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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开展情况8篇

发布时间:2023-09-05 12:12:02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民政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结

  为仔细落实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有关要求,确保制定的政策措施符合相关要求,防止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出台,2021年,县民政局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要求,不断规范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现将2021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明确机构职责,理顺工作机制。为加强组织保障工作,成立了县民政局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办公室、财务审计稽查股、社会救助股、社会福利股、社会事务股、区划地名与基层政权股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审核业务股室、局下属事业单位起草的相关文件、通知等,对不合规定的内容提出修改意见,督促做好公平竞争审查。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运行机制。按照“谁起草、谁自查”的原则,各股室牵头起草以县民政局名义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时,应进行自我审查,并形成书面审查结论。通知明确养老、社会组织服务、殡葬、地名等业务领域政策措施是民政公平竞争审查的重点。其他内设机构或单位在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政策、通知等时,也要依照本规定实施。并明确了审查、审核程序、公开征求意见的形式,通知要求要从维护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角度,按照具体标准对制定的政策进行审查。

  (三)加大审查力度,有序清理存量。按照国务院有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2021年部组织了存量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清理规章、规范性文件48件。经审核排查,未发现有排除限制竞争的问题,没有需要清理废除的政策措施。

  (四)履行审查职责,扎实清理增量。根据相关要求,对印发的文件的代拟稿、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面开展公平竞争审查。2021年,下发部门规章1件、规范性文件1件。均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没有发现有违反公平竞争要求的情况。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平竞争审查要求,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有关部署,进一步提高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加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培训力度,为制度落实营造良好氛围和工作环境。

篇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结1500字

  尊敬的领导、敬爱的同事们:

  随着2023年的结束,这份总结报告向大家呈现。2023年是我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一个新起点,在这一年我们取得了许多重大的成果。回顾这一年的工作,我认为我们面临了很多的挑战,但我们经过多方努力,最终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果。以下是我对2023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总结。

  一、全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构的建立

  在2023年,全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构正式成立。这是我们最新成立的国有企业,其宗旨是加强对商品和服务市场的监管和调节。

  在这一年,我们为全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构建立了一个完整的框架,我们首先建立了一个业务平台,并组织了一个庞大的团队来实现这一目标。

  这些专门的团队成员包括:审查人员,行政人员和法律顾问,他们将根据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构的宗旨,制订相关的政策和计划,并执行它们。通过全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构的建立,我们能够更好地监管市场的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条例的实施

  2023年是我国新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条例》开始实施的一年。这是我们国家为了加强公平竞争监管而采取的一个重要措施。

  在2023年,我们在各省和地区建立了一支专业的审查人员团队,其任务是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条例中规定的职责。通过这些审查人员,我们能够更好地确保公司遵守市场规则,强化监管。

  三、公平竞争审查案例的剖析

  2023年,我们审查了许多公平竞争案例,其中有许多以前不存在的新情况。我们将这些案例进行了详细的剖析,并总结了各个行业公平竞争的普遍性问题,这将有助于我们更加深入地理解市场的运作和行为。

  四、统计和报告

  我们开展了一些深入的调查和研究,收集了大量的数据,进行了一系列的统计和报告,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相应的管理政策。这些调查和数据不仅为我们制定政策提供了基础,而且帮助我们更好地跟踪市场发展的预测。

  总之,2023年是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关键一年。我们取得了许多重要成果,但我们也面临着很多的挑战,考验着我们的勇气和韧劲。在未来,我们将继续努力,尽力发挥我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优势,更好地保护市场的公平竞争。

篇三: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开展情况

  

  市水务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结

  市水务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结

  总结是指对某一阶段的工作、学习或思想中的经验或情况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书面材料,它可以帮助我们有寻找学习和工作中的规律,是时候写一份总结了。我们该怎么写总结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市水务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结,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扎实部署,本着以检查促工作、促改进的态度,迅速开展了自检自查工作,有关情况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一是我局于xx年5月19日召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专题会议,就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的范围、原则、步骤和要求等进行了周密安排部署,成立了以分管局长曲佳瑞为组长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领导小组,保证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顺利开展。二是组织相关单位和科室认真学习沧州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沧州市xx年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对我局xx年12月31日以前的所有发文进行梳理与整理,重点排查有关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文件。经梳理,我局xx年12月31日前未出台过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

