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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款支付办法3篇

发布时间:2023-09-13 17:00:08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款支付办法

  

  xxxxxxx工程款支付及使用管理办法

  一、为规范公司所属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款支付程序,确保工程建设资金专款专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工程管理制度和办法,结合公司管理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公司投资开发建设的工程项目,包括但不局限于一切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预付款、进度款、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零星支付、材料以及设备采购付款等。

  三、工程款支付必须严格按照相关合同条款执行,严禁违反合同或者逃避合同管理的支付行为。

  四、工程款支付管理:工程款支付使用公司统一制定的《工程款支付申请表》(见附件),施工单位办理工程款支付的经办人,必须是合同承包人或者经公司认可的合同承包人代表。

  1、工程进度款支付

  ⑴施工单位根据实际完工情况及相关合同约定提出付款申请。付款申请需包含付款事由(合同依据)、形象进度说明、工程量清单、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等原始资料(如果合同规定需在进度款中支付),并有项目经理的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⑵公司项目部分管专业工程师、安全工程师进行实质性审核,分别提出意见及签字后,报项目部项目总工程师、项目经理签署会审意见。

  ⑶上述审签意见递交公司执行总经理审核后给出支付意见,有疑问或者有理由拒付的由其组织相关部门重审并知会请款单位,同意支付的转送公司财务总监进行会签。

  ⑷财务总监签署意见后,呈报公司总经理最终审批,财务部对以上资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支付。

  ⑸如因工程紧急需要,或者公司总经理有特别安排的,可不依照上述流程,由总经理直接签批工程进度款付款申请,财务部门按照总经理批示具体办理付款手续。

  2、工程结算款支付

  ⑴施工单位根据竣工图、实际完工情况及相关合同约定提出付款申请。付款申请须包含双方确认的工程预算(合同约定需政府相关

  部门审计的,以政府相关部门最终审计结果为准)、材料计划报表、工程进度报表、工程结算汇总、工程签证、工程验收文件、整改项目验收单、工程移交单等,如果是工程保修款还需要有使用部门同意付款的确认单。

  ⑵审核及支付程序参照工程进度款相关条款。

  3、工程预付款支付

  工程预付款由施工单位根据合同约定,直接填写《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并办理相关审核手续,财务部依据审核完毕的付款申请表予以支付,同时报公司有关部门备案。

  4、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款支付

  ⑴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的付款过程划分为预付款、进度款和结算款(含保修款)三个阶段,各阶段付款均需严格按照合同条件执行。

  ⑵预付款支付由材料、设备供货方根据合同约定,直接填写《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并办理相关审核手续,财务部依据审核完毕的付款申请表予以支付,同时报公司有关部门备案。

  ⑶进度款支付需由材料、设备供货方提出付款申请,并附上前批次货到验收合格资料及本批次计划发货清单,并列明到货预计时间与地点等。若是货到付款的,必须有本批次到货的验收资料。具体流程参见工程进度款支付。当实际采购数量发生变化,进度款支付额度将超过原合同约定时,项目部、财务部需把合同变动情况及时报告公司管理层,由公司管理层审核决定实际支付额度。

  ⑷结算款支付前供货方需提供结算清单,并由公司项目部相关负责人员和财务部组织对实际到货情况与结算清单及合同的核对,在对货物数量、质量情况认可后,方可办理结算手续,具体流程参见工程结算款支付。

  ⑸如因工程紧急需要,或者公司总经理有特别安排的,可不依照上述流程,由总经理直接签批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款付款申请,财务部门按照总经理批示具体办理付款手续。

  5、质量保证金支付

  竣工项目在保修期内若发生任何质量问题,项目部要责成施工单位对质量问题进行修复。施工单位维修不及时或不进行维修,项目部可安排其他维修单位进行维修,维修款从质量保证金中支付。保修期

  满后,项目部确认相关工程技术资料及验收资料是否齐全,并提供因质量问题引起的各项扣款单据。施工单位按程序办理保修款结算及支付手续后财务部方可支付剩余质量保证金。

  6、零星工程付款支付

  现场工程项目管理应避免出现零星工程付款的情况,当确实无法避免的时候应首先考虑签署合同,并履行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理相关手续,如果因为特殊原因无法签署合同可办理工程签证。未办理审批手续、未经过公司执行总经理以上领导审批同意的工程签证公司不予认可,由经办人自行负责。

  五、工程款使用管理

  1、工程款使用管理的范围:承包人收到公司拨付的各项工程款;承包人投标时承诺的自带资金。

  2、承包人应提供《资金支出统计表》,其中主要款项:

  ⑴承包人材料设备采购、租赁及外加工:材料设备确定用于本工程且已到现场,内容包括全部付款、部分付款、预付款和支付欠款等,承包人需提供采购租赁合同、发票、监理验收证明等相关资料。

  ⑵劳务分包款:承包人需提供经公司批准的分包合同、经监理签认的劳务分包工程量清单。

  ⑶往来款项:承包人建设期内应专款专用,杜绝资金挪用或外借。

  3、承包人发生拖欠民工工资,或者对分包单位监管不力导致民工工资无法按时兑现,造成集中上访事件时,公司有权扣留承包人合同内资金,必要时可以直接支付。

  六、各部门职责

  项目部会同监理负责对各项付款所载事项的数量、质量、进度等情况进行审核;执行总经理组织对付款项目的审查,并统筹安排项目内资金的使用;财务总监、财务部对工程款支付全过程进行监控,对用款计划审批,并统一调度项目资金。

  项目部需提前预计合同约定的支付情况,及时上报公司管理层审批,同时接受财务部门对资金的统一调度,适时办理付款手续。

  财务部在工程款的实际审核与支付过程中,需严格审查各项文件和数据的真实性,按流程办理付款事宜,并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汇报。

  财务总监、财务部审核承包人提供的《资金支出统计表》,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核实,发现承包人挪用或外借的,要求承包人限期(10天)收回,逾期不收回的,对承包人罚扣挪用、外借金额的5%,从应支付工程款中扣除。

  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xxxxxxxxxxxxxxxxxxxxxx

  2013年11月1日

篇二: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款支付办法

  

  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

  1目

  的为规范工程款支付流程,加快流转速度,提高工作效率,满足履约要求,同时确保资金支付控制在资金预算、合同约定范围内,杜绝错付、超付现象,特制定本办法。

  2范

  围

  2.1适用于公司开发建设项目的工程进度款、工程材料款、工程结算款、工程质保金等的支付管理。

  2.2建设工程款包括:工程前期相关手续费,工程规划、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工程地质勘察费,工程材料设备购置费,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费,工程建安费以及政府和相关部门收取的各类税、费等与建设项目有关的费用。

  3管理内容方法

  3.1管理要求

  3.1.1工程款支付必须按合同条款的规定支付,不可提前付款和超额支付。

  3.1.2工程款支付,必须按规定程序审批。

  3.1.3土建安装工程施工调整变更,原则上等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后方可付款。

  3.1.4工程款累计支付总额一般不能超过合同总价的80%,也可根据谈判签订合同的约定执行。

  3.1.5凡属于规定审计范围内的,其工程款支付不得超过合同约定的额度,等审计结束后方可支付。尾款或合同约定最后一次支付款,待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后报审计部门提出审计意见后执行。

  3.1.6在整个支付报批过程中,申请单据全部由项目部一个人负责传递,其他人不得经手。

  3.1.7工程款支付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和帐号办理,不得随便更改。

  3.1.8财务部应对每个工程设立累计支付工程款明细台账,及时反映工程付款情况。

  3.2工程款支付程序

  3.2.1工程进度款

  3.2.1.1工程进度款支付的依据:

  (1)

  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的施工合同。

  (2)

  本工程月进度计划、统计报表及计划统计管理的规定。

  (3)

  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单、现场签证单及有关设计、施工验收规范。

  (4)

  单位及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证书。

  (5)

  现场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

  3.2.1.2工程进度款支付的程序:

  (1)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实行申请审核制度,由承包单位根据当月完成的形象进度,按本规定的要求填写《月工程进度款申请书》及附表(一式四份)报项目监理部。

  (2)

  项目监理部在接到申请资料后3天内,完成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月工程进度款申请书》及附表的审核,分别由各专业监理工

  程师审核当月完成的实物工程量和质量签证情况,进度工程师审核工程计划及控制点的完成情况,投资工程师审核计算依据及支付额度,总监理工程师审定后转报项目部。

  (3)

  项目部对监理部报送的《月工程进度款申请书》及附表5天内完成复核审批(内部流程如下):

  a)

  各专业工程师审核会签后转项目主管;

  b)

  项目主管审核签字后转资料员;

  c)

  资料员依据合同审核,并将结果汇总到《月工程进度付款申请汇总表》,报项目部负责人审定,再转呈部门及公司领导签字;

  d)

  部门及公司领导根据审批权限签署意见;

  e)

  资料员将签署最终意见后的《月工程进度付款申请汇总表》转财务部,进入财务付款程序。同时将工程进度款批准额度反馈给证明负责人并统计入台帐。

  f)

