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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工作实施方案6篇

发布时间:2023-09-10 09:24:04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文物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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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物保护工作实施方案3篇

  Implementationplanforculturalrelicsprotection

  编订:JinTaiCollege今泰学院推荐文档

  效措施,防止文物流失和文物损坏的发生,以及在施工中发现文物时,施工单位能采取紧急措施减少文物流失和文物损坏,根据望城县政府和长沙铜官窑遗址管理处的要求,并结合项目实际,特制定本项目建筑施工文物保护专项方案。

  江东岸(##综合枢纽至##古镇段)防洪排涝工程(一期),起于古城大桥,止于##古镇,包括堤防加固、堤防护砌、基础防渗等。本堤岸为湘江一线干堤,近期采用50年一遇,远期采用120xx年一遇,为II级堤防。按照施工设计图纸清理表土、清基及清淤施工。根据道路纵断面设计,全线道路填方高度均小于5m,边坡在一般路段采用1:3.0,临水边坡路段采用1:2.5。临水坡脚处设砼脚槽、雷诺护垫等,考虑到部分路段地块尚未开发及地表排水需要,设置排水沟。

  二、适用范围本文物保护专项施工方案适用于本标段T2+820~T3+500处,长度为680m,宽度为道路用地征收范围,包含项目所有的清表、清基、进度回填过程。

  三、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1)项目部成立文物保护领导小组,由工程总负责人、工程现场负责人、现场协调负责人及项目各部门组成,办公地点在项目部办公室。(见附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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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文物保护领导小组下设工程现场文物保护办公室,由劳务分包负责人及各施工班组负责人组成,办公地点在项目部办公室。(见附图二)

  (1)文物保护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a.建立健全施工期文物保护管理组织机构、管理制度以及应急预案;

  b.向文物保护监督管理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事态发展情况,执行上级有关指示和命令;

  c.发布有关文物保护命令、信号;

  d.掌握汇总有关情报信息,及时作出处置决断。

  (2)文物保护领导小组副组长职责:

  a.负责对工程现场发现文物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调动有关力量进行文物保护工作;

  b.及时向组长报告事态发展及文物保护情况,提出文物保护意见和建议,执行组长的决策、指示、命令、指挥现场处置行动;

  c.负责现场文物保护工作所需要装备、器材、物资的统一调度和使用,及文物保护工作人员的调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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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应切实落实施工现场文物保护工作,加强与地方文物主管部门的沟通与咨询,加强现场文物保护监督检查。

  (3)文物保护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a.熟悉施工现场的环境特点,掌握文物保护的工作程序,落实设计对文物保护的工程措施和要求;

  b.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学习文物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对文物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作。

  (4)工程现场文物保护办公室职责:

  a.组织各施工班组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学习文物保护的有c.积极配合文物部门组织的文物挖掘抢救和搬迁保护工关法律、法规,提高对文物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了解文物保护工作的意义;

  b.负责组织人员对现场进行保护和隔离工作,防止无管人员入内,组织进行工程现场发现文物时,采取保护措施的演习,提高全员文物保护意识;

  c.按照文物保护领导小组和文物保护部门的指令,积极协助处理有关文物保护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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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跟踪监督施工现场每一个施工作业人员动态,发现文物及时上报,并保护好现场。

  清基开挖地段、卸土区等地段。

  1.我方土方回填卸土区段为铜官古大桥段至在建的铜官博物馆,卸土区实行全封闭,派专人负责看管,严禁一切与卸土无关的人员或车辆入内,卸土车司机在卸土区内严禁下车。卸土区堆满土后,就地进行场地平整并满铺草皮形成绿化地段,且派专人负责看管。

  2.开挖现场实行全封闭,严禁一切与土方开挖无关的人员或车辆进入现场。开挖时及时通知文物保护监管单位现场监督。(具体开挖位置及方案见后附图三)

  五、文物保护措施在工程现场发掘出的所有文物、古迹以及具有地质研究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化石、陶瓷、钱币或物品,均属于国家财产,因此,在施工中,我们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文物保护工作。

  1.施工现场实行全封闭化管理,所有施工人员和施工车辆凭有效证件出入工地。

  2.施工现场设置醒目的文物保护标志、标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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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请专职保安16名对工地现场进行文物保护至该项目竣工,配置相应的文物保护专用装备、器材等。

  4.加强教育、提高全员的文物保护意识,开工前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文物保护重大意义、文物保护知识方面的教育,增强全体职工保护文物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5.开工前主动和地方文物保护部门进行联系,与当地群众进行文物保护方面的调查,对地下是否有文物初步做到心中有数,以便超前、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

  6.一旦发现文物,我单位遵守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及《长沙铜官窑遗址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1)已开工的要立即停工保护现场,防止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任何该类物品。

  报。

  (3)按照业主和文物保护部门的指令,积极协助处理。

  (4)文物保护部门处理完现场,并接到业主和文物保护(2)及时向文物保护领导小组、业主和文物保护部门汇部门可以继续施工的通知后才能重新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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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不准随意乱刻、乱画、破坏文物,坚决打击、抵制贩卖文物活动。

  8.临时设计、施工用地不占用文物保护控制区。凡属施工影响区域内的古树、古建筑要加以安全围护。

  六、文物保护应急预案

  1.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组织机构石渚坪广场项目部文物保护应急指挥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工程总负责人(罗##)

  副组长:工程协调负责人(周##)

  工程技术负责人(黄##)

  组员:工程技术部、资料部、保卫部、安全部、材料部(袁##、高##)

  2、应急指挥小组工作职责:

  a.接到应急报告后立即赶赴文物发现现场,组织、指挥保护好文物发现现场;

  b.在规定时限内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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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迅速对文物发现现场进行勘察,对有可能进一步扩大的发现文物地段进行封闭,在记明数据和绘制现场示意图的前提下做到预先保护。

  d.接待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文物的初步调查;

  e.组织、调动各方面的资源进行现场出土文物保护和发掘现场的保护。

  f.配合文物调查组开展文物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篇章2:文物保护工作实施方案范文【按住Ctrl键点此返回目录】

  1、《中华人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2、《北京皇城保护规划》

  3、《故宫保护总体规划大纲》

  4、《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办法》

  5、故宫博物院文物保护综合业物用房工程《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报告》

  6、故宫博物院文物保护综合业物用房工程《施工图纸》

  7、施工现场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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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施工组织及总体施工部署

  本工程位于北京市东城区景山前街4号故宫博物院内西北角区域,为新建工程。工程北邻城隍庙(18.8m),南邻第一历史档案馆(12m),西邻故宫西城墙(6m),东邻寿康宫西红墙(19m),南北长约390m、东西宽35m,场地南北向成条状,总用地面积为19657m2。

  总建筑面积为13049m2地上一层地下一层,其中地下建筑面积5377.41m2,地上建筑面积7648.08m2。

  本项目是以清宫式建筑形式为主要风格的仿古建筑。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古建外檐采用硬山建筑形式,建筑整体风格、布局以故宫神武门两侧连房为参照,房屋以硬山建筑为主。

  结构体系为框架剪力墙结构体系;基础形式为筏板基础(基础埋深7.9m、2.4m)。

  2.2需要保护文物概况

  本方案主要防止施工过程中对故宫内部已有构筑物、建筑物,造成损坏对施工现场埋地文物的保护,不影响故宫正常开放。本方案的指导方针是预防为主、抢救第一、加强管理的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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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车两出行路线图,从外到内需要保护的主要文物有:北门(神武门)及北侧红城墙、西城墙、神武门~第一历史档案管之间的道路、道路两侧的已有建筑物、内金沟河、古井、古排水沟、地下出土文物。

