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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党员积分管理制度7篇

发布时间:2023-09-11 19:00:06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农村党员积分管理制度

  

  农村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汇报

  尊敬的领导、各位评审委员:

  今天我在这里向大家汇报我所在农村的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

  作为班子成员,我一直以来认为,党员积分制管理对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发展十分重要。为此,我们积极探索实践,先后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规章制度的制定

  我们深知,想要做好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必须制定严密的规章制度,依据制度来开展工作,才能确保公正、公平和透明。因此,我们根据乡镇和县委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本村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党员积分制管理规定》,并在全村范围内进行了宣传和培训。

  二、积分分类标准的明确

  在实践中,我们认为,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基层组织工作的实际需要,对党员积分制分类标准进行明确。因此,我们根据网格化管理的要求,将积分分类建立在参加活动、组织活动、履行工作职责、群众反馈、学习考试等方面,同时明确了每一个方面的标准和得分,让每位党员都可以在工作中有所依据。

  三、积分管理平台的建立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监督党员积分制,我们在村里建立了党员积分管理平台。这个平台可以帮助我们收集和统计党员的各类积分,同时还可以对党员的积分情况进行查询和统计。

  四、优秀党员的表彰

  积分制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必须通过表彰来激励和鼓励党员积极参与、发挥作用。因此,在我们的工作中,我们将优秀党员表彰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定期评选优秀党员,并在村里进行宣传,发扬党员的先进事迹,以增强全体党员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在这里,我要感谢我们村里的各位党员,他们配合我们的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参与各项活动,本着奉献、团结、拼搏的精神,为我们的村庄建设和发展做出了贡献。

  总的来说,我们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加强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得到了全村党员的支持和认可。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努力,把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做得更加完善,推动我们的村庄更好地发展。

  谢谢!该篇农村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汇报,详细介绍了该村在管理各类党员积分工作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和成果。文中指出,为了确保公正、公平和透明,首先围绕乡镇和县委的要求制定了《党员积分制管理规定》,并在全村范围内进行了宣传和培训。其次在实践中,明确积分分类标准,建立在参加活动、组织活动、履行工作职责、群众反馈、学习考试等方面。此外,为了更好地管理和监督党员积分制,我们在村里建立了党员积分管理平台。最后,为了激励和鼓励党员积极参与、发挥作用,定期评选优秀党员,加强表彰工作。总体而言,该篇文章通过深入细致的阐述,充分体现了该村对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的重视和成效,同时也对其他乡村基层组织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参考。

篇二:农村党员积分管理制度

  

  西固区农村党员积分激励考核

  管理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农村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不断增强党员的党性意识、为民意识、纪律意识,激励党员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党章》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西固区农村党员积分激励考核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考核管理办法适用于全区各乡镇、街道所属的村级党组织。

  二、考核管理对象

  第三条

  本考核管理办法的考核管理对象为党组织关系在本村的农村党员(预备党员只参加积分活动,不评优)。对确有特殊困难的党员,经本人申请,党员会议讨

  论确认后,可不列入本办法考核管理中进行考核。

  三、考核管理主体

  第四条

  本考核管理办法由各村党组织直接负责实施,村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各乡镇及辖村街道党(工)委负有对考核管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的职责。

  四、考核管理方式

  第五条

  本考核管理办法采取积分制考核管理,以年度为单位累计积分,上一年积分不转入下一年。党员年度初始积分为0分,村党组织根据党员全年对各项考核内容的完成情况逐项加分,完不成不扣分,分数不封顶。

  第六条

  各村党员积分情况每季度一小结,半年一总结,年底进行排名、通报,并将结果上报乡镇、街道党(工)委。每季度、半年、全年党员积分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为期3-7天的公示。

  第七条

  各村党组织根据本村实际情况,统一印制《

  党员考核管理积分册》,将党员的积分情况记录在册,统一管理。

  第八条

  各村党组织在年底总结中,划分“两委”班

  子成员中的党员、外出务工党员和留村党员三个层面,对每类党员中积分排名前10%的党员,评为先锋型党员,采取灵活方式进行表彰奖励,并优先将其列为各类先进评选对象;其余党员评为称职型党员。对于有煽动并参与群众越级上访、散播不利于团结言论、损害公众利益等不良行为,且影响恶劣的党员,要根据相关规定及时进行相应的组织处理。

