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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修订必须7篇

发布时间:2023-08-21 14:48:02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修订必须

  

  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修订制度

  1.目的与适用范围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制度的管理,及时评审和修订安

  全生产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制度的适宜性和有效性,特制

  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

  准评审和修订。

  2.引用法规、标准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订

  3.1安环部组织有关的专业部门制订公司级的安全生产

  制度,并送达相关部门、单位进行会签,征求修改意见。

  3.2安环部根据会签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形成审批稿。

  3.3审批稿经分管经理审核后由总经理审批,发布实施。

  4.评审与修订

  4.1安全生产制度的评审

  4.1.1评审的频次:正常情况下,每两年组织评审一次;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

  a)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b)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c)安全生产相关的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

  d)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时;

  4.1.2评审组织:安全生产制度评审,本着制订部门组

  织相评审的原则。

  4.1.3评审内容

  a)与法律、法规符合性;

  b)与企业发展总体水平的相适应性;

  c)与工艺流程和装置变化的相适应性;

  d)安全管理制度之间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4.1.4评审输出

  4.1.4.1评审结果作为安全生产制度修订的主要依据之

  一。

  4.1.4.2评审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参加评审

  的人员和审批人。

  4.2安全生产制度修订

  4.2.1修订频次:正常情况下,每两年组织修订一次。

  当出现以下情况,可随时组织修订。

  a)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现行安全规章制度

  与之出现冲突,或不能充分满足法律、法规要求;

  b)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c)新装置、新产品投产,现行管理制度不能覆盖其安

  全管理;

  d)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需重新分配安全生产职责;

  e)各级人员素质发生较大变化,规章制度的要求已经

  充分转变员工的自觉行动;

  4.2.2修订组织:安全生产制度修订,本着制订部门组

  织修订的原则,当制订部门发生职能变化时,由该职能的后续承接部门组织。必要时,需了解该制度的制订的原始

  背景。

  4.2.3修订依据:

  4.2.3.1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

  4.2.3.2安全生产制度评审结果。

  4.2.3.3制度执行过程中,员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议。

  4.2.4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履行会签手续,最后由总经理审批后,修订版发布实施。

  4.2.4安全生产制度终止执行

  因特殊原因,终止执行的安全生产制度,按原审批程

  序申请批准终止执行。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1.

  目的和范围

  1.1为保障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为及时消除

  生产设施中存有的不安全因素,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

  题提供资金保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

  工作的决定》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的提取、管

  理、使用和账目管理。

  2.

  职责

  2.1财务部门负责安全费用的提取、管理和账目记录。

  2.2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年度安全生产专项费用计

  划,监督各部门安全费用的使用情况。

  2.3各部门负责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的申请和按要求使

  用。

  3.

  工作程序

  3.1安全费用提取

  3.1.1安全费用的提取是以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

  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

  1)全年实际销售收入不超过

  100万元及以下的部分,按照

  4%提取;

  2)全年实际销售收入超过

  100万元至

  1000万元

  (含)的部分,按照

  2%提取;

  3)全年实际销售收入超过

  1000万元至

  10000万元

  (含)的部分,按照

  0.5%提取;

  4)全年实际销售收入超过

  1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

  0.2%提取。

  3.2安全费用的管理

  3.2.1财务部门负责按照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并

  设专人管理,建立安全费用提取台帐和安全费用的使用台

  帐,专户核算,不得挪作他用。年度节余转入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

  列支。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应当披露安全费用提取和

  使用的具体情况。

  3.2.2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费用支出的核定工作,按

  规定范围经公司同意后安排使用。安全费用的支出票证在

  交财务入帐前,需由安全管理部门审核。

  3.2.3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进行安

  全投入,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超范围使用。

  3.3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

  3.3.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安

  全防护设备设施包括作业场所的监控、检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

  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

  作等设施设备。

  3.3.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

  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3.3.3安全检查与评估支出。

  3.3.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

  控支出。

  3.3.5安全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3.3.6公司为从事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

  伤害保险费用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费用,以及为职工提供

  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

  3.3.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3.4安全费用的使用和入帐

  3.4.1属设备、安全设施、职工培训、救援演练、安

  全所需物资、安全评估、设备检测等方面安全投入资金,由安全管理部门编制年度安全生产专项费用计划报公司批

  准后,控制资金的投入,所发生的费用加盖安全投入费用

  章后到财务入帐,临时性安全投入由各部门提出书面报告,报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后,再报公司批准后实施,盖章后入

  帐。

  3.4.2劳动保护方面的安全投入,由各部门报办公室

  审批后进行采购,发生的费用以领料单形式经安全管理部

  门审核盖章后,转财务入帐。

  3.5费用台帐

  各部门要建立相关的安全费用台帐,如实准确地记录

  本单位、部门的安全投入费用,财务部门建立的安全费用

  台帐的保存期不少于

  年。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维护管理制度

  目的为保证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发生,保护劳动者的健康,使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

  事故伤害及职业病危害进行相应的防护用品配备,加强员

  工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各部门及车辆。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科(办公室)。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各部门、班组。为本制度的执行部门。

  内容与要求

  4.1在生产过程中,因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而产

  生的有害因素和劳动过程中及作业现场的安全卫生设施不

  良产生危害因素,均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4.1.1免费为生产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

  品,并不以货币形式或其他物品替代。具体执行按照《劳

  动防护用品发放规定》。4.1.2员工在公司内调动工作时,其享有的劳动保护用品可随身转带。工种变化的劳动防护

  用品(除特殊工种外),安全科有权作出相应调整。

  4.1.3员工因特种作业确需配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须经安全科认定后配置或借用。

  4.1.4凡作业环境会对从业人员产生危害的岗位按照标

  准规定发放保健品。

  4.1.5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器

  具,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护面罩、过滤式面具、空气呼吸器、防护眼镜、耳塞、防毒口罩、特种手套、防

  护服、绝缘手套、绝缘胶靴、绝缘垫等均属防护器具,必

  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4.2劳动防护用品由专人采购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按

  规定入库,发放给使用人员,填写《领用登记台帐》,由公

  司安委会监督、检查发放情况。

  4.3劳动防护用具(品)的使用

  4.3.1员工进入生产装置或施工作业现场,必须按照规

  定穿戴防护用品,否则按照违章处罚。

  4.3.2对因工作原因造成损坏的特种型防护用品,由生

  产技术部审批,更换。对非因工造成劳动防护用品损失的按原价赔偿。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目的:

  为加强职业卫生规范化管理,预防、控制、控制和消

  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健康,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依

  据《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职业卫生法

  律法规和规范,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运输过程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

  理。

  职责:

  3.1公司总经理是职业危害防治第一责任人,对职业

  危害防治教育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直接领导责

  任。总经理负责建立公司职业危害防治领导小组和工作网

  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其

  相关法规、规章,把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列入公司工作议程,定期研究并采取有效的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加大职业卫生