  1、北门(神武门)及北侧红城墙保护:此处城墙主要保护措施是防止进、出场汽车碰撞,在道路两侧离城墙300mm处每3m设置一个防撞路锥,路锥与路锥之间采用警戒线隔离,并在进出城墙处设置LED慢行警示灯并在所有拐弯处增设减速板,当车辆较多时,安排专人进行引导、指挥。

  2、西城墙保护:根据查阅关于故宫建造资料,故宫西城墙构造依次为面砖、背里砖,墙心为夯土层,面砖与背里砖设置丁字砖加以拉结。据现场踏勘了解,因年代久远,西城墙内部丁字砖已部分断裂,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①确立文物保护工作高于一切的中心思想,现场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文物保护领导小组,向社会聘请2位古建维修及保护领域的专家作为长期顾问。

  ②跟业主已有全数字化城墙位移观测进行数据共享,每隔一小时进行查看一次,一但超出警戒值,立即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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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基础施工时,进行分段开挖,并采用震动最小长螺钻施工,最大程度减小施工对西成墙的影响。

  ④施工时,对西城墙已有的架固脚手架,悬挂警示标志,防止在施工过程中工人无意中拆除加固脚手架。

  3、施工车辆行走道路保护

  土方车辆、混凝土罐车、钢筋车均为晚上进出场,主要行车路线为:文津街→景山前街→故宫博物院神武门→施工场地北出入口;

  ①防止路面压坏措施:所有土方车辆均采用15m3以下车辆,所有混凝土罐车均采了12m3罐车(布满负荷工作,只装8m3),所有车辆及车身总总重量不超过50T,尽量做到不破坏路面面砖,如果路面砖个别存在破损,及时采用相同样砖进行更换。

  ②防道路遗撒措施:所有土方车辆在土方装载时,应低于车帮以下50mm,车箱必须加有车盖,使出现场大门时,车轮均需冲洗干净并无滴水;大门沿道路50m处铺设灰色地毯,并安排4名工人及时清扫,确保车辆行驶至故宫路面时不造成任何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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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现场东侧内金水河宽3m,在施工过程中所有雨、污水均不排入内金沟河。施工现场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进行清理;混凝土浇筑泵车洗泵全部安排在施工场地以内进行清洗,且只能排入洗车槽内;在基槽四周设置明排水沟,每隔50m设置一个集水井(兼做沉淀池),在施工现场南、北两侧设置总沉淀池,经二级沉淀后排入业主指定污水管网。

  5、古井保护:现场南侧已探明存在两口清代古井,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加以保护。

  ①护坡桩施工时,首先进行古井保护桩施工,防止护坡桩施工对古井进行扰动。

  ②结构施工时,现场南侧为施工通道,有重车行走,为确保重车对古井不造成影响,在古井南北两侧增加钢管微型桩,然后在桩上浇筑承台及钢结构过桥。钢桥考虑50T车辆行走要求,具体做法详见下图:

  ③建立检查台账,每天安排保安行检查,如有异常及时咨询文物保护专家,做出相应的处理方案。

  6、古排水沟保护:在施工现场西城墙根部,存在一段古排水沟遗迹,具体保护方法,设计院提出采用填埋保护,在填今泰学院推荐文档

  埋时做好相应标记。地上四周采用钢管脚手架搭设防护栏杆,防止人员进出破坏。

  7、地下土方开挖中出现的文物:在土方开挖的过程中极有可能挖出地下文物,所以土方开挖之前在整个施工现场设置监控录像,着重对土方开挖期间进行24小时实时监控,并设专人对土方开挖进行监察,发现小型文物立即进行整理、转移存放、存档。开挖过程中如发现大型文保建筑基础,立即停止施工,封锁现场并派专人看护,上报业主处理,并将监控录像进行保密封存,移交给业主。

  篇章3:文物保护工作实施方案范文【按住Ctrl键点此返回目录】

  为深入开展文物保护工作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县文物保护单位监管机制,改善文物安全态势,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经局领导研究决定,20XX年起,每年在全县开展文物保护单位巡查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始终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文物事业科学发展为主题,积极推动文物保护、利用的有机结合,全面提升文物保护质量,全力加速文物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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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成立巡查工作小组

  工作小组负责全县文物保护单位日常巡查工作。

  副组长:徐锦生、张向忠

  成员:张培森、欧清威、熊茂昌、梁日华、黄惠英、各镇文化服务中心主任、文物协管员

  巡查对象:各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

  (一)“四有”工作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是否公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是否树立标志说明,是否设置专门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是否建立记录档案。

  (二)文物保护单位本体保护是否有刻划、涂污行为,是否有擅自拆除、迁移、修缮等行为。

  (三)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工程施工是否擅自进行修缮、迁移、建设工程、钻探、爆破、挖掘等作业。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工程设计方案是否经文物部门同意,报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对历史风貌造成破坏的行为。

  (四)文物保护工程是否按报经审批的方案进行保护工程施工,修缮、迁移、重建等的设计与施工单位是否都取得了相关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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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使用情况,擅自改变国有文物保护单位的用途的行为,国有不可移动单位的使用人拒不依法履行修缮义务的行为,转让或者抵押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或者将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作为企业资产经营的行为。

  (六)安全情况,古建筑管理、使用单位是否按规定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按规定整改安全隐患。

  (一)做好前期准备。巡查组组织巡查人员学习文物巡查有关文件和工作方案,并与被巡查单位做好协调沟通工作,明确有关事项。

  (二)具体实施如下:

  1、省级保护单位每月进行一次巡查。共四处:东江纵队司令部旧址-冲虚观;罗浮山摩崖石刻;银岗古窑场遗址;陈百万家族建筑群。2、古建筑每2个月进行一次巡查。

  表)

  (三)巡查期间,对在使用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的文物3、其他文物保护单位每季度进行一次巡查。(详单见附保护单位的管理使用单位和使用人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加强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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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综合分析巡查情况。巡查结束后,巡查小组应及时对巡查情况进行认真的综合分析和研究。

  (2)对于巡查工作的总体情况,了解的主要问题及巡查组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进行反映并记录在案。

  (3)资料归档。巡查阶段性工作结束后,巡查组要将有关材料整理汇总成册(并附电子文版),统一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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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文物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文物保护管理工作计划

  文物保护管理工作计划

  导语:由于文物是具有唯一性、不可再生性的收藏品,因而加强现代博物馆文物保护与管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文物保护管理工作计划,欢迎大家阅读与借鉴!

