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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社区治理存在的问题8篇

发布时间:2023-09-11 16:24:02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当前社区治理存在的问题

  

  我国社区治理的主要问题及对策探析

  我国社区治理的主要问题及对策探析

  摘

  要

  目前,我国社区治理主要存在着社区治理行政化现象严重、社区自组织能力较弱、社区公共产品和效劳供应能力缺乏、社区协同治理意识和水平不高、社区参与者性别与年龄失调等问题。因此,建议从这些问题入手,鼓励社区治理的各参与主体共同努力,以期不断提高我国社区治理水平,构建和谐社会与和谐社区。

  关键词

  社区治理

  问题

  对策

  一、社区治理概要

  社区治理是指政府、社区组织、居民及辖区单位、营利组织、非营利组织等基于市场原那么、公共利益和社区认同,协调合作,有效供应社区公共物品,满足社区需求,优化社区秩序的过程与机制。社区治理的实质是社会公共产品供应机制的构建过程,是政府与社会分权的过程,是公民社会发育的过程,是民主完善的过程。

  社区治理的主体包括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社区效劳机构、非营利组织以及社区居民等;社区治理的主要内容包括民生、平安、环境及各类关系;社区治理的机制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居民自治〞;社区治理的功能包括社区经济的开展、社区文化的繁荣、社区环境的美化、社区治安状况的改善等等。简言之,社区治理是自下而上社会治理的根底,是构建和谐社会与和谐社区的需要,是培养公民意识与集体行动的摇篮。

  二、我国社区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社区行政化现象依然严重

  尽管我国政府在大力推动社区治理的结构转型,但其思维定势上的官本位和权力私有化意识仍然严重,把社区当作行政区,用政府管理代替社区自治。其主要表现为基层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向居委会下沉了很多不属于居委会工作范围内的事务,使得作为社区自治组织主体的居委会不仅没有成为居民自治的“头〞,反而成了街道办事处和基层政府的“腿〞。

  2、社区自组织能力较弱

  社区治理离不开社区自组织的参与,但由于公民参与意识不强、参与机制不完善、参与效果得不到保证,致使社区居民自发结成各类团体来参与社区治理的意识与能力不强,使得非行政性社区组织,如业委会、社区中介组织、物业管理公司、非政府盈利机构等开展相对较弱,组织类型也比拟单一,参与社区治理的程度较低。

  3、社区公共产品和效劳供应能力缺乏

  由于供应主体较为单一、供应资金短缺、供应制度缺乏保障,使得社区公共产品与公共效劳不能满足居民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居民反映的问题长期也得不到解决,比方社区环境脏乱差,公共绿地无人管理、垃圾无人清理,休闲健身设备缺乏,违章建筑增多等等,相关政策文件中规定的社区资源共享也是一纸空文,无法得到有效落实。

  4、社区协同治理意识和水平不高

  协同治理,意指关系协调、统一行动。然而由于政府行政越位或缺位,社区自组织在很大程度上仍是政府的辅助而缺少对社区治理的有效参与和独立表达,社区居民缺乏社区意识而对社区公共事务冷淡,以及从事社区管理与社区效劳人员的专业化程度不高等因素制约,使

  社区难以成为各方协调一致的共同体,直接影响社区建设和社区治理的水平与质量。

  5、社区参与者性别、年龄失调

  目前,大多社区都存在社区参与主体不平衡,总体参与率低的现象。参加社区活动的主要人群为离退休的老干部、老党员、老职工及中老年妇女,他们成为社区参与的主力军,而在职职工或中青年人员那么参与度很低。同时,很多社区缺乏专业化的社会工作者,使得对社区治理的参与能力缺乏,社区效劳也缺乏活力、领域狭窄、效劳方式单一。

  三、提高我国社区治理水平的对策探析

  1、转变政府治理理念与模式

  由政府栽培成长起来的社区并没有脱离行政组织的特性,现在许多地区社区的公共权力如社区居委会,名义上来自公意和民选,但实际上却是行政任命,社区的主要工作职能也是作为政府工作的延伸,完成政府交办的工作,政府还控制着社区资源,对社区工作主要采取行政命令的方式,缺乏平等对话和共同协商。

  因此,我们要根据善治的合作理念,促进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进行合作管理,建议政府对自上而下的社区管理体制及权力运作方式进行改革。一是明确改革的主要任务是理顺关系、明确职责、简政放权、重心下移、强化基层,让社区按照“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效劳、自我监督〞的要求,完善社区根本功能,改变行政化倾向。二是实现社区治理的民主化管理机制,遵循“以人为本〞的原那么,通过教育、引导、鼓励、政策支持等手段和途径调动社区群众的创造性和主动性,使之参与社区管理和建设,监督社区的各项事务。三是改变政府单一主导的理念,确认社区自组织和社区居民的重要地位,积极回应自组织的合理需求和意见,充分尊重社区居民的人格和合法权利,在政府和自治组织及居民之间实现根本目标上的一致,推进各个主体积极协调参与社区治理的全过程。

  2、加强社区自组织建设

  社区自组织以社区地域为活动范围,以满足社区居民的不同需求为目的,由社会成员自愿参与成立。社区自组织是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有效载体,其健康开展可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协调群体利益,化解社区矛盾,提升社会效劳,提高社区的自我建设能力。但目前我国的社区自组织或非政府组织在很大程度上仍是政府的辅助者,缺乏自身独立性。

