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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方案5篇

发布时间:2023-09-11 15:48:03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方案

  

  附件7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整治行动,完善和落实重

  在从根本上消除道路运输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

  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全面加强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

  治理,从源头准入、监管执法、基层基础、应急救援等环节进一步补

  齐各环节各领域安全监管短板,进一步夯实道路运输安全基础,努

  力实现“三个持续减少、一个坚决防止"的目标,即道路运输事故起

  数、死亡人数和较大道路运输事故持续减少,坚决防止重特大道路

  运输事故,确保道路运输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健全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体系。

  1.

  督促落实企业主责。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

  任,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场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和

  运输管理有关法律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

  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落实车辆安全技术维护、驾驶

  人等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动态监控等关键制度。

  —86—

  2.

  构建共建共治体系。建立健全各级安委会、道交委、联席会

  议工作机制,整合部门行业资源,凝聚交通治理合力。加强部门协

  同联动,强化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及时消除隐患漏洞。充分调动

  行业协会、保险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道路运输安全治理,建立健全

  道路运输领域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交通违法

  行为的奖励制度,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3.

  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综合运用信用中国、信用交通、安全生

  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等载体,加快建立和完善道路运输领域

  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

  制,依法加强客货运输经营行为信用评价,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对

  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等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联合

  惩戒。

  4.

  完善事故调查制度。严肃事故调查,加强事故原因调查分

  析,督促整改隐患、堵塞漏洞,依法依规从严查处事故责任企业及

  其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管理

  责任。深化事故调查报告联合审核和生产安全事故约谈工作,推

  动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行业落实整改。健全市场退出机制,依法

  依规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清退出道路运输市场。

  5.

  构建快速救援救治机制。完善道路运输应急管理体系,提

  升应急救援能力,降低生态环境损害,科学及时处置突发事件,落

  实道路清障救援保障措施,降低“二次事故"风险。建立健全快速

  发现、及时救援、有效救治、妥善救助“四位一体”联动工作机制,加

  强事故应急协调,完善救援救治保障,减少事故伤员致死致残。

  (二)进一步加强客货车安全源头整治。

  1.

  严格客货车生产销售监管。加强客货车产品生产准入、一

  致性监管,严格查处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

  生产的车型。严禁擅自改装机动车违法行为。严格落实生产企业

  及产品公告管理制度,对客货运输车辆产品与国家标准、公告不符

  的,责令企业立即整改,整改后仍不能符合要求的,依法予以处罚

  并撤销相关产品公告。研究建立运输企业对道路运输车辆产品质

  量缺陷的反馈处理制度。

  2.

  组织隐患车辆专项整治。开展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专项整治,全面排查货车、专用车生产企业、车辆维修企业和车辆

  非法改装站点。加大对货车非法改装企业的打击力度,到2022年

  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部署

  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理,稳步推进超长平板半挂车

  和超长集装箱半挂车治理。

  3.

  提升客货车安全水平。逐步提高客货车技术标准,督促生

  产企业改进车辆安全设计,增设客运车辆限速警示标志,提高重载

  货车动力性能和制动性能,进一步提高大中型客车车身结构强度、座椅安装强度,增强车辆高速行驶稳定性、抗倾覆性能;调整道路

  运输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安全阀和卸料管的焊接部位,提

  高罐体防撞、防漏性能。鼓励在用客车参照国家标准安装前轮爆

  胎应急装置。推动公交车安装驾驶室隔离设施,划设乘客安全警

  戒线,粘贴警示标识标语,严防乘客抢夺方向盘、干扰驾驶人安全

  驾驶。

  4.

  强化市场准入管理。严把新进入运输市场车辆安全关口,严禁为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车辆办理检验、登记和道路运输证。充

  分发挥市场调3节作用,鼓励“两客一危”车辆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

  控系统。建立部门间客车登记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客车行驶证使

  用性质与道路运输经营资质信息比对核查,对公路客车、旅游客

  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办理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先取得相应

  的道路经营许可。个人不得办理大型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注

  册登记。落实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加大大中型客、货汽车缺陷

  产品召回力度。

  5.

  加强在用客车使用性质排查整治。全面排查在用大中型客

  车(不含公交车辆),加强使用性质和营运性质比对。对存量大中

  型客车行驶证登记为营运类但未办理道路运输证的,实施重点监

  管,限期变更登记使用性质,并向有关部门通报;擅自从事道路运

  输经营的,要依法责令停止经营、从严处罚。已达到报废标准的客

  车,依法办理注销手续。加强市场流通环节的关键零部件质量抽

  查,重点整治影响车辆运行安全的制动、转向、轮胎等零部件总成

  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问题。对于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应当公开

  曝光,并及时启动缺陷产品召回。

  6.

  加快淘汰隐患问题车辆。加大老旧客车的淘汰报废力度,研究调整客车引导淘汰、强制报废等政策措施,对使用时间距报废

  年限1年以内的大客车,不允许改变使用性质、转移所有权或者转

  出登记地。督促客运企业及时报废淘汰老旧客车,加快淘汰报废

  57座以上大客车及卧铺客车。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管

  理,严格企业资格认定,严厉打击非法拆解企业,禁止利用报废机

  动车总成部件拼装机动车。严禁违规生产、销售低速电动车,加快

  淘汰在用违规车辆。

  (三)进一步提升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素质。

  1.

  完善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制度。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加

  快构建道路运输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标准、职业资格考试、注

  册管理、继续教育、从业管理、国际互认制度等职业资格制度体系。

  全面实施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

  制度。

  2.

  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培训考试监管。督促机动车驾培机构和

  教练员严格执行教学大纲,落实培训内容和培训学时要求,在驾驶

  培训考试中增加防范隧道事故和二次事故、应急处置、急救实训等

  内容,提高驾驶人职业素质能力。加强培训质量监管,制定机动车

  驾培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实行严重交通事故驾驶人培训质量、考试发证责任倒查制度。推进驾培机构监管平台与考试系统联网

  对接,实现培训与考试信息共享。

  3.

  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关。建立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和事故信息共享机制。督促运输企业加强驾驶人聘用管

  理,严格处罚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突出的驾驶人,经营者应当及时

  依法解聘。加快网约车合规化进程,严厉查处不符合条件车辆和

  人员的非法经营行为,严禁平台公司向未取得资质的车辆和人员

  提供运输服务信息。

  4.

  加大宣传曝光力度。加强“两客一危一货”、校车等重点车

  辆驾驶人的常态化培训教育,利用典型事故案例,加强运输从业人

  员警示教育,严格落实违法记分满分驾驶人再教育与培训考试。

  加强客运车辆规范使用安全带宣传提示。持续曝光“高危风险企

  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

  (四)进一步加大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清理力度。

  1.

  推动企业规范经营。鼓励客运企业规模化、公司化经营,积

  极培5育集约化、网络化经营的货运龙头企业,不得为个人核发大中

  型客车营运许可。加强企业注册登记管理,做好道路客运企业注

  册登记和许可审批的衔接,严格履行“双告知”职责,建立部门间客

  运企业营业执照和道路客运经营许可办理情况定期通报反馈机

  制。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管理服务,强化网约车平台企业安全管

  理,严格落实执行制度并报送安全事故报告,督促网络平台企业依

  法、安全、规范经营。

  2.

  健全安全隐患治理机制。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

  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防控制度,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深入推进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规

  范化建设,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施设备和作业环境的标准

  化。督促客运企业严格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运输企业实施

  挂牌督办,督促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经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法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

  关证照。

  3.

  加强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反恐怖主义法》《汽

  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以及“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安全管理制

  度,加强道路客运安全源头管理。强化安检人员专业素质培训,落

  实安全检查标准规范,推动安检设施设备更新升级,提升旅客进站

  安检效率和服务质量。强化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安全管理,出台实

  施统一的旅客乘坐客运车辆禁止携带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清单。

  (五)进一步加强重点车辆运输安全治理。

  1.

  强化旅游客运安全监管。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旅游

  客运安6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全面加强旅游客运安全管理,严格旅游

  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切实提升旅游客运安全水平。建立

  健全旅游客运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监管平台信息共享,开放企业、车辆、从业人员资质查询服务,实现“正规社"“正规导""“正规车"市

  场格局。加大对旅行社、学校、社会团体包车行为的监督力度,严

  禁租用不具备资质的客车。推动运用电子围栏等技术,强化旅游

  团组及车辆异地监管。加强网络包车监管,严查违法包车、非法载

  客等行为。

  2.

  严格长途客运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长途客运班车和省际

  包车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道路客运接驳运输管理办法(试行)》,规范长途客运接驳运输管理,积极推进分段式接驳运输。加强对

  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接驳运输情况以及属地

  长途客运接驳点的监督检查,促进长途客运车辆安全规范运行。

  3.

  深化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建立源头治超信息监管系统,推

  动矿山、钢铁、水泥、砂石“四类企业"和港口、铁路货场、大型物流

  园区、大宗物品集散地“四类场站”安装出口称重设施并联网运行,防止超限超载车辆出站出场。加快推进治超站称重设施联网,落

  实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称重和违法超限超载禁入。严查超限超载

  违法,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深入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

  度化,加强超限超载车辆及其处罚信息共享,切实落实“一超四罚”措施,对违法货车及驾驶人、货运企业和源头装载企业实施处罚,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的纳入失信当事人名单进行联合惩戒。

  4.

  严密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

  交通运输部等六部门联合部令《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

  法》,监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和经营企业建立健全

  并严格执行充装或者装载查验、记录制度,切实强化危险货物托

  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全链条安全监管。积极推动构建“政府

  主导、多部门协同,信息化支撑、全链条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运输安

  全防控体系,加快提升行业综合治理能力。

  5.

  落实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规范发展专用校车,稳妥解决已注册登记

  的专用校车无法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问题,保障校车发展与校车

  服务需求相适应。专项清理不符合国家校车标准但仍作为校车使

  用的载客汽车,明确退出期限,彻底淘汰在用的非专用校车。督促

  指导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源

  头管理、动态监管。改善校车通行条件,加强校车通行管理,提升

  校车通行安全水平。

  6.

  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监管。严格按照《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班

  线通行条件审核规则》要求,建立健全农村客运班车通行条件联合

  审核机制。引导农村客运经营者更新乡村公路营运客车推荐车

  型,引导农民群众乘坐合规客运车辆。推动农村客运车辆安装使

  用卫星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提升动态管理水平。加强延伸

  到农村的城市公交车安全监管,禁止使用有乘客站立区的公交车

  辆。清理整治农村地区变型拖拉机,严格加强日常监管。

  7.

  规范城市工程运输车监管。加强源头管理,严格准入条件,完善退出机制,规范建筑工程运输市场。强化行业监管,建立健全

  工程运输车监督考核制度,将工程运输车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和交通安全情况纳入渣土运输市场准入条件,对于车辆交通违法、事故突出的,依法收回建筑渣土运输许可,严格限制企业参与渣主

  运输招投标,督促企业完善管理制度、落实主体责任。

  (六)进一步净化道路运输秩序。

  1.

  严查突出交通违法。对重点隧道特别是通行危险化学品运

  输车辆较多、交通流量较大的隧道,可在出入口设置监控卡口、区

  间测速等执法装备,实施有效管控。借鉴集中整治、周末夜查、区

  域联动等经验做法,保持道路交通秩序严查严管态势。认真分析

  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和城市道路交通事故规律特点和

  肇事肇祸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分类指导,组织开展针对性整

  治,加大执法管控力度,依法从严查处客货运输车辆“三超一疲劳”等突出违法行为。

  2.

