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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方案】建立健全金融机构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机制实施方案【精选推荐】

发布时间:2023-06-12 17:12:02 来源:网友投稿

建立健全金融机构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机制实施方案为充分发挥金融机构在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推进实体经济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思路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宗旨为方针,按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银行方案】建立健全金融机构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机制实施方案【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银行方案】建立健全金融机构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机制实施方案【精选推荐】



建立健全金融机构支持中小

微企业融资机制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金融机构在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推进实体经济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宗旨为方针,按照“统筹规划、问题导向、积极稳妥、风险可控”的原则,坚持一手抓优化金融资源配置、调动金融机构的积极性,充分发挥银行支持地方中小微企业融资的主导作用;一手抓建立地方性金融控股企业,完善服务体系,盘活分散的地方性金融资源,提升地方金融企业的竞争力,积极推动金融服务模式创新,引导区内外金融资源紧紧围绕实体经济健康运行服务,形成优势互补的金融产业链,努力满足全区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

二、工作目标

大力推进金融体制机制创新,在积极发展传统金融、完善现有机制的基础上,全力推进新型金融业建设,努力为全区中小微企业提供良好的融资服务,推动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初步建成以国有资本为主、社会各方积极参与的地方性金融控股企业,建成以银行为主,新型金融业为辅的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体系。

三、工作机制

(一)建立政银企定期交流机制

1.由区国资金融办牵头,组建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由各责任单位具体负责,于每季度末月下旬收集企业的融资需求交区国资金融办汇总,由区国资金融办组织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进行对接。其中,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收集入园企业的融资需求;区经信委负责收集未入园工业企业的融资需求;区工商联、团区委、区妇联负责收集其他中小微企业和青年、妇女创办企业的融资需求;区科委负责收集已由创业种子投资基金进行支持、发展前景良好、取得重大科技创新企业的融资需求。

2.由区国资金融办牵头,工业园区管委会、区经信委、区工商联等单位配合,搭建政银企交流平台,每季度首月定期举行一次由相关部门、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中小微企业参加的融资工作对接活动,为中小微企业“一对一”量身定制融资解决方案,研究解决企业融资工作中的难题,指导企业盘活资源,增加有效抵押物,提高融资能力。

3.由区国资金融办牵头,工业园区管委会、区经信委、区工商联等单位共同参与,不定期组织区内外金融机构、专家学者对区内企业进行融资业务培训和指导,提高各企业对金融产品的认识水平和对金融工具的运用能力。

(二)落实企业上市(挂牌)扶持激励机制

由区国资金融办牵头,建立区级中小微企业上市后备库,严格落实《鼓励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南川委办发〔201654号)和《南川区鼓励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南川委发〔201678号)精神,全力支持实体企业挂牌上市,积极为中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搭建桥梁。用好用活国家政策,努力从经济发达地区引进优质企业到我区注册并扶持上市。由区国资金融办负责,建立优质企业资本金补充机制,对确需补充资本金的优质企业,引入基金进行注资,推动优质企业上市融资、增资扩股。积极组织重庆股份转让中心和兴农担保公司等其他相关机构,对有意向进入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新三版”和主板挂牌的企业进行培育、辅导。对挂牌成功的企业,严格按照《鼓励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南川委办发〔201654号)和《南川区鼓励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南川委发〔201678号)兑现奖励。

(三)灵活运用中小微企业转贷应急机制

用好用活3000万元中小微企业转贷应急周转资金,尽可能为企业降低转贷融资成本。区宏耀担保公司负责运营、管理好资金,尽快推动区内银行全部签订转贷应急周转资金使用协议,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降低银行不良率,维护金融市场稳定。积极探索区外银行使用该资金的方式,适时完善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四)建立中小微企业融资快速反应机制

