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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总结】杭州市2014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意见总结【优秀范文】

发布时间:2023-05-21 20:12:02 来源:网友投稿

杭州市2014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意见总结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人口计生、卫生机构改革,计生卫生事业融合发展之年。做好今年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对于推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计生总结】杭州市2014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意见总结【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计生总结】杭州市2014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意见总结【优秀范文】



杭州市2014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意见总结


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人口计生、卫生机构改革,计生卫生事业融合发展之年。做好今年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对于推进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现根据国家、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坚持“一票否决”制。认真落实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牢牢把握人口计生“政策调整期、矛盾多发期和机构改革期”的新形势,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中发〔201315号,以下简称《意见》),以落实单独两孩生育政策、完善落实计生特殊家庭扶助制度、广泛开展幸福家庭创建工作等为重点,健全工作机制,创新社会管理,推进工作转型,扎扎实实做好人口计生各项工作,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二、主要目标

2014年,全市出生人口控制在8万左右,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8‰以内,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正常范围,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80%以上,免费孕前优生检测率达到85 %以上,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三、工作重点

(一)坚持基本国策,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以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为契机,以宣传教育为先导,以行政执法为手段,以基层基础为保障,切实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

1、认真落实单独两孩政策。各级各有关部门,特别是人口计生系统要把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作为计划生育工作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要深入学习宣传中央《意见》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要按照省出台的有关政策法规,做好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前后相关政策衔接,制定完善配套保障措施,稳妥扎实有序地组织实施,保持政策连续性,维护政策严肃性。要认真做好单独两孩政策实施情况的收集、分析工作,加强政策实施的服务、指导和追踪调研,认真研究解决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把这项利国利民的重大决策落实好。

2、加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坚持以宣传教育为先导,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载体,切实抓好百场文艺演出、生育文化园区、人口文化进高校、进农村文化礼堂等工作。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上下联动、部门联合,大声势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倡导活动,大力宣传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积极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提高群众依法生育、有序生育的自觉意识。重点要宣传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重要意义,加强正面引导,做好单独两孩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为政策实施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3、强化计划生育依法行政。认真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和规范管理,切实做好单独两孩政策的审批工作,进一步简化办证程序,推行一孩生殖健康服务证备案制,再生育审批实行全程代办制。依法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规范行使行政征收和处罚自由裁量权,严肃查处违法生育特别是违法多孩生育。继续加强人口计生与公安、法院等的协作配合,完善执法联动工作机制,提升行政强制执行工作和社会抚养费征收水平。加强信访维稳工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信访长效机制,及时化解矛盾,有效预防风险,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强化人口计生、民政、公安等部门配合,联合开展私自收养清理工作。

4、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强化对工作基础薄弱地区的指导督查,探索解决购房入户等人群的违法生育问题。加快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步伐,完善人口计生基础信息互通共享工作机制。加快实现县乡级孕产期保健、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等个案登记信息交换与共享,建立健全出生人口监测和预警机制。建立完善出生人口信息报告制度,加快推进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实现婚姻、生育、户籍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共享。稳定和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和队伍,分层次、有计划的开展计生系统干部培训教育工作,切实提高计生干部综合素质。深化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推广协会组织“网格化”管理服务模式。继续开展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千村(居)千企示范创建活动,提高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水平。切实加强计生协会组织建设,推进县级计生协会完成“三定”工作,乡级计生协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村级计生协完成换届工作。

(二)深化优质服务,提高优生优育和健康水平

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优生优育、健康促进”为主线,切实做好人口计生优质服务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健康服务水平。

1、精心组织开展服务。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建设,积极开展计划生育咨询、随访、生殖健康检查和手术服务,重点要为单独生育两孩人群提供必要的优生指导和健康检查。加强技术服务质量督查,继续保持技术服务“零差错”。认真组织开展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深入开展计生技术服务人员技术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加强技术服务队伍能力建设。

2、规范推进“国免”项目。深化推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简称“国免”),强化项目操作规范,加强质量监督检查,出台杭州市“国免”项目高风险对象重点指导与随访规范,进一步健全“国免”项目转诊和后续服务机制,切实提高实施“国免”项目的规范化服务水平,全市免费婚检率达到80%、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达到85%

3、深入实施“三优”促进工作。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运作”的要求,以点带面推进“三优”指导中心阵地建设,指导各地以“三优”指导中心、市人口早期发展协会单位为平台,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免费为新婚夫妇、怀孕夫妇和0-3岁婴幼儿抚养人提供一年4次以上优生优育优教知识培训和亲子活动服务,提高群众科学孕育、合理抚养、早期教育的意识和水平,培训教育率达到80%以上。

4、深化青春健康教育服务。加强专家、师资、志愿者和管理者等队伍建设,建立和培育20个左右具有特色的青春健康教育示范点和培训基地。深入开展青春健康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流动人口集聚地等活动,建立完善部门协作联动长效工作机制,推进中小学校内青春健康教育工作规范化、大中专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青春健康教育工作制度化、校外流动人口青春健康教育工作常态化。

(三)强化民生保障,加大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力度

认真落实中央《意见》精神,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构建国家集体社会“三位一体”多层次、全方位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加大优先优惠和奖励扶助力度,让计生家庭享受到更多发展成果。

