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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工作方案8篇

发布时间:2023-09-10 18:36:02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工作方案

  

  帮扶XX农商银行防范化解和处置金融风险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稳妥推进XX农商银行风险化解处置工作,切实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确保三年攻坚战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促进XX经济金融健康发展,根据《XX市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法人银行机构金融风险的工作方案》(X金发稳字〔2020〕XX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目标导向,紧扣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三年攻坚战目标任务,切实担起属地责任,压实XX农商银行的主体责任,强化金融监管部门监管责任,把握好工作力度和节奏,防止发生处置风险的风险,实现经济金融良性发展。到2020年底,XX农商银行各项监管指标全面达标,资本充足率达到10.5%,拨备覆盖率达到120%,确保不良贷款率控制在4%以内,监管评级稳步提升至级水平。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突出重点原则。以XX农商银行核心指标为重点,加大资源投入和攻坚力度,做到精准施策,对症下药,着力降低整体风险水平。同时,对潜在风险加强监测和研判,及时解决,前瞻性防范新增风险。

  (二)坚持统筹兼顾原则。既要依法保护银行业金融机构债权,又要努力维护专注主营业务、经营困难、资金紧张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兼顾各市场主体利益。既要追求效率,又要依法合规,严格遵守有关经济金融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坚持联动协作原则。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各单位联动合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形成常态化的信息沟通和工作协作机制,整合有效资源,同心协力优化金融环境。

  三、工作措施

  1.压实XX农商银行主体责任。加快化解存量不良,XX农商银行要制定不良贷款清收盘活方案,将清收任务分解到岗、落实到人,按日、按旬、按月盯进度、抓效果,全面压实清收责任,提升清收进度和成效。严控新增不良反弹,XX农商银行在保持新增贷款“两率”98%以上的基础上,强化审计监督,严格新增不良问责,按月监测约谈,坚决遏制不良贷款“前清后冒”。完善农商银行系统内帮扶力度,争取省市联社在银团不良贷款处置、管理费减免、业务创新试点、资金上划运营、增加客户资源、置换不良和增资扩股方面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XX农商银行、人行XX县支行、县银保监组)

  2.进一步优化农商银行领导班子结构。指导XX农商银行按照专业化、年轻化、市场化原则配齐配强配优领导班子,加强领导班子成员的履职评价,要将资产质量管控、风险真

  实暴露、风险处置化解进度、依法合规经营等指标作为班子成员履职评价的重要内容,对存在严重履职不到位的要实行问责并适当调整分工。(责任单位:县银保监组、XX农商银行)

  3.进一步健全农商银行考核机制。指导XX农商银行细化考核指标,将风险化解成效纳入考核指标中,并与高管人员绩效薪酬及年度考核评价挂钩,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指挥棒作用;要坚持领导挂点制度,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对风险化解处置不力或成效不明显的高管人员严禁进行职务调整。(责任单位:县银保监组、人行XX县支行)

  4.强化财政税收支持力度。以XX农商银行2020年度缴纳税款实际入库数7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部分为基数的地方留成部分返还给XX农商银行,用于化解不良贷款,提高拨备覆盖率。(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金融办)

  5.支持调整优化农商银行股权。鼓励符合条件的优质民营企业、地方融资平台、国有企业及战略投资者溢价入股XX农商银行,积极争取市城投公司入股XX农商银行,增强资本实力。(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金融办、县银保监组、县城发集团、XX农商银行)

  6.加快“两通”不良贷款代偿。对XX农商银行已经完成代偿手续的财园信贷通和财政惠农信贷通(以下简称“两通”)贷款,县“两通”领导小组按代偿流程尽快进行代偿。XX农商

  银行要加快其他“两通”不良贷款起诉等代偿程序,向县“两通”领导小组申请代偿。对“两通”潜在不良贷款企业,由县“两通”牵头单位协助XX农商银行做好清收,并将结果上报县“两通”领导小组。(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XX农商银行)

  7.盘活农商银行不良贷款资产。对XX农商银行具备收购条件的园区内不良贷款资产,加大腾笼换鸟力度,引导实力强劲的企业依法对大床房纺织、XX亚航锻铸等企业的土地、厂房等资产进行收购、处置,帮助XX农商银行化解金融风险。(责任单位:XX农商银行、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城发集团)

  8.加快XX农商银行闲置土地处置。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设立时间表,协助XX农商银行加快对闲置土地挂牌出让,力争在2021年底前完成闲置土地的处置。对没有完成出让的闲置土地,以原成交价作为回购价格,在2022年10月23日前予以回购。(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XX农商银行)

  9.减免抵债资产费用。根据银保监会《关于做好高风险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三年处置规划落实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8〕80号)文件精神,对XX农商银行在2020年清收处置不良贷款过程中办证、过户产生的不动产转移登记等相关费用,予以减免。(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

  10.加大财政公共资源倾斜。帮助XX农商银行加大财政公共资源倾斜,加大财政公共资源账户资金支持力度,降低县农商银行运营成本。(责任单位:县财政局、人行XX县支行)

  11.积极帮助支持声誉风险防控工作。严防银行业机构声誉风险,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县委宣传部统筹协调和指导县金融办、人行XX县支行、县银保监组等相关责任部门,及时加

  强舆情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公布权威信息,澄清事实。

  依法依规加强信息披露和报道管理。(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金融办、人行XX县支行、县银保监组、县融媒体中心)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保障。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切实担负起属地责任,把帮扶化解不良贷款作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任务,成立帮扶XX农商银行风险防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由朱超同志任组长,县金融办、人行XX县支行、县银保监组为副组长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国资局、县税务局、XX农商银行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金融办,负责上下衔接、部门协调、帮扶督促等工作。

  (二)加强协作配合。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及时会商、互通信息,综合研判处置金融风险。围绕XX农商银行金融风险防控工作,综合施策,统筹推进,真正形成金融风险防控合力,务求达到防范化解工作的最佳效能。

  (三)加强督促指导。建立定期督导制度,按季通报XX农商银行风险化解各项主要任务进展,推进工作措施落实。对重大风险和复杂问题建立督办清单,适时组织专题会商,加强对口支持指导,强化系统内调度,集中资源化解风险。

  附件:XX农商银行防范化解和处置金融风险进度安排表

  附件

  XX农商银行防范化解和处置金融风险进度安排表

  序工作事号

  项

  压实农1商行

  主体责任

  工作内容

  12月底前完成信贷投放53000万元。

  11月底前清收处置不良贷款6000万元。

  第一批6月底前完成,涉及金额

  53000完成时间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备

  注

  2020年XX农商人行XX县支12月

  银行

  行、县银保监组

  60002020年XX农商人行XX县支11月

  银行

  行、县银保监组

  县人民法院

  2020年XX农商

  第二批9月底前完成“两通”贷款诉讼程序。

  以XX农商银行2020年度缴纳税款实际入库数7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2税收返部分为基数的地方留成还

  部分返还给XX农商银行,2020年6月底前返还一半,2020年11月底完成返还。

  财园信对XX农商银行已经完成3贷通

  代偿手续的财园信贷通8003003006月

  银行

  2020年6月

  具体金额以实际缴税为准。

  XX农商县财政局、县税2020年11月

  银行

  务局、县金融办

  2020年县财政县工信委、县农由各牵头单6月

  局、XX业农村局、县工位负责,每季贷款代贷款,按代偿流程尽快进28402020年农商银业园区管委会

  度末开展贷

  偿

  行代偿。

  11月

  行

  款客户企业座谈、约谈。

  财政“惠4农通”贷款代偿

  对XX农商银行已经完成代偿手续的财政惠农信贷通贷款,按代偿流程尽快进行代偿。

  收购江西大床房纺织有限公司。

  958.42020年县农业6月

  农村局、县财政局

  每季度末开展贷款客户企业座谈、约谈。

  7632020年XX农商11月

  银行

  2020年XX农商6月

  2020年11月

  2020年5月

  银行、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26505园区企业收购

  力争完成XX亚航锻铸有限公司,XX快运公司收2060购。

  县城发集团

  6处置闲位于XX新区20.82亩,置土地

  金额1666万元;象山北6565县自然县财政局、县城资源局

  发集团、XX农

  61.23亩,金额4899万。

  XX大道旁,60.04亩。

  XX新区长江旁三宗土地分别为:43.86亩,金额2194万元;44.83亩,金7363额2242万元;58.53亩,金额2927万元。

  财政公财政性存款比例高于7共

  2019年末财政性存款比

  2020年6月

  县财政局

  2022年6月

  60402021年6月

  商银行

  资源倾例。

  斜

  人行XX县支行

篇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工作方案

  

  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实施方案

  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效劳供应侧结构性改革,打好重点领域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攻坚战,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健康开展,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按照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的要求,通过本次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坚决打击一批非法集资行为,全面整治一批互联网金融、交易场所等类金融平台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摸排和帮扶解困一批债务风险企业,有效遏制当前金融领域风险事件突发、高发的势头,切实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根本原那么和要求。

  1.底数清晰。充分发挥

  天罗地网

  平台、监管机构渠道等优势,建立问题发现机制,落实属地排查责任,持续开展以互联网金融特别是P2P网贷为重点的排查和巡查,切实摸清机构底数和风险底数,做到心中有数。

  /2.边界明晰。明确持牌经营是底线,无牌经营是非法金融活动的政策界限,严守法律和风险底线,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坚决打击。

  3.重点突出。当前重点是互联网金融特别是P2P网络借贷和企业债务风险,要针对P2P网络借贷、互联网金融广告宣传和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企业债务风险等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切实防范和化解区域金融风险。

  4.分类处置。在深入排查的根底上,对于涉嫌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要依法严厉打击;对于已经立案或公安机关已经介入的要依法从快处置;对于违法违规从事金融活动的要依法取缔;对于暂时未出险的也要摸清底数、限期清退。