  一、文物保护工作

  1.做好丝绸之路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

  根据国家文物局的工作安排,6月底前完成各申遗点的各项准备工作,7至8月份迎接申遗专家的验收;重点做好汉长安城未央宫区域遗址公园建设,组织实施各项文物本体保护展示工程,做好申遗点周边环境整治的技术指导工作;做好申遗档案的制作、监测机制的建设工作。

  2.积极推进大遗址保护及遗址公园建设。

  在市汉长安城国家大遗址保护特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做好汉长安城遗址的文物保护工作,促进汉长安城遗址公园建设;配合沣东新城,做好阿房宫遗址周边环境整治和遗址公园建设项目的启动工作;做好遗址本体保护研究,实施部分遗址抢救性保护项目;配合昆明池公园建设,组织开展考古勘探、试掘工作,为方案编制提供依据。认真做好半坡遗址公园、丰镐、杨官寨、栎阳城遗址、秦东陵、汉杜陵、霸陵的保护利用工作。

  3.积极推动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规划编制工作。

  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全面启动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的要求,积极协调各方面力量,按照文物的隶属以及管理使用关系,依据法律规定,明确每一个规划编制的工作责任主体,统筹安排。推进《**考古遗址公园总体规划》和《汉长安城考古遗址公园未央宫片区详细规划》、《阿房宫遗址公园规划》的编制工作;重点推动《丰镐遗址保护规划》、《**遗址保护规划》、《霸陵》、《栎阳城遗址保护规划》、《半坡遗址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重点启动《秦庄襄王墓保护利用规划》、《明秦王家族墓保护规划》、《通远坊天主教

  堂保护规划》、《华严寺塔保护利用规划》等的规划编制工作。在文物维修方案的编制、保护规划的审批、文物保护工程的立项和实施上,认真做好指导、协调、监督工作。

  4.继续做好大遗址考古工作。

  配合汉长安城考古遗址公园建设,组织开展考古工作;结合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的建设,推进丰镐遗址和阿房宫遗址的考古调查勘探工作;继续做好霸陵的考古调查工作,启动栎阳城遗址考古勘探工作,为保护规划编制打好基础。

  5.实施大遗址本体保护展示工程。

  结合《申遗保护管理规划》及《汉长安城考古遗址公园未央宫片区详细规划》的要求,重点做好汉长安城未央宫区域遗址公园建设,实施汉代道路保护一期工程、城墙重要段落保护展示项目、西安门遗址、直城门遗址与未央宫前殿遗址保护展示工程。

  6.加强文物考古和勘探管理工作。

  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中文物勘探管理工作的通告》,研究制定考古勘探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配合城市基本建设考古勘探管理工作。加强对勘探质量的检查认定工作,配合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的开展,做好基本建设中的考古发掘和文物保护工作。继续抓好考古发掘和研究工作,强化发掘质量监督管理,开展具有重要学术意义的专题考古调查研究。积极推进《西安市地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办法)》的制定、申报,颁布以及实施工作。

  二、博物馆工作

  7.加强博物馆数量建设。

  根据“博物馆之城”建设规划,指导协调完成2014年博物馆的报审工作,完成“百座博物馆”建设任务,推进我市博物馆事业迈上新台阶。

  8.提升博物馆质量建设。

  协调指导全市博物馆进一步提升陈列展览和社会服务职能,特别是国有博物馆的升级改造等工作,充分发挥国有博物馆的引领示范作用。组织开展2013年民办(行业)博物馆考核工作,落实相关扶持资

  金和政策;修订出台《市民办博物馆管理办法(暂行)》;编纂《市民办博物馆内部管理制度汇编》、《民办博物馆管理实用手册》和《西安百家博物馆》;试点开展全市民办博物馆藏品数据库建设,年内努力完成2万件藏品的录入工作。

  9.不断丰富和完善博物馆体系。

  努力建设各类能充分体现我市地域特色的新类型博物馆,如工业遗产博物馆、行业特色博物馆、社区博物馆、民俗博物馆等,凸显小型、专题、多样的建设特色,力争“十二五”末,专题类博物馆达到50个以上,使我市博物馆体系更加趋于完善和合理。配合省文物局做好正在筹划的全国第一座考古博物馆--陕西考古博物馆的建设,以带动民间博物馆城的建设和发展。

  10.做好全市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文物局、省文物局关于认真做好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的安排部署,在全面总结全市国有可移动

  文物普查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加强宣传,动员全社会力量全力投入,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

  11.健全组织机构和加强人才培养工作。

  筹划成立市博物馆协会;继续与相关部门沟通组建“西安市博物馆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为全市博物馆发展做好申报审核、人才培养、职称评定、技术咨询、运行管理等服务和保障工作;加快制定西安市博物馆讲解员评估定级办法;扎实做好2013年博物馆讲解员大赛工作;组织全市民办博物馆管理人员培训。积极推进民办博物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

  12.深化博物馆社会服务功能,不断扩大文化惠民的成果。

  组织筹划好“5.18国际博物馆日”宣传活动,指导和协调各博物馆做好各类展览展示、学术交流和文化活动;以持续开展博物馆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服务活动和博物馆进百校活动为抓手,不断扩大文化惠民的成果。

  13.积极推动红色旅游的建设和发展。

  以启动西京招待所回收利用为契机,积极推进西安事变旧址群回

  收利用工作;认真按照《八路军办事处发展规划》的总体思路,推进红色旅游工作进程。

  三、文物安全工作

  14.落实文物安全、消防安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与区县文物管理部门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与基层单位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消防安全责任书》和《安全生产责任书》,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安全责任,努力实现第23个馆库藏文物安全年。

  15.加强安全检查,整改安全隐患,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对区县部分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局属单位进行安全检查;着重检查重大节日安全措施落实、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古建筑消防安全、文物库房、博物馆展出文物的安全、考古工地、建筑施工工地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查找安全隐患,督促进行整改;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年、消防宣传月及上级安排的专项整治活动,做到有安排布置、有检查督察、有总结汇报,力求取得实效。

  16.加强田野文物安全工作。

  调研重点区县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管理情况,起草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管理办法,明确不可移动文物管理体制、机制、责任、管理措施等;进一步与相关部门沟通,落实不可移动文物保障经费;加强田野文物的安全巡查工作。

  17.加强技防和消防设施建设。

  完善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的技防设施和消防设施,实施一批技防工程项目,提高技术防范能力,提高设备使用效率;重点做好半坡遗址、秦东陵、汉杜陵、唐兴教寺塔、华清宫遗址和水陆庵等单位的安防技防项目;做好相关项目的储备工作。

  18.做好安全培训工作。

  督促各单位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全员安全素质,提升单位安全管理水平;结合“防火墙”工程建设、“119”消防安全宣传月等专项活动,全面提高全市文物系统消防安全“五个能力”建设水平;组织一次安全专项培训。

  19.加强应急管理,提高应急能力。

  完善应急机制,加强应急演练,进一步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对重大活动、重大节日期间应急工作的检查指导;组织一次全局性的应急演练现场会。

  20.做好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

  落实《市关于切实促进〈文物保护法〉贯彻落实的若干意见》,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做好“申遗”政府规章的起草和报送工作;加强依法行政的学习教育,定时编印《依法行政学习资料》;督促检查指导区县文物管理部门认真履行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检查指导局属受委托单位依法开展文物行政执法工作;做好文物行政执法委托年审工作,补办执法证件。

  21.配合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

  密切配合公安机关,打击盗掘古墓等文物犯罪,整治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及周边环境;配合打击文物犯罪专项活动,加大防范力度,有效降低各类文物案件的发生率。

  22.强化文物安全机制建设。

  积极发挥文物安全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进一步完善文物安全评估与保障机制,建立文物安全信息平台,加强区域间联合执法,全面提升文物安全防范能力。

  23.加强制度建设。

  推进制度建设,认真落实国家文物局、省文物局安全制度规范;检查重点单位落实安全制度,特别是古建单位和博物馆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根据检查情况,出台普遍的有指导性的制度规范。

  四、文物基础工作

  24.进一步做好文物档案资料规范工作。

  进一步做好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指导各基层单位加强“四有”工作;推进霸陵、隋唐长安城遗址等管理机构“四有”工作开展;继续组织区县开展一般文物数据库建设工作;加强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成果转化,指导各县公布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25.实施文物保护工程。

