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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关于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半年情况总结(范本4篇)

发布时间:2023-09-16 16:12:02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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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关于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半年情况总结(范本4篇)

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半年情况总结4篇

【篇1】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半年情况总结

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报告

根据中共庆阳市委办公室《关于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开展自查的通知》(庆办发电〔2015〕86号)要求,现将市发改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领导,精心部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一)认真学习,吃透精神。委党组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党组各成员认真学习了中共庆阳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庆发〔2014〕21号)、《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庆发〔2015〕23号)等文件和省、市委党风廉政建设有关会议精神,准确掌握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方式方法等核心内容,进一步吃透精神,把握精髓,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奠定了基础。

(二)强化领导,靠实责任。明确和细化了党组的集体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和班子其他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建立完善了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相互协调、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形成了委党组主动担责、主要负责人带头尽责、班子成员有效分责的工作机制。采取图表式分责、链条式传导、网格式覆盖、倒逼式追责的“四式管理”,突出抓导向、抓整治、抓源头、抓改革、抓表率“五个重点”,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格局。

(三)精心部署,狠抓落实。委党组每季度专题研究1次全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精心部署,狠抓落实。一是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委党组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3783”主体责任体系,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充当领导主体、示范主体、落实主体和推动主体角色。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切实选好用好干部,杜绝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支持纪委履职,保证了纪检组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制作了市发改委《党组主体责任链条式传导、倒逼式追责图》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分解表》,并及时上墙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二是认真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年初,委党组书记与分管领导、各科科长就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一对一约谈。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求,委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逢会必讲,真正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带头管好自己、配偶和子女,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带头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

三是认真落实班子其他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紧密结合分管工作实际,细化实化职责分工,排查找准党风廉政风险点,研究制定有效管控、务实管用的措施办法,切实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统筹安排、齐抓共进。每季度听取1次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主动了解掌握直接管辖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对党员干部进行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加强教育引导,督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班子各成员每半年向委党组和主要负责人汇报1次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时报告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四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市上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严明党员干部纪律的暂行规定》、《关于规范县处级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等相关制度,县级干部对婚丧嫁娶、出国出境、住房办公、子女从业、家属经商等个人重大事项实行报告制度,并逐一记入廉政档案。同时,加强节假日期间干部监督管理,严禁公款送节礼,实行公车登记封存入库,杜绝公车私用等违反“八项规定”情况的发生,促使全委党员干部切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维护了党员干部良好形象。不断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及时纠正党员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了行政行为,增强了服务意识,改进了工作作风,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二、强化教育,源头治理,全面落实派驻纪检组监督责任

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总要求,派驻纪检组长不再分管和承担发改委业务工作,回归主业,全力尽责,切实担负监督、执纪、问责责任,在具体工作中做到“五个抓”。

一是抓组织协调。在委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助委党组分解工作任务,提出工作建议,促进任务落实。制定印发了《市发改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意见》,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机关工作管理制度》、《职工学习教育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政务公开制度》等规章制度,使各项工作制度和机关管理等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二是抓纪律检查。自觉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主动检查党的纪律执行情况,严肃查处违反党纪行为。继续做好惩防体系制度建设工作,加强简政放权、规范审批流程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对机关财务管理和“三公经费”开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监督检查,我委无违纪违规行为。

三是抓党内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委党组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对委党组的重大决策、党风廉政重点工作任务、干部选拔任用、党务政务公开、年度目标考核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党组班子成员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廉政谈话等制度。

四是抓作风督查。结合全市“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的深入开展,不断加强对作风建设各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了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着力整治了审批事项多、程序繁杂,项目建设中存在重争取、轻管理的现象,项目实施中督促检查少、科室之间推诿扯皮,该办的事不办或不及时办理,个别干部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出勤不出力等10个方面的重点问题。

五是抓案件查办。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下大力气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各类乱收费问题。对全市医疗、教育、涉农等事关民生利益方面的乱收费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推动了民生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惠民政策的全面落实。同时,不断畅通信访举报、效能投诉、政风行风热线渠道,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一步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三、存在问题和今后工作打算