  严格落实动态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

  任,加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人的动态监管,提升动态监控安装率、入网率和上线率,中小运输企业可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

  方专业化机构提供技术服务,提高动态监控水平。建立重点车辆

  动态监管配套制度,制定超速、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人为干扰、屏蔽

  信号等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标准,严格动态监控执法检查,及时发现

  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动重点营运车辆安装使用北斗车载

  卫星定位装置并进行计量检测,推进系统记录的疲劳驾驶、超速等

  交通违法信息纳入道路交通违法执法依据。推进部门间“两客一

  危“车辆和重型货车信息及动态运行信息共享。

  3.

  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加大非法营运查处力度,加强部

  门协同配合,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全面清查道路客运市场“黑企业”“黑站点"“黑车""“黑服务区"。完善非法营运举报查处机制,对乘

  客举报的、相关部门抄送的、执法检查过程发现的非法营运行为,一查到底、从重处理。

  (七)进一步完善道路安全防护保障。

  1.

  全面排查道路安全风险。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

  程,2020年完成15万公里建设任务。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

  坡、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鼓励双向四车道及以上

  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根据公路功能设置中央隔离设施,深入开展干

  线公路灾害防治。根据事故调查情况加强事故多发点段隐患排查

  整治。加强城市隧道桥梁、事故多发路口路段排查治理,科学规范

  设置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

  2.

  强化道路应急保障。推进公路和城市道路大型专业机械设

  备配备,全面提升冰雪天气铲雪除冰能力。加强恶劣天气特别是

  团雾监测预警技术研究和装备体系建设应用。

  3.

  推进农村道路设施建设。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

  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建设,根据乡道、村道设计标准

  科学设置限载标志。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鼓励各

  地结合交通安全实际和事故情况在国省道交叉路口安装照明设

  施、对支路上主路上坡路段进行治理,具备条件的国省道穿乡过镇

  路段根据交通状况增设机非隔离设施。持续清理整治“马路市场"和国省道沿线集镇村庄违规开口。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各地人民政府安排部署,交通

  运输、公安及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协作配合,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

  本地实际,联合进行部署,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11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

  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12月)。各地交通运输、公安

  等部门联合组织对本辖区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运输企业、车辆、驾驶人、道路及管理等方面问题隐患和制度

  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

  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实施闭环管理、对账销号,加快推进

  实施,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

  集中攻坚(2021年)。各地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及时开

  展“回头看"作出评估,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

  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建立健全道路

  运输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进一步推动整治工作取

  得明显成效。

  (四)

  巩固提升(2022年)。各地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深入分

  析道路运输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

  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

  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

  各地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要分年度总结道路运输安全整治

  行动开展情况,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报送交通运输部、公安部。

  2022年12月,各地要对三年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并于12月20日前报送交通运输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总结全

  国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12(一)

  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及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持守土有责、服务大局,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

  主义,认真推动本地区道路运输安全整治行动。要充分发挥道交

  委、联席会议等综合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建立联合工作专班,密切

  协作配合,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整治行动顺利有效开展。

  (二)

  推动落实责任。各地区及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督促指导,落实时限进度,定期对表销账。要

  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强化责任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

  务完成到位。要严肃问责问效,对领导干部责任不落实,政府部门

  监管走形式,企业专项整治不认真等问题,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

  问责。

  (三)

  完善工作保障。各地区及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推动道路运

  输安全整治工作融入地方政府年度工作部署,强化人力、物力和财

  力保障,加大对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国省道中央隔离设施、农

  村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等重点工程建设投入。

  (四)

  提升监管水平。各地区及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联合执

  法工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加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突击检

  查、“双随机"抽查力度,提升执法检查效能。通过政府采购服务等

  方式,引入专家力量,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专业指导服务。鼓励企

  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加强跟踪指

  导服务。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力措施,加强督促

  整改。

  (五)强化宣传引导。各地区及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13视、报刊、网络以及微博、微信、抖音等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

  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加强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要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

  督,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

  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14

篇二: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方案

  

  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整治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道路运输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全面加强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从源头准入、监管执法、基层基础、应急救援等环节进一步补齐各环节各领域安全监管短板,进一步夯实道路运输安全基础,努力实现“三个持续减少、一个坚决防止”的目标,即道路运输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较大道路运输事故持续减少,坚决防止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确保道路运输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健全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体系。

  1.督促落实企业主责。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场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管理有关法律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落实车辆安全技术维护、驾驶人等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动态监控等关键制度。

  2.构建共建共治体系。建立健全各级安委会、道交委、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整合部门行业资源,凝聚交通治理合力。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强化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及时消除隐患漏洞。充-1-

  分调动行业协会、保险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道路运输安全治理,建立健全道路运输领域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交通违法行为的奖励制度,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3.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综合运用信用中国、信用交通、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等载体,加快建立和完善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依法加强客货运输经营行为信用评价,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对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等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4.完善事故调查制度。严肃事故调查,加强事故原因调查分析,督促整改隐患、堵塞漏洞,依法依规从严查处事故责任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管理责任。深化事故调查报告联合审核和生产安全事故约谈工作,推动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行业落实整改。健全市场退出机制,依法依规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清退出道路运输市场。

  5.构建快速救援救治机制。完善道路运输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应急救援能力,降低生态环境损害,科学及时处置突发事件,落实道路清障救援保障措施,降低“二次事故”风险。建立健全快速发现、及时救援、有效救治、妥善救助“四位一体”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事故应急协调,完善救援救治保障,减少事故伤员致死致残。

  (二)进一步加强客货车安全源头整治。

  -2-

  1.严格客货车生产销售监管。加强客货车产品生产准入、一致性监管,严格查处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车型。严禁擅自改装机动车违法行为。严格落实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制度,对客货运输车辆产品与国家标准、公告不符的,责令企业立即整改,整改后仍不能符合要求的,依法予以处罚并撤销相关产品公告。研究建立运输企业对道路运输车辆产品质量缺陷的反馈处理制度。

  2.组织隐患车辆专项整治。开展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专项整治,全面排查货车、专用车生产企业、车辆维修企业和车辆非法改装站点。加大对货车非法改装企业的打击力度,到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部署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理,稳步推进超长平板半挂车和超长集装箱半挂车治理。

  3.提升客货车安全水平。逐步提高客货车技术标准,督促生产企业改进车辆安全设计,增设客运车辆限速警示标志,提高重载货车动力性能和制动性能,进一步提高大中型客车车身结构强度、座椅安装强度,增强车辆高速行驶稳定性、抗倾覆性能;调整道路运输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安全阀和卸料管的焊接部位,提高罐体防撞、防漏性能。鼓励在用客车参照国家标准安装前轮爆胎应急装置。推动公交车安装驾驶室隔离设施,划设乘客安全警戒线,粘贴警示标识标语,严防乘客抢夺方向盘、干扰驾驶人安全驾驶。

  -3-

  4.强化市场准入管理。严把新进入运输市场车辆安全关口,严禁为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车辆办理检验、登记和道路运输证。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鼓励“两客一危”车辆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建立部门间客车登记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客车行驶证使用性质与道路运输经营资质信息比对核查,对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办理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先取得相应的道路经营许可。个人不得办理大型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注册登记。落实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加大大中型客、货汽车缺陷产品召回力度。

  5.加强在用客车使用性质排查整治。全面排查在用大中型客车(不含公交车辆),加强使用性质和营运性质比对。对存量大中型客车行驶证登记为营运类但未办理道路运输证的,实施重点监管,限期变更登记使用性质,并向有关部门通报;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要依法责令停止经营、从严处罚。已达到报废标准的客车,依法办理注销手续。加强市场流通环节的关键零部件质量抽查,重点整治影响车辆运行安全的制动、转向、轮胎等零部件总成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问题。对于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应当公开曝光,并及时启动缺陷产品召回。

  6.加快淘汰隐患问题车辆。加大老旧客车的淘汰报废力度,研究调整客车引导淘汰、强制报废等政策措施,对使用时间距报废年限1年以内的大客车,不允许改变使用性质、转移所有权或者转出登记地。督促客运企业及时报废淘汰老旧客车,加快淘汰-4-

  报废57座以上大客车及卧铺客车。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管理,严格企业资格认定,严厉打击非法拆解企业,禁止利用报废机动车总成部件拼装机动车。严禁违规生产、销售低速电动车,加快淘汰在用违规车辆。

  (三)进一步提升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素质。

  1.完善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制度。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快构建道路运输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标准、职业资格考试、注册管理、继续教育、从业管理、国际互认制度等职业资格制度体系。全面实施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制度。

  2.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培训考试监管。督促机动车驾培机构和教练员严格执行教学大纲,落实培训内容和培训学时要求,在驾驶培训考试中增加防范隧道事故和二次事故、应急处置、急救实训等内容,提高驾驶人职业素质能力。加强培训质量监管,制定机动车驾培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实行严重交通事故驾驶人培训质量、考试发证责任倒查制度。推进驾培机构监管平台与考试系统联网对接,实现培训与考试信息共享。

  3.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关。建立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和事故信息共享机制。督促运输企业加强驾驶人聘用管理,严格处罚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突出的驾驶人,经营者应当及时依法解聘。加快网约车合规化进程,严厉查处不符合条件车辆和人员的非法经营行为,严禁平台公司向未取得资质的车辆和人-5-

  员提供运输服务信息。

  4.加大宣传曝光力度。加强“两客一危一货”、校车等重点车辆驾驶人的常态化培训教育,利用典型事故案例,加强运输从业人员警示教育,严格落实违法记分满分驾驶人再教育与培训考试。加强客运车辆规范使用安全带宣传提示。持续曝光“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

  (四)进一步加大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清理力度。

  1.推动企业规范经营。鼓励客运企业规模化、公司化经营,积极培育集约化、网络化经营的货运龙头企业,不得为个人核发大中型客车营运许可。加强企业注册登记管理,做好道路客运企业注册登记和许可审批的衔接,严格履行“双告知”职责,建立部门间客运企业营业执照和道路客运经营许可办理情况定期通报反馈机制。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管理服务,强化网约车平台企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执行制度并报送安全事故报告,督促网络平台企业依法、安全、规范经营。

  2.健全安全隐患治理机制。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防控制度,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深入推进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施设备和作业环境的标准化。督促客运企业严格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督促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经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6-

  条件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法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

  3.加强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反恐怖主义法》《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以及“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道路客运安全源头管理。强化安检人员专业素质培训,落实安全检查标准规范,推动安检设施设备更新升级,提升旅客进站安检效率和服务质量。强化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安全管理,出台实施统一的旅客乘坐客运车辆禁止携带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清单。

  (五)进一步加强重点车辆运输安全治理。

  1.强化旅游客运安全监管。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旅游客运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全面加强旅游客运安全管理,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切实提升旅游客运安全水平。建立健全旅游客运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监管平台信息共享,开放企业、车辆、从业人员资质查询服务,实现“正规社”“正规导”“正规车”市场格局。加大对旅行社、学校、社会团体包车行为的监督力度,严禁租用不具备资质的客车。推动运用电子围栏等技术,强化旅游团组及车辆异地监管。加强网络包车监管,严查违法包车、非法载客等行为。

  2.严格长途客运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长途客运班车和省际包车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道路客运接驳运输管理办法(试行)》,规范长途客运接驳运输管理,积极推进分段式接驳运输。加强对-7-