  因此,我们要积极推进社区自组织建设,加强政府与社区各类组织及社区成员的合作。一是要取消对社区自组织建立的行政障碍,对社区自组织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对符合登记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登记,使其在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的指导下,以社区居民的需求为导向,参与社区事务的管理和效劳。二是要积极建立社区自组织的扶持机制,加大对社区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通过扶持政策、社会资助以及工程委托等多种形式鼓励社区自组织参与社区建设与社区公共效劳的管理,同时对社区自组织进行有效的监督和评估以确保其诚信自律。三是要鼓励企业、个人和社会力量积极参加社区自组织,例如居民可以通过参加业主委员会来参与社区治理中的交流、对话与决策,参与对社会事务的诉求,也可通过参加社区文体团队,来增进居民之间的沟通和了解,且有助于社区形成良好的文化气氛。

  3、提高社区公共物品与效劳的供应水平

  社区公共物品与公共效劳的供应是社区治理的主要内容,是一个关系社区全体成员切身利益的广阔领域,比方社区公共设施、社区平安、社区环境、社区文化、社区物业管理等都在其范畴之内。社区治理的核心便是满足社区成员的上述公共需求,其本质要求就是社区公共

  物品与公共效劳的有效供应。

  因此,我们要明确社区公共物品与效劳的供应主体,实现供应主体多元化,并建立有效的供应机制。一是政府组织要根据其代表利益的公共性与权威性,充分发挥其在提供公共物品与效劳过程中的先天优势,成为社区中局部根本公共效劳的直接供应。二是市场组织通过价格机制和私人替代,对社区内市场性和准市场性的公共物品与效劳实现有效供应,以提高供应绩效,降低本钱,增强回应性。三是鼓励社区自组织以及私营企业、其他志愿组织与个人积极参与其中,广泛开展社区互助性公共效劳,提供社区居民所必需的公共物品,提高社区居民的公共福利水平。同时,要明确划分各供应主体的职权与责任并相互监督,使各供应主体之间权利清晰、职责清楚,防止越权、越位、缺位、缺职等现象的产生。当然,拓宽资金来源,建立多渠道的社区融资体系也是完善公共物品与效劳有效供应的应有之义。

  4、完善多中心的协同治理机制

  协同治理是一种旨在探索以政府为主体、其他社会组织与社会效劳者共同参与的新型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模式,社区协同治理那么要求在准确把握不同治理主体特质的根底上,寻求有效的协作和对话机制,培养各治理主体的忠诚度和建立社区治理的统一战线,促进社区共同体意识的形成及和谐社区的建设。

  因此,我们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那么讨论解决社区问题,建立协商机制和协商民主,学会对话技巧,以实现不同治理主体关系协调,统一行动。一是党委领导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基层社区治理中的作用,协调好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等社区内各类组织之间的关系,切实维护好社区的团结和稳定。二是政府支持机制,政府在社区治理中要制定政策、法规以标准社区行为,积极培育社区组织,发动社区参与,激发社区居民的民主、自治意识,并为社区开展提供尽量充分的资金支持。三是社区共治机制,强调多元化的治理主体主动参与社区网络互动,通过社区单位、社会组织、居民等共同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管理和建设,以到达资源共享、和谐共赢。四是居民自治机制,让社区居民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依法享有参与本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权力,以实现社区自治的目标。

  5、增强社区居民参与意识与能力

  公民参与的程度和质量是衡量一个社会政治现代化进程的重要标准,表达着这种社会制度的开展水平,而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程度,无疑是公民参与的重要环节,直接影响着社区治理的质量和运行,但目前我国社区居民对社区治理的参与积极性不高,仍是发动式参与模式且参与人群单一,有序性有余而有效性缺乏。

  因此,我们要增强社区居民对社区治理的参与意识与能力,发挥其作为重要主体的应有作用。一是居民利益社区化,培养社区概念、营造社区文化、增进社区认同,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活动,吸引不同年龄段居民参与其中,以培育社区凝聚力,建立社区内部良好的人际互动关系,增进社区居民的归属感、自豪感和责任感。二是加强社区居民自身素质建设,居民通过社会学习,提高自身文化素养和政治素养,把自己塑造成有理性思维的并且能真正运用文化知识和技参与公共政策活动的参与者,同时积极培养本社区专业的社区工作人员。三是完善社区居民政治参与的渠道,居民自发或自觉地组织起来维护自身权益,表达自己的声音,是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一种重要形式和渠道,社区居民通过建立各类社区自组织,开展互惠互利的志愿效劳,为社区开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增强其自治能力。

  综上所述,社区治理是通过政府与社区自组织、社区居民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共同努力,改

  善社区环境,促进社区经济开展,提高社区居民生活质量,最终走向和谐社区的一个过程。因此,针对目前我国社区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还需要各个参与主体的共同努力,以提高我国社区治理水平。

  参考文献:

  【1】刘佳.转变治理理念

  构建和谐社区――试析社区治理中的居民参与问题[J].行政与法,2007.

  【2】夏志强,王建军.论社区公共效劳的有效供应[J].社会科学研究,2021.

  【3】杨云燕.浅谈社区治理[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2021.

  【4】张洪武.在治理失效与社区善治之间[J].社会学与社会开展,2021.

  【5】郑杭生.社会学概论新修[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1.

  【6】周雪怡.试析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问题和路径选择[J].企业家天地,2006.

