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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接到信访,让处理案件有上级领导参加吗?(7篇)

发布时间:2023-08-22 17:12:03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公安机关接到信访,让处理案件有上级领导参加吗?

  

  信访局信访案件办理工作制度

  一、信访问题的立案、调查、处理、交办、转办和报结等均由本单位分管领导和负责人审批,未经审批的不得查办、转办、报结。

  二、信访案件的查办,应该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政策为准绳,实行领导包案负责制,确定责任单位、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求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或交办机关规定的期限内查处完毕。法律、行政规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信访案件查处后,要及时写出结案材料,并填写《结案审理标签》,报原批办领导审示。符合要求的,处理意见要书面答复信访人,并将反馈意见和所有调查处理材料整理归档;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退回承办单位或调查人员补充办理并重新上报材料,直至符合要求。

  四、对于疑难复杂的信访案件,若不能在规定期限内结案,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适当延长期限,但不得超过30日,并书面告知信访人和交办机关。

  五、对领导审示后的信访案件,应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处理意见,其中属上级机关立案交办的案件,要写出结案报告,及时上报立案机关销案。

  六、对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应告知信访人有要求举行信访听证的权利。信访听证按《信访听证办法》程序受理。

  七、案件查办,审理人员应坚持原则,顾全大局、秉公办理、廉洁守密,提高信访案件结案质量,防止出现“冤、假、错”案。

篇二:公安机关接到信访,让处理案件有上级领导参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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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寨卫生院信访工作领导包案制度

  为了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稳定,根据市、县两级信访工作及矛盾排查化解工作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党政一把手负总则,分管领导亲自抓,其他领导协同抓,部门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

  二、对集体上访、异常上访问题和重大疑难案件,一律由我院党政领导按照分工和职责,实行定领导、定措施、定时间、定责任,包调查、包处理、包问题的“四定三包”责任制,限期解决和答复群众提出的问题。

  三、包案领导要对案件的调查、谈话、处理、结案等环节进行严格把关,一抓到底。

  四、领导包案由我院信访办公室根据矛盾排查情况和领导分工以及分管情况进行安排。

  五、凡确定由领导包案负责处理的案件,包案领导及相关单位的责任人要在接到包案通知后,要亲自听取案件汇报、将所包案件发生的原因及近况尽快了解,研究处理办法,以便尽快的处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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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党政一把手对副职处理的重大疑难信访案件,要及时督促和检查,保证在限期内高标准、高质量结案。

  七、各包案领导要及时督促分管单位按照对口办理原则,认真办理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化解,保证把问题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当地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

  八、对因工作失职,无视群众正当权益造成矛盾激化,引发群体性上访或越级上访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的,要按照信访工作责任追究等有规定,严肃追究有关单位、主要责任人和包案领导的责任。

  舞钢市安寨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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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寨卫生院干部联动下访制度

  干部下访是联系群众,密切干群关系的一种有效途径,是我党的优良传统。为进一步强化机关效能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不断强化全乡党员干部联系基层、联系群众的自觉性,让群众“不跑远路、不打官司、不花冤枉钱”,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以下制度:

  一、下访人员

  院领导班子和包村干部

  二、下访工作形式

  下访分走访、接访、约访、暗访、座谈会、现场调处等。可以利用晚上或休假日时间与村干部、老年党员等层面的群众进行恳谈。

  三、下访工作内容

  认真听取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疑点和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新情况、新问题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的问可修改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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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

  1、详细了解社情民意,社会矛盾纠纷及急、难、险事。

  2、及时解决群众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调处民事纠纷,对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将原因向群众耐心解释清楚,并做出限定时间内办结的承诺。

  四、下访工作要求

  以“五个一”为载体,规范下访联动工作,具体为:

  “一日”即干部每周自行安排一日,要求包村干部深入村(社区)下访。

  “一牌”即村(社区)印有一块乡科级以上干部及包村干部照片、姓名、联系电话、工作职责的公示牌,张贴于各村(社区)