  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接驳运输情况以及属地长途客运接驳点的监督检查,促进长途客运车辆安全规范运行。

  3.深化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建立源头治超信息监管系统,推动矿山、钢铁、水泥、砂石“四类企业”和港口、铁路货场、大型物流园区、大宗物品集散地“四类场站”安装出口称重设施并联网运行,防止超限超载车辆出站出场。加快推进治超站称重设施联网,落实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称重和违法超限超载禁入。严查超限超载违法,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深入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加强超限超载车辆及其处罚信息共享,切实落实“一超四罚”措施,对违法货车及驾驶人、货运企业和源头装载企业实施处罚,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的纳入失信当事人名单进行联合惩戒。

  4.严密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交通运输部等六部门联合部令《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监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和经营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充装或者装载查验、记录制度,切实强化危险货物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全链条安全监管。积极推动构建“政府主导、多部门协同,信息化支撑、全链条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防控体系,加快提升行业综合治理能力。

  5.落实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规范发展专用校车,稳妥解决已注册登-8-

  记的专用校车无法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问题,保障校车发展与校车服务需求相适应。专项清理不符合国家校车标准但仍作为校车使用的载客汽车,明确退出期限,彻底淘汰在用的非专用校车。督促指导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源头管理、动态监管。改善校车通行条件,加强校车通行管理,提升校车通行安全水平。

  6.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监管。严格按照《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班线通行条件审核规则》要求,建立健全农村客运班车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引导农村客运经营者更新乡村公路营运客车推荐车型,引导农民群众乘坐合规客运车辆。推动农村客运车辆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提升动态管理水平。加强延伸到农村的城市公交车安全监管,禁止使用有乘客站立区的公交车辆。清理整治农村地区变型拖拉机,严格加强日常监管。

  7.规范城市工程运输车监管。加强源头管理,严格准入条件,完善退出机制,规范建筑工程运输市场。强化行业监管,建立健全工程运输车监督考核制度,将工程运输车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情况纳入渣土运输市场准入条件,对于车辆交通违法、事故突出的,依法收回建筑渣土运输许可,严格限制企业参与渣土运输招投标,督促企业完善管理制度、落实主体责任。

  (六)进一步净化道路运输秩序。

  1.严查突出交通违法。对重点隧道特别是通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较多、交通流量较大的隧道,可在出入口设置监控卡口、-9-

  区间测速等执法装备,实施有效管控。借鉴集中整治、周末夜查、区域联动等经验做法,保持道路交通秩序严查严管态势。认真分析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和城市道路交通事故规律特点和肇事肇祸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分类指导,组织开展针对性整治,加大执法管控力度,依法从严查处客货运输车辆“三超一疲劳”等突出违法行为。

  2.严格落实动态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加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人的动态监管,提升动态监控安装率、入网率和上线率,中小运输企业可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化机构提供技术服务,提高动态监控水平。建立重点车辆动态监管配套制度,制定超速、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人为干扰、屏蔽信号等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标准,严格动态监控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动重点营运车辆安装使用北斗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并进行计量检测,推进系统记录的疲劳驾驶、超速等交通违法信息纳入道路交通违法执法依据。推进部门间“两客一危”车辆和重型货车信息及动态运行信息共享。

  3.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加大非法营运查处力度,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全面清查道路客运市场“黑企业”“黑站点”“黑车”“黑服务区”。完善非法营运举报查处机制,对乘客举报的、相关部门抄送的、执法检查过程发现的非法营运行为,一查到底、从重处理。

  (七)进一步完善道路安全防护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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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全面排查道路安全风险。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020年完成15万公里建设任务。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鼓励双向四车道及以上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根据公路功能设置中央隔离设施,深入开展干线公路灾害防治。根据事故调查情况加强事故多发点段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城市隧道桥梁、事故多发路口路段排查治理,科学规范设置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

  2.强化道路应急保障。推进公路和城市道路大型专业机械设备配备,全面提升冰雪天气铲雪除冰能力。加强恶劣天气特别是团雾监测预警技术研究和装备体系建设应用。

  3.推进农村道路设施建设。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建设,根据乡道、村道设计标准科学设置限载标志。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鼓励各地结合交通安全实际和事故情况在国省道交叉路口安装照明设施、对支路上主路上坡路段进行治理,具备条件的国省道穿乡过镇路段根据交通状况增设机非隔离设施。持续清理整治“马路市场”和国省道沿线集镇村庄违规开口。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各地人民政府安排部署,交通运输公安及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协作配合,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联合进行部署,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11-

  务、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排查整洽(2020年5月至12月)。各地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联合组织对本辖区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运输企业、车辆、驾驶人、道路及管理等方面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实施闭环管理,对账销号,加快推进实施,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地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及时开展“回头看”,做出评估,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单位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建立健全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进一步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地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深入分析道路运输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治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

  各地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要分年度总结道路运输安全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报送交通运输部、公安部,2022年12月,各地要对三年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并于12月20日前报送交通运输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总结全国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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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持守土有责、服务大局,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推动本地区道路运输安全整治行动。要充分发挥道交委、联席会议等综合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建立联合工作专班,密切协作配合,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整治行动顺利有效开展。

  (二)推动落实责任。各地区及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监督指导,落实实现进度,定期对表销账,要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强化责任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要严肃问责问效,对领导干部责任不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走形式,企业专项整治不认真等问题,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三)完善工作保障。各地区及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推动道路运输安全整治工作,融入地方政府年度工作部署,强化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加大对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国省道中央隔离设施、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等重点工程建设投入。

  (四)提升监管水平。各地区及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加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突击检查、“双随机”抽查力度,提升执法检查效能。通过政府采购服务等方式,引入专家力量,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专业指导服务,鼓励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加强跟踪指导服务。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力措-13-

  施,加强督促整改。

  (五)强化宣传引导。各地区及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以及微博、微信、抖音等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社会气氛,要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加强正向引导和反面警示教育。要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14-

篇三: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方案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0.06.30?

  【字

  号】津交发〔2020〕108号

  【施行日期】2020.06.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交通运输

  正文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0年6月30日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部署及市委、市政府交通运输部有关会议要求,按照《天津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及《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交安监发〔2020〕52号)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

  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交通运输部决策部署,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着力固根基、补短板、强弱项,全力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圆满收官,保障交通强国稳步推进,保障重大活动及重点时段安全稳定,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组织领导

  市交通运输委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全面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一)市交通运输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交通运输部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决策部署,组织领导本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部署重点工作。

  领导小组由委党委书记、主任王魁臣任组长,委副主任刘道刚,市港航局、市道路运输局、交通执法总队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委内各相关处室、委属其他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

  (二)市交通运输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

  工作专班设在委安监处,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性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协调市政府相关委办局,共同推进相关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2.统筹协调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工作建议;

  3.牵头调度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及时汇报、通报工作进展;

  4.指导督促各区、各领域落实整治工作要求,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5.组织开展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监督检查,提出问责建议;

  6.总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推广有关部门和单位好的经验做法,提炼固化长效机制;

  7.树立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先进典型,大力开展宣传教育;

  8.完成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专班由委副主任刘道刚任组长,委安监处主要负责同志,市港航局、市道路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分管安全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工作专班具体成员组成及运行机制另行制定印发。

  三、总体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推动交通运输系统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实质;推动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全面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严格履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推动交通运输企业主动加强安全管理,自主防控安全风险,自查自纠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做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不放松,整治工作不达目的不放松,不断深化完善交通运输安全体系,切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提高安全生产治理能力。

  四、基本原则

  (一)狠抓贯彻落实。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2个专题实施方案、各有关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狠抓工作落实,不折不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坚持统筹推进。将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与贯彻实施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

  2个专题、各有关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结合起来,与行业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和各领域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加强统筹协调,提高工作效能,重点突破,整体推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交通运输安全保障。

  (三)坚持落实责任。强化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按照

  “三管三必须”要求,各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市港航管理局、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委属各单位、委内各相关处室按照职责具体负责各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推进实施,督促行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企业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持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四)坚持协调联动。加强与应急管理、公安、工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加强工作交流,强化信息共享,密切配合协作,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整体合力,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做到既统筹推进任务落实又统筹推进督查检查。

  (五)坚持有效治理。突出专业化整治,抽调业务骨干,集中力量切实解决道路运输、港口营运、轨道交通运营、内河水上交通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深挖产生问题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研究制定制度性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五、主要任务

  贯彻落实天津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2个专题实施方案、各有关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根据《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交安监发〔2020〕52号)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我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清单(见附件)。

  (一)风险隐患见底。扎实构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各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清单,坚持应查尽查、应治尽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根据《交通运输部安全委员会关于加强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防控的通知》(交安委〔2019〕5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项目成果,认真梳理安全生产风险点,建立安全风险

  “一图、一册、一表”,推进风险图斑化(可视化)、精准化、动态

  化管理。严格重大安全风险报备制度,制定重大风险监测管控“一企一策”、“一项一案”。推动企业全面分解落实全员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建立完善隐患清单,滚动开展排查治理,持续推动隐患清零。严格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落实重大隐患“一事一办”、“专人督办”。

  (二)问题整治彻底。聚焦长期以来制约阻碍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完善管理制度、标准规范、体制机制等方面的短板弱项,凝聚部门合力,加大攻坚力度,强化源头管控,实施精准治理。通过强化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加大监督检查执法力度,依法对违法违规企业限制市场准入、强制退出行业等方式,坚决取缔问题隐患突出、长期违法违规、安全事故频发的企业,坚决淘汰安全技术条件不满足要求的车船。建立并落实与纪检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机制,对重大问题隐患治理不及时、不彻底的单位和人员严肃追责问责。

  (三)责任落实到底。市交通运输委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查督办,强化顶层设计,制定细化工作任务、列明清单。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市港航管理局、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要成立组织机构,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按照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总要求,细化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建立健全工作责任体系,加强巡查督导,协调推动本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各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严格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实化工作措施,在地方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坚持条线衔接、条块结合,全力贯彻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地生效。

  (四)运行管控筑底。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安全体系,强化依法治理、责任落实、风险防控、改革创新和基础保障,推动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夯实基层基础基本功,筑牢交通运输安全发展根基。深化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发挥综合运输体系优

  势,优化客货运输组织方式,促进多式联运发展,探索推进各种运输方式

  “最优安全运输承担”。净化运输市场秩序,培育壮大安全管理扎实、安全条件可靠的龙头骨干企业,加快整合安全生产能力低下的“小散弱”市场主体,实行组织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提高企业整体安全管理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加强分析研判,根据形势变化,动态调整安全生产工作重心,及时有效遏制事故苗头,真正做到安全生产平稳运行可控。

  六、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

  对行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印发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和任务清单。各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市道路运输局、市港航局、交通执法总队要全面部署,广泛宣传发动,结合实际作出具体安排,全面启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

  各部门、各单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举一反三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深入分析复工复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紧盯重点对象和薄弱环节,对本地区、本领域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完善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边查边改,立查立改。

  (三)集中攻坚(2021年)

  动态更新问题清单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等方式,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推出务实举措,推进核心工作,集中力量攻克重点、难点问题,加大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以重点突破带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整体提升,进一步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