  资金投入,确保职业危害预防和控制所必须的经费,为员

  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3.2安全科是职业卫生管理的归口部门,按要求定期

  组织生产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检测和员工在岗定期职业健康

  检查,并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日常职业危害的检查与

  管理工作。

  3.3安全科和办公室负责对员工进行职业病防治的宣

  传教育、普及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增强职工职业病防治观

  念,提高职工自我健康保护意识。

  3.4办公室负责职业健康监护,负责员工岗前和离岗

  职业健康体检,建立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负责新员工的职业危害告知,发放员工个人防护用品。

  3.5安全科负责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检查、维护和保

  养,制定各岗位操作规程。

  程序:

  4.1职业危害告知

  4.1.1公司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

  规程,并以书面形式进行公布,操作规程应保证员工的职

  业卫生安全。

  4.1.2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

  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的种类、危害程度及其后果,职业危

  害防护措施和待遇告知员工;员工的工作岗位或内容发生

  变化时,使员工接触原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没有告知的职业

  危害因素时,公司应如实向员工告知新增职业危害防护措

  施和待遇,并作说明。

  4.1.3公司应及时、如实通过公告栏或书面通知等有

  效形式向员工告知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评价结果及员工本

  人的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前及应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4.1.4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职业病或职业禁忌证应

  当以适当的方式及时告知员工。

  4.1.5对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根据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等规范,在醒目位置设

  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

  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4.2职业危害项目申报

  4.2.1安全科按照安监总局《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

  管理办法》规定,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报职业病危

  害项目。

  4.2.2公司存在或者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项目按照卫

  生部发放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

  4.2.3职业危害项目申报的主要内容是:

  (一)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

  (二)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的情况;

  (三)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和强度的情况;

  (四)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

  (五)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六)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4.2.4公司应当每年组织一次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当

  出现下列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按照本条规定向原申

  报机关申报变更。

  (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

  进的,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

  3日内进行申报;

  (二)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在技术、工

  艺或者材料变化之日起

  15日内进行申报;

  (三)生产经营单位名称、法人代表或者主要负责人

  发生变化的,在发生变化之日起

  15日内进行申报。

  4.3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

  4.3.1公司员工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台,应纳

  入年度员工培训教育计划,并对所需人员、经费和物资应

  予保证。

  4.3.2公司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应当具备

  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知识和

  管理能力,并接受安全检查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职业

  健康培训。

  4.3.3安全科及员工所在部门(岗位)应当对员工进

  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培训,普及职业健康知识,督促员工遵守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操作规程。

  4.3.4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的内容:重点包括学习

  和掌握职业卫生知识、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

  规程、职业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维

  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的识别等。

  4.3.5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的实施及频次:公司级

  教育安全保卫部负责实施每年至少

  次,部门、专业培训

  教育由部门主管组织实施,每年至少

  次。

  4.3.6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的形式:可通过会议宣

  讲、举办业务培训、开展有奖知识竞赛、发简报和通迅、组织专门参观。利用板报、画廊、标语、广播、电视等媒

  体进行宣传教育。

  4.3.安全科要做好职业卫生培训资料归档工作。培

  训要做到:有计划、有教材、有名单、有试卷、有小结。

  4.4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维护检修

  4.4.1各类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防尘、防毒、防噪声、防高温等设备设施)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要实行定人员,定岗位,定检管责任。

  4.4.2各相关部门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当进行经常

  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

  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职业危害防护

  设施。

  4.4.3发现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有异常情况应

  及时查找原因并配合汽修工进行修复,使之正常运行有效。

  4.5员工防护用品的管理

  4.5.1公司必须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并督促、教育、指导从业人员按照

  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不得发放钱物替代发放职业危

  害防护用品。

  4.5.2公司应当对职业危害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

  护、保养,确保防护用品有效。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已经失效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

  4.5.3严格执行《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等标准规

  范要求,根据接触不同职业危害因素发放相应种类和数量

  的劳动防护用品。

  4.5.4办公室负责个人防护用品

  的发放,安全科负

  责公用、应急防护用品的放发。放发标准由公司安全委员

  会制订。公司招聘的临时工,农民工其劳动保护用品发放

  标准视同岗位正式工。

  4.6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

  4.6.1对接触职业危害的员工,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员工。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公司承

  担。

  4.6.2任何部门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

  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

  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员工,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不得

  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6.3安全科应当为员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

  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员工离开公司时,有权索取本

  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

  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4.6.4各部门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人从事接触职业危害

  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

  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4.职业危害事故报告处理

  4.7.1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时,由班组(车辆)按事故

  报告逐层汇报,由安全科及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事故

  发生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

  或者消除职业危害因素,防止事故扩大。公司对遭受职业

  危害的员工,及时组织救治,并承担所需费用。

  4.7.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

  报职业危害事故。

  相关支持文件

  5.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5.2《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5.3《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

  5.4《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号

  5.5《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

  5.6《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

  5.7《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

  5.8《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

  5.9《毒物品作业岗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Z203)

  消防管理制度

  一、总则

  (1)本制度根据有关消防、防火法规,结合公司具体

  情况制定。

  (2)本制度旨在加强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工作

  人员生命安全、公司财产及生产设备,保障各项工作的顺

  利进行。

  (3)本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消防

  结合”的方针,有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二、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公司及各部门均实行防护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

  本公司防火责任人由经理担任,部门、车辆班组的防火责

  任人分别由部长、主驾驶担任。

  公司组织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及专

  业消防队来到之前,能起到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扑灭在初

  起阶段的作用。

  三、消防安全职责

  (1)全体职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有安全防火的责任

  和义务。

  (2)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部门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

  公司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

  (3)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

  ①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②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

  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③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

  ④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4)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

  ①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

  ②制定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③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

  ④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5)各部门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部门的防火安全措施。

  (6)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

  履行消防职责。

  四、防火安全措施

  (1)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

  合”的原则,防患于未然。

  (2)各部门在工作中,结合岗位职责,做好防火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3)禁止在有火灾隐患的场所使用明火,若特殊情况

  需要明火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相关的明火作业管理

  规定,遵守作业规程,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保证措施后

  方可动工。

  (4)安全领导小组定期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防火安

  全教育,制定相应灭火应预案,并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进

  行消防训练。

  五、奖励与惩罚

  (1)对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下列成绩

  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2)坚持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了安全;

  (3)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的发

  生的;

  (4)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的;

  (5)其他对消防工作有贡献的。

  (6)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

  出拒不执行的部门或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和包括经济

  制裁在内的处罚。

  (7)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

  部门的防火责任人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还应上报司法

  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说明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验证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

  效性,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持续改

  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自评及持续改进

  管理。

  三、引用文件

  3.1《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

  2010)

  3.2《关于印发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

  办法和达标考评指标的通知》(交安监发[2012]175号)

