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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方案】临城县农村散煤治理专项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6-24 14:48:02 来源:网友投稿

临城县农村散煤治理专项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以取暖散煤为主的农村散煤治理,根据省、市大气污染防治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临城县农村散煤治理专项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环保方案】临城县农村散煤治理专项实施方案


临城县农村散煤治理专项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以取暖散煤为主的农村散煤治理,根据省、市大气污染防治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压减散煤燃烧、减少燃煤污染、改善民生为目标,以政策引导、示范带动为手段,以治理取暖散煤为重点,明确治理任务、实施次序、完成时限,因地制宜实施集中供热、气代煤、电代煤、可再生能源“四个替代”,全面推进城乡居民供热清洁化,为加快建设经济强县、美丽临城提供有力保障。

(二)推进原则

全力以赴,尽力而为。把农村清洁取暖作为主要着力点,组织好资金、资源、技术等要素,加快推进农村散煤清洁替代。同时,以保障和改善居民生活为前提,实现清洁能源与散煤的平稳接替,切实做到经济可承受、运行可持续,把农村散煤治理做成民生工程、民心工程。

部门联动,多措并举。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构建农村散煤治理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通过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政策支持,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创新市场化运作模式。

区分轻重,递次推进。农村散煤替代实施范围为县城、开发区及工业园区等建成区以外的所有区域,重点包括城乡结合部、镇、村等。按照先平原农村、后山区农村原则,基础条件好的村镇先行,逐次向其他村镇延伸。

统筹规划,分类施策。农村散煤治理涉及城乡建设、能源革命、居民生活的系统工程,要在统筹规划基础上选择合理的替代方式,有资源条件的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适合发展集中供热的优先发展集中供热,本着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原则推进清洁能源替代,避免不同方式间反复、造成浪费。

(三)实施方式

居民生活和取暖:县城周边及负荷集中的地区,优先支持集中供热替代分散燃煤。有资源条件的地区,优先支持地热能、太阳能、沼气、秸秆成型燃料等可再生能源及醇醚燃料替代分散燃煤。难以实施集中供热、可再生能源替代的,平原农村积极推进气代煤、电代煤,山区等边远区域推广洁净型煤。

农村服务业:有条件的优先实施集中供热、可再生能源替代,集中供热、可再生能源难以替代的全部实施气代煤、电代煤,全面取缔机关及事业单位、商业、住宿、餐饮、交通运输等服务业分散燃煤。

农业生产:优先支持可再生能源替代,鼓励采用气代煤、电代煤,暂时允许过渡性使用洁净型煤、兰炭等洁净燃料,逐步取缔平原地区农业生产用分散燃煤。

二、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

2020年,全县农村分散燃煤污染得到根本性治理,排放总量比2015年减少60%以上。平原区域农村散煤基本实现“清零”,山区等边远区域农村散煤总量控制在5万吨以内。

全县农村清洁采暖面积达到60%以上,大部分为气代煤和电代煤。

(二)进度安排

2019年,我县(平原村镇)要全部实现清洁取暖改造。全县实现清洁取暖的乡(镇)达到50%,平原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60%

2020年,全县平原农村地区分散燃煤基本“清零”,边远延伸区的分散燃煤80%以上实现洁净燃料和环保炉具覆盖。

三、重点任务

(一)集中供热替代

积极推动有条件的村镇实施集中供热工程,努力以集中供热替代居民采暖、服务业供暖和部分农业生产供暖分散燃煤。在城区和工业园区周边,推动城市集中供热富余能力向合理半径内延伸覆盖。(牵头责任部门:县住建局)在工业热源周边,支持企业向周边村镇实施清洁供热。(牵头责任部门:县工信局)在负荷集中的镇,紧密结合经济、技术、资源等条件,鼓励建设燃气锅炉、电蓄热锅炉、生物质能锅炉等集中或分布式供热锅炉房。(牵头责任部门: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加快实施中小型燃煤供暖锅炉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能源分布式供暖。(牵头责任部门:县住建局)

(二)主推气代煤

招标优选有资质、有实力、有业绩的供气企业,按照“宜管则管、宜罐则罐”原则实施气代煤。居民生活领域,重点推广户用燃气壁挂炉,以片区为单位实现炊事、采暖全部改用天然气。农村服务领域,结合需求特点,推广燃气锅炉、茶浴炉、壁挂炉及燃气分布式能源。农业种植养殖领域,鼓励使用燃气锅炉替代燃煤。要细化方案、落实到户和单位。重点抓好管道气源及管网建设、移动气源及配套设施建设、村内入户管线建设、户内燃气设备购置安装等工作。(牵头责任部门: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局)

(三)支持电代

不宜改气的农村实施电代煤。居民生活领域,重点推广蓄热式电暖器,允许农户选择热泵、蓄热式电锅炉等其他改造方式,实现居民家庭采暖、炊事全部改电或采暖用电、炊事用电。农村服务领域,结合实际推广蓄热式电锅炉、电茶炉、电暖气。农业种植养殖领域,鼓励使用适宜的电暖设施。要细化方案、落实到户和单位。重点抓好户表及以上配套电网建设改造、户内采暖设备购置安装、鼓励农户房屋保温修缮、炊事用气配套工程等工作。(牵头责任部门:县农业局、县住建局、县发改局、供电公司)

