偿办法和标准予以风险补偿,提高信用社办理农房抵押贷款业务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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