  四、术语和定义

  持续改进:为了实现对整体安全生产绩效的改进,根

  据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不断对安全生产管理进行强

  化的过程。

  五、职责

  5.1安全科组织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初评,提出安

  全生产标准化进一步改进的方案。

  5.2公司总经理(安委会主任)组织进行安全生产标准

  化最终评定。

  5.3安全科牵头,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持续改进工作。

  六、要求

  6.1绩效考评

  6.1.1由安全科组织公司初评,将初评结果报公司安委

  会进行最终评定。

  6.1.2评定的时间及频率

  每年至少一次(一般在

  月中下旬)对上年度公司安

  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情况进行评定,当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后,应由总经理组织立即进行评定。

  6.1.3评定的内容

  对照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指标体系,对安全生产标准

  化的实施情况进行评定,对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指标的完

  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6.1.4评定的方法与技术

  采取会议的形式,对照考评指标逐条进行评定。

  评定时可采用查阅相关制度、相关记录或抽问等形式,以确保评定的准确性。

  6.1.5评定过程

  首先由安全科发出通知,确定初评的时间,各部门的自评员对照考评指标逐条进行自评,做好由安全科组织的初评的各项准备,做到心中有数。

  安全科根据目标指标的分解及完成情况,日常检查的结果,组织公司所属各部门参与进行初评,形成初评结果,报送主管总经理。

  由总经理主持,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参加,根据

  初评结果,对照达标考评指标重点对必备条件逐条进行评

  定。

  6.1.6评定报告与分析

  安全科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评定结果,形成最

  终评定报告(自评报告),经主管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后,由安全科下放到所属各部门及相关方,公司所属各部门应

  将评定结果向所属部门人员及相关方通报。

  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定结果要明确下列事项:

  (1)系统运行效果;

  (2)系统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和缺陷,所采取的改进措

  施;

  (3)统计技术、信息技术等在系统中的使用情况和效

  果;

  (4)系统各种资源的使用效果;

  (5)绩效监测系统的适宜性以及结果的准确性;

  (6)与相关方的关系。

  安全科根据评定报告,分析年度安全标准化工作存在

  的问题与不足,以持续改进安全标准化绩效。

  6.1.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

  综合办公室、安全科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情况的评

  定结果,纳入公司所属各部门年度安全绩效考评。

  6.2持续改进

  6.2.1安全科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定结果,负责对

  公司级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进行

  修改完善,制定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工作计划和措施,不断提高公司级安全绩效。

  6.2.2公司所属各部门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定结果,负责对本部门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等进行修改完善,制定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工作计划和

  措施,不断提高本部门的安全绩效。

  七、记录

  7.1自评记录表(考评细则进行转换)

  7.2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

  7.3安全标准化改进计划

篇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修订必须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修订制度

  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应定期(3—5年)进行评审和修订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评审和修订,由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组织进行,经分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后发布执行。

  2、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和修订,由车间主任组织车间技术人员进行,由安环部门组织全面修订的审核工作,经分管副总批准后实施。

  二、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应立即组织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评审和修订.1、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发生较大变更时;

  2、企业管理机构或体制发生重大调整时;

  3、公司的活动、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时;

  4、年度风险评审、合规性评价或其他情况下发现有制度缺陷时。

  三、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应立即组织对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评审和修订。

  1、国家、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发生变化时;

  2、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时;

  3、有新、改、扩建项目时。

  4、年度风险评审、合规性评价或其他情况下发现安全操作规程有缺陷时;

  5、对制度性安排存在重大缺陷或与实际要求不相符时。

  四、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定期修订,由归口职能管理部门进行,并监督制度的实施。修订过程,严格执行企业《变更管理制度》。

  五、安全操作规程的日常性修订,由车间主任组织车间技术管理人员进行,严格执行企业《变更管理制度》,报相关部门审批备案,安环部门对日常性修订进行技术指导。

篇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修订必须

  

  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修订制度

  1。目的与适用范围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制度的管理,及时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制度的适宜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评审和修订。

  2.引用法规、标准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订

  3.1安环部组织有关的专业部门制订公司级的安全生产制度,并送达相关部门、单位进行会签,征求修改意见。

  3.2安环部根据会签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形成审批稿。

  3.3审批稿经分管经理审核后由总经理审批,发布实施。

  4.评审与修订

  4.1安全生产制度的评审

  4.1。1评审的频次:正常情况下,每两年组织评审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

  a)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b)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c)安全生产相关的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

  d)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时;

  4.1。2评审组织:安全生产制度评审,本着制订部门组织相评审的原则。

  4。1.3评审内容

  a)与法律、法规符合性;b)与企业发展总体水平的相适应性;c)与工艺流程和装置变化的相适应性;

  d)安全管理制度之间的相容性和匹配性;4.1。4评审输出

  4。1.4.1评审结果作为安全生产制度修订的主要依据之一。

  4.1.4.2评审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参加评审的人员和审批人。

  4.2安全生产制度修订

  4。2。1修订频次:正常情况下,每两年组织修订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可随时组织修订。

  a)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现行安全规章制度与之出现冲突,或不能充分满足法律、法规要求;b)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c)新装置、新产品投产,现行管理制度不能覆盖其安全管理;

  d)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需重新分配安全生产职责;

  e)各级人员素质发生较大变化,规章制度的要求已经充分转变员工的自觉行动;

  4。2。2修订组织:安全生产制度修订,本着制订部门组织修订的原则,当制订部门发生职能变化时,由该职能的后续承接部门组织。必要时,需了解该制度的制订的原始背景。

  4。2.3修订依据:4。2。3。1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

  4.2.3.2安全生产制度评审结果.4.2.3。3制度执行过程中,员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议.4.2。4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履行会签手续,最后由总经理审批后,修订版发布实施。

  4.2。4安全生产制度终止执行

  因特殊原因,终止执行的安全生产制度,按原审批程序申请批准终止执行。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1.

  目的和范围

  1。1为保障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为及时消除生产设施中存有的不安全因素,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提供资金保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的提取、管理、使用和账目管理。

  2.

  职责

  2.1财务部门负责安全费用的提取、管理和账目记录。

  2.2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年度安全生产专项费用计划,监督各部门安全费用的使用情况.2.3各部门负责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的申请和按要求使用。

  3.