  二、加强制度建设

  根据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沧州市水务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案》,规定了公平竞争的审查对象、审查主体、审查标准等内容,明确要求我局制定或起草的涉及市场主体的文件尤其是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必须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填写公平竞争审查表,为今后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提供了制度性指引。

  三、加大审查力度

  增量审查情况。我局认真梳理自xx年1月1日起至今起草的以政

  府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共1个,不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不存在公平竞争审核。

  存量清理情况。xx年、xx、xx年我局起草的以政府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15个,均不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不存在公平竞争审核。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增进全社会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认识和理解,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二是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在起草过程中严格对照《实施方案》中的内容,就审查对象、标准和要求进行自我审查。

篇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结

  2022年,值得庆祝的是,我国各级政府和市场主体一直致力于构建一个公平、公正、公开、有竞争力的市场环境,坚持不懈地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为企业可持续发展和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一、落实全面严格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2022年,经过一整年的努力,我国政府部门和市场主体逐步完善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形成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为基础、以《公平竞争审查细则》为依据、以竞争监督局为主管部门的多层次、分级管理的审查体系。

  对于具有直接或间接控制关系的企业,政府部门加大了公平竞争审查的力度,建立了更严格的审查和监督机制。被审查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买卖经营者的资格,在公平竞争中获得的优势不得转移给其他企业。

  二、完善竞争性审查制度

  2022年,各级政府和市场主体逐步完善了竞争性审查制度,在审查监督上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使竞争性审查制度更加完善、更加有力。

  首先,竞争审查应服从市场规律和市场规则,实行市场调节。政府部门强调必须采取“放任市场、规范市场、保护市场”的原则,在维护市场竞争公平、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础上,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其次,通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实现市场环境的良性发展。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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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不仅要依法审查企业的竞争行为,还要督促企业通过审查,改善其营商环境,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企业治理结构,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以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三、构建科学有效的监督机制

  为了落实公平竞争审查,2022年,各级政府和市场主体构建了一整套科学的监督机制,将市场监管职责向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等协调联动推动,大力推行“监督政府联动社会”的机制,将公平竞争审查与社会监督结合起来,确保审查工作能够有效进行。

  另外,各级政府部门还构建了一具备完善数据采集能力的基础设施,以加强市场监管,更好地把握市场动态,有效掌握市场价格、产量及市场变化趋势等信息,便于对市场进行实时监测、审查,保障市场的公平竞争。

  总之,2022年,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国政府部门和市场主体坚持不懈,做好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为企业可持续发展和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全面推动了市场环境的优化和市场竞争力的提升。今后,我们要持续加强竞争审查的力度,提高审查的深度和效率,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机制,加强社会监督,全面推进市场经济体制的健全发展,促使市场的规范和公平竞争环境的持久建立,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本文总结了2022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进展情况,包括落实全面严格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完善竞争性审查制度和构建科学有效的-2-

  监督机制等内容。2022年,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国政府部门和市场主体做好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为企业可持续发展和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全面推动了市场环境的优化和市场竞争力的提升。未来,我们将继续加大对公平竞争审查的力度,促使市场的规范和公平竞争环境的持久建立,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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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开展情况

  

  街道一季度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结

  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我街道办实际情况,现将*年一季度公平竞争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情况汇报

  (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覆盖情况

  结合我街道工作实际,建立公平竞争内部工作机制,为确保我街道制定的机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平竞争原则,我街道积极向上级相关部门对接、沟通。制度的制定为我街道以后公平审查建立了标准,为以后的工作方向有了明确的指引。

  同时*街道开展公平竞争宣传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相关文件精神,增进工作人员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认识和理解,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

  (二)工作机制建设情况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我街道及时成立了由*街道办主任任组长,其他党工委委员任副组长,各相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街道党政办,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三位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同志担任工作联络员(联系电话:*-*),办公室人员由*市管所、*市管所和*街道党政办工作人员组成,其中由*市管所牵头负责组织协调开展各项日常工作,由党政办负责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召集安排和本级政府(不含街道属办(中心))规范性文件审查清理。

