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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意见】县政府造林绿化工作意见

发布时间:2023-05-26 19:48:03 来源:网友投稿

县政府造林绿化工作意见一、指导思想 以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为目标,以“两沿三园”建设为主体(即沿路、沿水、工业园区、农业园区、农村家园绿化),以“三增”目标为核心(即林木覆盖率增长、森林蓄积量增加、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意见】县政府造林绿化工作意见,供大家参考。

【农业意见】县政府造林绿化工作意见



县政府造林绿化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为目标,以“两沿三园”建设为主体(即沿路、沿水、工业园区、农业园区、农村家园绿化),以“三增”目标为核心(即林木覆盖率增长、森林蓄积量增加、林业综合效益增强),坚持依靠群众、依靠科技、依靠创新,进一步拓展植树造林空间,加强生态保护管理,加快林业产业发展,弘扬生态文化,切实改善我县生态和人居环境。 

县城区城东、海安两个镇按照创建园林城市绿化覆盖率达40%的要求,积极开展绿化达标活动,在大力拓展公共绿地小区绿化的同时,继续做好机关、学校、医院、厂区等企事业单位的绿化,努力提高城区绿化覆盖率;林木覆盖率已达20%以上的雅周、曲塘、大公三个镇要完善巩固提高,打造高标准绿化示范镇,确保林木覆盖率稳定在26%以上;林木覆盖率未达20%的李堡、角斜、白甸、墩头、南莫五个镇要充分挖掘造林绿化潜力,2014年林木覆盖率基本实现20%。 

二、目标任务 

2012年我县林木覆盖率为22.24%,距江苏基本实现现代化林木覆盖率达24%还差1.76个百分点,还需净增林木面积3万亩左右。根据市政府绿化要求,结合海安县城乡一体化林木覆盖率规划,2014年规划成片造林2万亩、四旁植树50万株、新建完善农田林网5万亩、完善提高68个村庄绿化。 

三、建设重点 

1.河堤绿化。全县境内有一级河7197公里,二级河19302公里,三四级河1700多公里。一、二级河道绿化是全县农村绿化主攻目标,冬春着重抓好栟茶河15公里(角斜、李堡、城东西场段)、北凌河16.5公里(角斜、李堡、大公段)和通榆河12公里(海安镇、大公镇段)两侧河堤绿化,力争单侧绿化宽度20米植树3-5行,建设生态防护林带,面积1200多亩;同时各区(镇)每年要有计划地整体推进1-2公里河堤退耕还林工程,作为河堤绿化样板工程,面积180亩。(由水利局牵头负责,相关区镇实施) 

2.圩堤绿化。结合退圩工程,退圩与绿化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主要是在南莫、白甸、墩头三个镇退圩堤25公里左右,按照要求整体实施到位,面积550亩。尚有未绿化的圩堤约1500亩,亦绿化到位。同时对往年实施的圩堤林带缺株断垄的地段结合森林抚育项目,按标准进行补植,形成完整林带。(由水利局牵头负责,相关区镇实施) 

3.滩涂绿化2010年我县新围滩涂约3万亩,开发潜力较大,亦是全县绿化的重点之一,按照一次规划,先易后难,逐步到位的要求,今冬明春滩涂成片造林面积700亩。(由滨海新区负责) 

4.道路绿化。为提升绿化形象,县境内新328国道(含东沿至临海高等级公路)62公里,新204国道33.65公里,按每侧向外各扩30米的要求,整体推进,按可绿化总长度55%计算,绿化面积3000多亩(由农委牵头,相关区镇实施)。新建农村四级公路100公里左右,按每侧各栽植12行乔木树的标准进行绿化,绿化面积1200亩(由交通局牵头负责,相关区镇实施)。同时相关区镇要做好高速公路绿色通道缺株、枯死地段补植工作,配套沟系,严禁林下种植高杆作物。(由农委、水利局牵头,相关区镇实施) 

5.城区绿化建设工程。围绕创建园林城市的要求,重点抓好东洲公园一期、凤山路绿化等重点绿化工程,新增绿化面积840亩。同时对2012-2013年完成的10大道口,缺株、枯死地段在201312月份前全部补植到位,确保绿化效果。(由住建局负责) 

6.农业园区绿化。在推进“一园三区六景”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进程中,各区、镇要按照规划的现代农业园区规模,加强园区现有道路和河流的绿化,加大园区农田林网的建设力度,达到农田林网建设标准。对因园区、万顷良田建设、拆迁减少的面积,要通过加大新建园区道路、河道、成片林的绿化,来弥补损失掉的绿化面积。重点做好雅周现代农业园区和苏台现代农业设施园区绿化,绿化面积1500亩。(由农委牵头、相关区镇实施) 