  五、考核内容及积分依据、标准

  第九条

  考核内容共包括参加组织活动、履行工作职责、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党员形象和其他加分项等五个方面。

  第十条

  党员积分依据为党组织日常相关书面性记录、年终民主测评结果和党员个人申请内容。

  第十一条

  参加组织活动及履行日常工作职责两方面的积分以村党组织会议、工作记录为标准进行加分,其他几个方面的积分以党员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测评结果为标准进行加分。

  第十二条

  党员完成加分项内容,由于党组织不知情未予以加分时,可由党员本人书面向党组织申请加分,并

  提供相关依据,经党组织或党员大会审议通过的,可以按有关规定进行加分。

  第十三条

  参加组织活动分为参加党组织会议、参加集中学习及参加党员活动3个小项,每按时参加并完成一次组织活动加5分。

  第十四条

  履行工作职责分为完成党支部安排的日常工作及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工作2个小项。每按要求完成一次日常工作加10分;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根据年底民主测评结果进行一次性加分,最高分为30分。

  第十五条

  遵守法律法规分为维护农村稳定、执行规章制度2个小项,根据年底民主测评结果分别进行一次性加分,最高分为20分。

  第十六条

  维护党员形象分为处理邻里、家庭关系及遵守社会公德2个小项,根据年底民主测评结果分别进行一次性加分,最高分为20分。

  第十七条

  其他加分项可由各村党组织根据本村实际情况自行研究,并提交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确定具体内容及具体分值。主要包括参与处理突发事件、参加公益事业及文明活动、带领帮助群众共同致富、为加强村党组织建

  设和为农村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有益建议等内容。其他加分项中,如参加公益事业等能可以量化的内容根据党组织记录情况进行加分,其余无法量化的内容根据民主测评情况进行加分。可量化项目每完成一次加5分,不可量化项目每项最高分不超过30分。

  六、附

  则

  第十八条

  本考核管理办法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考核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篇三:农村党员积分管理制度

  

  XX镇农村党员积分管理制度

  党员姓名:

  类别

  基本要求类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的,每次得2分

  按规定足额交纳各项费用,如农村合作医疗、养老保险等,每项得2分

  认真贯彻执行党组织决定,及时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每次得1分

  党员外出时主动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经常与村党支部保持联系,定期汇报情况,每半年有书面思想汇报的每次得3分,年终有书面总结的得5分

  支部:

  上半年

  下半年

  总分

  评分标准

  按时参加上级党组织、村党支部组织的各种活动,每次得2分;迟到、早退的,得1分

  (先由党员自评再由村党组织审核评定)

  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村规民约,无违法乱纪行为的得2分

  积极结合自身实际参加岗位承诺,岗位职责履行较好,成效比较明显的得3-8分

  积极参加各类实用技能培训,掌握一定致富技能,被确定为乡一级农村实用人才的得3先锋模范作用类(先由党员自评再由村党组织审核评定)

  分,确定为县一级农村实用人才的得5分

  积极为本村发展和集体公益事业出资出力,每次得5-8分

  主动协助村两委处理各类矛盾纠纷,正确引导群众舆论,自觉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每次得4分

  努力维护群众和集体利益,敢于伸张正义,受到群众好评的,每件得5-8分

  积极参加森林防火、抗台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的,每次得5分

  关心弱势群众,积极扶贫帮困,每结对帮扶一户困难户得5分,最多得25分

  积极配合本村及乡重点工程建设,每项得5分

  村党组织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村两委班子团结协作,受乡党委及以上表彰的,村党组织书记、党员村民委员会主任各得10分,其他是党员的“两委”成员每人得5分

  个人表现优秀,获得乡以上各类表彰奖励的,每次得5-8分

  党组织有重要活动或会议时,无故不参加会议或者无组织纪律性中途退场的,每次扣5分

  参与搞宗族派性、小团体等不利于村团结的活动,每次扣5分

  侵占或挪用集体资产和资金,故意损坏公共财物的,每次扣5分

  故意拖延、阻挠村集体公益事业和重大项目建设的,每次扣5分

  违法违纪扣分类(由党组织负责记录)