  5.分工合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承当金融风险防控的第一责任,县银监办负责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活动的行为监管,县经济商务局是企业债务风险防范的牵头单位,县金融办、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各自领域的风险防控工作,要坚持属地为主,部门联动,条块结合,在压实责任和工作机制上切实做到无缝对接,不留死角。

  (三)责任主体。

  按照属地管理原那么,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本辖区金融风险防控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承当第一责任,对本次攻坚战工作负总责,负责对辖区内重大金融风险日常监管和风险防范化解处置等工作。要充分发挥资源统筹调

  /动、靠近基层一线优势,做好本区域摸底排查工作,按照注册地对从业机构进行归口管理,对涉嫌违法违规的从业机构,区分情节轻重分类施策、分类处置。要全面落实源头稳控措施,积极预防、全力化解、妥善处置金融领域不稳定问题,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切实承当起主体责任,做到问题不上交、责任不推诿。

  (四)时间要求。

  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工作时间暂定三年。

  二、重点任务

  (一)处非工作。

  1.开展风险集中排查。集中排查坚持全面摸排和突出重点相结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所监管的行业领域、各乡镇(街道)对所辖区域的相关主体,全面开展一次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确保重大风险和应当发现的风险不遗漏。P2P网贷、房地产建筑非法集资高发领域,要重点部署。(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开展非法集资广告清理整顿。根据省处非办关于印发《浙江省开展2022年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定于7月-9月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对重点领域、/重点载体、重点区域、重点内容,集中力量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整治,建立完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长效机制,净化市场环境,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加快积案处置。推进重大案件和5年以上未办结案件的处置,列出重点案件清单,落实

  一案一策一专班,明确处置进度和办结时限。综合运用民事、行政、刑事等法律手段,构建系统化的追赃挽损工作体系,减轻投资人损失。(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人民法院)

  4.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公众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要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突出老年人群体和农村弱势群体;要创新方式方法,以开展宣传月等形式,通过有奖知识竞赛等方式,吸引广阔群众积极参与;要采取案例剖析、以案说法等通俗易懂的方式开展宣传,便于群众理解。(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互联网金融整治工作。

  1.掌握风险底数。要加快推进

  天罗地网

  系统的建设,加强人员保障。利用

  天罗地网

  系统对P2P网贷等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机构进行全网巡查,根据全市下达的8家注册地在丽水的P2P机构名单和21家域外分支机构名单,尽快组织力量,逐一进行甄别,摸清每家机构的业务性质、运行情况、存量风险、投资者人数等情况。(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加快化解处置。对于涉嫌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P2P平台要依法严厉打击;对于已经立案或公安机关已经介入的要依法从快处置;对于违法违规从事金融活动的要依法取缔;对于疑似从事互联网业务企业的平台也要抓紧摸清底数、限期清退。(责任单位:县银监办、县公安局、县人行、县金融办)

  3.做好信访维稳。要根据当前的金融风险的形势,建立信访工作专班,要根据信访维稳责任制的要求,做好属地风险化解和稳控工作,要畅通渠道,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积极落实并回应诉求。要及时通报案件处置进展,强化投资者思想教育和情绪疏导,努力缓解矛盾。要根据金融风险事件及时制定统一政策答复口径。加强情报预警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应对,有效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单位:县信访局、县公安局、金融办、县人行、县银监办)

  4.把好准入关口。进一步发挥

  天罗地网

  系统的作用,加强风险研判,筑好互联网金融

  防火墙

  。继续做好非金融机构、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原那么上不得使用

  金融

  等16类字样。对于拟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新设企业,公众号逍遥文稿整理,未取得准入许可的,不予电信业务许可或备案等。(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人行、县银监办、市通讯开展办遂昌工作组)

  (三)交易场所回头看工作。

  要全面对照《关于要求做好清理整顿交易场所

  回头看

  后续工作的通知》(浙清整办〔2022〕3号)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风险导向,切实做好

  回头看

  后续工作。(责任单位:县金融办)

  /(四)企业债务风险防范和化解。

  1.尽快摸清底数。要聚焦民企中的大型骨干、行业龙头、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母公司等重点企业,以及各授信集中度高的企业,瞄准债券兑付、两链风险、上市公司流动性等突出风险点位,细致梳理企业债务结构、融资结构、风险结构,真实准确的摸清存在重大风险的企业情况,对企业风险进行研判。风险排查工作也要注意方式方法,内紧外松,防止过度炒作。(责任单位:县经济商务局)

  2.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对企业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统一领导,明确各有关单位的职责分工。县经济商务局要会同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工商联等单位加强对企业的风险摸排和管理指导,引导企业适度融资、理性投资、做强主业;县金融办、县人行、县银监等部门要加强对金融机构的指导协调;县委宣传部、县网信办、县人民法院、县财政局、县公安局等部门要从各自职能出发,为企业债务风险防范化解提供支持,营造良好环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切实承当属地责任,抓好重点企业风险摸排,前移风险防范关口,做好风险化解处置,并切实承当风险化解的主体责任。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专班。本次攻坚战由县金融办牵头协调,组织指导全县的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的实施。县政府要以工程为主体成立实体化运作专班,确保机构、人员、经费、职责四到位。

  /(二)加强协调配合。本次攻坚战涉及部门多,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攻坚战的各项工作。建立

  工作信息月报告

  制度,每月8日前各领域牵头部门要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县金融办汇总。县处非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对金融风险形势进行研判,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和实际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三)加强考核问责。县金融办将会同县维稳办适时对防范和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因工作部署不到位、风险排查不到位、防范化解不到位而引发大要案或重大风险事件的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责任倒查,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

篇三: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工作方案

  

  帮扶XX农商银行防范化解和处置金融风险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稳妥推进XX农商银行风险化解处置工作,切实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确保三年攻坚战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促进XX经济金融健康发展,根据《XX市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法人银行机构金融风险的工作方案》(X金发稳字〔2020〕XX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目标导向,紧扣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三年攻坚战目标任务,切实担起属地责任,压实XX农商银行的主体责任,强化金融监管部门监管责任,把握好工作力度和节奏,防止发生处置风险的风险,实现经济金融良性发展。到2020年底,XX农商银行各项监管指标全面达标,资本充足率达到10.5%,拨备覆盖率达到120%,确保不良贷款率控制在4%以内,监管评级稳步提升至级水平。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突出重点原则。以XX农商银行核心指标为重点,加大资源投入和攻坚力度,做到精准施策,对症下药,着力降低整体风险水平。同时,对潜在风险加强监测和研判,及时解决,前瞻性防范新增风险。

  (二)坚持统筹兼顾原则。既要依法保护银行业金融机构债权,又要努力维护专注主营业务、经营困难、资金紧张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兼顾各市场主体利益。既要追求效率,又要依法合规,严格遵守有关经济金融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坚持联动协作原则。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各单位联动合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形成常态化的信息沟通和工作协作机制,整合有效资源,同心协力优化金融环境。

  三、工作措施

  1.压实XX农商银行主体责任。加快化解存量不良,XX农商银行要制定不良贷款清收盘活方案,将清收任务分解到岗、落实到人,按日、按旬、按月盯进度、抓效果,全面压实清收责任,提升清收进度和成效。严控新增不良反弹,XX农商银行在保持新增贷款“两率”98%以上的基础上,强化审计监督,严格新增不良问责,按月监测约谈,坚决遏制不良贷款“前清后冒”。完善农商银行系统内帮扶力度,争取省市联社在银团不良贷款处置、管理费减免、业务创新试点、资金上划运营、增加客户资源、置换不良和增资扩股方面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XX农商银行、人行XX县支行、县银保监组)

  2.进一步优化农商银行领导班子结构。指导XX农商银行按照专业化、年轻化、市场化原则配齐配强配优领导班子,加强领导班子成员的履职评价,要将资产质量管控、风险真

  实暴露、风险处置化解进度、依法合规经营等指标作为班子成员履职评价的重要内容,对存在严重履职不到位的要实行问责并适当调整分工。(责任单位:县银保监组、XX农商银行)

  3.进一步健全农商银行考核机制。指导XX农商银行细化考核指标,将风险化解成效纳入考核指标中,并与高管人员绩效薪酬及年度考核评价挂钩,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指挥棒作用;要坚持领导挂点制度,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对风险化解处置不力或成效不明显的高管人员严禁进行职务调整。(责任单位:县银保监组、人行XX县支行)

  4.强化财政税收支持力度。以XX农商银行2020年度缴纳税款实际入库数7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部分为基数的地方留成部分返还给XX农商银行,用于化解不良贷款,提高拨备覆盖率。(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金融办)

  5.支持调整优化农商银行股权。鼓励符合条件的优质民营企业、地方融资平台、国有企业及战略投资者溢价入股XX农商银行,积极争取市城投公司入股XX农商银行,增强资本实力。(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金融办、县银保监组、县城发集团、XX农商银行)

  6.加快“两通”不良贷款代偿。对XX农商银行已经完成代偿手续的财园信贷通和财政惠农信贷通(以下简称“两通”)贷款,县“两通”领导小组按代偿流程尽快进行代偿。XX农商

  银行要加快其他“两通”不良贷款起诉等代偿程序,向县“两通”领导小组申请代偿。对“两通”潜在不良贷款企业,由县“两通”牵头单位协助XX农商银行做好清收,并将结果上报县“两通”领导小组。(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XX农商银行)

  7.盘活农商银行不良贷款资产。对XX农商银行具备收购条件的园区内不良贷款资产,加大腾笼换鸟力度,引导实力强劲的企业依法对大床房纺织、XX亚航锻铸等企业的土地、厂房等资产进行收购、处置,帮助XX农商银行化解金融风险。(责任单位:XX农商银行、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城发集团)