篇二:当前社区治理存在的问题

  

  推进社区治理方面还存在哪些问题

  加强社区社会管理是全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社区从开始就被定义为“小社会”,社会的一切活动都是在一个个实体的社区里进行,一个社区所面临的许多问题,既是某一社区中单独的存在,也是更大社会范围内的问题的具体表现。因此,探索社区存在的一些问题,为解决整个社会普遍存在的一些现象有所帮助。

  一、“社区”来源

  1887年滕尼斯用“社区”与“社会”两个综合性分析概念,来说明人类演进过程中农业社会和工业社会的两极特征。他认为“社区是一种持久的真正的共同生活,是一种原始的或者天然状态的人的意志的完善的统一体。”社会则是一种有目的的联合体。在社会里人们“虽然也像在共同体里一样,以和平的方式相互共处地生活和居住在一起,但是基本不结合在一起,而是基本上分离的。”由此,滕尼斯认为社区是由一定地域范围内的同质人口组成的、价值观念一致、关系密切、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抚的富有人情味的社会共同体,并强调人与人之间所形成的亲密关系和共同的精神意识以及对社区的归属感、认同感。随后20世纪20-30年代,研究都市社区的芝加哥学派代表人物R.E.帕克强调了社区的本质特征是“地域性”的观点。1955年,美国社会学家G.A.Hillery则认为,大多数社会学家认同的社区概念应包括社会互动、地理区域和共同关系三个特征。

  目前我国对社区的研究较有影响力的范式是“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此类研究将社区视为社会的代表或者国家与社会的中介,通过社区去验证关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某些重要论点。另外一个研究方向是研究社区治理的具体范畴,他们认为社区是中国公民社会崛起、推动社区自治和城市共同治理的重要方式,政府向社区让权、还权、授权,成为社区自治的推动力,而草根社区通过公民行动和政治参与,并对管理体制形成强大的冲击力。

  目前,按经济结构、人口密度、人口聚集规模标准分类,主要有农村社区、城市社区和集镇社区(或城镇社区)三种,本文探讨的是

  城市社区治理中存在的不足。

  二、我国城市社区治理存在的问题

  随着经济发展,我国的国家和社会关系经历了巨大的转变,国家对社会的控制正逐步走向服务,各类非政府社会组织取得了一定能动性,社会管理的创新活动正如火如荼。尽管公民社会形成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结构已逐步改善,但因为公民意识尚不普遍、法制体系尚不健全、民间组织的自主性不强等原因,虽出现了不少社区自治的示范社区案例,但大多数采取的仍然是政府为主导的社区治理模式,政府外的社会力量如社区法定组织与民间组织等都还很弱小,存在以下不足:

  1.治理主体定位不清

  我国社区自治程度普遍较低,政府往往通过行政命令和强制手段直接控制社区的治理工作。在城市社区治理中,社区的独立性与法律赋予的自治性都受到了限制,社区成为基础政府组织及其派出机构的“附属物”。市、区各管理部门存在工作职能相互混淆的情况,结果往往各自为政,工作布置繁杂和重复交叉,使社区居委会这一群众性自治组织承担了大量原本属于政府部门的工作任务,成为政府部门的承受层、操作层和落实层,加之工作中权、责、利的不明晰和当前考评机制的综合因素,社区工作开展起来力不从心,疲于应付。这种社区行政化实际上形成了领导与指导兼有的双重关系,而其原本的自治管理功能却日益萎缩,不利于提升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也不利于提高社区居委会的威信,同时还严重影响了社区的承载能力。

  在治理角色错位的的同时,政府过多地干预了非政府社会组织的自主权利,使得一些地方的居委会承担了一些应由非政府社会组织承担的事务性职能,如社区文化活动、公益慈善活动、志愿者活动等。由于政府角色上的缺位和越位,出现了“该管的未管,不该管的强管,管了的又管不好”的现象,影响了社区建设的健康发展。

  2.社区管理资源匮乏

  我国城市社区普遍面临资源匮乏、配套支持难以满足社区治理需要的困境。一方面是人力资源匮乏。由于编制等历史原因,当前从事社区治理与服务工作的多是下岗职工、家庭妇女、离退休职工等,专

  业人员和管理人员比例偏低,大多数从业者没有经过社会工作的专业培训,缺乏社会管理知识,面对社区各项功能社会化服务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另外社区工作人员工作强度很大,但工资薪酬却普遍偏低,吸引不了高素质人才,社区工作者队伍青黄不接。另一方面是政策资源缺乏。社区治理缺乏相应的政策支持,很多条例过于笼统,执行起来难度较大,而政策间也缺乏有效衔接,这为注重细节管理的社区治理带来了很多困难。具体表现在:一是街道办事处指导下的社区居委会,对自身行政服务和管理的范围没有制定明确的制度规范,容易造成管理缺位或越位的现象;二是社区内的市、区属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分别按各自指令行事,与社区之间的关系缺乏有效的政策和法律依据,往往造成社区事务相互推诿扯皮;三是社区管理运行尚未形成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难以制约一些权力集中部门的工作。

  3.社区参与性不强

  社区治理的目标就是通过多元的社区组织实现对社区治理的参与,治理的主体既包括党团组织和政府组织,也有非营利组织和市场组织,还有居民个人。现阶段社区内居民参与和社会组织参与积极性都不高,社区活动的行政化痕迹明显。虽然很多社区管理机构对居民的意愿和要求给予了一定的重视,居民的合理化建议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采纳,但靠行政推动力来整合社会力量的方式很难吸引居民自觉参与。而在政府的强势领导下,社区社会组织活动的开展很多时候处于被动地位,因为这些组织无法像政府那样采取合法的强力手段实现公共管理和保护公民的公共安全与人权,而政府与营利组织又不能像非营利组织那样对社区弱势群体提供免费而又受到受助者欢迎的服务。此外,社区中存在各种各样的社会主体,这些主体在社区活动中构成错综复杂的关系,但目前各组织尚未明确各自所应该承担的职责和义务,比如社区非正式组织与政府机构之间、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共建与共享尚未成形。