7.工业园区绿化。加大全县工业园区的绿化力度,重点做好工业园区道路的绿化,同时所有的厂区,闲置未使用和正在使用的厂区空地,要宜栽则栽,充分利用闲置土地进行绿化造林,通过近三年的绿化造林,使工业园区绿化覆盖率达30%以上,今年计划绿化面积1500亩。(由住建局、发改委牵头负责,开发区、高新区实施) 

8.村庄绿化。全县210个村经过前几年的努力,已有50%左右的村达绿化合格村建设标准。今冬明春重点完善68个绿化合格村的建设,每户拥有乔木树20株以上(由农委牵头负责,相关区镇实施)。县内新开发的小区包括农民集中居住区,要求其建成后绿化率达35%以上,着力培养洋蛮河小区、银杏花园、平桥村、胡集村等居民小区建设水平(由开发区、高新区负责)。 

四、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林业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造林绿化季节性强、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区(镇)各部门要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既要全面推进,又要突出重点,明确责任,落实举措,及时解决造林绿化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县下达的绿化任务。 

绿化委员会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抓好落实。农林部门牵头做好全县的绿化规划、检查、验收、汇总上报,具体负责村庄绿化、经济林建设。住建局负责城区绿化。农发局负责农业开发项目绿化。水利局负责新疏浚河道、圩堤绿化。交通局负责道路绿化。发改委、教育局、卫生局、机关党工委分别牵头负责厂区、学校、医院和机关事业单位的绿化考核,开展绿化达标竞赛活动。宣传部门搞好绿化宣传,增强全民绿化意识和环保意识。纪检部门负责造林进度和质量督查。县级机关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实施好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的庭院绿化,组织干群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形成绿化环境、人人有责的氛围。 

(二)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造林绿化是一项投入大,生态效益明显的公益性事业。凡是公益性林地,绿化以县镇两级政府为投入主体,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绿化由单位承担;商品林以收益者投入为主。新建生态防护林:连片面积5亩以上,苗木规格达标,每亩株数不少于34株的,每亩以奖代补400元;新扩经济林:连续面积5亩以上的,每亩以奖代补150元;村庄绿化达标:根据20122013年验收确定的村庄做好完善补缺,通过验收的拨付剩余的40%资金。列入县重点绿化工程,另行下发实施方案和补助办法,其他的由乡镇配套。整合国家、省项目资金,用于全县绿化建设。 

(三)落实树木管护责任。新建成片林第一年验收实绩列入考核,拨付资金50%,第二年按保存实绩结算补助资金,提高树木保存率。 

对新造林,必须按要求明晰树木产权、落实管护责任。凡符合林权发证的单位和个人,林业部门积极服务做好确权发证工作,保护林木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所有绿化实行工程化造林,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招投标。中标单位落实管护期为23年,养护期满后按树木保存情况支付资金。 

农村四级路、河道等绿化,落实“四位一体”管护机制,做到绿化管护,道路养护,河道清理,环境整治相结合。对200920102012年列入国债防护林项目以及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造林,要跟踪服务,加强树木管护,保证保存率达95%以上,确保栽一片、绿一片。 

县公安、交通、工商、林业监管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严厉查处未经批准,未办理砍伐证、运输证,擅自砍伐、采挖树木的单位或个人,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严惩。 

(四)严格考核奖惩。2014年县政府将继续把绿化工作目标任务纳入对各镇(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之中,严格考核奖惩。县政府办牵头,由县农办、农委、监察、财政、交通、水利、建设、资源开发等相关部门共同组成绿化工作督查考核组,重点督查考核各镇(区)营造林,重点林业工程建设进度、质量,树木成活率、保存率、完成率,以及树木管护责任落实情况。督查考核情况定期向县领导报告,并通过《海安新闻》向社会公布,在绿化目标考核中,实行造林季节月度点评,季度考核。年底对全县造林绿化工作总结评比,对绿化工作突出的单位给予表彰。未完成任务或造林任务质量差的,通报批评,并在来年整改到位。 

(五)时间部署12月初完成规划制定,任务指标下达,召开动员部署会议;12月各区(镇)宣传发动,任务落实到村、组、到具体的地块,完成工程招投标;1-3月份组织实施造林,同时做好已栽地段绿化补植工作;4月督查,县绿化委员会对各区(镇)初报造林面积,抽查核实,督促整改;430日前各区(镇)向县政府申请验收;5-6月份县绿化委员会逐地块进行检查验收;7-8月份统计汇总各区(镇)造林实绩,并上报市造林小班;8-9月份迎接省市检查验收;年底总结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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