  深入分析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形成长效机制。系统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以及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构建完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七、相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经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批准作出的决策部署,时间跨度长、涉及行业领域广、整治标准高,是一项打基础、抓根本、管长远的重要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坚决扛起安全生产这项重大政治任务,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推动、狠抓落实,切实把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总抓手,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及交通运输部各项决策部署。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市道路运输局、市港航局、交通执法总队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方案,细化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协调推动本地区、本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各项整治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三)强化问题整改。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风险管控意识,坚持边查边改、查改结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问题隐患,要明确专人盯防,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跟踪督促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要突出专业性、针对性、精准性,研究治本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发现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的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快处理,防止风险累积、酿成事故。

  (四)严格监督问效。各部门、各单位要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推进落实情况作为安全生产检查和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跟踪督导,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

  的问题,做到责任压实、工作务实、整改扎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市交通运输委将通过督导、督查、暗访等方式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措施,强化督办问效,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要坚决问责。对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五)强化工作保障。各部门、各单位要整合优势资源,加快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体系,提升基础保障能力。要加强行业安全生产理论和政策研究,运用大数据技术开展安全生产规律性、关联性特征分析,提高安全生产决策科学化水平。要组织骨干力量,加强分类指导,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执法机制,加强监管执法和安全服务,扎实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鼓励和引导第三方机构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服务,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及责任保险制度,充分发挥市场机制推动作用。

  (六)加大舆论宣传。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力量宣传交通运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注重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在重大风险排查、隐患治理和专项整治活动中,要主动联系媒体,揭露一批长期影响交通运输安全的“顽疾”,曝光一批违法单位和个人,形成威慑作用,切实营造安全氛围。

  各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市道路运输局、市港航局、交通执法总队应于2020年7月9日前,将落实方案及联系人报送委工作专班。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部门、各单位每月1日、每年12月5日将月度工作信息、年度工作总结报委工作专班;2022年12月1日前,将三年行动工作总结报委工作专班,委工作专班全面总结评估,提请领导小组审议同意后上报。

  市交通运输委牵头的《交通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市道路运输局牵头的《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中由其他部门

  负责的事项,委工作专班列出清单跟踪协调,各相关处室及单位依据职责具体负责推动落实。

  附件: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清单

  附件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清单

  项目

  主要内容

  1、组织干部职工集中观看学习“生命重一、学习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宣传贯彻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通过多种形式习近平总开展研讨交流,深刻领会安全发展、严守书记关于底线、强化责任、依法治理、改革创新、安全生产夯实基础、严抓落实等重要内容的精神实重要论述

  质。

  2、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成员的领学促学作机关党委

  安监处

  市道路运用,结合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组织干输局

  市港航局

  交通执法总

  部职工和行业重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队

  委属各单位

  按职责分工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制度化,推负责

  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走深走实。

  3、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研究室

  机关党委

  安监处

  市负责

  队

  委属各单位

  按职责分工输局

  市港航局

  交通执法总机关党委

  安监处

  市道路运责任部门

  产重要论述纳入各级党委宣传工作重点,道路运输局

  市港航局

  交通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执法总队

  委属各单位

  按职宣讲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宣传“七进”、“安全生产专题行”等活动,结合日常宣传活动,持续强化安全警示教育,增强公众安全意识,营造社会氛围。

  4、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严格按照《天津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推动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安监处

  市道路运输局

  市港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履行

  监管责任,消除监管盲区,有效防范生产单位

  按职责分工负责

  安全事故。严格落实《天津市安全生产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用好巡查考核、约谈通报、警示曝光、追责问责等“组合拳”,推动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项目

  主要内容

  责任部门

  市道路运输局

  市港航局

  交航局

  交通执法总队

  委属各责分工负责

  一、学习5、建立完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宣传贯彻理双重预防机制,坚持源头上加强治理,通执法总队

  委属各单位

  委习近平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各类风险实施内相关处室

  按职责分工负责

  书记关于精准管控,对重大工程项目实施重大安全安全生产风险“一票否决”。创新监管方式,加大重要论述

  智能化监管工作力度和辐射面,综合运用信息化、大数据等现代化手段和“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传统手段,持续加强事故隐患排查和集中整治。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强化安全督导检查,着力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6、坚持深化改革健全制度,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市道路运输局

  市港航局

  交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任务要求,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执法内相关处室

  按职责分工负责

  体制改革,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监管综合执法体系,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7、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提高监管效能。健全完善安全监管力量建设。加强安全监管队伍综合素质建设,通过开展学习市道路运输局

  市港航局

  交

  大讲堂、专业知识培训、执法能力提升、通执法总队

  委属各单位

  委实践锻炼等多种形式,全面提升安全监管内相关处室

  按职责分工负责

  干部政治理论素质、专业化能力和执法水平。

  二、交通8、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厘清安全市道路运输局

  市港航局

  交通执法总队

  委属各单位

  委

  运输安全监管职责边界,制定并公布安全生产权责通执法总队

  委属各单位

  委整治

  清单,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内相关处室

  按职责分工负责

  分工,建立完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责任规范,细化履职行为规范,严防失控漏管,推动行业安全监管规范化标准化。

  9、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覆盖企业生产经营各环节、责任明晰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化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和每个岗位的责任,推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严格规市道路运输局

  市港航局

  交

  范安全生产经费提取使用,加大安全投通执法总队

  委属各单位

  委入,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教育和技术能内相关处室

  按职责分工负责

  力培训,着力补齐安全生产能力短板,推动企业建立健全风险辨识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企业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

  项目

  主要内容

  10、健全完善责任考核机制。完善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制度和指标体系,强化考二、交通核评价,加大安全生产工作权重,推动建运输安全立安全生产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等整治

  挂钩制度,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严格责任追究制度,依照安全生产内相关处室

  按职责分工负责

  通执法总队

  委属各单位

  委市道路运输局

  市港航局

  交责任部门

  权责清单,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建立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生产责任追溯制度,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隐患的问责追责机制,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11、加快推进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动全面实施安全生产信用管理。积极推进研究室

  安监处

  市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信用建设,将安全信用评定局

  市港航局

  交通执法总队

  结果作为差异化管理重要依据,建立完善委属各单位

  委内相关处室

  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库和“黑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单”制度,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采取公开曝光、联合惩戒等综合治理措施,不断净化市场环境。

  12、深化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健全完善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四项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纳入同级人民政府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内容,进一市道路运输局

  市港航局

  交

  步摸排行业重点领域系统性、区域性、突通执法总队

  委属各单位

  委发性安全生产风险,建立重大风险基础信内相关处室

  按职责分工负责

  息、防控责任、监测监控、防范措施、应急处置5个清单,确保底数摸排到位,责任分工到位,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实现重

  大风险全过程动态科学管控。加强跨行业、跨部门、跨地区安全生产重大风险联防联控,充分利用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强化预测预警预控和过程监管。

  13、强化企业风险预防措施。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安全风险研判机制,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全面构建预防控制体系。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市道路运输局

  市港航局

  交岗位,建立分级管控制度,制定落实安全

  操作规程,完善各项防控措施。大力推进内相关处室

  按职责分工负责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标准化。开展经常性应急演练和人员避险自救培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项目

  主要内容

  14、深化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二、交通代会“双报告”制度。完善隐患治理监督运输安全机制,加大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执法力整治

  度,严格按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要求,严格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强力推内相关处室

  按职责分工负责

  通执法总队

  委属各单位

  委市道路运输局

  市港航局

  交责任部门

  通执法总队

  委属各单位

  委

  动重大隐患清零,一般隐患“减增量、去存量”。指导督查企业制定安全隐患治理操作规程和工作手册,构建风险隐患排查、评估、治理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并运行与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系统联网的信息平台,完善线上线下配套监管制度,实现企业自查自改自报与部门实时监控的有机统一。

  15、深入开展典型事故教训汲取。分析查找各领域近三年来发生的典型生产安全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以案示警,制定切实有效整改市道路运输局

  市港航局

  交措施,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健全完善事故

  及警示通报机制,针对事故暴露出的突出内相关处室

  按职责分工负责

  问题,部署采取有效的对策和措施,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及时防范行业突出风险。及时组织开展典型事故整改措施实施情况评估。

  16、加强重点领域、重点时段安全治理。突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专项整治,对存市道路运输局

  市港航局

  交

  在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反复发生、长期未通执法总队

  委属各单位

  委根治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专项督查。内相关处室

  按职责分工负责

  把握不同时间节点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切通执法总队

  委属各单位

  委

  实做好季节性预警预防,全力保障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17、深化普速铁路沿线安全专项治理。按安监处

  法规处

  综合运照市政府关于普速铁路沿线安全专项治理输处

  设施处

  市道

  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会同铁路部门、市路运输局

  市港航局

  按职责有关部门、沿线属地政府推动落实。

  项目

  主要内容

  18、开展公铁水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整治公铁并行交汇地段防护桩(墩、墙)、公跨铁立交桥防抛网和桥梁二、交通防撞设施、限高防护架、安全警示标志等设施处

  公路中心

  养护中心

  运输安全安全防护设施没有按照规定设置安装,或按职责分工负责

  整治

  安全防护设施的防护等级标准过低,不能满足安全防护要求的。安全防护设施维护管理不到位,导致缺失、破损、松脱坠落的。

  19、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跨越航道公路桥梁水中桥墩未按规定设置防撞设施或设施处

  市港航局

  公路中心

  防撞标准偏低,桥梁和桥区水域有关助航养护中心

  按职责分工负责

  设施、警示标志设置不到位、维护不到位的。

  20、开展所辖通航水域涉客运输安全治

  理。加强涉客类船舶安全风险防控,强化市港航局

  分工负责

  责任部门

  船舶安全监督检查,开展涉客类船舶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执行客船恶劣天气条件下禁限航规定,严厉打击涉客船舶超核定抗风等级冒险航行。加强辖区内河通航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渡运行为,对渡船超航线、超乘客定额、超核定载重线、超核定抗风等级冒险航行依法予以查处。持续推进“三无船舶”整治力度,落实与水务、公安、渔政的横向执法协调机制,严格按照联合执法工作方案落实各自分工,做好相关执法沟通协调。

  21、开展综合客运枢纽安全治理。遵照《综合客运枢纽服务规范》《综合客运枢纽换乘区域设施设备配置要求》规定,综合客运枢纽应统筹设置应急通道,且方式间相互连接畅通;落实安检制度,确保安市道路运输局

  交通执法总队

  检质量和效率;按需求配备旅客、行包的安检设施和人员;枢纽内重点区域设置应工负责

  急隔离区。应建立应急指挥管理协调机构或工作机制,制定枢纽总体应急预案;在综合客运枢纽换乘区域应设置防恐防爆、视频监控、安全消防等设备,以及信息板、导向标志和广播通信设备等。

  轨道处

  轨道中心

  按职责分

  项目

  主要内容

  22、加强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治理。严格落实《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等规定,强化设施检测养护、设备运行维修、行车组织、客运组织、运行环境等各类风险管控,严防列车脱轨、列车冲突、桥隧结构责任部门

  二、交通毋塌、接触网塌网、信号系统重大故障等轨道处

  轨道中心

  交通执法运输安全险性事件发生;加强设施设备维修及更新总队

  按职责分工负责

  整治

  改造,提升设施设备运行可靠性;开展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保护区挖掘、爆破、地基加固、打井、钻探等作业的施工管理,严厉打击违规施工作业、私搭乱建、堆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等危及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

  23、强化砂石运输行为治理。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组织关于加强海砂开采、运输、销售、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继