  不按要求完成党费、农村合作医疗等应缴费用的缴纳,每次扣5分

  因个人主观原因引起邻里关系、家庭关系、群众关系矛盾,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3分

  理想信念动摇,参与“黄、赌、毒”及封建迷信和邪教组织活动的,每次扣6分

  煽动、组织或参与集体上访的,每次扣8分

  遇有急难险重任务,如森林防火、抗台救灾等,接通知后未立即赶赴现场而故意躲避或临阵脱逃的,每次扣8分

  违反计划生育、土地建房等政策的,每次扣8分;家庭成员违反的,每次扣5分

  村两委关系紧张,闹不团结的,村党组织书记、党员村民委员会主任各扣10分,其他是党员的两委成员各扣5分

  合

  计

篇四:农村党员积分管理制度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办法

  为切实加强对全公司党员的教育管理,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结合实际,制定如下量化积分考核办法。

  一、量化考核对象

  公司全体党员。以党支部为单位,划分骨干类、普通类、流动类、特殊类四个层次。支部委员成员为骨干类;在支部辖区内工作生活,具有履职能力的无职党员为普通类;长期外出流动党员为流动类;年龄在70周岁以上,长期生病或丧失部分能力的党员为特殊类,经党支部讨论后可不纳入积分对象。

  二、量化积分考核标准

  积分设置。党员积分制管理实行分类计分办法,实行百分制,分值分为日常行为积分(80分)和年度民主评议积分(20分)两部分。

  (一)日常行为积分(80分)

  为各类党员都适用的项目,内容为履行党员基本义务情况和日常工作生活中带头发挥作用情况。

  (1)履行党员基本义务(20分)

  1、按时参加会议(5分)。能够按时积极参加上级党组织和村党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活动;

  2、服从组织安排(5分)。组织纪律观念强,认真做好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对完不成分配工作任务的扣分,不做分配工作的不得分;发表或传播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不当言论与信息的不得分。基础分2分。

  3、主动交纳党费(5分)。按时足额交纳党费。不按标准或不按时交纳的扣2分;超过半年补缴的该项不得分,不交纳党费的扣5分。

  4、热心公益奉献(5分)。积极参加各类志愿服务和文体宣传活动。热心扶贫帮困事业,积极参加助困、助学、助残慈善事业活动。联系结对困难家庭、规正人员、其他重点人员或年老体弱的独居老人。基础分2分,有以上行为的酌情加分。

  (2)带头发挥作用(60分)

  1、带头研究提高(12分)。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类研究活动,认真研究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科学文化知识,包括:远程教育集中研究、个性化研究、读书日活动、外出参观等。基础分12分:骨干类党员以个人的研究笔记或研究手册为准,并结合日常的考勤制度,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无正当理由

  缺席一次扣2分;普通类、流动类党员以主动向党组织汇报研究心得体会为准,无汇报研究心得扣2分。

  2、带头争创佳绩(12分)。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埋头苦干,开拓进取、乐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出色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一流成绩。基础分6分,有以下行为的加分。

  (1)认真参与开发创业和外出创业,积极参加各类专业协会,在职工群众中起带头致富感化;

  (2)积极向党组织提出公道化发起,为本公司生产谋划发展献计献策;

  (3)联系党外优秀青年或入党积极分子并做好培养工作;

  (4)在防火、抗洪、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5)其他情况由村党组织会议研究后,酌情记分。

  3、带头服务群众(12分)。紧记宗旨,心系群众,积极匡助群众解决实践艰巨,自觉维护群众正当利益。基础分6分,有以下行为的加分。

  (1)积极带职工领群众致富,结对帮扶低收入职工等弱势群体;

  (2)主动参与制止和化解各类矛盾;

  (3)积极参与环境整治、文明监督、卫生管理等工作;

  (4)积极参加救灾、困难群体救助、希望工程等各类公益活动;

  (5)提供或介绍就业岗位;

  (6)积极参加党员意愿者服务活动或共驻共建活动;

  (7)其他情况由党支部会议研究后,酌情积分。

  4、带头遵纪守法(12分)。模范执行党组织的各项决议,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该项实行基础分扣分制,每人每周期基础分为12分,有以下行为的不得分(或酌情扣分)。

