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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村一幼管理制度7篇

发布时间:2023-08-21 17:00:29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一村一幼管理制度

  

  XXXX幼儿园课程管理制度

  以《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课程理念为指导,以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关注儿童的终身发展和幸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注重幼儿的身心健康、习惯养成和智力发展,以各种不同内容和不同组织形式的教育活动为媒介,达到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的目的,特制定园本课程管理制度

  一、课程管理制度

  1.积极参加省、市、区有关“园本课程”的评比交流活动,加强教师对园本课程和青岛教材系统的学习,对本年龄段幼儿的学习内容、相关学习经验及主题活动的整体框架与开展脉络清晰明确。逐步将青岛市教材内容和传统特色纳入园本课程。

  2.成立课程实施中心教研小组和年级教研组。中心教研组负责园本课程和青岛市教材实施的总体思考和实践研究,年级教研组负责本年龄段新教材的实施和实践研究,将园本课程和青岛市教材有机结合。具体工作包括:在实践园本课程实施过程中,不断寻找并发现教师操作中存在的现实问题与具体需求,并加以研究,开展实践活动的观摩学习及研讨,形成主题资料包(文本、影像、区域资料等),及时总结、调整。

  3.以教研组为单位在实践中不断调整,每学期以教研组为单位将课程调整的内容上报教研室研究,进行修改或增加。

  4.中心教研组、领域组针对实践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新教师对课程的把握开展相应的培训工作。

  二、课程修订制度

  1.园本课程的修订应以《纲要》和《指南》为指导,以促进幼儿体、智、德、美各方面的协调发展为核心,以幼儿的后继学习和终身发展为奠定良好的素质基础为目标,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全面发展。

  2.园本课程的修订要体现地方特色和幼儿园园本特色。

  (1)地方特色:选择城阳特有的和幼儿生活中的素村进行教学,充分体现地方特色,使课程与幼儿的生活经验紧密结合

  (2)园本特色:幼儿园是孩子快乐成长的乐园,把园内丰富的自然环境、一日生活的各个环节(身边老师和同伴的照片、录像等引入课堂)渗透在课程中,体现一日生活皆课程的理念。

  3.每学期要对课程进行反思和修订。

  三、园本课程实施制度

  1.教师要认真执行园本课程方案,落实周计划、坚持开展主题集备,及时进行主题后的教学反思。

  2.由园长和教研室定期组织教研组长通过预约和抽查的形式,对班级教师实施课程的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对于课程实施中的问题进行记录与指导,纳入日常教育工作考核中。

  3.课程的调整和开发要广发征求课程委员会家长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经过教研组长、教研室、园长层层审核确认后,实施新课程方案。

  四、园本课程评价制度

  1.园本课程评价参照《XXXX幼儿园一日活动质量评价标准》实施评价。

  2.教师要认真做好园本课程课评价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进行有效地评价。

  3.园本课程教研主任每月要对园本课程的的使用和推进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纳入月考核中。

  4.园本课程中心教研组定期对评价方案进行研究和调整,结合教学实际幼儿实际不断修定完善评价方案。

  5.每学年教研室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已有园本课程进行评估,对园本课程文本进行修订、完善,使之成为正式教材。从幼儿、家长、社会、幼儿园规划及教师专业发展等多角度出发,对课程的进一步实施和开展提出改进方案。

  6.园本课程对幼儿的评价要遵循发展性评价:全面了解幼儿的发展状况,避免只重知识技能掌握,忽略情感、社会性和实际能力的倾向;在日常活动与教育教学过程中,通过对幼儿的观察、谈话、幼儿作品分析,以及与家长交流等方式了解幼儿的发展和需要;应承认和关注幼儿在经验、能力、兴趣、学习特点等方面的个体差异,避免用划一的标准评价不同的幼儿;应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幼儿,既要了解幼儿的现有水平,更要关注其最近发展区。

  五、节日课程制度

  1.以教研室为引领,中心教研组组深入研究中国传统节

  日内涵,结合各年龄段幼儿发展水平创设具有特色的节日课程。

  2.每学期初制定本学年重点研究的节日活动,学期末对活动实施进行反思,对方案进行整理。

  3.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完善,形成具有园本特色的节日活动课程。

  4.节日课程实践的过程性资料收集、整理,为进行科研工作做好档案准备。

  六、传统文化精品课程制度

  1.各级部精研至少2个传统文化项目,以精品课程的方式推进。

  2.在实践中不断丰富传统文化课程的内容,丰富主题活动框架

  3.积极参与精品课程评选。

  4.以精品课程带动幼儿园园本文化建设

  七、一班一品制度

  1.各班围绕园本特色,在学习、实践中挖掘适合在本班开展的特色研究。

  2.期初制定切实可行的“一班一品”活动计划。

  3.注意收集过程性材料,及时反思、总结。

  4.学期末进行“一班一品”活动总结。

  5.元旦游园会是“一班一品”活动的展示汇报。

篇二:一村一幼管理制度

  

  精选版doc桃源幼儿园留守儿童管理制度

  农村留守儿童正处于人生关键时期,由于父母长期不在身边,这些孩子往往感到“情感缺失”、“情感饥饿”,他们无法享受到父母在思想认识及价值观念上的引导和帮助,成长中缺少了父母情感上的关注和呵护,极易产生认识、价值上的偏离和个性、心理发展的异常,思想道德教育上出现缺失。为此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决不能忽视农村留守少年儿童这一特殊群体。

  1、建立留守儿童情况登记制度。各班级要对在园留守儿童进行全面登记,了解和掌握留守儿童基本情况,以利于对留守儿童开展有针对性的管理和教育。

  2、建立留守儿童监护人联系制度。幼儿园每学期召开(联系)一次留守儿童临时监护人会议(家长会),通报留守儿童在园的基本情况,提出留守儿童管理教育的针对性建议。主班教师每学期要对全班每位留守儿童进行一次以上家访,了解指导监护人开展正确的家庭教育。

  3、建立留守儿童结对帮扶制度。通过师生之间一对一、与留守儿童结成生活帮扶对子,使留守儿童得到心理健康、情感交流和思想上的全面关怀和帮助。

  二〇一四年九月一日.

  精选版doc

  幼儿园关爱“留守儿童”帮扶制度

  为促进留守儿童快乐、健康成长,经研究,我园决定开展“大手拉小手”爱心结对活动,每一名教职工结队帮扶多名留守儿童。为切实提高帮扶成效,特制定此帮扶制度,希遵照执行。

  1、每位帮扶教师要切实负起责任,从幼儿生活、情感上帮扶,确保自己所帮扶的留守儿童生活上有人照料、行为上有人管教、心灵上有人抚慰,生活舒心,情感温馨。

  2、每位帮扶教师要详细了解帮扶儿童的家庭、生活情况,深入家庭了解家庭经济、人口、留守儿童父母和第二监护人的详细资料。

  3、每位帮扶教师要熟记自己帮扶的留守儿童家长、现监护人的联系电话,保证随时能联系帮扶儿童的家人。

  4、帮扶教师要经常找帮扶儿童谈心交心,了解他们在园、在家是否有困难,及时把握帮扶儿童的思想动态,积极为他们解决所面临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给予关爱,并做好谈心记录。同时要做到定期家访,引导他们健康成长。

  5、帮扶儿童在园期间,如发现其生病,帮扶教师要立即送其至医院就诊,严重的及时与监护人取得联系。帮扶教师要认真做好帮扶儿童的心理疏导工作,并进行跟踪服务,促使其健康快乐成长。.

  精选版doc6、帮扶儿童在园期间遇到突发事件,帮扶教师在做好应急处理的同时,应在30分钟内告知委托监护人,1小时内告知在外务工家长、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以保证帮扶儿童安全第一的要求,不得拖延。

  二〇一四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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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选版doc

  幼儿园留守儿童帮扶计划

  一、指导思想:

  为了树立留守儿童自强自立的精神,激励留守儿童不畏困难,学会自学、自理、自护、自强、自律,做生活的强者。我园将把帮扶活动继续深入地开展下去,关心帮助留守儿童,架设起爱的桥梁。

  二、情况分析:

  桃源乡是一个劳务输量较大的乡镇,很多青壮年劳力举村外出,留下庞大的“留守儿童”队伍,隔代抚养现象十分突出;监护人的文化程度明显偏低。

  老人溺爱孩子,对孩子的生活行为习惯基本不作要求,导致幼儿生活自理能力和良好行为习惯养成较差。针对这一现状,我园特制定教师帮扶计划,并引导进行一对n互助。

  三、具体措施:

  1、对幼儿进行基本情况摸底,建立留守儿童基本信息档案。帮扶教师对帮扶的留守儿童情况进行深入了解,随时关注留守儿童的动态。

  2、本班教师要了解幼儿在家的生活实际情况,发现潜在的问题,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上的困难。主动、真诚地关心、帮助他们,让他们感受到来自老师的温暖。.

  精选版doc3、优先辅导,教师要从行为习惯养成方面优先照顾留守儿童,组织其他幼儿主动与留守儿童交流玩耍,使其感受老师的关心呵护,同伴的友好。帮扶教师要不时与留守儿童互相交流、沟通,掌握留守儿童的思想、生活情况;让留守儿童在老师、同学群体中成长,对已缺失的家庭教育进行补偿,使他们走出孤独和忧郁。

  二〇一四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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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一村一幼管理制度篇四:一村一幼管理制度

  

  镇村幼儿园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镇村幼儿园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提升农村幼儿园保教水平,推动全县学前教育均衡、协调发展,满足广大群众子女“入好园”的教育需求,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为指导,落实县级政府主体责任,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机制,优化农村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实施优质带动策略,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共同发展,努力办好“公平而有质量”的学前教育。

  二、目标任务

  推进农村镇村幼儿园一体化管理,充分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的管理辐射作用,引领带动镇内公办、民办幼儿园共同发展,健全以乡镇中心幼儿园为示范的农村学前教育网络,整体提升农村学前教育质量。2019年开展试点,建设镇村幼儿园一体化管理试点基地2个;到2020年,全县所有乡镇全面实施。

  三、主要措施

  进一步强化县级政府推进农村学前教育“镇村一体化”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统筹布局规划,加大乡镇中心园建设力度,明确乡镇政府协助实施、社区参与监督的职责,重点落实“四个共享”和“五个统一”。

  1/6镇村幼儿园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一)四个共享。

  1.设施资源共享。充分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的硬件资源优势,对可实现共享的硬件资源,乡镇内各幼儿园均可根据实际需求向中心园提出共享申请,乡镇中心园通过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实现设施资源共享。同时,引导督促镇内其他幼儿园加大投入力度,不断改善办园条件。

  2.人力资源共享。构建镇村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共同体,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建立辖区内名师骨干体系和教师园际间送教、兼课、名师带徒、名师课题研究等制度,发挥优秀教师的专业引领作用。搭建辖区教师交流互动平台,定期举办各岗位人员参与的业务交流活动。建立辖区紧缺岗位短期调整制度,充分挖掘人力资源潜力。

  3.课程资源共享。各乡镇中心幼儿园要注重课程资源的开发、研究和整合利用,要树立新的课程理念,按照《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提出落实各领域课程计划的具体要求,充分挖掘利用本地资源实施《指南》,系统构建富有特色、充满活力的地方课程,促进课程本土化。对镇内各园课程的开发可以区域统一,也可各具特色,确保课程开发的健康发展。

  4.信息资源共享。乡镇中心幼儿园要积极创造条件,构建镇内学前教育网络信息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推动镇内各园高质量、高水平、高效率开展工作。

  2/6镇村幼儿园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二)五个统一。

  1.统一管理策略。乡镇中心幼儿园要结合镇内幼儿园实际发展水平,确定工作思路,制定切实可行的一体化管理工作计划、健全工作制度,采取有力的工作措施,帮助镇内幼儿园提升管理实效。

  2.统一培训交流。乡镇中心幼儿园对全镇幼儿园教师进行统一培训和学习交流,加大幼儿园园长、教师、保育员等岗位人员的培训力度,创新培训模式,扩大优质资源总量;完善幼儿园教师合理流动机制,不断优化教师资源配置。

  3.统一保教管理。乡镇中心幼儿园负责全镇幼儿园的业务指导,统筹镇内各园保育教育工作,选派业务骨干定期对各园的保教常规、一日活动等工作进行规范指导。

  4.统一教研活动。乡镇中心幼儿园要加强教科研引领,成立中心教研组,指导辖区幼儿园开展教育教学研究,鼓励教师全员参与教研活动,建立教研网络,定期开展教研活动,切实提高保育教育质量和办园层次。

  5.统一评价激励。乡镇中心幼儿园每年对辖区幼儿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评估,评估结果在本镇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同时,上报县教育局。教育局要对乡镇中心幼儿园年度“镇村一体化”管理工作进行年度评估,对镇中心幼儿园和辖区内其他幼儿园进行捆绑式整体3/6镇村幼儿园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评价,增进辖区幼儿园之间的凝聚力,促进每所幼儿园在原有基础上不断提高。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准备阶段(2018年12月—2019年2月):县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幼儿园“镇村一体化”管理推进组织框架,制定工作方案及工作评估指标体系,确定2个试点乡镇,开展思想动员。各试点镇中心幼儿园组织镇内其他幼儿园建立管理一体化组织机构,结合乡镇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和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和目标任务。