  续对海砂违法运输实施严格管理。加强对内河“三无”采运砂船、装卸作业站点、码头的源头管理,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合作、企业负责的联合治理格局,改善砂石市港航局

  运输环境。加强部门合作,推动建立采砂管理合作机制,建立健全非法采运砂案件行刑相互移送制度。

  24、加强港口建设项目源头管理。严格落实港口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和危险货物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制度,按要求定期开展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集中区域安全风险评估,实施安全容量总量控制。对涉及爆炸性危险货物装卸、储存的港口建设项目严格控制;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新、改、扩建港口危险货物建设综合规划处

  市港航局

  交通

  项目严格落实部门联合审批制度,严格建执法总队

  按职责分工负责

  设项目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工作。港口危险货物企业严格落实安全防护距离有关要求,涉及爆炸性物质的储存设施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的,2020年底前停止使用;其他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的,2022年底前停止使用。

  项目

  主要内容

  责任部门

  市港航局

  二、交通25、强化水路运输企业准入管理。严把企

  运输安全业经营资质准入关,办理《船舶营业运输整治

  证》配发、换发时,严格审查船舶相关登记、检验、安全管理等证书和委托管理协议等有效性,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发证。强化水路运输管理制度落实,加大对相关企业落实国内水路旅客运输实名制管理规定和国内水路货物运输实名制要求的检查力度,督促企业依法开展信息登记、保存和货物检查。按照交通运输部工作安排,组织开展辖区国内水路运输年度核查,向有关单位通报核查结果,加强信息共享力度。加强日常检查,严肃查处旅游等水上涉客运输企业及船舶超经营范围经营行为。

  26、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基层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充实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建立完善监管执法工作机制。完善部门协调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部门联动市道路运输局

  市港航局

  交

  配合,提高监督检查效能。强化培训教育,着力提升监管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和能力。优先保障安全投入,加快配齐安全监管执法装备设施。

  27、积极推动危险化学品贮存量大的港口市港航局

  通执法总队

  按职责分工负责

  所在地政府严格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要求,配齐配强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和执法力量。

  28、严格按照《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指南》要求,建成市级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加强港政、海

  事、海关等部门间相互配合、相互通报,严厉打击匿报、谎报或夹带危险货物。综合运用第三方检查、“互联网+监管”,提高安全监管水平。

  29、提升交通运输应急能力。健全应急管理机制,提高应急组织协调能力和现场救援时效。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督促企业完善应急预案,加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市道路运输局

  市港航局

  交

  伍建设及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定期开展应通执法总队

  委属各单位

  委急演练,提升风险防范能力。严格应急值内相关处室

  按职责分工负责

  守制度,强化春运、暑运、黄金周等重点时段的应急值守,做好极端天气的预防、预警、防范和应急保障工作。

  项目

  主要内容

  责任部门

  市港航局

  二、交通30、大力提升港口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推市港航局

  运输安全进港口危险货物企业2020年底前将涉及

  整治

  “两重点一重大”的堆场、储罐全部安装使用安全监测监控装备,未安装或未使用的,一律停产整改。加强危险货物储罐的定期检测。高危作业场所和环节2021年底前实现重要设施设备实时监测、智能感知和风险预警。港口客运企业按规定配备视频监控系统、安检设备(包括车辆安检设备)、身份证识读设备等,加强安检查危工作。2022年底前建立实施港口客运、危险货物作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港口危险货物储存企业、装卸企业主要安全管理人员中分别至少有2名、1名具有中级以上化工专业技术职称或化工安全类注册工程师资格,其中储存企业主要安全管理人员中的中级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比例达到15%左右并逐步提高。强化动火、受限空间、用电等特种作业的管理和操作技能培训。建立实施港口危险货物职业技能竞赛常态化机制。

  31、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大力实施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建立完善安全市道路运输局

  市港航局

  交

  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关键岗位人员安通执法总队

  委属各单位

  委全教育培训,开展新进人员入职培训、在内相关处室

  按职责分工负责

  职人员继续教育,提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科学设置行业一线岗位人员资质能力培训课程,依托“互联网”和“互联网+”技术,推动实施并规范行业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在线学习教育,切实保证培训质量,严格考核把关,实施针对性补充培训,提升行业培训教育水平。

  32、强化安全生产宣传与警示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加强对行业从业人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防护意识的宣传教育,促市道路运输局

  市港航局

  交进社会安全文化建设。制作和发放交通运

  输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录,加强安全宣内各处室

  按职责分工负责

  传教育,开展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加强新媒体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社会宣传教育上的应用,推进“微安全”文化品牌建设。

  33、强化港口码头等功能区安全管理。理顺港口安全管理体制,明确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加强信息共享和部门联动配

  合,严防失控漏管;根据危险货物的性质分类储存,严格限定危险货物周转总量。突出加强对水运港口口岸区域安全监管,市港航局

  通执法总队

  委属各单位

  委

  强化口岸港政、海关、海事等部门的监管协作和信息通报制度,综合保障进出口危险货物安全高效运行。

  项目

  主要内容

  34、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场站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三、道路全和运输管理有关法律和标准,建立健全市道路运输局

  交通执法总队

  运输安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完按职责分工负责

  整治

  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落实车辆安全技术维护、驾驶人等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动态监控等关键制度。

  35、构建共建共治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各级安委会、道交委、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凝聚交通治理合理;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强化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及时市道路运输局

  交通执法总队

  消除隐患漏洞;充分调动行业协会、保险按职责分工负责

  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道路运输安全治理,建立健全道路运输领域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交通违法行为的奖励制度,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36、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建立完善道市道路运输局

  交通执法总队

  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按职责分工负责

  机制,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推动全面责任部门

  实施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将安全生产信用嵌入行业日常管理,推进信用结果应用,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严格按照规定纳入失信范围,实施联合惩戒。

  37、完善事故调查制度。按照相关规定配合有关部门严肃事故调查,加强事故原因调查分析,督促整改隐患、堵塞漏洞,依法依规从严查处事故责任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市道路运输局

  交通执法总队

  位和责任人管理责任。深化事故调查报告联合审核和生产安全事故约谈工作,推动相关部门、行业落实整改。健全市场退出机制,依法依规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清退出道路运输市场。

  38、构建快速救援救治机制。完善道路运输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应急救援能力,科学及时处置突发事件,落实清障救援保障市道路运输局

  交通执法总队

  措施,降低“二次事故”风险。建立健全

  快速发现、及时救援、有效救治、妥善救按职责分工负责

  助“四位一体”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事故应急协调,完善救援救治保障,减少事故伤员致死致残。

  项目

  主要内容

  责任部门

  公路中心

  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道路39、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市道路运输局

  交通执法总队

  按职责分工负责

  运输安全理,稳步推进超长平板半挂车和超长集装整治

  箱半挂车治理。

  40、提升客货车安全水平。逐步提高客货车技术标准,督促生产企业改进车辆安全设计,增设客运车辆限速警示标志,提高重载货车动力性能和制动性能,进一步提高大中型客车车身结构强度、座椅安装强度,增强车辆高速行驶稳定性、抗倾覆性能;配合有关部门调整道路运输常压液体

  危险货物罐式车辆安全阀和卸料管的焊接部位,提高罐体防撞、防漏性能。鼓励在用客车参照国家标准安装前轮爆胎应急装置。推动公交车安装驾驶室隔离设施,划设乘客安全警戒线,粘贴警示标识标语,严防乘客抢夺方向盘、干扰驾驶人安全驾驶。

  41、强化市场准入管理。严把新进入运输市场车辆安全关口,严禁为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车辆办理检验、登记和道路运输证。

  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鼓励“两客一危”车辆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系统。会同公安部门建立部门间客车登记信息共享市道路运输局

  市道路运输局

  机制,加强客车行驶证使用性质与道路运输经营资质信息比对核查。

  42、加强在用客车使用性质排查整治。会同公安部门全面排查在用大中型客车(不含公交车辆),加强使用性质和营运性质比对。对存量大中型客车行驶证登记为营市道路运输局

  交通执法总队

  运类但未办理道路运输证的,实施重点监按职责分工负责

  管,限期变更登记使用性质并进行通报。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要依法责令停止经营、从严处罚。已达到报废标准的客车,依法办理注销手续。

  项目

  主要内容

  43、加快淘汰隐患问题车辆。配合商务部门加大老旧客车的淘汰报废力度,落实调整客车引导淘汰、强制报废等政策措施。三、道路会同公安部门督促客运企业及时报废淘汰运输安全老旧客车,加快淘汰报废57座以上大客整治

  车及卧铺客车。对使用时间距报废年限1年以内的大客车,不允许改变使用性质、转移所有权或者转出登记地。

  44、完善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制度。落实市道路运输局

  交通执法总队

  “放管服”改革要求,会同人社部门加快按职责分工负责

  构建道路运输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标市道路运输局

  责任部门

  准、职业资格考试、注册管理、继续教育、从业管理、国际互认制度等职业资格制度体系。强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严格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危险货物运输押运员等从业人员的资格考试。全面实施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制度。

  45、严格从业人员管理。会同公安部门建立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和事故信息共享机制。督促运输企业加强驾驶人聘用管理,严格处罚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突出的驾驶人,经营者应当及时依法解市道路运输局

  交通执法总队

  聘。加快网约车合规化进程,加强部门间按职责分工负责

  数据交换,严格网约车驾驶员及网约车车辆基础信息的审核,严厉查处不符合条件车辆和人员的非法经营行为,严禁平台公司向未取得资质的车辆和人员提供运输服务信息。

  46、加大宣传曝光力度。

  加强“两客一危一货”、校车等重点车辆驾驶人的常态

  化培训教育,利用典型事故案例,加强运输从业人员警示教育。加强客运车辆规范使用安全带宣传提示。

  市道路运输局

  47、推动企业规范经营。鼓励客运企业规模化、公司化经营,积极培育集约化、网络化经营的货运龙头企业。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管理服务,强化网约车平台企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执行制度并报送安全事市道路运输局

  交通执法总队

  故报告,督促网络平台企业依法、安全、规范经营。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做好道路客运企业注册登记和许可审批衔接,建立部门间客运企业营业执照和道路客运经营许可办理情况定期通报反馈机制。

  项目

  主要内容

  48、健全安全隐患治理机制。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防控制度,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深入推进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实三、道路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施设备和作业市道路运输局

  交通执法总队

  运输安全环境的标准化。督促客运企业严格落实整治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督促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经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依法予以关闭,吊销其有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责任部门

  按职责分工负责

  证照。

  49、加强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管。会同公安部门督促汽车客运站严格落实《反恐怖主义法》《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以及“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源头管理。强化安检人员专业素市道路运输局

  交通执法总队

  质培训,落实安全检查标准规范,推动安检设施设备更新升级,提升安检效率和服务质量。强化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安全管理,出台实施统一的旅客乘坐客运车辆禁止携带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清单。

  50、强化旅游客运安全监管。加强旅游客运安全管理,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旅游客运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严格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切实提升旅游客运安全水平。会同文旅、公安部门建立健全旅游客运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监管平台信息共享,开放市道路运输局

  交通执法总队

  企业、车辆、从业人员资质查询服务,实现“正规社”、“正规导”、“正规车”市场格局。推动运用电子围栏等技术,强化旅游团组及车辆异地监管。加强网络包车监管,严查违法包车、非法载客等行为。

  按职责分工负责

  按职责分工负责

  51、严格长途客运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长途客运班车和省际包车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道路客运接驳运输管理办法(试市道路运输局