  (1)不按有关规定反映题目、曲解事实的,或参与组织职工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

  (2)直系亲属参与邪教等非法组织;

  (3)侵占国家、集体或他人财产;

  (4)无理取闹,阻碍国家或集体项目建设,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5)违反计划生养有关规定,直系支属违反计划生养政策计划外生养;

  (6)其他违法违纪情况由村党组织会议研究后,酌情扣除。

  5、带头弘扬正气(12分)。树立正确的荣辱观,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基础分6分,有以下行为的加分。

  (1)有见义勇为行为;

  (2)对身边将要发生或正在发生的违法违纪事件或不正之风,能够及时劝止或制止;

  (3)可以向公安构造或检察构造提供破案线索;

  (4)遵守党规律例和村规民约,家庭团结,邻里和睦,尊老爱幼,作风正直,遵守社会公德,因生活作风或邻里矛盾造成的不良影响的,不尽赡养老人或不尽扶养子女义务的该项不得分;

  (5)其他情况由党支部会议研究后,酌情积分。

  (二)民主评议积分(20分)

  每年末实行民主评断积分,评断结果为优秀积20分,优秀15分,合格10分,不合格不得分。由党组织召开党员民主评断会议会商通过,并在党支部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后,民主评断积分需在党员职工群众代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统计,并在党支部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后报总公司党委备案,才可作为党员评断积分。公示时,公示期不少于7天,党员有异议的,可

  向所在党支部反映,所在党支部党组织应及时调查原因并向党员反馈调查结果,党员承认后向总公司党委提交情况申明备案。

  三、加分内容

  1、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发展和招商引资牵线搭桥,按照投资规模相应加分;

  2、为本公司经营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根据情况党组织研究决定加分;

  3、因工作表现突出,党员个人当年度受总公司发文表彰的记1分;受县级发文表彰的记2分;受市级发文表彰的记3分;受省级以上发文表彰的记5分。

  4、公司集体工作当年度受发文表彰或作为示范、典型推广的为骨干类党员加分(其他类型党员经所属党组织研究后酌情加分):总公司级加1分,县级加3分,市级加5分,省级以上加8分。

  5、其他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经所属党组织研究,酌情加分。

  四、扣分内容

  1、无故缺席会议及研究培训的,每次扣2分。

  2、党员或直系亲属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每例扣5分。

  3、党员应珍惜党员声誉,坚持准绳,做到遵章守纪,不参加黄、赌、毒和一切科学活动,子女不违反计划生养政策,以上每违反一项的扣10分。

  4、党员本人或直系亲属参与集体上访的扣10分。

  5、外出流动党员每季度未向公司党支部上交一篇书面工作情况或电话汇报季度头脑情况的扣5分。

  6、,并且职工反映强烈,经核实事实清楚的,扣5分。

  7、不遵守换届规律要求的扣10分。

  8、无故不参加村组织的大型义务活动的,每次扣2分。

  9、其他事件,经所属党组织研究,酌情扣分。

  5、量化考核举措

  1、支部在次年1月10日之前召开支部会,公布各党员积分情况,并张榜公示;

篇五:农村党员积分管理制度

  

  农村党员积分管理办法

  一、积分设置

  党员积分分为基础分和激励分两部分。基础分作为每名党员应该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在赋分的基础上只作扣减,每项扣完为止。激励分根据党员发挥作用情况,给予适当加分奖励。基础分和激励分相加为党员本年度总积分,积分作为党员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基础分共五项:

  1、带头履行义务。按时参加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组织生活会,按时上党课、参加党员学习,及时足额缴纳党费。基础分为10分。每有一次不按时参加会议或不及时足额缴纳党费扣1分,每次迟到、早退扣0.5分。

  2、带头落实政策。积极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党的政策和上级有关精神,带头宣传和落实计划生育、参加新农合、低保等惠农政策。基础分为10分。每有一次不按组织要求积极主动落实上级政策扣1分。

  3、带头参加劳动。按时参加村党支部组织的义务劳动。基础分为10分。每有一次不参加扣2分。

  4、带头遵纪守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无违法乱纪行为。基础分为10分。每有一次违法违纪或违反村规民约扣5分。