  (二)试点实践阶段(2019年3月—2020年7月):各试点镇按照实施办法开展工作,边实践、边总结。教育局加强督查指导,帮助解决推进过程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三)总结推广阶段(2020年8月起):全面完成“镇村一体化管理”试点工作目标任务,总结工作经验,评选优秀“镇村一体化管理”试点基地。在全县所有乡镇全面实施镇村一体化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乡镇要从国家实施农村振兴战略的高度,深刻理解开展农村幼儿园“镇村一体化”管理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要依托“特色小镇建设”等项目,统筹镇域内学前教育布局规划与品质提升,要认真谋划发展策略,科学制定工作方案,积极做好组织协调,为推进此项4/6镇村幼儿园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必要的项目支撑和经费保障。各乡镇要积极做好协调实施和监督管理;各乡镇中心幼儿园要根据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本镇幼儿园一体化管理工作计划、具体措施、管理制度等,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促进优质特色发展。乡镇中心幼儿园自身优质发展是推进镇村一体化管理的关键。各乡镇中心幼儿园要以创建省、市级示范幼儿园为目标,在办园理念、制度建设、管理策略、文化建设、教育科研等方面做到科学性、前瞻性引领,通过以镇带村、联动发展,促进辖区内各幼儿园之间的互动交流和优势互补。既注重优质园的示范引领,又注重挖掘辖区园自身的资源特质,求同存异,保持并发展各幼儿园个性化的办园特色,推动镇村幼儿园管理水平和保教质量共同提升。已命名为市级示范幼儿园的乡镇中心幼儿园要积极创建省级示范幼儿园,其他乡镇中心幼儿园要争创市级示范幼儿园,到2020年,全县80%的乡镇中心幼儿园要创建为市级以上示范幼儿园。

  (三)重视总结宣传。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工作信息交流和总结制度,及时发现和总结推进幼儿园“镇村一体化”管理工作中的好做法、好措施,树立先进典型,推广工作经验,及时帮助幼儿园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推动“镇村一体化”管理健康、高效开展。各幼儿园要认真做好相关文件、5/6镇村幼儿园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资料、活动记录和研究成果的收集整理工作,加强专项档案管理。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幼儿园“镇村一体化”管理的重要意义、工作进展及先进典型和工作效果,取得社会各界和广大家长的理解与支持,为幼儿园“镇村一体化”管理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

  6/6

篇五:一村一幼管理制度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14篇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篇1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园长是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园长是具体负责人,具体负责和指导全园安全工作,制定幼儿园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全园师生应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2、幼儿园每学期采用多样化的教育形式对幼儿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每班每月应有针对性的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并进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对幼儿进行紧急情况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各班幼儿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级领导;对事故的上报要形成书面报告。

  4、实行行政人员值日制度,填写校务值日。

  5、不经幼儿园同意,各部门各班不得组织幼儿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活动。

  6、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幼儿园领导要经常检查校内各种大型玩具、活动场地、消防、基建等设施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严守校门,严禁闲人自由进出校园,不得无故脱离岗位。

  2、注意观察进出校园人员情况,严禁幼儿课间出校门。

  3、负责检查各室门窗关锁情况,经常巡视校园,确保校内财产安全。

  4、如发现安全隐患及发生安全情况及时向幼儿园领导反映和联系。

  幼儿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幼儿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幼儿人身安全。

  2、幼儿在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幼儿。

  3、幼儿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幼儿园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幼儿开展有害幼儿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5、幼儿园任何人无权对幼儿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限的幼儿,所有幼儿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幼儿园应适当组织幼儿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幼儿参加。

  活动室安全管理制度

  1、活动室的门窗必须常年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

  2、门窗发现损坏,班主任有责任及时报修,同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3、活动室门的钥匙班级应指定专人保管,门窗每天落实保育员随时关锁好。

  4、幼儿不准在活动室内追逐打闹,随便搬动课桌、椅。

  7、活动室内不准乱拉私接电源、乱设插座、乱充电。

  8、不准幼儿做擦洗窗玻璃、抬床、提开水等危险的事,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课堂教学安全制度

  1、每堂课的科任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2、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3、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检查教学设备设施。

  4、严禁擅自脱离课堂及不按要求进行教学。

  集会活动安全制度

  1、幼儿园举行大型校内外活动,要有活动方案,安全措施。

  2、班级举行校外教育教学活动必须得到幼儿园园长审批同意。

  3、开展大扫除、义务劳动等活动时,教师必须在场参与,布置幼儿力所能及的工作。

  4、幼儿园举行远距离或重大师生活动,必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批。

  节假日值班保卫制度

  1、凡重要节假日必须由幼儿园作出值班保卫安排,教职工有义务做好此项工作。

  2、凡安排到值班的教师必须准时到岗、坚守岗位、加强巡视、做好记录。

  3、严禁擅自脱岗、私自调岗。

  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1、成立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检查设备设施情况,并做好记录。

  3、全体教职工要关注存在在身边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幼儿园领导汇报。

  4、幼儿园要按要求、标准配置设备、维修设施、建设校舍。

  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1、各校要按照《幼儿园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幼儿园卫生及幼儿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幼儿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必须经区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3、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幼儿园领导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4、开展幼儿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幼儿园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幼儿园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幼儿园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幼儿园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幼儿园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幼儿园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村委会、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盲流、恶少对幼儿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幼儿的安全。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幼儿,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要教育幼儿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幼儿的自护能力。

  幼儿园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保持疏散通道保持畅通。

  3、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必须经常对园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用电安全制度

  1、对幼儿进行用电安全常识的教育,不准随意触摸电源和线头等。

  2、教学过程中教师不要随意让幼儿做开启电源等工作。

  3、教师在使用电器前必须检查电源、线头等安全。

  组织保障制度

  1、建立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幼儿园安全工作。

  2、健全安全工作台帐资料,确保安全工作有台帐。

  3、每学期对安全工作有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4、实行定期检查安全工作制度。

  幼儿班接送制度

  1、时间:

  早上7:30-8:30送幼儿上学;

  下午16:00-17:00幼儿离校。

  2、家长接孩子,要衣冠整洁,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家长的摩托车、自行车、电动车不得骑进校园。

  3、家长应固定3个以内的家庭成员接送幼儿。若家长临时有事,委托别人接送幼儿,必事先与教师电话联系。

  4、老师和家长都要教育幼儿不得跟陌生人走,幼儿不得单独离开学校。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立学校安全隐患台账,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按照有关安全规章进行排查。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重点排查校舍、食物、饮用水、用电及消防、学生公寓、体育场馆和器材、栏杆、书架及其他公共设施等安全隐患部位,并明确排查责任人。

  二、排查出的隐患,要制定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间,严格落实“五个一”包靠工作制度,及时进行整改。学校对安全隐患的整改结果要在规定时间内向行政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对不能及时进行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在报告中说明原因并提出防护措施。

  三、安全隐患排查人员要及时向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报告或直接向校长报告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要制订好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检查督促工作;各相关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未履行好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责任人直接负责。

  四、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部门责任制度,以及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跟踪问效和责任追究,有计划、有步骤地消除学校安全隐患,有效防止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值班人员要向学校带班领导报告每天的值班情况,对值班过程中的偶发事件或异常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并妥善处理。

  六、发生伤亡事故后,责任人写出较为详细的事故发生过程及原因,书面上报学校。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它具有重大影响的事件,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向教育行政部门电话报告,并在二小时以内书面报告教育行政部门。

  七、报告安全隐患应包括隐患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已采取的应急措施、整改措施、整改资金________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标等,报告安全事故应包括发生时间、地点、经过、人员伤亡情况、采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现场的保护措施等。

  八、发生安全事故,如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要根据情节对有关直接责任人员实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篇2近期社会上一些犯罪分子针对广大青少年儿童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给无辜的儿童造成了肉体与心灵上的双重损伤,为了杜绝类似案件的再次发生,保护祖国的花朵不在受到伤害,使广大家长放心,我院做为××x市的正规幼儿园,按照市××部门颁发的《××做好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特制定××市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

  (1)推进安保工作。聘用正规保安人员或选用年富力强、责任心强、防范能力强的男同志担任门卫,同时安排教职员工在上学、放学学生集中出入时,到校门口维持秩序。

  (2)完善安保设备。在校门口、学生宿舍等重点区域安装视频监控探头,安排人员在后台值守,及时处置异常情况。为值守保安和门卫配备橡皮警棍、防割手套等必要的防护器械,有效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3)落实管理措施。健全门卫制度,严格落实外来人员准入制度。寄宿制学校要加强晚间校园管理,加大校园巡查力度,要配备教师或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管理、保卫学生宿舍,坚持晚点名、查铺登记、值守等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学生安全。

  (4)加强值班巡逻。各学校每天要有一名学校领导值班,值班学校领导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同时要安排一定数量的教职员工及保安值班,做好校内巡逻工作,遇有情况,能及时处理。上学、放学时段,当日值班领导、教师和保安必须在校门口值守,有序引导、护卫学生。在校门口及校园周边如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当地派出所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学校放学以后,须检查教室及校园内有无学生逗留,发现有学生逗留的,须及时通知班主任教师做好学生离校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

  1、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要求,与其它学校密切配合安全保卫工作,并学习其它兄弟学校优秀的安保经验。

  2、主动邀请公安派出所干警协助,认真查找学校安全保卫方面存在的问题与隐患,堵疏补漏,防患未然。

  3、做好校园管制刀具的排查收缴、校内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周边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同时,认真对学校防范设施设备和制度措施进行排查,做好查漏补缺工作。

  4、对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学校,在上学、放学等时段,主动邀请交警部门派员维护校园门口道路交通秩序,引导安全通行,严防交通事故。

  三、进一步深化安全防范教育

  积极开展心理疏导和安全防范教育,围绕一些涉校涉生典型案件,开展针对性的心理疏导和防范教育,切实将防范技能、安全常识传播到每一位师生,提高

  广大学生和教师的自防能力。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家校通、发放给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引导家长特别是低年级学生和幼儿园家长增强防范意识,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做到按时接送学生上放学。

  四、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

  进一步完善涉校涉生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涉及在校师生人身安全的案件事故,警校双方能快速反应,整体联动,全力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切实将损失和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五、加强学校幼儿教师管理规定

  1、值班教师必须提前四十分钟到校开门,在教室门口迎接每个幼儿的到来。上课之前,必须清点人数,对没到校的幼儿做好详细记载。

  2、放学时,值班教师必须亲自将每个幼儿交给其家长(或哥哥、姐姐),等到幼儿全部接走后,方能离校。(如果有家长让孩子自己回家必须有家长写的字据)

  3、无论是上课还是下课,值班教师都必须在幼儿中间,不得擅自离岗,并且时时都要把幼儿的安全放在首位,不断地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幼儿的安全意识,不得让幼儿乱扒乱上、乱打乱闹、乱扔乱甩,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4、上厕所时,值班教师必须组织幼儿整队有序地进行

  5、不得让幼儿在操场逗留,不得让幼儿去买零食,更不得让幼儿乘机跑出校外。

  6、值班教师在自己值班的时间范围内,必须尽职尽责,出现事故,由值班教师自己承担全部责任。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篇3安全用电、节约用电是学校安全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健康持续发展的必要保障,为加强管理,明确要求,规范各类用电行为,特制定本安全节约用电管理制度。

  一、用电要求及措施

  1、各班级、行政办公室、电子备课室、活动室、水房、食堂、厕所、走廊等场所的照明设备要根据作息时间及时关闭,要严格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坚决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现象。

  2、计算机、打印机、电视机、DVD、电风扇、空调、电灯、消毒柜、开水器、多媒体等电源由本办公室(班级)负责人或指定负责人在下班(放学或使用结束)后关闭电源。如要继续使用,则谁用谁关掉。

  3、严格按照使用说明正确操作电器设备,开水器、消毒柜、紫外线灯、打印机、多媒体、光纤总控等设备,应专人专管,其他人不能随便开启。

  4、做到节约用电和充分利用资源相结合。为确保用电安全,班级使用空调时,禁止两台空调同时启用。

  5、禁止在办公室、教室等场所私接电线和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禁止非专业人员私自开启配电箱。

  二、管理责任

  1、教室内一切照明、电器设备由所在班级老师负责管理,第一责任人为当天的主班老师。中午时段用电管理责任人为保育员老师。

  2、各行政办公室的照明和电器设备由本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管理,为第一责任人。

  3、电子备课室、电子总控室、各活动室的照明和电器设备,由专人负责管理,为第一责任人。

  4、教学区、办公区走廊及室外各种照明、电器设备、总电源控制开关和紫外线灯控制开关,由门卫负责管理,晚上放学后负责检查全园所有照明、电器设备电源是否关闭。

  5、食堂、水房各种照明、电器设备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管理,各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三、检查考核

  1、本制度涉及到的相关责任人,由园委会研究决定。责任人发现用电安全问题应及时报告,若因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电工每月要对全园的电线、灯具、插座、插头、各种电器开关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确保用电安全。因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损失,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追究处理。

  3、坚持定期检查制度,总务室定期派专人进行相应的检查,如发现违反制度的现象,则对责任人按照《考核细则》中的履责不到位条款予以追究。

  4、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篇41、经常组织教职工学习消防知识,参加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增强消防安全意识。不定期向幼儿传授简单、基础的消防安全知识。

  2、认真执行消防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高度重视,做好单位内部火灾预防工作。

  3、加强对幼儿活动室、午睡室、教师办公室等人员密集区域的防火安全检查,杜绝火灾事故隐患。

  4、经常检查伙房、食堂等明火使用场所的防火安全工作,防止火灾发生。

  5、按消防要求,在显眼的位置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

  6、严禁在园内焚烧垃圾等物。幼儿午睡室禁止点蜡烛、蚊香。

  7、严格控制电水壶、空调等电器的使用,禁止使用电炉,防止电线超载引发火灾事故。下班前要关掉活动室、午睡室、办公室及各功能用房电源。

  8、幼儿园重要场所如电脑房、伙房、档案室等,严禁吸烟,杜绝火种。

  9、重要部位(如食堂、幼儿午睡室、活动室等)安排专门人员定期检查电器及电路设备,及时更换破旧的消防器材,防止因电路老化引起事故。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篇5为了避免幼儿园食堂发生伤害事故,预防造成食品污染事故的发生,防止食物中毒的事件发生,保证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食堂安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防止食物污染措施