1、建立完善计生利益导向机制。认真做好政策调整前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和社会制约政策的衔接,维护政策的严肃性。建立重大经济社会政策人口影响评估机制,做好相关经济社会政策与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衔接,协调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制定和落实相关惠民政策时,充分照顾计划生育家庭。积极探索构建奖励扶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2、认真落实计生特殊困难家庭扶助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国卫家庭发〔201341号)和杭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杭州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实施意见的补充通知》(杭政办函〔2013201号)精神,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政策措施和办法细则,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将扶助政策有针对性地落实到每一个特殊困难家庭,确保政策兑现率达100%

3、继续强化村级计生利益导向工作。进一步完善村(居)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机制,指导各地通过组织召开村(居)民代表大会修订完善计划生育村规民约等方式,在宅基地审批、股份制分红、房屋拆迁安置、土地征用补偿等利益分配时,对独生子女实行优先优惠。已把计生利益导向政策措施纳入计划生育村规民约的村(居),要督促抓好落实;没有把计生利益导向惠民政策纳入计划生育村规民约的村(居),要加强督促指导,抓紧修订完善并认真落实到位。

4、切实抓好已有计生优先优惠政策落实。认真执行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稳步实施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贴政策;大力实施“少生快富”项目,帮扶计生家庭发展生产,鼓励独生子女大学生自主创业。

(四)加强综合治理,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势头

继续以流动人口出生性别比综合治理为重点,以加强高层倡导、深化部门协作为抓手,切实抓好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

1、落实责任,加强统筹协调。继续将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纳入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切实落实部门及各地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强化统筹协调,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完善“各司其责、互通信息、定期协商、通力合作”的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定期组织相关部门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措施,齐心协力推进。加强宣传舆论统筹协作,继续把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纳入有关部门普法教育之中,营造综合治理的良好氛围。

2、完善机制,强化全程监管。进一步完善“动态管理、跟踪服务”的生育全过程管理机制,切实加强生育全程管理,大力推行“网格化”管理方法,重点关注生育二胎对象,减少生育对象在怀孕、生育等环节中选择性别的机会。进一步完善孕情监测和定期跟踪随访、孕情消失倒查等制度,加强对民营医院、个体诊所、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监督管理。

3、强化执法,严厉打击“两非”。坚持和完善部门联合督查机制,人口计生、卫生、公安、药监等部门要组织开展联合专项执法活动,加大非法行医和“两非”打击力度,形成深入查处“两非”案件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出生性别比,特别是流动人口出生性别比偏高势头。

(五)增进家庭福祉,广泛开展幸福家庭创建工作

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泛开展幸福家庭创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函〔201411号)要求,以增强计生家庭发展能力,提高幸福水平为目标,以开展家庭“文明倡导、优生优育、健康促进、致富发展、计生家庭扶助”等五大行动为重点,深入推进幸福家庭创建工作。

1、推进家庭人口文化建设。依托社区,面向家庭,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关爱女孩”行动、青春健康教育等幸福家庭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文明进步的家庭观、幸福观,引导家庭成员树立和增强自我保健、性别平等、自尊自爱的意识,提高家庭人口文化建设水平。

2、认真抓好家庭生殖保健服务。充分利用人口计生技术服务体系覆盖广、网络全的优势,组织开展巡回讲座、下乡诊疗和随访服务等活动,为育龄人群提供专业、温馨的生殖健康咨询和生殖保健服务。

3、深入开展计生家庭关怀行动。认真贯彻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中国计生协《关于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社会关怀的通知》精神,实施精准扶助、精细关怀。继续开展计生系列保险工作,扩大保险对象受益面,积极扩大理赔范围;继续加强生育关怀冠名基金募集工作,强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继续开展微笑行动,积极为出生缺陷儿童提供救助;积极组织社会力量,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妥善解决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生活照料、养老保障、大病治疗、精神慰藉等问题,帮助提高家庭生活品质和保障能力。

(六)推进均等共享,强化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

深化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市工作,进一步完善“一盘棋管理、均等化服务”工作机制,提升流动人口计生公共服务管理水平。

1、实施“一盘棋”管理。坚持流动人口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多部门协作管理模式。坚持“双向管理、双向考核”工作机制,健全市内流动人口流入地与流出地协作机制,继续深化市内流动人口计生“牵手服务”活动。加强与来杭流动人口较多的省、市协作,共同搭建服务管理平台,建立流动人口计生协会组织,提高双向管理水平。

2、开展“一站式”服务。继续将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融入政府社会事务综合服务平台,深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示范窗口创建工作,以流动人口需求为导向,简化办事流程,为流动人口提供免费、便捷、全方位的“一站式”计划生育服务。

3、推进“均等化”共享。建立完善全覆盖、同待遇、共享受、促融入的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国家规定的流动人口各项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依托各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点)、计生服务站(室)和免费避孕药具供应点,为流动人口提供免费的四项节育手术、孕环情监测、孕前优生检测、避孕药具供应、生殖健康咨询和宣传倡导等服务。

(七)立足服务决策,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

强化多方合作,广泛开展跨学科多领域、跨系统多部门协作配合,尤其要加大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协作力度,建立完善课题研讨机制,定期组织开展课题研讨会,集中时间和力量,紧扣杭州经济社会发展主旋律,结合人口计生工作实际,加强人口变动情况调查,精心组织开展政府关注且有实用价值人口问题的研究。综合利用人口发展研究成果,建立人口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布课题研究成果,发挥人口计划的调控作用,引导社会和广大群众关注人口问题为市委、市政府研究社会经济宏观战略提供决策依据,推进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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