  8.加快XX农商银行闲置土地处置。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设立时间表,协助XX农商银行加快对闲置土地挂牌出让,力争在2021年底前完成闲置土地的处置。对没有完成出让的闲置土地,以原成交价作为回购价格,在2022年10月23日前予以回购。(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XX农商银行)

  9.减免抵债资产费用。根据银保监会《关于做好高风险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三年处置规划落实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8〕80号)文件精神,对XX农商银行在2020年清收处置不良贷款过程中办证、过户产生的不动产转移登记等相关费用,予以减免。(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

  10.加大财政公共资源倾斜。帮助XX农商银行加大财政公共资源倾斜,加大财政公共资源账户资金支持力度,降低县农商银行运营成本。(责任单位:县财政局、人行XX县支行)

  11.积极帮助支持声誉风险防控工作。严防银行业机构声誉风险,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县委宣传部统筹协调和指导县金融办、人行XX县支行、县银保监组等相关责任部门,及时加

  强舆情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公布权威信息,澄清事实。

  依法依规加强信息披露和报道管理。(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金融办、人行XX县支行、县银保监组、县融媒体中心)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保障。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切实担负起属地责任,把帮扶化解不良贷款作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任务,成立帮扶XX农商银行风险防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由朱超同志任组长,县金融办、人行XX县支行、县银保监组为副组长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国资局、县税务局、XX农商银行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金融办,负责上下衔接、部门协调、帮扶督促等工作。

  (二)加强协作配合。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及时会商、互通信息,综合研判处置金融风险。围绕XX农商银行金融风险防控工作,综合施策,统筹推进,真正形成金融风险防控合力,务求达到防范化解工作的最佳效能。

  (三)加强督促指导。建立定期督导制度,按季通报XX农商银行风险化解各项主要任务进展,推进工作措施落实。对重大风险和复杂问题建立督办清单,适时组织专题会商,加强对口支持指导,强化系统内调度,集中资源化解风险。

  附件:XX农商银行防范化解和处置金融风险进度安排表

  附件

  XX农商银行防范化解和处置金融风险进度安排表

  序工作事号

  项

  压实农1商行

  主体责任

  工作内容

  12月底前完成信贷投放53000万元。

  11月底前清收处置不良贷款6000万元。

  第一批6月底前完成,涉及金额

  53000完成时间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备

  注

  2020年XX农商人行XX县支12月

  银行

  行、县银保监组

  60002020年XX农商人行XX县支11月

  银行

  行、县银保监组

  县人民法院

  2020年XX农商

  第二批9月底前完成“两通”贷款诉讼程序。

  以XX农商银行2020年度缴纳税款实际入库数7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2税收返部分为基数的地方留成还

  部分返还给XX农商银行,2020年6月底前返还一半,2020年11月底完成返还。

  财园信对XX农商银行已经完成3贷通

  代偿手续的财园信贷通8003003006月

  银行

  2020年6月

  具体金额以实际缴税为准。

  XX农商县财政局、县税2020年11月

  银行

  务局、县金融办

  2020年县财政县工信委、县农由各牵头单6月

  局、XX业农村局、县工位负责,每季贷款代贷款,按代偿流程尽快进28402020年农商银业园区管委会

  度末开展贷

  偿

  行代偿。

  11月

  行

  款客户企业座谈、约谈。

  财政“惠4农通”贷款代偿

  对XX农商银行已经完成代偿手续的财政惠农信贷通贷款,按代偿流程尽快进行代偿。

  收购江西大床房纺织有限公司。

  958.42020年县农业6月

  农村局、县财政局

  每季度末开展贷款客户企业座谈、约谈。

  7632020年XX农商11月

  银行

  2020年XX农商6月

  2020年11月

  2020年5月

  银行、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26505园区企业收购

  力争完成XX亚航锻铸有限公司,XX快运公司收2060购。

  县城发集团

  6处置闲位于XX新区20.82亩,置土地

  金额1666万元;象山北6565县自然县财政局、县城资源局

  发集团、XX农

  61.23亩,金额4899万。

  XX大道旁,60.04亩。

  XX新区长江旁三宗土地分别为:43.86亩,金额2194万元;44.83亩,金7363额2242万元;58.53亩,金额2927万元。

  财政公财政性存款比例高于7共

  2019年末财政性存款比

  2020年6月

  县财政局

  2022年6月

  60402021年6月

  商银行

  资源倾例。

  斜

  人行XX县支行

篇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工作方案

  

  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好重点领域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攻坚战,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按照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的要求,通过本次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坚决打击一批非法集资行为,全面整治一批互联网金融、交易场所等类金融平台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摸排和帮扶解困一批债务风险企业,有效遏制当前金融领域风险事件突发、高发的势头,切实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基本原则和要求。

  1.底数清晰。充分发挥“天罗地网”平台、监管机构渠道等优势,建立问题发现机制,落实属地排查责任,持续开展以互联

  网金融特别是P2P网贷为重点的排查和巡查,切实摸清机构底数和风险底数,做到心中有数。

  2.边界明晰。明确持牌经营是底线,无牌经营是非法金融活动的政策界限,严守法律和风险底线,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坚决打击。

  3.重点突出。当前重点是互联网金融特别是P2P网络借贷和企业债务风险,要针对P2P网络借贷、互联网金融广告宣传和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企业债务风险等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切实防范和化解区域金融风险。

  4.分类处置。在深入排查的基础上,对于涉嫌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要依法严厉打击;对于已经立案或公安机关已经介入的要依法从快处置;对于违法违规从事金融活动的要依法取缔;对于暂时未出险的也要摸清底数、限期清退。

  5.分工合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承担金融风险防控的第一责任,县银监办负责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活动的行为监管,县经济商务局是企业债务风险防范的牵头单位,县金融办、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各自领域的风险防控工作,要坚持属地为主,部门联动,条块结合,在压实责任

  和工作机制上切实做到无缝对接,不留死角。

  (三)责任主体。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本辖区金融风险防控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承担第一责任,对本次攻坚战工作负总责,负责对辖区内重大金融风险日常监管和风险防范化解处置等工作。要充分发挥资源统筹调动、靠近基层一线优势,做好本区域摸底排查工作,按照注册地对从业机构进行归口管理,对涉嫌违法违规的从业机构,区分情节轻重分类施策、分类处置。要全面落实源头稳控措施,积极预防、全力化解、妥善处置金融领域不稳定问题,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做到问题不上交、责任不推诿。

  (四)时间要求。

  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工作时间暂定三年。

  二、重点任务

  (一)处非工作。

  1.开展风险集中排查。集中排查坚持全面摸排和突出重点相结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所监管的行业领域、各乡镇(街道)对所辖区域的相关主体,全面开展一次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确保重大风险和应当发现的风险不遗漏。P2P网贷、房地产建筑非法集资高发领域,要重点部署。(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开展非法集资广告清理整顿。根据省处非办关于印发《浙江省开展2018年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定于7月-9月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对重点领域、重点载体、重点区域、重点内容,集中力量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整治,建立完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长效机制,净化市场环境,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加快积案处置。推进重大案件和5年以上未办结案件的处置,列出重点案件清单,落实“一案一策一专班”,明确处置进度和办结时限。综合运用民事、行政、刑事等法律手段,构建系统化的追赃挽损工作体系,减轻投资人损失。(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人民法院)

  4.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公众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要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突出老年人群体和农村弱势群体;要创新方式方法,以开展宣传月等形式,通过有奖知识竞赛等方式,吸引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要采取案例剖析、以案说法等通俗易懂的方式开展宣传,便于群众理解。(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互联网金融整治工作。

  1.掌握风险底数。要加快推进“天罗地网”系统的建设,加强人员保障。利用“天罗地网”系统对P2P网贷等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机构进行全网巡查,根据全市下达的8家注册地在丽水的P2P机构名单和21家域外分支机构名单,尽快组织力量,逐一进行甄别,摸清每家机构的业务性质、运行情况、存量风险、投资者人数等情况。(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加快化解处置。对于涉嫌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P2P平台要依法严厉打击;对于已经立案或公安机关已经介入的要依法从快处置;对于违法违规从事金融活动的要依法取缔;对于疑似从事互联网业务企业的平台也要抓紧摸清底数、限期清退。(责任单位:县银监办、县公安局、县人行、县金融办)

  3.做好信访维稳。要根据当前的金融风险的形势,建立信访工作专班,要根据信访维稳责任制的要求,做好属地风险化解和稳控工作,要畅通渠道,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积极落实并回应诉求。要及时通报案件处置进展,强化投资者思想教育和情绪疏导,努力缓解矛盾。要根据金融风险事件及时制定统一政策答复口径。加强情报预警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应对,有效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单位:县信访局、县公安局、金融办、县人行、县银监办)

  4.把好准入关口。进一步发挥“天罗地网”系统的作用,加强风险研判,筑好互联网金融“防火墙”。继续做好非金融机构、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原则上不得使用“金融”等16类字样。对于拟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新设企业,未取得准入许可的,不予电信业务许可或备案等。(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人行、县银监办、市通讯发展办遂昌工作组)

  (三)交易场所回头看工作。

  要全面对照《关于要求做好清理整顿交易场所“回头看”后续工作的通知》(浙清整办〔2018〕3号)的要求,坚持问题导

  向和风险导向,切实做好“回头看”后续工作。(责任单位:县金融办)

  (四)企业债务风险防范和化解。

  1.尽快摸清底数。要聚焦民企中的大型骨干、行业龙头、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母公司等重点企业,以及各授信集中度高的企业,瞄准债券兑付、两链风险、上市公司流动性等突出风险点位,细致梳理企业债务结构、融资结构、风险结构,真实准确的摸清存在重大风险的企业情况,对企业风险进行研判。风险排查工作也要注意方式方法,内紧外松,防止过度炒作。(责任单位:县经济商务局)