  三、城市社区治理的对策分析

  1.创新政府管理方式

  虽然我国的社区治理模式大多数还是政府主导,但是参照武汉、上海等社区管理的创新经验,我们发现城市社区管理体制由单一行政

  管理模式转变为政府与社区互动的治理模式道路可行,这是构筑政府依法行政与社区依法自治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模式,也是架构“小政府、大社会”的创新社会管理途径。一要明确居委会与各职能部门所担负的职责。各职能部门必须独立承担的行政管理责任,对于自己职能内的事务不推给社区,如果需要社区协助应该提供工作人员和相关经费,其他如社区保障、群众文化等社会性服务工作应从行政职能中分离出来,按“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移交社区,并界定社区自治管理的职责,包括社区社会机构的管理、邻里关照等社区公益事业建设等。二要创新社区评议的考核监督机制。对社区的考核由上级部门的单向考核,转变为上级部门、驻区单位、社区居民共同参与的多向考核;政府职能部门在社区建立公示制、承诺制,接受社区成员的监督和评议;考核管理社区、服务居民的内容应当以社区居民的满意度为主,并取消考核与社区职能无关的内容,切实为社区工作减负。

  2.加大人才队伍建设

  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规划》指出,要积极推进社区服务人才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落实“一社区一名大学生”政策,实施50万大学生服务社区计划。对各种不同类型的人才,要采取公开推荐、民主推荐、群众推荐、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引入竞争机制,推行竞争上岗,创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针对社区管理特点,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建立培训登记管理制度,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各种职业资格考试和学历教育,对社区服务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切实提高社区干部的计算机操作、口头表达、文字组织、矛盾协调等技能。另外,要认真落实政务公开、财务管理、民主评议干部等规章制度,保障社区人才队伍的稳定,从而使社区管理服务水平向规范化、专业化、制度化发展迈进。

  3.提升社区居民参与

  社区居民参与度的高低,决定着社区建设与城市基层民主化实现程度的高低,是创建和谐社区的基础,也是实现社区建设自治发展的关键。首先,要引导居民群众在社区民主管理中发挥作用。通过建立

  社区网站、张贴宣传通知等各种方式实行居委会工作公开;开展试行社区事务听证制度,增加社区管理的透明度,提高居民责任感,对影响居民生活的大小事情通过召开听证会、楼道会等形式解决。其次,开展各类丰富多彩的社会活动和互助活动,融洽邻里关系,消除矛盾纠纷,满足社区居民多方面的精神需求,并通过树立社区活动积极典型,引导居民自觉参与社区的管理,形成和谐邻里、平等互助的良好社区风气。

  4.培育各类社区组织

  社区服务组织是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的重要力量,对该类组织的设立和发展要给予必要支持,特别是对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等应简化登记手续,降低准入门槛,减免税收费用,对办公场所方面也应积极配合。此外,对一些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可以借鉴香港地区的做法,试水市场化的购买制度,引导符合条件的组织或个人创办公益性组织,扩大试点服务范围和内容,实现社区居民综合性服务的提供。

  当前中国社会结构正处在公民社会逐步形成发展阶段中,处于这个阶段的公民社会虽已形成,但还不够成熟。作为典型的政府主导型的公民社会,中国处在市场、社区与民间组织还不成熟的转型时期,只有采取多种管理方式,积极加强人才培养,促进社会组织发展,培育社区公民意识,不断提高社区自治能力和自主意识,才能引导社区治理逐步走向成熟。

篇三:当前社区治理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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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巴什区社区治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推进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是社区建设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时代主题。党的十八大报告第一次把社区治理写入党的纲领性文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建立健全居民、村民监督机制,促进群众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十九大报告又进一步强调: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因此加快社区治理步伐,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已成为促进康巴什区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为此,康巴什区委改革办把推进城市社区治理工作作为今年重点研究课题之一,深入哈巴格希街道、滨河街道、青春山街道、康新街道进行实地调研。具体情况如下:

  一、康巴什区城市社区治理基本情况及成效

  康巴什区下辖4个街道办事处12个社区,自2015年实施街道(社区)管理体制改革以来,提出了“一委一站一居一中心”的创新性社区治理模式,社区体制机制基本确立。政府增加了经费投入,社区服务设施逐渐完善。发展壮大了两支队伍,一支是社区居委会,一支是社会工作者,有效协助政府工作,提高了服务的质量和专业性,社区人才队伍不断壮大,社区服务功能不断强化。社区社会组织不断发展,社区服务站解决了党、政、社事-1-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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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务中的交叉性问题,“三社联动”取得了初步成效。

  二、社区治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社区治理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从城市社区功能的发挥、适应社会发展要求以及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求角度来看,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

  (一)社区自治能力不足,管理职责有待进一步厘清。社区从法律上定性为居民自治组织,而在实际工作中,出于社会管理需要,“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政府却不断将行政事务转移给社区。街道(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后社区准入制度执行不严,相关职能部门经常性的摊派任务,所以改革后社区行政性的工作任务仍很繁重。社会事务大量沉淀到社区,导致社区台账资料多、调查报表多、会议活动多、证明盖章多、检查考核多,履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职责以及服务群众的精力和时间大打折扣,难以系统、持久地给居民提供支持和帮助。另外随着城市管理工作重心逐步下移,社区承担了更多的工作任务,但缺乏相应的管理职权和完成工作、履行义务所必要的配套措施或保障,权责不对称。如在调研中我们发现存在各部门因报表不同社区需重复上报数据、各部门在向社区推进工作时往往以文件通知等形式提出在社区加挂“xx牌”加重了社区的负担等问题。

