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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总结】县司法局2015年综治暨平安单位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3-05-28 20:36:02 来源:网友投稿

县司法局2015年综治暨平安单位建设工作总结今年来,我局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政治建局、业务兴局、管理强局”的工作思路,以法治建设为引领,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司法总结】县司法局2015年综治暨平安单位建设工作总结,供大家参考。

【司法总结】县司法局2015年综治暨平安单位建设工作总结


县司法局2015年综治暨

平安单位建设工作总结


今年来,我局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政治建局、业务兴局、管理强局”的工作思路,以法治建设为引领,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目标,以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为突破口,以夯实基层基础为根本,以提升队伍能力素质为核心,以完善制度机制为保障,以“七个转型”应对司法行政工作新业态,全力推进我局综治暨“平安单位”建设工作。

一、人民调解工作由“小调解”向“大调解”转型

今年来,我局在全县开展“化解纠纷促和谐,助力建设新XX县”人民调解专项活动,全面实施“四四三”(即四个平台、四项机制、三化运作)大调解工作模式,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⒈抓好“四级平台”建设,进一步健全调解网络。目前,全县共设立乡镇(街道)调委会12个,社区(村居)调委会184个,企业调委会3个,行业调委会17个,调解中心和人民调解工作室13个,共有调解员1725名。

⒉抓好“四项机制”联动,进一步拓宽调解领域。抓好领导干部定期接访机制,“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机制,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衔接机制,信访、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诉讼“五轮齐动”联控机制等“四项机制”联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优势,人民法院对可以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纠纷,积极地引导当事人先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并在整个审理过程中贯穿调解;在治安行政调解中,对于符合人民调解范畴的案件,派出所要向当事人说明人民调解的做法和优势,引导当事人接受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纠纷;检察调解工作依托人民调解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实现诉讼内外各种纠纷解决方式的功能有机衔接,努力实现“工作开展到哪,人民调解跟进到哪”

⒊抓好“三化运作”,进一步提升调解成效。充分发挥司法所和村级调委会在“调解网络”中的主阵地作用,切实加强对矛盾纠纷的常态化研判、网络化督导、系统化保障,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动态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社会矛盾排查预警体系,做到矛盾纠纷早预防、早发现、早解决。今年来,全县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3304件,调处成功3141件,成功率为95%;其中属于人民调解纠纷1674件,调解成功1597件,调解成功率为95.4%;属于行政调解纠纷1630件,调解成功1544件,调解成功率为

二、法治宣传工作由“撒胡椒”向“靶向式”转型

⒈推进法治教育机制建设。持续完善“大普法”工作机制,依托法制宣传一条街、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农民法治公园等法治文化基地,进一步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今年来,一是建立了夏茂镇俞邦村农民法治公园。二是建成青纸社区法治宣传教育室。三是提升完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

⒉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方法途径,整合社会资源,积极依托普法网站、法制短信、车载电视、微博微信、法制动漫等更加灵活、丰富多彩的方式,把对群众单纯的法律知识普及与培养广大群众的法律素养、法律信仰结合起来,把解决群众法律缺失问题与解决群众实际涉法问题结合起来,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今年来,我局开展“法治故事”征文大赛活动,与县委宣传部、县文体局、摄影家协会联合举办为期3个月的“法治XX县建设”摄影大赛。

⒊全面完成“六五”普法任务。一是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如:到富口镇开展“三下乡”启动法律咨询活动;分组深入全县各乡镇开展“百名干警进百村”活动,宣传平安XX县建设;评选表彰县级“遵纪守法示范户”373户。二是抓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遵纪守法示范户”等评选表彰活动,表彰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5个,表彰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2个,“民主法制示范社区”3个。三是顺利通过了市级“六五”普法检查验收组的检查。四是认真举办12.4全国法治宣传活动。一年来,印发《十八四中全会精神宣传单》1000份、法治宣传围裙5000条、法治宣传挂图30000份、法治宣传扇子1000把,发放普法短信160万条。

三、社矫安帮工作由“粗放管理”向“科学管理”转型

⒈提升齐抓共管合力。今年来,我局积极沟通协调法院、检察院、公安等有关部门,做好社区矫正的衔接工作。如:5月初,我局配合县检察院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排查活动;5月底,县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我县社区矫正情况报告;6月中旬,我局与XX县法院、县检察院、公安局再次召开协调会,就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衔接工作有关事项进行协调。