  工作程序

  3。1安全费用提取

  3.1。1安全费用的提取是以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

  1)全年实际销售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及以下的部分,按照4%提取;

  2)全年实际销售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2%提取;3)全年实际销售收入超过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0。5%提取;

  4)全年实际销售收入超过1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2%提取。

  3。2安全费用的管理

  3。2。1财务部门负责按照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并设专人管理,建立安全费用提取台帐和安全费用的使用台帐,专户核算,不得挪作他用。年度节余转入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应当披露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具体情况。

  3。2。2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费用支出的核定工作,按规定范围经公司同意后安排使用。安全费用的支出票证在交财务入帐前,需由安全管理部门审核。

  3。2.3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进行安全投入,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超范围使用.3.3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

  3.3。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包括作业场所的监控、检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

  3。3.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3。3.3安全检查与评估支出。

  3。3.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3.3。5安全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3.3。6公司为从事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

  伤害保险费用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费用,以及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

  3。3。7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3。4安全费用的使用和入帐

  3.4。1属设备、安全设施、职工培训、救援演练、安全所需物资、安全评估、设备检测等方面安全投入资金,由安全管理部门编制年度安全生产专项费用计划报公司批准后,控制资金的投入,所发生的费用加盖安全投入费用章后到财务入帐,临时性安全投入由各部门提出书面报告,报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后,再报公司批准后实施,盖章后入帐.3.4。2劳动保护方面的安全投入,由各部门报办公室审批后进行采购,发生的费用以领料单形式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转财务入帐。

  3.5费用台帐

  各部门要建立相关的安全费用台帐,如实准确地记录本单位、部门的安全投入费用,财务部门建立的安全费用台帐的保存期不少于3年.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维护管理制度

  目的为保证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发生,保护劳动者的健康,使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病危害进行相应的防护用品配备,加强员工劳动

  防护用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各部门及车辆.3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科(办公室).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各部门、班组。为本制度的执行部门。

  内容与要求

  4.1在生产过程中,因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而产生的有害因素和劳动过程中及作业现场的安全卫生设施不良产生危害因素,均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4.1.1免费为生产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并不以货币形式或其他物品替代.具体执行按照《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规定》.4.1。2员工在公司内调动工作时,其享有的劳动保护用品可随身转带.工种变化的劳动防护用品(除特殊工种外),安全科有权作出相应调整。

  4.1。3员工因特种作业确需配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须经安全科认定后配置或借用。

  4。1。4凡作业环境会对从业人员产生危害的岗位按照标准规定发放保健品。

  4.1.5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护面罩、过滤式面具、空气呼吸器、防护眼镜、耳塞、防毒口罩、特种手套、防护

  服、绝缘手套、绝缘胶靴、绝缘垫等均属防护器具,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4.2劳动防护用品由专人采购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按规定入库,发放给使用人员,填写《领用登记台帐》,由公司安委会监督、检查发放情况。

  4.3劳动防护用具(品)的使用

  4.3。1员工进入生产装置或施工作业现场,必须按照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否则按照违章处罚.4。3.2对因工作原因造成损坏的特种型防护用品,由生产技术部审批,更换。对非因工造成劳动防护用品损失的按原价赔偿。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职业卫生规范化管理,预防、控制、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健康,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依据《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规范,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运输过程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

  3职责:

  3.1公司总经理是职业危害防治第一责任人,对职业危害防治教育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直接领导责任.总经理负责建立公司职业危害防治领导小组和工作网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其相关法规、规章,把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列入公司工作议程,定期研究并采取有效的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加大职业卫生资金投入,确保职业危害预防和控制所必须的经费,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3.2安全科是职业卫生管理的归口部门,按要求定期组织生产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检测和员工在岗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并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日常职业危害的检查与管理工作。

  3.3安全科和办公室负责对员工进行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普及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增强职工职业病防治观念,提高职工自我健康保护意识。

  3.4办公室负责职业健康监护,负责员工岗前和离岗职业健康体检,建立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负责新员工的职业危害告知,发放员工个人防护用品。

  3.5安全科负责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制定各岗位操作规程。

  4程序:

  4.1职业危害告知

  4.1.1公司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以书面形式进行公布,操作规程应保证员工的职业卫生安全.4.1.2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的种类、危害程度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告知员工;员工的工作岗位或内容发生变化时,使员工接触原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没有告知的职业危害因素时,公司应如实向员工告知新增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并作说明。

  4.1.3公司应及时、如实通过公告栏或书面通知等有效形式向员工告知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评价结果及员工本人的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前及应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4.1.4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职业病或职业禁忌证应当以适当的方式及时告知员工。

  4.1.5对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根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等规范,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4.2职业危害项目申报

  4.2.1安全科按照安监总局《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规定,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4.2.2公司存在或者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项目按照卫生部发放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

  4.2.3职业危害项目申报的主要内容是:

  (一)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二)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的情况;

  (三)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和强度的情况;

  (四)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

  (五)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六)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4.2.4公司应当每年组织一次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当出现下列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按照本条规定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

  (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的,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二)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在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三)生产经营单位名称、法人代表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在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4.3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

  4.3.1公司员工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台,应纳入年度员工培训教育计划,并对所需人员、经费和物资应予保证。

  4.3.2公司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接受安全检查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职业健康培训。

  4.3.3安全科及员工所在部门(岗位)应当对员工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培训,普及职业健康知识,督促员工遵守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操作规程.4.3.4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的内容:重点包括学习和掌握职业卫生知识、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职业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维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的识别等。

  4.3.5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的实施及频次:公司级教育安全保卫部负责实施每年至少1次,部门、专业培训教育由部门主管组织实施,每年至少4次.4.3.6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的形式:可通过会议宣讲、举办业务培训、开展有奖知识竞赛、发简报和通迅、组织专门参观。利用板报、画廊、标语、广播、电视等媒体进

  行宣传教育.4.3.7安全科要做好职业卫生培训资料归档工作。培训要做到:有计划、有教材、有名单、有试卷、有小结。

  4.4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维护检修

  4.4.1各类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防尘、防毒、防噪声、防高温等设备设施)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要实行定人员,定岗位,定检管责任。

  4.4.2各相关部门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

  4.4.3发现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查找原因并配合汽修工进行修复,使之正常运行有效。

  4.5员工防护用品的管理

  4.5.1公司必须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并督促、教育、指导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不得发放钱物替代发放职业危害防护用品。

  4.5.2公司应当对职业危害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确保防护用品有效。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已经失效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

  4.5.3严格执行《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等标准规范要求,根据接触不同职业危害因素发放相应种类和数量的劳动防护用品。

  4.5.4办公室负责个人防护用品

  的发放,安全科负责公用、应急防护用品的放发.放发标准由公司安全委员会制订.公司招聘的临时工,农民工其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视同岗位正式工.4.6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

  4.6.1对接触职业危害的员工,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员工。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公司承担.4.6.2任何部门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员工,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4.6.3安全科应当为员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员工离开公司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4.6.4各部门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人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4.7职业危害事故报告处理

  4.7.1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时,由班组(车辆)按事故报告逐层汇报,由安全科及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事故

  发生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或者消除职业危害因素,防止事故扩大。公司对遭受职业危害的员工,及时组织救治,并承担所需费用.4.7.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职业危害事故.5相关支持文件

  5.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5.2《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5.3《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

  5.4《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号

  5.5《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

  5.6《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

  5.7《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

  5.8《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

  5.9《毒物品作业岗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Z203)

  消防管理制度

  一、总则

  (1)本制度根据有关消防、防火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2)本制度旨在加强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公司财产及生产设备,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3)本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有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二、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公司及各部门均实行防护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本公司防火责任人由经理担任,部门、车辆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由部长、主驾驶担任。

  公司组织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及专业消防队来到之前,能起到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三、消防安全职责

  (1)全体职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2)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部门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3)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①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②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③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

  ④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4)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

  ①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

  ②制定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③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

  ④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5)各部门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部门的防火安全措施。