今年以来,我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一是落实“两个责任”的积极性还不够,对责任制范围内的工作缺乏有效的跟踪、指导、督促和检查;二是在执行制度规定和落实监督制约上还有差距,个别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还有待提高;三是内部管理仍需加强,制度建设和权力制约等方面还有待完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委将严格按照市委、政府和市纪委的工作部署,结合创建“三个生态”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突出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进一步深化“三转”工作,全面落实监督责任;三是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涉及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工作作风、工作效能等方面的问题,及时进行约谈提醒、诫勉和追究,有效遏制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或不在状态、出勤不出力等“庸懒散软”行为,在全委营造“勤廉高效、服务优良”的工作氛围。

【篇2】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半年情况总结

乡镇监督责任履行情况报告

一、贯彻落实监督责任情况

(一)协助党委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是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印发《追栗街镇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解的通知》,明确各班子成员、个村党委(总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和任务,确保2017年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年初镇党委书记与11个班子成员签订目标责任书,党委书记、镇长代表党委政府与5个村委会签订目标责任书,分管领导与11个中心站所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二是细化任务分解。结合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分工,将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进行细化分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既要抓好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抓好分管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三是严格落实派单制。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晰,主体明确,落实到位,精准履职。每季度对党政领导班子派出责任清单,建立档案,做到一人一档。2017年,共派单48份,派出工作任务337项,其中238项工作已得到全面落实,四季度的99项正在落实。

(二)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条例》,坚持以德为先,在选拔任用中层干部时优先考虑道德品质,多方面征求意见,注重考查干部8小时以外情况,确保选拔任用的干部不出现问题。以民主自荐的形式,建立对新选拔任用干部定期谈话制度,提醒干部廉洁从政、执政为民。今年以来,共选拨任用5名中层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5人次。

(三)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

准确把握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这三个时间节点,强化纪律作风建设。一是开展纪律作风检查和各项整治工作。镇纪委定期不定期对镇机关站所、村“两委”工作纪律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深化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强化工作措施,认真排查相关问题线索,确保不留死角。今年以来,共开展工作作风纪律及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情况等专项纪律检查17次。二是扎实开展政府系统作风整治工作。以作风整治为契机,扎实开展一系列整治活动,全镇52名干部职工完成了作风整治个人问题自检自查,悬挂作风整治举报箱40个,各办公室门口悬挂岗位去向牌,着力提升窗口单位服务效能,认真实行工作任务备案制度、定期研判工作制度等制度,全镇干部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三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财务收支管理,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堵塞管理漏洞,厉行节约,精简支出,切实降低行政成本。制定下发了镇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现在单位仅保留4辆公务用车,所有公务用车由办公室统一调配。公务用车使用严格登记,杜绝公车私用,实行车辆定点定车加油、定点维修制度。

