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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疫情防控奖惩制度7篇

发布时间:2023-07-30 19:36:02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医院疫情防控奖惩制度

  

  卫生院

  传染病疫情自查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范全院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杜绝漏报现象,制定本制度。

  1、疾病预防控制科疫情负责人每2周对门诊和住院部登记病人疾病诊断进行自查并做好自查记录。

  2、自查内容全面,包括:检查日期、当月门诊或住院人次、门诊日志登记情况、查出传染病数、报告传染病数、迟/漏报传染病数、纸质卡片报告率等。

  3、在已归档保存的门诊日志上,要明显标识出已查出的传染病。

  4、在门诊日志上注明登记人次数、查出及报告传染病病种及数量、自传查人、自查日期等。

  5、每月对网络直报质量进行自查一次,并有记录。

  6、及时将自查情况汇总,做好自查小结。

  卫生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医院传染病管理相关制度,提高医务人员传染病疫情报告意识,促进传染病管理工作质量的不断提高,特制定传染病奖惩制度。

  1、门诊医师传染病迟报一例扣100元,并进行通报批评。

  2、门诊医师传染病漏报一例扣200元,并进行通报批评。

  3、传染病卡片填写不完整、不准确者,扣30元/例。

  3、传染病相关科室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检验、影像登记项目不完整或书写不规范扣30元。

  4、传染病疫情管理人员未尽职责导致疫情漏报、迟报或不坚持奖惩制度扣200元/次,并进行通报批评

  5、对传染病报告质量好,无漏报、迟报的医务人员及科室,给子一定的奖励。

  6、发生疫情时,若迟报、漏报和瞒报,造成不良后果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处理,严重者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7、保留奖罚依据及相关资料。

篇二:医院疫情防控奖惩制度

  

  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自查与奖惩制度

  为加强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提高报告质量,为传染病防控工作及时提供准确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1.院长对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负总则,分管副院长及工作站副站长分别负责各自业务范围内的传染病报告工作,本院所以执行职务人员均为传染病疫情责任报告人。

  2.报告时限:工作人员发现甲类传染病及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于2小时内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报工作站网络直报人员,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24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报工作站进行网络直报。

  3.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的质量要求:按照报告卡背面填卡说明进行填写,内容必须准确完整,不得漏项,病人地址应尽量详细到门牌号,字迹工整易辨认,诊断与报告日期必须符合报告时限的要求。

  4.门诊、病房每周对门诊日志和出入院登记进行自查,工作站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传染病疫情漏报调查,核对门诊与出入院登记与上报的报告卡是否相符。

  5.根据卫生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职务的医疗卫生人员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或者吊销其执业证书,造成疫情播散或事态恶化等严重后果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6.奖惩措施:对传染病漏报的直接责任人处以100元罚款,在当月绩效中扣除;对传染病迟报的直接责任人处以50元罚款,在当月绩效中扣除;对传染病报告

  卡填写明显失误的直接责任人处以50元罚款,在当月绩效中扣除。年终对全年报告无失误的工作人员按照报卡数量、质量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表现优秀的按医院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篇三:医院疫情防控奖惩制度

  

  常态化疫情防控奖惩制度

  常态化疫情防控奖惩制度

  1、确立班级的奖励制度,首先建立好班级的人事安排,如下:

  普通学员——班级管理员——小组长——课代表——班干部

  班级管理员分为:卫生管理员,垃圾管理员,粉笔管理员,财产管理员;

  小组长分为:收发小组长和背默小组长

  课代表分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生物、物理、地理和化学课代表,音乐和体育由文娱和体育委员兼任。

  班干部分为: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劳动委员、生活委员、纪律委员、体育委员、文娱委员和宣传委员;

  2、德育评比细则:

  评比时间:双周星期五

  评比周期:两周一次

  评比范围:每小组

  评比方式:由班长牵头,小组长组织每个组员对每位组员两周的表现进行集体讨论后,根据每位组员在两周内的表现进行综合评分,评定特优、优、良、差、特差五等;(中间如个人有意见的可当面及时提出,如讨论决定后提出,不予受理。)

  评分以十分制起评,零分以下为特差,零——五分为差,六——十五分为良,十五分——二十分为优,二十一分以上为特优;

  每小组根据这个评分结果上报到班主任处,由班主任协同班干部选出每两周评比一次的四位“班级之星”,佩戴标志,张榜公布在黑板上,并选出一位最优生,由宣传委员写出简短事迹出在黑板报上。班长同时评出四位“班级之龟”,公布在黑板报的批评栏中。(“班级之龟”只能从差和特差中选出,没有不选)

  奖励制度:凡获得“班级之星”称号的同学,除张榜公布外,还可得到一定的奖励,奖励资金由班费出,另外年终班级各项先进评比从中间选出最优者当选,入团优先评分前列的同学,班干部由从中择优担任。

  惩罚制度:凡获得“乌龟”称号的同学,罚扫地一周,并要在全班做检讨,必要的通知家长到学校协商解决。

  加分项:

  1、能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家庭作业,练习和练习册,加一分。

  2、能按时完成老师交给的背默任务,并且完成情况良好,加一分,特别好加二分。

  3、能坚持完成好自己的劳动任务,不偷懒,且劳动成果好,加一分;

  4、能保证每节课积极举手回答问题,并得到老师的点

  名表扬的加二分;

  5、作业完成情况好并得到老师表扬的同学,加一分;

  6、为班级争得校内荣誉的同学,加二分;争得校以上到县级荣誉的加四分;市级到省级荣誉的加六分;国家的加十分;

  7、积极为班级建设出谋划策的同学,其建议得到班级采纳的,加二分;