  交通执法总行)》,规范长途客运接驳运输管理,积

  极推进分段式接驳运输。加强对长途客运分工负责

  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接驳运输情况以及属地长途客运接驳点的监督检查,促进长途客运车辆安全规范运行。

  项目

  主要内容

  52、深化货车超限超载治理。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源头治超信息监管系统,推动“四类企业”和“四类场站”安装出口称重设施并联网运行,防止超限超载车辆出站出场。加快推进治超站称重设施联网,落实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称重和三、道路违法超限超载禁入。严查超限超载违法,运输安全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深入推进治超整治

  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加强超限超载车辆及其处罚信息共享,切实落实“一超四罚”措施,对违法货车及驾驶人、货运企业和源头装载企业实施处罚,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的纳入失信当事人名单进行联合惩戒。

  分工负责

  执法总队

  公路中心

  按职责设施处

  市道路运输局

  交通责任部门

  队

  按职责

  53、严密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交通运输部等六部门联合部令《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监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和经营企业

  市道路运输局

  交通执法总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充装或者装载查验、队

  按职责记录制度,切实强化危险货物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全链条安全监管。积极推动构建“政府主导、多部门协同,信息化支撑、全链条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防控体系,加快提升行业综合治理能力。

  54、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监管。引导农村客运经营者更新乡村公路营运客车推荐车型,引导农民群众乘坐合规客运车辆。推市道路运输局

  交通执法总分工负责

  动农村客运车辆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和队

  按职责视频监控装置,提升动态管理水平。加强延伸到农村的城市公交车安全监管,禁止使用有乘客站立区的公交车辆。

  55、严格落实动态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市道路运输局

  交通执法总队

  分工负责

  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加强对所属车辆和按职责分工负责

  驾驶人动态监管,提升动态监控安装率、入网率和上线率,完善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备案制度;中小运输企业可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化机构提供技术服务,提高动态监控水平。建立重点车辆动态监管配套制度,推进部门间“两客一危”车辆和重型货车信息及动态运行信息共享。

  项目

  主要内容

  56、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非法营运查处力度,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加强信息互通共享,三、道路全面清查道路客运市场“黑企业”、“黑市道路运输局

  交通执法总队

  运输安全站点”、“黑车”、“黑服务区”。完善整治

  非法营运举报查处机制,对乘客举报的、相关部门抄送的、执法检查过程发现的非法营运行为,一查到底、从重处理。

  57、全面排查公路安全风险。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020年完成100公里建设任务。鼓励双向四车道及以上普设施处

  公路中心

  养护中心

  通国省干线公路根据公路功能设置中央隔按职责分工负责

  离设施,深入开展干线公路灾害防治。根据事故调查情况加强事故多发点段隐患排查整治。

  按职责分工负责

  责任部门

  58、强化公路应急保障。推进公路大型专业机械设备配备,提升冰雪天气铲雪除冰设施处

  公路中心

  养护中心

  能力。加强恶劣天气特别是团雾监测预警技术研究和装备体系建设应用。

  59、深入开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及港口作业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督促企业四、道路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危险货物治理导则》在2020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运输、危隐患自查工作并制定整改方案,重大隐患险货物港要上报区应急管理部门并实施挂牌督办。口作业安2022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货物道全整治

  路运输及港口作业企业要全面完成双重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60、强化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行业准入,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经营性运输,强化运输过程重点环节安全监管。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防撞报警系统相关标准贯彻实

  施,2022年底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要全部通执法总队

  按职责分工负责

  强制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实行运输过程实时定位及路径记录。严格执行内河禁运危险化学品目录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严格特大型公路桥梁危险货市道路运输局

  市港航局

  交职责分工负责

  市道路运输局

  市港航局

  按按职责分工负责

  物运输车辆通行管控。加强港口危险货物装卸、储存场所和设施的安全监管,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进行清理整顿。

  项目

  主要内容

  61、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及港口作业企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每年至少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集中开展一次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事故教训的警示教育,按照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开展至少四、道路一次考核,考核和补考均不合格的,不得危险货物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运输、危及港口作业企业按照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局

  按职责险货物港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开展在岗员工口作业安安全技能提升培训,2021年底前安排10%全整治

  以上的重点岗位职工(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完成职业技能晋级培训;2022年底前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要达到30%以上;严格从事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岗位人员的学历要求和技能考核,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分工负责

  市道路运输局

  市港航责任部门

  62、严格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及港口作业企业从业人员基本条件。自2020年5月起,对涉及“两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新入职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和一定实践经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至少要具备中级及以上化工专业市道路运输局

  市港航局

  技术职称或化工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按职责分工负责

  格,新入职的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新入职的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化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现有人员应在2022年底前达到相应水平。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按规定配备化工相关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

  63、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市道路运输局

  市港航局

  交违”。严厉打击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及港口通执法总

  危险货物仓储作业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全队

  按面整治违规违章问题,特别是强化对动职责分工负责

  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执法检

  查;对发生过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对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依法从重处罚,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

  主要内容

  64、制定完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及港口作业企业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制度,新入职人四、道路员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在职人员每年危险货物复训时间不少于2周,鼓励危险化学品安运输、危全监管和执法人员到大型化工和危险化学险货物港品企业进行岗位实训。建立聘请专家指导口作业安服务制度,每年定期安排检查,持续提高全整治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和水平,提升安全监管效率效果。

  65、运用“互联网十监管”提高危险货物安全监管水平。加快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市道路运输局

  市港航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推进监管数据归集共

  享,综合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职责分工负责

  等高新技术,对危险化学品各环节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

  66、强化社会化技术服务能力。制定危险

  市道路运输局

  市港航局

  按按职责分工负责

  市道路运输局

  市港航局

  责任部门

  货物道路运输及港口作业领域安全技术服局

  按务机构清单化管理制度,培育引导一批有职责分工负责

  能力信誉好的行业协会、技术机构、科研院所、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安全治理,为政府监管和企业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服务,提升安全生产社会治理水平。

  67、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加强应急救

  市道路运输局

  市港航援装备配备,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实局

  按训演练,指导企业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68、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所有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职责分工负责

  五、落实人要强化落实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安全市道路运输局

  市港航局

  交企业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在通执法总队

  委属各单位

  委生产主体岗在位、盯守现场,落实企业主要负责内相关处室

  按职责分工负责

  责任

  人和班子成员轮流现场带班和应急值班。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严格落实以师带徒制度。要建立健全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和监督考核机制,完善落实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举报奖励、舆论监督等措

  施。

  项目

  主要内容

  69、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专业管理团队。企业要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五、落实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强安全市道路运输局

  市港航局

  交企业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持通执法总队

  委属各单位

  委生产主体续提升安全管理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内相关处室

  按职责分工负责

  责任

  水平。到2021年底前,重点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

  70、督促企业强化安全投入。企业要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依法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要严格落实安全技术设备设市道路运输局

  市港航局

  交

  施升级改造,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工艺及通执法总队

  委属各单位

  委设备更新换代力度,及时更新推广应用先内相关处室

  按职责分工负责

  进适用的安全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要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配齐并督促从业人员正

  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71、督促企业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企市道路运输局

  市港航局

  交

  业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并通执法总队

  委属各单位

  委责任部门

  组织实施年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完善教育培训档案,每年至少对从业人员开展一次全员教育,并符合相关课时要求;按规定做好“三级教育、转岗教育、复工教育”,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充分利用国家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政策,加强企业安全人才培养,鼓励进行脱产式安全生产相关继续教育,鼓励考取注册安全工程师。积极探索专业化培训方式,到2022年底前,市属以上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通过自建或委托方式建设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实现重点岗位人员“变招工为招生”。

  项目

  主要内容

  72、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五、落实内相关处室

  按职责分工负责

  责任部门

  各类企业要严格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市道路运输局

  市港航局

  交企业安全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和行生产主体业专业标准化评定标准的要求并结合自身内相关处室

  按职责分工负责

  责任

  现有安全管理体系自主建设,高标准融通执法总队

  委属各单位

  委

  合,建立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重点的企业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标准化。企业要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运行过程中,根据人员、设备、环境和管理等因素变化,持续改进辨识风险,查摆隐患,深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2022年底前,规模以上企业均应完成自评工作。

  73、建立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企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针对本企业类型和特点,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定期组织专业力量和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等方面存在的固态风险,并根据作业环境、市道路运输局

  市港航局

  交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的变化形成有效动态

  风险管理,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持内相关处室

  按职责分工负责

  续更新完善。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评估,加强动态分级管理,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绘制企业内部“风险地图”,有针对性地实时风险管控,实现“一企一清单”。

  通执法总队

  委属各单位

  委

  74、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企业要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对安全风险分级、分类进行管理,逐一落实到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的管控责任,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厘清降低风险的管控机制,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达到回

  市道路运输局

  市港航局

  交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的目的。针对高危工通执法总队

  委属各单位

  委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重点环节,高度关注运营状况和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要建立起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

  内相关处室

  按职责分工负责

  项目

  主要内容

  75、建立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企业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确保责任部门

  五、落实每名员工都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市道路运输局

  市港航局

  交企业安全防范、应急措施。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通执法总队

  委属各单位

  委生产主体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内相关处室

  按职责分工负责

  责任

  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企业要明确风险管控和报告流程,建立健全风险报告制度,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企业主要

  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和报告工作全面负责,定期向相关监管部门报送风险清单。要加强风险管控数据化、信息化工作,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要实现“一码一源”,为风险实时管控提供依据。

  76、加强事故隐患排查。企业要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做到“一企业一套隐患排查标准”,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标准,明确细化排查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市道路运输局

  市港航局

  交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尤其要强化对存

  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内相关处室

  按职责分工负责

  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公开公示制度,定期公布隐患排查治理的成效,接受职工、工会的监督。企业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与政府部门互联互通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等方式,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77、严格落实隐患治理措施。企业要按照市道路运输局

  市港航局

  交

  有关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重通执法总队

  委属各单位

  委通执法总队

  委属各单位

  委

  大事故隐患治理,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内相关处室

  按职责分工负责

  门报告;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2020年底前,企业建立起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21年底前,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2022年底前,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项目

  主要内容

  78、建立完善企业安全承诺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结合本企业实际,在进行全面安全风险评估研判的基础上,通过企业网站、企业公示栏、承诺书等各种方式途五、落实径,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做出落实主体市道路运输局

  市港航局

  交企业安全责任、健全管理体系、加大安全投入、严通执法总队

  委属各单位

  委生产主体格风险管控、强化隐患治理等情况的安全内相关处室

  按职责分工负责

  责任

  生产承诺。要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完善和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督促企业严守承诺、执行到位。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包括所有重点行业领域责任部门

  的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79、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诚信制度。严格落实《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要求,将受到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含事故处罚)的企业纳入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按照失信企业处处受限的原则实施惩戒,促进企业诚信自律,强化企业信用约束,提高政府监管效能。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对存在以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

  避、对抗安全生产监管,违章指挥、违章委内相关处室

  按职责分工负作业产生重大安全隐患,违规更改工艺流程,破坏监测监控设施,以及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迟报事故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观故意行为的单位及主要责任人,依法依规将其纳入信用记录,加强失信惩戒,从严监管。2020年底前,修订完成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制度。

