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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资金池账务处理5篇

发布时间:2023-08-31 13:36:04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集团资金池账务处理

  

  企业现金池业务介绍及相关会计处理方式

  作者:林昌浩

  来源:《中外企业家·下半月》2013年第5期

  林昌浩

  (中信戴卡股份有限公司,河北

  秦皇岛

  066011)

  摘

  要:现金是当前企业发展及管理工作中的最重要管理内容之一,一旦离开现金,企业不仅无法继续发展,连基本的生存都将难以维持。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加强现金管理已经成为当前企业经营者、领导者所关心的头等大事。目前,“企业现金池”成为许多集团企业进行资金创新管理的重要方向。本文将重点介绍关于“企业现金池”业务的相关内容,以及相应的会计处理方法,以供参考。

  关键词:现金流管理;企业现金池;会计处理

  中图分类号:F275.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企业现金池”是一种便于集团企业进行内部融资的新型资金管理模式,其资金融通的基础模式是委托贷款。现金池由一个母账户和若干个子账户构成,母账户的资金全部由子账户的定期划拨而来,子账户的资金数额以降为零余额或者维持一个固定值为标准。这个标准各个集团公司各有不同,是根据自己实际资金情况和资金需求情况以及银行相关要求综合考量而定。在“企业现金池”运作过程中,有三个重要构成单位,母账户、银行、子账户。子账户在整个资金划拨过程中也不是只进行单项对上划拨,当子账户出现余额不足不足以支付对外相关款项的时候,银行也可以根据其在母账户当中的资金存储额度予以相应的透支帮助,确保子账户能够健康维持。透支额度的大小不仅仅取决与子账户在母账户中的存储金额,还取决于该企业在与银行合作往来中的信誉度以及企业对子账户透支额度的相关限制。当子账户发生紧急大额资金需求而超过常规银行透支额度的时候,集团企业可以通过向银行发出拨付申请来实现,这样集团公司就能够最大限度控制子账户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企业现金池业务介绍

  企业现金池管理模式的推进,其中介机构可以是银行也可以是资质可信的委托贷款中介机构。企业现金池相关业务当中,主要包括了子账户余额上划、子账户的日间透支、母账户对子账目的资金主动划拨、子账户与母账户之间的委托贷款以及资金在上划、下拨之间所产生的利息等。银行模式下的现金池业务需要由集团公司名义开设母账户以及以各个子公司的名义开设若干个子账户。同时,因为资金流动有上划和拨付以及透支等主要业务,所以还需要开设用于透支的结算账户以及存款账户和贷款账户。银行模式下,银行可以为现金池进行所有内容的项目操作,这比以财务公司为委托中介显得灵活方便。

  二、开展现金池业务的优点

  企业现金池模式的推进能够为企业带来两个方面的积极作用。首先,是能够最大限度扩大内源融资规模,从而减少因为向商业银行进行贷款等外源融资而产生了高额利息及其他运作成本。通过内部现金池能够让不同子账户上面的资金正负余额得到最大程度的相互抵消,能够让余额充足的账户资金及时转移到余额不足不能够正常运作的子账户当中,从而确保资金的充分合理使用,这样企业在相当大程度上就能够通过自我调节来提升融资规模和水平,降低外源融资,实现成本降低。其次,能够大幅度提升企业在资金管理工作方面的实际水平。现金池模式能够有助于母公司加强对各个子公司的资金管理及控制力度,能够及时了解子公司资金流动和

  账户盈亏情况,加强责任管理工作力度。而且现金池中的多余资金还能够用于母公司的统一投资与项目运作,提升投资项目运作活力,提升企业的生产运作积极性,如果企业不进行其他项目的扩大投资,也能够以此金额与银行进行大额资金存款交易,从而获得比常规规模存款更多的利息收益。

  三、现金池业务的会计处理

  在企业现金池运作过程中涉及到的会计处理主要分为子账户间的会计处理以及集团企业的会计处理两个方面。

  子账户间的会计处理是指子账户之间相互借贷而需要进行的相关会计处理。例如,成员企业在向资金池进行紫金注入时,该笔资金应该首先用于归还尚未归还的委托贷款,当委托贷款全部还清或者注入资金超过了当期应归还贷款数额时,该笔资金或者超出部分则可以看做子账户的委托贷款资金。在会计处理中,我们应记录为:“借记:委托贷款—本金;贷记:银行存款”。