  8、每次每科考试80分以上的同学加二分,70——79分加一分,满分加四分;(期中和期末翻倍)

  9、干部能坚持带头完成任务,协助好班主任和班长完成班级日常管理的加二分,特别好的加三分。(此项由班长和班主任协商评出)

  10、能关心帮助同学,和同学相处融洽,不骂人,不讲脏痞话,不偷东西的同学加二分;

  11、能听从老师安排,尊敬老师,见到老师能主动打招呼的同学加一分;

  12、每两周内不出现学校扣分情况的,全班每人加二分;

  13、全班参加学校活动得奖的,每人加二到五分。

  14、能及时举报班级内的异常情况且举报情况属实无误的同学,视情节加二到五分,15、不迟到、不早退并且没有请假的同学加一分。

  16、勤俭节约、不随便吃零食,不大手大脚花钱的同学,可加一分。

  扣分项:

  1、不能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家庭作业、练习和练习册,扣二分。

  2、不能按时完成老师交给的背默任务,并且完成情况太差,扣二分。

  3、不能坚持完成好自己的劳动任务,经常偷懒,扣二分;

  4、每节课不能积极举手回答问题,并得到老师的点名批评的扣二分;

  5、作业完成情况不好并得到老师批评的同学,扣二分;

  6、得到班内处分的同学扣二分,得到校级处分的同学扣五分,为班级日常评比扣了分的同学,扣三分(不重复计);

  7、不能积极为班级建设出谋划策并经常破坏班级团结的同学,视其情节轻重扣二——五分;

  8、每次每科考试零分的同学,扣五分,不及格的同学扣二分;(期中和期末翻倍)

  9、干部不能坚持带头完成任务,不能协助好班主任和班长完成班级日常管理的扣二分,特别差的扣三分。班干部起内哄的视其情节轻重扣二——十分;(此项由班长和班主任协商评出)

  10、不能关心帮助同学,和同学相处不融洽,骂人,打架斗殴,讲脏痞话,偷东西的同学二——十分;

  11、早恋的同学一经发现,扣十分,并通知学校和家长

  处理;

  12、凡犯重大失误,经老师和家长劝导不服管教的同学视其情节轻重扣三到五分;

  13、每两周内出现学校扣分情况的,全班每人扣二分;

  14、有迟到、早退现象并且经常请假的同学扣一到五分。

  15、赌博的同学一经发现,每人每次扣五——十分。

  16、每两周内经干部检查,个人卫生没有注意的同学,每次扣一分。

  17、校徽没有佩戴好的同学,每人每次扣一分。

  常态化疫情防控奖惩制度

  一、深化医改重点工作,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化

  今年是实施医改第二阶段的第一年,要充分利用好医改机遇,主动融入和推进医改重点工作。积极将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病人的救治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巩固壮大基层公共卫生人才队伍,不断提高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抓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疾控项目的落实,制定项目考核办法,形成常态工作和考核机制,加强督导检查,提高执行能力,日常考核结果要作为基层实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工作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推广重点人群管理手册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券,加强项目培训、监测、督导、考核和宣传,保障服务质量,提高群

  众知晓率和满意度。

  二、推进疾病预防控制“强基工程”,提升疾控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按照省卫生厅和枝江市卫生局的相关要求,全镇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落实整改措施,推动疾控工作规范化建设在岗位职责、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形象标识和文化建设方面再上新台阶。

  三、强化疾病防控责任制,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加大艾滋病综合防治工作力度。落实国家关于艾滋病防治“五扩大、六加强”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病人的发现和管理力度。100%安全套使用项目覆盖范围由城镇向农村、由娱乐场所向非娱乐场所扩展;目标场所干预覆盖率达80%以上,目标人群艾滋病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安全套使用率达80%以上;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型肝炎检测率达95%以上,对发现的艾滋病阳性孕妇全部实施免费阻断传播措施;全镇无偿献血率和血液艾滋病抗体检测率达到100%;做好艾滋病病人和感染者的治疗和医学监护工作,全面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

  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巩固医防合作机制,规范患者发现、治疗和管理三个关键环节。落实国家肺结核患者免费诊断、治疗管理等各项政策措施和全球基金耐多药结核病防治项目工作,肺结核患者和可疑肺结核症状者的报告率和转诊率达到95%以上。落实血吸虫防治工作任务。贯彻落实《血

  吸虫防治条例》,按照《血吸虫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要求,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明确工作职责。做好病情监测,加大对历史有螺地区的监测力度,确保不发生本地血吸虫病急性感染和非自然因素引起的.螺情上升。

  继续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落实一类疫苗免费接种政策。

  认真组织实施《2011年湖北省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方案》,乙肝疫苗、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疫苗和白破疫苗等,以全镇为单位目标儿童接种率达95%以上;流脑、乙脑和甲肝疫苗,以全镇为单位目标儿童接种率达到90%以上;含麻疹成分疫苗常规免疫2剂次在95%以上,入学入托预防接种证查验率100%,麻苗补种率95%以上。组织开展麻疹、风疹、流腮、乙肝、甲肝等疾病的查漏补种或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消除麻疹行动方案,按期达到消除麻疹考核目标。建立和完善预接种异常反应监测、调查和处理机制,及时发现、处理和报告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规范处理率达到90%以上。杜绝群体性预防接种事件的发生。开展常规免疫监测、“两脑”监测、AFP监测等工作,做好免疫规划针对传染病的调查和处理。继续维持无脊灰状态,确保AFP各项监测指标达到国家要求;继续加强流脑、乙脑等疫苗可预防疾病的防控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防止相应病例的发生,减轻病例的危害。加强二类疫苗规范管理,继续推进预防接种信息化建设。

