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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监督委员会职责4篇

发布时间:2023-09-10 10:24:02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村居监督委员会职责

  

  村监会工作职责

  村监会全称为村民自治组织监督委员会,是村民自治组织的重要组织之一。其工作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监督执法:村监会可以对村民自治组织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向镇、乡政府反映情况,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2.村务公开:村民自治组织应当公开村务,村监会是保障村务公开的重要组织之一,可以对村务公开进行监督。

  3.村民参与:村监会应当协助村民自治组织开展民主决策,促进村民的广泛参与。

  4.财务监督:村监会应当对村民自治组织的财务进行监督,确保经费使用合法合规。

  5.社会服务:村监会应当为村民提供服务,如协调解决纠纷、帮助困难户等。

  总之,村监会是村民自治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主决策、推动社会进步等多重职能,并且应当紧密配合其他村民自治组织,共同促进村民自治的良性发展。

篇二:村居监督委员会职责

  

  村务监督委员会主要职责

  村务监督委员会主要职责

  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形成

  根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主办的中国广播网报道,全国第一个“村务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监委会)于2004年6月18日在浙江省武义县后陈村选举产生,当时监委会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上无章可循,曾遭到法律上和可行性上的双重质疑。4天后,6月2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出了《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文件提到,强化村务管理的监督制约机制,设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此文件的发布为监委会的设立提供了依据。

  2010年10月28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发布,其中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村务监督机构成员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可以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

  村务监督委员会主要职责

  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制度职责是决策决议执行情况监督。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村务监督委员会主要职责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村务监督委员会主要职责1村务监督委员会独立行使监督权,对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不从事具体的村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决策决议执行情况监督。监督村“两委”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情况,但不得干预村级组织依法决定事项的执行。

  2、村务、党务公开监督。凡是上级规定和农民群众要求公开的村务、党务事项,村“两委”应当全面、真实、及时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要认真审查公开的内容、时间和程序,如公开情况不能满足村民要求,应督促村“两委”及时重新公布。

  3、财务管理监督。负责对村级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参与制定村级集体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督促村级组织严格执行各项制度。

  4、资产资源管理监督。督促村级组织完善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建立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台帐;督促村级组织在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和集体资源开发利用时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实行公开竞价和招标投标,并参与重要经济合同的签订,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和集体资源有效合理利用。

  5、重大事项监督。对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村级重大事项实行“一事一监督”,重点监督村“两委”在决策前是否广泛征求广大村民的意见,是否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研究决定,实施过程是否顺利、实施结果是否达到群众认可。如发现村“两委”有决策不民主、运行不规范等问题,应督促其及时纠正。

  6、人事安排监督。对村级配套组织负责人、集体资产运营机构负责人以及村“两委”自聘人员的人选进行监督审查,向村“两委”提出意见或建议;对换届选举时的.村“两委”成员初步人选进行监督审查,向街道党工委提出意见或建议。

  7、村干部效能作风监督。监督村“两委”及其成员的工作效能和作风建设情况,必要时提出意见、建议或批评,要求其接受质询或评议;根据多数村民和村民代表的意见,对不称职的村干部提出处理或罢免建议,提请村党组织研究,依纪依法启动处理或罢免程序。

  8、其他方面职责。收集社情民意,及时向村“两委”反映村民对村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支持和配合村“两委”的工作,协助做好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信访稳定工作;认真完成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的其他事项。

  村务监督委员会主要职责2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职责主要有:

  (1)对村两委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进行监督;

  (2)对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形成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3)对村务公开、党务公开进行监督;

  (4)对村级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5)对村两委遵守“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情况进行监督;

  (6)对村干部履职情况进行监督;

  (7)对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授权的其他事项进行监督。

  村务监督委员会主要职责31、监督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情况。监督村务决策是否符合有关规章制度,是否按照“四议两公开”等程序进行,对不按制度和程序作出的决策提出纠正建议。重点监督村集体土地的转让和租赁、村投资项目的立项和承包、村级财务预、决算,集体债权债务处理、集体资产处置、村集体资金使用等事项的决策。同时,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监督党务、村务公开情况。监督村务公开的内容、方式、时间和程序。重点监督公开的村集体财务收支、村民承担的`各项税费和劳务、宅基地分配、计划生育指标安排、土地征用补偿费发放、集体土地承包(租赁)及收益、享受低保、落实支农惠农政策等方面的情况。如公开情况不符合规定或村民合理要求,应督促村支“两委”重新公开。

  3、监督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监督村级组织严格执行“三资”管理各项制度,按月或按季对村级财务事项进行审查。未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盖章的票据,乡(镇)财务代理或“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不得入账;对有争议的支出项目,村务监督委员会可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全程监督村级集体投资项目和资产资源处置的公开竞价和招标投标等活动,并配合乡(镇)按照规定组织会审、检查村集体“三资”及有关经济活动事项。参与乡(镇)对村财务的年度审计和对村级组织成员任期及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4、监督村干部廉洁履职情况。监督村干部廉洁勤政,秉公办事情