  2.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对企业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统一领导,明确各有关单位的职责分工。县经济商务局要会同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工商联等单位加强对企业的风险摸排和管理指导,引导企业适度融资、理性投资、做强主业;县金融办、县人行、县银监等部门要加强对金融机构的指导协调;县委宣传部、县网信办、县人民法院、县财政局、县公安局等部门要从各自职能出发,为企业债务风险防范化解提供支持,营造良好环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切实承担属地责任,抓好重点企业风险摸排,前移风险防范关口,做好风险化解处置,并切实承

  担风险化解的主体责任。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专班。本次攻坚战由县金融办牵头协调,组织指导全县的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的实施。县政府要以项目为主体成立实体化运作专班,确保机构、人员、经费、职责四到位。

  (二)加强协调配合。本次攻坚战涉及部门多,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攻坚战的各项工作。建立“工作信息月报告”制度,每月8日前各领域牵头部门要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县金融办汇总。县处非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对金融风险形势进行研判,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和实际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三)加强考核问责。县金融办将会同县维稳办适时对防范和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因工作部署不到位、风险排查不到位、防范化解不到位而引发大要案或重大风险事件的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责任倒查,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篇五: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工作方案

  

  X市人民政府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攻坚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好三大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风险、深化改革的三大任务,坚决打好打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推动金融脱虚向实,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力争通过三年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政府债务风险攻坚战,全市金融秩序稳定向好,重大非法违规经营活动得到有效整治和清理,重大金融风险全面化解,地方金融体系稳健运行,确保政府债务规模与经济发展相适应,全市债务率指标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初步实现金融与实体经济、金融与房地产、金融体系内部的良性循环。

  二、主要任务

  (一)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严守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1、着力防控银行业体系内风险

  (1)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重点整治特定目的载体投资,规范交叉金融产品,压缩非标债权、银信类通道业务;持续防范案件风险,加强内控管理,严防由银行业内部风险引发的社会群体事件。(责任单位:X银监分局、人行X中支、市政府金融办、各银行业机构)

  (2)有效防控银行业信用风险。通过银行债权委员会及其他有效措施,积极妥善处置大额信用风险;支持各银行业机构综合运用核销、重组、转让等手段处置不良贷款;加强授信集中度管理,控制对高负债率企业融资,减少多头授信和过度融资;切实防控外汇风险,打击虚假跨境贸易等违规违法行为。(责任单位:X银监分局、人行X中支、市政府金融办、市国资委、市经信委、各银行业机构)

  (3)积极防控房地产领域信贷风险。严厉查处违规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融资、违规发放“首付贷”、违规以消费贷等方式购房等行为;探索动态调整不同类型房地产贷款的风险权责,适当控制房地产押品的抵押率;定期摸排全市房地产行业和企业风险状况,防止房价巨大波动,建立风险预警机制,杜绝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责任单位:X银监分局、市房产局、人行X中支、市建委、市财政局、各银行业机构)

  (4)着力防控影子银行业务风险。进一步加强各银行业机构资管、理财、代销和同业业务管理,规范跨领域合作和交易行为,做好风险隔离;进一步强化功能监管和穿透式监管,严肃查处变异链条、产品嵌套和为规避监管提供业务通道等行为。(责任单位:X银监分局、人行X中支、市政府金融办、市保险协会、市公安局、各银行业机构)

  2、着力防控和处置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1)防控政府债务风险。严格落实政府债务预算管理。根据量入为出和审慎举债的原则,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偿债能力,对政府债务实行总量控制和限额管理。通过中长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合理安排棚改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支

  出和PPP项目政府付费支出,积极稳妥化解政府隐性债务。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约束机制、应急处置预案。(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审计局、市房产局、各投融资公司)

  (2)防控投融资公司债务风险。建立健全对投融资公司债务的监控机制,强化对投融资公司重大项目及大额资金等事项的监管,将监管结果与公司业绩、薪酬考核挂钩。将防控公司债务风险与投融资公司市场化转型发展相结合。坚决杜绝政府信用背书,过度放大融资杠杆等现象。加大对投融资公司的资产、资源、资金方面的支持力度,逐步调整和优化投融资公司的资本结构、资金结构和资产结构。(责任单位:各投融资公司、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建委、市审计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

  3、着力防控保险市场、证券市场风险

  落实保险公司、证券期货营业部主体责任。建立全流程风险防范制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保险、证券期货机构流动性风险和创新业务风险防控。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保险违法违规行为。发挥保险纠纷调解委员会作用,积极稳妥解决保险纠纷。强化证券期货投资者资金流向监测和异常交易监控,严厉打击非法场外配资。深入开展非法证券期货活动风险摸排,严禁违规开展业务;防范从业人员操作风险、道德风险。(责任单位:市保险协会、X银监分局、市政府金融办、市中院,各保险、证券期货机构)

  4、从严防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

  强化对农商行、村镇银行、财务公司风险监管,建立健全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出台风险处置预案,做到“一行一预案”;深化法人机构治理,确保2018年底

篇六: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工作方案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实施方案

  为全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切实做好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特制订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预防和化解金融风险,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和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确保我市金融稳定,助推武穴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金融风险隐患整治台账。对我市涉众型经济案件利益受损人、银行协解人员逐一建立台账,落实“五包一”制度,随时掌握动向。对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依托互联网开展房地产业务、保险业务、资产管理、第三方支持业务及类金融监管与互联网金融广告等七大类互联网金融风险进行重点监管,落实包保责任,实行销号管理。

  (二)加大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力度。依托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涉众型经济案件现身说法,揭露非法集资危害,增强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落实《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制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氛围。

  (三)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交易场所清理整顿、非法校园贷等专项整治工作。对名称和经营范围中有“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财富管理、网络借贷、典当、租赁、小额贷款”等字样的企业、网站进行摸排,坚持“依法管理、积极稳妥”的原则,按照“合格、整改、取缔”进行分类处置,对违规经营机构,严格合规审查,限期整改;对风险管控不到位的落实风险防范措施,确保风险可控;对涉嫌非法集资的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已引发问题的坚持依法处理。

  (四)加强类金融机构源头管控。按照《黄冈市类金融机构登记管理指导意见》,对类金融机构,按照申请、评估、审查等程序,严把准入关,逐步消化存量,控制增量。

  (五)实现政银担企联动。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化解力度,不良贷款率控制在2.5%以内。

  (六)落实监管包保责任。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管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包干负责各自领域的风险防范,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确保不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责任单位:市人行、市银监办、市保险协会、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各金融机构)

  三、工作职责

  为切实做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明确领导小组工作专班及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一)工作专班职责

  1.宣传工作专班负责制定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方案,牵头组织市人行、市委宣传部、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综合执法局、市教育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保险协会、市金融工

  作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宣传活动,在各社区网格站摆放非法集资宣传资料册、挂横幅、张贴海报、以案说法解答群众咨询等方式开展宣传教育;负责督办全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LED广告打击非法集资宣传。交通局负责协调车站、公交车开展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标语;宣传部负责协调新闻媒体(电视台、微信号)持续登载播报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内容;工商局负责广告资讯信息专项清理。

  2.处置工作专班负责组织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人行武穴支行、银监办等部门按照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流程、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办法、金融应急预案等要求开展金融涉稳风险处置。

  3.排查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协调市人行、市银监办、市保险协会、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房产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局、市农业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等部门按处非工作方案和互联网金融整治工作方案等要求对银行、保险、担保、典当、寄售行、投资商务咨询等类金融机构涉稳风险隐患开展摸排。

  4.稳定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协调各方,做好稳定工作。

  (二)成员单位职责

  1.各银行机构发生的各类上访事件,由市银监办为牵头责任单位,以所涉银行机构为主进行处理,所涉银行机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各保险机构发生的各类上访事件,由市保险行业协会为牵头责任单位,以所涉保险机构为主进行处理,所涉保险机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3.类金融机构发生的各类上访事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由所在镇处和相关部门负责。

  4.房地产类涉嫌非法集资案件由市房产局负责协调公安、法院等部门做好受害人安抚稳控工作。

  5.目前全市已立案的非法集资案件,由市公安局负责做好涉案投资人的安抚稳控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领导小组和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高维鹏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饶雄俊

  市金融工作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金融工作局、人行武穴支行、市银监办、市综治办、市维稳办、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委宣传部、市信访局、市工商局、市房产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文广新局、市保险协会、辖区内各金融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专班:

  1.宣传工作专班,负责人:黄红霞

  市银监办主任

  2.处置工作专班,负责人:程亦农

  市公安局副局长

  3.排查工作专班,负责人:饶雄俊

  市金融工作局局长

  4.稳定工作专班,负责人:陈

  章

  市维稳办主任

  (二)加强排查。各成员单位要分类摸排信访维稳突出问题。对排摸出的信访突出问题和矛盾纠纷,落实化解责任,明确主要责任人、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限期妥善解决,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对于无力化解的问题,提出处置建议,报请领导小组及上级部门解决。

  (三)加强宣传教育。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群众以合理合法的形式提出信访诉求,解决矛盾,自觉维护信访秩序。

  (四)加强信息报送。凡涉及突发群体性事件等涉稳信息,必须逐级上报,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并及时启动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附件:武穴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任务分解表

