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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调研】关于湖南省政策性森林保险几点思考

发布时间:2023-05-27 20:48:03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湖南省政策性森林保险的几点思考湖南是国家确定的首批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省份之一。在国家林业局、保监会、财政部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湖南在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工作中进行了有益尝试,取得了初步成效。认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林业调研】关于湖南省政策性森林保险几点思考,供大家参考。

【林业调研】关于湖南省政策性森林保险几点思考



关于湖南省政策性森林保险的几点思


湖南是国家确定的首批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省份之一。在国家林业局、保监会、财政部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湖南在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工作中进行了有益尝试,取得了初步成效。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大力推进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为林农发展林业生产提供可靠保障,推动现代林业又好又快发展,是当前摆在林业工作者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主要做法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湖南省充分认识到,开展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是中央支持“三农”、发展林业的重要举措,对于保障林业生产经营者的经济利益、巩固发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特别是对于提高林业生产经营者抗风险能力、调动社会各界造林育林积极性、推进现代林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把开展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省委书记周强同志的亲自指导下,成立了以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的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财政、林业、保监、金融、证券等部门参加的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先后召开了10多次专门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各有关方面认识统一,大力配合,为顺利推进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

2、制订方案,建立制度。按照财政部、保监会和国家林业局的要求,省林业厅积极协调省财政厅、省保监局等部门,先后制定出台了《湖南省森林保险实施方案》、《森林保险条款》、《森林保险灾害损失现场查勘定损规程(试行)》、《关于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发展金融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4个规范性文件,明确了全省政策性森林保险的试点范围、实施方案、保险责任、保险理赔等具体内容,为开展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确保了这项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推进。

3、结合实际,明确政策。根据实际情况,湖南明确了6项具体政策:一是坚持实行综合险。规定保险责任以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为主。鉴于湖南的气象特点和自然灾害情况,我们明确把易发的森林火灾、水灾、旱灾、冻灾和病虫鼠害等5种主要风险灾害全部纳入了保险责任范畴,为森林资源提供全方位保障。二是统一设定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中央规定各省的森林保险金额可在300800/亩之间选择。考虑到林业生产经营者的保障需求、保险公司的承受能力,以及恢复损毁森林资源的最低成本,湖南设定森林保险金额为每亩400元。同时,考虑到林农的缴费能力、风险灾害的频率,以及保险公司的赢利水平,经综合测算后,湖南把森林保险费率确定为4‰,即每亩收取保费1.6元。三是明确保费补贴。即按照现行政策规定,中央财政补贴30%,省财政补贴25%,市、县两级财政补贴不少于10%,其余保费由林农、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承担。四是设定保险起赔点。为了便于操作,统一报损起赔点,湖南设定因灾损失面积达到承保面积的10%起开始赔付。五是引入“推定死亡”概念。保险责任不限于林木死亡,还把“推定死亡”也纳入到保险责任中,有效维护了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如森林火灾、冰灾之后,有些林木在查勘定损时,表面上看没有死亡,但已不能进行光合作用,过段时间必然死亡,因此要将这些林木一并纳入保险责任范围。六是建立风险准备金。保险承保公司按保费收入的25%计提巨灾风险准备金,为保险公司赔付像2008年那样的雨雪冰冻灾害提供了资金保障。

二、主要成效

湖南选择了16个已经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林改任务的市县进行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计划参保森林面积3879万亩,实际完成投保面积3536万亩,为计划任务的91.2%。参保农户100.53万户,保险公司保费收入5657.76万元,保险金额141.44亿元。从试点情况看,主要有三点成效:

1、增强了林农抗风险能力。自去年启动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以来,全省先后发生了森林火灾、冻灾等灾害,因灾损毁森林资源21.32万亩,理赔面积8.95万亩,支付赔款1055.37万元,待决赔款1637.89万元。浏阳市大围山镇马石窝林场场主刘谅由经营的3000多亩竹林,在2008年雨雪冰冻灾害中全部毁损,经济损失达150多万元,由于没有保险,多年的经营成果毁于一旦。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后,刘谅由积极投保综合险,参保面积3312亩。今年1月该林场再次遭受冰冻灾害,损失了部分竹林,保险公司及时查勘定损,获得了9.98万元理赔款,帮他挽回了大部分损失。刘谅由深情地说:“党的政策真好,今后我每年都要投保”。今年5月初以来,湖南省遭受了多轮强降雨,森林资源损失严重。目前,保险公司已接到要求赔付的报案面积达1.65万亩,具体理赔工作正在进行。从湖南省的情况看,开展政策性森林保险在帮助林农降低经营风险、及时恢复生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林农纷纷称赞党的政策好,有的林农高兴地说:政策性森林保险是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国家有关部门为林农做的又一件大好事。