  落实文物保护资金,继续做好文物保护抢救维修项目。做好长安区天池寺塔、户县化羊庙大殿、周至佛坪厅故城碑廊、蓝田红二十五军部、户县公输堂、长安区郭氏民宅的维护保护工程以及万寿寺塔纠偏的保护工程、明秦王府城墙保护维修工程;组织开展临潼区康家、白家遗址的建所工作;开展栎阳城遗址考古工作;推进新一批文物保护单位审报;继续做好全市重要文物点的日常监测工作。

  26.加强历史建筑和工业遗产的保护管理工作。

  积极与市规划局等单位加强沟通,推动《市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管理办法(草案)》和《市工业遗产保护管理办法》的出台。

  27.加强宗教活动场所文物的保护管理工作。

  着重加强与宗教部门等非文博系统的协调沟通,认真做好指导、协调、监督工作;积极与宗教、规划等部门合作,支持、指导宗教场所做好不可移动的文物保护规划编制、维修方案制定与实施、可移动文物管理与使用等基础性工作,重点推进《市宗教场所文物保护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工作。

  28.进一步完善市政务中心开展的并联审批工作。

  配合基本建设中的地下文物考古勘探的并联审批工作,加强审批管理,提高审批工作覆盖面,推进审批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效率化。

  29.不断提高文物科研工作水平。

  积极推动文物保护的科研工作,争取《汉长安城水环境研究》、《丰镐遗址保护利用研究》、《**的城市功能定位》等研究课题的立项;编辑出版《丰镐遗址出土青铜器集》、《文物概览》等书;完成《市志-文物志》的编写工作;积极推动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西安国际保护中心(IICC)的工作,以进一步加强我市文化遗产保护领域与国际间的交流和合作。

  30.积极落实文物保护和大遗址保护项目资金、加强财务检查和监督工作。

  组织实施大遗址保护工程及文物保护工程;做好阿房宫遗址保护工程、汉长安城遗址保护等工程的招标及资金拨付和监督使用工作;积极落实文物保护资金,继续做好文物保护抢救维修项目,积极督促

  实施文物保护工程进展,确保2013年度市文物保护维修计划顺利完成。

  31.加强文物市场管理工作。

  按照《国家文物局公安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经营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做好我市文物监管物品市场监管工作;积极与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沟通配合,开展其他城市文物市场管理工作调研,借鉴先进管理经验,为推进我市文物市场管理工作提出可行性的建议和对策。

  32.开展面向社会的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宣传工作。

  配合全市丝路申遗工作、“博物馆之城”建设、“5.18国际博物馆日”及“中国文化遗产日”主题活动,积极组织全市开展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宣传工作;组织和协调各博物馆做好各类会展和文化活动;围绕全市文物重点工程和重要工作,组织省、市新闻媒体对阶段性成果进行报道;积极与各类媒体合作,精心策划,协同配合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努力营造“文物保护人人有责、保护成果人人共享”的社会舆论氛围。

  33.大力加强市文物局网站建设,提高全市文物系统宣传和信息化水平。

  进一步完善市文物局网站信息基础建设,主动公开全市文化遗产保护相关信息,推进全市文物行政部门工作信息化、公开化和规范化;加强信息资源的整合、利用、共享和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信息服务体系和方便快捷的信息传播体系。

  五、干部队伍建设

  34.大力加强全市文博人才队伍建设。

  研究制定《市文博人才工作中长期培养实施意见》,加快建设结构优化、素质过硬的文博人才队伍,做到人才多层次、培养有平台、使用有政策、成长有渠道;学习、借鉴和利用国家和省文保单位的技术、力量优势,提高我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工作水平,在土遗址保护和展示技术、青铜器保护技术、壁画修复、漆木器保护修复等方面进行学习交流,进行科研攻关,培养科技保护人才;依托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西安国际保护中心平台,积极推动跨国界的文化遗产保护管理

  人才交流和培训;继续办好文物行政和业务培训班。

  35.坚持廉洁从政,狠抓工作落实。

  坚决贯彻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及省委实施意见和市委22条措施,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严格工程建设项目领域的监督检查,确保所有工程项目都在阳光下运行,努力营造清正、清廉、清明的良好政风。

  36.开展年度文物保护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工作。

  结合全年文物工作要点,认真做好年度各区(县)、开发区和市直单位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评价、评优等综合考核工作。纪念园文物保护工作情况汇报文物保护法执行情况工作汇报关于加强我县文物保护工作的调研与思考。

篇三:文物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

  〔文物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文物是国家、民族发展的重要历史见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传承民族精神的重要载体。加强文物保护工作,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我县是邯郸市文物大县,文物遗存丰富,经过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发现的古墓葬、古遗址、古建筑及石刻等不可移动文物184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9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47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项目建设不断增加,文物保护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问题,文物保护工作基础有待进一步加强,机制尚须进一步完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名府故城的保护、展示工作,目前面临着诸多难题。因此,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做好文物保护工作,是当前县政府和相关部门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下大力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大文物保护工作的资金投入

  (一)落实文物工作七纳入。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文物法》的要求,切实将文物保护和安全工作纳入经济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财政预算、体制改革、领导责任制、社会防灾体系、社会治安体系之中,全面提升我县文物保护工作的整

  15体水平。

  (二)增加财政预算安排。文物保护属于社会公益性事业,县财政局要按照《文物法》的有关规定,将文物保护所需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为文物事业发展提供经费保证。文博单位的事业性收入,全额用于文物保护与管理事业。县财政每年安排的文物专项经费,应随财政收入的增长同比例增加,主要用于县级文物维修与保护、编制全县文物保护规划、加强文物行政执法、征集重点文物、扶持博物馆建设,为落实好文物保护工作提供支撑。

  (三)积极引导社会和民间资金参与。鼓励企业和个人出资、捐资进行文物维修和保护,在不改变文物格局、风貌的前提下,允许出资者按规定要求有偿使用部分国有文物。文保单

  15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要落实相应的配套资金,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筹措经费,不断探索社会化保护文物的路子。无论是国家、集体还是私人所有的文物保护单位,都有按照《文物法》的有关规定,切实负起保护、修缮的责任。

  (四)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县文物部门要加强与上级文物部门的对接,积极争取资金、政策等多方面的支持。

  三、突出文物保护工作的重点

  15(一)宋府明城的保护与开发常抓不懈,扎实推进邯郸运河保护规划实施。

  1.按照《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公布中国大运河邯郸市运河遗产保护规划的通知》(〔20XX〕21号)要求,已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将大名运河段遗产保护内容纳入大名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妥善解决居民搬迁、土地利用调整、道路调整等问题,最大限度保护运河遗产文物本体和环境的完整性、真实性,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合理开发利用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运河文化遗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促进文物保护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2.大名府故城的保护和利用工作长期以来得到国家及省市

  15领导和专家学者的高度关注。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文物局论证审批的大名府故城保护规划内容,加快规划实施,打造中国宋代都城考古发掘、科研展示基地,着力推进大名府国家级考古遗址公园规划建设。

  3.大力推进规划实施,打造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大名明清府城文物保护规划》和《明清府城重要历史节点修建性详规》已经完成。抢救保护古城内的一批优秀历史文化建筑,如:黄氏祠堂、王藻故居、五女师旧址、大名市旧址、张氏故居等,划定保护范围和建控地带,悬挂文物保护标识牌,公布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及申报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县财政列出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以规划为指导,制定修缮方案,有序实施抢救性修复、修缮。