  在现金池运作过程中,银行还应该按照存入银行账户中的资金基数以及贷款双方的贷款供给和贷款需求数额进行利息结算,在会计处理中我们应记录为:“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委托贷款—利息”。

  由于资金池中的委托贷款时限一般较短,一般不进行投资收益账户的开设,其委托贷款所产生的一切手续费都正常计入企业财务费用项目当中。在会计处理中我们应记录为:“借记:财务费用—手续费;

  贷记:银行存款”。

  在现金池运作过程中根据国家相关财政税收的规定,企业现金池委托贷款所产生的收益、利息也需要与集团企业其他收益一起进行所得税缴纳。在所得税缴纳工作中,可以选择扔银行代扣或者由企业专门计提。

  在集团账户的会计处理工作中,只需要对子账户资金注入和资金提取两个部分进行会计处理。贷款注入的会计处理应为:“借记:银行存款;贷记:XX子成员贷款基金”。在资金提取方面的会计处理为:“借记:XX子成员贷款基金;贷记:银行存款。”

  参考文献:

  [1]徐丹.集团企业现金池管理模式研究[J].财会研究,2010.

  [2]韩春明.企业现金管理中实施委贷资金池需要关注问题[J].浙江金融,2010.

  (责任编辑:王伟)

篇二:集团资金池账务处理

  

  集团内资金池资金借款

  会计处理

  集团内资金池资金借款是指集团内企业之间为了优化资金利用效率而进行的资金调剂,其中一方出借资金,另一方借入资金。在会计处理上,需要遵守以下原则:

  1.记账时应明确借款的性质和用途,以便正确分类和核算。

  2.借款的计息应按照合同规定计算利息,并及时确认为借款利息费用。

  3.借款的偿还应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并及时确认为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支付。

  4.借款凭证应及时完成,并妥善保管。

  5.对于集团内资金池的管理和监督,应加强内部控制和管理。

  6.在财务报表中,应正确披露借款信息,并对借款的影响进行准确分析和解释。

  以上原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运用,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同时,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优化资金利用效率,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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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集团资金池账务处理

  

  浅谈“资金池”在企业资金管理中的运用

  “资金池”模式的具体运用

  资金池业务是大中型企业集团进行资金集中管理的高端现金管理产品。

  目前,我国企业集团采用的资金集中管理模式主要有:收支两条线、内部银行、资金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其中以资金结算中心和财务公司两种方式居多。资金结算中心通常是在企业集团内部设立的、办理集团内部各成员现金收付和往来结算业务的专门机构,它通常设立于财务部门内,是一个进行独立资金运作运行的职能部门。财务公司是企业集团下属的、人民银行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从事企业集团内资金的融通和统一管理,只有极少的企业集团具备设立财务公司的条件。在资金池框架内,集团公司和子公司是委托借款人和借款人,子公司在池里透支是贷款,要付息;相反,在池里存款可收取利息。所以,资金池使集团与商业银行形成了紧密的战略联盟关系,具有独特的管理功效。即使通过结算中心或财务公司来进行资金管理的集团,也应该再导入资金池模式,使集团资金管理制度和流程更具效率。

  “资金池”的主要作用

  第一,有利于提高资金效率,发挥规模优势。借助“资金池”管理模式,下属单位资金实时零余额归集到总部一级账户,总部可实时进行统一调配和资金运作安排,提高公司资金整体运作效率和运作收益,达到有效利用资金,优化资源配置,降低资金成本的目的。

  第二,可用额度管理,保持一二级账户对外支付的灵活性。在“现金池”管理模式下,在资金集中的同时不影响各级账户的独立对外资金支付,各账户以其可用余额为限对外正常支付和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一级账户可通过与协办行签订的法人账户透支协议保证在其存款余额额度内的对外支付;二级账户可在公司总部一级账户拨给的资金额度内对外正常支付和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

  第三,有利于控制资金风险。借助”资金池”管理模式、完善的资金络结算体系,加速资金回笼和周转,确保各账户间资金往来实时到账,降低资金在途风险,防止过度规模扩张、过度负债而引发的财务风险。

  第四,有利于完善下属单位内部控制体系。企业集团通过“资金池”建立了集中统一的资金管理系统,总部可通过一二级账户联动对下属单位的账户进行实时动态监控,外延下属单位的内控防线,有助于完善下属单位的内部控制体系。