  (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按岗位责任制要求,搞好环境和个人卫生工作。

  (二)彻底消灭厨仓库、配食间的老鼠、蟑螂、苍蝇和蚊子。

  (三)严禁采购,加工腐烂、变质、霉烂的肉类、奶类、水产品、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禁止家禽类活物进入厨房。

  (四)易腐食品应低温冷藏,隔夜食物大多数不宜再用,应作废弃处理。

  (五)凡患有皮肤病、化脓性创伤、上呼吸道炎症、口腔疾病者或其他传染性疾病,应禁止从事食品加工和食品供应工作。

  (六)把好食品采购、验收关,防止有毒食物进入厨房,以防误食或由于加工不当而引起食物中毒。

  (七)厨房中的非食用或非直接食用品如:面碱、小苏打、明矾、硫黄去污粉、清洁剂、食品添加剂、发色剂等应分类专门贮存,禁止与其它物品特别是食品混装。

  (八)剧毒品(包括杀虫剂)禁止进入仓库和厨房。

  (九)一旦发生事故,应保持现场应有状态,防止当事人擅自毁掉可疑食物,应收集食品容器、砧板、半成品或原料、采集病人排泄物或呕吐物样品,及时送交卫生管理部门,以备检查,听候处理。

  二、食堂安全操作、预防火灾、防火措施

  (一)食堂的设备应符合消防规范,并需要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

  (二)加强火源管理,油灶、煤气炉灶、电热设备及电源控制柜应

  有专人负责,下班前,应将所有的电源切断。

  (三)随时消除油渍污物,将易燃物品置于远离火源的地方,厨房和仓库内应禁止吸烟。

  (四)必须对所有的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定期组织对所有的消防设施的检查。

  (五)禁止一切非厨房人员进入操作场所。

  三、食堂工作人员刀伤、烫伤、烧伤和机械伤害预防措施

  (一)所有设备实行包机制,操作人员必须严守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

  (二)加强刀具管理,设置专用刀具柜和刀具架,上班时专人定点使用,下班后集中存放保管。

  (三)炉灶操作人员在烹制、运送食品过程中,应避免直接接触高温炊具炉具,必要时,应戴上手套或用布巾隔热,以防烫伤

  灼伤。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篇6一、用水的安全管理

  1.做好幼儿园水箱、阀门、水龙头等的日常保养和检修工作,确保供水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2.定期检查消防栓,确保其能提供足够压力的消防用水。

  3.定期对生活用水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限期整改,并做好检查记录。

  4.教职工要以身作则,节约用水,注重对幼儿进行节水教育。

  5.幼儿饮用水的温度不超过75℃,饮水时要有一位老师监督,注意安全。

  二、用电的安全管理

  1.做好设备、网络、线路等的日常保养和检修工作,确保供电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2.加强教职工用电安全管理,增强日常巡查力度,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对存在危险因素的设备、管线周围部位应做好防护措施,并做明显的警告标识。

  3.加强会议室、功能室、走廊等公共部位的用电管理,杜绝长明灯现象,及时关闭电源开关。

  4.加强用电安全和节能宣传,强化教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节能意识。

  5.安全使用电器。教职工应掌握本部门相应电器的操作规范,严禁违规操作,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6.离开课室、办公室时,要对各种电器电源进行检查是否关闭及断电,否则由此引发的事故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7.空调使用时,夏季空调的最低温度不超过25℃,并做好室内保温措施,禁止始终开敞门窗。

  8.司机负责幼儿园日常用电的增容、改接等的申请工作(向后勤主任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杜绝私拉乱接现象。

  9.司机定期对幼儿园空调、电风扇、消毒灯的吊挂情况进行检查并记录;

  10.司机定期清洗空调的过滤网,定期清洁紫外线光管,并做好记录;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篇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教育部等部委发布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以下统称学校)的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学校安全管理实行属地管理,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坚持“谁办学、谁负责”的原则。

  学校安全管理经费应当列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公办学校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承担,民办学校安全管理经费确有困难的,政府可以适当补贴。

  第四条市、区县、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保障学校安全。

  市、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

  公安、司法、财政、卫生、建设、城管执法、房管、工商、质监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校园和周边环境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学校是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学校的校(园)长是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

  第六条学校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职责:

  (一)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制定学校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建立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三)建立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四)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激励机制,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五)依法进行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并依法先期处置突发安全事件。

  第七条各级政府与学校应按照规定落实校方责任保险。各级政府与接送学生车辆车主应按照规定落实校车承运人责任保险。学校应当鼓励引导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二章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

  第八条市、区县、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负责学校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考核,办事机构设在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全办公室合署办公。

  第九条学校和在园幼儿200人以上的幼儿园应当设立安全保卫科室,配备男性专职安全保卫工作人员,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在园幼儿虽不足200人,但所在区县政府教育、公安部门认为有必要的,应当设立安全保卫科室。

  学校安全保卫人员按照下列标准配备:

  (一)在校学生200人以下的配备1名;

  (二)在校学生200人以上(含200人)1000人以下的配备2-3名;

  (三)在校学生1000人以上(含1000人)的配备3-5名。

  第十条学校、幼儿园保安队伍要专业化。

  保安公司应当依照国务院《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对学校、幼儿园自行招用的保安人员进行审查,并加强对学校、幼儿园保安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培训,提高保安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素质;要建立健全保安服务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

  第十一条学校聘用专职保安人员按下列标准配备:

  (一)在校学生200人以下的至少配备2名;

  (二)在校学生200人以上(含200人)500人以下的,至少配备3名;

  (三)在校学生500人以上(含500人)的,每增加500人,增配1名;

  (四)寄宿制学校应当增配保安人数,以适应安全保卫工作要求。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根据本校实际,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有关人员定额规定设立卫生室。学校应当至少配备1名具备医师资格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寄宿制学校应当至少配备2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其中至少1名具备医师资格。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聘请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单位的工作人员兼任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

  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应当指导、协助学校开展法制教育、预防学生犯罪、维护学校治安秩序、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等工作。

  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每月至少到学校工作1次,学校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及时协助处理。

  第三章安全设施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配备满足安全保卫工作要求的警用钢叉、警棍、对讲机、防割手套、催泪喷射器等警用器械和物品,并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

  第十五条学校围墙应当设置安全防护网。学校内的操场、教室、仓库、实验室、大型会议室、食堂、公寓、校园出入口及围墙周边等关键要害部位,应当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和红外线报警系统,并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网。

  第十六条各学校应当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学校的建筑物应当依法取得消防审核验收手续。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定期对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进行检查或者按照规定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者损毁的,应当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第十八条学校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实验用品,实验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学校教学所用的辐射材料、化学药品、生物制剂、器具等应当有明显标识,并存放于安全地点,指定专人保管,对其产生的有毒有害废弃物统一收集、分类贮存,并交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运输、处理和处置。

  第十九条学校食堂应当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第二十条学校校车应当符合校车管理有关规定,保证车辆状况良好。

  学校不得租用拼装车、报废车接送学生。

  第四章安全制度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当实行封闭式管理,教学区和教职工宿舍区隔离。建立外来人员信息登录和持证出入制度,外来人员经允许只能进入学校办公区,并由专人引领陪同。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进入校园,禁止将非教学和生活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第二十二条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上下学接送的交接制度,设立隔离线,杜绝学生在校门口排队等候入校现象。对一时无人接送的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要有专人集中看护,杜绝放任、失管。

  第二十三条有寄宿生的学校应当建立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学校应当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

  学校应当建立巡逻制度,实行24小时巡逻、守护。

  第二十四条学校组织大型校外活动,应当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并向同级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事机构报告,由办事机构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做好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

  第二十五条建立教职工健康检查制度,对患有精神疾病、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教职工,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当采取调整工作岗位、离岗治疗等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二十六条学校应当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教学楼、办公楼、图书楼、图书馆、学生宿舍楼等建筑物应当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第二十七条学校应当建立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保证用水、用电、用气等设施安全。

  第二十八条学校应当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置于实验室显著位置。建立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的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等制度。

  第二十九条学校内的特种设备、特殊训练场地、器械等设施、设备应当建立专项管理制度。

  第五章环境安全

  第三十条教育、公安、司法、财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环保、安监、城管、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应当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部署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

  第三十一条公安、建设、城管执法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周边建设工程的执法检查,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贴近学校围墙或建筑物建设工程;禁止在校园周边设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场所或者设施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场所或者设施。对现有不符合学校安全要求的建设工程和设施,应当限期进行整改。

  第三十二条公安机关应当把学校周边地区作为重点治安巡逻区域,增设治安岗亭和报警点,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处置扰乱学校秩序和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三十三条公安、建设和交通部门应当依法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施划人行横线,根据需要设置交通信号灯、减速带、停车泊位等。

  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学校上下学时间,公安机关应当根据需要部署警力或者交通协管人员,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第三十四条文化部门依法禁止在中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并依法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第六章安全教育

  第三十五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设置要求,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开设公共安全教育课,开展学生生存教育、自护自救能力教育和健全人格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避险、逃生和报警方法。

  第三十六条学校安全教育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在开学初、放假前,对学生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

  (二)每学期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周活动;

  (三)每月开展一次用水、用电、防火、防盗、人身防护、疾病预防、饮食安全、网络安全、交通安全、预防溺水、心理健康、校园周边环境安全等安全教育日活动,开展全方位、系列化的学生安全教育活动;

  (四)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突发安全事件自救自护演练;

  (五)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洪水、地震、消防演练。

  第三十七条教育、公安、安监等部门应当每学期对分管安全工作的学校校(园)长、校园专职保卫干部进行一次安全业务培训,参加业务培训的情况纳入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考核内容。

  第三十八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学校安全知识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内容和新聘教师、新任班主任的岗前培训内容。

  第三十九条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设施维护人员、校车驾驶人员、食堂工作人员等特殊岗位人员应当依法持证上岗。

  第四十条公安机关应当加强保安人员的培训,提高保安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第四十一条学校应当制定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会同公安、卫生、安监、食品药品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协助学校对教职工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使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指导学生掌握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第四十二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牵头组织相关行政部门制定学校安全工作宣传方案。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应当定期开展学校安全知识宣传,播出或者刊登有关学校安全的公益广告。

  第四十三条学生监护人应当与学校互相配合,在日常生活中加强对被监护人的各项安全教育。

  第七章监督考核

  第四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四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标准,将学校安全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对发生重大校园安全责任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追究其法律和行政责任。

  第四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每学期组织一次学校安全工作专项整治活动,每季度组织有关部门对学校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实施分级管理和动态监控,确保隐患登记、整改、排除全过程受控。对隐患排查治理中整改措施不落实而导致发生校园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人员,实施责任倒查,严肃处理。

  第四十七条对学校安全负有管理责任的部门,不依法履行学校安全监督与管理职责的,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学校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造成重大影响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学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应当根据本规定,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并报市政府法制部门备案。

  第五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篇⒈实行幼儿园值班巡逻制度,凡值班者,必须对全园治安保卫工作全面负责。

  ⒉值班巡逻根据季节特点进行,加强对教学楼各要害部位防盗、防火巡逻。

  ⒊遇有节假日,由幼儿园安排值班人员,负责值班巡逻,平时由护园队巡逻。

  ⒋值班巡逻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要有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⒌在值班巡逻期间,能及时发现和处置突发事件成绩显著的、幼儿园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⒍值班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在值班巡逻期间擅自外出、玩忽职守,发生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造成国家财产、集体财产、人身安全损害者,幼儿园将给予处罚。

  ⒎值班巡逻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篇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主管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管理部门报告。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员与学校共同负担。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学校各负担一半。

  三、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学校,经园长同意并签名即可。由园长记录公里数,并会同司机一起进厂,否则校方将不承认此款项。

  3、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主管、另安排检修。

  四、司机日常工作规定

  1、必须保持车内外清洁整齐。

  3、若司机于工作期间违反交通规则而遭交警处理,司机必须即时呈交案发报告,然后通知学校。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篇11、每天晚上要认真清理教室。每周五大扫除1次,彻底搞好班上和包干区的卫生。每天都要对幼儿生活的环境进行消毒。

  2、幼儿玩具每周用0.3%的消毒水泡15分钟,书籍阳光下晒1小时。

  3、保持室内外清洁、空气流通,每日早晨、下午起床后开窗换气。

  4、班上活动室每天擦地1-2次。周五用消毒水拖地1次。

  5、桌椅柜每天擦1-2次,电风扇每周擦1次。

  6、班上睡室每天擦地1-2次,每天擦地1次。

  7、周托、月托幼儿夏天每天洗澡1次~2次,春秋天每周洗澡1次,女孩子头发每周洗1次,男孩子每周洗1次~2次。每周剪指甲1次,每两周剪脚趾甲1次。

  8、枕巾每周洗1次,毛巾被、被子、床单每月洗1次。夏天每天换衣服1次~2次,冬天内衣裤每天换1次。

  9、每天用紫外线消毒灯消毒1次睡室和活动室,每次30~40分钟,(幼儿不在场时)。

  10、幼儿饭前便后要用肥皂洗手。开饭前要抹桌子。夏天午睡前要洗脸洗脚。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篇11为确保我园楼道畅通,防止园内发生摔伤、踩踏等不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幼儿营造良好、安全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我园楼道安全管理制度:

  一、配置楼道安全设施。

  1、幼儿园在每一层楼楼梯口处配置一盏60w的照明灯,由专人负责管理,保证需要时能正常照明。

  2、幼儿园在各楼梯转角处张贴上下楼梯注意安全的警示性标语,提醒幼儿注意楼道安全。

  3、幼儿园在楼道中间用黄色漆划线分界,让幼儿明确楼道上、下行走界线,各行其道,上下楼道一律右行。

  二、加强楼道安全检查。

  1、楼道安全检查坚持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幼儿园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每月定期对各处楼梯进行安全检查。

  2、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隐患指定人员限期排除隐患。

  三、加强楼道秩序管理。

  1、全园各班严格按照幼儿园规定的楼梯上下分流。

  2、行政值班领导每天加强楼道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各班当班教师和保育员要有序组织幼儿上下楼梯。

  四、加强对幼儿上下楼梯的安全教育。

  1、上下楼梯时一律靠右行,不得超过楼梯上的红线。

  2、上下楼梯时,不得滑楼梯扶手,不得勾肩搭背,推推搡搡,追逐打闹,不得并排齐步走。

  3、教育幼儿在集体上下楼梯行进时,个人不得擅自停下来做其他的事(如系鞋带、拾东西等),以便防止造成楼道交通阻塞或踩踏事故。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篇12一、幼儿园食堂与幼儿集体用餐的卫生、安全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卫生部行政部门监督指导,教育行政部门监督,幼儿园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

  二、食堂应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

  三、食堂的设施设备布局合理,应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间,用餐场所。

  四、餐具使用前必须使用符合标准的洗涤剂、消毒剂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五、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食堂采购员必须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以保证其质量。

  六、食品存放应当分类、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持期限的食品。

  七、食堂用的原料、炊具以及其他用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八、幼儿园食堂不得制售冷荤凉菜。

  九、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食用。

  十、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篇13为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幼儿园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幼儿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1、安全保卫

  坚持门卫值班制度,建立与学校保卫处的联系卡;要求来访者必须登记并得到门卫或园长允许后方可入园;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人、物、事交接准确无误;节假日值班人员要加强巡视,发现盗警、火警等情况要及地向有关部门报告;定期检查房舍、设备、大型玩具的安全,及时维修损坏的设施并采取保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严禁幼儿触摸各种电器开关、电热设备。

  加强对幼儿进行安全用电常识的教育。教育幼儿要遵守纪律,培养幼儿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幼儿离开班级时,必须得到老师的允许后方可离开;对幼儿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严格遵守接送卡制度;大门上锁,防止幼儿私自跑出园外或错接幼儿等事故的发生;对幼儿进行互助友爱教育,幼儿出入教室、上下楼梯时要有老师看护,做到不拥挤、不打闹,互相帮助,井然有序;教育幼儿不做危险的事情,不采食花、草、种子,不把小物件衔在口中或把玩具放在口里吮吃;工作人员下班要注意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做好安全防火、防盗工作。

  2、饮食安全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规和有关部门制度,培养良好的卫生意识;严禁采购腐烂变质的食物,购进原材料要求无毒、无害,采购成品、成型食物应向厂家索取卫生许可证或有关部门证件,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库存食品要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感染;包装食品要离地存放,散装食品应用容器加盖存放,注意保质、保鲜;不与非食品混放并采取“三防措施”;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须遵守“一洗、二浸、三烫、四炒”的烹饪程序,饭菜煮熟、煮透,符合卫生要求,加工用器、容器、餐器应严格遵守消毒、保洁规程,严防二次污染事故的发生;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工

  作间,工作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工作时穿戴工作衣、帽,要保持室内外环境的卫生。

  3、药品管理

  内服、外用药品要注明标识并分格存放,同时要放置在幼儿不能随便拿到的位置;给幼儿服药时应仔细核对姓名、药名、药量,避免误服或过量;未经医务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给幼儿服药,以防医疗事故的发生;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值班制度,不得擅自离岗;幼儿出现紧急病情时应迅速送医务所或医院救治;医务人员应提高医疗保健知识,同时提高应变能力。

  4、活动安全

  组织幼儿外出活动要清点人数并注意交通安全,医务人员应备药箱随队;活动内容要符合幼儿年龄阶段的实际能力,切忌组织幼儿参加有危险的活动,确保活动过程中的安全;组织幼儿游泳时,工作人员应严密监护,不得擅自离开或闲谈,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交接班要清点人数,规定接送时间,建立家长接送制度;特殊情况出现时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加强纪律教育、防火防水安全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篇141、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坚持教育优先、管教结合、遵章守纪的原则。主要任务是:通过多种形式教育学校师生认真学习、熟悉掌握交通安全基本常识,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养成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习惯,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2、学校交通安全管理由一名学校领导负责,分管科室组织实施。学校校园内禁止骑自行车。机动车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校园。允许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线路慢行和规定地点停放,避免在校园内发生交通事故。

  3、教育幼儿要自觉遵守幼儿园作息时间,放学后不准在校内或校外逗留、玩耍。

  4、教育幼儿在道路上行走时,应走人行道并在道路右侧靠右行走,横穿马路要走斑马线。在没有交通民-警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不与机动车争道强行。集体外出时,要列队行走;结伴外出时,不要相互追逐、打闹,不能东张西望,一定在家长的带领下穿越马路,要听从交警安排,遵守交通规则;在确认没有机动车通过时才可穿越马路,禁止翻越道路中央的安全护栏和隔离墩。学校教职工和幼儿在上下班或节假日走亲访友期间,要遵守交通规则,礼让三分,叉路慢行,转弯打手势。不得在道路中间或中心线上行走,不得成群结队在道路上行走。

  5、教育幼儿及家长乘坐汽车时,不得乘坐报废车、故障车、农用车、超载车和无牌无证车。乘坐公交车上班、上学或下班、放学的师生,要等车靠站停稳后有秩序上下车,并自觉购票,做文明乘客。乘车时不能把爆竹等危险物品带入车内,不要把头、手、胳膊伸出窗外和向外扔杂物,乘坐微型车时应系好安全带。禁止无照师生驾驶机动车及酒后驾驶行驶。

  6、学校组织师生外出等集体活动包车要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备案,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审核登记车辆、驾驶员情况。

  7、学校场地狭小、无专门停车场的,除学校公车以外的机动车辆不得进入校园区域停放。机动车辆均不得进入师生活动密集的教学、运动及生活区域。外来车辆除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供电车、警车、押运车、邮政车等特种车辆外,禁止在校园内通行。接送学生的车辆不得进入校园内。

  8、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在校园道路内要慢速行车,校园内十字路口或大门口注意避让幼儿。支线车让主线车先行,转弯车让直线车先行。

  9、禁止任何人在校园路道上追逐打闹、从事各种文体活动。单位、部门临时开展各类活动不得占用机动车道(学校大型活动除外)。

篇六:一村一幼管理制度

  

  幼儿园规章制度精选15篇

  幼儿园规章制度1一、室外环境:

  1、活动场地:干净、清洁、安全,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随时做好保洁工作。

  2、绿化带:随时清除杂草、纸屑、落叶、果皮等杂物,定时浇水、修枝、松土。

  3、厕所:及时冲刷,做到清洁,无异味,每天上下午各消毒一次。

  4、周边环境;无乱堆放现象,及时清除杂物,做好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

  二、幼儿活动室及办公室:

  1、地面(空气):干净、清洁,每天用消毒药品(84消毒液或消洗灵)喷洒、拖洗。

  2、门窗、桌椅、储柜等:窗明几净,每天清洁并用消毒药品(84消毒液或消洗灵)擦洗。

  3、毛巾、口杯:每天清洁一次,并用消毒药品(84消毒液或消洗灵)浸泡消毒。口杯周二、周四用蒸汽各消毒一次。

  4、玩具:每周用消毒药品(84消毒液或消洗灵)浸泡消毒一次。

  5、幼儿用书:每周阳光下暴晒一次。

  三、午睡室:

  1、床围栏、门窗等儿童接触密切的物品,每日消毒药品(84消毒液或消洗灵)擦洗消毒。

  2、地面:干净、清洁,每天用消毒药品(84消毒液或消洗灵)拖洗。

  3、空气:每日上午开窗透气,每周紫外线消毒两次。

  4、被褥、床单:每天用紫外线照射30分钟,每两周换洗一次,每月阳光曝晒一次。

  /3四、午餐室:

  桌椅、地面、门窗、地面:每天用消毒药品(84消毒液或消洗灵)喷洒、擦洗消毒。

  五、厨房:

  1、干净、清洁,摆放有序,每日用消毒药品(84消毒液或消洗灵)清洗灶台、储存台、水池、地面等。

  2、幼儿餐具每日用餐后洗净并消毒,消毒程序: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消毒方法:消毒柜消毒30分钟。

  3、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的食品容器,使用前必须消毒,炊具用后清洗干净,保持清洁。

  幼儿园规章制度2一、幼儿园管理制度

  1、园长岗位职责

  2、教师岗位职责

  3、保育员岗位职责

  4、幼儿园教师职责

  5、教师一日常规

  6、教职工工作质量考核制度

  7、教育评价制度

  8、每周例会制度

  9、幼儿园教研学习制度

  10、档案管理制度

  11、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

  12、职工培训制度

  13、幼儿园与家长联系制度

  14、幼儿园教师值周、值日工作职责

  15、幼儿园考勤制度

  /3二、学生管理制度

  1、班级工作管理制度

  2、幼小衔接制度

  三、卫生制度

  1、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

  2、晨检制度

  3、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4、卫生消毒及隔离制度

  5、幼儿园儿童健康检查制度

  四、安全制度

  1、安全制度

  2、幼儿人身安全措施

  3、幼儿接送制度

  4、交通安全制度

  5、消防安全制度

  6、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1、全面负责幼儿园内外各项活动的工作。

  2、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教育部门及幼儿园的有关方针、政策。

  3、对幼儿园教职员工进行聘任、调配、指导、检查和评估并给予奖罚。

  4、组织领导幼儿园卫生保健,教育教学等工作,加强对幼儿生活管理,保证幼儿生命安全,促进幼儿健康成长。

  5、组织领导幼儿园教育改革,总结幼儿教育、教学经验,努力提高保教质量,组织政治、业务学习。

  6、做好幼儿园行政管理工作,制定并督促执行幼儿园各种岗位责任制。

  /37、坚持勤俭办园的方针,管理好幼儿园经费、财产和园舍设备,美化、绿化园舍,不断改善办园条件。

  8、组织和指导家长工作,加强与社会、家长的联系,不断获取幼儿教育的新信息,争取社会各方面对幼儿园的支持和配合。

  1、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管理条例》及全园工作计划,结合本班幼儿特点和个性差异,制定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幼儿生活并组织实施。

  2、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及保教语训科研活动,摸索教育幼儿规律,探索教育方法,提高保教质量。

  3、指导并配合保育员做好本班的卫生保健工作,给幼儿创设良好的环境。

  4、按时完成保教计划、教养笔记、效果及经验,分析观察幼儿的身心发展规律并做好记录。

  5、定期或不定期的向教研组长汇报工作,接受其检查和指导。

  6、保证幼儿的生命安全,杜绝任何危害幼儿生命安全的事故发生。

  7、与家长保持经常联系,通过各种方式与家长密切配合,共同完成保育和教养任务,使幼儿健康成长。

  五、幼儿园幼儿接送制度

  1、每天晨接和晚送教师应微笑对待每一位幼儿。

  2、早晨8:30分前要求家长陪同幼儿送到班主任手中。

  3、家长不能任意叫其它人来接幼儿,如有要事可事先把来接幼儿的人带来与班主任认识,并说清事情及时间。

  4、幼儿如有要事不来幼儿园,需事先向班主任请假。

  5、幼儿连续三天不来园,教师须主动打电话与家长联系,了解原因,应情况进行家访。

  6、下午4:00以前家长不准进园接幼儿(特殊情况除外)。放学后教师应等全部幼儿离园后放可下班。

  幼儿园规章制度3一、幼儿园在取得卫生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食品加工烹饪工作。

  /3二、建立健全相关的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门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三、根据《食品卫生法》的规定,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培训工作。

  四、食品加工场所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五、食品加工、贮存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及其运送食品的工具应当定期进行维护,冷藏及保温设施应定期清洗、除臭,温度指示装置应当定期检验,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六、幼儿园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禁止采购有毒、有害、变质及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不采购三无产品。

  七、食品提供商应具有卫生许可证,同时应向提供商索要食品检验合格证、肉类食品检疫证及豆制品送货单等有效凭证的复印件。

  八、贮存食品的场所、设备应保持清洁、无霉变、鼠迹、苍蝇、蟑螂,仓库应通风良好,禁止存放有毒、有霉、有害物品。

  九、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

  十、食品操作人员应做到“三白”上岗。

  十一、食品原料使用前必须清洗干净,水池应根据食品类别分开使用。

  十二、原料、半成品、成品、刀、砧板、桶、盆、筐、容器、抹布等有明显的标志,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

  十三、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烧熟煮透,中心温度不低于70摄氏度。

  十四、烹饪后至食用前不得超过2小时,一旦超过应置于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

  十五、对仓库中的食品进行定期检查,不用过期食品。

  幼儿园规章制度4一、牢固树立治安消防意识,认真学习有关消防制度。

  二、本部门成员要充分认识治安消防工作对确保完成处内各项工作的重大作用,努力学习有关知识、制度和技能。

  三、领导干部重视消防安全,经常通过会议、自查等形式做好学习、宣传、部署等工作。

  /3四、实行领导干部责任负责制,具体工作有专人负责。

  五、本部门各办公室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岗位防火、防盗责任制。

  六、出现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的治安、消防事故,必须立即向部门领导报告,部门办公室应立即着手处理并向学校报告。