  154.切实加强古建筑保护。对已公布为保护单位的按照法律、法规实施刚性保护,并遵循属地管理、产权有责的原则,明确非国有古建筑的所有人为保护管理责任人、国有古建筑的使用人为保护管理责任人。对未经批准擅自迁移或者拆除古建筑的行为要严格依法查处。具有重大历史价值的古建筑,原则上尽量避免拆除。历史建筑确需迁移或拆除的,应事先会同文物主管部门制定可行的实施方案报城乡规划等部门审批,拆除以后的建筑构件,原则上由文物或建设等部门收储。

  (二)正确处理文物保护和基本建设的关系,加大基本建设用地文物考古及勘探工作的推进。根据《文物法》和国务院关于文物保护五纳入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基本建设中文物保护工作的领导和支持,把文物保护工作纳入基本建设审批程序,作为建设规划部门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前提。国土、文物、规划、住建、工商、交通运输以及公检司法等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行所承担的保护文物的职责,共同维护文物管理秩序。

  151.严格项目审批程序,坚持依法保护文物。建设单位在进行工程建设过程中,要坚持基本建设项目应避开文物重点保护区的原则,大名县域内历史文化遗存众多,地下文物分布密集,因此,县域内的建设工程必须坚持实施文物调查和文物勘探工作。由文物部门出具建设工程用地文物勘探报告书后,规划部门方可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在基本建设项目中,包括:房产开发、工厂企业建设、修路架桥、河道水渠治理、铺设管道、窑场取土、电力电缆及通讯线路架设等,建设单位必须事先会同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对工程范围内(包括取土区)进行文物调查和勘探工作。如有重要发现,由县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必要的文物考古和发掘活动。

  153.配合基本建设项目进行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所需经费由建设单位列入工程预算。因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开发项目进行的文物勘探、发掘,所需经费由投资者承担,收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高度重视博物馆建设,建设体现大名特色的高标准博物馆。要进一步完善结构,提升功能,扩大影响,充分利用民间资源,征集文物,扩充馆藏文物的数量种类。要落实国家文物局等多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促进民办博物馆发展的意见》(文物博发〔20XX〕11号)的文件精神,加强对藏品的登记、建档和安全管理,落实藏品丢失、损毁追究责任制。实施馆藏文物信息化和保存环境达标建设,加大馆藏文物科技保护力度。提高陈列展览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馆藏文物

  15的教育作用。加强博物馆专业人员培养,提高博物馆队伍素质。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依法加强对博物馆的管理和指导,提高博物馆专业队伍素质,不断提高博物馆陈列展览的质量和水平。

  (四)实现文物保护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重视文物科技工作,利用现代科技,创新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和利用的方式。县文物事业单位要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加强文化遗产科技保护项目的学习研究,积极与上级文物部门学习沟通,根据我县特点,重点学习研究古遗址的保护、发掘展示等科研课题,将文物保护及利用纳入工作计划之中。

  1.加强文物市场的调控和管理。加强对文物市场的调控和监督管理,依法严格把握文物流通市场准入条件,规范文物经

  15营和民间文物收藏行为,确保文物市场健康发展。依法加强文物商店销售文物、文物拍卖企业拍卖文物的审核备案工作。坚决取缔非法文物市场,公检法司及文物等部门要严厉打击盗窃、盗掘、走私、倒卖文物等违法犯罪活动。严格执行文物出入境审核、监管制度,加强鉴定机构队伍建设,严防珍贵文物流失。加强国际合作,对非法流失及涉案文物要坚决依法追索。

  2.加强文物保护队伍建设。文物保护工作专业性强,急需扩充人员队伍,以适应文物大县文保工作的发展需求。进一步发展壮大文保员队伍、文化遗产保护志愿者队伍等群众性文物保护组织。财政要增加财政预算,切实落实文保员待遇。对于多年从事文物保护工作并作出突出贡献的文保员和文化遗产保护志愿者,由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11153.加大宣传力度。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等媒体及相关部门,要积极做好文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人民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努力营造全民保护文物的浓厚氛围,逐步形成政府部门依法保护与群众自发保护相结合的文物保护机制。

  四、加强对文物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成立机构,健全组织。成立文化遗产保护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建立健全文物保护议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文物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向省、市文物主管部门沟通、汇报,切实

  1215把文物保护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责任,依法保护。依法加强文物的安全管理,文物、工商、交通运输、公检法司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查找隐患,堵塞漏洞,加大对文物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盗掘、破坏文物等违法行为,确保全县文物安全。对追缴的文物要妥善保管,并在结案后及时无偿移交文物部门。文物部门从公安、工商、交通运输等部门接收的文物,要由县博物馆和县文物保管所登记入库收藏。规划部门要把文物保护单位纳入城乡建设规划,会同文物部门研究、商定本行政区域内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措施。单位或者个人在工程建设中发现文物,应当及时向当地文物部门报告,并保护好文物和现场,出土的所有文物应当上交文物部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有、藏匿、买卖或者赠送。

  1315(三)属地管理,严格考核。根据《文物法》的规定,将文物保护工作纳入考核内容,建立完善考核机制,每年要对文物保护涉及到的乡(镇)和部门进行考核。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实施监督管理。乡(镇)政府要切实负担起本行政区域内文物保护的职责,逐级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对失职、渎职者,要严格按照责任制追究责任。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文物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文物保护工作责任制,坚持人防与技防相结合,全方位提高防范水平。

  (四)协调联动,形成合力。文物保护工作涉及面广,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形成文物保护的强大合力,确保全县文物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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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15

篇四:文物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目录

  一、编制目的及依据-1-(一)编制目的-1-(二)编制依据-1-二、使用范围-1-三、工程概况-1-四、成立文物保护领导小组-3-(一)领导小组成员-3-(二)、领导小组职责-3-五、文物保护组织管理措施-3-六、文物保护措施-4-七、突发事件应急机制-5-(一)预防和预警机制-6-(二)预警支持系统-6-(三)应急响应-6-八、监督管理-9-(一)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9-(二)责任与奖惩-9-

  一、编制目的及依据

  (一)编制目的为了加强对文物的保护,预防和及时控制各类危及文物安全的事件的发生,依据国家和江苏省、安徽省有关规定、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以及江苏省、安徽省有关文物保护、发掘等方面的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使用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新建郑州至徐州客运专线指挥部(四分部)施工范围。

  三、工程概况

  郑徐客专萧县至徐州段,起止里程:DK325+183.560?DK339+052.575,全长13.869km。设计为350加小双线、线间距5m。其中有特大桥2座、大桥1座、路基2段、线路所一处,分别为友谊河大桥、跨京福特大桥、徐州特大桥、DK325+320.62?DK327+184.68和DK331+603.35~DK332+777.72设计为两段路基

  (DK332+300?口质32+777.72接入铜山线路所)。路基填筑宽度(顶)在13?32m,填筑高度在5?7m,边坡坡率1:1.5。

  基础采用钻孔桩基础,根据不同地质条件和跨度分别采用1.0m、1.25m和1.5m、2.0m桩径,设计类型有柱桩、摩擦桩两种。墩台身总计328个,桥台采用空心桥台5个,实体墩身等截面218个、实体墩身变截面53个、空心墩变截面16个、连续梁主墩实体36个,最高墩身23m。

  线路跨越公路、铁路等情况如下:

