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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汇报材料五篇

发布时间:2023-09-18 11:48:02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汇报材料五篇,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2023年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汇报材料五篇

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汇报材料5篇

第1篇: 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汇报材料

山西华润煤业有限公司台城煤矿

煤矿隐患排查治理汇报材料

尊敬的各位领导、专家:

您们好!

欢迎各位领导、专家在百忙之中,莅临我矿检查指导工作,我代表台城煤矿全体员工对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现将台城煤矿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各位领导作一简要汇报:

一、台城煤矿基本概况

台城煤矿为兼并重组整合矿井,地理位置位于古交市镇城底镇台盘村南,行政隶属古交市镇城底镇管辖。批准建设规模45万t/a。设计服务年限7.5年。批采2、3、4、8、9#煤层,面积为1.1739km2,矿井保有储量1068万t,可采储量470万吨。井田内2#、3#、8#、9#煤层为肥煤,4#煤层为焦煤。矿井最大相对瓦斯涌出量为4.32m³/t,最大绝对瓦斯涌出量为4.09m³/min,等级为瓦斯矿井,煤尘具有爆炸性,自燃倾向性为Ⅱ级,矿井正常涌水量12.5m³/t,最大涌水量18.5m³/t,水文地质类型中等。

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分列式,通风方法采用抽出式,主、副井进风,风井回风,主井进风量1200m3/min,副井进风量1598m3/min,风井回风量2866m3/min,风量满足井下各地点需要;
矿井供电实现了双回路供电;排水系统为临时排水系统,井下变电所、水泵房、水仓工程正在施工中;
六大系统建设除紧急避险系统正在完善之外,其他各系统均已安装并正常运行。

2、矿井建设情况

六大系统建设情况:1、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型号KJ160N,现正常

运行;
2、人员定位系统:型号KJ301,现正常运行;
3、通讯系统:地面通讯、KT190R井下移动通讯系统正常运行;
4、供水施救系统:已经安装并正常运行;
5、压风自救系统:已经安装并正常运行;
6、紧急避险系统:随二期工程建设相继施工。

井下掘进情况:目前矿井正在建设期间,井下掘进施工地点共3个,分别为采区胶带巷、采区轨道巷、中央变电所掘进工作面,我矿计划2015年10月份申请联合试运转。

三、相关手续办理及批复情况:

台城煤矿复工前相关手续均已齐全。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环保专篇、环评报告等均已取得批复。

2011年9月13日太原市煤炭工业局以并煤基发【2011】314号文件对山西华润煤业有限公司台城煤矿整合改造建设项目进行了开工建设批复。

2011年12月28日太原市煤炭工业局以并煤安发【2011】435号文件批准了台城煤矿复工整顿方案。

2012年4月13日古交市煤炭工业局组织各部门来矿进行了复工整顿验收,于2012年6月13日上报太原市煤炭工业局。

2012年8月3日由太原市煤炭工业局组织各部门来我矿进行煤矿复工

复产验收工作,8月13日太原市煤炭工业局以《关于山西华润煤业有限公司台城煤矿复工建设的批复》(并煤安发【2012】301号)文件进行了批复,8月24日古交煤炭工业局进行了批复,我矿已具备复工建设条件,同意我矿进行复工建设。

四、证照情况:

1、采矿许可证:C1400002009121220047761。有效期2012.11.30-

2014.11.30。目前矿井长期采矿许可证正在办理中。

2、营业执照:140000119890207,经营期限:2013.01.24-2014.11.30。

3、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有效期至2017.03.31。

五、施工单位及监理资质情况

1、施工单位:

单位名称:大同煤矿建井工程公司;
备案机关:太原市煤炭工业局;
备案文号:X201315;
备案时间:2013年4月2日。

2、监理单位:

单位名称:山西省煤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备案机关:山西省煤碳工业局基本建设厅备案文号:基煤件备字11-002号;
备案时间:2011年2月10日。

六、隐患自查情况

在接到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下发的《全国集中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后,我矿矿长吴保森立即召开会议,组织各单位负责人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并安排安全科组织相关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开展隐患自查。本次自查情况如下:

1、建设项目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不按设计施工等问题;

自查情况:我矿严格按照《关于古交市台城焦煤有限公司资源整合初步设计变更的批复》进行施工,加强井下现场管理,严格按照煤矿三大规程管理和作业。

2、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是否符合要求,安全责任是否落实,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转包分包、以包代管等问题;