  加强重点急性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切实加强不明原因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等病例监测工作,加强学校、托幼机构的呼吸道与肠道等多发传染疫情监测与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发现并进行处置。保证传染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网络直报率达100%,报告及时率达100%,及时处置率达100%;传染病报告率达98%以上(漏报率控制在2%以内),报告及时率达95%以上,报告准确率达95%以上;传染病处置率达95%以上;加强以霍乱为主的肠道传染病监测与控制工作,防范重大疫情的发生。

  开展疟疾监测工作,重点加强流动人口、出入境人员疟疫情监测与报告管理,严格控制恶性疟的输入。积极开展“三热”病人血检,并按要求完成血检任务。全面落实消除疟疾行动方案;加强乙脑、流脑、钩体、出血热等自然疫源性检测与防制工作。加强学校、托幼机构的呼吸道与肠道传染病突发疫情的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工作。

  加强地方病、寄生虫病防治工作,有效落实防治干预措施,推进消除重点地方病危害的工作进程,巩固地方性碘缺乏病、地方病防治成果。做好儿童、学生等重点人群的寄生虫病防治工作。

  推进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继续推行以行政村、区为基础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慢性病管理和老年人健康管理作,初步建成慢性病预防控制综合监测信息系统。深入倡

  导健康生活方式,高主动参与意识。加强精神卫生工作,做好辖区精神病患者视,不断提升患者管理依从性,提高治疗率和管理率。

  四、健全卫生应急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完善卫生应急预案和工作规范,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健全医疗紧急救援网络,提高全镇各类突发共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应急处置迅速高效。进一步完善规范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管理,增强和提高市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灵敏性、准确性及件处置的科学性、有效性,加大对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事件的监测监控及管理工作力度。

  (一)加强对喜事丧事大型聚餐和建筑工地、厂矿企业、学校(托幼机构)等行业集体食堂的监督管理,对传染病疫及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进行流行病和卫生学调查处理,并及时按规定程序上报。

  (二)加强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镇卫生院、分院、村卫生室、个体开业医门诊日志、处方规范使用率100%,各疫情责任报告单位疫情报告率达100%,传染病报告及时率达95%以上,零报告率不得超过5%,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不得迟报、漏报、瞒报疫情,一旦发现,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深入贯彻执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湖北省传染病事件报告管理现场处置规范》(鄂卫发〔2015〕13号)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网络系统,各单位要明确一名疫情网络信息报告人员,确保信息通畅、规范。

  (四)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部门联动和风隐患排查工作机制。推进卫生应急指挥决策系统建设,完善卫生应急工作评估体系。开展卫生应急人员技术培训,规范应物资储备,举办卫生应急大练兵大比武活动,提升卫生应急力。结合“五个一”工程建设,实施卫生应急规范化建设工程。

  (五)建立健全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后考核评估机制。镇卫生院对重大传染病和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结束和处置后期,要及时组织专家,从情报告、控制效果、防治措施、经费投入等方面,对事件进认真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及时性和处置的有效性。

篇四:医院疫情防控奖惩制度

  

  医院感染控制及传染病管理奖惩办法

  医院感染控制及传染病管理奖惩规定

  随着医院管理进一步规范,人们对院内交叉感染控制以及对传染病的防控意识不断提高,为了调动医院职工在疾病控制工作中的积极*、主动*,特制定院感控制和传染病管理单项奖惩规定:一、奖励:1、年终按2%评选医院感染控制及传染病管理先进科室并给予奖励。参加评选疾病控制先进科室条件:(1)积极主动参与疾病控制工作,日常检查、自查,各项控制措施,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2)全年无医院感染暴发流行,医院感染率≤8%,无传染病漏报,迟报率≤2%。

  (3)抗生素合理使用符合医院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多重耐*菌监测,肺Ⅰ、Ⅱ、Ⅲ监测率≥60%,内科,肝病科≥30%,儿科、外科、妇产科≥10%,抗生素使用≤50%。外科Ⅰ类手术切口围手术期用*≥50%,Ⅰ类手术切口感染率≤1%。

  (4)科室人员参加本*培训率≥80%。

  (5)受到上级部门的专项检查好评或者获得上级部门本*荣誉*书者优先。

  (6)为医院疾病控制做出突出贡献的科室优先。

  2、年终按2%评选医院感染控制及传染病管理先进个人,参加评选先进个人的条件:(1)积极主动参与疾病控制工作,严格执行各项*作规程,全年无因违反管理制度或*作规程而发生院内交叉感染者。

  (2)无传染病漏报,迟报率≤2%,院内感染漏报率≤10%。

  (3)严格执行抗生素合理应用原则,无因抗生素使用不当造成的院

  内交叉感染。

  (4)积极参加在职教育。参加培训次数≥80%,无无故不参加记录,考试考核合格率≥85%,无单项处罚记录。

  (5)受到上级专项检查好评或获得上级本*荣誉者优先。

  (6)为及时有效控制疾病的传播、流行做出突出贡献者优先。

  (7)为本*持续改进献计献策,经采用取得良好效益者优先。

  3、发现重大群体传染病,不明原因传染病和医院感染暴发流行倾向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阻断疾病传播,为社会为医院获得较大经济和社会效益者,给予奖励:500元。

  4、为本*持续改进献计献策(包括技术创新,杜绝隐患等),并取得良好社会与经济效益者,给予奖励:200元。

  二、处罚

  1、科室每月考核:分数应≥36分(总分40分),每下降一分处罚:200元。

  2、确实履行各级各部门职责,出现重大疫情或疑似医院感染暴发隐瞒不报或迟报者者,经院领导批准、,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直至行政处分。