  (6)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四、防火安全措施

  (1)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防患于未然。

  (2)各部门在工作中,结合岗位职责,做好防火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3)禁止在有火灾隐患的场所使用明火,若特殊情况需要明火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相关的明火作业管理规定,遵守作业规程,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保证措施后方可动工。

  (4)安全领导小组定期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制定相应灭火应预案,并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五、奖励与惩罚

  (1)对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2)坚持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了安全;(3)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的发生的;

  (4)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的;(5)其他对消防工作有贡献的.(6)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部门或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和包括经济制裁在内的处罚。

  (7)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防火责任人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说明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所有.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验证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持续改进安

  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自评及持续改进管理。

  三、引用文件

  3。1《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3.2《关于印发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和达标考评指标的通知》(交安监发[2012]175号)

  四、术语和定义

  持续改进:为了实现对整体安全生产绩效的改进,根据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不断对安全生产管理进行强化的过程。

  五、职责

  5.1安全科组织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初评,提出安全生产标准化进一步改进的方案。

  5。2公司总经理(安委会主任)组织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最终评定。

  5。3安全科牵头,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持续改进工作。六、要求

  6。1绩效考评

  6.1.1由安全科组织公司初评,将初评结果报公司安委会进行最终评定。

  6。1。2评定的时间及频率

  每年至少一次(一般在1月中下旬)对上年度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情况进行评定,当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后,应由总经理组织立即进行评定。

  6.1.3评定的内容

  对照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指标体系,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实施情况进行评定,对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6.1。4评定的方法与技术

  采取会议的形式,对照考评指标逐条进行评定。

  评定时可采用查阅相关制度、相关记录或抽问等形式,以确保评定的准确性。

  6。1.5评定过程

  首先由安全科发出通知,确定初评的时间,各部门的自评员对照考评指标逐条进行自评,做好由安全科组织的初评的各项准备,做到心中有数。

  安全科根据目标指标的分解及完成情况,日常检查的结果,组织公司所属各部门参与进行初评,形成初评结果,报送主管总经理。

  由总经理主持,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参加,根据初评结果,对照达标考评指标重点对必备条件逐条进行评定。

  6.1。6评定报告与分析

  安全科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评定结果,形成最终评定报告(自评报告),经主管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后,由安全科下放到所属各部门及相关方,公司所属各部门应将评定结果向所属部门人员及相关方通报。

  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定结果要明确下列事项:

  (1)系统运行效果;

  (2)系统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和缺陷,所采取的改进措施;(3)统计技术、信息技术等在系统中的使用情况和效果;

  (4)系统各种资源的使用效果;

  (5)绩效监测系统的适宜性以及结果的准确性;

  (6)与相关方的关系。

  安全科根据评定报告,分析年度安全标准化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以持续改进安全标准化绩效。

  6。1。7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

  综合办公室、安全科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情况的评定结果,纳入公司所属各部门年度安全绩效考评。

  6。2持续改进

  6.2。1安全科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定结果,负责对公司级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进行修改完善,制定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工作计划和措施,不断提高公司级安全绩效。

  6.2。2公司所属各部门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定结果,负责对本部门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进行修改完善,制定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工作计划和措施,不断提高本部门的安全绩效。

  七、记录

  7.1自评记录表(考评细则进行转换)7.2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

  7。3安全标准化改进计划

篇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修订必须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评审和修订管理规定

  一、前言

  为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及生命财产安全,规范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依据企业实际情况,本公司订立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评审和修订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全部员工、全部生产设备及设施、全部生产活动,以及与生产活动紧密相关的管理工作。

  三、评审和修订的义务

  评审和修订的义务由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部门负责。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部门应当定期评审和修订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以确保规章制度的适用性和有效性。评审和修订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适用性是否符合当地政策法规、行业标准以及公司自身需求等。

  2.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实施情况是否达到预期的效果。

  3.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存在缺陷和不足,是否需要添加或删除内容,以及修改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四、评审和修订的程序

  1.订立评审和修订计划。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部门应当在每年的年度计划中,订立评审和修订计划,包括什么时候开始评审和修

  订,需要评审和修订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评审过程及验收标准等。

  2.评审和修订构成。评审和修订应当由阅历丰富的专业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构成。依据评审和修订的内容,必要时还应聘请外部专家进行评估和监督。

  3.评审和修订的程序:评审和修订的程序包括:

  (1)明确评审标准和要求:确定评审标准和要求,并说明评审过程中所涉及的方法、技术和评价标准。

  (2)搜集评审资料:对评审项目进行调查、搜集相关资料,包括政策、法规、标准、规程、文献、资料等相关信息。

  (3)组织评审:依据评审标准和要求,组织评委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对各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评审;

  (4)整理评审及修订看法:评审看法和修订看法应当做到实在、科学、合理、精准、全面,并适时汇总和整理。

  (5)修订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修订应综合考虑各方面的看法,确保修订后达到预期效果。

  (6)审定并宣扬实施:修订后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需由规章制度管理人员进行审定,并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宣扬实施。

  五、管理方法

  1.加强宣扬教育。企业应加强安全生产宣扬教育,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依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切实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

  2.订立实在的考核机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应纳入企业的年度考核指标之一,并订立实在考核方法,对考核结果公开透亮。

  3.追究责任。假如企业未能依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或造成事故,责任人员应当追究责任。

  六、结语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评审和修订管理规定》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紧要法规,必需严格依照实施。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要以人民安全为本,以科学管理为方法,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树立公司的安全形象,为公司的可持续进展做出贡献。

篇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修订必须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和修订制度

  为了让本公司现在岗位所使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为最新有效版本,确保其有效性和适用性,公司应明确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时机和频次,定期进行评审和修订,特制定本规定.一、本规定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结合本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的,是对本公司所设岗位所使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评审和修订的管理制度和原则。

  二、凡在本公司内进行与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等相关的活动,都必须以此作为依据。

  三、对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根据公司的安全工作状况,和生产活动情况,原则上每年至少进行2次,在实际中可根据情况,灵活调整、运用。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工作,公司必须要由公司相关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共同对本公司现行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评审,并做好相关的记录工作,上报给公司相关部门和领导进行通报。

  四、在发生以下情况时,必须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评审。

  1、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

  2、操作变化或工艺改变时;3、新建、改进、扩建、技改项目

  4、有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

  5、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修订,根据公司的安全工作状况,和生产活动情况,以及需要修订和整改的严重性、迫切性,原则上应该在评审报告和结论出来的一个星期内对此进行整改和修订.修订和整改完后应及时将修订和整改的结果上报给相关部门和领导,以便执行。

  本规定为本公司进行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度,必须严格遵守.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目的为了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费用,满足《中华人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建立此制度。

  一、安全费用提取标准

  依据《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第九条规定提取。

  (一)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按照4%提取;(二)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2%提取;

  (三)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万元至万元(含)的部分,按照0。5%提取;

  (四)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2%提取。

  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

  1。

  安全培训教育所需费用.2.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及保健品的经费。

  3。安全设施投入费。如安全监测、防静电、防灼伤冲淋、应急救援设施的投入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的资金投入。

  4。保证重大隐患治理所需费用.5。安全检查工作所需费用。

  6.安全风险抵押金.7。保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及其它有关经费投入。

  8.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所需费用。

  9。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用,体检费用等。

  二、安全费用使用要求

  1.安全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投入,任何人不得挪作它用,安全资金挪作它用将处以挪用金额的3倍处罚.