  七、配合校保卫处及有关部门做好有关治安、消防的日常工作。

  八、在执行本部门治安消防制度过程中,必须表彰先进,批评不良现象,对重大事故责任人,要给予必要的惩罚。

  九、利用各种形式,积极开展对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

  十、发现火灾及隐患要及时报告,及时排除。

  幼儿园规章制度5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促进我县民办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维护民办幼儿园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

  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民办幼儿园,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单独或联合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依法设立的、面向社会招收学龄前儿童、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学前教育机构。

  第三条

  民办学前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对民办学前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

  第四条

  民办学前教育事业纳入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

  第二章

  部门职责

  第五条

  民办幼儿园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

  第六条

  县教育局是学前教育的主管部门,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全县民办学前教育工作发展规划的统筹协调,具体负责本区域内民办幼儿教育工作的日常管理、业务指导与工作考核。具体包括:审核认定幼儿园办园资格,颁发办园许可证,对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对幼儿园进行分等定级,组织培训幼儿园的师资,审定、考核幼儿园的教师资格。

  /3第七条

  县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了解掌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状况,指导幼儿园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及时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加强载运幼儿的车辆安全管理,取缔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及时制止和查处超载等违法行为。

  第八条

  县卫生部门要贯彻有关儿童卫生保健工作的法律法规,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规定,负责规范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的管理。具体负责检查、指导幼儿园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及时处理幼儿园发生的传染病等影响幼儿安全的事件。

  第九条

  县住建、质监部门要落实城镇和新农村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加强幼儿园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发现校舍、楼梯护栏及其他教学、生活设施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应责令纠正。

  第十条

  县消防大队要指导制定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消防安全业务培训,定期检查、指导各种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结合幼儿园工作实际,经常开展各种消防演练活动。

  第十一条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具体负责全县幼儿园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审核认定,监督、检查幼儿园食堂、饮用水的卫生状况。文化、工商等部门应当对幼儿园周边的有关经营服务场所加强管理和监督,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者,营造有利于幼儿成长的良好环境。

  第十二条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对全县民办幼儿园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对园舍设施进行安全鉴定,督促存在安全隐患的幼儿园进行整改。

  第十三条

  县民政局主要负责对已获县教育局审批、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幼儿园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县财政、物价部门主要负责对全县幼儿园的收费进行管理和督查。

  第十四条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把学前教育纳入城镇、新农村建设规划,负责本乡镇民办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和安全管理。

  第三章

  审批程序和举办条件

  第十五条

  民办幼儿园的审批依法由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境外组织和个人在本县合作举办民办幼儿园的,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3第十六条

  举办民办幼儿园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幼儿园的设置符合本县教育发展规划。

  (二)举办民办幼儿园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幼儿园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有符合国家教育方针的办学宗旨;有符合规范的园名;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四)有合法的幼儿园章程、组织机构,有符合国家要求的教职工队伍。

  (五)幼儿园设置在安全区域内,周围无污染源,无危险和安全(含消防)隐患;幼儿园的园舍、场地、设施、设备以及环境卫生、卫生保健安全(含消防)状况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六)有必备的办学资金、稳定的经费来源。

  第十七条

  申请举办民办幼儿园,应向审批机关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办报告及审批申请表。

  (二)规范的名称和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三)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四)拟聘任工作人员的相关资格证明。

  (五)拟办民办幼儿园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六)拟办民办幼儿园的章程草案和发展规划(包括办学宗旨、规划目标、教育教学原则、招收对象和范围、师资队伍构成、课程计划、拟使用的教育教学指导用书等)。

  (七)公安消防部门提供的消防安全审核意见。住建、质监部门提供的房屋及配套设施质量安全鉴定书。

  (八)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

  (九)有资质的健康检查单位提供的工作人员健康证明书。

  (十)有校车接送的幼儿园需公安交警部门提供有效证照。

  第十八条

  民办幼儿园的审批程序:

  申办民办幼儿园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向拟办园所在的乡镇中学(城关中心小学)递交申办报告,乡镇中学(城关中心小学)审核同意后,再向县教育局申报。

  /3县教育局根据本县幼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布局要求以及申办者的条件进行审批。

  对申请正式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对审核合格者给予书面批复并颁发办园许可证。

  对申请筹设的民办幼儿园,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在三十个工作日内下发书面批复及筹设批准书。筹设工作应在三年内完成,同时,提出正式设立申请;超过三年的应当重新申报筹设。

  第十九条

  民办幼儿园持县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后,应当到县民政部门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并经县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湖南省服务价格登记证》证后方可招生。

  第二十条

  停办民办幼儿园的,应在停办前两个月到原审批机关办理停办手续,并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变更举办者的,应进行财务清算并报审批机关核准。变更法定代表人、园名、地址的,应报审批机关审核同意后,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未经审批机关核准同意,不得停办或变更法定代表人、园名、地址。

  第四章

  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一条

  民办幼儿园与公办幼儿园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民办幼儿园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在法律允许和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范围内,自筹经费、自聘人员、自主管理。

  第二十二条

  民办幼儿园应当严格执行有关学前教育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关注个别差异,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

  民办幼儿园不得将本园担负的教育教学任务委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承办;不得进行和参与宗教或迷信活动。

  第二十三条

  民办幼儿园应当加强安全管理,严密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安全。建立卫生保健制度,安全防护制度,加强对食品卫生、传染病预防、园舍设施设备、消防安全、儿童接送等工作的管理,严防各类责任事故的发生。

  /3第二十四条

  民办幼儿园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报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的内容应当与幼儿园审批机关备案的内容一致。不得发布与其招生、教育、管理等行为不相符合的广告信息。

  第二十五条

  民办幼儿园的园名应规范,不得使用带有迷信和宗教色彩的字词,不得冠以

  “国际

  ”

  、“中国

  ”

  、“中华

  ”

  等字样。未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不得冠以

  “双语

  ”

  、“艺术

  ”

  等字样。

  第二十六条

  民办幼儿园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办学成本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报县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并公示。民办幼儿园收取的费用应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幼儿伙食费要单独立帐、专款专用,并主动接受价格、教育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以及家长监督。

  第二十七条

  民办幼儿园应当按规定使用由地方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民办幼儿园应当加强财务管理,遵守财经纪律,按照国家《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规范会计核算,实行帐目公开。

  第二十八条

  民办幼儿园应当接受当地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检查评估。教育行政部门应对民办幼儿园教育教学、教研活动、评优评先、业务培训、园务管理等工作进行指导。

  第五章

  园长和队伍建设

  第二十九条

  民办幼儿园应当依法招用教职工,并与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湖南省有关规定为教职工办理各种社会保险。

  第三十条

  民办幼儿园教职工实行聘任(用)制,民办幼儿园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切实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利。

  第三十一条

  民办幼儿园实行园长任职资格和教师资格制度,其任职条件按照同级同类公办幼儿园的有关规定执行。民办幼儿园的园长、教师和工作人员,由举办者按国家规定的有关任职资格要求聘任(用),聘任(用)的园长应当报县教育行政部门核准。

  第三十二条

  民办幼儿园的教师、受教育者与公办幼儿园的教师、受教育者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3民办幼儿园教师在评优、表彰、职称评定、培训、考核、业务活动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教师同等对待。

  第六章

  年检和督导评估

  第三十三条

  民办幼儿园教育工作实行年检、督导评估制度。年检工作由县教育局于每年年底组织进行,全县民办幼儿园评估为四个等级(示范幼儿园、标准幼儿园、合格幼儿园、不合格幼儿园),年检合格者加盖年检合格章予以确认,年检不合格者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者吊销办园许可证。

  第三十四条

  督导评估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牵头,结合中小学督导评估进行,工作业绩纳入乡镇人民政府和乡镇中学的目标管理,乡镇中学应当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工作检查加强民办幼儿园日常管理工作。县教育局每三年对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质量、管理水平进行一次全面督导、评估。年检、评估结果作为评定幼儿园等级的重要依据,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第七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五条

  民办幼儿园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或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和奖励:

  (一)改善办园条件成绩显著的。

  (二)保育教育工作成绩显著的。

  (三)幼儿园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

  第三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办幼儿园,由教育行政部门依照《幼儿园管理条例》的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改、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办园许可证,擅自招收幼儿的。

  (二)园舍、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妨害幼儿身体健康或幼儿生命安全的。

  (三)教育内容或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第三十七条

  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民办幼儿园,由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3(一)擅自分立、合并幼儿园的。

  (二)擅自改变幼儿园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

  (三)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

  (四)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办园许可证的。

  (六)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

  (七)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的。

  (八)教学条件明显不能满足教学要求,教育教学质量低下,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九)违反国家规定聘任、解聘教师的。

  第三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办幼儿园或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依照《幼儿园管理条例》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

  (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的。

  (三)克扣幼儿伙食费或挪用办学经费的。

  (四)侵占、破坏幼儿园园舍、设备的。

  (五)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的。

  (六)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者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筑和设施的。

  第三十九条

  乡镇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日常检查和监督,对其办学条件、办学行为、教育教学以及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应坚决予以取缔。

  本办法颁发前,已经开办但未履行申报审批手续的民办幼儿园,由县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责令举办者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限期补办有关手续。对不符合办园条件的,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责令

  12/3停止办学,由县民政部门登记管理机关予以取缔;非法办学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非法办学者承担,其招收的幼儿,由县教育行政部门监督非法办学者妥善安置。

  第四十条

  县教育、税务、价格等部门应当加强对民办幼儿园财务行为的检查和监督。对收费不提供合法票据行为的民办幼儿园依法进行处罚。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后施行。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幼儿园规章制度6为了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教师队伍,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规范教师行为,根据上级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要求,并结合我园实际,特制订师德师风建设制度。

  一、师德师风建设目标责任制度

  幼儿园把师德师风建设责任落实到每一位教师,具体的各项事务均由专人负责,力求做到责任明确,无死角、无漏洞、无空白。

  二、师德师风互助制度

  幼儿园挑选师德好,业务强,思想道德修养高的教师帮助个别易犯错误、脾气暴躁、性格内向、易冲动自控能力差和刚参加工作的年轻教师,主要从安全、师德等方面对其进行思想教育,主要是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和思想动向,及时纠正出现的问题或不良思想趋向。重大问题必须及时报告园长,并作及时处理。

  三、师德师风学习制度

  幼儿园利用幼儿园的各种会议,对教师进行师德教育,并组织学习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知识,让每一位教职工明白:作为一位人民教师应该努力做好什么,不能做什么,而且每教师都要有学习笔记。

  四、师德师风督促制度

  1、幼儿园的师德师风建设由全体教职工相互监督、家长监督、社会舆论监督、并设有监督公开电话。

  2、定期听取社会人士对幼儿园师德建设的评议。幼儿园成设立“家长委员会、家长监督小组”,多方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根据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制订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到位

  13/33、幼儿园干部、教职工凡发现有教师违纪、违法犯罪现象不论是否属于自己的直接工作范围,都必须向幼儿园有关人员反映,凡视而不见,推诿纵容、任其发展的,幼儿园将按照情节和后果加以责任追究。

  五、师德师风考评制度

  幼儿园坚持做好每日巡查。坚持把教职工师德考核的结果纳入教师教学年段岗位考核和教师的年度考核内容,与教师岗

  位聘任、提干评优等切身利益挂钩。

  六、师德师风评议制度

  幼儿园在每学期期末放假前或下半年开学前,集中对全园教职工师德师风进行评议,通过教师自我总结剖析和日常工作情况记录,查找学校师德师风管理和教师遵守师德师风规范等方面的不足,制订整改措施,督促落实,提高教师的师德。

  七、师德师风奖惩制度

  幼儿园每年评选表彰一次师德先进个人。报告师德师风建设中优秀教师的典型事迹。并奖励到外地考察的机会。

  八、预防和杜绝教师犯罪制度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预防和杜绝教师犯罪。幼儿园将杜绝教师犯罪纳入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把杜绝教师犯罪的责任分解给每一个年段或每一位教职工,形成有效的防范机制。

  2、认真开展预防和杜绝教师犯罪的教育活动。幼儿园必须严格执行《师德师风管理制度》,认真组织教职工学习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准则等相关内容。

  幼儿园规章制度第一条、为了合理规划和保护城市中学、小学、幼儿园建设用地,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市区的中学、小学、幼儿园的校园现有建设用地和规划预留建设用地。

  14/3第三条、中学、小学、幼儿园的规划和建设,应当根据《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逐步实施。

  第四条中学、小学、幼儿园的设置规模,应当按照规划技术规范,根据所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和分布状况合理确定。

  中学、小学、幼儿园建设用地面积,按国家和省规定的生均用地定额执行。

  第五条、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市教育主管部门确定中学、小学、幼儿园建设用地规划红线,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六条、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配套建设的中学、小学、幼儿园,其选址定点和设计方案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市教育等有关部门会审确定。

  第七条、建设项目按照规划需要配套建设中学、小学、幼儿园的,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出让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等文件中明确中学、小学、幼儿园的用地面积和权利归属。

  规划配套建设的中学、小学、幼儿园必须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建设项目分期进行的,应当按照规划要求交付使用。

  规划配套建设的中学、小学、幼儿园,未经市政府批准,不得改变使用性质。

  本规定修改前配套建设的幼儿园的产权归属,适用当时的规定。

  第八条、严格控制拆迁或占用中学、小学、幼儿园的校舍或场地。因城市建设需要拆迁校舍的,拆迁人应当根据城市规划要求,优先就地、就近安置,并按原面积和用途归还产权,互不计价;因城市建设需要占用学校场地的,应当就近按原面积补还。

  第九条、禁止将中学、小学、幼儿园的规划预留建设用地改作他用。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必须征得市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政府批准。