  (二)居民需求日益多元化,管理服务有待进一步完善。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不断增长,-2-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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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同的居民需求相差甚远,给开展社区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这就要求社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主动适应社会管理发展变化,建立健全社会协调、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当前社区服务市场化程度不够,许多服务领域缺少服务标准、服务规程,多数服务产业化程度极低,个性化、多元化服务缺失,社区服务资源共享程度较低,服务设施闲置和服务设施不足的矛盾并存。如在调研中我们发现存在居民活动室少,停车位不足以及收费高,物业管理不到位以及不作为,开发商遗留的房屋质量问题,小区地下管网破损以及管理权限不明等问题。

  (三)社区工作人员不稳定,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目前从事社区工作的人员包括三部分,一是街道、社区干部,改革后下沉到社区工作,这部分人员较少,工作任务繁重,而且流失较严重;二是以离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为主的居委会业委会人员,他们社区管理积极性较高,但在年龄、素质方面与新形势下社区建设与管理的要

  求不相符合,并且工资待遇较低;三是社工及社会组织成员,这部分人员较少,工资待遇较低。因此社区工作队伍不稳定,且缺少知识化、专业化水平,待遇较低。尽快引进人才、加强培训,建设一支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高素质社区工作者队伍,已成为推进社区建设向纵深发展的当务之急。如在调研中我们发现存在人少任务多,工作人员身兼数职,为居民服务不及时,社区活动居民参与度低,自治意识不够,没有按照文件要求发放社区人员相关补贴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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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社区共治网络发展不均衡,三社联动和配合有待进一步加强。区、街道、社区三级纵向式组织构建,上头大、下头小的组织设置和人员配备,导致社区在组织形式上具有封闭性、机关化、行政化的特点,和开展社区工作要求的开放性、基础性特点不相适应。街道(社区)管理体制改革方案要求设立7个窗口,但现在只设立了统一进件、统一出件、综合等三个窗口,要求一门受理,协同办理,这体现出社区人员少、机构不足,满足不了居民需求的问题。社区、工作站、居委会、服务中心职能划分不清,资源没有充分整合利用,各类人员由不同部门管理,政出多门,各自为战,没有形成共治的合力。更主要的是社区党组织的工作仅局限于社区居民层面,与其他社会组织联系不紧密,组织设置比较单一,工作领域相对狭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能力、管理服务能力、群众工作能力以及整合区域内各种资源的能力明显不足,领导核心作用难以充分发挥。

  三、完善社区治理的对策

  新形势下,社区日益成为各种利益关系交汇点、各种社会矛盾的集聚点、社会建设的着力点和党在基层执政的支撑点,做好社区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根据康巴什区的实际情况,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加强社区建设。

  (一)加快社区职能去行政化。理清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站、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职能职责。实行街道、社区负责人考核-4-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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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度,理顺社区服务站、社区居委会、社区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关系。对社区目前承担的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规范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和服务站的职能,切实解决长期以来社区职责不清、行政事务负担过重等问题。严格执行“准入制”,真正将社区准入制度落到实处。建立社区治理统一考核机制,减少各部门对社区的多头考核,同时加大对相关部门向社区指派性工作的考核。将直接为群众、企业服务的行政职能赋权于街道,增强街道的服务力、执行力。加大执法下沉力度,加强安全、物管、执法等工作人员的配备,减少社区行政性事务,理顺街道公共管理职能,真正行使社区公共服务职能。

  (二)推进社区服务社会化。建立社区公共服务项目清单,通过向居委会与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政府行政性事务的开展问题。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为社区居民提供高效快捷的服务。针对居民的公益性需求,通过社工、社会组织提供精神慰藉、法律援助、助学助困等公益性服务。以便民利民为出发点,不断探索为民服务的新机制、新领域。以求助电话、社区服务网站和短信为载体,构建一个覆盖全区、社区的信息服务平台,24小时全天候提供生活类、资讯类、事务类、电子商务类等多项服务,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社区服务求助网络。建立社区服务平台,推行社区10分钟服务圈,为孤寡老人、空巢老人打造“一键通”应急呼叫系统。

  (三)提升社区干部服务能力。立足于社区工作者的专业化、-5-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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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业化,不断壮大社区工作者队伍,大力提升社区工作者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一是明确社区工作者的配备标准。推行网格化管理,按照400户左右划分网格,每个网格配备1-2名网格社工,作为“全科医生”负责收集社情民意、调解矛盾纠纷、服务居民群众等工作。二是提高社区工作者待遇。严格按照街道(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文件要求发放社区工作者的工资,社区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三是促进社区工作者职业化和专业化。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不断提高社区工作者的能力素质,使原有的社区工作者更快地完成角色转换,更好地胜任新时期社区工作的任务和要求。

  (四)强化社区治理能力。建立“三社联动”机制,将社工人才培养、社会组织培育与打造社区服务平台相结合,建立社工有组织承载、社会组织有项目开展,社区各组织之间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相互联动的社区治理模式。一是强化加大政策扶持培育,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的成立,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兴建和完善社区服务设施,兴办公益事业,并为之提供政策、项目、资金等资源支持。二是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工作。通过招募志愿者,使志愿者成为推进社区发展的主力军,依靠志愿者人员来做大量的教育和服务工作,有利于社区工作者专注于组织和管理。另外,引导社区片区里的机关、企业为社区治理贡献他们的力量。