  2.总经理应确保安全生产资金的足额投入,不管企业资金如何紧张,应始终将安全投入放在首位,避免因安全投入不足产生严重后果。

  3。财务对安全生产投入建立安全费用台帐,如当年度安全费用未使用完,则滚入下年度安全费用,如当年度安全费用超支,则列入当年度正常成本费用。

  三、附件

  《安全费用台帐》

  XXXXXX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员工是否按要求佩戴防护用品的检查;

  4全公司范围内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或隐患的检查;

  5其他人员是否有违反安全生产行为的检查;

  6各项安全工作是否有按计划进行的检查等.日常检查分为员工自查、班组长巡回检查及企业安全委员会例行检查等。其中安全委员例行检查需填写“安全检查表”.

  (四)隐患整改:在各项安全检查中,对发现的各种问题或隐患需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其中:

  1。

  对一般的安全隐患。如生产员工存在违章操作或未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等行为由检查人员现场指正,如较多员工有这种行为则检查人员应汇报企业安全委员会,由企业安全委员会发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做好“四定”(即定改进措施,如加强培训,经济处罚等;定负责人,即明确谁负责培训或执行经济处罚;定资金来源,即明确培训的经费来源;定完成期限,即何时完成整改措施等)。

  2。

  对本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如重大火灾或爆炸事故隐患,企业安全委员会除组织本企业相关人员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还要书面向昌平区安监局报告(危化科电话:)。

  3。

  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如危房等,则企业安全委员会必须报告总经理,并立即采取应急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4.

  隐患汇报:一般事故隐患(即容易整改的事故隐患或不构成重大危险的事故隐患)由检查人员汇报给企业安全委员会,由企业安全委员会下发“整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编号:AQ—BZH—05度

  版本号:01改通知书”即可.重大事故隐患(即企业本身无力解决的事故隐患或构成重大危险的事故隐患)须由企业安全委员会直接汇报总经理及昌平区安监局。

  5.

  隐患整改验收:一般事故隐患整改后的验收由企业安全委员会负责验收,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后的验收由企业安全委员会成员会同总经理验收,同时还要申请安监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验收。验收完毕后由企业安全委员会汇总并存档呈报安监局。

  四、附件

  《隐患整改通知书》AQ—BZH15《公司级安全综合检查表》AT—B16《班组级安全综合检查表》AQ-BZH1《车间级安全综合检查表》AQ—BZH1《机动车辆安全检查表》AQ-BZH1《消防设施安全检查表》AQ-BZH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检查表》AQ—BZH21《重点部位季节性安全检查表》AQ-BZH22《日常安全检查表》AQ—BZH23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保证生产设备的正常运作,有效地消除设备故障,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检维修管理制度。

  二、范围

  包括公司所有设备、设施、基础建设的检维修管理。

  三、职责

  检维修由维修门负责,相关部门协助。

  四、程序

  1.检维修准备

  (1)编制检维修计划,应做到项目齐全,内容详细,措施具体:责任明确,凡二人以上的检维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2)检维修负责人要对检维修中的安全负责,对参加检维修的人员交待好任务和安全措施。

  (3)检维修前,检维修负责人要组织好检维修人员做好检维修机具和安全工具的准备工作.(4)检维修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的设备,执行公司“防火、防爆有关规定”及“动火管理规定”的标准。对设备内检修时,除按规定清洗置换外,尚须用空气进行置换,其氧含量不应低于18—21%,有毒气体和粉尘不得超过《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规定的最高允许浓度。

  (5)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和蒸气(包括惰性气体)设备,必须切断物料出入口,阀门,并由设备所属的车间加盲板(电焊时应把管路断开).(6)对移交检维修的设备,置换由所属车间负责处理。移交前,要查电气、查物料处理、查置换分析检验,确认合格后方可办理移交。

  2.检维修安全规程

  (1)检维修人员对检维修项目检查,全面符合检维修规定时,要持检维修任务单,由安全委员会负责人签字方可施工。

  (2)检维修人员在检维修中,必须严格遵守检维修规程和本工种安全规程。

  (3)高空作业,要按高空作业安全规定执行.(4)土石方工程,吊装作业,要分别按照该工程安全规定执行。

  (5)凡是机电传动设备检维修,必须切断电源,拆除传动皮带,并要悬挂“禁止合闸"警告牌.(6)临时行灯必须采用安全电压36伏,槽罐、装置、沟道、潮湿场所采用安全电压12伏,绝缘要良好,使用电动工具要有可靠接地.(7)检维修中要服从指挥,做到:

  1四不施工:没有检维修任务单不施工;检维修安全措施不落实不施工;起动设备不合格不施工;高空作业和多层交叉作业无防护不施工。

  2四不拆:设备带电不拆;传动设备电源未断不拆;高温、高冷设备过热、过冷不拆;工具不合格不拆。

  (8)从事有毒有害系统检维修和事故抢修,动火作业要备好防护器具,急救药品和消防器材,以备应急之用。

  3.电气检修

  (1)电气检修,要按原电力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执行。

  (2)凡电气检修,必须执行电气检修工作单制。车间所属的电气检修工作单由车间主任批准后电工办理.(3)凡是在导电设备、线路上工作(不论高低压)必须停电作业,并在电源开关把上挂上“禁止合闸”的标志牌,除专责挂牌人外禁止任何人随意拿掉标志牌或送电。

  (4)在停电线路工作地段装接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验明线路确认无电方可装接。

  (5)线路经过验明确实无电压后,应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线路的分支线也要接地线。

  (6)停电、放电、验电和检修作业,必须由作业负责人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否则不得进行作业。

  (7)禁止带电检修作业,如确因生产需要非带电不可,应经电工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且由一名电工监护,一名电工作业。

  (8)外线、杆等检修,作业前必须全面检查,确认无疑方可进行作业.1线中中间某一段有两条以上线路临近平行时,应验明检修的线路确已停电,并挂好接地线后,在停电线路的杆下面设制标志,并设专人监护,以防误登杆。

  2对有两个以上供电的线路检修时,必须采取可靠的措施防止误送电。

  3对地下直埋电缆检修时,应切实避免伤及临近电缆。

  4在5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同杆多回线中进行部分线路停电检修作业.(9)检修作业完毕后,检修负责人必须全面对工作现场进行认真检查,确认一切无误后,方可离去。

  五、相关文件

  《防火、防爆、防毒、防尘管理规定》AQ—BZH-17《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AQ-BZH-2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储存和使用各个环节一般安全防范措施以预防火灾、爆炸、中毒及环境污染等意外事故发生。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危险化学品的日常管理。

  二、引用文件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50016—2006三、定义

  危险化学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86)和《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中规定的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氧化物、有毒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八大类化学品。

  四、职责

  1.企业安全委员会负责公司危险化学品作业者的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培训及考核。

  2.物资采购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采购供应,并提供新的危险化学品危险性能资讯。

  3.生产技术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入公司检验。

  4.财物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储存及管理。

  5.生产技术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6.企业安全委员会负责组织生产技术部、财物部组成的义务消防队进行火灾事故的紧急救援,生产技术部(义务消防防队员)负责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的紧急求援。

  7.总经理负责新的危险化学品购批。

  五、管理内容

  1.危险化学品作业者的安全教育.