篇六: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开展情况

  

  关于做好2021年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的报告(精选五篇)

  作,在起草过程中严格比照相关要求,就审查对象、标准和要求进行自我审查,形成书面审查结论,随相关文件材料一并上报办公室。确保我单位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允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防止出现解除、限制竞争的状况。

  (四)加强宣扬培训。我单位将切实加大宣扬培训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增进全社会对公允竞争审查制度的相识和理解,为公允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

  (五)整改措施到位。对出台的政策措施,我单位将接着进行自查自纠,确保公允竞争审查清理到位。

  二、存在问题

  公允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力度有待加大。个别科室、单位对公允竞争审查的相识不够到位、主动性不够强。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工作指导。落实相关文件指导、规范各科室及各部门开展公允竞争自我审查和存量政策清理工作。

  二是加强政策解读。针对社会各界及相关利益人对涉及我单位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提出异议时,各科室、单位要主动应对,做好相关解答工作。

  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对未进行公允竞争审查而出台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的,引起相应责任将追究责任人责任。

  其次篇:公允竞争审查自查报告

  XXXXX公允竞争审查自查报告

  根据《XX省公允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允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X高度重视,扎实部署,本着以自查促工作、以检查促改进的看法,快速开展了清理工作,现将有关状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状况

  成立了由X局长为组长,X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X各股室为成员的工作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XXXX股,负责公允竞争审查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服务。

  二、有序清理存量。根据《公允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的要求,对我X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均不存在公允竞争审核内容。

  三、定期审查完善。我X已转发《XX省公允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允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根据“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要求各股室,分别负责拟出台政策措施的公允竞争审查工作。在政策起草过程中严格比照《公允竞争审查制定实施细则(暂行)》的要求,就审查对象、标准和要求进行自我审查,形成书面审查结论,随相关文件材料一并上报X公允竞争审查工作办公室。确保我X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允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防止出现解除、限制竞争的状况。

  四、加强宣扬培训。接下来,我X将切实加大宣扬培训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增进全社会对公允竞争审查制度的相识和理解,为公允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

  公允竞争审查制度政策解读

  一、公允竞争审查制度基本含义

  公允竞争审查是指政府及部门在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选购

  、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时,应当进行公允竞争审查,评估对市场竞争的影响,防止解除、限制市场竞争。公允竞争审查制度是党中心、国务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决策部署。

  二、公允竞争审查制度重要意义

  (一)深化推动经济体制改革的客观须要。建立公允竞争审查制度,防止政府过度和不当干预市场,有利于保障资源配置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

  (二)全面推动依法治国的有力保障。《反垄断法》明确禁止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解除、限制市场竞争。

  (三)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的必定选择。企业是创新的主体,公允竞争是创新的重要动力。建立公允竞争审查制度,大力消退影响公允竞争、阻碍创新的各种制度束缚,有利于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公允竞争的市场环境。

  (四)释放市场主体活力的有效举措。我国经济发展正处于动力转换期,建立公允竞争审查制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克服市场价格和行为扭曲,有利于调动各类市场主体的主动性和创建性。

  三、公允竞争审查制度基本原则

  (一)敬重市场,竞争优先。敬重市场经济规律,最大限度削减对微观经济的干预,促进和爱护市场主体公允竞争。

  (二)立足全局,统筹兼顾。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促进商品和要素在全国范围内自由流淌,统筹考虑国家利益和经济平稳、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三)科学谋划,分步实施。坚持从实际动身,分阶段、分步骤地推动和完善审查制度;破立结合,在规范增量政策的同时,逐步清理存量政策。

  (四)依法审查,强化监督。加强与现行法律体系和行政管理体制的连接,把自我审查和外部监督结合起来,加强社会监督和执法监督。

  四、公允竞争审查联席会议

  已建立珠海市公允竞争审查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市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负责同志担当召集人,市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商务局、工商局、法制局分管负责同志担当副召集人,其他17个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