  村务公开栏,便于村民联系。

  “一岗”即每个村(社区)确定一个接待群众的固定场所。

  “一薄”既有一本记载联动下访情况的记事薄,要求包村干部对走访群众、内容、承办情况等认真记录。

  “一答复”即群众反映的问题包村干部要在一天内答复;包村干部在一天内没有答复,群众直接向分管领导打电话;分管领导一天内没有答复的,群众直接向乡主要领导打电话,乡主要领导在一周内予以答复。

  舞钢市安寨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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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寨卫生院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工作制度

  切实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加速推进“平安护家”建设步伐,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快速排查调处机制,完善制度、落实责任,确保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取得实效。经研究,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会议制度

  1、定期会议。我院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年初或年终须召开中心工作会议,总结工作,调整和充实排调队伍,制定继续排查调处工作年度方案,安排部署排调工作,确定排调重点,分解排调任务。并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及时掌握本乡矛盾纠纷的发展趋势、发生情况以及各级排查组织排查矛盾纠纷的情况,查找原因,分析特点,加强指导,研究制定复杂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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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不定期会议。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组织召开矛盾纠纷调处协调分析会议,对难以解决的矛盾纠纷进行认真地分析研究,共同提出解决办法,并落实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协调会议由院长负责组织实施,调解中心各成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准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

  3、定期会议由院领导组织召开;不定期会议由院领导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召开,也可由其成员建议,由院领导组织召开。调解中心各成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准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

  二、矛盾纠纷受理排查登记制度

  1、我院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应受理由村调委会、社区调委会未能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

  2、中心工作人员、调解人员受理纠纷时要认真做好接待服务。如果是口头申请,接待人员应认真听取当事人对纠纷情况的陈述,并做好接待笔录。接待笔录要严肃认真,体现当事人原话原意,不得添加任何水分。笔录原则上要有当事人的签名或手印确认。

  3、受理排查纠纷登记,要使用统一的《受理纠纷登记簿》和《排查纠纷登记簿》,受理纠纷登记的内容包括:受理时间、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年龄、职可修改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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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工作单位、住址或电话、纠纷的性质、起因和简单过程等。排查登记的内容包括:排查时间、地点、排查人姓名、被排查的纠纷种类、性质、起因苗头、当事方基本情况、责任方等,要逐项认真填写,不得遗漏。并注意妥善保管,严防遗失。

  4、受理纠纷登记后,对当事人所反映的纠纷情况要注意保密,不经当事人同意,不得随意泄漏。

  5、调解人员将对受理矛盾纠纷的要求及时向中心主任或副主任汇报,由主任或副主任确定事件进行调处,将确定的调处时间、调处地点、调处人员及时告知纠纷当事方,确保当事方能按时参加调处。

  三、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1、不定期排查与集中排查、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实行全覆盖、全方位、多层次排查,做到情况早发现、早报告、工作早到位、问题早解决。

  2、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期和纠纷多发期,要及时组织人员集中排查;对重点单位、重点人、重点事,加大排查力度,进行重点排查。及时了解和掌握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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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矛盾纠纷预警制度

  1、制定完善处置群体性矛盾纠纷和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信息网络,发挥基层治保、调解组织、治安中心、调解信息员作用,及时了解和掌握矛盾纠纷信息动态。

  2、对于重大的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要及时受理,多种手段并用,努力解决在初始阶段或萌芽状态。

  3、发现重大纠纷隐患(可能发生群体性上访、群体斗殴现象)应当及时报告乡主管领导,并及时上报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

  4、各村调委会应于每月底将所掌握的矛盾纠纷隐患情况上报乡矛盾纠纷排查协调指挥中心。

  五、矛盾纠纷调处制度

  1、在中心受理的矛盾纠纷时,能及时调处的,组织调解人员及时进行调处,不能及时调处的,告知当事方可择日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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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涉及两个或多个村之间的矛盾纠纷,由中心负责组织涉及到的村调委会成员共同召开联席会议,协商调处措施并组织实施。