  3、因非客观原因在考核或日常督查中发现同样错误连续发生两次以上者,在质量考核处罚的基础上累计加倍处罚。

  4、科室人员参加培训率应≥80%(特殊情况报公卫科备案),<80%对科室处罚:200元。提前离开不备案者视为未参加培训。

  公卫科2013年2月17日

篇五:医院疫情防控奖惩制度

  

  xx医院疫情防控奖惩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院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强化“人人都是感控实践者”的意识,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落地,经院党委研究,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一、奖惩对象

  医院所有工作人员(包括第三方人员)。

  二、奖惩条件

  1.奖励条件

  第一时间发现可疑病例并上报,主动发现我院在疫情防控方面存在的漏洞,及时发现并弥补前期疫情防控工作的漏洞,有事实证明的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情况等。

  2.处罚条件

  所有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要求、制度流程、措施、预案等情况,如流行病学史询问、岗位个人防护落实、病区管理、缓冲间使用、清洁消毒落实、可疑病例处置等。

  三、奖惩标准

  符合奖励条件的报告医院办公室统一汇总,经确认有效的,视情况奖励50-500元。

  纪检办、督查室、感控办将对全院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全面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直接处罚当事人50元。

  请各科室主任、护士长加强管理,绷紧弦,监督科室人员严格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确保医院安全稳定运行。

篇六:医院疫情防控奖惩制度

  

  医院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制度规范

  一、提供医疗服务

  (五)加强感染监测。做好早期预警预报,加强对感染防控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发现隐患,及时改进。发现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时,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报告,并在2小时内上报信息,做好相应处置工作。

  (六)做好清洁消毒管理。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加强诊疗环境的通风,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进行空气消毒,也可配备循环风空气消毒设备。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做好诊疗环境、医疗器械、患者用物等的清洁消毒,严格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的处理,严格终末消毒。

  (七)加强患者就诊管理。医疗机构应当做好就诊患者的管理,尽量减少患者的拥挤,以减少医院感染的风险。发现疑似或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患者时,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患者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不具备救治能力的,及时将患者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

  (八)加强患者教育。医疗机构应当积极开展就诊患者及其陪同人员的教育,使其了解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护知识,指导其正确洗手、咳嗽礼仪、医学观察和居家隔离等。

  (九)加强感染暴发管理。严格落实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各项规章制度,最大限度降低感染暴发的风险。增强敏感性,一旦发

  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暴发或暴发,医疗机构必须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并依据相关标准和流程,启动应急预案,配合做好调查处置工作。

  (十)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确诊或疑似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纳入感染性医疗废物管理,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

  二、重点部门管理

  (一)发热门诊。

  1、发热门诊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

  2、留观室或抢救室加强通风;如使用机械通风,应当控制气流方向,由清洁侧流向污染侧。

  3、配备符合要求、数量充足的医务人员防护用品,发热门诊出入口应当设有速干手消毒剂等手卫生设施。

  4、医务人员开展诊疗工作应当执行标准预防。要正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戴口罩前和摘口罩后应当进行洗手或手卫生消毒。进出发热门诊和留观病房,严格按照《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要求,正确穿脱防护用品。

  5、医务人员应当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流行病学特点与临床特征,按照诊疗规范进行患者筛查,对疑似或确诊患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及时报告。

  6、患者转出后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进行终末处理。

  7、医疗机构应当为患者及陪同人员提供口罩并指导其正确佩戴。

  (二)急诊。

  1、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引导发热患者至发热门诊就诊,制定并完善重症患者的转出、救治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

  2、合理设置隔离区域,满足疑似或确诊患者就地隔离和救治的需要。

  3、医务人员严格执行预防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和诊疗环境的管理。实施急诊气管插管等感染性职业暴露风险较高的诊疗措施时,应当按照接治确诊患者的要求采取预防措施。

  4、诊疗区域应当保持良好的通风并定时清洁消毒。

  5、采取设置等候区等有效措施,避免人群聚集。

  (三)普通病区(房)。

  1、应当设置应急隔离病室,用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隔离与救治,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及流程,备有充足的应对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的`消毒和防护用品。

  2、病区(房)内发现疑似或确诊患者,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按规范要求实施及时有效隔离、救治和转诊。

  3、疑似或确诊患者宜专人诊疗与护理,限制无关医务人员的出入,原则上不探视;有条件的可以安置在负压病房。

  4、不具备救治条件的非定点医院,应当及时转到有隔离和救治能力的定点医院。等候转诊期间对患者采取有效的隔离和救治措施。

  5、患者转出后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对其接触环境进行终末处理。

  (四)收治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的病区(房)。

  1、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并配备符合要求、数量合适的医务人员防护用品。设置负压病区(房)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相关要求实施规范管理。

  2、对疑似或确诊患者应当及时采取隔离措施,疑似患者和确诊患者应当分开安置;疑似患者进行单间隔离,经病原学确诊的患者可以同室安置。

  3、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采取接触隔离、飞沫隔离和空气隔离等措施。具体措施包括:

  (1)进出隔离病房,应当严格执行《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正确实施手卫生及穿脱防护用品。

  (2)应当制定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制作流程图和配置穿衣镜。配备熟练感染防控技术的人员督导医务人员防护用品的穿脱,防止污染。

  (3)用于诊疗疑似或确诊患者的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及护理物品应当专人专用。若条件有限,不能保障医疗器具专人专用时,每次使用后应当进行规范的清洁和消毒。