  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一)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推动全市公允竞争审查相关工作,对公允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进行宏观指导,协调解决公允竞争审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加强各区(功能区)、各部门在公允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面的信息沟通和相互协作,刚好总结各区(功能区)、各部门实施成效,推广先进做法和阅历;

  (三)探讨拟订我市公允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审查标准,明确审查程序,推动工作不断完善;

  (四)协调指导有关单位做好配套政策的探讨、制定和落实,重点规范增量政策、有序清理废除阻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允竞争的存量政策;

  (五)加强宣扬培训、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刚好总结阅历成效,推动公允竞争审查工作不断完善;

  (六)探讨拟订公允竞争审查工作保障机制,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审查机制良性运行;

  (七)完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公允竞争审查制度建设体系

  十九大报告在“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明确提出: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阻碍统一市场和公允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打破行政性垄断,防止市场垄断,加快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放宽服务业准入限制,完善市场监管体制。

  公允竞争审查制度建设体系分三个层面绽开:国家层面、省级层面、我市层面。

  六、公允竞争审查制度审查对象

  公允竞争审查制度审查对象包括政策制定机关制定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

  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详细包括8个方面: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选购

  、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其他。

  七、公允竞争审查制度审查方式

  目前,我国公允竞争审查实行自我审查的方式。

  (一)建立内部审查机制

  政策制定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自我审查机制,明确责任机构和审查程序。自我审查可以由政策制定机关的详细业务机构负责,或者由政策制定机关指定特定机构统一负责。

  国家、省、珠海市各部门已接连建立公允竞争审查委内工作程序,现以省发改委公允竞争审查委内工作程序为例,简要介绍如何制定内部审查机制:

  1.根据“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省发改委各处室、直属单位分别负责本部门拟出台政策措施的公允竞争自我审查工作,在起草过程中比照审查对象、标准和要求进行自我审查,并形成书面审查结论。

  2.需进行合法性审查的政策措施,主办处室在向委法制机构提交合法性审查报告时,应包含公允竞争自我审查的内容和结论,委法制机构对各处室是否已履行公允竞争审查程序进行把关。

  3.对不须要进行合法性审查的政策措施,主办处室也应开展公允竞争自我审查,审查状况及结论一并报委领导审定。

  (二)制定审查工作流程

  审查流程分“三步走”:

  经审查认为不具有解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可以实施;具有解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应当不予出台,或调整至符合相关要求后出台。没有进行公允竞争审查的,不得出台。

  (三)形成书面审查结论

  要求形成书面审查结论(公允竞争审查表),未形成书面结论的视为未进行审核。书面结论应当体现包括核对审查标准、征求有关方面看法、推断是否适用例外规定等在内的整个审查流程。

  (四)征求相关看法

  公允竞争审查要征求利害关系人看法或向社会公开征求看法,并在书面结论中说明征求看法状况。明确利害关系人范围,详细包括参加相关市场竞争的经营者、上下游经营者、消费者以及政策措施可能影响其公允参加市场竞争的其他市场主体。

  (五)制定询问和争议协调解决程序

  可询问多方看法。询问专家学者、法律顾问、专业机构与履行相关职责的反垄断执法机构的看法。目前,负责反垄断执法主要有三个机构,分别是:发改部门,负责价格垄断执法;商务部门,负责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工商部门,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解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

  对存在较大争议或者部门看法难以达成一样的问题,可以提请同级公允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协调;仍无法协调一样的,提交上级机关确定。

  八、公允竞争审查制度审查标准

  (一)四大类18项标准

  1.市场准入和退出标准

  (1)不得设置不合理和卑视性的准入和退出条件;

  (2)公布特许经营权书目清单,且未经公允竞争,不得授予经营者特许经营权;

  (3)不得限定经营、购买、运用特定经营者供应的商品和服务;

  (5)不得设置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或者事前备案程序;

  (6)不得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设置审批程序。

  相关案例:某两地市网约车管理细则对户籍、车籍、车价、车龄、排量、轴距等作出不合理、过于苛刻的限制(违反标准1),在国家发改委调查过程中,两地市主动修订细则,主要是放宽限制,降低门槛。