  3、村调委会确实无法解决的,及时上报上级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由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组织力量进行调处。

  六、矛盾纠纷交办、督办制度

  1、各村调委会对综治办交办的有关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任务要高度重视,按时进行排查调处,对调处难度大的矛盾纠纷,可提交综治办进行调处。

  2、进一步明确督察督办职责,对挂牌督办、限期解决的重大矛盾纠纷和协调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要认真进行检查,逐一落实。

  3、对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由于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得当,调处不到位,造成越级上访的,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下发督办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调处,并向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写出专门报告。

  七、矛盾纠纷报告制度

  1、要建立健全街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息网络,确定信息联络员,确保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息上下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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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各村调委会每月对矛盾纠纷进行认真梳理,按要求如实填写《矛盾纠纷排查情况统计表》、《矛盾纠纷调处情况统计表》等于每月28日前上报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无矛盾纠纷的,实行“零报告”制度,严禁迟报、漏报、虚报、错报。

  3、健全和逐步完善因人预防、因地预防、因时预防、因事预防的报告机制。

  八、矛盾纠纷档案管理制度

  1、实行档案专管制度。明确档案管理人员。调处中心的调解文书案卷实行专人负责保管,并建立必要的调阅、保密管理办法。

  2、实行一事一卷制度。调解文书包括原始记录、调解申请书、民间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调查笔录、调解笔录、调解协议书、回访记录以及调解中心对调解未成功的纠纷处理意见及各种材料等。归档时,做好调解文书的审查,调处文书、资料要求一事一卷,装订成册,并按档案管理规定整理归档。

  3、规范封面管理制度。归档后的调解文书要使用统一的卷宗封面,注明立卷时间、立卷人姓名,并根据纠纷具体情况,确定保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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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注重随时归档制度。对简易、随调随结的矛盾纠纷,应在来访的矛盾纠纷登记簿内,注明矛盾纠纷基本情况、请求事项、调解结果等,并附调解笔录、调解协议,予以存档。

  5、分类管理制度。各类档案要放置有序,对于民事、行政等纠纷调解应分别入档。对重要案卷和一般案卷应实行分别管理。

  6、确保及时调阅制度。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对所存档的资料要做到心中有数,调阅档案时能及时、准确。

  7、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做到防火、防盗、防潮、防蛀、防鼠咬,确保档案资料完好无损。

  九、矛盾纠纷责任查究制度

  1、把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与责任人的政绩、晋职晋级、奖惩紧密挂钩,实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查究制。

  2、调解处中心工作人员在接访受理、分流、调处社会矛盾纠纷中因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矛盾久拖不决、导致矛盾激化或处理结果显失公平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实行政治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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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舞钢市安寨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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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公安机关接到信访,让处理案件有上级领导参加吗?

  

  领导干部包案处理信访事项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信访工作责任,加大解决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工作力度,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对象

  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

  二、受理范围

  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和集体上访案件,久拖未决的信访案件,上级领导机关及领导同志批示的重要信访案件,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和人案、人事、人户分离等“三跨三分离”信访案件,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疑难复杂及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危及社会稳定的信访事项,其他需要领导干部亲自包案处理的信访事项。

  三、办理程序

  (一)确定包案。收到上级交办或本级确认应由领导包案处理的信访事项或案件后,需于5个工作日内确定包案领导。

  (二)建立台账。对于确定领导包案的信访事项或案件,应于3个工作日内,明确责任单位、协助单位和具体承办人,并填写《领导干部包案处理信访事项台账》。

  (三)约谈上访人。包案领导受理案件后,应于5日内约谈信访人,听取信访人的诉求,进行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告知其反映的问题已被受理,要求其不要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约谈情况记入《包案领导约谈上访人记录》,请信访人签字认可,并互留联系方式以便沟通。《包案领导约谈上访人记录》收入案件卷宗。