  5、带头弘扬正气。不参加邪教并坚决抵制和劝阻身边人参加邪教,抵制封建迷信和赌博,不铺张浪费。基础分为10分。参加或不抵制邪教扣10分,参与迷信和赌博一次扣5分,有一次红白事铺张浪费等行为的扣5分。

  激励分共五项:

  1、争做道德模范。模范践行社会主义道德,孝顺父母,家庭邻里和睦,评为好媳妇、好婆婆等“四德模范”的每次加5分。拾金不昧、助人为乐等好人好事每次加5分。

  2、争做文明个人。坚持讲文明、讲卫生,被评为五星级文明户或精神文明先进的每次加5分。

  3、争做为民先锋。主动帮助困难群众,化解邻里矛盾纠纷,解决群众实际生产生活困难等。每次加2分。

  4、争做建言标兵。向村党支部及时反映群众需求,并提出合理建议。每次加2分。

  5、争做平安卫士。以维护村内平安为己任,坚持参加治安巡逻、维护村内稳定。根据每年完成任务情况分别加3—5分。

  二、实施办法

  1、制作公开栏。村党支部将全体党员照片公开在支部公开栏,照片下方存放“党员积分卡”。

  2、定期统计积分。村党支部每月5日召开例会,按照个人提报、大家商议的方式,让每个党员把上月参加活动情况、联系服务群众情况和办实事情况对党员会进行汇报,然后由支部统筹考虑,统计汇总。对个别不明确的加减分情况交党员会集体研究,量化考核后,记录到积分卡上。

  3、开展民主评议。每年“七一”前夕,村党支部对所有党员积分进行统计汇总。在此基础上,召开由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参加的会议,先通报每位党员得分情况,再通过书面划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评出优秀共产党员。

  三、结果运用

  1、评为优秀党员的,发放荣誉证书,并通过广播、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公开表彰。

  2、特别优秀的,推荐到上级进行表彰,优先考虑推荐为“两代表一委员”。

  3、得分居于末位的5名党员,要向党员大会作检讨,讲清原因和下步打算。

  ------来源网络,仅供参考

篇六:农村党员积分管理制度

  

  XX镇农村党员积分管理和党员“红黄榜”

  管理制度

  一、类型划分

  根据农村党员队伍结构特点,分四类进行管理:

  1.农村任职党员。主要指在村“两委”和村级其他组织中担任职务的党员,包括村“两委”成员、不担任“两委”成员的会计和团支部、妇联、村民小组、村务监督委员会等组织负责人。

  2.在村无职党员。主要指长期居住在村,从事农业生产种植或在附近企业、工厂务工的党员。

  3.年老体弱党员。主要指年龄在75周岁以上,或因身体残疾、重大疾病等难以自理的党员。

  4.外出流动党员。主要指离开所在村外出务工经商等3个月以上,无固定地点或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

  二、考核对象

  以支部为单位对本辖区全体党员,按照每季度支委会打分、党员大会审议的方式进行评分。其中年老体弱党员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报镇党委批准,可不纳入党员“红黄榜”管理。

  三、积分细则

  对党员积分管理的考核对象主要分为农村任职党员、在村无职党员和外出流动党员三种。考核由组织生活(30分)、履行职责(30分)、遵纪守法(30分)及加分项(10分)四部分构成,共设置分值100分。积分评定采取在基础分值上进行加减分确定最终得分。

  (一)农村任职党员

  1.组织生活(30分)

  (1)按时、足额交纳党费。(10分)

  (2)按时主动向村党组织汇报思想及工作动向,积极参加“三会一课”及其它学习培训活动。(10分)

  (3)积极利用学习强国等平台加强日常自学。(10分)

  2.履行职责(30分)

  该季度村“两委”积分制月度考核分在90分以上的得10分,三个月均90分以上的得30分。月度考核85-90分(含85分)得8分,月度考核80-85分(含80分)得6分,月度考核75-80分(含75分)得4分,月度考核70-75分(含70分)得2分,月度考核70分以下得0分。该项最终得分为本季度三个月汇总分。

  3.遵纪守法(30分)

  (1)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10分)

  (2)严守各项法律法规,本人及家庭成员无违纪违法现象。(10分)

  (3)主动做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群众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10分)

  4.其他(10分)

  (1)热心参与社会公益事业。(5分)

  (2)获得上级部门通报表扬表彰。(5分)