自查情况: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均已在相关单位备案,符合要求;
我矿目前只有大同煤矿建井工程公司一个施工单位施工,不存在违法违规转包分包、以包代管等问题。

3、是否存在边建设边生产、未经验收组织生产、在改扩建区域组织生产等问题。

自查情况:我矿目前处在基建期间,不存在边建设边生产、未经验收组织生产、在改扩建区域组织生产等问题。

4、证照是否齐全或失效,重点检查无证或证照到期未及时申请延续等;

自查情况:目前我矿采矿证、营业执照,三项岗位人员证照齐全,采矿证、营业执照快到期,现在正在办理延期。

5、是否存在超层越界开采或巷道式采煤、以掘代采等问题;

自查情况:我矿严格按照批准的煤层和井田范围内施工。

6、通风系统是否可靠,重点检查通风设施设备是否完善,是否存在无风、微风、循环风作业,采区专用回风巷是否符合要求等;

自查情况: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分列式,通风方法采用抽出式,主、副井进风,风井回风,主井进风量1200m3/min,副井进风量1598m3/min,风井回风量2866m3/min,风量满足井下各地点需要。

7、瓦斯治理是否到位,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瓦斯超限作业、瓦斯超限是否查明原因,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抽采是否达标,瓦斯监控系统是否能正常运行等;

自查情况:我矿井下瓦斯治理到位,瓦斯监控系统运行正常。

8、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是否严格落实两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局部防突措施代替区域防突措施,是否按规定进行效果检验等;

自查情况:我矿不属于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9、是否落实探放水规定、煤矿防治水规定,重点检查是否开采防隔水煤柱、是否查明老窑水、采空区积水及承压水导水通道、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矿井排水系统是否完善等;

自查情况:我矿现已成立了探放水组织机构,配齐了地质防治水副总和18名探放水队员。现已有三台探放水钻机,各种探放水制度齐全,已编写探放水设计方案、并严格按照探放水设计进行探放水。

10、有冲击地压危险的矿井,是否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自查情况:我矿不属于冲击地压危险的矿井

11、有自然发火倾向的矿井,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采空区和封闭火区管理是否符合规定;

自查情况:我矿已制定了防灭火设计、措施和预案;
采空区管理符合规定,我矿无封闭火区。

12、煤矿是否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急救援队伍,或与救护队签订救援服务协议、配备应急救援装(设)备,预案管理、演练、应急培训是否符合要求;

自查情况:我矿已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成立了兼职救护队,并与太原市矿山救护大队签订了救援服务协议。

13、排查组认为其它应该排查的内容,如安全投入、“三超”问题、图实不符、顶板管理等。

自查情况:我矿严格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
已建立了顶板管理制度和顶板事故处置方案,并加强了日常的顶板管理。

通过本次自查,我矿查出一般安全隐患 条,现已全部整改;
未重大安全隐患。

各位领导、专家,虽然我们在隐患治理上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

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不足,距离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隐患治理工作是一项常抓不懈、持之以恒的系统工程,我们一定以这次检查为动力,努力发扬开拓创新的精神,真抓实干,不断进取,努力开创台城煤矿安全建设的新局面。

希望各位领导和专家留下宝贵意见。

谢谢大家!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八日

附:隐患自查三定表

第2篇: 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汇报材料

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加油站(点):

为认真贯彻落实2015年8月15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吸取天津市滨海新区特别重大事故暴炸案深刻教训,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万府办发〔2015〕75号)文件精神,我局决定自2015年8月16日起至9月30日止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规模以上重点工业企业、加油站(点)重大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全面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组织开展重大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抓好此次专项行动工作,我局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部署、指导协调、督导验收等工作,成员如下:

**同志具体负责本次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在市经济信息综合执法大队设定办公室,程德雄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8月30日前)

1.

各规模以上企业、加油站(点)召开专门会议部署重大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制度,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2.

8月底前,系统各企业按照有关要求,深刻吸取本企业和其他同类企业以往发生的事故教训,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

3.

各企业要将排查治理情况及时上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综合执法大队。

(二)督导抽查阶段(9月10日前)

9月1日—9月10市经信局将组织检查组分别对相关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是否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防范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监管工作值班制度落实情况及节日值班安排情况,劳动条件、生产设备、安全设施是否符合要求以及职工在生产中是否存在不安全行为和事故隐患。

园区及重点项目检查组

xxx

(三)检查验收阶段(9月30日前)

1.

各相关企业要按照检查出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并及时上报整改落实情况。

2.