  某市国资委召开专题协调会并印发会议纪要,要求市属国有企业在价格和服务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当地国有保险公司(违反标准3),经国家及相关省发改委调查后,该市国资委马上整改,主动废止会议纪要。

  2.商品和要素自由流淌标准

  (1)不得对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实行卑视性价格和卑视性补贴政策;

  (2)不得限制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或阻碍本地商品运出、服务输出;

  (3)不得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参与本地招标投标活动;

  (4)不得排斥、限制或者强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

  (5)不得对外地经营者在本地的投资或者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卑视性待遇,侵害其合法权益。

  相关案例:

  某省下发通知,对本省客运班车实行高速通行费实惠政策,并明确“只适用于本省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批准,有固定运营线路的客运班线车辆”(违反标准1),经国家发改委对该省人民政府发出执法建议函,该部门现已重新印发文件,对外省班车赐予同样实惠。

  某省卫计委在药品挂网选购

  中,禁止全国均未挂网/中标的外地药品挂网,而相同条件下的本地药品可以参加挂网,限制此类外地药品进入本省市场(违反标准2),经国家发改委责令整改后,该省卫计委订正违法行为,允许2021年未挂网的药品生产企业参与2021年药品招标选购。3.影响生产经营成本标准

  (1)不得违法赐予特定经营者实惠政策;

  (2)支配财政支出一般不得与企业缴纳的税收或非税收入挂钩;

  (3)不得违法免除特定经营者须要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4)不得在法律规定之外要求经营者供应或者扣留经营者各类保证金。

  4.影响生产经营行为标准

  (1)不得强制经营者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

  (2)不得违法披露或者要求经营者披露生产经营敏感信息,为经营者从事垄断行为供应便利条件;

  (3)不得超越定价权限进行政府定价;

  (4)不得违法干预实行市场调整价的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水平。

  相关案例:

  某市交通委在游船巡游行业管理中,滥用行政权力,组织指导经营者达成价格垄断协议,即通过召开会议、价格备案等形式,组织、指导游船企业统一价格,例如,2021年10月,将学生团价格统肯定为35元/人(违反标准4),经国家发改委调查后,该市交通委马上整改,明确各类型船票价格由游船企业自主确定。

  某省通信管理局滥用行政权力,组织电信运营商达成价格垄断协议,即组织当地移动、电信、联通和铁通于2009年底达成协议,对四家运营商开展赠送活动的内容、额度、频次等进行约定,例如,约定各企业不得实行“无预存话费”“无保底消费”的方式开展赠送活动(违反标准4),经国家发改委调查后,该省通信管理局马上废除了相关文件。

  (二)兜底条款

  1.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减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

  2.违反《反垄断法》

  制定含有解除限制竞争内容的政策措施。

  (三)例外规定

  虽然具有解除限制竞争效果,在符合特定条件下也可以实施:即属于四种情形之一的,且需同时符合三个条件。

  1.四种情形

  (1)为维护国家经济平安、文化平安、涉及国防建设;

  (2)为实现扶贫开发、救灾救助等社会保障目的;

  (3)为实现节约能源资源、爱护生态环境等社会公共利益;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三个条件

  (1)

  对实现政策目的不行或缺,即为实现相关目标必需实施此项政策措施;

  (2)不会严峻解除和限制市场竞争;

  (3)明的确施期限。

  相关案例:

  2008年春运期间全国大范围雪灾,为确保滞留旅客地区价格秩序,某省对个别因受雨雪冰冻灾难天气影响、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显著上涨的地区,实施临时限定差价率或最高限价等干预措施,对高速沿线有关城镇的旅业客房价格将实行临时最高限价(该路段沿线旅业客房价格从2月1日起不得高于本店今年1月23日的实际价格),期限为20天。

  九、公允竞争审查制度有序清理存量的原则

  根据“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比照审查标准,坚持分类处理,不溯及既往,有序清理和废除阻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允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

  (一)尽快废止。对市场主体反映比较剧烈、问题暴露比较集中、影响比较突出的规定和做法,要尽快废止;