  第十条、因市政建设等确需临时占用中学、小学、幼儿园建设规划预留建设用地,必须征得市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批,并向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禁止在批准临时用地上建设永久性建筑

  15/3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教育建设需要时,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应当按规定的期限自行拆除,不予安置和补偿。

  第十一条、不得在中学、小学、幼儿园的现有用地内兴建教工住宅。

  不得在中学、小学、幼儿园的现有用地内兴建与教学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因特殊情况确需建设的,须征得市教育主管部门和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政府批准。

  第十二条、未经市政府批准,擅自批准调整中学、小学、幼儿园规划预留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无效,调整的土地由市政府责令退回。

  第十三条、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擅自占用、改变中学、小学、幼儿园建设用地的,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十四条、违反本规定,未按规划要求配套建设中学、小学、幼儿园或者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的,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配套建设中学、小学、幼儿园的投资额百分之十至二十的罚款。

  第十五条、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玩忽职守,滥用权,造成损失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幼儿园规章制度8xx市第四幼儿园为了更好的规范园内工作,进一步推动幼儿园民主政治建设,构建和谐校园,不断完善民主管理体系,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利,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幼儿园在20xx年下半年成立了工会组织,拟定了工会小组成员。20xx年11月7日,工会召开了第一次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有:

  一、工会成员及主要职责

  二、工会工作、学习、活动制度

  三、工会工作计划

  四、工会经费使用的规定

  五、教职员工体检、生日祝贺、、慰问实施原则

  一、宣城市第四幼儿园工会成员及主要职责

  16/3宣城市第四幼儿园工会委员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一人、女工委一人,下设工会小组长两名。成员如下:

  姓名:盛xx

  职务:工会主席

  负责工作内容:全面领导、负责本园工会工作。

  姓名:杨xx

  职务:工会副主席

  负责工作内容:慰问探望(教职员工家庭受到意外伤害、生病住院、家庭变故等)。

  姓名:王xx

  职务:工会女工委

  负责工作内容:工会组织教师庆生活动,教职员工体检,教职员工保险。

  姓名:张xx

  职务:工会小组长

  负责工作内容:工会组织的教师节日庆祝活动,听取教职工的想法,向园领导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及福利发放。

  姓名:xx

  职务:工会小组长

  负责工作内容:组织教职工的政治学习,调解教职工之间的矛盾。

  二、xx市第四幼儿园工会工作制度

  为更好地规范工会工作,进一步推进幼儿园民主政治建设,构建和谐校园,保障教职工参与幼儿园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制定本制度。

  (一)、本园工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工会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学习有关政策法规,研究布置工作,健全民主制度,正常民主生活。

  (二)、本园工会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对园内存在的问题提交工会委员会经集体讨论作出建议;自觉接受本园党组织的领导,对工会作出的建议应及时向本园领导汇报。

  (三)、建立健全工会各项工作制度,及时制定本园工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相关活动,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

  1/3(四)、对教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组织教职工开展一系列的积极向上、改革创新的活动。

  (五)、监督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下发的文件规定和要求的贯彻落实。协助和督促幼儿园行政方面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办好教职工的福利事业;关心教职工身心健康,每两年组织全体教职工体检一次。

  (六)、与本园行政组织建立联系制度,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节劳动争议,协商解决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问题。

  (七)、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定期向教职工公布,接受区教育工会和本园领导的审查监督。

  (八)、做好工会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工作。

  幼儿园规章制度一、防止食物污染措施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按岗位责任制要求,搞好环境和个人卫生工作。

  2、彻底消灭厨仓库、配食间的老鼠、蟑螂、苍蝇和蚊子。

  3、严格把好食品原料进货关,严禁采购和加工腐烂、变质、霉烂的肉类、奶类、水产品、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禁止家禽类活物进入厨房。

  4、易腐食品应低温冷藏,隔夜食物大多数不宜再用,应作废弃处理。

  5、凡患有皮肤病、化脓性创伤、上呼吸道炎症、口腔疾病者或其他传染性疾病的厨房工作人员,应禁止从事食品加工和食品供应工作。

  6、把好食品采购、验收关,防止有毒食物进入厨房,以防误食或由于加工不当而引起食物中毒。

  7、厨房中的非食用或非直接食用品如:碱、小苏打、明矾、去污粉、清洁剂等应分类专门贮存,禁止与其它物品特别是食品混装。

  8、剧毒品(包括杀虫剂)禁止进入仓库和厨房。

  9、一旦发生事故,应保持现场应有状态,防止当事人擅自毁掉可疑食物,应收集食品容器、半成品或原料、采集病人排泄物或呕吐物样品,及时送交卫生管理部门,以备检查,听候处理。

  二、食堂安全操作、预防火灾、防火措施

  1/31、食堂的设备应符合消防规范,并需要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

  2、加强火源管理,燃气炉灶、电热设备及电源控制柜应有专人负责,下班前,应将所有的电源切断,并关闭天燃汽开关及门窗。

  3、随时消除油渍污物,将易燃物品置于远离火源的地方,厨房和仓库内应禁止吸烟。

  4、必须对所有的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定期组织对所有的消防设施的检查。

  5、禁止一切非厨房人员进入操作场所。

  三、食堂工作人员刀伤、烫伤、烧伤和机械伤害预防措施

  1、所有设备实行包机制,操作人员必须严守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

  2、加强刀具管理,设置专用刀具柜和刀具架,上班时专人定点使用,下班后集中存放保管。

  3、炉灶操作人员在烹制、运送食品过程中,应避免直接接触高温炊具炉具,必要时,应戴上手套或用布巾隔热,以防烫伤灼伤。

  4、员工如受到伤害,应立即送医院治疗,并通知其家属,在伤口未愈之前,伤员不应与食品再有接触。

  四、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1、定期组织食堂员工学习有关食品卫生安全法律、法规及各级政府、机关对有关食品卫生安全文件精神,组织员工参加卫生部门组织的卫生知识培训,不断提高食堂工作人员的卫生意识和法律意识。

  2、根据卫生部门的规定要求,结合幼儿园食堂实际情况,备齐各功能用房,配全相关设施,并将设施的管理、使用分工到人,落实责任,切实发挥其作用。

  3、食堂工作人员须戴工作帽、穿工作服、佩戴上岗证上岗,并做到勤剪指甲、勤洗手,不戴戒指和手链,不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不在食品加工场所吸烟。

  4、各卫生区域、各库房、各加工操作间、各硬件设施等的卫生责任人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打扫、擦抹,及时清理杂物等。

  1/35、严把采购、储存食品卫生关。杜绝采购腐烂变质及其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蔬菜等,杜绝用腐烂变质及其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规范采买肉品渠道,查验肉品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同时做好必要记载,做到货证相符。

  6、用专用水池洗刷餐具;用专用消毒柜对餐具进行消毒;用专用保洁柜存放餐具。

  7、规范备餐间设施,充分发挥备餐间功能。库房、设施、环境卫生区域的打扫、检查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及时打扫,不留污物、灰尘。

  8、食物粗加工、精加工,分场所进行;荤、素食物清洗分池进行;生、熟食物分开存放;冷藏、冷冻设施正常运转。冷藏柜的霜不得超过5毫米。确保库房加工间通风、无鼠蝇、无灰尘。

  9、供应的熟食特别是荤菜须充分加热。

  10、食堂伙委会定期检查食堂卫生,发现问题现场处理,并做好记录。

  五、幼儿园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食品留样,是预防师生食品中毒的有效措施,是检验是否是食物中毒的.重要依据。

  为确保师生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食品留样制度。

  1、每餐坚持饭菜留样。

  配餐员在分配饭菜时,每样汤、菜、饭均须留样,每样不少于100克。

  分别放入留样盒内加盖并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

  及时储存于专用冰箱,温度保持在5摄氏度左右。

  2、饭菜留样必须保留四十八小时后方可倒掉。

  3、留样前,必须对用于饭菜留样的容器进行清洗、消毒杀菌。

  4、食堂厨师必须负责对留样食品的检查,并做好“菜名、餐次、日期、留样人”等的留样记录,以备查验。

  六、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1、采购员要认真按照学习,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要求。

  2、采购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设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方索取产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化验

  2/3单,同时注意检查核对。合格证明中记载的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等必须与产品相符,不得涂改、伪造。

  3、所索取的检验合格证明由采购部门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4、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毒有害、质量不新鲜的食品及原料,以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识不清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5、不得采购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给的食品。

  6、采购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食物油、调味品、冷食制品、食品添加剂以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索取的其他食品等,均应严格索证;生肉、禽类应索取兽医部门的检疫合格证。

  7、验收员在验收食品时,要检查所购食品有无检验合格证明,并做好记录。

  七、库房管理制度

  1、主食、副食分库房存放,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2、仓库内要定期清扫,保持仓库、货架清洁卫生,经常开窗或机械通风设备通风,保持干燥。

  3、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合格证明或检疫证明的检查验收工作。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掺杂掺假、质量不新鲜的食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未索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

  4、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入库登记,做好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5、食品按类别、品种分架,隔墙、离地整齐摆放,散装食品及原料储存容器加盖密封,同时经常检查,防止霉变。

  6、肉类、水产品、禽蛋等易腐食品应分别冷藏储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明显标识,结霜不得超过5毫米。

  7、任何生、熟食物都不得用非食品袋包装。

  8、任何冷藏食品都必须加盖。

  幼儿园规章制度121/3为了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教师队伍,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规范教师行为,根据上级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要求,并结合我园实际,特制订师德师风建设制度。

  一、师德师风建设目标责任制度

  幼儿园把师德师风建设责任落实到每一位教师,具体的各项事务均由专人负责,力求做到责任明确,无死角、无漏洞、无空白。

  二、师德师风互助制度

  幼儿园挑选师德好,业务强,思想道德修养高的教师帮助个别易犯错误、脾气暴躁、性格内向、易冲动自控能力差和刚参加工作的年轻教师,主要从安全、师德等方面对其进行思想教育,主要是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和思想动向,及时纠正出现的问题或不良思想趋向。重大问题必须及时报告园长,并作及时处理。

  三、师德师风学习制度

  幼儿园利用幼儿园的各种会议,对教师进行师德教育,并组织学习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知识,让每一位教职工明白:作为一位人民教师应该努力做好什么,不能做什么,而且每位教师都要有学习笔记。

  四、师德师风督促制度

  1、幼儿园的师德师风建设由全体教职工相互监督、家长监督、社会舆论监督,并设有公开监督电话。(园长136****1638副园长138****0132)

  2、定期听取社会人士对幼儿园师德建设的评议。幼儿园定期举办家长会,亲子活动等,多方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根据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制订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到位。

  3、幼儿园园长、教职工凡发现有教师违纪、违法犯罪现象不论是否属于自己的直接工作范围,都必须向幼儿园有关人员反映,凡视而不见,推诿纵容、任其发展的,幼儿园将按照情节和后果加以责任追究。

  五、师德师风考评制度

  幼儿园坚持做好每日巡查。坚持把教职工师德考核的结果纳入教师教学年段岗位考核和教师的年度考核内容,与教师岗位聘任、提干评优等切身利益挂钩。

  六、师德师风评议制度

  22/3幼儿园在每学期期末放假前或下半年开学前,集中对全园教职工师德师风进行评议,通过教师自我总结剖析和日常工作情况记录,查找学校师德师风管理和教师遵守师德师风规范等方面的不足,制订整改措施,督促落实,提高教师的师德师风水平。

  七、师德师风奖惩制度

  幼儿园每年评选表彰一次师德先进个人。报告师德师风建设中优秀教师的典型事迹。并给予物质奖励

  八、预防和杜绝教师犯罪制度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预防和杜绝教师犯罪。幼儿园将杜绝教师犯罪纳入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把杜绝教师犯罪的责任分解给每一个年段或每一位教职工,形成有效的防范机制。

  2、认真开展预防和杜绝教师犯罪的教育活动。幼儿园必须严格执行《师德师风管理制度》,认真组织教职工学习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准则等相关内容。

  幼儿园规章制度11一、队伍管理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执行上级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和决议。

  2.负责协调、优化领导班子,最大限度发挥领导班子的整体效能。

  3.根据岗位聘任制,负责聘任、调配教职员工,全面协调人际关系,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发挥各类人员的专长和优势。

  4.定期召开园务会,审议制定全园工作计划和总结,并提出对教职工的基本要求。

  5.协同党政工团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6.指导审阅各部门工作计划,深入各部门检查工作,指导协调,使计划能按预定设想完成。

  7.带领和组织教职工进行政治、业务学习,并为他们的学习创造必要的条件,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

  23/3二、教科研管理

  1.协同业务园长做好教育教学的管理、指导工作。

  2.及时了解课题研究进展情况,负责帮助解决研究中的实际困难。

  3.检查教职工各项工作制度、常规的落实情况。

  4.负责制订招生方案并组织招生,查看新入园幼儿情况,协助班上做好新生接待工作。

  5.布置各类人员工作质量评价的内容及评价标准,并按计划开展工作。

  6.向家长、社会宣传幼儿教育重要性及有关知识,取得幼儿园、家庭、社会教育的一致性。

  7.协同业务园长开展教师培训工作。

  三、后勤管理

  1.协助后勤园长重点抓好卫生保健及膳食管理工作。

  2.每月听取财务人员关于财务收支情况的汇报,负责审查幼儿园预算、决算等各种报表。

  3.监督检查各种制度落实情况,协同后勤园长定期对后勤人员进行考核。

  4.协同医务室成立安全委员会,监督其定期向家长和幼儿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5.加强与社会联系,获取新信息,争取各方面的支持与配合。