  康巴什区委改革办

  李冬(8391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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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当前社区治理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城市社区治理的现状、问题与若干思考

  当前我国城市社区治理的现状可见,社区治理面临着种种挑战。首先,社区服务水平存在较大差距,城市社区服务设施落后、管理力度不够,服务功能单一,社区服务能力尚不能满足居民的需求。其次,城市政务信息资源缺乏,宣传存在不足,且政策施行效率不高,各类信息传播机制不顺畅,导致居民对公共政策的认知和理解程度极低。此外,城市社区中存在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损害公共安全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要改变现有城市社区治理现状,必须大力发展综合性、量身定制的社区治理模式,建立以社区服务中心为核心的社区治理体系,加强社区服务能力建设,优化资源配置,普及政策信息,强化社区警务、反黑社会性质犯罪活动,建设安全、有序的社区环境。同时,社区还可以通过开展文化活动,加强社区居民之间的沟通,促进社区居民共同参与和参与社区服务,以增强社区凝聚力。

篇五:当前社区治理存在的问题

  

  城市社区治理的问题及对策

  本文认为,目前城市社区治理存在治理体制欠缺、治理主体多元性不够、社区社会组织能力有限等众多问题。影响了城市社区更好地发展。作者从城市社区治理的问题入手,提出了健全城市社区治理制度,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市社区治理中居民业主参与意愿,提高社会组织能力,推进城市社区治理运行信息化等措施以促进城市社区更好地发展。

  标签:

  城市社区;治理

  城市社区治理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是动态的、多元化的。具体指在接近居民生活的居民委员会的辖区和商品房小区等多种层次复合的居民社区,依托于政府组织、民营组织、社会组织和居民自治组织以及个人等各种体系,应对社区内的各种公共问题,共同实现城市社区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的过程。

  一、城市社区治理的重要性

  我国城市社区目前多采取行政一体化形式,其作为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及人们赖以生存的重要场所,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城市社区具有管理功能,可以管理社区内部的各类事务。如可以进行治安管理,落实特殊情况下的应对措施等。城市社区具有服务功能,在很多领域提供多项服务。城市社区具有救助功能,为本社区的老弱病残、失业人员提供社会福利性救助。还具有教育功能、安全稳定功能等。城市社区的重要性决定了其治理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城市社区治理不仅是我国社会治理的实践领域,也是社会治理理论应用的前沿阵地。

  二、城市社区治理存在的问题

  1、城市社区治理体制欠缺

  “社区制”比起之前的“街居制”来说是城市基层社会管理的新模式。但是其治理体制极度欠缺,并没有形成与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相适应,与构建多元治理主体合作机制为重点的城市社区治理体制机制。城市社区治理体制的欠缺导致治理的不规范性及信息的不对称性。

  2、城市社区治理主体的多元性不够,居民业主社区治理活动参与率低

  我国城市社区建设是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背景下进行的,本应作为城市社区治理主体的城市社区自治组织却发展十分缓慢。城市社区治理主体分为政府主体、市场主体、社会主体。他们应该明确各自的职责,协调分配。但是事实上城市社区治理主体结构失衡,政府仍然是治理主体,控制着绝大多数的公共资源,各类市场组织和社会组织对政府依赖性强,不能平等参与城市社区治理。

  3、社区社会组织的能力局限

篇六:当前社区治理存在的问题

  

  城乡社区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近年来,庄浪县紧紧围绕“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基层社会治理要求,以积极推进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强制度、补短板、增投入、促创新,夯实基层基础,强化管理服务,有力提升了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城乡社区基础设施配套急需完善。

  城乡社区办公场所有限,随着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县城面积不断增加,辖区辖区后民人口急剧增加,现有社区管理半径过大,不能为居民群众提供更好地服务,新成立的社区急需投入使用。社区工作人员队伍中,社区工作者持证上岗的专业人才严重围乏,导致阵地建设基础相对薄弱。

  二是城乡社区治理能力急需加强。

  社区最主要的工作是为城区居民提供最优质、最精准的服务,并且国家层面对社区承担职能也有明确界定,但社区仍然承担着许多行政化职能,导致城乡社区服务能力弱化,不能很好的与新形势下社区治理要求相匹配。

  三是社会力量参与城乡社区建设不充分。

  社区、社工、社会组织是社区治理的重要主体,“三社联动“更是加强和创新社区社会治理的重要途径。城乡社区紧密围绕“三社联动“做了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政府职能部门与

  社区之间的职责不明、权责范围不清依旧存在,社区与辖区单位、小区物业没有形成良性互动,为民便民服务的事项还不够精准,工作推进的进度还不够均衡、志愿服务活动开展不够多样化、信息系统的数据还不够完善、社会组织建设还不够规范、专职工作人员配备还未到位,社区从“全包”“购买”服务的过渡仍止步不前,“政社不分”的体制,在一定程度上大大阻碍了社会广大群体的参与范围,同时也抑制了社会力量在社区工作管理中的作用。

  二、对策及建议

  基层是落实党的民生民政政策的“最后一公里”,社区是社会治理和民生保障的重要载体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形势下必须大力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工作。

  一是重视阵地队伍建设,夯实社区基础条件。

  要对城乡社区建设进行全面规划,不断完善和扩大新成立城乡社区服务职能和办公场所。综合考虑社区规模、人口数量、管理幅度等因素,按每1000名居民不少于1人的比例配备专职社区工作者,居民5000名以下的按照不少于5人配备。

