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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关于党风廉政教育党课讲稿【五篇】

发布时间:2023-09-20 11:12:02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关于党风廉政教育党课讲稿【五篇】,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2023年关于党风廉政教育党课讲稿【五篇】

党风廉政教育党课讲稿5篇

第1篇: 党风廉政教育党课讲稿

2019年党风廉政党课教育讲稿

同志们:

今天我们举办一期廉政党课,由我来讲,主要目的是通过这种形式,让大家在思想上受到一次警示、警醒和教育,进一步牢筑思想防线,自觉增强“免疫力”,深化反腐倡廉建设。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正确认识当前反腐倡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持清醒头脑,筑牢拒腐防变防线

(一)要充分认识当前腐败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当前的腐败现象呈现几个特点:一是腐败“集团化”。个人腐败向团伙、集团腐败发展,串案、窝案、案中案明显增多。如中石油系统的贪腐等,都是集体贪污腐败的典型案例。二是涉案人员职务“高端化”。2012年以来,中央查处了薄熙来,2014年又查处了周永康、徐才厚,2015年查处了郭伯雄等高级干部,打破了“刑不上常委”的规则。三是腐败“部门化”。主要特点是“公权私用”,“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近水楼台先得月”,“公共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利益个人化”。四是腐败“年轻化”。由以前的“59岁现象”逐渐变为现在的“39岁现象”、“35岁现象”,年龄愈来愈小,涉案金额越来越大。五是腐败“基层化”。小官巨贪现象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所作所为令人瞠目结舌。六是腐败“家族化”。个别官员利用职权,在干部任用、工程项目、招标采购等方面为亲朋好友谋取不正当利益,“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另外,在我们一些党员干部中“四风”问题依然比较突出。不讲大局、不讲党性的现象还仍然存在;一些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淡薄,执行纪律走样,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些领导干部宗旨意识淡薄、工作作风漂浮,不作为、乱作为、差作为的现象依然存在;一些领导干部在其位不谋其政,慵懒散浮拖,等等。可以看出,过去几年反腐成绩虽大,但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

(二)要正确看待当前存在的腐败问题。当前,我国社会存在腐败现象的原因,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一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毒瘤”。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和各种社会矛盾凸显的历史时期,各方面体制机制还不完善,有不少缺陷和漏洞,存在着滋生腐败现象的土壤和条件。二是资本主义思想“作祟”。在全方位对外开放的条件下,资本主义腐朽思想文化影响乘机而入,同我国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封建残余思想影响相结合,侵蚀着党员干部的思想,一些党员干部宗旨意识淡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思想滋长。三是市场经济下的“勾当”。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的深入推进,多元利益主体在市场上的竞争日趋激烈,少部分不法商人,想法设法通过贴近权力阶层获得好处,通过商业贿赂攫取非法利益,从而导致腐败问题发生。四是干部队伍精神“缺钙”。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发生动摇,部分中青年干部缺少严格党内生活锻炼和重大政治风浪考验,容易受腐败病毒感染;一些领导干部没有很好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心态浮躁、贪名图利。五是制度建设存在“盲区”。警示教育不够扎实,制度不够健全,监督不够得力,预防不够有效,有的甚至包庇腐败和犯罪。

(三)要正确认识和判断一些错误认识和观点。当前社会上出现了一些错误的看法和说法,甚至存在于我们的党员干部之中。第一种是认为“越反越腐”。最近几年,我们党查处的腐败案件越来越多,级别也越来越高,于是就有人说“腐败越反越多”了。这种说法是缺乏科学分析的。查处的腐败案件逐年增加,并不等于腐败越反越多,而是反腐的力度在逐渐加大,腐败分子的存量愈来愈少。第二种是“唱反调”。国外查处了腐败问题,有人说“体现了自由、法治精神”;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处决了成克杰、陈良宇等高级干部,一些人却颇有微词,这些评判都是偏执的,是没有根据的错误认识。第三种是认为“影响发展”。2014年,我国经济增长率7.4%,李克强总理政府工作报告把2015年的经济增长目标定为7%,有些同志就会说,原来我们经济增长率一直保持在9%以上,现在经济增长放缓是反腐败导致的,有些甚至还说餐馆生意不好、经济不景气都是八项规定引起的。这些认识都是不对的。如果我们不反腐败,任由腐败滋生蔓延,社会就会动荡,生产力就会削弱,那才会影响和破坏经济的发展,甚至亡党亡国。当前经济放缓是国家政策的调整,是由快速增长转向平稳增长,是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对于以上这些错误的认识和观点,作为党员干部,我们必须头脑清醒、是非分明、站稳立场。

二、准确把握党的纪律规矩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增强守纪律讲规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首先要学规矩、知规矩、懂规矩。党的纪律、规矩内涵丰富、体系严密,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党章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在党内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最大的约束力,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在党的十八大通过新修订的党章不久,习总书记即要求全党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强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二是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坚决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党纪就是红线,处分就是惩戒。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都是党员干部必须自觉遵守的规矩。三是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当前,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这些都是党员干部必须自觉遵守的规矩。党员干部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四是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也是重要的党内规矩。对我们这么大一个执政党来讲,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的任务艰巨繁重,不仅有成文的规矩,还有大量的不成文规矩。党章等党内规章制度、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这些是成文的规矩。这些成文的规矩不可能囊括所有对党员干部的要求,不可能穷尽对党员干部思想和行为应当规范的所有事项,还必须以不成文的规矩作为补充,使党员干部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使管党治党没有空白、不留盲区。

在所有党的纪律和规矩中,最重要、最根本、最核心、最关键的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政治上清醒,才能行动上自觉;政治上坚定,才能经得起考验。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和规矩的基础,是坚持党的政治立场、政治原则和政治方向的前提,是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的关键。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自觉做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必须”。一是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三是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四是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五是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三、加强《廉政准则》贯彻落实,建立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

俗话说:“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大至一个国家,需要制定法律、法规来规范国民的行为,小至一个单位,需要制定规章制度,来约束成员的举止。新《廉政准则》的颁布,从制度上规范了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行为准则,然而“知易行难”,如何贯彻落实才是关键。如何才能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如何才能抵得住种种诱惑?必须要“重修养以强魂,祛贪欲以守节”,方可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一)要“知”与“行”结合。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贯彻落实《廉政准则》这部规范党员干部行为的重要基础性法规,首先必须要抓好对《廉政准则》的学习,要逐条逐句学,原原本本学,全面、透彻、深入地领会其精神实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仅是知道明白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还不够,还必须将形成的理念用于实践,做到知行合一,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自觉践行。要强化信念意识,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心中要始终清楚什么人可交,什么人不可交;什么事可做,什么事不可做。在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纪案件中,很多人都是因为“交友”不慎出了问题,教训不可谓不深刻。我们党员干部也是人,也有自己的亲朋好友和同学、战友等,也有属于自己的个人关系空间。但是,我们结交朋友,必须从保持清正廉洁的角度出发,把握好交友的度。尤其是当我们由于地位的变化,而出现的一些新朋友,我们更要留意,认真分析一下对方是不是别有用心、另有所求,是不是看中了我们手中的权力,如果是这样,我们就要当心了。因此,既不能排斥正常、健康的人际交往,也不能滥交朋友,更不能把朋友关系异化为酒肉关系、金钱关系和交换关系,在人情交往中要做到既讲感情又不徇私情。要多与那些品行端正、正直坦诚、敢说真话、直言不讳的人交朋友,形成事业上相互支持,感情上和谐融洽的人际关系。

第2篇: 党风廉政教育党课讲稿

党风廉政教育讲课稿

党风廉政教育讲课稿 各位老师 这次培训我觉得主要讲一讲反腐倡廉的问题,我觉得非常有必要。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的高低不仅事关党员干部个人的前途命运,而且事关党的事业的兴衰成败。

作为教育工作者,希望我能借今天这堂课的机会,帮助大家从全局的、政治的高度更加准确地认识和把握反腐败问题,提高自身拒腐防变的能力

一、解决廉政文化进校园问题发挥学校课堂作用,开展青少年廉洁教育 早在2005年3月,教育部就成立了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开展青少年廉洁教育的工作安排和中长期规划,并在北京、天津、上海、浙江、湖北、陕西和太原、南京、广州、深圳等10省市开展了试点工作。

2007年3月,在前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在大中小学全面开展廉洁教育的意见,要求从2007年起在大中小学校全面开展廉洁教育。

2008年9月,中央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对有关高等学校学生廉洁教育的内容和环节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按照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各地各学校积极行动起来,普遍成立相关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和部署这项工作。

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青少年廉洁教育全面推进,工作稳步有序,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广大干部师生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各地各学校探索出了廉洁教育“三融入”、“三结合”的新模式,即把廉洁教育融入校园文化建设、德育工作、师德师风建设,把廉洁教育与课程开发、学科教学、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编辑出版一批廉洁教育试用教材和读本,推出了一批主题突出、反响良好的廉洁教育社会实践活动。