  四、日常工作

  1.每周组织一次政治学习(结合各个时期的形势、任务),使教职工了解政治、经济教育改革形势、园内外大事。

  2.做好经常性思想工作。

  3.接待各省市宾客参观来访,接受上级领导检查园内各项工作。

  4.每学期听课30节以上,了解老师的教学水平及幼儿发展情况。

  5.每学期将园务工作向社会公开一次。

  6.每月检查、抽查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7.每学期末对教师进行考核,对主任、班主任、教师进行测评。

  24/38.学年末做好教师聘任工作,公布其结果及下学期人事安排。

  9.及时将幼儿园管理、教科研新动向汇入幼儿园主页。

  幼儿园规章制度12从面试到试用,新华每一步都体现出幼儿园完善的规章制度,大大小小的培训,学习让我从中受益匪浅,来到新华最大的一个感觉就是时间过的特别快,这要归功于幼儿园紧凑的工作安排及身边同事的热情帮助。

  在新华无论在哪儿都能感受到一种活力,这是一支朝气蓬勃的队伍,每个人都在紧张而又快乐地工作着,在这种环境下再紧张的工作也会变得特别轻松。

  工作初期,片面地自我满足,自认为工作好、表现好,没有违反条令条例,没有什么问题需要自查自纠。同时觉得自己虽有缺点,但问题不大,都是小毛病,对纪律作风的责任感、危机感认识片面,反映出我对纪律作风认识存有偏差,态度不够端正。

  我认为学校实施制度管理不仅有必要而且非常重要

  首先,有利于建立正常的学习和工作秩序。幼儿园是一个多因素、多层次、多系列、多结构的复杂的集体,要把这个集体里的每一个成员的智慧和力量充分发挥并最优化地组织起来,高质高效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就必须要有一整套规章制度,使我园一切工作和所有教师员工有章可循,有规可蹈。

  二,有利于调动师生的积极性。对于每一所幼儿园来说,只有在它的每一位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都得到了充分发挥,并形成一种集体教育力量时,这所幼儿园才能办得好。当幼儿园园建立起符合教育规律,符合现代管理原理,并充分体现社会主义的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的规章制度时,就会使全体教师员工知道:应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应该怎样做,不该怎样做;以及自己的主要职责是什么,它对整个园所工作具有什么意义和作用。这样,就能把全园教师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地调动起来,成为推动幼儿园工作不断前进的巨大动力。

  三,有利于幼儿园形成良好的园风。井然有序,蓬勃向上的园风是办好幼儿园的重要条件,也是幼儿园办得好的重要标志。幼儿园规章制度的显著特点是具有实践性。规章制度一经制订,就要求教师按章办事,行为有所规范,并在日

  25/3积月累、反复实践的过程中,形成一种良好的风气和优良的学习、工作习惯,进而形成良好的园风而良好的园风是任何幼儿园办园成功的关键。

  当然幼儿园制度文化的建设要以人为本,幼儿园教育中实施教育的主体是教师,教师是有着自己的思想和个性的活生生的人。因此,幼儿园在制定一系列制度的时候,要时刻考虑到制度是为教师的发展服务的,要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事实上,也只有从以人为本出发来建设制度,才能使文本化的制度。内化为幼儿园全体人员的共识,成为我们自觉的行为和习惯,实现制度效能的最大化,并最终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幼儿园制度文化。

  当幼儿园的某些规章制度不符合幼儿教育的发展、不符合“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不利于调动幼儿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时,就应该对其进行修改或废除。虽说制度是为不自觉的人制定的,但员工违反规章制度有时存在着不可预见性,不可抗力性、不能将所有的违反制度都一概而论,超女选拔,超女们不是想怎样唱好歌,而是一心想怎样得到更多的票,不惜一切向群众和评委砸钱,如果制度作得太多太碎,会让老师们觉得不是怎样做好工作,而是怎样才能不扣分,这样势必会影响工作质量。我想如果要真正达到想要的效果还是实际一点比较好。

  无规矩不成方圆,制度一定要有,以人为本的制度文化建设是永远的追求。

  幼儿园规章制度13任何违反本规则与条例所规定之任何事项,员工(教职工)将会依据其所犯事件严重性程度受到警告或违纪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

  一、工作时间

  1、除非得到值日园长的许可,员工(教职工)不得在工作时间离开工作岗位。

  2、员工(教职工)的实际工作时间应根据部门主管所编制的工作时间表执行,园长根据实际情况在必要时有权变更该表。

  3、如因工作需要,指定员工加班,非正当理由不得推脱,违者以旷工论处。

  二、考勤

  1、员工(教职工)上班前必须在打卡机打卡或签到。

  26/32、需要穿着工作服的员工(教职工),到岗时应穿好工作服,否则视为违纪。

  3、员工(教职工)须亲自签到(打卡),如随意委托他人签到或代其他员工(教职工)签到(打卡)视为违纪。

  4、因公外出或外勤未能按时签到者,应经部门主管在考勤表上签注。

  三、出勤

  1、员工(教职工)必须按排班时间工作,按时履行职责。不得缺勤或迟到、早退,未经值日园长批准不得私自调班。上班期间有事外出须向值日园长请假,否则视作矿工。

  2、在工作时间内员工(教职工)应告知其直接上司其所在地点,以防止工作上的任何失误。

  3、通过欺骗或制造假象而获准或试图获准缺勤视为旷工。

  四、教师礼仪规范

  (一)举止文雅

  1、举止温文得体,不失教师风度,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堪为幼儿表率。

  2、遵守社会公德,遵纪守法,遵守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

  3、在幼儿、家长和客人面前不嬉戏,不开过头玩笑,不讲牢骚话。

  4、在园内外遇到各种冲突时,以礼相待,不做失礼之事。

  5、办公桌物品摆放整齐,工作时间不吃零食。

  6、不私托家长办事。

  (二)

  仪表端庄

  1、仪表端庄典雅,潇洒大方。

  2、衣着整洁、美观大方,不追求奇装异服,不穿露脐装和吊带衫,不穿拖鞋带班时不穿高跟鞋。上班时间按规定,要求穿园服时必须穿戴整齐。

  3、头发整齐光洁,带班时间不梳披肩发。

  4、不浓妆艳抹,上班时间不佩带明显首饰和其它奇异的饰物。

  (三)语言文明

  1、工作时间一律讲普通话,语言恭谦,表情友善和气,待人热情。

  2、谈吐文雅,不使用粗俗语言,不恶语伤人。

  2/33、谈话语气得体,语调适中,谈话时要注视对方,以示尊重。

  4、多用“请”、“谢谢”、“对不起”等尊重性词汇。

  (四)礼貌待人

  1、真诚待人,懂得尊重,接待幼儿家长和来宾,笑容可掬,主动让座。

  2、同事间相互尊重,和睦相处,不猜忌,不背后议论他人,不传个人隐私。

  3、尊重幼儿人格,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幼儿打招呼时要及时还礼应答。

  4、按时参加会议、活动或其它集会。听取别人发言时,做到专注、有耐心,并做好笔记。

  5、集体活动时关闭通讯工具的铃声,带班或会议时间不接外来电话。

  (五)考核标准

  1、礼仪检查分为常规检查和突击性检查,违反我园礼仪规范标准,发现一次提出严重警告,并记录在案;累计发现两次则罚款50元;累计发现三次及以上则做辞退处理。

  2、员工(教职工)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必须把工作制服、鞋洗干净退还给仓库,否则须按原价偿还该制服的费用。

  五、工作职责

  1、员工(教职工)应遵守法律法规及幼儿园制定的岗位职责和各项规章制度。

  2、员工(教职工)应服从部门主管的管理和工作安排。

  3、员工(教职工)应按操作规程工作,按规定保养各类设备,下班后按要求关好本人负责范围内的各类办公设备和水电设施等,并做好岗位防火安全工作。

  4、各部门主管、级长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考评。部门主管、级长由直接上级负责考评。考评可作为奖惩、培训、调职、辞退、加、减薪的依据。

  5、应准时出席幼儿园、部门会议或培训课程,并按要求签到。

  6、员工(教职工)应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按幼儿园规定的工作进度完成工作。

  2/37、部门负责人应按规定权限认真履行管理责任。

  六、安全检查

  未经部门负责人同意,不得将非个人物品带出幼儿园。如经发现幼儿园在职保安有权检查没收并上报办公室处理。

  七、私人客访及电话

  1、工作时间内,员工(教职工)无特殊情况不得会见亲友,不得在非工作地方闲逛。

  2、除非工作需要外,员工(教职工)不得在其它部门逗留,不得离开工作岗位进入幼儿园任何非你工作的区域和部门。

  3、当班期间员工(教职工)不得随意接、打私人电话。

  八、吸烟

  不得在幼儿园内吸烟。

  九、受伤及意外事故

  1、如果小朋友或员工(教职工)受伤,或在幼儿园范围内发生意外,应立即通知办公室及值班园长,并要及时通知家长,伤情较重的应第一时间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2、应予受伤小朋友或员工(教职工)以帮助,但切勿代表幼儿园承担责任或作出某种承诺。

  3、为保证个人及同事的安全,请及时将可能引起事故的不安全的因素及危险状况报告部门主管和办公室。

  十、闲逛

  工作时间任何员工(教职工)不得在非工作地方闲逛。

  十一、保密

  幼儿园员工(教职工)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保守幼儿园秘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十二、服从上司

  绝对服从上司是每个员工(教职工)的神圣职责,员工(教职工)应切实执行直属上司指派的任务,倘遇疑难,应先向直属上司请示,必须履行“先服从后上诉”之原则。

  2/3十三、上班和下班

  员工(教职工)必须依照编订的当值时间表上班。在工作时间内,经常迟到或早退者,不但损失升职、提薪之机会,且有被开除之可能,任何换班换休者,须事先经值日园长批准,否则作旷工处分。

  幼儿园规章制度14一、家长出入幼儿园要服装整齐,仪表整洁,不穿拖鞋,不穿睡衣。言行举止要讲文明礼貌,成为幼儿表率。

  二、遵守幼儿园规章制度,按时(每月25日-30日)交费。如幼儿因病、因事缺勤及时请假。

  三、尊重幼儿,尊重幼儿园教职员工,积极参加园内组织的家长会以及各项活动,及时了解、反映幼儿情况,提供意见和合理建议,主动配合幼儿园及教师完成教育任务,共负教育幼儿的责任。

  四、孩子间有矛盾、纠纷,家长不得私自随意斥责、恐吓幼儿,应采取积极正确的方法引导教育孩子或向教师反映,由教师妥善解决,以保幼儿身心健康。

  五、讲究卫生,进园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不吸烟,家长及幼儿患传染病时必须及时向幼儿园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治疗。

  六、爱护公物,不随意采摘花朵,教育幼儿爱护园内的各种玩具,体育器材及各种设备。

  七、注意安全,有事委托他人接送幼儿时,进门应主动出示出入证,以防幼儿丢失。接孩子后请于晚间六点前离园。

  幼儿园教师行为规范

  一、言行举止:文明、健康、高雅、自然

  1.上课、游戏、与人交谈时,要讲普通话;公共场合及人多的地方,不大声喧哗嬉笑。

  2.时刻保持大方的走姿、坐姿和站姿。挺胸、收腹,行走时不耸肩驼背,不东张西望,坐、立时双膝并拢。在孩子面前不抱胳膊,不叉腰,不翘腿。

  3.未经别人允许不翻动别人的东西;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有序,离开桌椅前,把椅子送入桌下;幼儿园内随手捡拾地面上的垃圾,放入垃圾桶内。

  3/34.爱护公物,轻拿轻放物品;节约水电,在白天光线充足的情况下,不开灯。用水时,能用小流水量的,决不开大水龙头,用完后关紧水龙头;下班前全面检查,门窗是否关好,电源是否都已切断,包括电脑、灯、录音机、饮水机等。

  二、待人接物:真诚、热情、谦恭、有礼

  1.充分尊重孩子,爱护孩子,对待孩子就象对待自己的朋友;和孩子交谈、或接受孩子的询问时,要先蹲下身或弯下腰,让孩子消除师生之间的距离感;孩子与你打招呼时,要热情对答,不能视而不见,漠然置之或敷衍了事。

  2.在客人和家长面前不直呼同事姓名,不议论同事长短,不随意谈论幼儿园内部事务;家长有事询问要认真回答;与家长之间产生误会要主动耐心做出解释,尽可能的消除误会;坦率、正直、自信,自觉接受家长的监督。

  3.与人沟通时,眼睛要注视着对方,双手接物,认真倾听别人的话,直到谈话结束。

  4、学会赏识自己周围的同事,多看他们的长处,宽容其不足;向别人提意见时,真诚委婉当面提出,不议论他人;把幼儿园当作一个大家庭,同事之间要互相谦让,互相帮助,团结协作,共同营造一个团结、文明、向上的人际氛围。

  三、穿戴仪表:整洁、美观、优雅、得体。

  幼儿园内,不穿太露、太透、太紧身的服装,带班教师发型端庄、优美,符合教师身份;要化淡妆;佩带饰物要适当,不宜超过两件;衣着整洁,讲究好个人卫生。

  四、岗位职责:认真、细致、勤于思考。

  1.认真贯彻《纲要》。对幼儿进行初步的全面发展的教育,使幼儿健康活泼、愉快地成长。带班时遵守考勤及责任制度,集中精力,按工作程序照顾、教育好幼儿,对幼儿全面负责。

  2.做好教育、教学工作。根据《纲要》和本园的教育计划,制定好本班的教育、教学计划。认真备课、上课。积极自制玩教具,积累各科教学资源。

  3.对幼儿保健和安全要全面负责。做好幼儿的晨、午检,发现异常及时报告。认真填写各种记录。根据气温变化随时给幼儿增减衣服,时刻注意儿童安全。室内一切物品放置在安全地方,防止发生事故。