  (1)企业安全委员会负责对公司从事危险化学品作业的员工进行有关危险化学品相关知识及操作技能的安全培训,并保留培训记录.(2)新的危险化学品作业者必须在接受相应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2.危险化学品的采购

  (1)危险化学品归口由总经理购批,财物部应掌握供方准确资讯,确保危险化学品符合质量、安全要求.(2)危险化学品的研发部门应不断改进工艺,应尽可能采用非危险化学品代替危险化学品,或者用危险性较小的化学品代替危险性大的化学品。

  (3)购进的危险品须经生产技术部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4)拟准备首次使用的新的危险化学品,须提交危险化学品的相关安全性能的理化参数,报技术核验后给予采购。

  3.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贮存

  (1)危险化学品贮存场所的一般安全要求.1危险化学品仓库无论规模大小,按其使用性质,必须专用。

  2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的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设计规范,结合昌平地区气候特点,还应有完善的防雷设施及静电接地系统。

  (2)危险化学品贮存的一般安全要求

  1危险化学品应当分类、分项储存,堆放时堆架之间的主要通道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储存。

  2对于遇水易爆,遇高温、低温、曝晒会发生分解的危险化学品,分别不得在潮湿、易积水、低温或高温处贮存,严禁在露天场地贮存,对少量必须在露天场地临时存放的危险化学品,一定要根据该物品的特性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3凡是化学性质、防护、灭火方法相低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同一仓库同一贮存室内存放,避免混存,绝对禁止同库或同一区间共同贮存的物品有:氧化剂与易燃易爆物品,自燃或遇水燃烧物品与易燃易爆物品等。

  4库区内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不许使用非防爆电器,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设置相应的防火、防爆、通风、防潮、防雨等安全措施.库区内的消防器材,任何人不得随意挪动。应做到定期检查、维修,保持正常、急需时用。

  5库区应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危险化学品要及时清除,用过的棉沙头、碎布,应放在指定地点妥善保管、定期处理。

  (3)危险化学品仓库管理部门为财物部

  1危险品仓库管理部门的职责:

  A.财物部主管制定《仓库管理制度》,并张贴在工作场所显眼位置;B.负责危险化学品仓库防火、防泄漏安全管理;

  C.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库存的采购计划控制;

  D.负责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安全管理;

  E.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

  F.负责向企业安全委员会报告危险品仓库管理状况。

  2危险化学品仓库管理状况报告

  由危险化学品仓库管理责任人定期向部门报告一次危险化学品仓库库存情况,报告内容包括:A.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及库存量;

  B.危险化学品的入库和使用及废弃情况;

  (4)生产技术部应配合危险化学品仓库管理人员的管理,按程序要求作业,防止事故的发生。

  1建立和健全物品、人员、车辆出入库的管理制度,装卸、搬动时严格遵守安全规定。

  2做好危险化学品的入库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品种、规格、包装、数量及危险标志并做好登记.危险化学品的质量必须经生产技术部检验并有相应的合格检验报告才能验收入库。

  3做好危险化学品的保管和维护.危险化学品入库后要根据其危险特性分类及物理化学特性和包装情况做到合理的贮存、妥善保管.4做好危险化学品的发放工作:

  A.发料要有凭据,认真核对各种发料凭证,实行限额发料.B.发料要按危险化学品进仓库先后顺序,做到先进先出,后进后出.C.经常或定期做好清仓查库工作,避免物资短缺和超储积压,杜绝因储存期过长发生变质或引发事故。

  4.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装卸和运输

  (1)必须指派责任心强,经过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培训的人员担任危险化学品的装卸和运输工作。

  (2)危险化学品装卸、运输人员在作业时应安装、运输危险化学品的特性配带相应的防护用品。

  搬动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撞击、挤压、倒置和摩擦,不得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得穿带钉的鞋。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3)危险化学品装卸前,应对仓库、汽车进行必要的通风和清扫,不得留有残渣.(4)进入库区的机动车辆必须佩戴阻火器.槽车在卸货前必须与贮存区固定静电接地系统对接,释放静电,各种车辆不准在库区停放及进行修理。

  (5)运输易燃和可燃物品的车辆,必须配有灭火器,随车人员不准吸烟和使用明火。危险化学品装车时,

  性质相抵触的物品不得同时装运,严禁人货混装.(6)装运过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在卸车后要进行清扫,对库房装卸作业结束后,应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

  5.危险化学品的使用:

  (1)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危险化学品的标识内容,危险特性及使用注意事项,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防范事故发生.(2)使用危险化学品时,应根据其危险特性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如防毒口罩、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3)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检查,消除隐患,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

  (4)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在使用后需由指定的红树林公司回收,不得随意露天摆放或将残余物随意倾倒.(5)使用后的废料不得随意倾倒,应妥善存放在专门容器中,由指定的红树林公司回收.六、相关文件

  《防火、防毒、防爆、防尘管理制度》AQ-BZH-17《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AQ—BZH—13《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AQ-BZH-31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一、目的本企业作业场所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有害因素,这些有害因素对人的生理功能会产生不良效应,或对健康造成损害而导致职业病,为减少和避免职业伤害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

  本企业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主要有生产车间、仓库、试验室,作业过程中的有毒有害因素主要有:噪音危害、中毒等.三、职责

  职业卫生由企业安全委员会负责监督管理,相关部门主管协助,企业安全委员会应为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建立职业卫生档案。

  四、操作规程

  1.个人防护

  (1)本部门根据岗位需要,给员工配置有安全帽、过滤式防毒口罩、防护手套、防护眼镜、工作鞋、工作服等防护用品。

  (2)员工上岗前必须按规定佩带防护用品,安全管理人员以及车间主任、班组长均有责任监督员工佩带及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3)勤剪指甲、勤换衣服,工作服弄脏时要及时更换和清洗。

  (4)员工上岗前、下岗后,均应使用清洁剂洗手,严禁使用有机溶剂洗手及洗衣服。

  (5)定期对生产作业场所员工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对检查结果异常的员工必须立即调离该岗位。

  (6)严禁员工带病工作,身体不舒服或精神状态不佳的员工禁止上岗作业。

  2.公司区

  (1)公司区道路应平整畅通,夜间生产时应有足够的照明。

  (2)公司区应保持清洁,并做好绿化工作.(3)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损坏、危险设施应及时修理。