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把青少年学生廉洁教育引入教材、引入课堂。

在具体教学过程中,注重将廉洁教育纳入整个德育体系中统筹规划、全盘考虑,不另起炉灶、另搞一套,保证廉洁教育有效融入现有学习过程,不会成为额外课业负担。

充分利用和整合德育教育资源,依靠学校现有的德育教师队伍力量,把廉洁教育内容有机纳入中小学校德育和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体系中,充分发挥学校德育主课堂、主渠道、主阵地作用。

充分发挥校园文化的熏陶作用,实现青少年学生廉洁教育与校园文化活动有机结合。

各级各类学校紧扣“学校教育,德育为先”的主题,为青少年廉洁教育营造环境,注意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为校园文化建设注入新的活力,增添新的内容。

同时,通过校园文化建设形成的现有基础和工作平台,推进廉洁教育有效开展。

如广东省在组织全省学校广泛开展反腐倡廉文艺节目和歌曲创作评选活动的基础上,在广州举办了“莲花正开广东省廉政文化进校园主题文艺晚会”。

北京大学、东北大学、湖南大学、西南交通大学、中国矿业大学、辽宁大学、重庆交通大学等高校组织专场主题廉政文艺晚会,开展廉政知识问答、廉政征文、廉政辩论赛、廉洁文化影视展等活动,使廉洁、守纪、诚信等内容在校园文化的土壤中扎根。

以灵活多样的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社会实践的育人作用。

各级各类学校在青少年学生实践教育环节中强化廉洁教育的要求,把树立和弘扬廉政文化的客观要求内化为青少年学生的自觉行动。

特别是紧密结合一些各具特色的传统学生课外活动项目,如中小学生的团日、队日和夏令营、冬令营活动,大学生党日和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等,开展廉洁教育活动。

加强思想道德教育,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浓厚氛围。

各学校通过开展案例警示教育、纪律法规教育等经常性教育与廉政文化教育月(周)等专题教育活动相结合,使学校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形式丰富多彩、内容不断深化。

如北京大学自2003年以来,每年都在学校党员干部中集中开展主题不同的党风廉政教育宣传月活动,通过案例警示、党纪条规测试、专题报告、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利用校内媒体和闭路电视播放教育片等多种方式开展教育活动,收到较好的教育效果。

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大力加强教师师德建设。

各地教育部门在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时,通过加强对广大教师的理想信念教育、法律法纪教育和优良传统教育,不断改进和创新师德建设的工作内容、形式、方法和手段,着力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同时,在教师考核管理中强调廉洁要求,将廉洁从教指标纳入师德考核体系,促进全体教师依法执教、敬业爱岗、为人师表,自觉抵制乱收费、有偿家教、请客送礼等不良、不廉现象,以高尚的师德情操、丰富的学识修养、强烈的责任意识、无私的奉献精神影响学生、感染学生,充分发挥广大教师在校园廉政文化建设中的导向和示范作用。

去年4月,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年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作重点,加强领导,建立和完善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工作机制。

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学校不得违规提前招生和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

制止各种学科竞赛、特长评级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录取相挂钩。

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效减少择校现象。

教育部还在山东召开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现场经验交流会,具体部署落实规范办学工作。

会后,教育部整理了各地落实山东会议的总结材料,包括出台的文件、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具有示范作用的典型等。

如山东、浙江、重庆、宁夏、新疆、内蒙古等地采取措施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努力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科学安排作息时间,确保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
云南、四川成都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及培训机构、教育学会及其分支机构、各级各类学校,不得举办或协办中小学生参加的“奥赛”和其他学科竞赛活动;
江西、安徽宿州合理规划学校布局,实行均衡编班,与各中小学校长签订责任状,对班额超过规定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有效化解大班额问题;
吉林、辽宁、宁夏、安徽合肥、河北、河南等地积极推进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各学校的改革措施,逐年提高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比例,从宏观上引导初中学生就近入学,逐步推进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

各地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总体规划,提出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政策措施。

河北、江苏、湖北等省进一步调整教育经费支出结构,在经费投入上对农村地区和薄弱学校采取倾斜政策,制定了有利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配套政策,确保财政投入、工资待遇、人事编制、社会保障到位。

北京、上海、安徽、浙江、广东、河南、山西、黑龙江等20多个省(区、市)制订了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积极开展学校标准化建设,努力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加大薄弱学校改造力度,明显缩小了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办学条件差距。

天津、辽宁、湖南、陕西、海南、甘肃、贵州等省(区、市)建立了中小学校长、教师交流制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城乡教师交流,城镇教师与农村教师结对成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一个亮点。

在此基础上,教育部进一步强化督导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要求得到全面落实。

在督导检查中,各地教育督导部门将缓解择校问题作为重要内容,作为衡量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工作和推进基础教育现代化的重要指标,作为表彰奖励、行风评议、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强化监管。

黑龙江坚持采取不通知检查时间、不通知检查路线、不安排接待的“三不”方式,对中小学办学行为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安徽面向全社会公开聘请50名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义务监督员,全面了解和掌握当前全省各地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情况,跟踪监督不规范办学行为纠正的情况,确保全省规范办学行为专项行动顺利推进。

山东加大规范办学在政府考核中的权重,把指标分值确定为年度教育督导评估总分的1/5。

重庆进一步完善基础教育督察员制度,按照“24小时内暗访、24小时内汇总,24小时内通报”的原则深入学校督查,要求学校在接到通报后“1周内检查、1周内整改、1周内见效”。

同时,教育部积极开展对各地解决择校问题的随机性督导和工作抽查,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激励机制,在省级督导评估的基础上,对教育工作先进地区进行表彰。

2009年教育部表彰了北京市密云县等92个地区为“全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先进地区”。

2009年底,教育部专门对各地规范办学行为,推进解决择校问题进行总结通报,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同时对山东沂水县政府发红头文件助长应试教育、湖北黄石九中以购置电子白板为由违规向部分班级学生收费等做法提出批评,督促地方着力解决存在的办学不规范问题。

在去年制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过程中,教育部把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作为专题开展调查研究。

在此基础上,纲要把解决择校问题作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任务,提出解决择校问题的具体措施,加快薄弱学校改造,着力提高师资水平,实行教师和校长交流制度,发展民办教育,加快缩小城乡差距,努力缩小区域差距,切实缩小校际差距,努力解决择校问题。

二、治理学术不端问题加强学风建设,改进学术成果评价办法 教育部历来高度重视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坚决治理学术不端行为。

近年来,教育部从组织领导、制度建设、教育宣传、科研评价等方面采取措施,大力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优化学术环境,促进优良学风的形成。

早在2006年,教育部就成立了社会科学委员会学风建设委员会,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切实发挥了咨询指导作用。

2009年10月,教育部正式成立学风建设协调小组,主要负责制定高校学风建设相关政策,组织开展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研究及宣传教育,受理直属高校学风问题举报并组织对重大学风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宏观指导、督促高校加强学风建设等。

在教育部的推动下,全国高等学校切实加强领导,相继建立学风建设组织机构,重视发挥学校学术委员会、学风建设委员会在学术研究、学风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制定相关规章制度,逐步形成领导有力、责任明确、协调配合、监督到位的学风建设工作体制和机制。

近年来,教育部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若干意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意见、关于大力提高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质量的意见、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等文件,为高等学校推进学风建设工作提供了依据。

去年3月,教育部专门召开加强高等学校学风建设座谈会,印发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

各地各高校按照教育部的部署,把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的监督和惩治力度,对违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零容忍”,发现一起、调查一起、处理一起,着力扭转学术不端行为滋长和蔓延势头,促进形成良好的政策导向和学术环境。

2009年7月,教育部学风建设委员会组织编写的高校科研职业道德规范教育的指导性用书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规范指南在全国出版发行。

指南就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学术规范制定了标准、做出了指引。

各高等学校将指南纳入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内容,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高校,新生入学第一课即邀请专家学者主讲学术道德,期望新生从一入学就能严谨治学,形成良好学风。

改进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评价的标准和办法,建立鼓励高质量成果产出的科研评价体系是高等学校乃至整个社会关注的热点。

为此,教育部设立了重大委托课题进行专题研究,初步形成了关于进一步改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意见。

与此同时,鼓励各高校根据实际情况,以提升研究质量为导向,积极探索制定符合本校特点的科研评价体系。

目前,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正在制定与完善各项考评和评价体系,如改革职称评审办法,推行代表作制度,改变以科研成果的数量要求作为职称评审的唯一依据;
改进成果评价办法,适当延长评价周期,避免学风浮躁、急功近利的学术取向等。

三、治理招生中的问题实施“阳光工程”,促进招生公平公正 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一直是人民群众比较关注的问题,教育部和各高等学校非常重视这项工作,采取一系列措施解决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2005年,教育部开始实施高等学校招生“阳光工程”,以信息公开为核心建立“六公开”制度,建立公开透明、严格规范的招生工作体系,完善了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六公开”制度,即招生政策公开、高等学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