2、优化了林业发展环境。政策性森林保险保费财政补贴制度的实施,加大了各级财政对林业的投入,强化了林业投资主体的资产保险意识和管护森林资产的责任意识,增强了各类金融机构投资林业的信心,极大地调动了林农开展林业生产经营的积极性,对于保障林农收益、推动生态建设必将发挥重要作用。今年上半年,湖南全省投入资金54.8亿元,完成造林393.1万亩,比去年多造78.6万亩,增幅25.4%。其中,市县级财政投入超过10亿元,民间资金投入达17.2亿元。在森林保险方面,各级财政部门对林农保险保费的补贴达到3600多万元。

3、巩固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政策性森林保险制度作为一项强林惠林政策,让林农以较少的投入获得了稳定的经营保障,林农发展林业生产的信心更足,有力地推动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促进了林区稳定和谐。湖南省计划今年全面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权发证任务。由于我们规定只有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林改任务的县市才能开展森林保险工作,所以各个县市都加大了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组织领导力度,明显加快了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林改进程。目前,全省现场确权勘界、林权发证、调处林权纠纷的任务已分别完成91.5%61.4%88.6%,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任务有望提前完成。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湖南省虽然在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具体实践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

1、林农投保的积极性不是很高。导致积极性不高的原因有三条:一是每家每户山林不多且较分散。一家不保就都不愿保。二是保险手续繁锁。不仅要签合同,还要缴保费,理赔的申报、查勘定损、赔付等程序较多,农民对复杂的事情不太感兴趣。三是所得利益不大。每亩保险金额只有400元,对于林业再生产够了,但由于有的林农山上的林子很好,有的可能值数千元,因此,这些林农感觉保险的吸引力不强。

2、保险工作成本较高。森林保险不仅涉及到许多林业技术上的问题,而且要经常跋山涉水,是一项较复杂且艰苦的工作,导致承保公司的保险工作成本较高。如,需要与千家万户签订保险合同,需要到千家万户收缴保险费用,更需要到偏远山区查勘定损和理赔等。这对于一般在城市工作和生活的保险公司员工来说,是一件很困难的事。从湖南的实际情况来看,没有林业部门的参与,森林保险工作几乎难以展开。

3、基层保险行为欠规范。林业部门是林业生产的组织者和管理者,按照政策规定只能协助配合保险部门做相关工作,不是森林保险的主体,但在实际保险过程中,林业部门却充当着主要角色。前面说了,尽管林农参加森林保险的意愿不是很强,保险公司开展森林保险也有一定的畏难情绪,但因为有林业部门的强有力组织,森林保险工作还是开展得较为顺利。为此,湖南一直在思考,林业部门参与保险,对于保险行为而言可能是不规范的,但林业部门不参与又不利于工作的开展,怎么办?这就迫使林业部门需从“该不该掌握工作经费”、“该不该直接从事保险业务”两方面去思考。

4、商品林保费补贴偏低。在财政部、国家林业局的关心下,今年5月把公益林中央财政保费补贴比例上调到了50%,并要求地方财政至少补贴40%,基本解决了公益林保险问题。但对于商品林,中央财政的补贴依然不高,只有30%。而水稻、棉花等农业保险项目,中央财政的补贴为40%,高于森林保险10个百分点。林农认为,森林经营周期长、见效慢,创造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十分显著,中央的财政补贴应高于其他农产品。

四、下一步的对策和措施

1、提高商品林保费补贴。建议借鉴水稻、棉花等农业保险,中央财政把商品林的保费补贴由30%提高到50%,地方财政提高到40%,投保人负担不超过10%

2、全面推开政策性森林保险。在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森林保险工作机构,完善工作方案,加大宣传力度,尽快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开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认认真真把这件好事办好。

3、创新森林保险服务方式。为了充分调动林农和保险公司的积极性,积极探索创新森林保险服务方式,大力推广乡镇或者村统一投保、统一交纳保费的模式,按照“谁交钱,谁受益”的原则,认定保费交纳者和保险标的物所有人同为保险受益人,理赔时按比例分享。

4、完善森林保险工作机制。为确保赔付资金及时用于森林资源恢复更新,我们已协商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机制。承保机构的理赔款,应全额赔付到森林保险专户,由财政部门会同林业部门先支付被保险人60%的理赔款,待恢复造林并验收合格后再支付剩余赔款。如果受灾林农不更新造林,则由林业部门组织专业队伍用赔付款代为造林,林权归林农所有。这样既可以及时恢复森林资源,又可以防止个别林农为获取赔偿而故意纵火等投机行为。

5、改革公益林森林保险模式。从公益林森林保险的实际出发,积极探索试行“省统筹”的公益林森林保险模式。即由省林业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投保,财政和林业部门共同负责管理公益林森林保险保费财政补贴和理赔工作,充分发挥林业部门非赢利性的特点和技术优势,降低成本,确保林农得到更多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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