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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方案】桂林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例行督察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06-16 19:24:02 来源:网友投稿

2016年土地例行督察工作方案根据《2016年国家土地督察工作要点》安排,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定于4月至5月结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专项督察,对我市2015年区域范围内耕地保护、土地利用、土地执法、登记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土方案】桂林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例行督察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国土方案】桂林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例行督察工作方案


2016年土地例行督察工作方案


根据《2016年国家土地督察工作要点》安排,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定于4月至5月结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专项督察,对我市2015年区域范围内耕地保护、土地利用、土地执法、登记发证和抵押融资,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管理、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建设用地规划审批、建设工程监管、集体土地流转等情况开展例行督察。为配合做好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对我市的土地例行督察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厘清责任分工,圆满完成例行督察工作任务,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领导机构

成立桂林市配合开展土地例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谢小明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副组长:张宝玉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杨布华  市国土资源局总工程师

袁建华  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

李济明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易云初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

市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主任

 员:樊长海  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

   市国土资源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陆桂和  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科科长

全云霞  市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科科长

林加桂  市国土资源局规划和调控科科长            

   市国土资源局地籍和测绘管理科科长

苏用明  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科科长

廖官红  市国土资源局旅改办主任

黄华仲  市国土资源局审批办主任

黎庆莲  市土地储备交易管理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我局土地例行督察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督促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保障组、业务指导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组和旅改工作组。

二、各工作组职责分工和工作程序

按照“谁提供、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层级责任分工负责制,层层抓好责任落实。

张宝玉副局长任综合保障组组长,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土地例行督察工作的对内对外组织协调;负责督察工作政府请示、督察工作方案制订,起草市领导汇报及土地例行督察工作总结等文秘工作;负责与土地例行督察工作组对接和食住行安排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请示市政府,通知市直部门按时汇总提交相关材料。

周江副局长、李济明副局长任业务指导组组长,由利用科牵头负责土地例行督察相关表格和档案材料收集整理,以及本地区基本情况、自查数据表格、自查报告汇总报综合保障组上报。各县局、县直各单位按照《例行督察责任分工表》要求,负责填报《例行督察自查表格》、撰写对应内容的自查报告→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市局对应业务科室汇总;市局各业务科室填报、汇总《例行督察自查表格》,撰写对应内容的自查报告(含市本级和县区)→市局各业务科室负责人审查、签字→市局分管领导签字→业务指导组组织材料集中会审形成自查报告初稿,组长周江副局长、李济明副局长审核、签字→综合保障组汇总,形成自查报告(土地例行督察工作总结)→综合保障组组长张宝玉副局长审核、签字→领导小组组长谢小明局长签发。

李济明副局长任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组组长,由耕保科牵头负责全市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相关资料、台账的收集整理、审核和上报工作;

周江副局长任旅改工作组组长,由旅改办牵头负责梳理收集我市旅游改革用地出台的相关政策法规资料。各相关业务科室要明确一名人员担任业务工作联络员,负责土地例行督察工作期间的业务办理和督察组进驻期间的业务对接工作。

三、任务分工

(一)第一阶段提交资料    提交时限:3月10日前。

任务要求:1.各县局、各分局按照工作程序,将相关资料分别交对应科室汇总。2.市局各业务科室按照工作程序,负责对各县、各分局对应口业务材料汇总初审后报电子版给利用科汇总。

1.法规科负责收集、汇总以下资料

收集市本级及各县(区)出台的现行土地管理规范性文件,送业务指导组(市局利用科)汇总;进行自查分析,形成自查报告,按照工作程序,送综合保障组(市局办公室)汇总。

2.利用科负责收集、汇总以下资料

1)收集市本级及各县人民政府2015年度办公会议、专题会议、土地供应委员会(土地储备委员会)会议纪要、政府工作报告。进行自查分析,形成自查报告,按照工作程序,送综合保障组(市局办公室)汇总。