  80、提升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水平。要市道路运输局

  市港航局

  交加强对专业化安全技术服务机构的指导,支持优秀技术服务机构做大做强,为企业内相关处室

  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供高水平安全技术和管理服务;加强监通执法总队

  委属各单位

  委责

  市道路运输局

  市港航局

  交通执法总队

  委属各单位

  督管理,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技术服务机构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确保规范运作,切实为企业提供有效技术支撑。

  81、充分发挥安责险参与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深入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AQ9010-2019),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我市安责险信息化管理平台,市道路运输局

  市港航局

  交对所有承保安责险的保险机构开展预防技

  术服务情况实现在线监测,制定实施第三内相关处室

  按职责分工负责

  方评估公示制度。对预防服务没有达到规范标准要求、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的责任单位和负责人予以警示,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纳入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通执法总队

  委属各单位

  委

篇四: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方案

  

  交通运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某公司交通运输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某公司管辖内道路运输、厂内生产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根据《某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道路运输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重点工作和长效机制,全面加强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调源头治理、精准治理,进一步补齐各环节安全管理短板,进一步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坚决杜绝道路交通和车辆伤害事故,确保道路运输安全局面持续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健全道路运输及其他领域安全责任体系。

  1.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道路运输、装卸场所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管理有关法律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落实交通运输车辆安全技术维护、驾驶人员等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动态监控等关键制度。

  2.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厘清与系统外相关单位和公司各部门之间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边界,制定并公布安全生产权责清单,进一步明确相关单位、有关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严防失控漏管。

  (二)强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1.深化重大风险防范化解。进一步健全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全面排查公司管辖区域的安全风险,建立重大风险信息清单,确保底数摸排到位,责任分工到位,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2.深化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按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要求,严格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开展重大隐患清零行动,建立风险隐患排查、评估、治理的长效机制。

  3.深入开展典型事故教训汲取。分析查找相近领域近年来发生的典型生产安全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以案示警,制定切实有效整改措施,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及时组织开展典型事故整改措施实施情况评估,切实发挥事故教训汲取对强化道路运输及其他领域安全生产的“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的重要作用。

  (三)开展其他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1.厂内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完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厂区内各类车辆(公务车、洒水车,及煤、灰、渣、酸、碱、油、备件等物料运输车辆)管理的责任部门、管理责任人和管理标准,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及考核。加强大型活动、作业用车管理,制订并落实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安全措施。二是加强驾驶员管理。禁止有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

  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或者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人员从事驾驶机动车辆工作。驾驶人员要培训上岗,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实行内部准驾制度,无企业内部准驾证不得驾驶任何车辆。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严禁违章驾驶,特别是对企业物料运输车辆的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风险告知。三是加强车辆管理。属于交通或管理部门厂内机动车辆应由政府主管部门核发号牌和行驶证,号牌和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必须按车辆管理机关规定的期限接受检验,确保技术状况符合国家规定,安全装置完善可靠。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准行驶。各种车辆的在行驶前、行驶中、行驶后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危及交通安全问题,应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行驶。车辆应停在指定地点或道路有效路面以外不妨碍交通的地方,不应逆向停车,坡路上停车必须采取防溜车措施。驾驶员离开车时,应拉紧手刹、切断电路、锁好

  车门。厂内使用的机动车辆,并定期检查记录内容。未纳入政府管理部门的其它车辆,由公司自行检查检验,发放内部牌照。四是加强厂区(含风电场内部管辖)道路管理。在厂区前、厂区内应设置醒目的车辆行驶路线图和道路交通标线,引导物料运输车辆有序进出厂区,在厂区内应按照规定的线路单向通行。在物料运输道路沿线应采取交通分流措施,通过设置隔离栏杆、水泥隔离墩等方式将车辆与行人进行物理硬隔离,不具备条件的路段,在路面上应采用道路交通标线划分车辆与行人通道,实现人车分离,车辆与行人各

  行其道。在物料运输道路沿线人员行走与车辆行驶路线交叉的地方,应在路面上设置斑马线,供人员通行。五是加强作业安全管理。大件运输、大件转场应严格履行有关规程的规定程序,应制定搬运方案和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指定有经验的专人负责,事前应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厂内机动车辆装载不得超过铭牌核定荷重。叉车、翻斗车、起重机,除驾驶员、副驾驶员座位以外,任何位置在行驶中不得有人坐立。司机在启动车辆前,应鸣笛,并观察确认车辆四周及行车轨迹内无人。厂内车辆接卸作业严格执行“人车分离”管理制度,杜绝交叉作业。夜间在煤场接卸区域工作人员,必须穿带有反光警示条的工作服。车辆装载作业时,应在确认车厢(罐)内无人后方可进行装载作业。自动倾卸车在车厢起升前注意四周是否存在障碍物及人员,禁止边走边起、边走边落,禁止在车厢没有复位情况下行驶。自卸车辆出现卸料不畅时,要立即终止作业,在车厢下落至平稳后,接卸人员指导车辆尽快驶离卸料区域。非自卸车辆需借助铲车进行卸车作业,非自卸车辆司机用铁链或绳子将打开的车厢门栓牢离开后,铲车方可进行卸料操作,同时车厢的另一侧不得站人。铲车运输时,铲架应放低行驶,工作完毕铲架应收起绑好。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5至6月)。按照统一工作要求,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广泛宣传发动。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细化落实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

  (二)组织实施(2020年6月至12月)。对相关问题进行梳理研判,重点分析公司及各部门层面目前存在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管理制度等方面的问题,结合实际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强化推动重点工程、研究建立工作机制,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重点推动(2021年1月至12月)。坚持统筹推进、持续深入、重点突出、务求实效,紧盯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实施等重点目标任务,按照时间进度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1月至10月)。结合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分析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健全完善有关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逐项推动落实。梳理总结公司及本部门典型成果,供其他部门学习借鉴和推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进行动计划实施。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务求取得实效。要发挥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升自主管理安全生产能力水平。

  (二)强化制度保障。要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升企业自主管理安全生产的主动性、自觉性。要按照方案要求,在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创新建立各具特色、扎实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形成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治理成果。

  (三)严格考核问责。公司把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情况和开展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对落实工作不力、工作进展滞后、重点任务完成不到位、重大隐患不落实整改的单位,采用约谈、通报等方式实施问责,以问责促整改、促落实。

篇五: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方案

  

  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嘉峪关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整治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道路交通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从源头准入、监管执法、基层基础、应急救援等环节进一步补齐各环节各领域安全监管短板,进一步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努力实现“三个持续减少、一个坚决防止”的目标,即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持续减少,坚决防止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健全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

  1.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联动协调机制,定期听取有关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道路交通安全重大问题。(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2.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场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管理有关法律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落实车辆安全技术维护、驾驶人等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动态监控等关键制度。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和标准化建设,引导企业依法守信、安全规范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3.构建共建共治体系。建立健全道交委、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整合部门行业资源,凝聚交通治理合力。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强化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及时消除隐患漏洞。充分调动行业协会、保险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建立健全道路交通领域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交通违法行为的奖励制度,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4.建立专业化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根据《甘肃省专业化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制定符合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实际的《专业化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对专家库建立、专家工作方式和隐患排查治理成果运用等做出明确的规定,积极开展专业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专业人员少、安全督查检查频次高但专业化水平低的突出问题。(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5.全面推进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2020年,市交通运输部门指导2户交通运输重点企业开展本质安全体系建设先行先试工作,通过交叉学习、引领示范、以点带面,推动全市道路运输企业精准开展本质安全体系建设,确保2022年全市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安全风险防控能

  力显著增强。(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6.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依托用信用甘肃、信用交通、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等载体,加快我市道路交通安全领域信用记录建设,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逐步将个人交通诚信记录纳入个人征信体系范畴,与职业准入、个人信贷、车辆保险、企业评优等挂钩。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依法加强客货运输经营行为信用评价,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对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等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7.完善事故调查制度。严肃事故调查,加强事故原因调查分析,深化事故调查报告联合审核和生产安全事故约谈工作,对事故调查发现有漏洞、缺陷的有关规章、标准和制度,及时启动制定修订工作;坚持问责与整改并重,督促整改隐患、堵塞漏洞,依法依规从严查处事故责任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管理责任。健全市场退出机制,依法依规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清退出道路运输市场。(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8.构建快速救援救治机制。完善道路交通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应急救援能力,降低生态环境损害,科学及时处置突发事件,落实道路清障救援保障措施,降低“二次事故”风险。建立健全快速发现、及时救援、有效救治、妥善救助“四位一体”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事故应急协调,完善救援救治保障,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致死致残率。(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二)进一步加强客货车安全源头整治。

  1.严格客货车经营销售监管。加强客货车产品经营销售一致性监管,严格查处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车型。严禁擅自改装机动车违法行为。对经营销售的客货运输车辆产品与国家标准、公告不符的,责令企业立即整改,整改后仍不能符合要求的,依法予以处罚并责令停产停业。研究建立运输企业对道路运输车辆产品质量缺陷的反馈处理制度。(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配合)

  2.组织开展隐患车辆专项整治。开展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专项整治,全面排查货车、专用车辆维修企业和车辆非法改装站点。加大对货车非法改装企业的打击力度,严查严管车辆改装企业加高货运车辆栏板、加厚钢板、擅自更换与原车规格及层级不一致的轮胎等非法改装行为,到2022年基本消除市内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部署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理,稳步推进超长平板半挂车和超长集装箱半挂车治理。(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客货车安全水平。逐步增设客运车辆限速警示标志,鼓励在用客车参照国家标准安装前轮爆胎应急装置。(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推动公交车安装驾驶室隔离设施,划设乘客安全警戒线,粘贴警示标识标语,严防乘客抢夺方向盘、干扰驾驶人安全驾驶。(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市场准入管理。严把新进入运输市场车辆安全关口,严禁为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车辆办理检验、登记和道路运输证。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加快推进“两客一危”车辆安装

  使用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建立部门间客车登记信息共享机制,加强车辆使用性质与道路运输经营资质信息比对核查,对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办理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先取得相应的道路经营许可。个人不得办理大型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注册登记。配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做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工作,加大大中型客、货汽车缺陷产品召回力度。(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在用客车使用性质排查整治。全面排查在用大中型客车(不含公交车辆),加强使用性质和营运性质比对。对存量大中型客车行驶证登记为营运类但未办理道路运输证的,实施重点监管,限期变更登记使用性质,并向有关部门通报;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要依法责令停止经营、从严处罚。已达到报废标准的客车,依法办理注销手续。(市公安局负责,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局、市教育局等部门配合)加强市场流通环节的关键零部件质量抽查,重点整治影响车辆运行安全的制动、转向、轮胎等零部件总成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问题。对于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应当公开曝光,并及时启动缺陷产品召回。(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6.加快淘汰隐患问题车辆。加大老旧客车的淘汰报废力度,研究调整客车引导淘汰、强制报废等政策措施,对使用时间距报废年限1年以内的大客车,不允许改变使用性质、转移所有权或者转出登记地。督促客运企业及时报废淘汰老旧客车,加快淘汰报废57座以上大客车及卧铺客车。(市公安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管理,严格企业资格认定,严厉打击非法拆解企业,禁止利用报废机动车总成部件拼装机动车。(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严禁违规生产、销售低速电动车,加快淘汰在用违规车辆。(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三)进一步提升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素质。

  1.完善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制度。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全面落实国家有关道路运输职业标准、从业管理、国际互认等制度,组织实施职业资格考试、注册管理和继续教育。建立安全生产知识、技能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关键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开展新进入人员入职培训、在职人员继续教育。全面实施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制度。(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人社局、市应急局、市总工会等部门配合)