⒉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一是建立健全必访、必帮、必控的“三必”制度,加强排查走访。上半年,共走访社区服刑人员和安置帮教人员916人次,开展集中教育905人次,开展个别谈话705人次,发送提醒短信564条,开展心理辅导10人次,组织社区服务214人次。二是“三着力”推进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工作(着力规范审前调查程序和方法,限时办理;着力规范审前调查文书格式,强化培训;着力规范审前调查结论出具,化繁为简)。上半年,共出具审前(假释前)调查评估意见书543份。三是加大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管力度,严肃刑罚执行。至20156月底,全县共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756人,累计解矫562人,重新犯罪2人,目前在矫194人(其中缓刑185人、假释8人、暂予监外执行1人),累计开展调查评估53件,累计变更居住地14人,累计撤销缓刑5人,累计撤销暂予监外执行3人,累计警告3人次,累计提请治安处罚1人;全县共接收刑满释放人员839人。其中监狱释放人员230人,看守所释放人员181人,解除劳教人员 3人,解除社区矫正人员425人;一般帮教人员801人,重点帮教人38人,通过各种渠道妥善安置人836,安置率99%,帮教率100%。四是抓好安置帮教无缝衔接工作。今年来核查信息86人,核实成功86人;无缝衔接134人。如:今年3月,夏茂籍服刑人员张某即将刑满释放,被北京监狱确定为重点帮教对象,我局在收到有关材料后,及时向县委政法委汇报,于2月底,协同夏茂镇政府、县信访局各一人赴北京监狱天堂河监区办理其无缝衔接事宜。

⒊提升矫正帮扶质量。今年来,我局加强县级社区矫正中心、“中途之家”、公益劳动和安置就业基地建设,提升特殊人员“1+8”模式创业成果。如:3月,我局联合有关部门,举办为期5天的全县首期特殊人员“互联网+电子商务”培训班,组织有志于投身电子商务创业的32名特殊人员参加培训,使之既“方便在家创业、又符合社区矫正监管,还能修改版本促进本地经济发展”的三方共赢新路子。

四、法律服务工作由“个体服务”向“公共服务”转型

⒈全面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整合律师、公证、法援、基层法律服务、法律宣传、人民调解等资源,积极打造“一站式”法律服务平台,建立健全县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法律服务站、村级法律服务联系点,全面推行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及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将公共法律服务延伸到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积极建立“政府主导、司法行政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协同”的覆盖城乡、优质均等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力争群众走进一个门,解决一揽子法律服务需求。今年来,已在12个乡(镇、街道)设立法律服务站,100个村设立法律服务联系点。

⒉进一步拓展法律服务领域。继续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到一线、司法行政促发展”活动,深化百名法律服务工作者进百村“送法律、解民忧、促和谐”活动,完善法律服务“直通车”机制,对接省市2015 年度重点项目,变“坐等上门”为“主动上门”,通过开展“法律体检、法企对接”等专项法律服务,及时掌握服务对象的法律需求,努力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今年来,全县律师所担任法律顾问53家,办理各类案件363件,提供法律咨询2673人次;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1250件;基层法律服务所担任法律顾问39家,代理各类案件85件;“12348”接受来电、来访法律咨询1286人次,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31件,依法为贫弱群体挽回经济损失约282.33万元,免收法律服务费23.65万元。

⒊进一步强化法律服务机构监管。加强对法律服务工作的监督、管理,完善与法官、检察官良性互动机制,健全完善法律服务管理机制,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服务经济转型升级中谋求新作为。如:今年37日,全省女律师培训会议在我县召开。

⒋进一步深化法援惠民工程。健全完善“一刻钟法律援助工作圈”建设,纵向上建立法律援助中心、站、点三级网络,探索“幸福园区”建设,规范未成年人、妇女、军人军属、消费者、计生户、残疾人法律援助站建设,推进法律援助向基层延伸;横向上加强与行业部门的沟通联络,按照应援尽援工作原则,采取民众法律援助案件与司法救助相结合方式,推行法律援助便民、利民、惠民措施,降低援助门槛,把受援范围逐步由低保人群向低收入人群扩展,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领域法律援助工作,切实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和刑事法律援助。如:今年427日,我县召开了计生法律援助会议,探索规范计生法律援助工作衔接机制。2015827日,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规范管理工作会议在我县召开

今年以来,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局综治暨“平安单位”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下半年,我们将认真对照我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目标,让综治暨“平安单位”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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