2)根据市工信委汇总提交的全市范围内各类工业园、工业集中区规划红线范围(shp格式80坐标,提供范围参照工信部门报表)和自查报告,按照工作程序,送综合保障组(市局办公室)汇总。

3)市本级及各县区2014年1月至2015年12月期间,所有审批临时用地范围(shp格式80坐标)。进行自查分析,形成自查报告,按照工作程序,送综合保障组(市局办公室)汇总。

3.耕保科负责收集、汇总以下资料

1)市本级及各县区2014年1月至2015年12月期间,所有审批设施农用地用地(shp格式80坐标)。进行自查分析,形成自查报告,按照工作程序,送综合保障组(市局办公室)汇总。

2)市本级及各县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包括文本和电子数据库。进行自查分析,形成自查报告,按照工作程序,送综合保障组(市局办公室)汇总。

3)市本级及各县区2015年度验收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红线图(shp格式80坐标)。进行自查分析,形成自查报告,按照工作程序,送综合保障组(市局办公室)汇总。

4.审批办负责收集、汇总以下资料

提供2015年度市本级及各县区土地供应会审会议纪要、工作总结。进行自查分析,形成自查报告,按照工作程序,送综合保障组(市局办公室)汇总。

(二)第二阶段    提交时限:督察组进驻时。

任务要求:1.市局各业务科室负责对各县、各分局对应口业务材料汇总初审后报利用科汇总。2.各县局、各分局将相关资料分别交对应科室汇总。

1.执法科负责以下资料

1)市本级及各县未处置闲置土地清单。

2)市本级及各县土地地执法案件卷宗资料。

2.利用科负责以下资料

1)2014-2015年度市本级及各县审批临时用地档案。

2)市及各县近五年批而未供土地。

3)市本级及各县基准地价资料。

3.耕保科负责以下资料

1)全市及各区县的耕地、基本农田下达任务量与现状保有量对照表。

2)2014-2015年度市本级及各县审批设施农用地档案。

3)2014、2015年度市本级及各县自治区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竣工类征地补偿相关档案资料。

4)市本级及各县土地整治项目竣工验收相关档案资料。

4.规划科负责以下资料

1)2015年度市本级及各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涉及档案卷宗。

2)市本级及各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实施以来已批复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及相关材料。

5)市本级及各县土地抵押融资档案资料(不包含个人及私营企业办理土地抵押部分)。

5.地籍科负责以下资料

市本级及各县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文本。

6.旅改办负责以下资料

市本级及各县梳理收集我市旅游改革用地出台的相关政策法规资料。

7.审批办负责以下资料

1)2015年度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审)批卷宗。

2)市本级及各县标准厂房建设及使用情况。

3)土地划拨、出让、补办出让档案资料。

4)土地登记档案资料(不包含普通商品住宅分割发证部分)。

8.办公室负责协调市政府办通知各单位提供如下资料

1)自查表格涉及的开发区工业园、开发区和城市新区设立文件、机构设置情况、土地管理体制、规划档案材料。

2)发展改革部门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相关档案资料(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节)。

3)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档案资料;2013-2015年度审批建设项目容积率调整档案资料。

4)住建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清单及档案资料;实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档案资料。

5)农业、水产畜牧、林业等部门提供全市集体土地流转方面的材料。包括已流转的农用地面积和耕地面积,各占区域内总农用地面积和耕地面积的比例;农业产业化的总体发展情况、产业类型、经济产出、主要特点;地方政府对土地流转和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规划和计划、扶持政策等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负责人要亲自参与土地例行督察工作,落实专人推进工作的开展。

(二)要加强工作协调。要加强沟通协调和工作督导,加紧组织做好相关工作对接、自查、档案资料准备与交接和后勤保障工作。

(三)要认真开展自查和核实举证工作。搞好检查前的各项自查自检工作和各种材料表格的填报工作,列出目录清单按时移交。对督察组下发的疑似问题清单要不折不扣按检查组的要求和时限抓好问题的核实举证和纠正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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