  (四)核查事实。包案领导、责任单位应适时召开双方当事人以及有关人员参加的案件核查会议,并可吸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知情群众等参与,通过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双方举证质证、调阅案卷、实地调查取证等形式,搞清楚案件的来龙去脉,认定涉及的事实,形

  成核查意见,为信访案件的最终解决提供依据。核查情况写入《领导干部包案处理信访案件核查会议记录》,所有与会人员签字确认后,收入案件卷宗。

  (五)案件调解。在信访案件事实核查清楚的基础上,包案领导应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做好协调、调解工作,着力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尽可能做到案结事了。信访案件调解成功,应制作调解协议书或息诉罢访协议书,当事双方以及见证人签字后生效,调解协议书或息诉罢访协议书原件收入案件卷宗;信访案件调解不成功,包案领导应引导信访案件进入复查复核程序。

  (六)复查复核。按照《信访条例》有关要求,对应当由本级处理、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采取案件会审、协同查办、公开听证、重新确定办案人员等多种办法,认真进行处理、复查、复核;应当由上级复查复核的,引导上访人进入上级机关复查复核程序。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完毕后,经参与处理人员多数同意,慎重形成结案报告,同时将不同意见记录在案。处理结果必须公开与信访人见面,由信访人签署具体意见,确保处理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七)结案报告。信访案件经过领导包案处理后,一般应当于60日内办结完毕,形成结案报告。报请上级复查复核的时间另计。

  1、经过领导包案处理后息诉罢访的案件,结案报告应当包含《包案领导约谈上访人记录》、《领导干部包案处理信访案件核查会议记录》、《领导干部包案处理信访案件处理意见》、《调解协议书》或《息诉罢访协议书》,包案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结案。

  2、经过领导包案处理后仍未能息诉罢访的案件,结案报告应当包含《包案领导约谈上访人记录》、《领导干部包案处理信访案件核查会议记录》、《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信访事项复查意见》、《信访事项复核意见》、《领导干部包案处理信访案件最终处理意见》。

  《领导干部包案处理信访案件最终处理意见》应详细记载信访人的基本情况及诉求;案件的包案领导、责任单位、承办人、参与办案人员的情况;包案领导约见信访人的情况;案件核查情况;案件办理采取的形式及结果;案件症结和分歧的焦点,责任单位开展的各项工作及效果,信访人的观点和态度,社会反映效果等;三级终结意见结论,上访人是否接受;拟采取的教育稳控措施等。

  对通过领导包案处理后仍不能息诉罢访的人员,包案领导要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并采取必要的教育稳控手段,防止矛盾激化和发生其他不良后果。

篇四:公安机关接到信访,让处理案件有上级领导参加吗?

  

  信访案件领导包案制度

  信访稳定领导包案制度

  为了及时妥善处理重大信访问题,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把问题特别是群体性信访问题和一些久拖未决的问题解决在基层、保障和促进公司各项工作的快速开展,根据公司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是指对公司工作范围内的重要疑难信访问题,由公司领导干部亲自负责处理的一种领导责任制度。

  二、凡属以下情况之一信访问题,应由领导包案处理:

  1、职工、家属到公司以上党政机关集体上访反响重要信访问题。

  2.赴京、至省、地重要场所或重要会议会场的非正常集体访。

  3.长时间未解决的涉及群体利益的信访问题。

  4.地级以上领导批示件中的重要信访件。

  5.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危及社会稳定的信访问题。

  6.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反映的问题处理难度大或涉及多个部门责任的复杂疑难信访问题。

  三、领导包案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解决”、“一包到底、一案一清”的原那么,做到包接待、包协调、包督办、包落实、包稳定。问题的处理实行包案制度,要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落实公司领导包案责任制。

  四、包案领导应负责主持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案,组织协调、催促检查相关科室具体落实,审核签发结案报告。

  五、凡领导包案处理的信访问题应本着急事先办的原那么,尽快办结。

  六、对领导包案后因行动缓慢、处理不当,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建议有关部门追究包案领导的责任。

  包案处理完毕,要及时向信访部门报告处理结果,并注意回访,防止重复信访。

篇五:公安机关接到信访,让处理案件有上级领导参加吗?