  附件

  武穴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重点任务分解表

  重点任务

  1.建立金融风险隐患整改责任清单。

  推进措施

  (1)进一步开展风险排查,建立风险隐患整改责任清单。

  (2)全面启动实施风险隐患整改处置和动态销号管理。

  (3)全面整治投资、理财、资产管理、财富管理及咨询,非融资性担保,小贷及2.全面治理非法吸纳公众资金活动。

  网络借贷等机构的非法金融活动。

  (4)全面整治房地产、教育、养老、专业合作社等易发生非法集资行业和领域的非法金融活动。

  (5)全面整治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集资活动。

  2018年

  8月底

  市纪委监委,各镇处。

  市金融工作局、市银监3.深入开展互联网金融、交易场所和非法“校园贷”专项治理。

  (8)深入开展非法“校园贷”专项治理。

  (7)深入开展交易场所专项治理。

  2018年

  10月底

  市工商局

  董炽胜

  (6)深入开展互联网金融专项治理。

  2020年底

  市人行

  刘江新

  办、市房产局、市保险协会、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各镇处。

  市人行、市银监办、市金融工作局、市公安局,各镇处。

  市教育局、市人行、市金融工作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各镇处。

  2020年底

  饶雄俊

  2018年

  6月底

  市人行、市银监办、市保险协会、市工商局、市金融工作局

  市公安局,各行业主(监)管部门,各镇处。

  完成时限

  牵头单位

  及负责人

  责任单位

  2020年

  6月底

  市银监办

  黄红霞

  市金融工作局

  (9)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树立风险意识和正确理财观念,远离非法集资陷4.加强宣传引导和源头管控。

  (10)全面清理非法和违规金融广告。

  (11)强化源头管控,严格规范类金融机构市场准入,控制增量。

  5.增强担保代偿和转贷过桥能力。

  (12)加快政府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补充2019年

  担保资本金,以服务实体经济信贷融资。

  10月底

  供临时性周转资金支持。

  6月底

  市财政局

  孙卫东

  (13)做实做大转贷基金,为企业转贷提2018年

  阱。

  2020年底

  饶雄俊

  黄红霞

  市人行

  刘江新

  市金融工作局

  饶雄俊

  董炽胜

  市工商局

  市委宣传部、市综合执法局,各镇处。

  市银监办、市人行、市金融工作局、市公安局,各镇处。

  市国资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中小担保、市农保,各镇处。

  市银监办

  市委宣传部、市综治办、市财政局,各金融机构,各镇处。

  重点任务

  推进措施

  (14)按照“清收一批、转让一批、续期完成时限

  牵头单位

  及负责人

  责任单位

  6.加快不良贷款处置。

  一批、重组一批、核销一批”的分类处置计划,推进不良贷款处置。

  (15)建立债权人委员会,协同有序开展债务重组、资产保全相关工作。

  2020年底

  市银监办

  黄红霞

  市人行,各银行机构,各镇处。

  市法院、市公安局、市银监办、市人行、市金(16)加快金融债权案件的审理、执行,及时办理不良资产处置相关手续。

  7.提高司法处置效率。

  (17)开展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专项行动。

  市发改局

  文辉

  2020年底

  市政法委

  曾国凯

  融工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房产局、市中小担保、市农保,各金融机构,各镇处。

  市公安局、市法院、市银监办、市人行,各金融机构,各镇处。

  市法院、市人行、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银监办,各镇处。

  (18)联合惩戒失信企业及个人。

  (19)督促地方法人银行多种形式增加资本金,确保资本充足率不低于监管指标要求。

  (20)加强风险拨备,确保拨备覆盖率不低于监管指标要求。

  (21)强化地方金融监管机构职能和人力配置。

  (22)加强地方金融人才队伍培养。

  2018年底

  2020年

  6月底

  8.增强地方法人银行抗风险能力。

  9.提升地方金融监管能力。

  市银监办

  黄红霞

  市金融工作局、市人行、市财政局,各镇处。

  市编办

  陈耀民

  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人社局、市金融工作局,各镇处。

篇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工作方案

  

  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化解防范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县决策部署,打好2020年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关键战役,根据省、市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有关要求,经县政府同意,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总体部署,聚焦2020年度重点工作,确定任务单、路线图、优先序。坚持属地管理原则,着力开展以非法集资、各类交易场所、互联网金融等领域为重点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专项打击行动,稳妥处置涉众型经济案件;有序压降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不良资产,防控重点企业信用违约风险,强化地方金融监管和乱象整治,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金融风险、不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不发生重大负面舆情的底线,为全面完成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

  1、开展系统性和常态化宣传教育活动,发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作用,依托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等品牌项目,提高全社会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抵制意识。(县处非办牵头,县处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

  进)

  2、加大线上线下监测预警力度,将非法集资监测预警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范畴,提升网格员发现鉴别能力,加大网格员监测举报。强化大数据监测预警技术运用,组织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做好重点行业和风险企业的预警提示。(县处非办牵头,县处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3、加大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制度实施力度,持续推动举报奖励落地实施,扩大奖励覆盖面,提高奖励及时性。(县处非办、县公安局牵头,县处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4、深入开展陈案攻坚,持续推进非法集资案件风险处置攻坚行动,以陈案化解为着力点,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办案质量和处置效率。按照“公安在侦”“检察院在诉”“法院在审”“资金清退”四个阶段,分阶段加快推进案件处置。(县处非办牵头,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等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有关乡镇政府落实属地责任,全年持续推进)

  5、按照中央统一部署,配合主办地做好“e租宝”案县集资参与人资金清退等后续处置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组织有力、平稳有序。(县处非办牵头,县处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6、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信用合作涉嫌非

  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及时防范和处置重大风险隐患。引导试点机构合理控制业务规模,根据上级政策及时转型规范发展。(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合作社、县处非办牵头,县处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二)完成P2P网络借贷等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

  7、持续开展P2P网络借贷机构风险排查、现场检查,全面完成行政核查,实现“以查促改、以查促退、以查促打”。持续推进行业风险出清,坚决遏制新增机构,对历史遗留停业机构进行清理退出,确保全县机构数量、业务规模、投资人数持续下降。(县金融服务中心、银保监分局监管组共同牵头,县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8、监督地方法人银行严格落实P2P网络借贷机构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妥善化解机构资金集中存管风险,防范风险向银行传导。(银保监分局监管组牵头,县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9、严格按照中央统一规则实施监管,主动承担地方负责的监管职责,建立健全P2P网贷监管长效机制。(县金融服务中心、银保监分局监管组共同牵头,县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三)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

  10、贯彻中央、省、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要求,严禁未经省政府批准的各类交易场所在我县违规设立分支机构或开展业务。清理整顿本地企业违规开展省外各类交易场所业务和违规开展类交易场所业务。(县金融服务中心牵头,县清理整顿交易场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11、按照《县保护中小投资者提升行动方案》,强化投资者教育,提倡理性投资,提升诉讼便利度,强化中小投资者司法保护。(县金融服务中心、县法院共同牵头,县清理整顿交易场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四)集中整治各类金融乱象

  12、持续推进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反馈问题整改,深入开展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套路贷”等涉黑涉恶新型违法犯罪行为。加大线索摸排、移送及查处力度,督促移送线索依法处置。加强金融行业乱象治理,健全长效机制,铲除黑恶犯罪滋生土壤。(县金融服务中心牵头,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人行县支行、银保监分局监管组等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13、综合各执法部门力量,对“放贷类”“投资理财类”等从事金融活动的非金融企业,开展全覆盖式排查清理,依

  法取缔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金融业务行为,打击假借“创新”“普惠”等名义乱办金融行为。(县金融服务中心、县市场监管局共同牵头,人行县支行、银保监分局监管组负责性质认定、依法取缔,县公安局等单位配合,全年持续推进)

  14、严把市场准入关,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规定以外的实业、创业等投资类市场主体在登记注册前开展联合评估,县市场监管部门根据联合评估意见进行登记注册。非金融机构、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原则上不得使用“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资产管理”“理财”“基金”“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财富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网贷”“网络借贷”“P2P”“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支付”“外汇”“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小额贷款”等与金融相关的字样。(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金融服务中心、人行县支行、银保监分局监管组等单位配合,全年持续推进)

  15、加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持续开展金融广告治理,坚决打击违法虚假金融广告。大力开展消费者教育,继续推进“金融知识进课程”,协助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开展“金惠工程”工作。完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监管协调机制,推进我县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妥善处理金融消费咨询投诉,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人行县支行牵头,县市场监管局、银保监

  分局监管组、县金融服务中心、县教育局等单位配合,全年持续推进)

  (五)妥善化解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不良资产风险

  16、开展农商行系统流动性、不良贷款尤其是隐性不良贷款等风险点全面排查,实施机构风险分类,完善防范化解风险预案。(银保监分局监管组牵头,县金融服务中心、人行县支行等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17、高度关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对高风险机构有针对性地制定风险化解方案,精准施策、确保稳定。压实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化解主体责任,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确保全县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不良率控制在5%以下。(银保监分局监管组牵头,县金融服务中心、人行县支行等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

  18、加大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处置力度。开辟金融债权诉讼案件绿色通道,提高案件执结效率。健全打击逃废金融债务工作体系,坚决遏制、精准打击各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县金融服务中心牵头,人行县支行、银保监分局监管组、县财政局、县法院、县公安局等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19、依法依规清理农村商业银行股权,开展股东方关联交易、公司治理等风险点全面排查,规范股权管理,解决股权代持、关联持股或隐性控股等问题,健全内控体制机制,规范股东行为,提升治理水平。(银保监分局监管组牵头,县金融服务中心、人行县支行等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六)加强地方金融行业监管

  20、强化对政策性担保机构风险拨备指标监管,支持开展政策性融资担保代偿资金追偿工作,加大政策性担保机构不良资产核销力度。(县财政局牵头,县金融服务中心等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21、督促融资担保机构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加强现场检查与事中事后监管,严格履行约谈、警告、责令整改、罚款、吊销经营许可等手段,规范各类融资担保机构经营活动。(县金融服务中心牵头,县财政局、人行县支行、银保监分局监管组等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22、推进小额贷款公司存量优化整合和补充资本,对停止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依规实施市场退出。严防小额贷款公司进行非法集资及其他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县金融服务中心牵头,县市场监管局、人行县支行、银保监分局监管组等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23、开展典当、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行业专项清理排查行动。集中清理“空壳”“失联”“僵尸”企业,整治打击高利贷、“套路贷”、未经许可擅自经营等各类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县金融服务中心牵头,县市场监管局、人行县支