  运作“资金池”须关注的问题

  实质上,现金池是一种管理理念和管理方针,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企业集团引入“资金池”后,纳入现金池框架的成员企业与企业集团之间必然会发生存贷款关系,按照我国目前的规定,企业法人之间不允许直接的资金借贷,只能通过商业银行以委托贷款方式融通资金,并支付一定的手续费。目前的“资金池”就是基于委托贷款方式建立的,引入“资金池”后,企业集团和成员企业都存在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这必然涉及到企业所得税的缴纳和抵减,从而影响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因此要制定配套的金融法规和税收法规,以利于该业务的顺利开展。

  二、银行选择范围受到限制。对于“资金池”业务来说,集团资金管理主要是依托商业银行,或者说银行已经成为集团实现各成员单位资金集中运作和集团内部资金共享的管理主体之一,而不仅是资金管控的“配角”。实行“资金池”资金管理模式,要求协办行不仅要有全国性的营业点和结算络,还要具备全国统一的数据处理系统。

  总之,“资金池”只是集团资金管控模式之一。但是这种模式所显示的财务管理理念和资金调控技术值得总结、提升和推广。集团总部要发挥“总部”的作用,不仅要对下属各子公司的资金收支进行实时监控,而且要强化集团内部资金调剂,优化资金配置,加速资金周转,提高集团总体资金使用效率。

  怀化电业局

  陈林莲

篇四:集团资金池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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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计实务-资金池系列02:集团内部资金池往来借款,印花税你缴了吗?案例概况

  南方吉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祥集团)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所属公司(吉祥集团所属各级公司都为独立法人机构)之间的资金池借款,2016年9月下属公司河北吉祥公司向四川吉祥公司借款210万。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税务分析

  一、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88年第1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财税字[1988]255号);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借款合同贴花问题的具体规定》(国税地字〔1988〕30号)。

  二、实务分析

  (一)纳税人向金融机构借款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缴纳印花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国务院令1988年第11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法规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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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国务院令1988年第11号)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国务院令1988年第11号)文件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第8项规定,征收印花税的借款合同的征税范围为: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第六条规定,对财政部门的拨款改贷款业务中所签订的合同是否贴花?

  财政等部门的拨款改贷款签订的借款合同,凡直接与使用单位签订的,暂不贴花;凡委托金融单位贷款,金融单位与使用单位签订的借款合同应按规定贴花。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借款合同贴花问题的具体规定》(国税地字〔1988〕30号)第二条规定,借贷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签订,规定最高限额,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额内随借随还,为此,在签订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时,应按合同规定的最高借款限额计税贴花,以后只要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不再签新合同的,就不另贴印花。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第五条规定,我国的其他金融组织,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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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除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以外,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领取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书的单位。

  小结:纳税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缴纳印花税,主要注意一下几点:

  1.纳税人与金融机构签订借款合同才缴印花税,与非金融机构签订借款合同不缴印花税。

  2.纳税人不管是单位和个人,只要与金融机构签订借款合同必缴印花税;

  3.借款合同,按借款适用万分之零点五税率缴印花税。

  4.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应按合同规定的最高借款限额计税缴纳印花税,以后只要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不再签新合同的,就不另缴印花税。

  (二)集团内部资金池往来借款视情况缴纳印花税

  集团内部资金池以资金中心营运的,因资金中心不属于金融机构,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集团内部资金池以财务公司营运的,因财务公司属于金融机构,借款单位和个人与金融机构都应缴纳印花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一条第二项规定,该金融企业应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可以从事贷款业务的企业,包括银行、财务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三、案例解析

  (一)借入资金的公司印花税处理

  本案吉祥集团内部资金池,如果以资金中心营运,则不需要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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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花税;如果以财务公司营运,则按借款以万分之零点五缴纳印花税。

  (二)借出资金的公司印花税处理

  无论是以资金中心营运还是以财务公司营运的,借出资金的公司都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请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国务院令1988年第11号)文件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第8项规定,征收印花税的借款合同的征税范围为: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根据以上规定,只有非金融机构借款人向银行等金融组织借款时,银行和借款人都需要缴纳印花税;反之,纳税人到金融机构存款、银行同业拆借、非金融机构的纳税人之间的借款,都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必须知道:纳税人只需要国务院令1988年第11号列举的征税范围业务缴纳印花税,没有纳入列举范围的业务不必缴纳印花税。

  (三)资金池的印花税处理

  吉祥集团内部资金池,如果以资金中心营运,则吉祥集团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如果以财务公司营运,则财务公司按借款以万分之零点五缴纳印花税。