这一措施,有效解决了高等学校招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招生乱收费、违规录取和中介诈骗现象大幅减少,考生、社会投诉率逐年大幅下降,有的省(区、市)和高等学校实现了“零投诉”,维护了高考的公开、公平、公正,人民群众对招生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同时,教育部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对资格考生的国家、省、校三级信息公示办法,特别加强了基层公示工作的监督管理,从源头抓实,逐级把关,把可能出现的违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或生成阶段,切实做到了公示内容真实、有效,工作不流于形式,经得起监督。

2005年以来,经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集中公示了近20万名特殊类型资格考生,做到了经公示录取无一起举报、未经公示无一人录取。

各高等学校加强招生队伍建设,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各项制度,建立和完善了招生管理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招生工作任务落实到人,责任明确到人;
教育部加强高等学校招生行为规范管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治理民办院校和军队院校乱招生现象,严厉打击中介诈骗等行为。

这些措施,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取得了明显成效。

坚持以考生为本,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主动加强招生工作内容的宣传和信息服务,积极为考生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

如认真研究总结,不断改进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方式,科学、合理安排录取批次,优化志愿设置和填报流程,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

在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中,各级招生考试机构主动加强招生政策宣传解释工作,编写政策解读,开展网上咨询,深入中学、基层进行政策宣讲等,确保考生熟知政策。

根据招生进程所处不同阶段的特点,主动开展有针对性的贴近考生、贴近社会的正面宣传,积极把握舆论导向。

特别是总结出打击非法中介招生诈骗的有效工作方式,即“提前开展招生预警、联合净化网络环境、协助深挖打击”,帮助广大考生及学生家长识别招生欺诈的常用伎俩;
提前开展“绿色通道”和国家资助政策宣传,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新生报到资助工作,让党和国家对新生的关怀和相关资助政策人人皆知,不让一个录取学生因贫辍学。

四、治理教育乱收费问题坚持标本兼治,注重采取实际措施 2009年,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受理教育收费问题举报1327件,同比下降20.9。

这一数据显示,经过各方面的努力,教育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乱收费现象进一步减少,治理工作取得了新的阶段性成效。

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中,中央各部门和各地坚持教育、纠风、监察、发改、价格、财政、审计、新闻出版各部门协同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着力形成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整体合力;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着力形成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长效机制;
坚持以人为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的工作精神,着力探索从源头上解决滋生教育乱收费问题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

坚持把加大教育投入,作为解决教育乱收费问题的重要保障。

2009年,中央财政拨付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666.1亿元、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改革资金120亿元,全国约1.5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免除学杂费和免费教科书政策,1505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获得生活费补助。

继续实施城市义务教育免学杂费政策,中央财政共安排免学杂费及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奖励资金51.91亿元,全国共有2900多万名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免学杂费或相应补助。

各级人民政府认真履行教育法规定的“三个增长”教育投入责任,不断加大教育经费投入,预算内教育拨款、教育生均预算事业费支出、教育生均预算内经费支出不断增长。

目前,各地农村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均达到国家规定的基准定额,黑龙江、上海、广西、重庆、西藏、宁夏等省(区、市)实现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零收费。

坚持把规范办学行为,作为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治本措施。

教育部印发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后,各地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坚决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各类重点学校、重点班、实验班,严格禁止基础教育阶段学校举办收费补习班,严肃查处违规行为,规范办学行为;
大力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着力从源头上解决义务教育择校及由此引发的择校乱收费问题;
加大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力度,坚决治理以改制为名的乱收费问题。

坚持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和校务公开制度,认真清理收费项目。

各地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由财政、价格、教育等部门组成清理规范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工作领导小组,对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认真清理。

全国清理废止教育收费项目累计1018项,清理后保留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全部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继续执行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和标准,将择校生计划纳入当地统一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示,严禁在择校生之外以非计划生、自费生和旁听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

坚持上下联动和常规检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保持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高压态势。

去年春季,教育部组织在全国开展城市中小学校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情况专项检查,对问题突出的14个省(区、市)进行重点检查和督促整改,对查出的违规资金进行清退,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秋季开学后,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6个督查组,对12个省(区、市)进行了专项督查。

2009年,全国各地共派出检查组12375个,检查学校22.53万所(次),各级监察、纠风部门查处教育乱收费问题涉及金额4.1亿元,清退2.45亿元,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3530人;
全国价格主管部门共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12173件,实施经济制裁4.23亿元。

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中,各地各部门注重宣传教育工作,动员社会力量,争取社会支持,形成治理合力。

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和各地人民政府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教育收费政策、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成效,及时曝光严重违纪违规收费案件,接受社会监督。

一些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及相关职能处室积极参与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活动,宣传教育政策,接受和处理群众投诉问题。

各地共有10900多名领导干部利用电视台、报纸等媒体开展教育收费政策咨询和政策解答。

五、 解决廉政文化进校园问题发挥学校课堂作用,开展青少年廉洁教育 早在2005年3月,教育部就成立了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开展青少年廉洁教育的工作安排和中长期规划,并在北京、天津、上海、浙江、湖北、陕西和太原、南京、广州、深圳等10省市开展了试点工作。

2007年3月,在前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在大中小学全面开展廉洁教育的意见,要求从2007年起在大中小学校全面开展廉洁教育。

2008年9月,中央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对有关高等学校学生廉洁教育的内容和环节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按照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各地各学校积极行动起来,普遍成立相关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和部署这项工作。

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青少年廉洁教育全面推进,工作稳步有序,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广大干部师生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各地各学校探索出了廉洁教育“三融入”、“三结合”的新模式,即把廉洁教育融入校园文化建设、德育工作、师德师风建设,把廉洁教育与课程开发、学科教学、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编辑出版一批廉洁教育试用教材和读本,推出了一批主题突出、反响良好的廉洁教育社会实践活动。

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把青少年学生廉洁教育引入教材、引入课堂。

在具体教学过程中,注重将廉洁教育纳入整个德育体系中统筹规划、全盘考虑,不另起炉灶、另搞一套,保证廉洁教育有效融入现有学习过程,不会成为额外课业负担。

充分利用和整合德育教育资源,依靠学校现有的德育教师队伍力量,把廉洁教育内容有机纳入中小学校德育和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体系中,充分发挥学校德育主课堂、主渠道、主阵地作用。

充分发挥校园文化的熏陶作用,实现青少年学生廉洁教育与校园文化活动有机结合。

各级各类学校紧扣“学校教育,德育为先”的主题,为青少年廉洁教育营造环境,注意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为校园文化建设注入新的活力,增添新的内容。

同时,通过校园文化建设形成的现有基础和工作平台,推进廉洁教育有效开展。

如广东省在组织全省学校广泛开展反腐倡廉文艺节目和歌曲创作评选活动的基础上,在广州举办了“莲花正开广东省廉政文化进校园主题文艺晚会”。

北京大学、东北大学、湖南大学、西南交通大学、中国矿业大学、辽宁大学、重庆交通大学等高校组织专场主题廉政文艺晚会,开展廉政知识问答、廉政征文、廉政辩论赛、廉洁文化影视展等活动,使廉洁、守纪、诚信等内容在校园文化的土壤中扎根。

以灵活多样的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社会实践的育人作用。

各级各类学校在青少年学生实践教育环节中强化廉洁教育的要求,把树立和弘扬廉政文化的客观要求内化为青少年学生的自觉行动。

特别是紧密结合一些各具特色的传统学生课外活动项目,如中小学生的团日、队日和夏令营、冬令营活动,大学生党日和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等,开展廉洁教育活动。

加强思想道德教育,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浓厚氛围。

各学校通过开展案例警示教育、纪律法规教育等经常性教育与廉政文化教育月(周)等专题教育活动相结合,使学校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形式丰富多彩、内容不断深化。

如北京大学自2003年以来,每年都在学校党员干部中集中开展主题不同的党风廉政教育宣传月活动,通过案例警示、党纪条规测试、专题报告、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利用校内媒体和闭路电视播放教育片等多种方式开展教育活动,收到较好的教育效果。

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大力加强教师师德建设。

各地教育部门在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时,通过加强对广大教师的理想信念教育、法律法纪教育和优良传统教育,不断改进和创新师德建设的工作内容、形式、方法和手段,着力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同时,在教师考核管理中强调廉洁要求,将廉洁从教指标纳入师德考核体系,促进全体教师依法执教、敬业爱岗、为人师表,自觉抵制乱收费、有偿家教、请客送礼等不良、不廉现象,以高尚的师德情操、丰富的学识修养、强烈的责任意识、无私的奉献精神影响学生、感染学生,充分发挥广大教师在校园廉政文化建设中的导向和示范作用。