  况,发现村干部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及时向村党组织、乡(镇)党委、政府和纪委反映,并协助进行调查。每年开展1-2次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村支“两委”主要干部廉洁履职情况进行民主评议。

  5、监督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的其他事项。

  村务监督委员会主要职责41、监督村(居)党支部和村(居)民委员会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监督村(居)民大会和村(居)民代表大会形成决议的执行情况。

  2、监督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情况。凡与农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村级重大事项必须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研究决定。村务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四议两公开”决策实施过程,如发现村(居)“两委”未严格遵守“四议两公开”应督促其重新召开党员大会或村(居)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3、监督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情况。凡是上级规定和农民群众要求公开的村务、党务事项,村(居)“两委”应当全面、真实、及时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要认真审查公开的内容、时间和程序,如公开情况不能满足村民要求,应督促村(居)“两委”重新公布,村(居)“两委”应在一周内予以答复。

  4、监督村务财务管理情况。村级财务事项发生时,必须取得有效的凭证,由经手人签字并注明用途后,交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再由村(居)委会主任联签审批后,报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审核入账。

  5、监督村(居)级集体经济合同和项目招投标情况。

  村务监督委员会参与制定本村集体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监督村(居)级集体投资项目和资产、资源处置的公开竞价、招投标活动。按照有关规定,配合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定期检查、审核村(居)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

  6、监督村(居)干部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村务监督委员会担负村务监督、民主理财等职责的同时,还要加强对村(居)干部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并及时向村(居)民代表大会或村(居)民大会报告监督情况。

  7、本村(居)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居)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居)民代表联名要求罢免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村(居)民委员会未在法定时间内启动罢免程序的,可督促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召开村(居)民大会投票表决。

  8、其他方面职责。收集社情民意,及时向村(居)“两委”反映村(居)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支持和配合(居)“两委”的工作,协助做好村(居)民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信访稳定工作;认真完成由村(居)民会议或村(居)代表会议授权的其它事项。

篇三:村居监督委员会职责

  

  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责

  村务监督委员会是指由村民以及政府有关部门组成的一个结构体,主要负责村务的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是村民自治的一种重要形式,是村民参与政府决策的重要社会组织,也是村民矛盾解决的重要渠道。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是维护村民自治权利,监督政府有关部门履行村民自治权利。村务监督委员会要认真贯彻村民自治权利的相关政策,及时发现村民自治权利受到侵害的情况,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维护村民自治权利。

  二是监督政府有关部门履行职责,促进村落发展。村务监督委员会要监督政府部门在村里的工作,发现其职责的履行不足,及时向政府提出改进建议。

  三是维护村民利益,解决村民矛盾。村务监督委员会要积极参与解决村民之间的矛盾,维护村民的利益,积极鼓励村民参与解决社会矛盾,建立和谐社会。

  四是监督政府财政支出,保障村落建设项目的质量和进度。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及时核实村落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和进度,监督政府有关部门支出财政,确保村落建设项目正常开展。

  村务监督委员会是村民自治权利的重要支撑,也是维护村民利益的重要捍卫者,其职责十分重要。村务监督委员会要认真履行职责,努力维护村民利益,促进村落健康发展。

篇四:村居监督委员会职责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制度职责是决策决议执行情况监督。监督村“两委”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情况,但不得干预村级组织依法决定事项的执行。以下是店铺整理的村民监督委员会职责,欢迎大家参阅!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职责1(一)对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执行情况,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情况,村务公开和民主理财情况,村级各项收支、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村务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二)支持和配合村民委员会等村级组织正确履行职责,协助做好有关工作;

  (三)主动收集并认真受理村民的意见建议,及时向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反映村民对村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权利义务

  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依法依规对村务活动进行监督,享有以下权利:

  (一)知情权。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向村干部和村民了解有关情况,查阅、复制与监督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了解掌握村务的决策和管理执行情况;

  (二)质询权。对村务事项和村干部履职情况开展询问质询,要求村干部作出解释;

  (三)审核权。对村务、财务公开情况和财务报账前的原始凭证进行审核;

  (四)建议权。围绕村务事项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对村民委员会的决定有原则性不同意见时,可建议提请村党组织或乡镇协助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问题;

  (二)认真完成村党组织和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监督的事项;

  (三)积极参加村党组织、乡镇、区级有关部门等组织的有关活动;

  (四)带头遵守村规民约。

  监督内容和程序

  村务监督委员会开展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一)村务决策的监督。主要监督村务决策是否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及时纠正违反决策程序的行为。对应当依法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决定的有关事项,而村民委员会不组织召集或擅自作出决定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及时向村党组织、乡镇党委、政府和纪委反映,并督促村民委员会及时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

  (二)村务公开的监督。对村务公开事项进行事先审查,主要审查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形式是否科学,公开程序是否规范。经审查符合要求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公开内容上签署意见或盖章。对公开事项存有疑义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及时向村民委员会提出,村民委员会应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和处理。

  (三)村级集体“三资”管理的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参与制定本村集体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对财务支出事项,由村务监督委员会按月或按季进行审查。未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盖章的票据,乡镇会计代理服务中心或“三资”服务中心不得入账。对有争议的票据,村务监督委员会可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级集体投资经营情况和集体土地房屋、山林等资产、资源处置情况实行全过程监督。