  由项目主管在《支付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并返回监理及施工单位。

  (4)

  承包单位持批准的申请书,到业主财务部办理支付手续。

  (5)

  财务部每月10日前将工程进度款累计实际支付情况反馈项目部,并由项目部资料员统计入《工程款付款台帐》备案,同时反馈到项目监理部。

  3.2.1.3工程进度款的计量:

  (1)

  工程进度款的计量时间为上个月26日至本月25日,审报时间为本月26日至28日,超过28日的申请原则上不予办理。

  (2)

  承包单位呈报的进度款支付申请必须合理计算月度完成工程量,不得重报、超报、虚报,如有重报、超报、虚报的费用超过月支付额的5%时,则取消当月支付。

  (3)

  进度款支付申请书中的计算内容必须与工程月度计划内容相对应,如因承包单位原因月计划完成未达到70%时,本月进度款停付。

  (4)

  工程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拨付和抵扣。

  (5)

  工程进度款应严格按合同约定比例及办法计量支付额。

  3.2.1.4其它

  (1)

  在本工程未竣工前工程进度款只限于使用于本工程,各承包单位不得将该款转为他用。

  (2)

  如承包单位由于未按合同规定所引起的经济处罚,则应在本月进度款中扣除。

  (3)

  由于承包单位的责任造成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时,本月进度款停付,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3.2.2工程材料设备款

  3.2.2.1甲购设备材料付款

  (1)

  项目部设备材料主管凭采购合同、购货发票和工程验收证明,接受单位领用手续填写《设备材料付款申请书》,专业工程师审核会签后报项目负责人审定,再呈报部门及公司领导批准,批准后转财务部进入付款程序。

  (2)

  设备材料采购付至合同约定款项的85%时,由项目部牵头,设备材料的使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参加,对设备物品采购

  的品牌、质量、数量进行验审,项目部核对付款进度,报公司领导批准同意,方可付款。

  3.2.2.2乙供甲控付款(参照工程进度款程序执行)

  3.2.2.3设备材料主管负责材料设备付款台帐。

  3.2.3工程结算款

  3.2.3.1工程竣工结算分为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

  3.2.3.2工程结算款支付程序

  (1)

  承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包括变更签证)呈报项目监理部初审,监理初审通过后转项目部审核,项目部按合同约定的期限要求组织复审,形成初步的工程结算报告后,再送交审计机构审计,形成最终的工程结算报告。必要时可委托社会造价咨询和审价中介机构进行造价审计。内部流程参照3.1.2条。

  (2)

  财务部凭审定的审计报告,依据合同扣除质量保证金及水电等扣款,及时与承包单位核对账务及基础资料,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经审计公司主管领导签署批准后,予以结项并据此办理工程款项结算。

  (3)

  公司根据确认的财务决算报告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时,应保留5%左右的质量保证(保修)金,待工程质保期到期后清算(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4)

  财务部将结款信息反馈给园区建设部,并项目部资料员统计入《工程款付款台帐》

  备案,同时反馈到项目监理部。

  3.2.3.3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期限

  (1)

  100万元以下,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15天。

  (2)

  100万元-5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

  (3)

  500万元-2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45天。

  (4)

  2000万元以上,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70天。

  3.3工程款签批的权限范围:

  工程款支付额度在10万元(含)—50万元以下由公司(院园区办)主管领导签批。

  附件1、《月进度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附件2、《月工程进度付款申请汇总表》

  附件3、《工程款支付证书》

  附件4、《工程款支付审核书》

  ()月

  工

  程

  进

  度

  款

  报

  审

  表

  (A11)工程名称

  编号

  日期

  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监理单位):

  兹申报_____年____月份完成的工作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请予以核定。

  附件:月完成工作量统计报表。

  承包单位名称:

  项目经理(签字):

  经审核以下项目工作量有差异,应以核定工作量为准。本月度认定工程进度款为:

  承包单位申报数()+监理单位核定差别数()=本月工程进度款数()。

  统计表

  序号

  合计

  项目

  名称

  申报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计(元)

  数量

  核定数

  单价(元)

  合计(元)

  监理工程师签字:

  日期:

  监理单位名称: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日期:

  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编号:

  工程名称:

  申请单位:

  (盖章)

  合同编号:

  本月完成工作量(形象进度)

  本月完成造价

  万元

  累计完成造价

  累计甲供材款

  累计应支付款

  累计支付款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合同价:

  万元

  支付期:

  至

  其中:甲供材款

  万元

  本月应支付款

  本月实际支付款

  万元

  万元

  甲供材领用明细(附甲供材签收表格)

  材料名称

  本期领用量

  累计领用量

  监理复核结果

  监理单位:

  监理部意见:

  总监意见:

  建设单位:

  (园区建设部)

  专业工程师:

  项目主管:

  注:本表由承包单位填报,由监理单位签认,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各存一份。

  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工程名称:

  编号:

  致:

  (监理单位)

  我方已完成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按施工合同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在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该项工程款共(大写)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现报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付款申请表,请予以审查并开具工程款支付证书。

  附件:

  1.工程量清单;

  2.计算方法。

  承包单位(章)______________

  项目经理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

  工程款支付证书

  工程名称:

  编号:

  致:

  (建设单位)

  根据施工合同的规定,经审核承包单位的付款申请和报表,并扣除有关款项,同

  意

  本期

  支

  付

  工

  程

  款

  共(大

  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请按合同规定及时付款。

  其中:

  1.承包单位申报款为:

  2.经审核承包单位应得款为:

  3.本期应扣款为:

  4.本期应付款为:

  附件:

  1.承包单位的工程付款申请表及附件;

  2.项目监理机构审查记录。

  项目监理机构_____________

  总监理工程师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注:本表由承包单位填报,由监理单位签认,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各存一份。

篇三: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款支付办法

  

  X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支付管理办法(最新)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使用监督和管理,规范资金审核拨付程序,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政府投资项目资金范围包括:

  (一)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

  (二)财政预算内其他各项支出中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

  (三)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专项基金中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

  (四)上级财政下拨的基建资金和基建补助资金;

  (五)财政预算外资金中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

  (六)政府性融资安排的基本建设资金;

  (七)其他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

  第三条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支付审批应遵循“按计划、按合同、按进度、按程序”的原则,并按要求填写《X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支付审批表》(见附表)。未经审批,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垫付、借支建设项目工程款。

  第四条项目建设单位初次申请拨(付)款时,需提供的资料为:

  (1)项目资金来源批文;(2)项目立项申请批复;(3)财政部门的预(概)算评审报告;(4)中标通知书及投标文件;(5)施工合同;(6)项目实际完成情况(附进度报告或工程量清单)及项目变更内容;(7)项目竣工后需提供项目验收单、项目决算书和决算

  审计报告;(8)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第五条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支付审批程序:

  (1)监理单位审核意见;(2)项目业主单位审核意见;(3)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意见;(4)财政局业务股审核意见;(5)财政局领导审核意见;(6)县项目推进领导小组审核意见。

  第六条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支付方式:

  (1)房屋建筑工程:根据工程建设进度分段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60%支付进度款,完工或竣工验收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0%,审计决算后付至工程总造价的90%,除质保金按质保期规定支付外,余款2年内付清,原则上每年付余款的50%。

  (2)县本级资金投资建设的水利、市政、交通、装饰装修等工程:根据工程建设进度分段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50%支付进度款,完工或竣工验收后付至合同价款的60%,审计决算后付至工程总造价的80%,除质保金按质保期规定支付外,余款2年内付清,原则上每年付余款的50%。

  (3)上级专项资金投资建设的水利、市政、交通、装饰装修等工程:对需县级配套资金占工程总造价20%以下的,参照房屋建筑工程付款方式执行。对需县级配套资金占工程总造价20%以上的,按县本级资金投资建设的水利、市政、交通、装饰装修等工程付款方式执行。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批部门有权拒绝受理资金支付申请:

  (一)未经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按正常程序批准实施的;

  (二)无预(概)算评审报告的;

  (三)无预算、超预算、超计划或者扩大支出范围的;

  (四)未依法进行招投标或应政府采购而未实行政府采购的;

  (五)未经总监理师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以及申请手续和依据不完备的;

  (六)资金使用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的;

  (七)截留、挤占、挪用项目建设资金的;

  (八)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或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完工的;

  (九)工程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的;

  (十)出现其他拒付情况的。

  第八条严格控制政府投资项目的预算调整。工程实施过程中,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预算、增减工程量的,需按《X县重点项目管理办法》执行,未经批准擅自变更设计的,由建设单位自负责任。

  第九条政府投资项目实行竣工验收制度。项目竣工后,业主单位应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竣工验收,项目建设单位对项目竣工决算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县财政应按资金支付方式规定预留竣工决算尾款,待决算批复后,决算资料方可作为工程尾款付款和办理资产移交手续的依据。一旦发现竣工决算资料严重失真或弄虚作假,将依法追究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的经济和行政责任。

  第十条支付申请单位应认真填写《X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支付审批表》,提供申请所需有关凭证,并保证凭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根据原始凭证进行会计核算,负责编制决算报表并做好有关财务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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