  (二)设置过渡期。对以合同协议等形式赐予企业的实惠政策,以及部分马上终止会带来重大影响的政策措施,要设置过渡期,留出必要的缓冲空间;

  (三)不溯及既往。对已兑现的实惠政策,不溯及既往。

  十、2021年我市清理现行解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

  (一)清理主体

  市、区(包含横琴新区、各行政区和各功能区,下同)、镇三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负责对现行政策措施组织清理。政策措施制定部门被撤销或者职权已调整的,由接着行使其职权的部门负责清理。

  (二)清理范围和重点

  对截至2021年1月15日,我市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以及各级政府(不含党委、人大、政协系统)及其所属部门印、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中含有的地方爱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内容进行清理。重点包括:

  1.设置不合理和卑视性的准入和退出条件;

  2.限定经营、购买、运用特定经营者供应的商品和服务;

  3.对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实行卑视性价格和卑视性补贴政策;

  4.限制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或者阻碍本地商品运出、服务输出;

  5.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参与本地招标投标活动;

  6.强制经营者从事《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

  (三)清理步骤

  清理分五个阶段推动

  1.自查梳理阶段(2021年2月28日前完成)。全面自查,梳理出可能须要清理废除的政策措施清单。

  2.审核排查阶段(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对可能须要清理废除的政策措施进行审核排查,对部分模糊不清、不易推断是否解除限制竞争,或者废止可能带来重大影响的政策措施,要组织专题探讨,形成调整、废止、保留等3种初步处理结论。

  3.公开清废阶段(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对清理出的解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形成处理结论,并按程序予以废除或者调整。对于马上终止会带来重大影响的政策措施,要设置合理过渡期。适用例外规定的政策措施,要说明相关政策措施对实现政策目的不行或缺,且不会严峻解除和限制市场竞争,并明的确施期限。废除的政策措施清单、调整的政策措施内容、设置过渡期状况以及符合例外规定政策措施的实施期限等要刚好向社会公布。

  4.总结汇报阶段(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对清理工作开展状况、废除和调整的政策措施、取得的成效进行总结,逐级上报。

  5.督促检查阶段(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对清理工作开展不力、清理不到位、敷衍塞责的,予以通报指责。十

  一、公允竞争审查制度责任追究

  (一)社会监督

  对未进行审查或者违反审查标准出台政策措施的状况,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政策制定机关反映,或者向上级机关或反垄断执法机构举报。

  (二)执法监督

  政策制定机关未进行公允竞争审查或者违反审查标准出台政策措施,并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的,反垄断执法机构有权进行调查,并向政策制定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提出停止执行或者调整政策措施的建议。

  (三)责任追究

  政策制定机关主动订正与上级机关责令改正相合。政策制定机关未进行审查出台政策措施的,应当刚好补做审查;发觉存在违反审查标准问题的,应当根据相关程序停止执行或调整相关政策措施。

  上级机关可以责令政策制定机关改正,拒不改正或者不刚好改正的,要根据《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干脆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干脆责任人员赐予处分。

  《公允竞争审查工作支配》要求,市城乡规划局高度重视,本着以自查促工作、以检查促改进的看法,快速开展了自检自查工作,现将有关状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状况

  (一)明确机构职责,理顺工作机制

  成立了

  局公允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班子成员副职任副组长、各区分局及局属各科室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法制宣扬科,详细负责全局公允竞争审查工作的推动落实。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运行机制

  局结合部门实际,制定了《

  局公允竞争审查工作制度》,明确了?敬重市场、竞争优先,立足全局、着眼长远,依法审查、强化监督?的工作原则,确定了审查范围、内容、程序、处理及评估方式等内容,为行政权力划定了18个‘不得’,对本局行权行为自行列出了负面清单,为今后我局政策制定及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公允竞争审查工作供应了明确的制度性指引。

  (三)加大审查力度,有序清理存量

  根据市法制办《关于开展

  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政办发14号)要求,对我局2021年5月31日前制法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清理,保留1件、修改3件、废止4件,其中保留和修改文件作为此次存量政策清理的重点审查内容。