  4、重症患者应当收治在重症监护病房或者具备监护和抢救条件的病室,收治重症患者的监护病房或者具备监护和抢救条件的`病室不得收治其他患者。

  5、严格探视制度,原则上不设陪护。若患者病情危重等特殊情况必须探视的,探视者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6、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规定,进行空气净化。

  三、医务人员防护

  (一)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强化标准预防措施的落实,做好诊区、病区(房)的通风管理,严格落实《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要求,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必要时戴乳胶手套。

  (二)采取飞沫隔离、接触隔离和空气隔离防护措施,根据不同情形,做到以下防护。

  1、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及污染物品时:戴清洁手套,脱手套后洗手。

  2、可能受到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喷溅时:戴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穿防渗隔离衣。

  3、为疑似患者或确诊患者实施可能产生气溶胶的操作(如气管插管、无创通气、气管切开,心肺复苏,插管前手动通气和支气管镜检查等)时:

  (1)采取空气隔离措施;

  (2)佩戴医用防护口罩,并进行密闭性能检测;

  (3)眼部防护(如护目镜或面罩);

  (4)穿防体液渗入的长袖隔离衣,戴手套;

  (5)操作应当在通风良好的房间内进行;

  (6)房间中人数限制在患者所需护理和支持的最低数量。

  (三)医务人员使用的防护用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四)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隔离衣等防护用品被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时应当及时更换。

  (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戴手套前应当洗手,脱去手套或隔离服后应当立即流动水洗手。

  (六)严格执行锐器伤防范措施。

  (七)每位患者用后的医疗器械、器具应当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清洁与消毒。

  四、加强患者管理

  (一)对疑似或确诊患者及时进行隔离,并按照指定规范路线由专人引导进入隔离区。

  (二)患者进入病区前更换患者服,个人物品及换下的衣服集中消毒处理后,存放于指定地点由医疗机构统一保管。

  (三)指导患者正确选择、佩戴口罩,正确实施咳嗽礼仪和手卫生。

  (四)加强对患者探视或陪护人员的管理。

  (五)对被隔离的患者,原则上其活动限制在隔离病房内,减少患者的移动和转换病房,若确需离开隔离病房或隔离区域时,应当采取相应措施如佩戴医用外科口罩,防止患者对其他患者和环境造成污染。

  (六)疑似或确诊患者出院、转院时,应当更换干净衣服后方可离开,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对其接触环境进行终末消毒。

  (七)疑似或确诊患者死亡的,对尸体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处理方法为:用3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0.5%过氧乙酸棉球或纱布填塞患者口、鼻、耳、肛门等所有开放通道;用双层布单包裹尸体,装入双层尸体袋中,由专用车辆直接送至指定地点火化。患者住院期间使用的个人物品经消毒后方可随患者或家属带回家。

  医院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制度规范

  一、组织管理

  由XX院长任组长,各业务副院长任副组长,门诊主任、综合病房主任、妇产科主任、药房主任、防保组长及防保组疫情管理人员等组成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对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每年对上年度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总结,根据最新情况制定单位传染病有关制度。

  二、疫情管理内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39种报告病例;

  (二)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传染病;(三)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本行政区域内常见、多发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及重点监测传染病。

  三、具体实施办法

  (一)每年新职工岗前培训必须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的相关内容,学习结束必须进行考试。

  (二)要求卫生院职工每年至少学习传染病防治法一次,并有签到及学习后测试成绩存档,每个科室的主任为传染病监控医师。

  (三)门诊日志和处方使用:按照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的《关于规范使用医疗单位门诊日志登记簿的通知》[遵县卫食药通〔20XX〕XXX号]文件要求进行门诊日志规范登记。门诊、综合病房、妇产科要有完善的门诊日志,要求门诊日志内容项目登记齐全准确(发病日期不能模糊登记)。传染病登记项目包括就诊日期、姓名(14岁以下儿童必须填写家长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详细现住地址(现住址必须到村民组或街道门牌号,学生必须填写学校班级,有工作单位填写工作单位名称,工地的填写工地段名称)、发病日期、主要症状和体征、初/复诊、诊断;非传染病项目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主要症状和体征、诊断、就诊日期;处方项目登记齐全、不能缺登。

  (四)住院病人登记本的使用。病人入院后,必须填写完整的相关内容:病人的姓名(14岁以下儿童必须填写家长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详细现住址(现住址必须到村民组或街道门牌号,学生必须填写学校班级,有工作单位填写工作单位名称,工地的填写工地段名称)、入院日期、入院诊断、出院日期、出院诊断、转归情况、传染病病人必须登记发病日期,出、入院诊断必须依据病案所写的诊断进行填写,不能写同前或以两点代表。

  (五)检验科、放射科:必须按防保组提供的X光检查及阳性结果反馈登记表、生化检验登记表、化验室传染病阳性检测结果反馈登记

  表要求进行登记;放射科医生、检验科医生发现传染病病例除出具报告单外,应2小时内将信息反馈给开单医生并签字备查。

  (六)传染病报告要求:门诊医生、综合病房医生、妇产科医生及办理健康体检的医生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执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发现报告病例后,按传染病报告卡填写要求(报卡相关内容与门诊日志、住院登记本相应内容必须吻合一致。)填写后将报卡(甲类传染病立即电话通知,10分内报出卡片。乙、丙类传染病3小内报出卡片)送至防保组办公室,由防保组疫情管理值班人员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时限进行网络直报(网卡内容必须与纸卡内容一致)。

  (七)疫情自查由防保组疫情管理人员与分管业务副院长或临床科室主任每月上旬、中旬、下旬参与查阅全院所有的门诊日志、住院病人登记本、放射科检查结果、检验科检验结果登记本及合医管理系统;疫情管理查询人员及业务副院长或各科室负责人在查询登记本上签字备查。