【篇3】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半年情况总结

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总结

  是规范学习内容,突出讲规矩守纪律教育。采取指定与自选相结合的方式,统一制定学习计划,强化党纪国法、法律法规等内容的教育学习,教育引导干部特别是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法治理念,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切实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在想问题、干工作、做决策时都能把合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下是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总结,欢迎阅读。
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总结   20PC年,我局纪检组在市纪委的正确领导下,按照落实“两个责任”和“三转”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着力强化行业“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惩防体系建设。现将一年来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教育,清洁思想之源。渊深而流长,源清而水洁。围绕增强党员干部“不想腐”的思想免疫力,着力从思想源头抓起,不断强化党风廉政教育。一是建立常态化教育机制。争取将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到了党组议题和中心组学习专题,建立、落实党组会议、局务会议会前学习制度,重点加强党风廉政学习。全年共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专题会议2次,组织专题集中学习4次,重点学习党纪条规、重要领导讲话和反腐倡廉最新动态。按照惩防并举的原则,纪检组长逢会必讲廉政,从思想上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二是力促廉政文化多样化。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设立了廉政教育宣传室,组织廉政专题讲座2次、组织参观图片展2次、观看廉政电影和专题片8部,制作廉政板报、标语11期(条),收集廉政承诺52份,组织廉政知识考试140多人(次),订阅廉政报刊杂志5份,在各级媒体刊发宣传行业党风廉政建设的各类消息14条(次)。开展“廉政谈话”和“廉政约谈”80人次,其中一把手专题廉政谈话17人(次)。多样化的教育活动,既活跃了思想氛围,又提高了廉政教育效果。三是开展廉政主题教育活动。突出年度廉政宣传教育主题,深化对“党纪严于国家法律”、“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从严治党要求的思想认识,组织局直系统开展“挺党纪、促行风,纪律在身边”廉政主题教育活动,重点开展了包括“组织一次现场参观、组织一次廉政考试、开展一轮廉政谈话、精学一本廉政读本、精编一组内宣资料”等“八个一”系列活动。通过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在局直系统营造“守纪律、讲规矩、倡廉洁、扬正气、干实事”的浓厚氛围,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和行风推动粮食事业健康发展。
  二、强化监督,严明行动之规。不依规矩,不成方圆。落实“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严管就是厚爱”的思想,严明纪律和规章制度,强化“不能腐”的制度保障。一是强化廉政职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落实“一岗双责”的要求,对20PC年度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进行分解并签订责任状,强化每一名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担当意识。同时,结合“三转”要求,强化监督体系建设,建立了“市粮食局纪检联络员制度”,明确兼职纪检联络员7名,增强了监督力量。二是推进“两化监督”。推进监督工作专职化、规范化,提高监督的实效性、科学性。一方面,通过落实“三转”提高监督专职化水平。纪检组长不再分管直属企业具体业务工作,监察室不再牵头具体业务工作,从时间、精力方面提高了监督的专职化水平和履职能力。另一方面,通过监督完善、落实制度提高监督规范化水平。从对“一事”、“一个案”的日常监督,过渡到重点监督政策落实、制度执行等情况,将监督融入到各单位的制度管理之中,提高了监督规范化水平和监督效果。20PC年,提请局党组修订出台了从严机关建设的14项规章制度,包括“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公务车辆管理、业务招待等,局属3家直属企业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也有了新的提高。三是开展专项监督。结合行业实际,有序开展专项监督。为确保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保护农民利益,出台《关于执行粮食收购纪律的通知》,并在各收购网点张贴公告、公布举报电话,开展“十严”专项监督工作,确保了收购工作有序推进。强化粮食“危仓老库”项目建设监督,制定、落实《市粮食局“危仓老库”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20PC年重点对石壁湖粮库项目“危仓老库”开展招投标管理、资金拨付等方面的专项监督。对局属6家独立核算单位“三公”经费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提出、落实整改意见7并向局党组形成了专题报告。
  三、强化执纪,严树法纪之威。以敢于“碰硬”的姿态严格执纪,坚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强化“不敢腐”的党风廉政建设保障防线。一是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根据市纪委工作部署,扎实推进行业专项整治活动。全年共组织开展纠正“四风”问题、领导干部亲属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等专项整治活动2个,开展纪律审查等督办活动2次。在每项整治活动中,都严格落实有关要求,不怕得罪人,活动安排及开展力求做到切合实际、措施有力、效果明显,有关整治情况和具体数据反馈及时。收到机关干部上缴礼金1000元,按规定存入廉政帐户。二是切实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十项规定”要求,坚持“常抓不懈”与“紧盯重要节点”相结合、“抓早抓小”和“查处突出问题”相结合、“常规查处”与“发现隐形问题”三个相结合,着力推进行业作风建设。全年局纪检组下发关于加强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庆节点期间作风建设专题文件4个,组织开展作风建设明查暗访16次,发整改督查通报2期。加强对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收到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4份。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有关制度,督促机关干部按规定操办2例,经宣传监督放弃操办1例。三是依纪依规严肃查办案件。根据市纪委反馈线索并在市纪委有关部门的指导下,20PC年局纪检组开展党员干部违纪案件纪律审查1起,党内警告处分党员1名。在纪律审查过程中,局纪检组严格执行纪律审查程序,依纪依规开展初核、立案、调查、审理等,坚持标准,严格执纪,坚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确保案件纪律审查工作质量。同时,局纪检组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处理案件线索1起。通过案件查处,严肃执纪,进一步增加了干部职工的法纪意识。