  (二)在村无职党员

  1.组织生活(30分)

  (1)按时、足额交纳党费。(10分)

  (2)按时主动向村党组织汇报思想及工作动向,积极参加“三会一课”及其它学习培训活动。(10分)

  (3)积极利用学习强国等平台加强日常自学。(10分)

  2.履行职责(30分)

  (1)主动配合,带头参与村里的中心工作。(10分)

  (2)自觉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各项任务。(10分)

  (3)带头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积极组织或参与志愿服务等。(10分)

  3.遵纪守法(30分)

  (1)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10分)

  (2)严守各项法律法规,本人及家庭成员无违纪违法现象。(10分)

  (3)主动做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群众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10分)

  4.其他(10分)

  (1)热心参与社会公益事业。(2分)

  (2)带头示范,积极为本村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2分)

  (3)在安置点建设、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振兴等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年度评议为优秀或群众满意度高的。(3分)

  (4)获得上级部门通报表扬表彰。(3分)

  (三)外出流动党员

  1.组织生活(30分)

  (1)按时、足额交纳党费。(10分)

  (2)按时主动向村党组织汇报思想及工作动向,积极参加“三会一课”及其它学习培训活动。(10分)

  (3)积极利用学习强国等平台加强日常自学。(10分)

  2.履行职责(30分)

  (1)积极主动协助村“两委”教育在家亲属带头参与村里的中心工作。(15分)

  (2)自觉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各项任务。(15分)

  3.遵纪守法(30分)

  (1)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10分)

  (2)严守各项法律法规,本人及家庭成员无违纪违法现象。(10分)

  (3)在外主动做好外出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群众积极工作,发生纠纷时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10分)

  4.其他(10分)

  (1)积极参加各类帮扶活动,为家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主动参与家乡建设。(4分)

  (2)在安置点建设、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振兴等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年度评议为优秀或群众满意度高的。(4分)

  (3)获得上级部门通报表扬表彰。(2分)

  (三)“一票否决”事项

  1.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工作的;

  2.参与、组织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和重复上访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党内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4.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执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取保候审的;

  5.其他违反党纪国法的。

  四、考核要求及结果运用

  每季度,由支委会对得分进行汇总,由党组织负责人进行审核,并将情况进行反馈,对季度内得分达到和超过85分的党员上红榜,得分低于60分的党员上黄榜。

  每年年底,召开党员大会,通报党员年度上榜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对连续两次上黄榜的党员纳入年度不合格党员处置程序。

  五、其他事项

  1、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开始实施。

  2、本办法由中共XX县XX镇委员会负责解释。

篇七:农村党员积分管理制度

  

  农村党员积分制管理_2020年党员积分管理评定办法

  2018年党员积分管理评定办法

  为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从严管理与有效激励相结合,根据__精神,针对区的实际情况,将党员义务明晰化、先锋评价公开化、考核管理痕迹化,运用日常工作积分制、工作突出加分制、工作失误减分制、关键工作“一票否决”制的动态管理办法进行百分量化考评,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具体管理评定办法如下:

  一、积分对象

  全局所属在职在岗党员和预备党员。(除年老体弱、长期生病、行动不便的党员,经本人申请、支部大会通过,并经机关工委批准后,可以不参加“党员积分管理”)。

  二、积分标准

  党员年度积分分为:“日常行为积分”、“年度评议积分”、“贡献积分”等三部分构成。其中,“日常行为积分”与“年度评议积分”按照4:1的权重构成

  100分,“贡献积分”为加分项目。

  (一)积分办法

  1、日常行为积分(80分)。主要根据党员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作用、推动工作开展等表现情况,给予相应积分。主

  要内容包括:带头学习提高(15分),带头争创佳绩(15分),带头服务群众(15),带头遵纪守法(20分),带头弘杨正气(15分)。上述五带头的具体记分标准详见附表:《中

  共__党员量化积分标准表》。

  2.民主评议积分(20分)。

  民主测评在年终党员大会上进行,测评党员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分为“好”、“一般”、“差”三个等次。测评分值按百分制计算,并将测评分按所占比例20%计入党员积分。计算方法为:民主测评得分=(“好”的票