  1、《关于实行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制度的通知》(庆规发12号)主要规定:凡列入本市城市建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前一个月内,应当提请工程所在地城建档案馆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由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2、《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声像档案资料归档工作的通知》主要规定:声像档案资料的报送范围、内容及要求,以加强大庆市建设工程声像档案资料归档工作,统一建设工程声像档案资料报送要求,确保我市建设工程声像档案资料完整、精确、系统的归档,更好地服务于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

  3、《

  市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指导看法》主要规定:根据《

  省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方法》、《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和《城建档案业务管理规范》CJJ/T158-2021,统一全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验收标准,规范大庆市建设工程竣工文件的归档整理工作,确保归档文

  2件的质量和工程档案的顺当验收和移交。

  4、《

  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在建筑工地设立建设工程城乡规划公示牌的通知》主要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等有关法律和文件的规定,全部建设工程都必需在建筑工地设立建设工程城乡规划公示牌,以加强建设工程批后管理,增加公众监督,切实保障公众权益和国家利益,比照省、市政府公允竞争审查内容,以上四份文件通过逐件审核确定,均不存在公允竞争审核内容。

  (四)履行审查义务,扎实清理增量

  经梳理,我局2021年年初以来未出台规范行为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

  二、下步工作准备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省市关于建立公允竞争审查制度的要求,严格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的公允竞争审查工作,并加大宣扬和公开力度,在实践中不断健全完善公允竞争审查机制。

  1.不依法刚好有效地发布招标信息;

  2.干脆明确外地经营者不能参加本地特定的招标投标活动;

  3.对外地经营者设定明显高于本地经营者的资质要求或者评审标准;

  4.通过设定与招标项目的详细特点和实际须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格、技术和商务条件,变相限制外地经营者参与本地招标投标活动。

  五、不得排斥、限制或者强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包括但不限于:

  1.干脆拒绝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

  2.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者国务院规定,对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的规模、方式以及设立分支机构的地址、模式等进行限制;

  3.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干脆强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

  4.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将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作为参加本地招标投标、享受补贴和实惠政策等的必要条件,变相强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

  公允竞争审查制度能否真正落地,关键要看监督是否到位。34号文提出了社会监督和执法监督。黄勇教授认为,《实施细则》进一步强化了监督问责机制,强调了与《反垄断法》《公务员法》的连接,责任更加明确。

  《实施细则》强调政策制定机关主动订正与上级机关责令改正相结合的方式。值得一提的是,针对拒不改正或者不刚好改正的,《实施细则》要求对干脆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干脆责任人依据《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赐予处分。针对一些政府部门审查不仔细、不严格,敷衍了事、流于形式的行为,与公务员考核干脆挂钩,将有力促进相关政府部门审查实力和相识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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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开展情况

  

  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落实情况总结

  为贯彻落实《)精神,全面推进我县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根据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报送公平竞争审查有关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现就*县*年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落实情况总结如下:一、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落实情况

  (一)健全工作机制

  健全*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因职能、人员不同程度发生变化,按照工作职责,积极完成对县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副召集人、成员及联络员等进行相应的调整,完善了由*县人民政府及所属部门、机构等*家成员单位组成的联席会议。

  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督促公平竞争审查各成员单位积极建立完善内部审查机构,严格落实“谁起草、谁审查”“谁负责、谁审查”原则,认真推行统一实行“双审查”模式,建立由制定机关内部业务科室起草政策措施初审,特定机构在初审的基础上再行审查的工作机制,即实行“起草机构初审-特定机构复审”的审查流程。认真落实责任,严格审查出台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严格审查标准,按照市场要求规范审查结论,做到未经公平竞争审查不得印发。

  (二)审查清理工作落实情况

  为推进审查、清理工作任务落实,要求各成员单位及部门加快建立公平竞争内部审查程序,年初下发了关于印发《*县*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安排》的通知,督促各成员单位制定完善部门内部《工作安排计划》,狠抓落实工作任务。为迎

  接区厅、市局督查考核,多次通过电话和微信群督促其积极单位对存量文件实施清理,要求按照程序对*年*月以来出台的政策措施文件进行审查并积极上报落实情况总结等。

  通过下发《关于印发〈*县关于开展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报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的通知》《关于开展公平竞争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督查检查的通知》,要求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清理、审查工作任务,排查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违法违规行为。