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整治不到位的单位和企业,责令重新整改,直至隐患消除。

3.

综合执法大队将对各检查组检查的情况采取全面检查、暗访抽查等方式定期不定时开展督促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部署。

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加油站(点)应充分认识此次重大危险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对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重要意义,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立即组织开展专项行动。

(二)强化联动,形成合力。

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加油站(点)要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加强沟通协调,通力协作配合,形成强大合力。建立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及时通报相关信息,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工作落实。

(三)加强监督,落实责任。

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加油站(点)要将重大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成效纳入工作目标管理,我局将成立专项督导工作组,督促各企业、加油站点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推动这次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四)认真总结,巩固成效。

专项行动结束后,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加油站(点)要认真总结此次专项行动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制定、修改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重大安全隐患整治长效工作机制。并于9月25日前将此次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方案以书面形式报送我局经济信息综合执法大队。

第3篇: 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汇报材料

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排查报告

根据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下发的《关于立即开展轨道交通工程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结合我项目实际,及时在项目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排查工作,现将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排查报告如下

一、制定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本项目部安全责任,全面排查治理项目部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危险与按键控制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普遍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项目部安全工作体系,充实完善管理机构和人员,健全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使本项目部达到以下安全目标:无重大安全事故;
无重大质量事故;
无一般的安全事故;
无一般质量事故。

二、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保证此次自查自纠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项目决定成立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排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三、自查自纠情况

1、排查现场作业是否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组织施工,对风险较大的工程是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是否通过专家审查。

自查自纠:现场施工严格按照施工组织、交底进行施工;
对风险交底的工程已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通过专家审批。

2、是否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备置应急物资并组织进行演练。

自查自纠:项目部已针对项目存在的风险源编制了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并配备了应急救援物资,定期组织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3、现场特种设备是否按照要求定期组织维修、保养,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自查自纠:现场特种设备定期组织维修保养,特种作业人员均持证作业,项目部定期对特种作业人员组织教育培训。

4、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是否符合要求。

自查自纠:洞内用电配线采用三相五线制,配电箱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设置,电工每天进行巡视并填写记录。

5、项目部及各工区消防设施是否齐全。

自查自纠:项目部及各工区消防设施配备齐全。

4、存在的问题

1、悦王区间加工区内龙门吊行走轨道损坏,存在安全隐患。

2、悦王区间加工区内灭火器失效,未及时更换。

3、悦王区间施工通道右侧防撞沙袋倒塌,堵塞排水沟。

4、悦王区间右线小里程台车没有安装防护栏杆。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项目部进一步强化措施的落实,督促相关人员和各班组按时整改,按期复查,跟踪整治,确保整改到位,并针对今后的施工制定了以下措施;

1)、整改情况:

1、悦王区间加工区内龙门吊行走轨道已经重新加固

2、悦王区间内灭火器已及时进行更换。

3、悦王区间右侧防撞墩已重新摆放。

4、悦王区间右线小里程台车已经安装防护栏杆。

2)、制定的措施:

1)加强领导。要求各个部门强化措施,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主要责任人积极监督落实情况,重点加大检查力度,认真贯彻落实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限期整改,做到抓细抓实。 

2)加大排查的力度。在检查中,勤发现、勤纠正,坚决把隐患消灭在萌芽中,杜绝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3)加强现场安全教育培训。利用休息时间对现场施工人员分班组、分时段进行授课,结合现场实际情况,使其对安全意识有个较全面的认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项目部通过此次检查,现场管理有了较大的提升,在今后施工中,将继续加强对现场的管理,现场施工安全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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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 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汇报材料

ⅩⅩ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汇报材料

安全生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全面发展的大事。我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及上级安监部门的工作安排部署。市委、市政府对全市安全生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高度重视,把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治理行动的有关文件精神作为推动专项行动的动力,认真梳理和整改专项行动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抓好“回头看”工作。在此基础上,强化措施,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一是狠抓督促检查;
二是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三是突出重大隐患三级“挂牌督办”和重点“补课”;
四是推进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
五是打“非”部门联动机制不断加强;
六是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七是依法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八是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通过召开各类会议、宣传活动、督促检查等形式,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和监督检查力度,力求把安全隐患消灭在盟芽状态。按照国家、省、州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的一系列通知精神,我市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检查,现将开展此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做到机构、人员两到位

