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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总结】临城县农业局农产品抽检工作计划【优秀范文】

发布时间:2023-06-24 14:12:02 来源:网友投稿

临城县农业局2017年农产品抽检工作计划为全面掌握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针对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产业发展,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总结】临城县农业局农产品抽检工作计划【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农业总结】临城县农业局农产品抽检工作计划【优秀范文】


临城县农业局2017年农产品抽检工作计划


为全面掌握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针对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产业发展,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法监测监管,实现农产品质量检测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切实保障公众农产品消费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工作目标

我县全年开展农产品质量抽检500批次。其中生产基地开展定量监测200批次,县城及周边大型超市300批次配合邢台市对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抽检及其他抽检任务。

监测品种主要为叶菜类、茄果类、瓜类、豆类蔬菜。

三、实施办法

(一)抽样工作

大棚蔬菜以每个大棚为一个抽样单元,超市及销售点为一个抽样单元,抽样应具有随机性,并且每份抽样样品应达到1.5公斤。

(二)例行监测

每周抽样检测不低于8个蔬菜样品,要及时将抽样检测结果填写在《农产品质量检测室检验报告》上备案,并保存1年以上。

(三)专项整治监测

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加大抽检力度,扩大抽检范围,着眼问题比较大的品种,反复抽检。

(四)不合格样品的处置

经县农产品质量检测站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样品,由县农业局重新抽样进行复检,同时向市农业局及县食安办报告,并申请有资质的县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复检。在复检工作完成前,该不合格样品抽样单元内的所有农产品不得上市销售。复检仍不合格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农产品产地准出监测工作是加强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监管,探索建立产地准出机制的重要举措。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农产品产地准出的监测工作。

(二)明确分工,抓好落实

要按照要求,明确专门人员负责农产品监测工作,并抓好落实,完成抽检计划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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