六、解决责任落实问题 健全体制机制,加强检查和责任追究 教育系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成效,不只是表现在治理择校问题、学术不端问题、招生工作中的问题、教育乱收费问题以及解决廉政文化进校园问题等几项工作,其他工作如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推进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开展巡视工作等很多工作,都取得了明显成效。

这些成效的取得固然有很多原因,但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严格执行,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

这些年来,教育部党组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推动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内容,从全面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高度,坚持一手抓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着力构建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体系。

健全领导体制。

教育部制定了关于落实教育部党组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责任的意见,重新修订教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强化了领导责任,明确部党组、部党组书记、党组其他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不同责任。

成立了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任副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全面的领导和指导。

根据中央的部署,教育部还先后成立了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政务公开、治理商业贿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等领导机构,对贯彻中央反腐倡廉工作部署、提高党风廉政建设科学化水平发挥了重要的组织保障作用。

健全工作机制。

在多年工作的基础上,教育部逐步形成了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机制。

开好三个会议,即每年年初召开全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总结年度工作,安排部署新一年反腐倡廉工作;
每年秋季召开全国高等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视频会议,针对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工作实际,提出推进工作的意见和安排;
每两年召开一次直属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结合案例通报,总结部署直属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抓好三项常规性工作,即建章立制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如部党组先后制定了直属机关、直属高校领导干部“六不准”规定,修订教育部工作规则,印发教育部工作人员纪律手册;
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如每年组织直属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坚持开展直属机关新任司局级干部集体廉政谈话并签订廉政承诺书,利用教育系统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加强巡视和审计,如近3年对33所直属高等学校、9个直属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认真开展了直属高等学校巡视工作等。

搭建五个工作平台,即直属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直属机关、驻外机构领导干部廉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直属高等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招生考试督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与教育改革发展和管理工作的深度融合,形成了各职能部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工作的格局。

落实责任机制。

教育部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从严治教、规范管理相结合,与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举措相配套,与相关的行政业务工作相协调,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到实处。

党组带头。

2009年,教育部党组和部长专题办公会9次研究反腐倡廉工作,制定和完善反腐倡廉制度14项。

党组书记亲自部署反腐倡廉重点工作13次,对落实惩防体系牵头和协办任务开展协调4次,部党组成员研究协调指导分管司局和单位反腐倡廉工作85次。

部党组一班人带头查找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坚持述职述廉、重大事项报告,自觉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明晰责任。

每年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年度任务分解到有关司局和直属单位,做到各负其责,各施其任。

制度保证。

近年来,教育部先后建立了党组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沟通制度、党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年终述职述廉制度,纪检组、监察局协助党组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成分解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的落实。

创新督查机制。

教育部把抓好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教育部年度工作计划,坚持把督促检查作为促进责任制落实、促进工作到位的重要手段。

如部党组成员每年年终听取分管司局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每年对直属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年度分解任务落实情况开展检查,直属机关每年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自查总结并提交总结报告,每年结合年终考核对机关司局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每年结合考试、招生、收费等工作进行专项治理等。

对领导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职责范围内出现干部作风问题、腐败问题的,追究责任;
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追究责任。

第3篇: 党风廉政教育党课讲稿

党风廉政教育讲课稿

各位领导、同志们:

这次培训班我来为大家上一堂课,讲一讲反腐倡廉的问题,我觉得非常有必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的高低不仅事关党员干部个人的前途命运,而且事关党的事业的兴衰成败。作为党小组组长,希望我能借今天这堂课的机会,帮助大家从全局的、政治的高度更加准确地认识和把握反腐败问题,提高自身拒腐防变的能力。同时感谢公司领导为我提供这样一个和大家共同交流学习的机会。

围绕今天这堂课的主题,我想讲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党反腐败斗争的四个阶段;

二是正确认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的形势,进一步坚定反腐败斗争的必胜信念;

三是加强党性修养,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四是加强廉洁自律,岗位权力人人有责。本人讲课水平有限,不足之处希望大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党反腐败斗争的四个阶段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关系党的生死存亡的高度来认识,对如何开展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了艰辛的探索,回顾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走过的反腐倡廉历程,大体上可以把它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教育反腐阶段 (从1978年到1989年6月,也就是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

我们党积极探索在以经济建设为重点、实行改革开放条件下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新途径和新方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结束过去,开辟未来。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以敏锐的眼光清醒地认识到在改革开放尤其是经济体制转换的历史条件下可能出现腐败易发多发的严峻形势,提出了“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的重要论断,果断的采取了一系列符合党心民意的重大举措,恢复了中央纪委和重建地方各级纪委,集中力量抓了平反冤假错案工作;
组织开展了严厉打击经济领域中的犯罪活动;
纠正了群众反映强烈的“三招”、“三转”、“一住”等不正之风;
开展党性党风教育等工作。经过全党和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我们党开辟了在不搞群众性政治运动的情况下健康有序地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新途径,有力地保证了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基本路线的贯彻执行。

第一阶段的反腐败斗争主要靠教育为主,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保持优良的革命作风,警惕思想上受到享乐主义作风的侵蚀;
同时,主要利用党纪、政纪对少数腐败分子进行及时、严厉的惩处,严肃党风。

第二个阶段:运动反腐阶段 (从1989年6月到1992年10月,也就是从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到党的十四大召开)。

反腐败斗争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抓起,发挥了稳定人心,服务大局的重要作用。这个阶段时间不长,但情况比较特殊,我们党领导的反腐败斗争是在“外有压力,内有困难”的复杂环境中展开的,一方面,国内面临着严重的经济波动和政治风波。另一方面,国际上面临着苏联和东欧剧变和西方制裁的压力,面对严峻的形势,中央反腐败斗争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入手,重点抓了三项工作:一是重点查处了"官倒"现象,取消对领导人某些食品的特供,严格禁止进口小轿车,严肃查处贪污、受贿案件等7件事。二是 1989年8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贪污、受贿、投机倒把等犯罪分子必须在期限内自首坦白的通告》,掀起了一波反腐败的高潮。这期间共有9名高官受到严厉查处,三是1990年4月十三届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以整风的精神在全党开展党性党风教育,克服党内滋长起来的“官僚主义、主观主义、形式主义、个人主义不良倾向和以权谋私等腐败现象。这三项工作,实际上成为后来反腐败工作格局的基本架构。

第二个阶段反腐败的特征是,随着腐败的迅速蔓延,中共中央已经深刻认识到了腐败的严重危害。因此,在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思想教育的同时,对部分罪行较为严重的腐败分子进行了严厉的查处,办了一系列大案、要案。腐败分子不仅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严重者也将面对国法制裁。

第三个阶段:权力反腐阶段 (从1992年10月到2002年11月,也就是从党的十四大到党的十六大召开 )。

这个阶段,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科学地分析了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原因,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战略决策和部署,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带领全党全国人民走出了一适合我国现阶段基本国情的有效开展反腐倡廉工作路子。

这个时期案件有三个突出特点:一是要案往往与大案联系在一起,例如 因"远华案"被揭露的李纪周、石兆彬等,这些案件所涉及的案值与80年代想比不可同日而语,并且因为直接影响了普通民众的生活而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二是一些地区出现了集体腐败的现象,例如广西(成克杰、徐炳松、李恩潮)、北京(陈希同、王宝森、铁英、黄纪诚)、沈阳(慕绥新、马向东)等。三是腐败官员家人涉及腐败行为的案件增多,相当一部分腐败官员道德的严重堕落,严重破坏了党和国家领导干部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因此,到了九十年代,特别是1992年中纪委二次全会之后,中央不断加大了查案的力度。自1997年10月到2002年9月的五年间,共查处省(部)级干部98人,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被判死刑,成为第一个因为腐败走上断头台的省部级高官。2000年9月14日,全国人大原副委员长成克杰被执行死刑,成为建国之后被处决的职位最高的腐败分子。2001年10月,沈阳市原市长慕绥新、公安部原副部长李纪周分别被判处死缓。2002年,王雪冰、丛福奎、麦崇楷、田凤岐等一批省部级高官;
2003年中央反腐败力度进一步加大,中纪委查处了18个省部级干部。其中,有两位原省委书记(原贵州省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方仁和原河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程维高);
2003年11月13日,大贪官李真被执行死刑,从而结束了他罪恶的一生。2005年,全国受到党纪国法惩处的省(部)级干部就有13人,黑龙江省政协原主席韩桂芝、国土资源部原部长田凤山先后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死缓和无期徒刑。

第四阶段:制度反腐阶段(从2002年11月开始到现在)。

我们党进一步探索和实践在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进程中的反腐倡廉工作,创建富有中国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更加注重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反腐斗争开始出现"三个转向":由被动防御转向主动进攻;
由权力反腐转向制度反腐;
由事后监督转向事前监督。2004年初,我们党颁布了第一部《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4月,中共中央批准实施了《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对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作出严格规范,使官员引咎辞职有法可依、有章可循。2004年9月,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抓紧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5年1月,中共中央制定出台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纲要》。上述一系列条例、规定的出台标志着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制度反腐成为我国反腐败斗争的有力武器。