  3.工作场所

  (1)工作场所应保持整齐、清洁、光线充足。当自然采光不足时,应打开照明设施,保证光线充足。

  (2)生产场所应保持通风良好,生产前应将车间内的排气扇及窗户打开,保证有足够的空气流通,以免造成易燃蒸气以及粉尘积聚。

  (3)分散研磨时必须盖上挂缸盖,尽可能减少溶剂的挥发.(4)当在天气炎热的情况下生产时,应由食堂提供绿豆汤等,以防中暑。

  (5)为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实行8小时/天工作制,无特殊情况下,严禁加班加点疲劳工作。

  4.生产辅助设施

  (1)应保持生活用水和工业用水的充足供给。

  (2)水源、水泵、储水、水管都应妥善管护,保证用水不受污染.(3)企业根据需要设置紧急冲淋设施和员工休息室。

  五、相关文件

  《职业卫生档案》

  《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篇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修订必须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设备卫生

  1、工作前清理环境卫生,做到环境清洁,地面无纸屑、无污物。工具、设备摆放整齐。

  2、清理设备卫生要清理干净,不得有杂物、残夜等影响产品质量的东西存在,做好生产准备。

  3、检查供电系统各状态是否正常,检查供电电压、电流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三相电压是否缺项。

  4、检查各转动部分是否转动灵活,是否出现卡、堵、声音异常等现象。

  5、检查各种进、出料系统是否通顺,不得出现堵、漏、滴、冒等现象。

  二、生产规程

  1、根据生产任务指导书,检查所购进原料、辅料、助剂、添加剂是否符合要求。

  2、检查所注入酒精罐的生产数量是否与指导书要求一致。

  3、检查操作顺序是否与工艺要求一致。

  4、检查操作过程是否符合工艺规程。

  5、检查搅拌时间是否符合规定时间。

  三、产成品规程

  1、外观检查产成品的透明度、颜色、粘度是否符合合格品规定。

  2、取样检查产品的技术指标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3、将合格产品入库保管,以备发货。

  4、做好下一批次的生产准备。

  四、完工规程

  1、本班生产任务完成后,要及时清理搅拌罐卫生,不得留有残渣、残夜。

  2、清理环境卫生,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

  3、断开生产设备电源,检查供电系统是否处于安全状态。

  4、有交、接班的,给下班介绍清楚本班的生产情况及设备的运转情况。

  5、说明本班存在的问题,及出现问题的处理方法。

  五、生产车间安全操作规程

  1、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有权拒绝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2、工作时必须穿戴好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以确保人身安全。

  3.电气工作人员需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并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不合格者需重新进行培训直至考核合格,否则不许从事电气工作。

  4、凡新从事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学习本规程和经过公司的安全教育并由班组落实实际的安全知识和操作在对有关规程,安全知识不熟悉操作不熟练前不准独立操作。

  5、为防止人身伤害防止电气事故的发生有可靠的组织措施和技术保证,电气工作人员必须经常反复学习有关规章制度及工艺操作

  做到遵章操作技术熟练。

  6、在进行电气安装或电气维修工作时电气负责人应做全盘考虑根据作业内容,技术要求,职责范围和现场的实际情况向工作人员交代清楚使受任人员心中有数以利工作。

  7、所有带电设备必须有可靠的绝缘隔离,其不带电的金属外壳必须可靠接地,所有转动的机器裸露部分必须有保护外罩对高压或特别容易出事的处所要有遮拦或标志标志牌必须标志牌必须悬挂在当眼的地方,这些保安装置不许任意移动确因工作需要移动则事后必须马上恢复原状。

  8、所有电气设备应定期进行保养预防实验和安全检查务令所有电气设备均处于最佳状态防患于未然。

  9、所有电气安全用具应定期进行检查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10、电气人员必须努力学习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自觉执行各种规章制度热情积极的做好本职工作共同搞好全公司的电气安全运行。

  11.值班期间必须携带必要的检修工具。

  12、上班前不得喝酒工作场所不得吸烟。

  13、严禁随地吐痰、乱扔烟头、杂物保障施工安全。

  14、上班时间严禁脱岗、串岗、睡岗严格按交接班制度进行交接班。

  15、凡复杂作业和危险作业时必须先进行登记、研究落实安全

  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必要时报有关部门审批。

  16、职工不得在厂区内进行赌博大声喧哗追随打闹或其它不文明行为。

篇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修订必须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评审和修订制度

  1。目的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管理,及时评审和修订,确保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持续合规性、充分性、有效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保证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标准评审和修订管理。

  3。引用法规、标准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4.职责

  4.1公司行政部负责组织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编制、评审、修订工作。

  4。2公司安委会主任负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审批工作。

  4.3公司行政部负责组织公司安全操作规程的发布工作。

  4。4各部门、库区负责制定本部门、本库区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并适时修订。

  4.5公司工会组织负责对相关制度、规程评审、修订的参与与监督;

  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订

  5.1行政部组织有关的专业部门制订公司级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送达相关部门进行会签,征求修改意见。

  5。2行政部根据会签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形成审批稿.5。3审批稿经分管副总审核后由总经理审批,发布实施。

  6。评审与修订

  6。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评审

  6.1。1评审的频次:正常情况下,每三年组织评审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

  1)

  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2)

  公司的管理机构或体制发生重大调整时;3)

  公司的安全生产活动、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时;4)

  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或其他情况下发现涉及到规章制度的缺陷时;

  5)

  当上级管理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6)

  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性事故原因时,发现制度性因素时;

  7)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时;8)

  当生产设施新建、改建、扩建时;9)

  其他相关事项。

  6。1.2评审组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评审,本着制订部门组织相评审的原则。

  6.1.3评审内容

  1)

  与法律、法规符合性;

  2)

  与企业发展总体水平的相适应性;

  3)

  与工艺流程和装置变化的相适应性;4)

  安全管理制度之间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6。1.4评审输出

  6。1.4。1评审结果作为安全生产制度修订的主要依据之一。

  6.1.4。2评审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参加评审的人员和审批人.6.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修订

  6.2。1修订频次:正常情况下,每三年组织修订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可随时组织修订。

  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2)

  当公司归属、体制、规模发生发生重大变化;

  3)

  当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4)

  当工艺、技术路线和装置设备发生变更时;5)

  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6)

  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到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7)

  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原因,发生制度性因素时;8)

  其它相关事项;6。2.2修订组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修订,本着制订部门组织修订的原则,当制订部门发生职能变化时,由该职能的后续承接部门组织。必要时,需了解该制度的制订的原始背景。

  6。2。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发放、使用、保管和回收,严格执行公司《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6.2。4修订依据:

  6。2。4。1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6.2。4。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评审结果。

  6。2。4。3制度执行过程中,员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议。

  6.2。5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履行会签手续,最后由安委会主任审批后,修订版发布实施.6。2。6

  安全生产制度终止执行

  因特殊原因,终止执行的安全生产制度,按原审批程序申请批准终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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