  行、银保监分局监管组等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七)防范扶贫小额信贷风险

  24、加强监测防控,对扶贫小额信贷尤其是“户贷企用”模式贷款逐笔建立台账,对可能出现的重大风险及时予以提示,针对性制定应急预案,稳妥有序化解风险。(县农商行等承办机构、县金融服务中心、人行县支行、县扶贫局共同牵头,银保监分局监管组等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25、引导各乡镇、各经办银行严格把控风险,根据“户贷企用”企业实际,灵活采用多种方式回收扶贫小额信贷,妥善应对还款高峰期各类风险。(县金融服务中心、银保监分局监管组、县扶贫局共同牵头,县农商行等承办机构、人行县支行等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全年持续推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县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县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重大风险工作组统筹推进各项工作。2021年一季度对2020年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上报。各单位要增强全局观念,落实工作责任,互相支持、协同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工作。

  (二)狠抓任务落实。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亲自抓落实,以求真务实、勇

  于担当、敢于斗争的精神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层层压实责任,党政同责,确保措施落地见效。

  (三)强化监测预警。完善各领域监管信息系统,加强部门信息沟通共享,强化跨部门跨领域跨区域联防联控。加强对金融机构和金融活动的全流程、全链条动态监测预警,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指标体系。

  (四)加强宣传教育。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介和载体,以法律政策宣传、典型案例剖析、投资风险教育等方式,加大防范金融风险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群众对违法违规金融活动不参与、能识别、敢揭发。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强金融风险相关舆情监测和管控,加强正面宣传,防止负面信息炒作,合理引导社会预期。

  (五)维护社会稳定。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依法依规制定化解风险的政策和方案,稳妥有序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防止矛盾激化。落地属地维稳责任,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及时回应群众诉求,积极导入法治轨道,严格依法处置案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县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重大风险工作组成员单位2020年度工作方案要于3月16日前书面报县金融服务中心备案。

篇八: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工作方案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东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三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8.08.07?

  【字

  号】东政办〔2018〕159号

  【施行日期】2018.08.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金融综合规定

  正文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东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三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市属各国有企业:

  《海东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三年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8月7日

  海东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三年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好“三大攻坚战”的重要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和改善金融监管,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笫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全省金融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坚持以“四个转变”推动落实

  “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坚持底线思维、分类施策、稳妥推进、标本兼治,力争用三年时间,建立健全全市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机制,全面提升金融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和水平,全力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底线思维。切实加强主体责任意识,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到更加突出位置,坚持预防为主、防控并举、标本兼治,准确把握风险形势和运行特征,切实提高金融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坚决筑牢金融风险防控网。

  (二)坚持脱虚向实。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深入推进金融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规范引导,加强产品创新,提高服务水平,全面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和水平。

  (三)坚持统筹结合。坚持宏观审慎管理与微观审慎监管、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化解显性风险与合理把控隐性风险、处置存量风险与控制新增风险、加强分类管理与防控退出风险统筹结合,实现对各类金融业务的全覆盖。

  (四)坚持深化改革。加快推进金融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着力提高金融综合竟争力和整体抗风险能力。认真落实国家金融监管体系改革有关要求,完善地方金融监管制度体系,加快补齐监管短板,切实提高监管协同性和有效性。

  (五)坚持稳妥审慎。坚持防控风险与规范发展相结合,在实际风险处置过程中,充分考虑市场承受能力,把握好工作的次序、节奏和力度,加强沟通对接,确保风险处置平稳进行。

  三、工作举措

  (一)强化金融风险源头管控

  1.

  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金融领域准入管理,清理整顿各类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金融业务,未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金融业务。设立金融机构、从事金融业务,必须严格遵守金融机构、金融业务和高管人员资质准入管理,强化全方位监管。建立复杂金融产品准入及跟踪评估制度,引导金融产品标准化、简约化、透明化发展。优化高管任职资格管理制度,强化任职资格审核,严格任职资格退出监管,依法依规限制具有不良记录者担任中高层管理及相关职务。(人行海东中支、市金融办、海东银监分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金融机构配合)

  2.

  建立全市金融风险清单。对全市金融领域风险情况进行全面系统地摸底排查,做到风险清、底数明,形成全市金融领域风险清单。从风险领域、区域、机构、大额客户、实际控制人或高管等多个维度梳理出重点风险源,明确风险表现形式,提前做好应急预案〔事前事中防控预案、事后应对预案〕,落实风险处置第一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进一步强化本地企业运行风险的监测预警,建立企业风险排查机制,重点排查涉及产能过剩、盲目多元扩张、负债率高或民间借贷依存度高、户籍和资金移居国(境)外的企业,全面摸底本地欠薪、欠税、欠息、欠费“四欠”企业风险状况,形成涉险企业分类名单,实施名单动态监测管理。(人行海东中支、市国资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海东银监分局牵头,各金融机构配合)

  3.

  开展重点领域风险排查。各金融监管部门完善并落实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核查、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制度。对重点风险隐患针对性开展现场检查,重点排查各类金融机构面临的各项潜在风险。定期开展全市信用风险排查工作,制定信用风险化解专项行动方案,督促指导银行业化解存量贷款风险,防范增量信贷风险。及时披露并制止金融机构经营中存在的高风险行为。金融机构结合金融风险清单进行现场

  检查,重点检查并约谈风险企业,并建立重点企业风险专档监测整改进度。建立重点风险挂牌督办机制,分级分类分层次处置化解。(人行海东中支、海东银监分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各金融机构配合)

  4.

  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着力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深入推进“信用海东”建设,继续在全市整体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持续完善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和中小企业信用培植工程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企业、农户建档、授信和评级工作;加强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信用县(区)建设和评定。有效运用各类政府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其它数据库,推动金融、税务、市场监管、司法等公共信用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深入推进金融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设,加强对金融领域违法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构建守法诚信褒奖和违法失信惩戒大格局。各金融机构要充分依托社会信用体系,推广信用报告和信用评级结果应用,创新信用产品,降低服务门槛。(市发展改革委、人行海东中支牵头,市金融办、各金融机构配合)

  5.

  强化金融知识普及和舆论引导力度。加强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增强公众金融风险意识。各级领导干部要学金融懂金融用金融,进一步提高金融风险识别防范能力。加大金融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力度,增强公众法治观念。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加强政策解读及舆论引导,在保障媒体监督权和知情权的前提下,引导新闻媒体对金融风险化解处置进行客观报道和正面宣传,严禁歪曲报道和恶意炒作,防止不实报道引发过度恐慌从而加大风险化解难度,努力打造有利于维护地方金融市场秩序、优化区域发展环境的良好舆论氛围。(人行海东中支、市金融办、海东银监分局牵头,各金融机构配合)

  (二)积极稳妥防范处置全市突出风险点

  6.

  着力压降不良贷款总量。进一步提升不良贷款管控能力。强化银行业金融机构防范风险的主体责任,按照“摸清家底、综合施策、控制增量、处置存量”的要求,严格贷款分类管理,持续监测逾期和关注类贷款。坚持“有保有控、区别对待”的差别化信贷授信政策,防止“一刀切”式的抽贷、停贷、压贷造成企业资金链断裂,形成新的不良贷款。实行企业授信总额联合管理,避免授信期限错配,防止过度授信、过度担保,确保信贷资金回归实体。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手段,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呆账核销、债务重组、债转股及“老赖”人员责任追究力度,开展不良资产证券化试点,鼓励社会资本有序参与不良资产处置,化解存量贷款风险。在不良贷款清收过程中,各级政府要积极配合,保护银行合法权益。(海东银监分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各金融机构配合)

  7.

  加快不良资产处置进度。鼓励资产管理公司发挥好不良资产处置功能,加大不良资产转让、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力度,开展银行不良资产、担保公司代偿资产收购业务,采取有效手段加大处置力度。充分利用发行地方政府置换债券机遇,帮助银行业金融机构化解已纳入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系统的不良资产。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资产证券化、信贷资产流转等业务盘活信贷资源。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综合运用重组、转让、追偿、核销等多种手段加快处置不良资产,通过追加担保、债务重组、资产置换等措施缓释风险。建立金融案件审结“绿色通道”,推动有条件的地方法院成立专门从事金融审判业务的合议庭,加快金融案件审判执行进程。加大金融债权案件执行力度,依法制裁各类规避执行、对抗执行行为,提高金融债权受偿率。(人行海东中支、市金融办、海东银监分局、市国资委牵头,市法院、各金融机构配合)

  8.

  有序处置企业债券违约风险。充分发挥发债企业、地方政府、主承销机构和监管部门各自作用,主动作为,利用市场化、法制化原则处置债券违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加强债券违约风险监测和预警,作好全市重点行业、企业债券违约风险摸底排查,定期通报全市重点企业债券规模、期限和偿债计划,及时提示风险。推动债券发行企业做好债券期限和资金用途匹配管理,及时制定偿债计划,及时报告和处置风险。强化高负债企业债务约束,引导高负债优质企业发展股权融资,有序控制新增债务融资,防范化解企业杠杆率过高引发违约风险。建立健全债券违约处置机制,推动债券违约分类处理,完善“一企一策”风险处置方案,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有序打破刚性兑付,防止风险扩散蔓延。坚持“穿透管理”和“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将债券投资纳入统一授信。各级金融监管部门要督促风险管理能力薄弱、债券投资占比高的银行合理控制持债余额。依法研究制定规范和加强我市企业债券融资工作相关政策,明确职责分工,实现归口管理,健全企业债券融资促进机制、规范报审程序、加强存续期监管、强化信用监管。(市发展改革委、人行海东中支、市金融办、市国资委、海东银监分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各金融机构配合)

  9.