  (八)药房值班人员每日统计门诊处方数量登记备查,各门诊处方医生每日下班前或下班后与药房核对当日处方登记情况,并必须于当日查缺补漏。

  (九)疫情管理人员每月将疫情分析(包括疫情动态、迟报、漏报的检查结果等)上报院长,由分管业务副院长作出处罚通告。

  四、奖惩办法根据疫情管理内容及具体实施办法制定以下奖惩条款。

  第一条:门诊日志和处方使用:门诊日志项目登记缺登的、或登记内容不全的每例扣除X元;

  处方漏登的每张扣除X元,处方项目登记不全的每张扣X元。

  第二条:住院病人登记本使用:登记项目缺登的、登记内容不全或登记内容不准确的每例扣X元。

  第三条:放射科、检验科:X光检查及阳性结果反馈登记表、生化检验登记表、化验室传染病阳性检测结果反馈登记表未按要求进行登记的,每例扣X元;发现传染病报告病例未出具报告单的扣X元;未在规定时限内将阳性结果信息反馈给开单医生签字备查的每例扣X元。

  第四条:传染病报告要求:已报传染病报告卡属住院病人但住院病人登记本未登记的扣除科室登记护士X元,传染病报卡相关内容与病案不吻合的扣除首诊医生X,传染病报卡相关内容与住院登记本不吻合的扣除登记护士X元;已报传染病报告卡属门诊病人但门诊日志上未登记的扣除首诊医师X元,传染病报告卡项目与门诊日志登记不吻合的每例扣除首诊医师X元;出现迟报病例的,扣罚首诊医生X元;如出现漏报病例的,扣罚首诊医生X元,并在医院会议中进行通报批评,是在编首诊医生的当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不得参加本年度评优评先活动,晋升一律推迟一年,是招聘医生的一律解聘。

  第五条:疫情领导小组每年对上年度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对传染病防治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对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执行好的医务人员和疫情管理人员进行物质及精神奖励。

篇七:医院疫情防控奖惩制度

  

  传染病管理奖惩制度

  范文一:传染病奖惩制度传染病奖惩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医院传染病管理相关制度”,提高医务人员传染病疫情报告意识,促进传染病管理工作质量的不断提高,特制定传染病奖惩制度。

  一、传染病漏报一例扣50元整。

  二、传染病卡片填写有不完整、不准确、不及时者,各扣10元。

  三、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簿、检验登记、放射登记不完整扣2元,登记漏一项扣5元,登记书写不规范一例扣5元,漏登一例扣10元。

  四、对违反传染病隔离、消毒制度,发生交叉感染一例按传染病法规定数目罚款。

  五、传染病疫情管理人员未尽职责导致疫情漏报或不坚持奖惩制度一例,扣50元。

  六、对传染病报告质量好,无漏报、迟报的医务人员及科室,给予一定的奖励。

  七、发生疫情时,若迟报、漏报和瞒报,造成不良后果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处理,严重者由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八、保留奖罚依据及资料。

  XX市XX县区坡博预防服务站传染病奖惩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医院传染病管理相关制度”,提高医务人员传染病疫情报告意识,促进传染病管理工作质量的不断提高,特制定传染病奖惩制度。

  一、传染病漏报一例扣50元整。

  二、传染病卡片填写有不完整、不准确、不及时者,各扣10元。

  三、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簿、检验登记、放射登记不完整扣2元,登记漏一项扣5元,登记书写不规范一例扣5元,漏登一例扣10元。

  四、对违反传染病隔离、消毒制度,发生交叉感染一例按传染病法规定数目罚款。

  五、传染病疫情管理人员未尽职责导致疫情漏报或不坚持奖惩制度一例,扣50元。

  六、对传染病报告质量好,无漏报、迟报的医务人员及科室,给予一定的奖励。

  七、发生疫情时,若迟报、漏报和瞒报,造成不良后果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处理,严重者由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八、保留奖罚依据及资料。

  XX市XX县区坡博预防服务站

  范文二:传染病奖惩制度传染病自查和奖惩制度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加强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一、我院传染病防治管理实行医院、科室、责任人三级管理制度。由分管院长负责传染病疫情管理工作。

  二、根据传染病报告程序落实疫情报告责任,各科室必须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根据规定认真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不得漏报、迟报、慌报、瞒报。

  三、每月对门诊传染病报告情况进行自查,主要查登记本、门诊日志及卡片是否填写完整、清楚、及时;每周对住院病历进行自查,并进行登记,查看有无漏报、迟报现象。

  四、各临床科室必须建立《传染病登记簿》备齐“传染病报告卡”、、“肺结核转诊单”,并放置在明显处,以方便使用。

  七、放射科、ct室医生查出“肺结核”患者时,必须填写《肺结核病人转诊单》《肺结核病人转诊登记本》、。

  八、临床医生在收到“阳性报告单”时,根据门诊日志的个人资料,在报告时限内填写完整的“传染病报告卡”,肺结核加填“肺结核转诊

  1单”,并在《传染病登记簿》上登记,同时填好疫情报告卡交给防保科。

  九、报告时限。甲类传染病2小时,乙类、丙类传染病24小时上报,对及时上报者1例奖励1元,迟报、漏报者1例罚款50—100元。

  十、责任报告人,疫情管理人员,网络直报人员由于工作不负责任,出现重大传染病误报事故,扣除全年奖金,全院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违反法规者,依法处理。