建立工作机构是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健全工作机构是工作顺利开展的保障,做到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市政府建立健全了由分管安全的副市长为组长,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开展整个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各乡镇办事处和市直各部门相应成立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同时,我市利用各种大小会议对各单位领导反复强调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召开各种安全工作会议6次,要求时刻保持警惕,对安全生产工作不能有松懈思想,不能掉以轻心,认真务实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一) 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积极落实安全责任制

我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我市2007年度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责任书,量化、细化了目标责任,并于2007年3月2日与市17个乡镇办事处和31个市安委成员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

(二)认真开展好日常监督管理

     为确保安全生产,我市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做到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消除安全隐患,切实加强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等行业的日常监管力度。

(三)切实开展以煤矿和道路交通安全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专项行动。

 1、煤矿安全方面

煤矿检查组将安全大检查与我市煤矿监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全市26个煤矿按原分片区监管方式分三个片区同时开展检查。在检查中实行地面、井下同时排查,不留死角。

第一片区情况:

该片区共有煤矿5对,其中高石煤矿因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被省安监局林东分局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目前还在整改中,未提出验收申请;
小岩门煤矿因与周边群众发生纠纷被堵塞井口,未进行任何生产经营活动;
双龙煤矿已被州安监局下达整改指令书,责令编制隐患整改措施报市安监局审批后同意维护整改。幸福煤矿和哲岩煤矿只进行井下维护和抽水,其设计方案和《安全专篇》的编制正在进行中。

第二片区情况:

本市全市大检查我片区以市煤炭局卢柱龙为组长,刘超、尹先鼎为成员的检查组。检查工作于2007年11月16日开始,11月22日结束。检查情况如下:地松鸿达煤矿、地松跃龙煤矿、地松干塘边煤矿、城厢太平煤矿、城厢老虎洞煤矿、城厢上马营煤矿6矿井下无作业,责令继续停止井下一切作业活动。

陆坪矮磴煤矿、凤山龙凤煤矿、兴隆梨树煤矿3矿井下无作业,检查组除责令必须按规定时限办理扩能扩界的相关手续,如逾期造成一切后果由煤矿自负外,另继续责令以上三矿停止井下作业。

地松哈麻冲煤矿因进矿公路被附近农民挖断,检查车辆无法到其矿上现场检查,之前该矿也被责令停止井下一切作业活动。

本次大检查共下指令书9份。

第三片区情况:

第三片区共有煤矿12家,其中因整合已停止井下一切活动的有仙桥乡茶园煤矿、牛场清水煤矿2家;
新建矿井有道坪桃子冲煤矿、谷汪乡新禾煤矿、谷汪青山煤矿、牛场沙土煤矿等4家;
独立技改煤矿有龙昌乌米冲煤矿、龙昌沙坡煤矿2家;
整合煤矿有龙昌下源煤矿、龙昌谷坝煤矿、城厢后河煤矿、龙昌顺意煤矿等4家。在本次检查中,所有煤矿均存在未建立和完善“三条生命线”的共性问题我片区检查组按市煤炭局文件统一提出了改正时限,同时针对检查中查出的问题,分别逐条下达整改指令要求各矿立即改正或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完毕,并要求煤矿企业改正完毕后作好自查、自验,并作好相关记录备查。

2、道路交通安全方面

(1)在相关部门配合下,深入车站、道路,检查重要路段治理,运输源头管理等工作,搞好道路交通安全的检查落实。

(2)对客运市场管理,重点检查了源头管理情况。一是加强对市场准入的管理,严禁达不到安全条件的经营业户进入运输市场。二是严把市场准入关,对开业条件、营运情况、驾驶员资格、车辆技术状况以及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严格的审查,没有发现达不到资质条件的业主。三是对从事化学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进行检查,目前从事危货运输的车辆正逐步走向规范。四是对ⅩⅩ汽车站和马场坪及凤山、牛场汽车站在车辆例检和进出站制度上进行检查,马场坪、ⅩⅩ、牛场三站都能严格执行有关客运车辆例检和进出站制度的规定,具体工作没有出现走过场的现象;
但是ⅩⅩ、马场坪两汽车站在候车大厅放映设备未按规定播放事故光碟,当场责令整改。五是对全市客运车辆、发车点、车站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检查客运车310余台,车辆例检率达100%,没有发现超员车出站现象,基本按照发班规定进行管理。六是对ⅩⅩ市交通运输公司和黔南交运ⅩⅩ分公司检查中,发现ⅩⅩ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接到交警部门整改通知书和违法处理通知书后未及时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罚,针对ⅩⅩ交运公司贵J13926号中巴车与贵J11890号面的车11月5日在三江口垮岩相撞事故暴露出来的安全隐患问题,向该公司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公司进行整改。