  积极稳妥去杠杆。将国有企业和产能过剩行业企业去杠杆作为重中之重,引导企业优化债务结构,逐步降低杠杆率。加强对高负债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的排查监测,采取综合措施防控债务违约。强化国有企业降杠杆主体责任。完善国有企业债务约束考核机制,引导国有企业主动加强资产负债管理,规范发债行为,加大股权融资力度,防范和控制债务风险。积极推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国有企业通过出让股份、增资扩股、合资合作等方式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帮助国有企业认真梳理各种债权资源,通过资产证券化、融资租赁、兼并重组等多种方式,推动盘活存量资产,降低资产负债率。积极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工作落地实施。规范国有企业担保行为,设定担保规模、范围底线。规范国有企

  业投资行为,加强投资风险管理。提高国有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和综合融资能力。完善国有企业内部监督机制,防范经营、法律风险。同时,通过调整贷款期限、合理续贷、展期等方式,帮助信用良好、有发展前景的国有企业缓解资金周转压力,防止资金链断裂风险。加强对金融机构杠杆率及管理现状的监督检查,持续监测资本充足率、流动性风险监管等指标,推进落实金融机构去杠杆,严格督促金融机构杠杆率达标,确保杠杆率控制在合理水平。强化金融业务风险防控,预防过度创新引发高杠杆化下衍生金融产品风险。根据经济新常态调控银行融资项目结构,合理控制证券投资业务和保险资金投资业务杠杆水平。加强期限配比管理,减少融资项目期限错配,确保金融业务(含表外业务)主要风险指标达到监管要求。(市国资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人行海东中支、海东银监分局、市金融办牵头,各国有企业、各金融机构配合)

  10.

  大力支持去产能。坚持有保有压的差异化信贷政策,引导将低效运用的信贷资源腾挪出来投向高效领域,鼓励产能过剩行业企业加大兼并重组力度,着力解决产能过剩行业大量占用金融资源问题。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资产处置、债务清偿等方面法律法规,有序处置“僵尸企业”,加快“僵尸企业”退出。区别对待产能过剩行业中的不同企业,对于产能过剩行业中虽暂遇困难但仍能恢复市场竟争力的优质企业,继续给予支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国资委牵头,人行海东中支、市金融办、海东银监分局、各金融机构配合)

  11.

  严格规范政府举债行为。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控,分类审慎处置,推动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化解,切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加强各级政府债务规模预算和限额管理,严格限定举债程序和资金用途。全面整改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坚决制止“明股实债”等变相举债行为,防止变相举债增加隐性债务。建立负

  债约束机制,将地方政府债务纳入政绩考核,加大审计问责力度。加强全口径政府债务监测管理,县区政府对辖区地方政府债务总负责。强化全市政府性债务风险评估、预警,开展全市政府隐形债务核查,全面摸排债务底数,制定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实施方案。各县区政府要加强对政府性债务风险的监控,全面掌握本地区资产负债、还本付息、财政运行等情况,根据债务风险预警指标,准确评估本地区债务风险状况,跟踪风险变化,排查债务风险点,推进本级政府性债务风险监测评估的科学化、信息化;要对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进行早期识别、及时预警、动态跟踪和科学评估。加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产业投资基金等规范化管理。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合法合规开展专项建设基金、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新型业务模式,不得通过各种方式异化形成违规政府性债务。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违规新增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严禁接受地方政府担保兜底。各级金融监管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强化地方政府债务全口径监测,指导金融机构配合推进融资平台转型,明晰债权债务关系,防范债权悬空风险。(市财政局牵头,各县区政府、人行海东中支、市金融办、海东银监分局、各金融机构配合)

  12.

  严密防范流动性风险。健全金融机构与金融市场流动性监测指标体系,严格流动性风险审慎监管要求,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推动金融企业同业业务回归流动性调节本位。加强金融机构资产负债期限匹配管理,保持优质流动性资产合理水平。金融机构之间探索联合建立流动性互助机制和资金调剂机制。根据市场动向和宏观调控需要,及时贯彻落实和运用多种政策工具,保持市场流动性合理充裕和基本稳定。(人行海东中支、市金融办、海东银监分局牵头,各金融机构配合)

  13.

  着力防控影子银行及交叉金融产品风险。严查同业、理财、表外等业务层层嵌套,违规加杠杆、加链条、监管套利等行为。整治违规开展同业业务、理财及代销

  业务、表外业务、合作业务。加强对银行理财、信托计划、保险资管等各类资产管理业务的监管。加强交叉金融业务管控,控制业务增量,做实穿透管理,消化存量风险,严查违规行为。按照中央监管统一要求和规则,探索完善符合地方实际的全流程市场准入、内部管理、托管清算、风险控制、信息披露制度,实施穿透式、全覆盖监管。严格落实风险准备金计提要求,严格交易对手、资金投向和限额管理,限制投融资比例、多次嵌套、重复加杠杆。规范关联交易,严禁开展资金池业务、承诺收益、代客理财与自菅业务混合操作、内幕交易等行为。注重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相结合,加强现场检查和联合风险监测,识别和掌握产品的最终投资者和底层资产,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终止过度增加金融体系脆弱性的产品。(人行海东中支、海东银监分局牵头,各金融机构配合)

  14.

  着力缓解融资担保公司代偿风险。财政部门要按照出资责任建立对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资本金持续补充机制,加强资本管理,不断增强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服务能力,不断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立健全担保代偿风险分担机制,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公司、融资担保业务发生地县区财政、保险公司的风险分担比例,提升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构建新型政银担合作模式,对小微企业贷款担保代偿,由担保机构、市级财政、合作银行、所在地本级财政按照一定比例分别承担。进一步提高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使用效率,加大融资担保代偿力度。加强对融资担保公司的监管与考核,提升融资担保公司的经菅和风险管理能力。融资担保公司应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依法依规开展融资担保服务。(市财政局、市金融办牵头,海东银监分局、各金融机构、各保险业金融机构、各担保公司配合)

  15.

  积极防控资本市场异常波动风险。加强对各类交易场所及大宗交易监管,做好

  风险防范工作。扎实开展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稳妥有序推进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活动,各县区政府要切实承担起“回头看”主体责任。密切关注部分上市公司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积极采取重组、债转股、混合所有制改革等方式化解风险。对重点直融企业加强监测,并定期召开分析会,研究直融倩况进展,分析市场形势和潜在风险。及时了解掌握我市重点直融企业债券和上市公司再融资发行、兑付状况,并对存续期直融工具运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健全完善应急机制,切实防止资本市场异常波动和风险跨市场跨行业交叉传染、扩散蔓延。同时,加强舆情监控和引导,妥善处理投资者的投诉和举报,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市金融办、海东银监分局、人行海东中支牵头,各县区政府、各金融机构配合)

  16.

  严格防控保险市场风险。规范保险产品,优化负债结构,加强资产负债匹配监管,提升保险保障作用。做好问题公司风险防控,防范化解案件风险影响。密切关注人身险公司业务结构调整情况,防控非正常退保和满期给付风险。依法妥善处理保险消费者投诉,加强分析和研判各类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风险隐患,作好防控和处置。坚决打击保险欺诈违法犯罪行为。(海东银监分局牵头,各保险业金融机构配合)

  17.

  有效防范房地产泡沫引发金融风险。坚持分类调控、因地施策,继续加强房地产市场的宏观审慎管理,推动去库存,强化房地产风险管控,防范房地产领域风险。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分类实施房地产信贷调控。对房地产开发贷款实施总量控制和名单制管理,对已发生库存滞销、库存量大、去化慢的房地产企业逐步压降授信,对信用等级差、进入名单管制的房地产企业停止授信。对陷入销售困境的房地产项目,支持实力较强的房地产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或收购。加强房地产业务合规性管理,严禁各类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加强住房信贷管理,全面落实首

  付资金来源和偿债能力真实性审核,严格限制信贷资金用于投资投机性购房,防止信贷资金过度向房地产领域集中。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金融秩序,严厉打击“首付贷”等行为,严控“二次抵押贷款”,坚决打击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活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各级金融监管部门要重点关注房地产融资占比高、贷款质量波动大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房地产信托业务增量较大、占比较高的信托公司。(市城乡规划建设局、人行海东中支、海东银监分局、市金融办牵头,各金融机构配合)

  18.

  切实防范金融网络技术和信息安全风险。提升金融网络安全技术防护能力和预警监测能力,增强重大网络安全威胁、重大灾害和突发事件的系统应对能力。完善金融网络和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健全应急管理体系,优化金融业灾难备份系统布局。强化个人隐私、涉密信息数据保护。建立健全各类金融信息服务准入管理。切实提高关键软硬信息基础设施和信息技术安全保障能力。(人行海东中支、市金融办、海东银监分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各金融机构配合)

  19.

  严密防范外部冲击风险。加强外部冲击风险监测,有效防范跨境资金流动性风险。加强境外合规管理,及时排查反洗钱和重点领域合规风险。防范跨境业务风险,加强国际收支监测预警,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预警,做好跨境资金异常流动应急预案。强化跨境资金交易真实性合规性审核,完善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假借贸易、投资向境外转移资产。加强对外投资安全审查。加强对外担保管理,防范内保外贷风险。加强银行等金融机构外汇收支风险管理,加大对违法违规外汇业务打击力度。严控“泛亚”“E租宝”“钱宝系”等输入性金融风险。(人行海东中支、市金融办、海东银监分局牵头,各金融机构配合)

  20.