主要来讲就是提出了以下重要理论观点:

1、把“反腐倡廉建设”确定为党的建设的基本任务和“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提出党越是长期执政,反腐倡廉的任务就越艰巨,越要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
越是改革开放,越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越要从严治党;

2、坚定不移地贯彻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抓紧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拓展从源头上防止腐败工作领域;

3、坚决惩治腐败是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有效预防腐败更是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志;
“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的领域。”

4、对反腐败斗争而言,“教育”、“制度”和“监督”都很重要,谁也离不开谁,谁都不能“单兵突击”或是“异军突起”,而是应该“一起上”,都得“高度重视”。

5、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是保持党的生机和活力的关键,也是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根本途径。

6、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利用来为人民服务,确保权利在阳关下规范有序运行。

7、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反腐倡廉建设之中等等。

从以上回顾中我们可以看出,我们党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对如何开展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了艰辛的探索,特别是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的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核心的第四代中央领导集体对惩治腐败的态度是坚决的,作出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是完全符合现阶段的国情,是完全正确的,为我们今后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积累了宝贵经验。

二、正确认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的形势,进一步坚定反腐败斗争的必胜信念

目前全国反腐倡廉工作的总体形势,可以从以下八个方面来概述:

一是保持了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近年来,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482220件,结案48210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54554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8万余人、厅(局)级干部1200余人、省(部)级干部49人(包括了王怀忠、刘方仁、韩桂芝、田凤山等一批省部级高官),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的有24493人。这里关于查处腐败分子这个问题我们应一分为二地看。一方面显示了我们党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
另一方面也要看到,我们党是有7000万党员的大党,近三年来,每年受处分党员只占党员总数的1.8‰左右;
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的党员干部,占受党纪政纪处分总数的2.7%,不到全国党员总数的十万分之七,尽管这个比例是波动的,但总的趋势是下降的。这说明党员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

二是切实纠正了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这是事关人心向背的大事,中央对这个问题高度重视,近几年来抓的重点纠风项目大部分是中央领导提出来的,都不同程度取得了成效。如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拖欠补偿费、拆迁补偿和安置不落实、拖欠下岗职工生活费和安置费、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大部分得到解决。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取得新的成效,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等等。党和政府把纠风工作作为反腐倡廉的重点,实实在在地解决了一批涉及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使人民群众从身边的事情中深切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从而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加强了思想道德教育和纪律教育。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在廉洁从政方面先后制定了一系列规定,近年来又概括为“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并着重针对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跑官要官”,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参加赌博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大了查纠的力度,查处了一批顶风违纪的领导干部,使这些问题有所遏制。通过认真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反腐倡廉理论教育、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教育、警示教育和学习先进典型活动,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遵纪守法的观念和廉洁自律的意识。

四是监督工作开创了新局面。2003年底,中共中央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这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党内监督方面的基本法规。它的出台标志着党内监督工作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体现了党中央对党内监督的高度重视和加强自我监督的坚强决心。中央纪委和中央组织部还建立了巡视制度,通过监督巡视,发现了一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了解掌握了一些重要线索,督促纠正了一些不良现象,也发现了一大批为民、务实、清廉和敢抓敢管的优秀领导干部。

五是颁布实施了一批重要法规。党的十六大以来,颁布实施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3部党内基础性法规,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关于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巡视工作的暂行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等一批重要法规。中央纪委、监察部会同有关单位对改革开放以来涉及反腐倡廉的1500多件政策规定进行了全面清理,废止了115件文件。通过清理,现有的政策法规体系更加科学、完整,更富有时效性。

六是改革体制机制,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中央确定的重大改革举措,需要纪检监察机关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促进落实。许多改革都有着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作用,因而也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点工作。有的改革最早还是由纪检监察机关从反腐败的角度提出来的,到后来发展为这个方面的综合改革。这几年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抓或参与的改革有: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投资体制和干部人事制度“四项改革”;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四项制度”;
政务、厂务、村务“三公开”工作,这些改革的推进,有效发挥了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作用。

七是反腐倡廉的环境和氛围越来越有利。首先,思想基础越来越好。全党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深入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为民、务实、清廉的自觉性。这些年来,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程度和认可程度逐年提高。其次,社会政治环境越来越好。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成立以来,继续把民主法治建设摆到了党和国家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这为反腐倡廉工作提供了更加有利的民主法治环境。第三,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并把防治腐败作为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志,使全党更加重视反腐倡廉工作。

八是反腐倡廉的水平和能力得到提高。纪检监察、政法、审计等机关承担着重要的反腐败任务。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这些队伍在反腐倡廉实践中不断得到锻炼和成长,思想政治素质、工作水平和能力都有较大的提高,自身建设得到加强。单从纪检监察队伍看,通过反腐败工作实践,队伍整体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对领导干部监督的能力、依纪依法办案的能力、维护党员权利的能力以及协助党委和政府组织协调反腐败的能力得到了提高。同时,相关部门较好发挥职能作用,增强了反腐倡廉的合力。

我们要充分肯定这些年来反腐倡廉取得的成效,总的成效可以归结为五个体现、九个前所未有,呈现十大特点:

五个体现:体现了中央求真务实、以民为本、从严要求、权为民赋以及尊崇法制的思想。

九个前所未有:认识的清醒度、重视的程度、反思的勇气、调研的深入、高层的表率、行动的迅速、媒体的报道及时和公开、群众的参与以及取得的成效都前所未有。

十大特点:一是旗帜鲜明,态度坚决;
二是高层推动,领导示范;
三是选准切口,推进稳健;
四是大小统打,查处有力;
五是处置快速,曙光及时;
六是公开透明,开放自信;
七是服务群众,依靠群众;
八是制约权力,强化监督;
九是顺应民意,推进改革;
十是转变职能,主动作为。

同时党中央对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七项重点任务:

1.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严明换届纪律。落实党中央“纪检检查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的要求,对政治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

2.深化作风建设。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对执纪审查对象存在“四风”问题的,应当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和通报。

3.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把检查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巡视和监督执纪的重点。

4.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5.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6.完成本届任期内纪检体制改革。实现一届任期巡视全覆盖的目标任务。

7.加强纪委自我监督。认真做好省区市纪委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

三、加强党性修养,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党性修养,不是一个新鲜的提法,它是一个老话题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毛泽东对无产阶级政党的党员必须加强自我教育和世界观改造,都曾有过论述,把它当作无产阶级政党自身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1939年刘少奇同志专门撰写了《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一书,对共产党员修养的必要性、内容和方法等作了深刻、全面的论述。加强党性修养是党员干部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的重要途径。在座的学员是未来的县管领导干部,只有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党性观念,才能始终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堤坝,在工作中坚守拒腐防变的防线,在生活中把住拒腐防变的关口。讲这个问题,也是我对大家的勉励。

关于这个问题,我着重讲四点:

(一)坚定理想信念

理想信念是总开关。理想的动摇是最致命的动摇,信念的滑坡是最可怕的滑坡。一个民族没有理想信念,就会萎靡不振;
一个国家没有理想信念,就会一盘散沙;
一个人没有理想信念,就会沉沦颓废。人生如屋,信念是柱,理想信念决定着人生追求。每个人一生一世的所作所为,都能在理想信念里找到根源。我们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等等,都是理想信念的具体表现。

理想信念是事业成功的保障。崇高的理想信念使人产生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力量和顽强拼搏的决心。古人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士可杀不可辱”;
“三军可以夺帅,匹夫不可夺志”等,就是指理想信念的力量。在近代,孙中山、黄兴及黄花岗七十二烈士等一大批志士仁人,放弃舒适的生活,散尽家产,四处举债甚至牺牲生命闹革命,为的就是建立“大同世界”。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始终是共产党人保持先进性的精神动力。我们党从小到大,由弱到强,始终保持旺盛的革命斗志,取得一个又一个辉煌成就,靠的就是理想信念。邓小平同志指出:“为什么我们能在非常困难的情况下奋斗出来,战胜千难万险使革命胜利呢?就是因为我们有理想,有马克思主义信仰,有共产主义信念。”

理想信念的动摇是滋生腐败的重要原因。“物必自腐而后虫生。”理想信念决定信心意志,是拒腐防变的最关键防线。胡长清、成克杰、李真包括近几年我县查处的一批腐败犯罪分子,无一不是理想信念发生了动摇。成克杰曾打电话告诉他女儿:“现在共产党变了,你在国外好好呆着吧。”李真在剖析自己犯罪根源时说:“人可以没有金钱,但不能没有理想信念,丧失信念,就要毁掉一生。”可见,理想信念的动摇,必然导致政治上的蜕变、经济上的贪婪和生活上的堕落。腐败问题,表现在钱财上,根子在理想信念上。