篇五:集团资金池账务处理

  

  资金中心会计核算办法

  资金中心主要业务有资金集中、资金调剂、委托贷款及相关的利息收付等业务。

  一、资金集中业务

  资金集中业务指各级资金中心通过资金池、上存款等方式对所属成员单位银行存款进行集中管理。资金集中业务会计核算涉及的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会计科目设置

  各级资金中心应当设置“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客户存款”“其他应付款——吸收存款利息”“内部往来”“财务费用”等相关科目。其中:

  “其他应付款——客户存款”科目核算各成员单位存入资金中心的各项存款,该科目应根据客户设置辅助核算。下设“活期存款”“定期存款”“资金池存款”“其他存款”四个明细科目。

  “其他应付款——客户存款利息”科目核算资金中心按规定计算的应支付给各成员单位的各项存款利息,该科目应根据客户设置辅助核算。下设“活期存款”“定期存款”两个明细科目。

  (二)主要账务处理

  1.资金池集中业务

  (1)成员单位收到款项,资金池归集户自动归集资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等科目。

  资金中心,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客户存款——资金池存款——×银行”科目。

  (2)成员单位支付款项,资金池归集户自动下拨归集资金,借记“应付账款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资金中心,借记“其他应付款——客户存款——资金池存款——×银行”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非资金池模式下,银行直接划转上存款业务

  (1)资金中心收到成员单位通过银行划转的上存款,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代收款等,应按款项性质分明细核算,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客户存款——活期存款”“其他应付款——客户存款——定期存款”“其他应付款——客户存款——其他存款”等科目。

  成员单位,借记“银行存款——人民币存款——财务公司及资金中心——股份公司资金中心”“银行存款——人民币存款——财务公司及资金中心——集团公司资金中心”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人民币存款——商业银行存款”“银行存款——人民币存款——财务公司及资金中心——财务公司”科目。

  (2)资金中心拨付成员单位上存款,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代收款等,应按款项性质分明细核算,借记“其他应付款——客户存款——活期存款”“其他应付款——客户存款——定期存款”“其他应付款——客户存款——其他存款”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成员单位,借记“银行存款——人民币存款——商业银行存款”“银行存款——人民币存款——财务公司及资金中心——财务公司账户”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人民币存款——财务公司及资金中心——股份公司资金中心”“银行存款——人民币存款——财务公司及资金中心——集团公司资金中心”等科目。

  3.往来款转资金中心上存款业务

  上级单位财务部,借记“其他应收款——母子公司间其他往来——×子公司”科目,贷记“内部往来——资金中心”科目。

  资金中心,借记“内部往来——财务部”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客户存款——活期存款”等科目。

  成员单位,借记“银行存款——人民币存款——财务公司及资金中心——股份公司资金中心”“银行存款——人民币存款——财务公司及资金中心——集团公司资

  金中心”等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母子公司间其他往来——×母公司”科目。

  4.相关利息业务

  (1)对成员单位资金池存款计付利息

  资金中心,借记“财务费用——利息支出——内部利息支出——客户存款利息——活期存款利息”“财务费用——利息支出——外部利息支出——工会社保等利息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人民币存款——商业银行存款(非财务公司资金池归集户利息)”“银行存款——人民币存款——财务公司及资金中心——财务公司(财务公司资金池归集户利息)”科目。

  成员单位,借记“银行存款——人民币存款——商业银行存款(非财务公司资金池归集户利息)”“银行存款——人民币存款——财务公司及资金中心——财务公司(财务公司资金池归集户利息)”科目,贷记“财务费用——利息收入——内部”科目。

  (2)对成员单位在资金中心活期存款计付利息

  资金中心,借记“财务费用——利息支出——内部利息支出——客户存款利息——活期存款利息”“财务费用——利息支出——外部利息支出——工会社保等利息支出”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客户存款——活期存款”科目。

  成员单位,借记“银行存款——人民币存款——财务公司及资金中心——股份公司资金中心”“银行存款——人民币存款——财务公司及资金中心——集团公司资金中心”等科目,贷记“财务费用——利息收入——内部”科目。

  (3)定期存款利息

  1)期末,计提应付成员单位定期存款利息

  资金中心,借记“财务费用——利息支出——内部利息支出——客户存款利息——定期存款利息”“财务费用——利息支出——外部利息支出——工会社保等利息支出”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客户存款利息——定期存款利息”科目。