  四、严格自律,维护纪检干部良好形象。一年来,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学习,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市纪委关于从严纪检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要求。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全局观念,自觉置身于局党组的领导之下,置身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为党组分忧,对粮食事业负责,致力维护局党组团结和行业大局的稳定。严格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时常以党纪条规警醒自己、约束自己,并敢于向“公款吃喝”、“索拿卡要”等不正之风“开刀”。珍惜纪检干部的身份与形象,秉持“正人先正已”、“打铁还需自身硬”的原则,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恪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有关制度要求,不谋私利、不徇私情,工作中力争做表率、树形象,自觉以良好的形象带动身边的同志。
  20PC年,我局纪检组将进一步深化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三转”工作要求的认识,对照要求找准工作中的差距和不足,强化责任担当,完善措施,严格履职,力争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方面取得新进展。
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总结   根据中共庆阳市委办公室《关于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开展自查的通知》(庆办发电〔20PC〕86号)要求,现将市发改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领导,精心部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一)认真学习,吃透精神。委党组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党组各成员认真学习了中共庆阳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庆发〔20PC〕21号)、《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庆发〔20PC〕23号)等文件和省、市委党风廉政建设有关会议精神,准确掌握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方式方法等核心内容,进一步吃透精神,把握精髓,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奠定了基础。
  (二)强化领导,靠实责任。明确和细化了党组的集体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和班子其他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建立完善了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相互协调、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形成了委党组主动担责、主要负责人带头尽责、班子成员有效分责的工作机制。采取图表式分责、链条式传导、网格式覆盖、倒逼式追责的“四式管理”,突出抓导向、抓整治、抓源头、抓改革、抓表率“五个重点”,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格局。
  (三)精心部署,狠抓落实。委党组每季度专题研究1次全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精心部署,狠抓落实。一是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委党组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3783”主体责任体系,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充当领导主体、示范主体、落实主体和推动主体角色。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切实选好用好干部,杜绝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支持纪委履职,保证了纪检组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制作了市发改委《党组主体责任链条式传导、倒逼式追责图》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分解表》,并及时上墙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二是认真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年初,委党组书记与分管领导、各科科长就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一对一约谈。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求,委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逢会必讲,真正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带头管好自己、配偶和子女,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带头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三是认真落实班子其他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紧密结合分管工作实际,细化实化职责分工,排查找准党风廉政风险点,研究制定有效管控、务实管用的措施办法,切实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统筹安排、齐抓共进。每季度听取1次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主动了解掌握直接管辖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对党员干部进行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加强教育引导,督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班子各成员每半年向委党组和主要负责人汇报1次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时报告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四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市上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严明党员干部纪律的暂行规定》、《关于规范县处级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等相关制度,县级干部对婚丧嫁娶、出国出境、住房办公、子女从业、家属经商等个人重大事项实行报告制度,并逐一记入廉政档案。同时,加强节假日期间干部监督管理,严禁公款送节礼,实行公车登记封存入库,杜绝公车私用等违反“八项规定”情况的发生,促使全委党员干部切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维护了党员干部良好形象。不断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及时纠正党员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了行政行为,增强了服务意识,改进了工作作风,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二、强化教育,源头治理,全面落实派驻纪检组监督责任
  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总要求,派驻纪检组长不再分管和承担发改委业务工作,回归主业,全力尽责,切实担负监督、执纪、问责责任,在具体工作中做到“五个抓”。