  二要完善社区体制机制,构建新型社区治理体系。把增强和优化社区服务能力作为社区治理的重要手段,建设完善社区设施,打造便民利民生活圈,借鉴“枫桥经验和北京市西郊区“街区吹哨、部门报到“等先进模式,建立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驻区单位共驻共建机制和社区工作议事机制,定期研究资源共享、社区共建等事项,着力推进社区服务”全覆盖”。

  三要运行“三社联动“机制,共筑多元智慧新社区。按照每个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10个社区社会组织的标准,大力培育社区服务类、公益慈善类、文体活动类、专业调处类等社会组织,形成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自治组织、群团组织、群众组织、社会组织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社区组织体系新格局。不断借鉴推广“互联网+党建”智慧党建”等做法,加快推进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广泛吸纳辖区社会组织、专业社工、辖区企事业单位的信息资源,实现数据汇聚、服务下沉,不断丰富社区工作的内容和开形式,逐步构建设施智能、服务便捷、管理精细、环境宜居的智慧社区,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以居民群众需求为出发点,依托“三大”活动载体,多渠道搭建“三社联动“服务平台,科学设置和承接服务项目,面向社区居民提供专业、综合、优质服务,切实发挥三社“在服务居民群众、搞好社会治理中的“同频共振作用,逐步实现“三社联动”遍地开花、全面发展。

篇七:当前社区治理存在的问题

  

  试析城乡社区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城乡社区治理是一个重大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它不仅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而且关系社会政治安全稳定。社区稳定则社会稳定,社区和谐则社会和谐。因此掌握和了解当前城乡社区治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才能做出正确判断和决策,为和谐社会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一、城乡社区治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推进“三治”融合的力度还不大。一是部分城乡居民集体观念和主人翁较为意识淡薄,主动参与社区事务管理的积极性不高,居民自治的主体作用发挥不明显。二是引导群众向上向善,结合新时代要求对基层社会道德规范进行创新的举措不多,传统文化和德治教育还需不断加强。三是部分城乡居民法律意识较为淡薄,依法维权意识不强,“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工作需进一步加强。

  (二)城乡社区管理的制度还不够完善。一是由于“三社联动”实践时间尚短,普遍存在不联不动、无序联动、闭环联动的问题。二是部分社区、村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一事一议”制度、“双述双评”制度不够健全完善,村民会议、村务监督小组的作用难以有效发挥。三是部分村规民约脱离实际,可操作性不强,不能真正起到约束和规范村民的作用。

  (三)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乏力。一是社区工作者的社会认知度和认同感较低,不少年轻人不愿意从事社区工作,特别是农村社区工作人员年龄普遍老化、文化程度不高。二是工资福利待遇偏低,难以吸引、留住和培养高素质的的社区工作者,造成了“能干的留不住,年轻的干不长”的现象。三是取得社区工作者证书的人员数量少,专业化、个性化服务能力还较弱。

  (四)城乡社区职能作用发挥有欠缺。一是社区事务准入制度落实不到位,“行政化”“机关化”倾向较为突出,民主自治功能和便民服务作用的发挥受到一定影响。二是不少村和社区集体经济薄弱,经费较为短缺,限制了延伸管理和拓展服务工作的开展。三是少数部门的互联共建意识不强,极少参与社区建设和活动开展。

  二、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深化思想认识,落实城乡社区治理工作责任。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基本要求、重点任务,把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具体化、责任化、标准化,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扎实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工作责任的有效落实。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五治”融合的良好氛围。一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着力提升党员党性修养,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激发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二是运用新媒体手段搭建城乡社区居民意见反馈与在线交流平台,引导社区居民密切日常交往、参与公共事务、开展协商活动、组织邻里互助等,营造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城乡社区治理的良好氛围。三是坚持法治为本、依法治理的理念,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健全乡村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不断提升法律服务的实效性。四是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广泛宣传《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加强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和红色革命文化教育,发挥德治的先导作用。五是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建立“互联网+”治理模式,推进乡村信息统一采集、资源互联共享,不断提升乡村治理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

  (三)注重队伍建设,强化城乡社区工作人员的培育。一是在城乡社区服务中心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落实岗位津贴,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等方式,引进具有社会工作专业知识的人才。二是加快推进社区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进程,鼓励支持社会工作者参加学历教育和职业资格认证考试。三是农村社区采取以“两委”成员为主,乡镇下

  派、公开招募、公益性岗位开发等为辅的方式,配备社区工作人员,并根据有关规定保障合理待遇。四是启动社区带头人后备干部培养工程,推动优秀社区干部到先进社区、品牌社区挂职交流。五是进一步完善准入、使用、评价和激励等配套措施,打通社区工作者向更高管理层次发展晋升之路,在全社会营造支持、理解和尊重社区工作者的良好氛围。

  (四)推进减负增效,健全社区多元共治协调机制和资源共享。一是进一步制定完善社区应承担的事项清单和准入制度,明确公共事务和行政事务范围,理顺社区工作职责,严格准入制度。二是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各种检查、评比等活动,压缩各类台账、材料、报表等,逐步使社区工作者从不合理的行政事务中脱离出来。三是设立社区民主议事平台、民主监督平台和矛盾调处平台,健全社区共治体系,拓宽多方参与社区治理渠道。四是完善和规范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发挥“一约四会”作用,深入开展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大体检”活动,探索实行村规民约积分制度。