  2范文三:传染病管理奖惩制度传染病管理奖惩制度

  1.传染病管理实行奖惩制度,并和年终考核、评优挂钩。

  2.依据传染病检查上报情况对工作突出的先进个人给予年终100元奖励。

  3.对发现传染病未能及时填卡上报或漏报者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1)凡漏报、迟报,未造成传染病疫情播散、爆发、流行者,谁漏

  报、迟报,谁负责,扣首诊医生

  任,扣科主任

  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2)凡违背《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未及时上报传染病疫情,造成

  传染病暴发、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乡村医生发现传染病未及时上报或者漏报者按照乡医考核实施细则进行处理。

  20流行且后果严重者,30元/例,科室主任负连带责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元。情节严重者,造成疫情播散,根据《传

  范文四:传染病管理奖惩制度传染病疫情管理奖惩制度

  各科室组:

  为了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

  民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使我院传染病疫情控制工作制

  度化、规范化,以提高我院传染病报告工作质量及疫情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传染病防治管理实现医院、科室、责任人三级管理制度,报;漏报和谎报者,扣发当月奖金200元;因不报、迟报、漏报、谎报医院有分管院长负责传染病疫情管理工作。

  二、各科室必须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根据规定认真做好传染病

  疫情报告工作,不得漏、迟报、谎报、瞒报出现漏报一例扣50元、迟报一例扣10元、谎报、瞒报者一例扣100元。

  三、各科室建立传染病登记本、门诊有门诊日志各种登记本记录

  及时完整、字迹清晰可辨地址详细未建立登记本记录不完整每次

  扣10元、对传染病报告卡填写不完整字迹不清晰每例扣5元。

  四、凡未参加传染病知识及疫情管理制度培训者每次扣50元、以上罚款从每季奖金中扣除。

  五、对传染病报告卡疫情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瞒报、漏报、谎报造成传染病爆发流行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构成犯罪依

  法追究及责任。

  六、对传染病防治法及疫情控制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科室和个人年

  终给予奖励、个人200元、科室500元。

  范文五:传染病管理工作奖惩制度传染病管理工作奖惩制度

  为了加强我院的疫情管理,将各类法定传染病报告直接与各级临床

  (一)各级临床医师应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的100元并限期补

  造成严重后果者,扣发全月奖金,并全院通报批评;因上述原因而造成传染病扩散、流行者,按《传染病防治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各病区、检验中心、影像中心应协助预防保健办做好各类传染病登记和督促开单医师报卡工作,登记项目要完整,督促开单医师要及时。门诊部将每月检查、核实,发现漏登一例,扣发当事人当月奖金50元,并限期补登,未及时督促开单医师报卡者,扣发当月奖金100元整。

  (三)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的要求,能够及时、准确的向预防保健办上报各类传染病报告卡者,将在年终给予100-200元整的奖励。能够积极配合预防保健办疫情报告工作的相关科室可经院部批准给予1000-2000元整的科室奖励。

  范文六:传染病疫情管理奖惩制度传染病疫情管理奖惩制度

  各科室组:

  为了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使我院传染病疫情控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以提高我院传染病报告工作质量及疫情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传染病防治管理实现医院、科室、责任人三级管理制度,医院有分管院长负责传染病疫情管理工作。

  二、各科室必须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根据规定认真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不得漏、迟报、谎报、瞒报出现漏报一例扣50元、迟报一例扣10元、谎报、瞒报者一例扣100元。

  医师奖金挂钩,迅速达到提高院内各类传染病报告质量的目的,因此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特制定本制度。要求,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做好各类法定传染病的登记报告工作,严格按照传染病报告时限及时向预防保健办报卡,门诊部每月对门诊和各病区随机抽查,凡不报、迟报一例者,扣发当月奖金

  三、各科室建立传染病登记本、门诊有门诊日志各种登记本记录及时完整、字迹清晰可辨地址详细未建立登记本记录不完整每次扣10元、对传染病报告卡填写不完整字迹不清晰每例扣5元。

  四、凡未参加传染病知识及疫情管理制度培训者每次扣50元、以上罚款从每季奖金中扣除。

  五、对传染病报告卡疫情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瞒报、漏报、谎报造成传染病爆发流行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及责任。

  六、对传染病防治法及疫情控制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科室和个人年终给予奖励、个人200元、科室500元。、XX县区人民医院

  一、根据《中国人民传染病防治法》及疫情报告管理制度在执

  行职务过程中发现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未按要求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登记本及门诊日志或填写不规范者每例扣0.5分。

  二、对传染病疫情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不得迟报、漏报、谎报对出

  现迟报、漏报者一例扣1分。谎报、瞒报者每例扣2分。

  三、未参加传染病知识及疫情管理制度培训者每人每次扣0.5分。四、对传染病疫情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隐瞒、迟报、谎报造成传染

  病爆发流行或其他严重后果者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XX县区人民医院预防保健科传染病疫情管理奖惩制度

  各科室组:

  为了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使我院传染病疫情控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以提高我院传染病报告工作质量及疫情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传染病防治管理实现医院、科室、责任人三级管理制度,医院有分管院长负责传染病疫情管理工作。

  二、各科室必须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根据规定认真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不得漏、迟报、谎报、瞒报出现漏报一例扣50元、迟报一例扣10元、谎报、瞒报者一例扣100元。

  三、各科室建立传染病登记本、门诊有门诊日志各种登记本记录及时完整、字迹清晰可辨地址详细未建立登记本记录不完整每次扣10元、对传染病报告卡填写不完整字迹不清晰每例扣5元。

  四、凡未参加传染病知识及疫情管理制度培训者每次扣50元、以上罚款从每季奖金中扣除。

  五、对传染病报告卡疫情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瞒报、漏报、谎报造成传染病爆发流行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及责任。

