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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学习型法院调研【完整版】

发布时间:2022-06-19 14:42:04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建设学习型法院调研【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关于建设学习型法院调研【完整版】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审判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面对新时期出现的新的情况、新问题,建设学习型法院,建立科学有效的学习制度,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培养一批专家型、复合型的优秀法官,对于提升法院形象和提高法官素质,确保司法公正和提高司法效率,具有重要意义。下面笔者将结合工作实际,简要论述学习型法院的内涵、建设学习型法院的必要性、存在的问题、内容及途径,以供商榷。

一、 学习型法院的内涵

学习型法院是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践行“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司法理念,创新工作方法,紧密结合法院队伍建设实际,立足当前,着眼未来,努力造就一批精英化的职业法官队伍的一种方式。建设学习型法院要以培育学者型法官、打造铁案工程、团结拼搏争先为思路,紧扣公正与效率,通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在全院营造出崇尚学习、注重调查研究的良好氛围,全面推进法院的文化建设,提高法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为了推动学习型法院的建设,促使学习型法院建设取得成效,我院党组高度重视,制定了推进计划,明确了学习方向和学习内容,做好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在干警中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确保在物质和时间上的保证,积极创造条件,鼓励、支持参加在职高学历教育和司法考试。现在职干警本科以上学历的有44人,接受专项培训的有14人,在去年司法考试中,有4名年轻干警通过司法考试,并有1人取得a证,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二、 建设学习型法院的必要性

建设学习型法院,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对于人民法院践行“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实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应对各种挑战,推动科学发展,加快法院改革,提高队伍素质有积极深远的影响。

第一、建设学习型法院是时代的要求。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的攻坚期、发展的关键期、矛盾的凸显期,新知识新事物层出不穷,需要我们去了解,去认识;
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需要我们去把握、去解决。人民法院所面临的考验和挑战是前所未有的。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逐步推进,我们只有不断加强学习,不断丰富和更新知识,以先进的司法理念和科学知识武装自己,提高自己,完善自己,才能有效的化解社会矛盾。

第二、建设学习型法院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科学发展观提出了以人为本发展要求,这就要求在审判实践中要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竭尽全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诉求、新期待。只有学习、学习、再学习,不断增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本领,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才能充分运用审判职能,做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者以及和谐社会的建设者。

第三、建设学习型法院是提升队伍整体素质的迫切需要。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大量新类型案件不断涌入法院,这对法官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提升队伍整体的素质,就要不断加强学习,使法院干警做到在努力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自觉改造主观世界,在推进审判事业发展的同时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加强自身素质的修养,特别是业务素质和业务能力的提高。如果不加强学习,知识就会老化,思想就会僵化,能力就会退化。

第四、建设学习型法院是推动学习型政党建设必然趋势。我们党明确提出了建设学习型政党、建设学习型社会的战略目标,作为党领导下的审判机关,就是要按照建设学习型政党的要求,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广大干警的头脑,努力打造学习型领导班子和学习型法官队伍,着力提高领导班子的政策理论水平、科学决策水平和司法管理水平,着力提高队伍的思想政治水平、业务水平、文化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准等,努力建设一支党性强、素质高的法官队伍。

三、建设学习型法院存在的问题

在实际工作中,建设学习型法院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学习计划不明确。由于学习计划不明确,造成部分干警不知道怎样学,学什么。

第二、奖惩制度与学习脱节。部分法院的奖惩制度与干警的学习制度没有挂钩,导致干警的学习积极性不高,有的甚至不想学习。

第三、理论学习与审判业务脱节。在司法实践中,部分干警只注重与自己审判业务相关内容的学习,而忽视法学理论学习、其他方面知识的学习。

第四、学历教育与岗位培训脱节。有的法院只注重干警的学历教育,而忽视对干警的岗位培训,以至于理论知识与实践没有很好的结合,学历不等于能力。

第五、对干警学历教育支持度不高,资料和图书缺少,学习环境不好。

四、建设学习型法院的内容

建设学习型法院,要确保方向正确,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与机制,创新学习教育方法,建立开放多元的教育培训机制。笔者认为,建设学习型法院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注重政治理论学习。要求每位干警努力学习党的理论、政策和方针,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强对社会主义法律的信仰,树立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思想,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切实做到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律在心中、正义在心中,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第二、加强法学理论研究。审判工作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不具备系统的专业知识将无法胜任。因此,每位干警要认真学习新的法学思想和法学理论以及与法院审判、改革创新有关的各种新学说,新成果,不断提高法律素养。不仅要熟悉和掌握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精神,还要加强对外国法律、wto规则以及国际惯例的学习和研究。

第三、做好调研工作。调研工作是法院领导进行科学决策和正确指导工作的依据,是更高层次的审判活动,是全面提升法官素质,确保司法公正高效、保障法院改革顺利进行的重要手段。因而,必须加大调研工作力度,大力倡导开展富有成效的调查研究工作。必须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着眼于解决法院改革与创新中遇到的现实问题和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法律适用问题。必须把学习理论与开展结合本职工作调研作为硬任务,提出严格要求与具体指标。

第四、注重综合素质的提高。法院的审判工作是一项运用综合素质处理问题的工作,它不仅要求法官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渊博的法律知识,还要有丰富的社会、经济、文化科技等方面的知识和处理问题的实际经验。这就要求我们在重点学习和钻研法律业务知识的同时,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市场经济理论,加紧对外语、电脑等一系列基本技能的学习和培训,全面提升法官业务工作和法律服务的综合能力。此外,还应读一些兴趣爱好方面的书籍,如文学名著、古文诗词、花草、奇石、茶艺等,提高自己的审美情趣,陶冶自己情操,修身养性。

五、建设学习型法院的途径

笔者认为,建设学习型法院要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明确学习计划,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建设学习型法院要以班子成员为表率,以中层干部为重点,以广大干警为主流,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让学习与量化考核相挂钩,努力提高干警的学习积极性。通过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在全院确立先进的学习理念,培养法官尊重学习、渴求发展的价值取向,使学习成为工作的第一要务和生活的第一需要,全面掀起学习热潮,营造了人人争先、你追我赶的浓厚学习氛围。

第二、建立和完善学习机制。首先、开展读书月活动,每年确定一个月为读书月,要求全院干警在业余时间集中精力读书学习,钻研法律,追求学问。在活动中,要做到博览群书,以法学理论和审判业务书籍为主导,广泛涉猎政治、历史、文学等方面的知识,拓展干警的知识面。其次、开展法官论坛活动,定期举办法官论坛,提供交流平台。再次、开展学术研讨会活动,每年举行一次学术研讨会。

第三、搭建学习平台。为了激发干警的学习热情和提高学习兴趣,法院要不断创新学习载体,搭建丰富的学习平台。鼓励和支持年轻干警积极参加司法考试和在职高等学历教育,法院应积极创造便利条件,确保干警的学习时间和学习经费。构建岗位培训平台,建立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岗位分类培训体系。构建理论研究和交流平台,邀请法学专家和上级院领导不定期进行业务讲座,培养学者型法官。构建技能比赛平台,开展审判员、书记员技能比赛。构建网络学习平台,加强网络建设。

第四、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良好的学习环境是干警学习的基础条件,法院应加强资料室建设,多订阅报刊杂志,丰富学习资料,有条件的法院应建立图书室。鼓励干警在学习审判业务的同时,多学习其他知识和技能,加强对干警法学理论的熏陶,使理论和实践相结合。鼓励干警多写调研文章和学习心得,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

总之,建设学习型法院是一项长期的工程,需要我们不断的努力,不断的探索。我们相信,创建学习型法院一定会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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