(3)ⅩⅩ汽车站对例检查出隐患的车辆无整改记录,复检合格后无安检人员签字,已责令其立即整改。

(4)危货企业检查

在检查中,ⅩⅩ永运发展公司安全责任制落实,但未按要求进行自查,对该公司10月13日贵J02571号车在205省道烟科所长坡发生侧翻,导致硫酸污染的事故,责成该公司立即到交警大队接受违法行为部分处罚,对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等隐患,责成该公司增设专门宣传栏,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力。

(5)路检路查:

检查组还分别到205省道牛高线、306省道、210国道进行了路检路查,路查发现:205省道上185km至187km桂花街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未整改,已两次请ⅩⅩ公路管理段呈报州公路管理段予以解决,至今没有回复。烟科所长坡路面糙化程度差,194km至196km路段(三江口新桥至金鸡山隧洞南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
210国道2438.5km路段(黑塘桥)防撞护栏已损坏未修复,存在事故隐患,牛高线、凤陆线等县乡道路路况较差。

3、非煤矿山方面

(1)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和取证情况。我市已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有56家,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有36家,其中:地下开采矿山6家,露天开采矿山30家。作为新建矿山正在履行“三同时”手续的非煤矿山企业有15家,其他非煤矿山企业正在申报中。尾矿库3家都已按规定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尾矿库1家。

(2)非煤矿山检查情况

检查中,大部分持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现状基本符合《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要求,基本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持证地下开采矿山6家已全部实行机械通风,1家系统基本形成的新建地下矿山已安装完毕机械通风并投入使用,但仍有部分矿山还存在一些问题,其中有12家非煤矿山团体工伤保险已经过期,安监局已责令尽快续保,对存在隐患的矿山企业下达整改指令,限期进行整改,经复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新、改(扩)建矿山企业一律要求其履行“三同时”手续,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擅自进行生产的,下达强制措施,要求其停止一切生产活动,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恢复作业。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和非法生产经营的非煤矿山企业依法提请关闭,并通知相关部门不得提供火工产品、电力等生产资料。

(3)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按照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检查组要求尾矿库企业严格按照要求自查自改,加大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切实做好尾矿库的安全防治工作,并对尾矿库隐患整治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4、烟花爆竹安全方面

全市共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2家,经营企业1家。在本次检查中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开展以煤矿、道路交通、消防和非煤矿山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规范化管理和“四超一改一违规”及违规储存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其中,发现牛场花炮厂擅自改变厂房用途,混放药品,现场管理混乱,已被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罚并责令其整改;
经营企业ⅩⅩ市日杂公司被列入我州第一批标准化企业,材料已申报。

5、危险化学品安全方面

危险化学品检查组对全市20家危化生产企业和25个加油站(点)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各种规章制度及特种作业人员证照进行了检查,并认真作了现场检查记录。通过检查,发现我市5家危化生产企业停产停业,15家生产企业中部分生产企业和部分加油站生产负责人、安全员、职工等未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安全隐患,同时,检查组已对其它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下达了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各企业及时进行整改,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完善相关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建筑工程安全、消防安全、其它行业的检查任务较重,还在继续检查之中,有关情况将稍后报州安委会办公室。

(四)关于各类事故责任追究和行政处罚落实情况及事故结案情况。

我市高度重视事故责任追究工作。今年以来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对已经发生的事故均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了认真查处。目前,立案2起,查处事故人员5人,结案2起,结案率100%。

三、省、州挂牌督办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整治进展情况

“8.07”磷石膏渣场事故发生后,宏福总公司在省州市领导的直接领导下,迅速开展了有序的事故抢险工作,与此同时,根据省安监局下达的整改指令以及专家提出的整改意见,公司立即逐项进行了整改(整改报告已于10月25日上报省安监局),现将整改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降低库区水位。按五环公司设计方案,在I区、II-I区各安装一根虹吸管,从库区引水至调节水池,再输送至磷肥厂作再浆水及送污水处理厂处理。至8月20日共分流区储水40万方,有效减轻了大坝荷载,消除了积水隐患。

二是修复加固初期坝。按照贵阳勘测设计院设计方案,采用块石加钢筋笼护坡,内填碾压石,8月20日完成了初期坝修复加固工作。此外坝面台阶按要求分段设置了排洪沟,坝面重新进行了修复,此项工作9月初已完成。