  六、对传染病防治法及疫情控制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科室和个人年终给予奖励、个人200元、科室500元。、XX县区人民医院

  一、根据《中国人民传染病防治法》及疫情报告管理制度在执

  行职务过程中发现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未按要求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登记本及门诊日志或填写不规范者每例扣0.5分。

  二、对传染病疫情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不得迟报、漏报、谎报对出

  现迟报、漏报者一例扣1分。谎报、瞒报者每例扣2分。

  三、未参加传染病知识及疫情管理制度培训者每人每次扣0.5分。四、对传染病疫情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隐瞒、迟报、谎报造成传染

  病爆发流行或其他严重后果者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XX县区人民医院预防保健科

  范文七:2015传染病自查与奖惩制度传染病自查与奖惩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促进传染病的疫情报告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月对全院传染病报告情况进行自查,主要对传染病登记本、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及网报登记进行对照,查看是否相符,有无漏报、迟报现象。

  二、查登记本、日志及卡片是否填写完整,清楚,及时。

  三、每季度对分院进行一次传染病报告自查。

  四、按照医院、科室、责任人三级管理制度落实奖惩制度。

  五、全年度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先进科室给予200元年终奖励,科主任100元奖励。

  六、对发现传染病未能及时填卡上报或漏报者根据情节,依据院部指定的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理:

  凡漏报、迟报,未造成传染病疫情播散、暴发、流行者,谁漏报、迟报,谁负责,扣首诊医生50元/例,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扣科主任50元。情节严重者,造成疫情播散,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七、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未能及时上报传染病疫情,造成传染病暴发、流行且后果严重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按照规定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医院感染控制任务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的;

  2、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3、发现传染病疫情时,未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转诊的,或者拒绝接受转诊的;未按照规定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的;

  4、故意泄露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

  xxxxxxx医院

  3月20日

  范文八:传染病报告奖惩制度传染病报告奖惩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促进传染病的疫情报告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按照医院、村室、责任人三级管理制度落实奖惩制度。

  2、全年度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先进村室给予100元年终奖励,责任人

  50元奖励。

  3对发现传染病未能及时填卡上报或

  漏报者根据情节,依据院

  部指定的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理:

  (1)

  凡漏报、迟报,未造成传染病疫情播散、暴发、流行者,谁

  漏报、迟报,谁负责,扣首诊医生20元

  /例,村医负连带责任,扣责任人

  20元。情节严重者,造成疫情播散,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

  理。责任人负连带责任。

  (2)

  对累计漏报、迟报超过

  3例者,除处罚外,还要通报全院,责任人负连带责任。

  4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未能及时上报传染病疫情,造成传染病暴发、流行且后果严重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

  :

  第六十九条

  医疗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由县

  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

  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未按照规定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

  防、控制工作、医院感染控

  制任务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的;

  (二)

  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

  范文九:传染病报告奖惩制度传染病报告奖惩制度

  XX县区第四人民医院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三)

  发现传染病疫情时,未按照规定对传

  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

  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转诊的,或者拒绝接受转

  诊的;未按照规定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

  品以及医疗废物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的;未按照规定对医

  疗器械进行消毒,或者对按照规定一次使用的医疗器具未予销毁,(  六)

  在医疗救治过程中未按照规定保管

  医学记录资料的;

  (七)

  故意泄露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

  促进传染病的疫情报告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按照医院、科室、责任人三级管理制度落实奖惩制度。

  2、全年度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先进科室给予100元年终奖励,科主任50元奖励。

  3、对发现传染病未能及时填卡上报或漏报者根据情节,依据院部指定的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理:

  (1)凡漏报、迟报,未造成传染病疫情播散、暴发、流行者,谁漏报、迟报,谁负责,扣首诊医生20元/例,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扣科主任20元。情节严重者,造成疫情播散,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2)对累计漏报、迟报超过3例者,除处罚外,还要通报全院,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4、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未能及时上报传染病疫情,造成传染病暴发、流行且后果严重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

  第六十九条医疗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

  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再次使用的;

  (一)未按照规定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医院感染控

  制任务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的;

  (二)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

  情的;

  (三)发现传染病疫情时,未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

  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转诊的,或者拒绝接受转诊的;未按照规定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的;未按照规定对医疗器械进行消毒,或者对按照规定一次使用的医疗器具未予销毁,再次使用的;

  (六)在医疗救治过程中未按照规定保管医学记录资料的;

  (七)故意泄露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

  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

  范文十:传染病自查与奖惩制度传染病自查与奖惩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促进传染病的疫情报告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月对全院传染病报告情况进行自查,主要对传染病登记本、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及网报登记进行对照,查看是否相符,有无漏报、迟报现象。

  二、查登记本、日志及卡片是否填写完整,清楚,及时。

  三、每季度对村卫生室进行一次传染病报告自查。

  四、按照医院、科室、责任人三级管理制度落实奖惩制度。

  五、全年度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先进科室给予100元年终奖励,科主任50元奖励。

  六、对发现传染病未能及时填卡上报或漏报者根据情节,依据院部指定的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理:

  凡漏报、迟报,未造成传染病疫情播散、暴发、流行者,谁漏报、迟报,谁负责,扣首诊医生20元/例,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扣科主任20元。情节严重者,造成疫情播散,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七、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未能及时上报传染病疫情,造成传染病暴发、流行且后果严重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

  医疗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按照规定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医院感染控制任务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的;

  2、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3、发现传染病疫情时,未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转诊的,或者拒绝接受转诊的;未

  按照规定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的;

  4、故意泄露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

  大河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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