  一是抓组织协调。在委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助委党组分解工作任务,提出工作建议,促进任务落实。制定印发了《市发改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意见》,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机关工作管理制度》、《职工学习教育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政务公开制度》等规章制度,使各项工作制度和机关管理等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二是抓纪律检查。自觉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主动检查党的纪律执行情况,严肃查处违反党纪行为。继续做好惩防体系制度建设工作,加强简政放权、规范审批流程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对机关财务管理和“三公经费”开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监督检查,我委无违纪违规行为。
  三是抓党内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委党组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对委党组的重大决策、党风廉政重点工作任务、干部选拔任用、党务政务公开、年度目标考核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党组班子成员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廉政谈话等制度。
  四是抓作风督查。结合全市“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的深入开展,不断加强对作风建设各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了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着力整治了审批事项多、程序繁杂,项目建设中存在重争取、轻管理的现象,项目实施中督促检查少、科室之间推诿扯皮,该办的事不办或不及时办理,个别干部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出勤不出力等10个方面的重点问题。
  五是抓案件查办。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下大力气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各类乱收费问题。对全市医疗、教育、涉农等事关民生利益方面的乱收费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推动了民生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惠民政策的全面落实。同时,不断畅通信访举报、效能投诉、政风行风热线渠道,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一步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三、存在问题和今后工作打算
  今年以来,我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一是落实“两个责任”的积极性还不够,对责任制范围内的工作缺乏有效的跟踪、指导、督促和检查;二是在执行制度规定和落实监督制约上还有差距,个别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还有待提高;三是内部管理仍需加强,制度建设和权力制约等方面还有待完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委将严格按照市委、政府和市纪委的工作部署,结合创建“三个生态”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突出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进一步深化“三转”工作,全面落实监督责任;三是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涉及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工作作风、工作效能等方面的问题,及时进行约谈提醒、诫勉和追究,有效遏制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或不在状态、出勤不出力等“庸懒散软”行为,在全委营造“勤廉高效、服务优良”的工作氛围。
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总结   今年以来,天水市地税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这一核心,靠实主体责任,履行监督责任,大力开展作风建设“巩固深化拓展”活动,打造“三道监督防线”,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进一步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推向深入,有力的保证了全局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提高认识,理清思路,积极落实主体责任
  市局党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3783”的总体要求,
  坚持将反腐倡廉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全面担负起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
  (一)靠实责任,构建环环紧扣的责任链条。在印发《全市地税系统贯彻落实实施办法》后,市局印发《20PC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意见》,将10大项37小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责任逐条分解细化到7个县(区)局和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局党组与7县(区)局、3个局直属单位15个机关科(室)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一一明确牵头部门、配合单位、完成时限,把市局党组提出的带队伍是各级领导干部共同的责任明晰化、具体化,有力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在全系统的落实。
  (二)注重教育,努力提高职工廉洁从政意识。一是规范学习内容,突出讲规矩守纪律教育。采取指定与自选相结合的方式,统一制定学习计划,强化党纪国法、法律法规等内容的教育学习,教育引导干部特别是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法治理念,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切实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在想问题、干工作、做决策时都能把合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二是采取灵活形式,进行正面引导、反面警示教育。结合开展“警示教育周”活动,市局邀请市检察院人员举办了预防职务犯罪知识讲座;聘请金致诚律师事务所刘兵律师进行廉政执法风险防控培训;在全市大力弘扬地税系统先进工作者事迹精神;组织职工反复学习省局通报的刘生海案件等反面事例,以身边发生的血淋淋的教训来警示、教育全体干部职工,做到以案示警,以案明纪,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三是完善廉政教育网页,积极发挥网站作用。适时将有关廉政的规章制度和警示案例及时置于网上,网上网下结合,织密教育之“网”,警示之“网”。上半年,全系统共组织“依法治国我先行预防职务犯罪进机关活动”反腐倡廉警示教育8次、预防职务犯罪教育8次、岗位廉政防控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11次。
  (三)分级约谈,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坚持廉政谈话制度,逐级开展廉政提示约谈,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约谈、提醒、告诫,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年初以来,市局党组对各县(区)主要负责人、机关各部门负责人集体约谈2次,对县局班子上门约谈1次,市局纪检组组织廉政提示约谈18人(次)。全系统先后进行廉政约谈418人(次),提醒约谈1人(次)。落实述纪述廉述作风制度。共组织25名县(区)局、机关科(室)主要负责人向职工大会述纪述廉述作风,进一步督促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抓住“牛鼻子”,种好“责任田”,不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既抓好业务干成事,又带好队不出事。