我们在座的年轻干部一定要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是自发产生的,也不是天生就坚定的。理想信念的坚定,一靠理论武装,二靠实践锻炼。只有理论上成熟,才能政治上成熟;
只有理论上清醒,才能政治上清醒;
只有理论上坚定,才能政治上坚定。大家必须把理论学习当作一种政治责任,当作终生头等大事抓紧抓实。切不可因为职务的升迁、工作的繁忙和应酬的增多而放松、放弃学习。理论上的坚定还要在实践中巩固。在历史和现实中,因在实践中遭受挫折而动摇理想信念的不乏其人。参加党的“一大”的13位代表,后来有两位(李汉俊、包惠僧)脱党,两位(陈公博、周佛海)当了汉奸。我们也有一些党员干部平时理想信念叫得很响,但一涉及到处理复杂事件、触及个人利益就摆不正理想信念的位置了。我们在座的年轻干部都是嵊泗今后发展的栋梁之材,一定要清醒地看到前进道路上的机遇和挑战,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按照县委的要求,积极投身于现代化港口旅游城市建设的事业中,在实践锻炼中不断巩固自己的理想信念。

(二)正确对待利益

要树立正确的利益观。马克思说:“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自己的利益有关。”利益追求既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强大杠杆,又是引发社会矛盾的最终根源。共产党人并不回避利益,事实上党组织也一直充分考虑党员干部的正当利益,包括政治利益、经济利益等。但是作为党员干部,必须理性地面对各种利益关系,牢固树立正确的利益观。

树立正确的利益观,要求我们坚决反对唯利是图,见利忘义。一个手中握有权力的党员干部,如果整天想着个人发财,就会利令智昏,势必走上以权谋私的邪路。古人讲:“贪如火,不遏则自焚;
欲如水,不遏则自溺。”江泽民同志曾用古训告诫领导干部:“大厦千间,夜眠七尺;
珍馐百味,无非一餐。”应当说,我们现在的物质生活待遇已经相当不错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公务员是最大的受惠者之一。为此,在对待利益方面,我们一定要胸怀广阔,懂得取舍,做到该得到的不一定都要,不该得到的决不伸手去捞。

树立正确的利益观,要求我们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唯一宗旨。党除了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无论是革命、建设还是改革时期,党都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从而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拥护。井冈山时期,红军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群众认定红军是“自己的部队”;
解放上海时,入城的解放军战士夜宿街头不扰民,赢得市民的信任。历史证明,只有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才能得到人民的支持。胡锦涛同志在十六届三中全会上曾引用“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
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这句经典教育我们,值得深思。

树立正确的利益观,要求我们弘扬无私奉献精神。人生的价值在于奉献。古今中外,凡名垂青史的人,都对人类、对社会作出了伟大奉献。“为有牺牲多壮志,敢教日月换新天。”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就是为民族解放、国家富强、人民幸福而英勇牺牲、无私奉献的历史。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延安精神、98抗洪精神、抗非典精神等等,实质就是奉献。事实也表明,越是有奉献精神的党员干部,就越有人格魅力,个人的价值实现得也越充分。一些老一辈革命家,虽然离开我们多年了,但人们至今仍十分怀念他们。任长霞去世后,登封老百姓万人空巷为她送行。杨兰娟教师把一生献给了海岛教育事业,赢得了全县人民的尊重。

(三)正确对待权力

权力是一种责任和义务。对权力的理解,自古就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种是“牧民”思想,即凌驾于民众之上,当官作老爷;
一种是“敬民”思想,即民为贵、君为轻。在封建时代,所谓“敬民”,只是思想家的空想而已,只有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建立的政权,才能真正做到为民、爱民。党的宗旨,决定了党领导的政权负有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利益的责任。权力有多大,责任就有多大。

一个人走上领导岗位,不单是个人奋斗的结果,更是党和人民信任、培养的结果。当组织给予越来越高的地位时,也赋予了更重要的责任。“权大不忘责任重、位尊不移公仆心”。一切权力来自于人民,如果我们个别同志把权力看成是某个领导的恩赐或者仅仅是个人努力的结果,是完全错误的。

权力来自于人民,权力也自当为民所用。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是自古以来对为官者的要求。唐朝大诗人白居易在做县尉时写过一首诗:“今我何公德,曾不事农桑,吏禄三百石,岁宴有余粮,念此私自愧,尽日不能忘。”义在警醒自己要对得起奉禄,好好为百姓做事。河南内乡县古县衙的一对古联也是耐人寻味:“吃百姓之饭穿百姓之衣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勿说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这里说了三层意思:第一,当官者要为百姓办事;
第二,不要欺负百姓;
第三,不要脱离百姓。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把职务看成是干事创业的平台,千万不要把心思用在追求职务和级别的升迁上,更不能用来为个人、亲友谋取私利。权力是一把双刃剑,为民则利,为己则害。行使权力要如履薄冰,诚惶诚恐,慎之又慎,万不能手中有了权力就头脑膨胀,得意忘形,妄自尊大。

行使权力还要自觉接受监督。失去监督的权力必定产生腐败,这是古今中外反复印证的铁律。自觉接受监督也是一名领导干部政治上成熟的主要标志之一。“心底无私天地宽”,光明磊落的干部就应该不怕监督。“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兼听则明,偏听则暗”。能否正确对待监督,是党员领导干部胸怀广狭、能力强弱、情操高低的分水岭,是检验党性的试金石。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希望大家都能做自觉接受监督的模范。

(四)严格自我约束,时刻自警自励

常修为政之德,是领导干部当好人民公仆的起码要求。我国古时圣贤向来把修德看成立命安身之本。今天,我们强调为政之德的本质与核心,就是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切实做到关心群众疾苦,体察群众情绪,维护群众利益,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心里要始终装着事业、装着群众,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常思贪欲之害,是避免犯错误的常鸣警钟。所谓贪欲,就是想要得到法律和纪律不允许的、不该享受的、不能占有的利益。当然,我们有追求自己合法利益的权利,但是,我们不能经不住地位、金钱、美色等诱惑和考验,硬是凭自己手中权力去贪去占,陷入欲望的泥潭而难以自拔。

常怀律己之心,是保持我们头脑清醒的一剂“良药”。常怀律己之心,就是要管好自己的口,管好自己的手,管好自己的腿。管住自己重在管“心”,做到心平如镜,不要心态失衡,不要贪心太重,不要花心放纵。在心态上少一些急躁与轻浮,而要心无旁骛地为人民服务。经常想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决不能用它来谋取私利,损害人民的利益,真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四、廉洁自律,严守岗位权利 

不受曰廉,不污曰洁。“廉”就是不贪,“洁”就是没有污垢。廉洁是一种价值观念,是一种生命品质,是一种信仰坚守。廉洁的核心就是“干净”,也就是思想干净,做事干净,做人干净。

讲到廉洁,大多数职工会说跟自己没多大关系,要腐败当然是有权力才有机会,自己仅仅是普通职工,没有腐败的土壤和条件,也就没有腐败可能,因而认为讲廉洁、谈廉政,应该是领导干部的事,于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然而,我们党的事业就像一棵参天大树,我们每一个基层工作人员正是大树扎入土壤里的根系,虽然我们每个人的职位各有高低、权力各有大小,但这棵大树的蓬勃生长却依赖于每一根最基础的根系。如果说腐败是一种耻辱,那么它需要我们时刻铭记;

如果说腐败是一种挑战,那么它需要我们勇敢面对;

如果说腐败是一种现状,那么它需要我们努力去改变。

我们每一个人都要经常问自己:你的权利是谁给的?你应当怎样使用你的权利?你要如何工作?你要为谁负责?并以此自检自醒。在日常的具体工作中,每一个人都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有关制度的要求,凡事出于公心,坚持原则,按制度办事。在业务操作中,坚持以企业利益为重,绝不暗箱操作、接受回扣、损公肥私;
在物资采购方面要综合考虑质量、价格等因素,对费用开支多方调查了解、严格监督把关;
在招商管理方面,要加大合同管理审批和稽核力度,杜绝腐败隐患的滋生。我们每一个人,都要提高廉洁意识,要坚守廉洁自律、诚信做人,不断修身养性,清正在德,廉洁在志,身树正气,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大环境才会越来越清新,越来越健康!