  (1)于DK328+631处跨越义安煤矿专用线,交角90.5°,现状宽度9.5m,设计净空6.75m,采用32m简支箱梁跨越。

  (2)于DK329+973处跨越453镇道,交角116°,现状宽度6m,设计净空5.0m,采用(32+48+32)m连续箱梁跨越。

  (3)于DK330+503处跨越阜夹铁路线,交角120.5°,现状宽度13m,设计净空6.75m,采用(32+48+32)m连续箱梁跨越。

  (4)于DK330+918处跨越京福高速公路,交角107°,现状宽度28m,设计净空6.0m,采用(40+64+40)m连续箱梁跨越。

  (5)于DK333+704处跨越G310国道,交角139°,现状宽度15m,设计净空5.5m,采用(40+72+40)m连续梁跨越。

  (6)于DK334+498处跨越陇海正线等多线,交角128°,现状宽度四线,设计净空7.69m,采用(48+80+48)m连续箱梁跨越。

  (7)于DK335+187.33处跨越杨铜联络线,交角33°,现状宽度单线,设计净空6.75m,采用(48+80+48)m连续箱梁跨越。

  (8)于DK336+113.17处跨越夹北疏解线,交角25°,现状宽度单线m,设计净空6.75m,采用(48+80+48)m连续箱梁跨越。

  (9)于DK333+628处跨越大寨河,交角138°,设计水位41.7,采用

  (40+72+40)m连续箱梁跨越。

  (10)于DK336+770处跨越费黄河,交角80°,设计水位40.34,采用(32+48+32)m连续箱梁跨越。

  、成立文物保护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王勇

  副组长:颜龙国、李世茂、罗万勇

  组员:王行、许昌、郝晓光、杨洪涛

  (二)、领导小组职责

  (1)、建立健全施工期文物保护管理组织机构、管理制度以及应急预案。

  (2)、熟悉施工现场的环境特点,掌握文物保护的工作程序,落实设计对文物保护的工作措施和要求;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学习文物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提供对文物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3)、积极配合文物部门组织的文物挖掘抢救和搬迁保护工作。

  五、文物保护组织管理措施

  (1)项目经理部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并保持一套工作

  程序,对所有参与工作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

  (2)工地设专门的文保员,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文物保护小组。

  会同业主、监理和文物部门对文物进行定期检查、确认、并做记录。负责现场的日常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并且有完备的文字记录,记录当日工作情况、发现的问题以及处理结果。

  (3)开工前会同文物部门划定保护范围,划定重点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对所有参建人员进行交底。

  (4)在工地显著位置安置好文物部门设立的标志,标志中说明文物性质,重要性,保护范围,保护措施,以及保护人员姓名。

  (5)建立文物保护科学的记录档案:包括文字资料:做好对现状的精确描述,对保护情况和发生的问题做好详细记录。

  (6)保护措施上报审批制度。每个具体的文物保护措施都要在得到文物部门和建设方的批准后才可以实施。

  (7)每周召开一次施工现场文物保护专题会,根据前一周的文物保护情况及施工部位、特点布置下一周的文物工作重点。

  六、文物保护措施

  (1)、施工前成立文物保护领导小组,组织全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铁道部及当地政府对文物保护的有关规定,增强文物保护意识,提高自觉保护文物意识,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各项规定,杜绝任何违反《文物保护法》的事情发生。

  (2)、施工前主动与地方文物管理部门取得联系,深入群众做好施工调查,对地上、地下是否有文物初步做到心中有数,以便超前、有针对性的做好工作。

  (3)、在职工中宣传文物保护知识,提高文物保护的法律意识。对施

  工地段已有文物,要采取措施,避免施工震动和污染。

  (4)、对施工过程中影响到的文物和古木采取保护措施,对于要迁移的树木在园林单位确认后由业主委托园林部门负责迁移,对需保护的文物,在文物单位的指导下提出监测保护方案,通报文物保护单位,并进行监测保护。

  (5)、施工中发现的文物或有考古、历史文物、古墓葬、古生物化石及矿藏、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及时通知甲方和文物管理部门,并采取严密的专人看守与保护措施,严禁损坏或私自占有和非法倒卖,绝不允许人员移动及损坏任何这类物品。

  (6)、配合文物管理部门做好必要的其它保护。并将对文物遗迹的各类现场保护情况及时书面报告建设单位。

  (7)、土方工程以及其它需要取土、弃土时,对现有的或规划的保护文物遗址,承包人应采取避让的原则进行地点的选择。

  七、突发事件应急机制

  突发事件是指由施工引起的突发性的危及文物安全和文物保护工作秩序的事件,包括火灾、文物被盗挖等重大刑事、治安事件。在处理突发事件的过程中,在项目部文物保护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级负责,管段管理的应急机制。

  (一)预防和预警机制

  (1)预防预警信息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要求,文物保护领导小组应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和组织准备,加强日常管理和监测,注意日常信息的收集与传报,对可能发生的涉及文物安全的预警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制定有效的监督管理

  责任制和预防应急控制措施。

  (2)预防预警行动

  对本标段内文物安全工作加强事前的监督检查,定期演练各种应急预案,磨合、协调运行机制,增强对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理能力。

  文物保护领导小组应制定安全责任制度,明确日常安全工作措施。强化日常人力、物力、财力储备。

  (二)预警支持系统

  确保安全工作人员数量,明确其岗位职责和识别标志;安装必要的消防、安全防范技术设备,配备预警通讯和广播设备,预留公安、消防救护及人员疏散的场地和通道。

  (三)应急响应

  (1)、应急预案启动

  应急响应流程图:

  (2)信息报送

  I、基本原则

  ①迅速。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指挥小组应同时多级多头上报。

  ②真实。报送信息应尽可能客观实际,真实准确。

  ③全面。力求多侧面、多角度地提供信息。要防止片面性,避免断章取义,更不能对上报信息层层截留、级级过滤。

  II、报送内容

  ①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

  ②事件的简要经过、文物受损及人员伤亡情况。

  ③事件原因分析。

  ④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方案。

  ⑤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III、报送形式

  突发事件信息可用电话口头初报,随后报送书面报告,必要时和有条件的应附音像资料。

  (3)指挥和处置

  应急指挥小组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根据各自职能分工,投入到应

  急工作中。

  (4)信息发布和通报

  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执行,向社会客观、准确、全面、及时地发布信息。

  (四)善后处理

  ①应急指挥小组帮助市文物保护单位开展突发事件受损文物的价值评估,提出修复和保护的意见或建议,组织开展对突发事件的事后补救、复原和灾后重建工作。

  ②事件处理结束后,及时将情况书面报告江苏省文物局和省政府。

  ③根据事件暴露出的有关问题,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有关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

  应急处理流程图:

  八、监督管理

  (一)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

  组织项目部各个部门及外协队伍利用报刊、手册等多种形式开展和宣传文物保护知识。

  加强文物保护知识的教育培训工作,把文物保护作为各级领导、文物保护工作人员培训的重要教学内容。

  (二)责任与奖惩

  对文物保护工作不重视或采取措施不力的工区给予通报批评或经济处罚,并

  责令限期整改;破坏或损坏文物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关责任。

篇五:文物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文物古迹保护方案

  目

  录

  一、编制依据

  ..............................................................2二、工程概况

  ..............................................................2三、编制目的..............................................................2四、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3五、文物保护措施

  ..........................................................4六、应急预案

  ..............................................................5七、国家相关法律关于文物保护几点概述

