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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方案】邕宁区民政局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06-16 10:24:03 来源:网友投稿

开展2016年社会救助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南宁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社会救助专项督查活动的通知》(南民政发〔2016〕38号)和城区政府《关于开展邕宁区精准脱贫攻坚贫困人口最低生活保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方案】邕宁区民政局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民政方案】邕宁区民政局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开展2016年社会救助

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南宁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社会救助专项督查活动的通知》(南民政发〔201638号)和城区政府《关于开展邕宁区精准脱贫攻坚贫困人口最低生活保障核查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更好发挥社会救助工作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助推精准扶贫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经局班子研究,决定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检查工作。为便于开展工作,取得预期效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主要检查各乡镇开展精准扶贫贫困人口农村低保筛查、低保救助专项整治、五保村规范化管理、临时救助等工作的落实情况。

二、时间安排

201659日—510

三、检查方式

1.检查各乡镇社会救助工作台账,特别是开展“三类人员”筛查工作情况;

2.入户抽查3月份以来新申请低保人员情况(由低保办提供抽查名单);

3.实地检查五保村规范化管理情况(无人居住的要查看转型情况,如:是否转型为农村幸福院、老年活动中心等)。

四、分工安排

成立五个工作组分别到各乡镇检查,具体安排为:

第一组(负责中和乡)

 长:李    城区民政局副局长

 员:韦书文  城区低保办常务副主任

卢秋玲  城区民政局办公室副主任

周小燕  城区民政局办公室工作人员

商永安  城区民政局救助股工作人员

联络员:周小燕  联系电话:15878187642

第二组(负责那楼镇)

 长:谢思成  城区民政局副局长

 员:黄胜军  城区民政局社会福利(社会事务)股股长

余发荫  城区民政局基层政权(区划地名)股副股长

邓巧媚  城区民政局低保办工作人员

联络员:余发荫  联系电话:13707712429

第三组(负责百济镇)

 长:陆元锦  城区民政局主任科员

 员:刘    城区民政局老龄办副主任、光荣院副院长

李大勇  城区民政局社会福利(社会事务)股副股长

刘春建  城区民政局老龄办民间组织管理股工作人员

联络员:刘春建  联系电话:13807813317

第四组(负责新江镇)

 长:邓有泽  城区民政局主任科员

 员:苏东洋  城区民政局办公室副主任

翁玉兰  城区民政局低保办干部

陆开杰  城区民政局优抚股工作人员

联络员:翁玉兰  联系电话:13597109205

第五组(负责蒲庙镇)

长: 车丽娟  城区民政局副主任科员、优抚股股长

 员:颜羽良  城区民政局基层政权股、区划地名股股长

施以华  城区低保办副主任

郑富聪  城区民政局二普办工作人员

联络员:郑富聪  联系电话:13978114364

五、工作要求

(一)严肃入户核查工作纪律。入户核查人员必须做到“四要五严禁”:入户核查按授权程序至少要2人以上进行,核查工作要一丝不苟,接受咨询要一字不误,面对低保对象要一视同仁;严禁对核查对象的吃、拿、卡要行为;严禁感情用事,擅做主张,优亲厚友,随意解释政策,随意误导群众;严禁弄虚作假,虚报、瞒报核查情况;严禁怕麻烦,走过场,不深入核查,不及时反映;严禁宣讲政策不细致,有误导,将矛盾上交。

(二)各工作组要精心组织人员,科学安排路线,提高工作效率。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圆满完成核查任务,并在核查工作结束后将相关表格及核查工作情况报城区低保办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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