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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意见】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融资管理工作意见【优秀范文】

发布时间:2023-06-22 18:12:02 来源:网友投稿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融资管理工作的意见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加强全市融资管理,科学安排年度融资计划,实现对融资成本的合理管控,防止额外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银行意见】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融资管理工作意见【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银行意见】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融资管理工作意见【优秀范文】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融资管理工作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全市融资管理,科学安排年度融资计划,实现对融资成本的合理管控,防止额外增加债务负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1.严控风险原则。强化风险意识,坚持把防范风险放在第一位,在保证资金到位时效性前提下,对新增融资实行管控。各融资主体对融资项目资金筹措、使用、归还负第一责任,科学做好还款计划和资金准备,保证按时还本付息,维护政府信用。

2.统筹管理原则。树立全市融资“一盘棋”思想,转变以往各自为战的融资方式,对全市融资逐步实施统筹管理,合理制定、安排年度融资计划,科学选择融资主体、设计融资模式,实现融资的全面统筹和规范管理。

3.成本管控原则。根据国家利率水平变化,不定期确定阶段性融资成本指导目标,规范各地融资工作。对超过指导目标的新增融资,实行事前管理,履行报批程序后方可执行。

4.投融一体原则。逐步实现“借用管还”相统一,项目实施单位要在项目启动前,提前做好融资安排,实现投融资一体化运作,确保项目启动后按计划实施。

5.鼓励创新原则。围绕控制政府融资成本、降低政府利息负担、优化期限结构等目标,鼓励利用债券、PPP、基金等渠道融资,支持探索股权融资等新型融资方式。

6.稳健可持续原则。坚持量力而行、举债有度,科学规划政府类项目的实施规模、节奏,防止脱离实际过度融资。多渠道增加财政收入,提升偿债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要求

1.科学安排年度融资计划。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及市直各相关部门每年121日前,确定下一年度融资需求计划,制定融资方案,报市融资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在领导小组指导意见下实施融资。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及市直各相关部门编制融资计划要全面系统,综合考虑年度偿债及项目融资需求;融资方案要远近兼顾,在保证资金到位的前提下,提倡尝试新型融资方式,开拓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融资工作领导小组要科学指导全市融资工作,统筹融资机构资源,做好整体融资成本管控工作。

2.加强项目融资备案管理。为规范融资管理工作,对于超过融资成本指导线的融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对预期超过当期融资成本指导线的融资项目,须列入年度融资需求计划,并于资金到位要求时限前6个月,报请市融资工作领导小组备案,经审核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融资。

3.建立融资资源储备库。全面梳理与我市有合作关系的社会资本和金融机构,市融资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全市融资资源储备库,为后续融资提供资源保障。对于超过融资成本指导线的项目,如储备库内机构可满足需求,原则上在库内实施竞争性选择;如储备库内机构无法满足,鼓励探索采取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寻找其他合作机构。通过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

4.积极推广PPP模式运用。鼓励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和市直各相关部门采取PPP方式融资。推进PPP合作过程中,要做好增量存量项目统筹,计划实施的增量PPP项目原则上要按照不低于总投资20%的比例绑定存量PPP项目对外推介,化解政府债务。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完善相关特许经营等配套政策,分类制定PPP项目指导意见和操作模板,保证PPP项目的规范性、时效性和科学性。

5.实行投融资一体化管理。积极探索建立以项目建设实施单位为融资主体的投融资一体化机制,改变以往项目建设单位“只管建设、不管融资”、融资平台“只管融资、不管建设”的运作模式,实现一体化管理。项目实施单位要统筹规划,根据需要制定和落实融资计划,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6.着力提升偿债能力。始终把增加财政收入、加强偿债能力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促进政府性债务投入产出良性循环。一是要多措并举盘活土地等国有资源、资产,逐步提高各级政府的国有资源、资产收益水平特别是土地收益。二是要加大项目建设特别是重大项目建设力度,加大创业创新力度,培育和积蓄新的经济增长点,壮大财政实力。三是要强化财税工作,无论是税收收入还是非税收入,做到应收尽收,增加财政收入。

7.建立偿债准备金制度。立足防范融资风险,各级财政部门每年要根据当年偿债额度,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比例资金,设立偿债准备金,并配套落实管理政策,保证及时还本付息,防止债务逾期情况发生。

三、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统筹全市融资工作,提高政府融资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成立盘锦市融资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金融工作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政府分管债务、金融工作的副秘书长,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市服务业委(金融办)、市法制办、市土储中心、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管办、市建投公司、市资本运作办和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的负责同志为组员。市资本运作办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1)负责制定全市年度融资计划,调控全市融资规模和种类;(2)负责对政府性融资工作统筹管理,指导全市各融资主体开展融资;(3)负责不定期制定阶段性全市融资成本指导线,对政府性融资成本实施管理;(4)负责对超过融资成本指导线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和前期审批;(5)负责建立全市融资资源储备库,统筹全市融资资源;(6)负责推进全市融资工作的统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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