对区领导日常调研、检查工作中了解到的融资需求,或企业临时出现的融资需求,由企业主管部门与区国资金融办共同负责,及时协调金融机构进行办理,办理时限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确需延长的要及时报告并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对区内金融机构能够直接解决的,协调金融机构直接与企业对接解决;需要协调金融机构的上级单位或区级其他部门的,由企业主管部门和区国资金融办协助,参与协调、对接;由于企业自身条件不满足无法解决,或信贷政策确有限制的,要及时告知企业。

(五)创新机制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1.由区国资金融办牵头,城投公司具体负责,以城投公司下属子公司“重庆博润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润公司”)为主体,坚持审慎原则,探索建立市场化、专业化的区级资产经营、管理和金融控股企业,由区国资金融办直接监管,条件成熟时升格为区委、区政府主管的国有企业。适时引入社会资本进行合作,除公司承担自身的资产经营管理、物业管理、汽车租赁等职能外,以新成立或全资收购、控股、参股等合作方式,为博润公司注入股权投资基金、担保、小贷、融资租赁、财务审计、保险、保理、典当、金融中介等金融资源,为博润公司争取获得新型金融业的相关牌照。

2.坚持差异化发展,推动博润公司与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共同为中小微企业服务,重点在金融中介服务方面进行探索。通过支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做大做强获得收益来源,促进公司自身发展。对出现的不良或坏帐资产,在尽力挽回损失的前提下,由公司接管该资产。对企业产品有订单、有市场、有回款的,通过引入职业经理人和强有力的管理团队等方式盘活资产;对确实无法继续经营的,由公司将资产进行重组,通过招商引资等方式引入新的企业来盘活企业,实现腾笼换鸟、盘活资产的目的。同时,要积极引进专业化、市场化经营人才,切实加强风险防控,建立严格的运营监管机制,合理控制额度,做好风险防控。

3.对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要收购或重组的中小微企业资产,采取市场化方式,与企业进行公平谈判,按照市场化操作机制,以合理的价格进行资产收购,经进一步整合、重组后,适时进行出租或出售。

(六)创新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模式

人民银行南川支行要组织各商业银行优化审批程序,简化操作流程,方便中小微企业快捷融资贷款,积极探索创新一批易操作、机制灵活的金融产品,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第三方支付、财务管理、信息管理等金融服务。探索建立投资基金、创新基金,优先支持新兴产业、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积极推进南川区公民和企业法人信用信息查询系统建设,为各类投资机构提供项目对接服务,打造多渠道、多层次、多样化的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体系。

(七)加强金融机构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考核

由区国资金融办牵头,严格按照银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办法,对区内银行支持除商业性房地产项目以外的工业、旅游、商贸、农业等实体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的情况进行考核,每季度组织一次任务完成情况“回头看”活动,年底严格打表评分。适时制定针对非银机构的考核办法,有效调动其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

(八)积极加大金融风险防控力度

区内各金融机构要将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与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工作结合起来,构建立体化、网格化金融风险防范体系,保障金融安全稳定运行,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要加强对户外广告、新闻媒体及手机短信等涉嫌非法集资的广告进行全面排查,做到提前防范风险、化解矛盾,将各类隐患控制在最低限度。各金融机构要加强与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等司法部门的沟通协调,防范逃废债务和非法集资风险,加强多元化金融矛盾调处体系建设,充分利用司法、公证、仲裁、调解等方式预防和解决争议纠纷,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扰乱金融市场秩序行为,切实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金融稳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推进金融机构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专项改革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经信委、工业园区管委会、区工商联、区国资金融办、人民银行南川支行、区银监办等单位和各金融机构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国资金融办。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各项改革任务,定期和不定期协调调度,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保障改革顺利推进。

(二)加强责任落实。各有关单位要密切联系、及时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加强沟通,协同推进、积极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各有关部门、相关金融机构要分解细化任务、强化落实责任,有序推进各项改革任务;专项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金融机构要动员各方力量,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金融专项改革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工作措施,让中小微企业深入了解改革内容,形成各方参与改革、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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