我的课就讲到这里, 谢谢大家。

第4篇: 党风廉政教育党课讲稿

党风廉政教育党课讲稿

根据安排,今天,我和大家一起上党风廉政教育党课。我主要讲四个问题:

第一,解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

第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的重要指示;

第三,紧跟形势,努力搞好廉政建设,促进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

第四,结合自身实际谈党员干部需正确处理的几个关系。

一、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一)《廉政准则》的形成过程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不断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也不断健全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

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同志明确指出,党内存在不正之风和腐败风气,强调“要解决思想问题,也要解决制度问题”,中央还下发了《关于解决当前机关作风中几个严重问题的通知》等一系列加强党风建设的文件。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提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要求,明确提出要依靠发展民主、健全法制来预防和治理腐败,把制度建设作为一项全局性、基础性工作来抓,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进程明显加快。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要求新举措,强调“要在严厉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随着新时期党建工作特别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不断深入,为适应现实需要,中央决定修订《廉政准则(试行)》,中央纪委即着手开展修订工作。中央于1月18日印发《廉政准则》。

(二)《廉政准则》的主要内容

《廉政准则》分为总则、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实施与监督和附则等4个部分,共18条。

总则部分,强调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重要意义,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从正面提出了必须坚持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必须在党员和人民群众中发挥表率作用、必须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必须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等原则性要求,同时也明确了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必须坚持的原则。

第一章“廉洁从政行为规范”部分,分别从“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等8个方面提出了52个“不准”。这些要求与《廉政准则(试行)》相比,一是保留了《廉政准则(试行)》中目前仍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且不与新要求存在交叉的5个“不准”;二是对于规范内容相近或者类似、存在交叉的,进行了归纳、合并,有的还借鉴了地方和部门的做法,形成了19个“不准”;三是对于与《廉政准则(试行)》规定内容不存在交叉的,加以吸收,新增形成28个“不准”;四是考虑到有些要求提出时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但随着社会发展和相关管理制度的完善,这些方面的不廉洁行为已无产生蔓延的土壤,再写入廉政准则意义不大,作了删除。

第二章“实施与监督”部分,作了进一步充实完善,重申和明确了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机关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责任,并分别从教育、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第三章“附则”部分,明确了《廉政准则》的适用对象,并对有关地区部门单位依据《廉政准则》制定具体规定提出了要求。

总的来看,《廉政准则》贯彻了党中央和中央纪委近年来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要求,体现了反腐倡廉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新进展,反映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实际需要,是一部比较全面、系统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基础性法规。

(三)《廉政准则》的作用

1、《廉政准则》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提供了明确的自律标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要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强化思想道德防线,增强领导干部抵御廉政风险的能力;
另一方面,要制定较为全面的行为规范,明确哪些行为是可以做的,哪些行为是不能做的,使党员领导干部在涉及到具体廉洁从政问题时有所遵循。

2、《廉政准则》为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提供了有效的监督途径和措施。针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教育不扎实、制度不完善、监督不得力、惩治不到位”问题,一方面,《廉政准则》关于行为规范的规定,为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群众提供了监督的标尺和依据,使各种监督主体在监督、评价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时能够“心中有数”。另一方面,《廉政准则》贯彻中央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充实了实施与监督措施,从而使党组织对党员领导干部加强教育、管理、监督的思路和方向更加明确;
使实施主体和监督主体增强责任意识,形成领导有力、监督有效的工作机制;
使廉洁从政行为规范与相关的教育、管理、监督制度的关系更加协调。

3、《廉政准则》为进一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提供了有力的工作抓手。贺国强同志在全国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廉政准则》作为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基础性法规,是建立健全教育、监督、预防、惩治等方面制度的重要基础。开展以《廉政准则》为主要内容的廉洁从政教育,可以进一步丰富反腐倡廉教育的形式和内容;
围绕提高《廉政准则》的可操作性和执行力建章立制,可以进一步拓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视野和领域;
对照《廉政准则》提出的各项要求,检查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可以有力地促进预防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以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为契机,深挖细查一批案件,可以进一步加大惩治工作力度等。

4、《廉政准则》有利于进一步树立党和国家的廉洁形象。《廉政准则》的规定,标准很高、要求很严,鲜明地表达了我们党廉政建设的主张,清楚地表明了我们党提倡什么、反对什么,彰显了我们党和国家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绝不容忍腐败的决心和态度。通过宣传教育,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能够从《廉政准则》中了解和认识到我们的党不仅不允许领导干部有特殊利益,而且对他们有更多的约束和限制;
有利于在全社会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培养人们廉洁、守纪、公正的思想观念,促进各行各业形成风清气正的廉政文化氛围和廉洁从业环境。同时,《廉政准则》的颁布实施还有利于在国际社会进一步树立我们党和国家清正廉洁的形象,促进反腐败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深入开展。

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的重要指示

党的十七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团结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战胜历史罕见的特大自然灾害,成功举办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以及上海世博会,成功完成神舟七号载人航天飞行、神舟八号与天宫一号交会对接任务,成功举办第七届亚欧首脑会议,果断处置拉萨“3·14”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克服自然灾害等不利影响,妥善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党和国家各项事业都取得了新的成就,社会安定团结大局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书记在不同场合反复强调,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1月9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上再次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明党的纪律,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突出工作重点,狠抓任务落实,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胡锦涛指出,2011年,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持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相结合,坚持抓好反腐倡廉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和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相结合,坚持严肃查办案件和注重预防腐败工作相结合,坚持抓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和抓基层相结合,坚持运用成功经验和推进改革创新相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的进展,积累了新的经验,呈现出鲜明特点。胡锦涛强调,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进一步坚定信心、加大力度,继续把反腐倡廉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出成效。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第一,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抓好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开展对中央关于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民族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中央政令畅通。第二,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特别是换届纪律,坚持正确用人导向,贯彻民主集中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匡正选人用人风气。第三,加强换届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引导和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新任职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更好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努力展示新面貌新形象。第四,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求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注重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长效机制。第五,继续解决好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抓好专项治理工作,着力在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深入治理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第六,认真总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益经验,努力把握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规律、发展趋势,以战略眼光、改革精神、创新思路谋划今后工作。 胡锦涛强调,实践证明,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只有不断保持纯洁性,才能提高在群众中的威信,才能赢得人民信赖和拥护,才能不断巩固执政基础,才能实现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全党都要从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高度,从应对新形势下党面临的风险和挑战出发,充分认识保持党的纯洁性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增强党的意识、政治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做好保持党的纯洁性各项工作。

从以上总书记总书记的讲话精神中就不难看出,党中央对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高度重视的。我们党的发展历史上首次提出了廉政文化建设。从此,在我们国家以廉政文化建设题材为活动内容的各种活动就没有中断过。如:廉政文化建设电影周、电影月活动;
反腐倡廉图片展、书法展;
廉政文化建设歌咏比赛、演讲比赛;
党风廉政教育月等等活动,都充分体现了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高度重视。

三、紧跟形势,努力搞好廉政建设,促进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

一是全面做好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是在贯彻落实《实施纲要》方面,在机关廉政建设的促进下,完善了相关的规章制度。从整体上看我们的各项工作正朝着规范的方向发展。

三是对廉政建设高度重视,认识统一,各项活动能够精心组织,有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紧迫感和自觉性。

四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班子成员对照各自的责任范围、责任内容,能够深入细致地安排部署各项工作,有机地结合日常各项管理工作,突出重点,统筹兼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

五是求真务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只有自我警惕,提高思想意识,才能具有高尚的品格,一个党员干部要活到老学到老,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创建一个良好的党风廉政建设氛围。

四、结合自身实际谈党员干部需正确处理的几个关系

1、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关系。改革开放是一个扬弃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势必要涉及到各种利益调整、利益分化、利益分配等诸多利益矛盾,这些变革会影响到全社会的每一个成员的个人利益。个人利益的实现固然与自己的努力奋斗有关,但更重要的是要靠社会的全面发展进步。因此,个人利益应当服从社会的整体利益,这一点对于党员干部来说尤为重要。这是因为党员干部手中执掌着各种权力,在资源与利益分配中占据着有利地位,属于强势群体,如果能够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关系,真正做到为人民谋利益,就能形成一种放大效果,影响和带动一片,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在改革开放、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进程中,党员领导干部,应该比其他社会成员和一般党员更自觉地顾全大局,做到一切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

2、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当前,改革已经进入攻坚阶段,随着改革的深入,一些改革措施的出台会直接触及人们的切身利益。比如,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住房问题,特别是城市危旧房改造、拆迁、安置暴露出来的矛盾与问题;
城镇职工的医疗、养老保险、失业救助等社会保障问题;
农村中的村级财务、农民负担、农村干部作风、宅基地、产业结构调整问题等等。这些问题如果不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就会直接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与威信,阻碍改革的进程。因此,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具有长远的眼光和战略家的胸怀,在维护人民群众长远的和根本利益的前提下,竭尽全力解决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向群众讲清楚。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必须明白这样的道理,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当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发生矛盾的时候,必须以长远利益为重。

3、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党员干部必须具有全局观念,做到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这是树立正确利益观的必然要求。作为党员干部,当然要考虑自己所管辖的地区、单位和部门的利益,关键是看你在局部利益同全局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采取什么态度。如果能够顾全大局,哪怕牺牲局部利益也在所不惜,那就是正确的态度。如果只从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那个局部考虑问题,对全局利益全然不顾,甚至损害全局利益,那就是狭隘的、自私的、错误的。因此,每一个党员干部都应当站在大局的高度观察、思考和处理问题。