  (四)不懈努力,作风建设持续深化。结合作风建设“巩固深化拓展”主题活动,在全系统先后组织开展“怕出事、不干事”、“混日子熬帽子”、“讲规矩守纪律”、“讲责任重执行”专项教育活动,坚决纠正和查处工作中回避矛盾、怕担责任,敷衍塞责、效能低下等不正之风,着力整治服务意识不强、办事推诿扯皮、为税不廉、执法不规范、损害纳税人利益、失职渎职和滥用职权等不良现象,严肃整顿纪律涣散、自由散漫、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歪风,切实解决“怕犯错误不敢为”、“怕担责任不作为”、“福利不发不想为”、“能力不足不会为”、“没有好处慢作为”等突出问题。截止目前,共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2次,对基层分局工作情况进行明察暗访5次,并就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责令限期进行整改,促进了全系统作风持续好转。
  二、突出重点,认真履职,切实发挥纪检组监督职能
  我局纪检组按照转作风、转职能、转方式的要求,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主责,在党组的领导下,突出重点抓监督,认真履职促落实,努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确保全系统围绕“三个第一”干成事,风清气正不出事。
  (一)做到“三个紧盯”,打造三条监督防线。一是紧盯对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的监督。按照主体不能虚置、责任不能空转要求,积极督促党组成员认真履行好主体责任,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做份内之事、应尽之责。重点监督党组及其成员在落实“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方面的情况。上半年,市、县(区)局纪检组共参加党组会议64次;监督资金使用39次,涉及资金万元;参与监督工程项目建设15个。二是紧盯对部门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监督。今年,我局纪检组强化对科(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实施办法、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八不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省局“九个严禁”等制度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上半年,共备案副科级以上个人廉政档案180份,婚丧事项报告7件。三是紧盯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结合同级监督和廉政风险防控,将监督融入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建立了纪检监察同级监督工作台账。重点突出对税收政策执行、减免税管理、欠税管理、税收执法、定期定额户核定、停歇业户管理、非正常户认定、纳税户注销、发票管理、二手房交易、代开发票、税务稽查等环节的监察力度税务稽查等环节的监督力度;突出对自由裁量权、税款征收、执法程序的监督。上半年,市、县(区)纪检组参与定额核定(调整)会议19次,共计337户。参加减免税会议11次,共计182户。抽查停(歇)业户74户,责成征管部门对1户假停业户依法进行了处理。
  (二)强化监督,形成监督工作合力。进一步完善同级监督工作机制,通过约谈、培训等形式,持续强化纪检组担当意识,努力破解“不能监督、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便监督、不懂监督”的难题。同时,充分发挥专(兼)职监察员、义务监督员和特邀监察员的作用,切实加强同纪委、公安、检察机关的横向沟通,落实联席会、座谈会、基层税务所长(分局长)向纳税人述职述廉会、电话回访、上门走访等制度,主动了解情况,征求意见和建议,有效形成监督合力,促进了监督责任的落实。
  (三)执纪问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我局纪检组进一步加大执纪检查和惩戒问责力度,以“零容忍”、“无例外”的态度执纪,以失职就要进行责任追究的决心问责,坚决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2月份,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纪律的人员进行了问责通报。针对清水县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分局干部毛志强同志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市局纪检组严肃进行了查处,并在全系统予以通报。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和省局实施办法,盯住元旦、春节、端午等重要节日,做到了早提醒、早预防。积极组织廉政督察员对全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进行明察暗访,上半年,市、县(区)局纪检组开展作风纪律检查督导87次,在全系统进行通报批评2次,涉及13(人)次。办理转办信件23件,处理率办结率100%。
  (四)优化结构,不断加强纪检队伍自身建设。市、县党组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工作,不断优化纪检监察部门人员结构,建立了职责明晰、相互配合、协调有序的工作机制,为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提供了有力支持。纪检组不断加大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能力;纪检干部注重党性修养,带头改进作风,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三、工作中的不足和下半年打算
  在省局的正确领导下,市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虽有序推进,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廉政教育的形式比较单一,个别干部对监督有抵触,对监督心存侥幸;监督检查的方式不活,监督不够深入;纪检干部的综合素质有待提升。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下半年工作中采取得力措施加以解决。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协助局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充分发挥纪检组职责,及时向市局党组报告工作情况,督促各部门将20PC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进一步严格纪律监督。加强对党组、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和市局党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严肃查处违犯党纪行为严肃查处违反党纪行为,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
  (三)进一步深化正风肃纪工作。加强对八项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严肃查处违反犯作风建设规定的典型案件。
  (四)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认真落实“两个为主”要求,把监督执纪问责放在更加突出位置,作为遏制腐败最直接有力的手段,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持抓早抓小,查早查小,处早处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绝不“养痈遗患”,把小案养成大案。
  (五)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的“三早”机制,持续开展“廉政谈话”和“廉政党课”活动以及“以案说纪”、“以案说法”等活动,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六)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将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党内法规活动贯穿全年工作始终,提升纪检干部履职能力和系统人员的自律能力。
  