  ......................................6八、文物古迹保护奖罚制度

  ..................................................九、附件

  ..................................................................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文物古迹保护方案

  文物古迹保护方案

  一、编制依据

  1.1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7号);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1.5江苏省文物保护条例;

  1.6国家、地方其他有关文物古迹保护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1.7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1.8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

  二、工程概况

  序号

  项

  目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监督单位

  施工单位

  建筑面积

  地理位置

  建设工期

  内

  容

  连云港市档案馆、城建档案馆迁建工程

  连云港市同城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3456789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连云港市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连云港市质量监督站

  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占地面积为3809㎡,总建筑面积为51702㎡

  连云港市朝阳东路与学院路交叉口

  2014年08月15日~2016年08月13日

  三、编制目的为加强项目部施工人员的文物古迹保护责任感,树立文物保古迹护观念,提高全员文物古迹保护意识,积极配合文物管理部门加强施工中的文物古迹保护,现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文物古迹保护方案,希望项目部各员工、各分包单位、各施工班组严格按照此施工方案执行。切实保护国家文物资源、传承民族文化。

  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文物古迹保护方案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1、项目部成立以张新兵项目经理为组长,技术负责人、生产经理为副组长,各技术、质量、安全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文物古迹保护领导小组。

  工程开工动土前,应与当地文物保护部门取得联系,确认施工现场范围内的文物古迹分布情况。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中国文物保护法》及当地相关部门有关文物古迹保护的规章制度做好文物古迹的保护工作。如出现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给予当事单位或个人相应的处罚。

  2、施工现场在有文物的地段施工时,要取得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同意,并邀请文物部门派专业人员到施工现场指导文物的保护措施。对于地上文物地区要防震、防毁、避让措施,不污染、不破坏文物,不危及文物的安全。

  3、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文物或者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文物古迹保护领导小组及时采取保护措施,防止施工人员哄抢、损坏文物。并立即告知监理业主和当地文物管理部门,积极协助配合文物管理部门的采集、挖崛等相关工作。

  加强对项目部管理人员、分包单位、施工班组进行文物保护法的宣传工作,提高每位员工自觉保护文物古迹的思想意识。禁止任何人员私自挖掘古墓、文物,禁止任何人员私自损坏、倒卖文物,禁止任何损坏国家文物、有损国家利益的行为。

  4、文物古迹保护领导小组分工负责文物保护工作,各分包单位、施工班组设文物保护员,责任到人、分工协作。认真组织全体员工深入学习国家《文物保护法》和国家、地方对文物保护的其他规定,增强文物保护意识、提高自觉保护文物意识。

  5、安全技术部门为项目经理部文物古迹保护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项目经理办公室),负责文物古迹保护日常工作,对项目经理部所属工程的文物古迹有监督、维护、管理和上报的责任。

  6、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文物古迹保护领导小组,项目经理负责制,针对现场实际情况,成立责任小组、细化责任、具体到人。小组积极组织全体员工学习文物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文物保护的相关知识。确保本工程范围内的文物古迹完好无损的回归国家。

  表1:文物古迹保护领导小组

  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文物古迹保护方案

  序号

  12345678姓名

  张新兵

  宋志刚

  张井明

  张晓平

  陆建国

  宋国兵

  刘海燕

  吴道明

  职位

  组长

  副组长

  副组长

  组

  员

  组

  员

  组

  员

  组

  员

  组

  员

  职责

  负责统一指挥小组的保护工作,需及时与相关部门交涉联系

  负责文物古迹的保护方法的研究学习

  当现场出现文物、古墓时提供相应的警戒防护设备设施

  负责配合执行组长的指令,维护现场秩序防止文物遭哄抢、损坏

  负责配合执行组长的指令,维护现场秩序防止文物遭哄抢、损坏

  负责配合执行组长的指令,维护现场秩序防止文物遭哄抢、损坏

  负责配合执行组长的指令,维护现场秩序防止文物遭哄抢、损坏

  负责配合执行组长的指令,维护现场秩序防止文物遭哄抢、损坏

  备注

  五、文物保护措施

  1、工程开工动土前,首先组织全体施工人员深入学习《文物保护法》和当地文物保护部门对文物古迹保护的相关规定,增强员工文物古迹保护意识,自觉树立文物古迹保护、历史遗产爱护的意识。

  2、建立健全文物古迹保护制度,把文物保护措施落实到分包单位、施工班组以及各文物保护责任人,签订文物保护责任状,实施奖罚制度。

  3、严格贯彻执行过国家有关文物古迹保护的各项规定,杜绝任何违反《文物保护法》以及国家、地方有关文物古迹保护的规章制度。

  4、到当地政府及文物管理部门了解施工范围内文物分布情况,及时制定有针对性的文物古迹保护方案。

  5、文物古迹保护领导小组必须确保文物的安全稳定。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建立健全现场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规范,服从相关部门的文物保护管理规定。在施工中不损坏文物古迹,确保不发生文物损坏和被盗事件。

  6、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切实加强人员管理。对所承担的工程现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于存在的有损国家文物的隐患要立即解决、处理;项目相关文物保护的制度应符合《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建立严格的文物保护制度。必要时,在工地醒目的位置悬挂警示牌。加强人员管理,采取措施确保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7、重视文物古迹安全和消防工作,建立严格的用火用电制度。在施工中发掘和发现有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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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石、钱币、其他物品或疑似文物、古建筑结构以及有地质、考古价值的其它遗址遗物时,应立即停止施工,立即向监理业主和当地有关部门如实汇报所发现的情况。文物保护领导小组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护好现场,并组织人员24小时不间断看护,禁止任何人移动或损坏文物古迹。

  积极参加文物保护部门义务消防队伍,提高施工现场消防能力;施工现场发生火警应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消防队伍立即组织人员控制或者扑灭火情,将火灾对文物古迹的损坏减少到最低限度。

  领导小组应组织安保人员,值班人员不得少于2人,24小时不间断看护现场。严禁空岗、漏岗、赌博、酗酒滋事等现象的发生;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应按照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通报。确保国家文物完好、无损。

  六、应急预案

  1、使用范围

  公司所有项目现场开挖全过程

  2、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2.1、组织机构

  (1)项目部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设在综合安全科。

  指

  挥

  长:项目经理

  副指挥长:项目技术负责人

  成

  员:各部门负责人及安全员和现场施工员等

  (2)成立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队

  2.2、职责

  (1)指挥部职责:负责事故发生时现场指挥,安排、组织人员处理事故,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负责对事故的调查和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相关工作,批准所采取的纠正预防措施。

  (2)综合安全科职责:负责组织人员对现场进行保护和隔离工作,防止无管人员入内,组织进行事故演习,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并向最高管理者汇报。

  (3)办公室职责:负责对内对外的协商和沟通。联系文物管理部门,告知相关部门立即派人接管现场。

  (4)现场施工人员及安全员职责:当接到事故发生消息后,即刻报告公司领导,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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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公司救援队员职责:当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员时,手提担架等器材迅速赶到事故地点,采取紧急救援措施,如无人员伤亡则协助维持现场秩序。

  (6)现场工作人员职责:现场的每一个员工,当挖到文物时,应立即报告安全科,不得随意处理。

  3、重点部位

  取土场、桩基开挖、挖方等地段。

  4、应急措施

  4.1事故一旦发生,现场工作人员应当迅速报综合安全科。并根据施工现场有无人员受伤及受伤情况是否拨打医疗急救电话(120)。

  4.2向安全科准确的报告发生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是否有人员受伤及其状况。

  4.3综合安全科立即报告最高管理者。

  4.4综合安全科应派出人员进行警戒:维护秩序,阻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

  4.5若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现场人应向120报警、请求援助。

  5、预防措施

  5.1为防止事故发生,项目部采取以下措施,列表如下:

  (1)对讲机等通讯设备8台(套),供救援队员使用

  (2)交通工具:小车4台,由办公室组织调用。

  (3)加强和当地文物管理部门的联系。了解施工现场内的是否有古墓及分布情况。

  5.2综合安全负责人对作业人员应急预案演练,以增强作业人员的文物保护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锻炼应急应变能力。

  七、国家相关法律关于文物保护几点概述

  1、革命遗址、纪念建筑物、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刻等文物,应当根据它们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分别确定为不同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

  2、考古发掘:地下埋藏的文物,任何单位不得私自挖掘,为了保证文物安全进行科学研究和充分发挥文物的作用,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必要时可以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调用本行政区域内的出土文物,国家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调用全国的重要出土文物。

  3、馆藏文物:全民所有的博物馆、图书馆和其他单位对收藏的文物,必须区分文物等级,设置藏品档案,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并向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地方各级文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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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行政管理部门,应分别建立本行政区域内的馆藏文物档案,国家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应建立国家一级文物藏品档案。

  4、私人收藏文物:私人收藏的文物可以由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单收购,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经营文物收购业务,私人收藏的文物,严禁倒卖牟利,严禁私自卖给外国人。

  5、文物出境:文物出境和个人携带文物出境,都必须事项向海关申报,经国家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进行鉴定,并

  许可出口凭证。文物出境必须从指定口岸运出,经鉴定不能出境的文物,国家可以征购。

  6、具有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除经国务院批准被运往国外展览的以外,一律禁止出境。

  八、文物古迹保护奖罚制度

  1、为了使各项文物保护制度责任落实到实处,使人人心有文物,坚持保护文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第七章中的奖励与惩罚,条例如下:

  有下列事迹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国家给予适当的精神鼓励或者物质奖励:

  (1)认真执行文物政策法令,保护文物成绩显著的(2)为保护文物与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斗争的(3)将个人收藏的重要文物捐献给国家的(4)发现文物及时上报或者上交,使文物得到保护的(5)在文物保护科学技术上有重要发明创造或者其他重要贡献的(6)在文物面临破坏危险的时候,抢救文物有功的(7)长期从事文物工作有显著成绩的有以下行为的,给予行政处罚:

  (1)在地下、内水、领海及其他场所中发现文物隐匿不报,不上交国家的,由公安部门给予警告或者罚款,并追缴其非法所得的文物

  (2)未经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私自经营文物购销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或者罚款,并追缴其非法所得的文物

  (3)将私人收藏的文物私自卖给外国人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罚款,并可没收其文物和非法所得。

  有下列行为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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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贪污或者盗窃国家文物的(2)盗运珍贵文物出口或者进行文物投机倒把活动情节严重的。

  (3)故意破坏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名胜古迹的;

  (4)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的,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情节严重的。私自挖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一盗窃论处。将私人收藏的珍贵文物私自卖给外国人的,以盗运珍贵文物出口论处。文物工作人员对所管理的文物监守自盗的,依法从重处罚。

  2、实行文物保护奖罚制度,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资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以教育为主,惩处为辅的原则。

  3、文物保护人处理原则:根据各工区保护文物的当事人或部门在文物遗失或损坏的轻重大小给与相应的处分和处罚。

  4、各工区、作业层。

  (1)企业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情节严重的。

  (2)走私禁止出口的文物或者进行文物投机倒把活动情节严重的。

  (3)故意破坏珍贵文物

  (4)私自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5)本项目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这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的,私自将文物藏品出售或者私自赠送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项目部领导滥用职权,非法占有文物的,以贪污论处;造成珍贵文物摧毁的,文物工作人员对所管理的文物监守自盗的,依法从重处罚。

  5、奖励方法

  通过对本项目有关文物保护制度的贯彻落实和文物保护执行情况,结合上级安全质量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结果,对能够严肃认真执行各项保护制度、措施、事迹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部门和个人,各工区根据情况报请领导批准给予表彰和奖励,并以通报形式公布,加以重奖。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两馆项目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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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物古迹保护方案

  九、附件

  附件1: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

  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7号)

  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附件5:江苏省文物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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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

  9页南通四建两馆项目部

  二0一四年八月

篇六:文物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全市文物保护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全市文物保护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为进一步发挥文物工作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XX〕1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发〔XX〕81号)以及国务院、XX省文物工作会议精神,吸取XX内外近期发生的重大文物安全事故教训,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建立市文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市文物工作。

  二、实施范围(不含景区)

  文物保护范围以普查数据为准。依据XX年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统计数据,全市共有不可移动文物202处(点)(其中定级51处),分布在全市16个乡镇83个村(社区)。依据XX年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统计数据,全市共有可移动文物153件,其中二级文物13件,三级文物46件。

  三、工作职责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提高对文物保护重要性的认识,依法履行管理和监督责任,切实履行文物安全属地管理主体责任,每年对本行政区域内文物保存状况至少进行一次检查评估,专题部署文物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文物工作负总责,每年

  对文物工作至少进行一次调研、召开一次会议,及时解决文物保护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二)市发改局:加大文物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的资金争取,把好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关。

  (三)市财政局:确保全市文物保护、安全等工作正常运行所需经费的足额按时拨付。

  (四)市国土资源局:在审查涉及文物保护范围的土地利用许可事项时,书面征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在土地利用和矿产资源开

  采审批中加强文物保护,对危害文物安全且涉及土地利用或矿产资源开采的违法行为进行核查处理。

  (五)市住建局:加强城乡建设过程中的文物保护工作,在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景区管理中加强文物保护;在审查涉及文物保护的城乡规划许可事项时,书面征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意见;会同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商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措施并纳入城乡规划,对危害文物安全且涉及城乡规划的违法行为进行核查处理。

  (六)市旅游局:在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旅游景点开发中加强文物保护;会同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对旅游景区内文物进行安全检查;依法对旅游开发中危害文物安全的违法行为进行核查处理。

  (七)市民宗局:指导和督促各宗教活动场所做好文物保护和安全管理工作;会同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开展对宗教活动场所内文物的安全检查。

  (八)市文广新局:起草文物安全管理和行政执法督察的规章制度,研究建立文物安全防范体系;组织开展文物行政执法督察和安全检查,加强文物安全监管;督察文物违法案件查处,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重大案件。

  (九)市环保局:将文物保护作为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内容;对危害文物安全的环境保护违法行为依法核查处理。

  (十)市公安局:防范和打击盗掘、盗窃、倒卖、走私、破坏文物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文物单位内保工作,整治文物单位周边治安环境,对破坏文物并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

  (十一)市消防大队:做好文物保护单位消防监管工作,开展消防业务指导和培训及隐患整治督查工作。

  (十二)市安监局:负责指导文物保护工作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三)市市场监管局:加强对文物商店、文物市场的监管,依法对无照或非法经营文物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十四)市城管局:依法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建控范围内的违建进行拆除。

  四、工作措施

  (一)确保经费保障。财政每年对文物保护所需经费给予足额保障,为文物保护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财力支撑。

  (二)落实安全责任。强化预防控制措施,加强对全市不可移动文物的安防、消防、防雷等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行维护管理;完善博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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