  2.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培训考试监管。督促机动车驾培机构和教练员严格执行教学大纲,落实培训内容和培训学时要求,在驾驶培训考试中增加防范隧道事故和二次事故、应急处置、急救实训等内容,提高驾驶人职业素质能力。加强培训质量监管,制定机动车驾培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实行严重交通事故驾驶人培训质量、考试发证责任倒查制度。推进驾培机构监管平台与考试系统联网对接,实现培训与考试信息共享。(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3.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关。全面排查客货运驾驶人身份信息、治安刑事处罚、交通事故、交通安全违法和记分、文明交通失信、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未换证、从业资格记分等情况,对发生过亡人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安全违法记分达12分的,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毒驾、醉驾、超速超员等构成危险驾驶罪的,依法对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联动作出降照、注销、吊销处理。督促运输企业加强驾驶人聘用管理,确保其胜任驾驶职业,要定期排查梳理存在妨碍安全驾驶疾病、交通安全违法记分达到12分、文明交通

  严重失信、驾驶证逾期未换证等情形的驾驶人,及时采取调离驾驶岗位或依法解聘等措施。加快网约车合规化进程,严厉查处不符合条件车辆和人员的非法经营行为,严禁平台公司向未取得资质的车辆和人员提供运输服务信息。(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4.加大宣传曝光力度。加强“两客一危一货”、校车等重点车辆驾驶人的常态化培训教育,利用典型事故案例,加强运输从业人员警示教育,严格落实违法记分满分驾驶人再教育与培训考试。加强客运车辆规范使用安全带宣传提示。多批次集中曝光终身禁驾人员名单、“违章王”车辆、高风险运输企业、事故多发路段,以及典型违法事故案例。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结合、线上传播与面对面教育结合,通过组织媒体随警采访、执法直播等形式,扩大整治行动声势,形成强大震慑效应。(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四)进一步加大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清理力度。

  1.推动企业规范经营。鼓励客运企业规模化、公司化经营,积极培育集约化、网络化经营的货运龙头企业,不得为个人核发大中型客车营运许可。强化交通运输新业态管理服务,健全完善网约车、汽车分时租赁、网络货运平台、共享单车安全监管模式,加强网约车平台企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执行制度并报送安全事故报告,督促网络平台企业依法、安全、规范经营。(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2.清理不合规企业。加强企业注册登记管理,做好道路运输企业注册登记和许可审批的衔接,严格履行“双告知”职责。建立部门间定期通报反馈机制,全面排查“两客一危”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与营业执照不一致的情形,对证、照不全或者超范围经营,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但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不符合许可条件、长期未从事运输经营或逾期未年审等情形的企业,查实后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吊销其营业执照或取消相关经营范围。(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3.健全安全隐患治理机制。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防控制度,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对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对事故隐患分类分级、闭环管理。深入推进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施设备和作业环境的标准化。督促客运企业严格执行《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督促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经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依法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证照。(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反恐怖主义法》《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以及“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道路客运安全源头管理,强化安检人员专业素质培训,落实安全检查标准规范,推动安检设施设备更新升级,提升旅客进站安检效率和服务质量。强化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旅客行李物品、行李舱托运货物安检制度,严防危险品上车。客运班线经营者应当严格按照许可的路线、班次、站点运行,在规定的停靠站点上下旅客。(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市公安局、市应急局等部门配合)

  (五)进一步加强重点车辆运输安全治理。

  1.强化旅游客运安全监管。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旅游客运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全面加强旅游客运安全管理,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切实提升旅游客运安全水平。建立健全旅游客运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监管平台信息共享,开放企业、车辆、从业人员资质查询服务,实现“正规社”“正规导”“正规车”市场格局。加大对旅行社、学校、社会团体包车行为的指导监督力度,严禁租用不具备资质的客车。深化旅游包车客运管理信息化建设,完善包车客运标志牌备案管理和信息共享,推动运用电子围栏技术,有效监控和打击旅游团组及车辆擅自变更途径路线和目的地、超范围经营、异地经营等违规行为。加强网络包车监管,严查违法包车、非法载客等行为。督导市内所有旅游包车必须进入客运站、旅游集散中心或其他安检点进行安检、身份核对,身份不符或携带危险品的游客,不得乘坐旅游包车;对不具备进站条件的旅游包车,旅行社必须核对游客身份、开展行包安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体旅游局、市教育局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2.严格长途客运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长途客运班车和省际包车安全监管,加强对承包经营车辆和驾驶员的统一管理,坚决杜绝“以包代管”。严格落实《道路客运接驳运输管理办法(试行)》,规范长途客运接驳运输管理,积极推进分段式接驳运输。加强对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接驳运输情况以及属地长途客运接驳点的监督检查,促进长途客运车辆安全规范运行。(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应急局等部门配合)

  3.深化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建立源头治超信息监管系统,推动矿山、铝锭、水泥、砂石“四类企业”和交易市场、铁路货场、大型物流园区、大宗物品集散地“四类场站”安装出口称重设施并联网运行,把好装载关、出门关,严禁超限超载车辆(经许可的大件运输车辆除外,下同)上路。各县区要及时公布辖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明确货物装载源头单位治超责任,防止超限超载车辆出站出场。加快推进治超站称重设施联网,落实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称重和违法超限超载禁入。重点聚焦钢铁制品、砂石货物、渣土运输、水泥搅拌等重点运营车辆,严查超限超载违法行为,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深入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加强超限超载车辆及其处罚信息共享,切实落实

  “一超四罚”措施,对违法货车及驾驶人、货运企业和源头装载企业实施处罚,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的纳入失信当事人名单进行联合惩戒。(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4.严格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交通运输部等六部门联合部令《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监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和经营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充装或者装载查验、记录、电子运单制度,切实强化危险货物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全链条安全监管。积极推动构建“政府主导、多部门协同,信息化支撑、全链条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防控体系,加快提升行业综合治理能力。(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5.落实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规范发展专用校车,稳妥解决已注册登记的专用校车无法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问题,保障校车发展与校车服务需求相适应。专项清理不符合国家校车标准但仍作为校车使用的载客汽车,明确退出期限,彻底淘汰在用的非专用校车。督促指导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源头管理、动态监管。改善校车通行条件,加强校车通行管理,提升校车通行安全水平。(市教育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工信局等部门配合)

  6.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监管。严格按照《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班线通行条件审核规则》要求,建立健全农村客运班车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引导农村客运经营者购置使用乡村公路营运客车推荐车型,引导农民群众乘坐合规客运车辆。推动农村客运车辆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提升动态管理水平。加强延伸到农村的城市公交车安全监管,禁止使用有乘客站立区的公交车辆营运。清理整治农村地区变型拖拉机,严格加强日常监管。(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7.规范城市工程运输车监管。加强源头管理,严格准入条件,完善退出机制,规范建筑工程运输市场。强化行业监管,建立健全工程运输车监督考核制度,将工程运输车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情况纳入渣土运输市场准入条件,对于车辆交通违法、事故突出的,依法收回建筑渣土运输许可,严格限制企业参与渣土运输招投标,督促企业完善管理制度、落实主体责任。(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应急局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六)进一步净化道路运输秩序。

  1.严查突出交通违法。借鉴集中整治、周末夜查、区域联动等经验做法,保持道路交通秩序严查严管态势。认真分析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和城市道路交通事故规律特点和肇事肇祸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分类指导,组织开展针对性整治,加大执法管控力度,依法从严查处客货运输车辆“三超一疲劳”等突出违法行为。对严禁危险品运输车辆通行的高速公路隧道、隧道群,通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较多、交通流量较大的重点隧道,充分利用出入口设置的电子监控卡口、区间测速等执法装备,实施有效管控。(市公安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高速公路管理处配合)

  2.严格落实动态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加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人的动态监管,提升动态监控安装率、入网率和上线率,中小运输企业可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化机构提供技术服务,提高动态监控水平。建立重点车辆动态监管配套制度,严格执行超速、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人为干扰、屏蔽信号等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标准,严格动态监控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动重点营运车辆安装使用北斗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并进行计量检测,推进系统记录的疲劳驾驶、超速等交通违法信息纳入道路交通违法执法依据。推进部门间“两客一危”车辆和重型货车信息及动态运行信息共享。(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3.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营运行为。加大非法营运查处力度,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全面清查道路客运市场“黑企业”“黑站点”“黑车”“黑服务区”。完善非法营运举报查处机制,对乘客举报的、相关部门抄送的、执法检查过程发现的非法营运行为,一查到底,一经查实从重处理。对外省籍“两客一危”车辆涉嫌非法营运的,一律发函征询车籍所在地管理部门许可信息,对存在违章的,一律实施处罚结果源头抄告制度。(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七)进一步完善道路安全防护保障。

  1.全面排查道路安全风险。加强精细化管理,加快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及事故多发点段的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开展干线公路灾害防治。深入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鼓励双向四车道及以上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根据公路功能设置中央隔离设施。加强城市隧道桥梁、事故多发路口路段排查治理,科学规范设置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嘉峪关公路管理局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2.全面排查治理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设置不规范问题。联合组织专业排查小组,对辖区桥梁、涵洞等路段警告、禁令标志、标线设置是否齐全规范,交通信号灯配时是否科学合理,指示标志标线是否齐全、连续、清晰等,依据国家和省上相关标准规范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嘉峪关公路管理局、嘉峪关高速公路管理处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道路应急保障。健全完善重大节会、群体性集会活动和突发事件救援、雨雪冰冻恶劣天气的道路交通保障应急预案。推进公路和城市道路大型专业机械设备配备,全面提升自然灾害、恶劣天气等条件下的保通保畅能力。加强恶劣天气的监测预警预报、信息共享,以及先进装备体系建设应用。(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应急局、市气象局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建设。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建设,根据乡道、村道设计标准科学设置限载标志。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结合交通安全实际和事故情况在国省道交叉路口安装照明设施、对支路上主路上坡路段进行治理,具备条件的国省道穿乡过镇路段根据交通状况增设机非隔离设施。持续清理整治“马路市场”和国省道沿线集镇村庄违规开口。(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根据职责分工负责)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15日前)。各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总体安排和本方案要求,结合本行业实际,联合进行部署,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并广泛进行宣传发动,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认真组织对本行业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运输企业、车辆、驾驶人、道路及管理等方面问题隐患和整治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实施闭环管理、对账销号,加快推进实施,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开展“回头看”作出评估,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进一步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

  各有关部门分年度总结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并于相应年度12月5日前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和牵头部门;2022年12月5日前,各有关部门要对三年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形成专题报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和牵头部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持守土有责、服务大局,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推动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要充分发挥道交委、联席会议等综合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建立联合工作专班,密切协作配合,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整治行动顺利有效开展。

  (二)推动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督促指导,落实时限进度,定期对表销账。要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强化责任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要严肃问责问效,对领导干部责任不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走形式,企业专项整治不认真等问题,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三)完善工作保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推动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年度工作部署,强化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加大对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国省道中央隔离设施、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等重点工程建设投入。

  (四)提升监管水平。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加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突击检查、“双随机”抽查力度,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力措施,加强问题隐患督促整改,提升执法检查效能。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专家力量,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专业指导服务。鼓励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加强跟踪指导服务。

  (五)强化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传统媒体租用,以及微博、微信、快手、抖音等新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加强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要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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