  

  信访案件的处理程序和方法

  1、立案:当信访件达到时根据内容和依据立案;

  2、登记、核实及审查:核实所提出的事实,审查相关信息及其法律依据,完善信访件所涉及范围、种类所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

  3、直接处理:如果涉及本单位的职责范围及业务职能,可以直接进行处理;

  4、报送协办部门处理:经报审如涉及的问题与本单位职能范围不符,可报送下级乡镇或上级(县政府、市政府、省政府等)协办部门处理;

  5、向其他部门报送推荐:如果涉及本单位没有管辖权,也可向其他部门请求帮助,在单位内部报送推荐信,以便给予帮助指导。

  1、维护人权原则:其中最重要的是遵循国家规定的人权原则,坚持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信访件人的合法权益,以免发生不适当的案件和矛盾;

  2、注重依法办案:因为立案需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规定来办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有关程序,充分保障信访者的合法权益,避免任意处理问题带来不必要的矛盾;

  3、加强对案件的认真处理:要夏实和及时处理案件,积极搜集有关重要真实案情,准确作出案件处理结论;

  4、加强办案质量控制:完善案件处理流程,加强案件选择、受理、处理等环节的质量控制,保证案件正确处理;

  5、提高案件处理效率:完善机构规范,明确主管责任,落实配合政策及必要的激励措施,提高办案效率。

篇六:公安机关接到信访,让处理案件有上级领导参加吗?

  

  信访处理和案件查办的工作制度

  信访举报案件查办制度

  一、责任单位

  衡阳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室

  二、责任人

  信访举报案件查办责任人为纪检监察室主任。信访举报案件查办工作在局纪委书记领导下~由纪检监察室主任全面负责~纪检监察室其他人员实行岗位分工责任制。

  三、案件查办依据

  ,一,《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三,《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

  ,四,《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实施细则》

  四、职责和范围

  ,一,受理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举报和申诉~并做好接访、约访工作,,二,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信访举报事项~并按要求及时报告调查核实情况和承办结果,,三,向本系统纪检监察机关交办信访举报事项,,四,指导、督促、检查本系统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工作机构的信访举报工作~协调处理和督查、督办重要信访举报事项,,五,其他应当履行的职责。

  五、信访举报案件受理范围

  ,一,受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条规的信访举报案件,

  ,二,受理对行政机关、公务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党员、干部和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三,受理在履行职责中不作为、乱作为和以权谋私的信访举报案件,,四,受理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信访举报案件,六、信访举报案件的受理、办理和处理

  ,一,受理

  ,1,、来信。实行专人负责登记~将收信时间、来信人单位和姓名、被反映人姓名、单位和职务、内容摘要、收信渠道、登记人等~及时登录~建立信访台帐~实行微机加密管理。

  ,2,、来访。由局机关信访接待室专人负责接待~做好情况反映的详细记录~然后按来访要求进行登记。

  ,3,、来电。由接电话人做好电话详细记录后~交负责信访登记人进行登记。

  ,二,办理

  ,1,、转办。对应由本系统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一般性问题的信访件~由承办人提出建议意见~报请纪委书记阅批后发转办函~及时转给下一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2,、交办。对应由本系统下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比较重要的信访件~由承办人提出处理建议意见~报请纪委书记审批后发交办函~及时转给下一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需要及时反馈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

  ,3,、直办。

  呈报:负责信访举报案件管理人~应将信访举报呈阅件及时交监察室主任提出办理意见~报请纪委书记审批。

  组织调查:对需要进行调查核实的信访举报件~由纪检监察室主任提出调查方案~报请纪委书记批准后~组成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调查组进行调查。

  提出处理意见:调查核实后~调查组应及时写出调查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意见。对需要作出组织处理或立案调查或属错告、诬告~需要澄清是非的~经监察室集体讨论~再报告纪委书记和局领导审定。