4、奉献与索取的关系。在改革开放过程中,人们的利益矛盾和思想上的观念冲突常常交织在一起,引起一些困惑,其中,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是奉献与索取的关系。这个问题不解决,就很难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可能成为一句空话。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都要通过从事诚实劳动,获得满足自身生存与发展必需的物质文化利益,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同样适用于党员干部。但对于党员干部来说,还应当有更高的要求,那就是这种获得除了必须建立在遵纪守法的前提之下外,还应该建立在无私奉献的基础之上。这是因为我们是共产党员,是人民公仆,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决不能把商品交换的原则带入政治生活领域,更不能搞权钱交易、与民争利,不然的话,就失去了当党员干部的资格。

5、纪律约束与严格自律的关系。党纪国法对于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来说,具有重要的作用,但这种作用需要建立在自觉的基础上,正因为如此,我们才在反腐败斗争中提出建立党纪国法和思想道德两道防线。对于党员干部来说,要使自己树立正确的利益观,沿着正确的方向走好自己的人生之路。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担负着党和人民的重托和期望,我们的一言一行都会给党的事业带来或积极或消极的影响。对我们来说,生活无小事,人生无小事。骄纵起于奢侈,危亡起于细微,古今中外,概莫能外。事物总是从量变到质变的,即使是所谓的突变,也蕴涵着大量的数量的积累。所以,领导干部必须注意从点滴小事上开始,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党员干部必须注意在缺少监督的情况下自觉地管住管好自己。

6、遵纪守法与保持节操的关系。党员干部必须模范地遵纪守法,同时又要注重个人道德操守的修养。一是“家庭圈”问题。在我国优秀的文化传统里,有这样一句话,“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它表达了一种递进的关系。二是“工作圈”问题。作为党员干部,要做好工作,离不开上级的指导、身边同志的帮助、下级的支持。这样,就涉及到一个“工作圈”的问题。我们的党员干部是为着一个共同的目标走到一起来的,这个目标就是为人民服务。因此,上下级之间、同志之间应该协调一致,建立起正常的工作关系,防止形成庸俗的市侩关系和违背党的纪律要求的其他关系。三是“社交圈”问题。领导干部应当广交朋友,这是做好工作的必要条件。同时又要慎交朋友,这是保持廉洁的必然要求。应当说,绝大多数党员干部能够按照上述要求,努力营造和谐正常的工作关系,把心思用在工作上,用在为人民群众谋利益上,至于个人的升降去留,应坦然地接受党和人民的选择,把自己摆在什么位置上,就在那个位置上尽心尽力、发光发热。

同志们,在历史的长河中,人的一生是短暂的,非常值得珍重。正因为如此,我们才应该善待它,充分实现它的价值。对于党员干部来说,就是要使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在劳动仍然是人们谋生手段的情况下,通过正当途径获取物质利益,对谁来说都是必需的,党员干部也不例外。但大家千万要记住,钱财乃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如果成为它的俘虏,既有损于党的事业和个人名节,也有悖于党员干部的本色,实在是得不偿失。只有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我们就经得起任何风浪的考验,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

谢谢!

第5篇: 党风廉政教育党课讲稿


党风廉政教育课讲课稿

坚定理想信念 发扬优良传统 争做时代先锋
XXX XXX (XX年XX月XX日) 同志们:
今天,我在这里给大家讲一堂党风廉政教育课,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使大家从中能悟出一点道理,对以后工作有所帮助。
古人曰:“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
以史为镜,可以见兴哀;
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前车之覆,后车之鉴。”近几年来,我县发生了多例贪污、受贿案件,他们中的大多数曾经也是廉洁自律的奉行者,只因思想松懈,心存侥幸,而未受不住权力、金钱的诱惑而走上歧途,就此,我们作为一名机构编制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更要筑牢拒腐“防线”;
要坚守廉洁“底线”,更要远离高压“红线”;
要作改革的先锋,更要作廉洁从政的表率,重点从一下几个方面入手,提升廉洁自律意识,规范从政行为。
一、 坚定理想信念

理想信念是人们的政治信仰和世界观在奋斗目标上的具体体现,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是人类历史上最为崇高的信仰和目的。“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共产党人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就能前仆后继,舍生取义,就能抵制诱惑,拒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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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变。如果背弃共产主义理想信念,面临生死考验,则可能贪生怕死,当叛徒;
面临执政和改革开放的考验,则可能滥用权力,腐败变质。
树立牢固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首先要把加强理论学习作为坚定理想信念的必由之路,真正解决思想入党的问题。只有学好科学理论才能使我们正确而深刻地认识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而不被各种纷繁复杂的形势所迷惑。理论上的糊涂就会导致政治上的动摇,政治上的动摇就会迷失方向,甚至必然步入岐途。因此,我们各位党员一定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真正理解和掌握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坚定共产主义必胜的信心,使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深深地扎根于自己的头脑里,凝刻在自己的心目中,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大堤。其次,要把注重世界观的改造作为强化理想信念的总开关。江泽民同志指出,这些年来,一些领导干部在金钱、权力、美色面前,经不起考验,蜕化变质,跌入了腐败的泥坑,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这些人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面对复杂多变局势,面对物欲喧嚣、诱惑肆虐的世俗人生,每一个共产党员,要认真汲取教训,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发扬优良传统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密切联系群众是我党的优良作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无产阶级执政党的本质特征。因此,各位党员必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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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经受住考验,恪守党的根本宗旨。江苏省江阴县华西村党支部书记吴仁宝同志说过这样几句话:“家有黄金数吨,每天只能吃三顿;
豪华房子独占鳌头,一人只能占一个床位。”这表明了一个老共产党员的正确利益观。党的性质和肩负的历史使命,决定了我们党艰苦奋斗本色。艰苦奋斗不仅仅是一种生活方式,更是一种高尚的精神境界。是艰苦创业的精神,吃苦实干的精神,勤俭节约的精神,开拓进取的精神和无私奉献的精神。邓小平同志针对改革开放后可能要倒下一些干部的严峻情况,谆谆告诫全党:“应该保持艰苦奋斗的传统”;

十八大党中央提出“八项规定”,更是要求我们坚持这个传统,才能抗住腐败现象,这此都深刻地昭示着我们,遏制腐败,必须始终如一地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三、争做时代先锋
我们是一线干部,就要发扬“吃苦耐劳、不危险阻、敢为人先”的精神,在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中争做“先锋”。
一是艰苦奋斗,争当促进农村发展的先锋。在“为民、务实、清廉”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就要大家实实在在下基层、知民意、帮民困、解民忧。农村条件比较艰苦,大家遇到这样那样的困难和问题是在所难免的。但是,越是艰苦的条件,越能磨练人的胆识和意志;
越是困难的环境,越能考验人的能力和水平。大家到农村工作,就是去经受艰苦环境的考验,去承受复杂问题的磨练。一定要做好吃苦耐劳的准备,坚定攻坚克难的信心,满怀干事创业的勇气,想方设法帮助群众,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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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他们实际困难,在艰苦的农村实践生活中增长自身才干。在驻村工作中,要真正做到发展为先,勇于探索、敢于突破,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为农村改革发展作出实实在在的贡献。要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扶持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抓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开发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要充分发挥宽坪村畜牧、劳务产业优势,大力发展特色经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是真抓实干,争当改善民生的先锋。改善和保障民生,既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也是包村干部工作的落脚点。群众最注重实际,看到实实在在的事情。所以大家包村工作不是去做客,而是去做事,一定要带着“主人翁”的态度深入基层,实实在在干事,特别是从群众最急、最盼、最缺的问题入手,力求多办几件有利于农村发展的实事,解决几件群众反映强烈的难事,做成几件社会效益显著的好事,让群众享受更多的发展成果,以赢得农村干部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同时,我们也要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从本地经济发展状况出发,提出切实可行的目标,做到少花钱、多办事,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办一件成一件,让农民得实惠、让老百姓满意。
三是敢抓敢管,争当维护稳定的先锋。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是广大农民群众的共同愿望。包村干部既要抓发展抓致富,又要帮助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稳定。要抓维稳,就要在困难面前,敢闯敢试,敢为人先;
在矛盾面前,敢抓敢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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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于碰硬,敢于较真。要善于做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做每一项决策,干每一项工作,都要集中群众的智慧,反映群众的意愿,满足群众的需求。我们经常说,要把矛盾发现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但为什么很多问题没有在基层发现、没有在萌芽状态解决呢?就是因为我们没有真正把身子沉下去、没有把精力投进去,没有把群众装在心中,没有把自己融入其中。
四是真帮实干,争当帮扶的先锋。这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每个人都有任务,都有担子,完成这一使命,这就要求我们把身子沉下去、把精力投进去、把群众当亲人,尊重群众、积极引导群众,发展特色产业,在政策、技术、资金等方面给群众提供方便;
在产、供、销等环节给群众提供信息;
在困惑、犹豫、顾虑之时给予信心,时刻与群众一道,攻坚克难、真干实干,为所包村早日致富奔小康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

总之,希望大家以这次教育课为契机,推进个人廉洁建设,增强自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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