(四)可再生能源替代

按照因地制宜、多元发展原则,积极支持利用可再生能源取暖,打造多模式试点示范,不断扩大推广规模。一是积极发展生物质能取暖。推进畜禽规模养殖场(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在规模养殖场(区)、大型沼气工程周边,积极发展沼气、轻烃气及混合气等生物天然气取暖。在农作物秸秆、林业等资源丰富地区,积极发展生物质成型燃料、生物质热解气化、生物质炭气联产、秸秆打捆自燃等清洁取暖工程。支持建设纤维素乙醇等液体燃料工程,推进醇醚燃料替代散煤。(牵头责任单位:县农业局)二是推广被动式太阳能集热墙、太阳能热水等取暖方式;发展太阳能与空气源(地源)热泵联合、与电能燃气辅助加热等新型供热方式。(牵头责任单位:县住建局)三是对村镇农业生产、三产服务业和公共服务领域的10蒸吨以下分散燃煤锅炉,全部强制改电、改气或改用其他清洁能源。(牵头责任部门:县农业局、县发改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

(五)完善配套设施

围绕增强清洁能源供给保障能力,建设完善天然气、热力、电力输配管网等基础设施,为清洁取暖提供有力支撑。一是保障天然气供应,1、拓展气源。积极争取中石油、中石化等气源企业增加对我县气源保障供应和气价相对稳定;大力引进利用山西煤层气,实现多气源供应。2、完善管网,加紧完善县内天然气管网建设。3、建设储气调峰设施。加快布局建设县、乡、村和供气企业四级储气调峰设施,制定支持储气设施运行相关政策,建立完善应急储备金制度,健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增强燃气安全保供能力。(牵头责任部门:县发改局)二是增强沼气、生物天然气、轻烃气、沼烃混合气等新型气源供应能力,支持储气调峰设施、输气管网和运输撬装设施建设。(牵头责任部门:县农业局、县发改局)三是保障电力安全平稳供应,狠抓农村电网改造,完善变电站及输电主网架;改造提升老旧线路,完善输配电网;继续加快城乡电网建设改造,增强供电可靠性;加快发展智能电网、智能微网,推进互联网、信息技术与电网深度融合,提高发电侧、电网和需求侧交互响应能力。(牵头责任部门:县发改局、供电公司)四是结合城市热源优化,探索扩大热力管网供热半径,充分发挥热源能力,推动集中供热向周边村镇延伸覆盖。(牵头责任部门:县住建局、县农业局)五是保障优质煤品供应。积极引进晋煤无烟煤、榆林兰炭等优质煤源,建设优质煤炭经营运销体系和产需衔接平台。(牵头责任部门:县发改局)六是加强劣质散煤管控。落实民用散煤质量标准,取缔外来煤洗选,规范散煤生产、运输和经营,查处散煤销售、燃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禁止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散煤进入我县市场。(牵头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管局、县交运局、县公安局、县发改局、县环保局)

四、政策措施

(一)给予投资支持

各乡镇政府及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国家和省节能环保政策,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和中央、省预算内资金支持。推动搭建融资平台,争取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贷款支持,要尽快建立蓝天基金,主要用于推进清洁取暖工程。采取PPP模式,引导各类社会资本进入我县清洁取暖领域。(牵头责任部门: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环保局)

(二)给予运行补贴

按照不过多增加农村居民负担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给予采暖气价电价补贴。(牵头责任部门:县财政局)

(三)给予其他政策支

对采用太阳能、生物质等清洁可再生能源,或采用热泵、电锅炉等电采暖方式,补贴参照气代煤、电代煤标准,由财政、物价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对气代煤、电代煤用户不再执行阶梯气价、阶梯电价政策。电代煤用户采暖期可选择执行峰谷电价,非采暖期可不选择执行峰谷电价。(牵头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局)

(四)强制实施其他领域清洁替代

对农村非营利性公益场所等实施气代煤、电代煤等清洁能源替代,参照农村居民清洁取暖给予相应投资补贴,运行费用自行承担。对农业生产、非公益性生产经营场所,自行承担改造费用。(牵头责任部门:县农业局、县发改局)

(五)妥善解决相关问题

对农村特困户,以民政部门统计的低保户数据为准,由当地政府负责,给予适当补贴。(牵头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局)

五、组织推动

(一)落实责任分工

落实责任分工。县级建立农村散煤治理协调工作机制,由县农业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参与。县发改局负责规划指导、政策制定、统筹协调;县农业局、县住建局和县发改局负责城镇及城镇辐射村庄的散煤治理和清洁能源替代;县财政局负责资金政策制定;县农业局、县环保局、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其他县直部门按职责分工,协同配合、抓好落实。

(二)严格督导考核

落实控煤统计报送制度,建立压减农村散煤进展统计台账,建立重点治理任务台账,完善工作进度督导考核制度,按照目标要求、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强化定期调度检查和目标任务考核。对进展快、成效好的乡镇给予表彰奖励,对进展缓慢、工作不力的强化问责,对套取补贴资金、虚报改造任;务与成效等失职渎职、违法违纪行为严肃查处。(牵头责任部门:县环保局、县统计局、县农业局)

(三)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大力宣传农村散煤治理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引导各级各部门和企业、群众理解、支持、参与、监督散煤治理工作。大力推广复制成功经验,树立行业标杆和先进典范,及时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清洁取暖良好氛围和整体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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