  (五)加大资金投入,落实政府购买社会公益服务制度。一是加大财政保障力度,统筹使用各级各部门投入城乡社区的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创新城乡社区资金使用机制,有序引导城乡居民参与确定资金使用方向和服务项目,全程监督服务项目的实施和资金使用。二是逐步建立社会组织承接项目、社工团队执行项目、志愿队伍辅助项目、面向社区

  实施项目的服务机制,重点培育和发展社会中介组织、爱心协会、志愿服务组织等公益性社会组织和非盈利性机构。三是借鉴江浙发达地区先进经验,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实现公益创投项目管理。

  (六)适应发展需要,调整城区社区的管理范围和服务事项。坚持方便管理、便捷服务、均衡划分、相对稳定的原则,兼顾居民认同感、管理幅度、资源配置、人口规模、未来发展等因素,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对城乡社区进行划分,明确管辖界限,完善基础设施,整合人员配备,强化社区管理,以适应城市发展和现代化社区建设治理需求。

  作者简介:柯来根(1968—),男,安徽黟县人,中共黟县县委党校信息中心主任,高级讲师,安徽省委讲师团特聘基层宣讲专家。通讯地址:黄山市黟县县委党校,邮编:245500,联系电话:139****9278。

篇八:当前社区治理存在的问题

  

  当前社区综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当前社区综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社会保障综合治理是解决我国社会保障问题的根本途径。做好社会保障工作,是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目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正处于决定性阶段。综合治理工作能否适应当前社会形势,关系到服务XX区发展的大局。结合综合治理的实际,探讨了存在的几个主要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问题

  当前开展矛盾纠纷调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以及群防群治等工作还存在些许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1、基层人民调解难作为

  基层人民调解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调解员没有接受系统的法律培训,导致一些调解员在调解矛盾纠纷过程中法律规定和责任不明确,存在重结果、重口头、轻程序等问题,强调口头而忽视程序,同时,一些口头调解没有做记录,也没有做记录或登记,这给文件的保留带来了困难。

  2、社区警务工作难开展

  运行机制还没有到达建立健全,社区的警察工作也没有标准化。由于缺乏对社区警务概念的理解,对社区警务没有达成共识,公安机关也没有完全实现警务重点的向下转移和向前转移。此外,现有警力不足,基层民警面临许多临时应急任务,难以一心一意工作。所以,尽管一些社区有社区警务标志,但若不建立规范,社区警察很难在运行机制的社区下开展工作

  3、基层创建工作难见成效

  基层治安建设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落实各项措施的载体,是解决新时期突出治安问题、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治安改善的有效形式。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人的价值取向发生了偏差,对基层和平建设的认识也很低,难以推动基层和平建设。群众的积极性普遍不

  高。即使尽一切努力推出,一些人仍然“发送”而不是“移动”,例如口号、会议安排和专栏报道。实施大规模预防和大规模治理组织是困难的,因为它们将社会保障和建设和平视为一种负担,将勇敢的行动视为干涉自己的事务。

  4、普法教育难适应形势

  群众法制观念的更新与法制建设之间存在差距。在法制建设日新月异的当今,广大群众法制观念日益增强,但在”是与非、似懂非懂”之间,与法制建设的脚步存在差异,历史遗留下来的”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错误思想在群众中普遍存在。一旦认为自身利益遭到侵犯时,不是依靠政府、依靠法律来保护自己,而是采取闹的方法求得解决。同时,多数群众仍然保持”法不责众”的心理,认为只要闹的人多,法律及执法机关就无法处理。职能部门和执法机关在依法办事的过程中难免与群众发生分歧,是导致群体性闹事事件发生的一个原因。

  二、意见和建议

  为了能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工作,更好的服务人民群众。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1、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机制。一是实行领导负责包案制度。坚持一把手负责,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二是完善工作责任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归口调处。三是落实排查制度。坚持经常性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四是加强信息反馈及报告制度,实行小事每周报,大事随时报,无事零报告。五是推行奖惩制度。通过表彰奖励、通报批评、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等制度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2、大力推进社区警务规范化建设。一是进一步明确社区民警工作职责,使其工作内容具体化、操作程序化、考核指标数字化,逐步完善警务工作规范。进一步确立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公开与秘密相结合、动态巡逻与静态值守相结合、日常管理与重点教育控制相结合的工作方式,逐步完善治安防控工作规范。二是最大限度挖掘社区资源。在常与社区群众接触,多与社区群众交流,广泛发动社区群众搜集社区

  信息的基础上,对一些不安定的苗头性因素,及时发现,共同化解。同时积极开发社区内的治安辅助资源,最大程度激活“联防联动”机制,引入更多的力量参与社区的治安防范控制。

  3、全面提高综治队伍综合素质。提升综合素质,关键在于队伍自身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和整体作战能力。必须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要求出发,创新思路,积极探索,与时俱进,结合主题教育,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认真查摆思想认识不足、工作

  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综治队伍切实做到对党绝对忠诚,对人民群众满腔热忱。

  4、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丰富法制宣传内容,加强法制宣传园地建设,在公共场所建立固定和流动法制宣传设施,结合当前形势和自身工作特点,定期在学校办、公众场所办普法宣传栏;加强传媒阵地建设,充分发挥网络新媒体的作用,在群众便于观看、喜闻乐见的传播渠道中开设专题,积极开展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服务阵地建设,通过广泛的宣传活动,使得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与时俱进。

  除了上诉的问题和建议,我们综治工作还要以善于发现问题、敢于承认问题、懂得发掘问题、扑下身子深入研究和解决问题为主线,通过持续不断地提出问题进而循序渐进地解决问题,促进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才能有效提高综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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