  按照各成员单位上报情况和督查抽查掌握,截至目前,我县共清理各类政策措施文件*份,审查*年以来出台的政策措施文件*份,均不涉及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内容,审查工作总体表现良好。

  (三)政策宣传和培训工作指导

  广泛宣传。一是继续就《*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意见》,审查对象、方式、标准、例外规定等,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宣传,通过宣传督促各相关单位排查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聚焦教育、医疗卫生、工程建筑、公用事业、交通运输、保险、政府采购、招投标等行业和领域违反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进行多渠道宣传,引导各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通过*县政府网站等媒体进行宣传解读,不断营造我县公平有序的市场发展环境。二是在“*年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之际,为深入推进公平竞争工作的开展,提升公平竞争意识,营造有利于公平竞争的社会环境,我局组织开展了以“统一大市场公平竞未来”为主题,为期一周的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活动。宣传周期间,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协同各成员单位,在

  克服没有人员、创城工作事情多等困难下,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采取悬挂宣传条幅、张贴宣传海报、现场政策解读、群众互动答疑、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向群众宣传公平竞争政策,大力培育和弘扬公平竞争文化,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健康发展。此次宣传活动期间,共制作悬挂宣传*条,发放宣传材料*余份,张贴宣传海报*余张,现场解答群众咨询*余次,LED屏宣传*余处。同时制作公平竞争政策宣传视频,通过官方公众号、微信群等各种新媒体宣传*余次,覆盖人数达*余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对公平竞争、合法竞争的意识得到有效提升。

  积极筹措。一是于*月*日组织召开了*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进一步部署审查工作任务,落实主体责任;二是于*月*日组织市监、发改、工信等*各成员单位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推进会暨业务培训会,学习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自治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入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指导意见》《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关于开展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自治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发放消费券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提示的函》和摘录的《反垄断法》相关条款等文件,总结了*年*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并对下一步公平竞争审查重点工作进行安排精细部署。会后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业务培训,通过案例通报和理论讲解,说明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检查通报中的问题,讲解《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并对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和违反公平竞争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要求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实行“双审查”统一模式,从源头上落实公平竞争清理审查工作任务,规范政府相关行为,防止出台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政策措施,保

篇八: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开展情况

  

  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结

  本报告旨在总结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审查结果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是一项政策,旨在抑制市场中的不公平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健康秩序。审查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搜集、收集市场调查信息,收集当地市场的实时动态;发放社会调研项目公示,请求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调查、传达反馈意见;同时,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召开市场调查研讨会,就近期本地市场发展动态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取得的进展进行研讨,就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及其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当地社会、法律部门和市场经济部门进行审查,并建立处罚机制,依法处罚违反公平竞争法规的行为。

  通过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发放宣传资料,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公众对公平竞争的认知和认识,更好地研究和把握当地市场及其变化的趋势,分析发现的市场不公平行为,进行评估和把握;组织和协调各有关部门,实施不同形式的监督检查,以遏制非法行为和破坏公平竞争的行为;加强监管队伍的结构,增加市场监管人员,提高监管效率。

  同时,要从法律角度深入认识和把握公平竞争,结合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实际,充分发挥法律在竞争审查中的威慑作用,有序推进审查工作,不断提高审查质量,完善竞争审查工作程序;健全竞争强化和市场治理制度,提升市场监管、司法保护和行业领导力,形成公平竞争秩序,充分促进公平竞争法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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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多次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成效明显,当地市场的竞争水平得到提升,市场经济秩序得到了有效改善,维护公平竞争的秩序得到了促进。另外,将调查信息反馈到当地经济发展,有助于更好地前瞻经济发展趋势,为当地经济转型提供参考价值。

  从上述情况来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要想长期维护公平竞争的健康秩序,还需要继续加强公平竞争法规的宣传和宣传,加强与社会组织的合作,继续加强法律的支持和保护,健全市场监管机制,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环境。

  本报告仅代表本人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审查结果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的个人看法,具体政策和措施有待参照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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