  ,4,、督办。对于市委、市政府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以发函督办、电话催办、派人直接督办等形式进行督办的要迅速督办落实~尽快回复。

  ,三,处理

  在经调查核实情况后的信访举报案件~需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调离或调整岗位的~按照局领导审定的处理意见~由纪检监察室办理,需立案查处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纪检监察室牵头组织~依照案件检查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对违纪违规案件提出处理意见~提交局纪委、局党委研究~作出处理决定。对受到错告、诬告的由纪检监察室负责~在一定的范围内澄清事实,对于实名举报~纪检监察室要将处理结果以适当方式告知举报人。

  对于处理不服的~可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申诉。上级纪委应及时受理、复议、复查。对于原结论或处理恰当的~应维持原结论或处理~并告知申诉人,对于原结论或处理不当的~应予以纠正。

  七、信访举报案件办理时限

  ,一,、直办件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批准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期不得超过30日,对需要立案调查的信访举报案件~应在6个月内办结~因特殊原因~经批准可适当延长~但延期不得超过6个月。

  ,二,、对交办件~需报调查结果或反馈情况的~一般应从收到交办件之日起3个月内办结~不能按时办结的要说明理由。

  ,三,、对信访举报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申诉~一般应在30日办结。

  八、信访举报案卷管理规定

  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信访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和扩散信访举报内容,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查阅和外借信访案件材料。

  信访资料归档管理。凡直办、交办和转办的信访举报件~所有资料要及时归档~专人管理。

  入卷归档的材料应包括:信访举报信原件或复印件及领导批示~转办交办信函~调查报告~有关旁证材料~结案处理报告~与被调查人的见面材料以及诫勉谈话记录、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等。

  九、查办案件实行责任追究

  纪检监察人员在查办信访举报案件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责任追究。

  1、符合受理条件的信访举报无故不受理~造成不良影响的,2、压案不查~查案不报~拖延时间~造成不良后果的,3、不按信访举报案件规定程序和期限办案的,4、在查案过程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和索拿卡要的,5、在查案过程中泄露案情、泄露秘密、扩散证据、隐瞒,销毁,证据、徇情枉法的,6、在查案过程中接受与案件相关人的请吃请喝、高档娱乐消费和接受财物、有价证券的,7、存在其他过错行为的。

  凡有上述情形之一~按照中纪委《关于依法依纪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党纪政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篇七:公安机关接到信访,让处理案件有上级领导参加吗?

  

  信访领导包案制度

  信访是人民群众表达意见、维护权益的重要途径,也是政府了解民情、改进工作的重要渠道。然而,由于一些原因,信访问题时有发生,给政府和社会带来了不小的压力。为了更好地解决信访问题,各地相继推行了信访领导包案制度。

  一、什么是信访领导包案制度?

  信访领导包案制度是指政府领导干部在信访工作中担任包案领导,对信访案件进行全程跟踪、督办、解决的制度。这种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地提高信访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

  二、信访领导包案制度的意义

  1.提高信访工作效率

  信访领导包案制度的实施,可以使政府领导干部更加关注信访工作,及时解决信访问题,提高信访工作的效率。

  2.增强政府公信力

  信访领导包案制度的实施,可以让政府领导干部更加接地气,了解民情民意,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

  3.促进政府与民众的沟通

  信访领导包案制度的实施,可以让政府领导干部更加深入了解民情民意,促进政府与民众的沟通,增强政府的民意基础。

  三、信访领导包案制度的实施

  1.建立健全制度

  各级政府应建立健全信访领导包案制度,明确包案领导的职责和权力,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2.加强培训

  政府领导干部应加强信访工作的培训,提高包案领导的专业素养和能力水平。

  3.加强督导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加强对信访领导包案制度的督导,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四、结语

  信访领导包案制度的实施,是政府加强信访工作、提高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应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培训和督导,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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