  (四)村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对工程从立项、招投标、质量验收到资金预决算及支付等进行全过程监督。主要监督项目立项是否科学、民主;是否按有关规定实行招投标;有无随意变更工程设计;工程建设质量是否合格;资金管理和支付是否规范等。对项目实施中发现的问题,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及时向村党组织、村民

  委员会反映。若发现有村干部违规违纪的,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及时向村党组织、乡镇党委、政府和纪委反映,并协助进行调查。

  村务监督委员会实施监督时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收集民意。根据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事项,围绕村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或根据村党组织、乡镇党委、政府和纪委的要求,通过上门走访、个别约谈、议事日等形式广泛收集村民的意见和建议,确定监督事项。

  (二)调查分析。围绕监督事项开展调查,了解、核实相关情况,查阅、收集有关资料。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及时将工作建议向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反映。

  (三)监督落实。根据调查的结果,提出监督意见,明确分工,认真细致、客观公正地开展监督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四)通报反馈。通过公开栏、召开会议、个别反馈等形式及时公布监督结果,对村民的询问质疑作出解释说明。

  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

  1、实行工作例会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2、建立学习培训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定期开展集体学习,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参加村党组织、乡镇和区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活动。

  3、实行工作报告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每年应向村党组织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

  乡镇党委、政府和纪委要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指导,通过调查核实、工作片会、集体会审等形式,协调和帮助解决村务监督中的困难和问题。

  4、建立考评制度。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对其成员进行信任度测评。

  民主评议可与对村干部述职评议和考核等一起进行,结果应当向全体村民公布。

  5、建立工作台账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每次开展工作,都应认真、如实记录,以备查阅。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台账列为村务档案。

  6、建立申诉救助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受到无理阻挠导致无法正常开展工作时,或其成员受到打击报复的,可以向村党组织、乡镇党委、政府和纪委反映情况,村党组织、乡镇党委、政府和纪委应及时协调和处理。

  7、建立保障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做到牌子、印章齐全,制度张贴公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应享有一定的误工补贴和报酬,具体标准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有条件的乡镇可根据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考核情况,对工作业绩突出的,给予一定的奖励或补助。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职责21、对村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监督本村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情况。凡是上级规定和农民群众要求公开的村务、党务事项,村“两委”应当全面、真实、及时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要认真审查公开的内容、时间和程序,如公开情况不能满足村民要求,应督促村“两委”重新公布,村“两委”应在一周内予以答复。

  2、对村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包括村级财务预决算、村集体债务处置、审核重大开支、督促执行村级财务制度、参与财务会签等。

  3、对村级重大事项进行监督。包括村集体土地乱占乱批,转让和租赁;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村集体资产处置;公益事业建设、公共基建项目的投资方案和资金使用等。按“三资”管理规定,配合乡财政所定期检查等相关活动事项。

  4、监督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监督支部会议、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形成的决议执行情况。收集整理村民对村民委员会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会议,研究村务监督工作。

  5、引导村民代表支持村“两委”的工作,协调村“两委”和村民之间的关系。

  6、对村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完成村党支部和村民代表会议交办的其它监督工。

  7、上级组织安排的其它事项和村民会议依法授权的其它事项。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职责3村务监督委员会独立行使监督权,对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不从事具体的村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决策决议执行情况监督。监督村“两委”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情况,但不得干预村级组织依法决定事项的执行。

  2、村务、党务公开监督。凡是上级规定和农民群众要求公开的村务、党务事项,村“两委”应当全面、真实、及时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要认真审查公开的内容、时间和程序,如公开情况不能满足村民要求,应督促村“两委”及时重新公布。

  3、财务管理监督。负责对村级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参与制定村级集体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督促村级组织严格执行各项制度。

  4、资产资源管理监督。督促村级组织完善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建立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台帐;督促村级组织在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和集体资源开发利用时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实行公开竞价和招标投标,并参与重要经济合同的签订,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和集体资源有效合理利用。

  5、重大事项监督。对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村级重大事项实行“一事一监督”,重点监督村“两委”在决策前是否广泛征求广大村民的意见,是否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研究决定,实施过程是否顺利、实施结果是否达到群众认可。如发现村“两委”有决策不民主、运行不规范等问题,应督促其及时纠正。

  6、人事安排监督。对村级配套组织负责人、集体资产运营机构负责人以及村“两委”自聘人员的人选进行监督审查,向村“两委”提出意见或建议;对换届选举时的村“两委”成员初步人选进行监督审查,向乡镇党委提出意见或建议。

  7、村干部效能作风监督。监督村“两委”及其成员的工作效能和作风建设情况,必要时提出意见、建议或批评,要求其接受质询或评

  议;根据多数村民和村民代表的意见,对不称职的村干部提出处理或罢免建议,提请村党组织研究,依纪依法启动处理或罢免程序。

  8、其他方面职责。收集社情民意,及时向村“两委”反映村民对村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支持和配合村“两委”的工作,协助做好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信访稳定工作;认真完成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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