  

【篇4】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半年情况总结

1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对深化改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

斗争作了重要讲话。现将部分讲话内容摘选如下:

为什么要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从实际情况看,影响反腐败成效的问题主要有两个,一是反腐败体制机制不健全,机构职能分散,形不成监督合力;
二是有些案件受到各种因素影响难以坚决查办,有的地方腐败案件频发却追究责任不力。解决存在的问题,还得靠制度。按照党章规定,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从总体上讲,这种双重领导体制自党的十二大确立以来发挥了积极作用,是基本符合党情国情的。同时,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不适应、不协调问题,特别是查办腐败案件时受到的牵制比较多。有的地方担心查办案件会损害形象、影响发展,有的存在压案不办、瞒案不报的情况。大家在一口锅里吃饭,很难监督别人。对地方纪委来说,同级监督忌讳也不少,这些年发生的一把手腐败问题,很少有同级纪委主动报告的。有的地方纪委领导甚至对反映同级党委领导干部问题的同志说,你不要讲了,我什么也没有听见。这种现象很不正常,

必须有所改变。

为什么要强调党委负主体责任?是因为党委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党风廉政建设成效。现在,有的党委对主体责任认识不清、落实不力,有的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每年开个会、讲个话,或签个责任书就万事大吉了;
有的对错误思想和作风放弃了批评和斗争,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疏于教育,疏于管理和监督,放任一些党员、干部滑向腐败深渊;
还有的领导干部只表态、不行动,说一套、做一套,甚至带头搞腐败,带坏了队伍,带坏了风气。

党委的主体责任是什么?主要五个方面:一是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二是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三是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止腐败;
四是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五是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各级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常研究、常部署,抓领导、领导抓,抓具

体、具体抓,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各级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既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经常进行检查监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

准确把握监督责任的主要内容(湖北日报)

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必须分清主次、突出重点,履行党

章赋予的执纪、监督、问责职责。

首要职责——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要协助党委建立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坚持履行监督责任必须对党委负责,围绕党委中心工作谋划和推进执纪监督工作。协助党委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责机制,全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部署落实到位。

重要职责——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要加强统筹协调,协助党委抓好任务分解,明确相关部门应担的责任,切实把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寓于深化改革全过程。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各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具体办法,把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专门职责——开展执纪监督和查办腐败案件。要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成果,加大明察暗访、问责处理、通报曝光、整改落实力度,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认真开展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党员干部的组织意识和纪律观念。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查处那些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

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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