三是修复截洪设施。8月15日完成了冲毁的截洪设施修复工作。

四是合拢I区子坝决口。8月8日冲毁的I区子坝已合拢。

五是新建调节水池以增大污水调蓄能力。8月15日完成了征地及勘测工作,8月16日开工建设,预计明年三月建成投用。

六是经贵州省水利勘测设计院对磷石膏渣场主坝进行了安全稳定性分析,分析结果表明主坝安全稳定。

七是由国家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对磷石膏渣场做安全现状评价,初稿已完成。

八是广州胜义公司(原防渗膜的施工单位)对Ⅱ-1区冲刷破损的膜进行了恢复,此项工作9月25日已完成。

九是确保磷酸水平衡,严格控制进入石膏再浆槽水量,磷酸一、二车间尾洗水改用磷渣场池水,可减少进入系统的水约200m3/h,将其它装置污水直接送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放。磷酸装置将采取以措施调节水平衡。从石膏再浆系统着手,提高渣浆含固量为25~30%;
在原有返回肥厂的池水管路上增设加压泵,将池水的输送能力从约1200m3/h提高到约1600m3/h;
将磷酸一、二车间尾气洗涤水改用磷渣场池水,这样就可减少约200m3/h池水直接水进入渣浆系统,从而置换装置内的循环水。通过这些措施,可以实现渣坝库区蓄水不断减少,以每小时约190m3/h的速度递减,从而确保磷石膏渣场安全稳定运行。

十是进一步完善磷石膏渣库事故应急预案和管理工作。在原有应急预案的基础上进行了完善,8月17日形成了《瓮福磷石膏渣场应急方案》;
同时公司对照国家《尾矿库安全管理规定》和《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加强了尾矿库的安全管理。

十一是完善磷渣场安全运行及放浆方案。使用Ⅰ区作为磷石膏渣浆堆放地;
Ⅰ区放浆水面距离坝体必须大于90米,确保干滩长度;
严格控制Ⅰ区最高水位低于+952米高程,确保排水沟与Ⅰ区的水位高差不得大于6米;
将Ⅱ-1区的水送到肥厂作石膏再浆和污水站处理;
在Ⅰ区分区坝上布放浆管,均匀布置四个口向Ⅰ区放浆,Ⅰ号分区坝坝顶加宽至30米,外侧坡比1:5,保证干滩90米,最高允许水位标高952米。根据Ⅰ区的最大允许容积、池水的输送量和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重点加大池水的输送量和处理量,并在运行后全力做好II-1区的恢复抢修工作(此项工作9月30日已完成)。

四、按照黔南州安委办《关于认真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回头看”的通知》(黔南安发电[2007]10号)开展工作情况

市政府高度重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将该文件及时印转了市安委办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我市《关于开展以煤矿、道路交通、消防和非煤矿山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尽快安排好隐患排查“回头看”的各项工作。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待资料收集整理完毕后再向州安委办汇报文字材料。

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检查,我市安全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部分部门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存在重业务、轻安全管理的情况,安全意识有等进一步加强。

二是安全生产工作经费缺乏,企业安全投入不足,部门单位安全生产设施、设备落后,距安全部门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三是部分企业安全责任意识不强,“重生产、轻安全”的现象依然存在;

四是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有待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只停留在口头上,未落到实处;

五是安全设施、设备陈旧老化,部分企业存在电线路老化、裸露、私拉乱接的安全隐患;

针对以上安全隐患,我市已口头或书面通知有关企业,要求及时改正和整改,力求万无一失,确保安全。

六、今后安全生产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和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

二是继续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安全各项规章制度,继续对签订责任状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防范措施。

三是建立健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单位的安全监控机制,全面完善各类应急救援预案,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总之,安全工作就是经济效益,我们要从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警钟长呜,常抓不懈,切实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结合自身实际,狠抓事故源头管理,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建立健全安全长效机制,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5篇: 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汇报材料

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清单

填报单位:肃宁县教育局 填报日期:2018、1、3

序号

所在区域

(乡镇)

企业名称

行业领域

重大事故隐患
具体内容

整治进度和采取

防范措施情况

整治

完成时限

整改负责人

包联责任人

姓名

联系电话

姓名

单位及职务

审核人:
骆彦军 填表人:
张培庆 联系电话:5021860

备注:包括企业自查上报和各级政府部门督查执法排查的重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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