  数×1+“一般”的票数×0.8+“差”的票数×0.6)÷总票数×100。

  (二)奖、扣分办法

  1.奖分

  (1)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调研文章、学术报告、专题消息、通讯等,每篇奖

  2分;在区级刊物发表调研文章、学术报告、专题消息、通讯等,每篇奖1分(同

  一项内容累计计分不能超过3分)。

  (2)年内个人受到市级及以上表彰加5分、区级表彰加4分、所在党工委表

  彰加3分、所在党支部表彰加2分(同一项目不同级别表彰的不能累计加分,一般以最高级别表彰计分)。

  (3)在工作中有所创新,成效显著的,每项奖3分,特别突出的,每项奖5分。

  (4)党员承诺之外的事项,按奉献大小,经支部会议研究酌情奖分(同一项

  内容累计计分不能超过2分)。

  2.扣分

  (1)个人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影响单位形象的,或在上级检查、暗

  访中受到处理的,每例扣3分。

  (2)坚持原则,遵章守纪,不参加黄、赌、毒和一切迷信活动以及违规上访

  行为,每违反一项扣3分。

  (3)受到群众有效投诉,对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出现一次扣3分。

  (4)发生其他事件,经所属党支部研究,酌情扣分(每项扣分不超过3分)。

  3.一票否决

  党员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实行一票否决(积分为零)。

  三、组织实施

  党员积分制管理以年终民主评议党员为界,以一年为一个积分周期,以党支部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党支部要结合单位绩效考核、年度考核等制定《积分管理评定细则》。

  (一)党员据实申报。党员如实填写《党员积分申请表》,及时向所在党支部申请积分,党支部安排专人做好记录,其他党员群众也可向支部反映党员积分事项。

  (二)支委进行初评。党支部每季度召开支委会,根据支部掌握的党员履行义务、完成工作、承诺践诺等情况,按照支部确定的积分事项、积分标准、扣分办法、加分条件,核实和初评每名党员的季度积分。

  (三)半年审核汇总。原则上,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通报党员申报、支委初评的积分情况,由参会党员评议通过,确定党员季度积分,并由专人负责填写《党员年度积分管理登记表》。

  (四)公示季度积分。半年审核汇总后,党支部及时将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干部群众及服务对象监督。党员对本人积分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反映,党支部应调查核实,核实情况向党员通报。

  (五)年终综合评定。结合党员民主评议工作,计算出党员年度综合积分,计算方法为:党员年度综合积分=(基础分+年度累计履职分+年度累计奖分-年度累

  计扣分)+民主测评分×20%。

  四、结果运用

  年度综合积分结果作为民主评议党员时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年老体弱、长期病卧、身体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的党员经本人申请、支部核实、报上级党(工)委审批同意可不纳入积分制管理,由所在党组织根据平时表现评定年度综合得分,但原则上不参加评先评优。单位派出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第一书记)原则上参加所驻村积分管理,积分情况由村按季度反馈派出单位,考核结果共用,但

  只能参加一边评先评优。

  年度综合积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且排名靠前的党员,按一定比例评为“优秀”等次,优先作为各级表彰的推荐对象。年度综合积分在60-80分的党员,评为“合格”等次。年度综合积分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党员,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由党组织进行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组织处理。

  附件:1.__党员积分申请表

  2.__党员积分管理登记表

  3.不参加党员积分管理审批表

  4.__党员量化积分标准表

  附件1:

  中共__党员季度积分申请表

  党员姓名

  申报时间

  积分类别

  扣分

  奖分

  履职计分

  本人申请积分

  党员群众反映积分

  支委初审积分

  支部党员大会评定积分

  扣(奖)

  原因

  履职计分

  理由

  党员意见

  附件2:

  中共__党员年度积分管理登记表

  党员姓名

  行政职务

  党内职务

  奖分

  扣分

  履职分

  基础分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年度累计分

  年度总积分

  (基础分+履职分+累计奖分-累计扣分)

  民主测评分

  年度综合得分

  (年度总积分+民主测评分×20%)

  支部意见

  签

  章:

  年月日

  附件3:

  不参加积分管理党员审批表

  党支部名称:

  党员姓名

  申请时间

  不参加积分

  管理原因

  本人签

  字:年月日党支部意见

  签

  章:年月日

  上级党组织意见

  签

  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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