  成员单位,借记“其他应收款——定期存款利息——资金中心”科目,贷记“财务费用——利息收入——内部”科目。

  2)定期存款到期,支付成员单位到期本息

  资金中心,借记“其他应付款——吸收存款利息——定期存款利息(已计提部分)”“财务费用——利息支出——内部利息支出——客户存款利息——定期存款利息——(未计提部分)”“财务费用——利息支出——外部利息支出——工会社保等利息支出(未计提部分)”“其他应付款——客户存款——定期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成员单位,借记“银行存款——人民币存款——商业银行存款”“银行存款——人民币存款——财务公司及资金中心——财务公司”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定期存款利息——资金中心”“财务费用——利息收入——内部”科目。

  (4)资金池主账户收到银行存款利息

  资金中心,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财务费用——利息收入——外部利息收入——外部银行利息收入”“财务费用——利息收入——内部利息收入——上存资金利息收入”科目。

  成员单位,不做账务处理。

  二、资金调剂业务

  资金调剂指资金中心在成员单位间进行资金调配。资金调剂款本金和利息的会计核算涉及的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会计科目设置:

  各级资金中心应当设置“其他应收款——内部调剂资金”科目,核算资金中心对成员单位发放的内部调剂资金的本金及利息,该科目应根据客户设置辅助核算。下设“本金”“利息”两个明细科目。

  (二)主要账务处理

  1.资金中心对成员单位调剂资金

  资金中心,借记“其他应收款——内部调剂资金——本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成员单位,借记“银行存款——人民币存款——商业银行存款”“银行存款——人民币存款——财务公司及资金中心——财务公司”科目,贷记“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科目。

  2.计息日,资金中心对调剂资金计息

  资金中心,借记“其他应收款——内部调剂资金——利息”科目,贷记“财务费用——利息收入——内部利息收入——调剂资金占用费”科目。

  成员单位,借记“财务费用——利息支出——内部”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资金中心——调剂款利息”科目。

  3.成员单位偿付调剂资金利息

  资金中心,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内部调剂资金——利息”科目。

  成员单位,借记“其他应付款——资金中心——调剂款利息”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商业银行存款”“银行存款——财务公司及资金中心——财务公司账户”科目。

  4.成员单位偿付调剂资金本金

  资金中心,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内部调剂资金——本金”科目。

  成员单位,借记“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人民币存款——商业银行存款”“银行存款——人民币存款——财务公司及资金中心——财务公司”科目。

  三、委托贷款业务

  委托贷款业务指资金中心(委托人)通过财务公司对成员单位(借款人)发放贷款。委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会计核算涉及的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会计科目设置

  资金中心应当设置“债权投资——委托贷款”科目,核算资金中心通过财务公司对成员单位发放的委托贷款的本金及利息,该科目应根据客户设置辅助核算。下设“本金”“应计利息”两个明细科目。

  (二)主要账务处理

  1.资金中心通过财务公司发放委托贷款给借款人

  资金中心,借记“债权投资——委托贷款——成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人民币存款——商业银行存款”“银行存款——人民币存款——财务公司及资金中心——财务公司”科目。

  成员单位,借记“银行存款——人民币存款——商业银行存款”“银行存款——人民币存款——财务公司及资金中心——财务公司”科目,贷记“短期借款/长期借款——财务公司及资金中心借款——本金”科目。

  2.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模式下,计息日,资金中心计提利息

  资金中心,借记“债权投资——委托贷款——应计利息”科目,贷记“财务费用——利息收入——内部利息收入——委托贷款利息收入”科目。

  成员单位,借记“财务费用——利息支出——内部”科目,贷记“长期借款——财务公司及资金中心借款——应计利息”科目。

  3.一次还本分次付息模式下,借款人按期支付付息

  资金中心,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财务费用——利息收入——内部利息收入——委托贷款利息收入”科目。

  成员单位,借记“财务费用——利息支出——内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人民币存款——商业银行存款”“银行存款——人民币存款——财务公司及资金中

  心——财务公司”科目。

  4.借款人偿还到期本息

  资金中心,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债权投资——委托贷款——成本”“债权投资——委托贷款——应计利息”科目。

  成员单位,借记“短期借款”长期借款——财务公司及资金中心借款——本金/应计利息”科目,贷记“银行存款——人民币存款——商业银行存款”“银行存款——人民币存款——财务公司及资金中心——财务公司”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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