  31/34.认真贯彻幼儿一日生活常规。了解幼儿,热爱幼儿,坚持正面教育,坚持面向全体幼儿。努力钻研业务,不断研究、探索幼儿教育规律,努力搞好科研。

  5.热情接待家长,做好家长工作,掌握全班幼儿的家庭情况。经常向家长汇报幼儿在园表现。

  6.在园教师不得在工作时间接打私人电话,聊QQ,接待私人来访。

  幼儿园规章制度15根据幼儿园分工的工作岗位职责,为了幼儿园教职员工更好的完成工作任务,奖励优秀,特制定以下奖罚考核制度:

  一、月教育教学奖300分

  (一)、备课与课前准备(每周检查):40分

  1、集体备课。全段教师每次由各段长制定教学月计划,主题内容,确定时间。由一个组员说说一个活动的设计,组员间互相探讨。

  2、备课本检查。周一上午10:00前交段长,并张贴周计划表。不得出现主配班备课本内容一样、与现实不符合的情况。

  3、课前准备。教具等要在主班前准备好,不在带班期间跑出去寻找教具等东西;必要时必须制作教育活动所需的各种教具、学具。

  (二)、带班上课(每天抽查):70分

  1、晨间活动及接待。主班教师按时进班,在教室门口站立接待幼儿及家长,接待幼儿做到一摸、二看、三问、四查(检查指甲、是否带异物、危险品、零食等)。晨间活动尽量开展小型多样的游戏活动,允许幼儿自由地选择游戏活动、玩具。

  2、晨间谈话。有计划、有主题、有目标,在备课本上体现。

  3、早操。主班老师带操,配班老师协助,精神饱满。

  4、上课。内容符合周计划与备课本;教态自然,富有情感,教学气氛轻松愉快,幼儿有兴趣,教具设计合理,形象生动,使用恰到好处,不拖拉时间。

  5、户外活动。有纪律、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室外活动或游戏,提供安全、卫生、无毒、的游戏材料,使幼儿在游戏中受到教育,不能让幼儿游离在教师的视线之外。

  32/36、交接班。及时、如实做好班级出勤、安全及其他情况记录,两位教师中午交接签名核实。

  7、中午带班。两位教师无特殊情况要在午睡室,。下午主班教师不得睡觉、串班聊天吃零食,不让幼儿带物品进午睡室,时刻注意幼儿午睡情况,发生特殊情况要及时处理上报。

  8、注意幼儿放学时仪表整理。小朋友有秩序地在座位上等待,亲手将幼儿交到家长手中。

  9、严格控制看电视时间。选择适当的时间(餐前餐后等待时间)合理安排给幼儿看电视,不得在上课时间看电视。

  10、主班不接打电话聊天等;配班时间协助主班教师,不串班集众聊天吃零食上网聊天游戏等。

  10、教研组以推门听课的形式对每级进行2次班级常规管理抽查(幼儿生活、学习行为习惯等)。

  (三)、园本培训(每月考核):80分

  1、按时制定班务、家长计划,每个月段长主持下确定月计划,两位老师共同制定周计划。

  2、每月撰写幼儿观察记录1篇(新教师2篇)。确定一名幼儿为观察对象,每周进行至少一次行为表现记录与分析,该幼儿观察结束后总结或下个月继续。

  3、每月撰写课后反思1篇。(新教师3篇、三年内新教师2篇)。在详案上反思教学行为或幼儿表现。

  4、每月撰写听课分析1篇(新教师2篇)。与教学伙伴结对听随堂课、参与教科研活动听课全学期满20篇,新教师25篇。

  5、每月1次读书交流会心得体会。全学期撰写一篇教育理论读后感。(新教师2篇)6、博客开设。教研组与新教师开通博客。每月发表6篇日志,考核合格的每月加10分.7、后勤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教师培训工作,及时完成岗位上的各项任务:计划、总结、反馈、记录等文本工作,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并参与本项考核。

  (四)、教师个人形象(每天抽查):20分

  33/31、教师之间团结友爱,不拉帮结派,不排挤同事,有良好的班级搭档关系。

  2、工作积极主动,,能与家长建立积极有效的联系,不得做出有损幼儿园形象的事情。

  3、穿着大方得体,不坦肩露背,不穿奇装怪服,不浓妆艳抹、披头散发;不穿细高跟鞋、拖鞋进班;不佩带给幼儿带来安全隐患的首饰等。星期一统一穿园服。

  4不在园用早餐,不串班、不集众聊天吃零食,不上网聊天游戏,不说脏话。

  5、及时、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得拖延、无故缺席,拒绝工作任务。

  6、关爱幼儿,饭前便后,户外活动后认真按要求给幼儿洗手,餐后、午睡起床给洗脸等。正确使用批评教育,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7、教师之间交流、上课时间与幼儿对话使用普通话。语言准确,态度亲切,举止从容。

  8后勤工作人员更要注意个人形象,上班时间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负责保育工作的人员午睡时间要在班级帮助主班教师,配合教师大方得体接待家长,参与本项所有考核条例。

  (五)、环境创设与班级幼儿活动(抽查考核):40分

  1活动室内舒适,整洁,有创意,。活动角安排有序,美观,操作性强,与当前教育内容相配合.且让幼儿熟记摆放规则

  2、墙壁布置和谐,符合幼儿审美情趣;根据主题或课题实施更新主题墙。

  3、根据行事例结合实际情况开展班级活动、段活动、全园活动等。班级活动须2位教师与1位教研组人员到场;大型活动由段长主持进行。活动要有计划、有反思、有过程记录。

  4、周一举行升旗活动,主持(一教师、一幼儿))与节目提前准备好。由大班(1)(2)(3)、小中班(1)、(2)(3)依次轮流。

  5、后勤工作人员参与本项所有条例考核,根据教学需要及时较好的协助教师完成各项活动。

  (六)、家长工作(每周抽查):30分

  34/31、坚持与家长电话交流。对幼儿出勤率、发病率与缺勤幼儿的跟踪关怀。

  2、迎接家长工作热情,文明、礼貌、问好。虚心采纳家长对幼儿园的建议.,在家长面前不以偏激的态度去评价孩子的行为!有家长投诉经证实的加倍处罚。

  3、家园联系栏:周计划在周一晨间接待前张贴;保育知识一月至少更新两次。

  4、出宣传刊。(大班,中班、小班教师依次轮流,各段组长监督指导完成)5、后勤人员参与本项考核,热情接待家长,有良好的镇幼教职员工形象。

  以上六大条考核内容中如有一小项未合格扣10分,出现2次及以上小项不合格扣除该大项考核奖;2大项考核不合格扣除全部教育教学奖;后勤人员不享受备课与带班上课奖。

  二、安全卫生200分

  (一)、幼儿人身安全70分

  1、认真做好幼儿安全管理工作,幼儿一切活动要在教师(保育员)视线范围内进行,活动和午睡前要做好各类安全检查。

  2、杜绝幼儿外逃事故。若发生立即报告领导后与家长取得联系,迅速找回避免意外事故发生,发生一次扣30分(主班20分,配班10分),情节严重追究两位教师责任,加倍扣分。。

  3、加强药物管理,严防吃错药的事故发生;保证开水放置安全,严防幼儿烫伤、烧伤事故发生,若发生视情节处理扣分。

  4、一切意外事故责任由主配班教师七三开承担,发生幼儿受伤视情节轻重扣10分和35分,缝针的另加扣5分/针,由此累计。隐瞒事情每人加扣10分(情节严重者另行处理)。

  (二)、财物保管安全:50元

  1、各班教师、后勤人员要保管好本班、本办公室的教参、图书、资料、玩具等各类财物,发生破损及时处理上报。

  2、丢失财物的按价赔偿;使用打印等相关事务须上报。大型、贵重物品无故丢失扣发本项奖金与期末考核奖。

  (三)、卫生80元

  35/31、幼儿个人卫生:教师与保育员培养幼儿卫生习惯,保持衣着清洁,饭前便后洗手,餐后、起床给幼人手一条毛巾儿洗脸;放学整理幼儿仪表;为幼儿剪指甲,一幼儿指甲脏、长、扣1分。

  2、班级环境卫生:老师(保育员)每日及时清洗消毒茶杯、毛巾;消毒柜内无其他物品;桌椅摆放整齐,餐前餐后进行桌面清洁卫生,无油垢、污垢;每日2次打扫,保持活动室、午睡室的地面、窗户、走廊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换气;午睡后、电灯、电风扇、放学后关门窗、电源、拔下插头;午睡室内幼儿被褥叠放整齐,每月暴晒消毒二次,地面干净;幼儿玩具清洁整齐,每月清洗两次,作好消毒纪记录。

  以上三大考核中有一小项未执行扣10分或执行不完全酌情扣除,后勤人员参与本项所有条例考核。

  三、出勤奖220分

  1、迟到早退:教师和后勤人员每日要按时上下班,凡一次迟到、早退1分钟扣奖金20分,以此类推累积;超过10分钟、一周内每天迟到者扣除当月全部考核奖;2、事假:不得私自调班;请假提前一天填写请假单,说明原因做好工作交接经批准后方可;上班有事必须离开的,须跟领导说明原因,做好交接工作,作事假处理。事假一天50分(主班半天30分,配班半天20分)。

  3、病假:病假必须有医生证明,须园方批准后方可请假(除特殊情况外)。其中短病假两天内均不扣奖金,超过三天(包括3天)按实际天数扣分数。

  4、旷工:未经批准离岗的,视为旷工。旷工半天扣全部出勤奖,1天起做自动离职。情节严重者另行处理。

  5、产假、婚假及丧假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长假由园方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经批准方可请假,工资和奖金按上级文件精神严格执行。

  6、园内集体活动不得无故缺席,违者一次扣30分,迟到早退不享受活动奖金。

  7、机动每周半天。上午10:25来园,下午夏秋季节15:00,冬春14:45(配班事务必须已经完成)离园。迟到早退1分钟扣20分;每逢周一、请假后、当周放假的,机动取消。

  36/3四、奖励(参加民间组织的各类比赛不在此奖励范围)。

  1、教师参加比赛:市级一等奖200分,二等奖150分,三等奖120分;县级一等奖150分、二等奖120分、三等奖90分;学区级一等奖90分、二等奖60分、三等奖30分;园级一等奖50分、二等奖30分、三等奖20分。教师合作获奖平分奖金。

  2、幼儿参加比赛(奖给指导师):县一等奖50元,二等奖30元,三等奖20元;学区一等奖35元,二等奖25元,三等奖15元,,园内活动根据结果发放活动费,不再按奖次发放奖金。

  3、教师在各类正式教育杂志报刊发表刊登文章者奖50分。

  4、公开课:参加园内一节,完成较好30分,学区公开60分县级公开课奖励90分,市级公开课120分,省级公开课200分。

  5、获园级优秀先进教师或其他奖60分。学区奖90分。镇府奖100分。县级奖120分。市级奖160分,省级奖200元。

  补充说明:

  1、中午带班费每次10分。两位教师与享受中午带班费的保育员无特殊情况都要在午睡室内,不得串班午睡。无故缺席扣20分,因故缺席、串班午睡不发带班费,教师因事外出的需与值周教师做好记录。

  2、加班费一天100分,晚上5:30后每小时20分;值班费一天80分,国家规定节假日100分。

  3、值日一天20分。不得私自调换,迟到早退一分钟扣20分。

  4、会议费按会议记录本上记录的次数进行发放,一次10分,迟到、无记录不发放会议费。

  5、设教育教学期末奖、安全卫生奖(财物保管)、出勤奖各100元。根据全学期的表现考核。根据签到册统计,全学期无机动、事假、早退迟到,累计病假不超过3天的期末另加300分。

  6、园方安排代课半天另发代课金30元。私自调班一节双方各扣20分

  五、以上奖罚制度未尽事宜均由园务会讨论通过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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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一村一幼管理制度

  

  小学一村一幼

  管

  理

  制

  度

  小学一村一幼管理制度

  为规范全乡学前教育村级幼儿教学点的管理,促进我乡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为了全乡一村一幼工作有序的开展,幼儿教育工作取得好的成绩,办人民满意的村级幼儿教育。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财务组:

  业务组:

  二、制度

  1、乡镇中心校(幼儿园)负责本乡镇幼教点保教工作、常规工作的业务监督和指导。

  2、幼儿进入幼教点前,须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体检合格才能入园。入园时,还应当查验其预防接种证,未按规定接种的幼儿要督促监护人带幼儿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

  3、幼教点实行周一至周五开园,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每年放寒、暑假。寒、暑假放假时间和春、秋季开学时间与当地公办幼儿园一致。未经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幼教点不得擅自停课放假。

  4、幼教点的保育教育工作,应当促进学龄前幼儿在体、智、德、美等方面和谐发展,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培养幼儿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的情感和良好的品德行为。

  5、幼教点要认真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为幼儿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特点,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结合,寓教于乐,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防止和避免“小学化”倾向。

  6、幼教点应当使用全国通用普通话。要通过开展双语教育,帮助彝(藏)区学前幼儿尽快完成从母语向普通话的过渡。

  7、幼教点辅导员应当尊重、爱护幼儿,严禁虐待、歧视、侮辱、恐吓、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8、积极参加培训学习和教研活动,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每学期期末要撰写工作总结,每天要有活动方案设计。定期向幼教点所在村委会、乡镇中心校负责人汇报,自觉接受村委会、中心校的工作检查和业务指导。

  9、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做私事,不串班聊天。有特殊情况必须向村委会负责人请假,请假获准后方可离岗,否则按旷工处理。请事假一次扣50元,旷课一次扣100元。一学期旷课五天以上,取消从教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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