  严厉打击乱办金融、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完善金融执法体系,坚决取缔非法金融机构,禁止非法金融活动,规范金融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证券、非法期货、金融诈骗、高利贷、恶意逃废银行债务、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地下保单、制售假保单、骗保骗赔、披露虚假信息、逃套骗汇、虚假宣传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要与金融监管部门协调配合,加强对企业注册名称、经营范围、业务活动的监管,坚决清理查处非法经营金融业务。各级监管部门要加大查处力度,严肃查处非法使用名称、违法吸收公众存款、违法发放贷款等行为。银行业金融机构严禁为非法集资提供任何金融服务,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加强账户、信息监测,及时发现和报告异常交易。规范民间借贷,坚决打击各类高利贷活动。加强各类广告监管,严禁金融机构、媒体、网络平台等为非法金融活动提供便利。建立健全“红黑名单”制度,将违法违规金融活动的市场主体纳入社会信用体系黑名单进行联合惩戒。(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人行海东中支、市金融办、海东银监分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各金融机构配合)

  21.

  有效防控互联网金融风险。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稳妥推进互联网金融风险治理,促进合规稳健发展。持续推进网络借贷平台(P2P)风险专项整治,严格清理整顿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严格执行网络借贷平台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发放贷款等负面清单制度。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依法合规开展业务,确保出借人资金来源合法,禁止欺诈、虚假宣传。按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稳妥推进分类处置工作,督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加强整改,适时采取关、停、并、转等措施。互联网股权融资平台不得发布虚假标的,严禁自筹行为。严格规范互联网金融广告,严禁误导性、虚假性宣传。巩固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成果,引导推动互联网金融企业合规经营。(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人行海东中支、市金融办、海东银监分局牵头,各金融机构配合)

  22.

  严格规范金融市场交易行为。加强发行交易、资金管理等监管和现场检查,维护市场秩序。对不同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平台等开发的功能相同或相似的金融产品,按照统一规则标准进行监管。及时将线上线下各类新型金融业态纳入监管体系,严格规范关联交易、再融资以及上市公司股东和董事、监事、高管减持行为,坚决打击内幕交易市场操作、利益输送、欺诈造假等违法违规活动。厘清公募和私募产品边界,严禁私募产品通过打包、拆分等形式违规向公众销售或公开交易。严厉打击保险市场销售误导、套取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着力整治理赔难等问题。(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人行海东中支、市金融办、海东银监分局牵头,各金融机构配合)

  23.

  严格规范金融综合经营。严格限制和规范金融机构多牌照经营,对已实行多牌照经营的金融机构,按照突出主业、内部分业、依规经营的要求整顿规范,其非主营金融业务必须严格准入条件,实行子公司法人制,实施更高的资本要求、组织复杂度、市场集中度、交易透明度、业务关联度等监管,达不到要求的要逐步退出。加强对金融机构最终控制人及资金来源合法性审查和监测,严格限制一致行动人投资行为。严禁非金融企业挪用挤占金融子公司资金。实体企业经批准所办金融机构,要从制度上隔离实业板块与金融板块,实行公司法人分业经营,建立防火墙,金融板块纳入监管,加强并表监管。对不符合监管要求的金融综合经营和产融结合机构要逐步清理整顿、分类处置。(人行海东中支、市金融办、海东银监分局牵头,各金融机构配合)

  24.

  加大失信企业和恶意逃废债务的处置力度。各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和严厉打击企业逃废债行为,对具有故意隐匿、转移资产和“假倒闭”“假破产”等恶意逃废

  债行为的企业,要列入黑名单,建立法院、政府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的联合惩戒机制,加大惩处力度,加强逃废债典型案例曝光,共同约束恶意逃废债行为,保护合法金融债权。要监测涉险企业的土地、房产、股权等权属的登记、变更、转让、过户、抵押等事项,限制企业通过股权转让、房地产过户、资产租赁、资产转移等手段逃废债务。公安部门要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要加强与司法机关、地方政府的沟通协作,进一步加大金融涉诉案件执法力度,积极探索开展金融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切实提高金融违约案件的执结率和受偿率。(市法院、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牵头,各县区政府、人行海东中支、市金融办、海东银监分局、各金融机构配合)

  (三)强化金融风险防控措施

  25.

  完善金融风险信息共享机制。搭建金融数据信息共享平台,推进金融业综合统计和监管信息共享。完善金融资源调查、统计等配套制度。建立和完善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人行海东中支、海东银监分局等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运行情况及关联金融风险的监测、识别和信息共享制度,增强全市经济金融信息对称性,实现政府部门与金融监管部门信息数据的交流共享。(市发展改革委、人行海东中支、市金融办、海东银监分局、市统计局牵头,各金融机构配合)

  26.

  健全多方联动风险监测预警和早期干预机制。加强对金融机构和金融活动的全流程、全链条动态监测预警,综合运用压力测试等手段,及时有效识别重大风险隐患。细化风险等级认定标准,制定分类干预措施,对苗头性、倾向性、趋势性问题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各金融机构要按月监测债务变化情况,按季度统计分析风险数据并报送各金融监管部门。人行海东中支、市金融办、海东银监分局要在金融风险识别、衡量、评估的基础上,根据金融风险事件的紧急程度和影响范围设定

  不同的风险等级,分别制定风险处置方案,建立金融突发事件通报及金融风险预警通报制度,落实风险处置责任。(人行海东中支、市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海东银监分局牵头,各金融机构配合)

  27.

  建立涉险企业帮扶化解平台。建立海东市企业脱困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强化政金企合作,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客户脱困发展的支持力度。推动建立我市国有企业债务偿还基金,化解企业紧急偿债风险,防止蔓延成区域性金融风险。各县区政府要建立以政府主导,涉险企业和债权机构参与的企业帮扶化解平台,债权机构或符合帮扶化解标准的涉险企业,可通过平台向当地政府提出风险化解帮扶申请,提高重大风险应急帮扶化解时效。各县区政府要及时受理化解帮扶申请,组织相关债权机构共同对涉险企业进行审计评估,第一时间掌握涉险企业的资产负债、公司运营、盈利前景、自救方案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帮扶化解,形成帮扶清单。对列入帮扶化解清单的企业,要协调债权机构根据企业情况制定帮扶化解方案,明确化解具体措施,加强帮扶化解机制与司法程序的协调和对接,协同化解企业风险。(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财政局牵头,各县区政府、人行海东中支、市金融办、海东银监分局、各金融机构配合)

  28.

  继续发挥“债委会”和主办行作用。继续推广债权人委员会制度,进一步完善债权银行信息共享、客户评价、联合授信等机制,确保一致行动,加强与企业、地方政府之间的沟通协作。利用债权人委员会机制,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制定风险处置计划。对列入帮扶化解清单的企业,银行贷款占比数量较大的,各地政府要与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沟通,建立主办行会商帮扶化解制度,由贷款最多的银行牵头,与企业签订帮扶化解协议,协调各债权银行统一行动,做到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企业实际研究建立续贷、转贷工作机制。根据银行债权

  人委员会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分析债务企业潜在风险状况,分别采取重点帮扶、资产重组和依法破产等处置方式,支持优质资产做大做强,帮助困难企业脱困发展,退出僵尸企业保全资产。各级金融风险防范化解领导小组要加强对主办行帮扶化解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导,督促债权银行建立帮扶化解方案执行台账,督导企业真实反映生产经营、资金流向等情况,积极开展瘦身自救,采取资产重组、存量盘活、收缩对外投资等方式化解风险,对执行不力的企业加强惩戒,切实提高帮扶化解实效。(海东银监分局牵头,各级金融风险防范化解领导小组、各金融机构配合)

  29.

  建立风险隔离制度。在开展帮扶化解过程中,各地金融风险防范化解领导小组要协调各债权银行机构摸清帮扶化解企业担保关系链条,特别是对担保关系复杂、易引发连锁反应的企业,要认真做好风险评估工作,理顺担保关系,防范风险传导。金融机构要加强对企业关联担保风险的识别与监测,建立健全监测台账。对存量担保圈贷款,要确定核心客户和关键节点,综合运用多种措施拆圈解链,防范风险扩散蔓延。金融监管部门要主动研究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等金融风险转化的渠道和表现形式,制定风险隔离措施,完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防止风险转化传染。(人行海东中支、市金融办、海东银监分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各金融机构配合)

  30.

  强化金融机构防范风险的主体责任。督促金融机构从职责、措施、保障、评价和监督等方面细化完善内控体系,严守会计规则和审慎监管要求,强化自身资本管理和偿付能力管理,保证充足的风险吸收能力。优化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及员工在内控中的定位和职责,强化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债权人的自我救助责任。探索建立控股控权股东不当所得追回制度、高管人员责任追究和薪酬追回制度以及金融

  机构风险责任事后追偿制度。(人行海东中支、市金融办、海东银监分局牵头,各金融机构配合)

  31.

  规范金融机构经营行为。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金融机构存在的主要风险和突出问题,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督管理,规范金融机构经营行为和市场秩序,增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督促金融机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金融机构内控制度,健全经营考核评价体系。强化对金融机构重点业务领域的风险监控。规范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日常经营行为,加强对小贷公司、担保公司、投资公司等日常监管,开展经常性风险排查。(人行海东中支、市金融办、海东银监分局牵头,各金融机构配合)

  32.

  着力解决企业贷款抵押担保难问题。进一步减少甚至取消财政对竞争性行业的直接补助,支持市内各类政府产业基金发展,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股权投资等形式,保障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发展。国土、环保部门要对不动产证登记情况、环保问题进行排查,积极帮助企业完善土地、环保相关手续,配合银行作好贷款抵押登记。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大力开展金融业务创新,积极解决企业因抵押担保涉及的融资难问题。各级政府要大力推动企业通过上市挂牌、发行债券等多种方式,拓宽融资渠道。(人行海东中支、市金融办、海东银监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各金融机构配合)

  33.

  强化风险应急管理。完善金融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制定和更新完善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各部门处置金融风险的职责与分工,建立健全金融风险事件快速反应机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定期评估,有效预防和科学处置金融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减少金融突发事件对经济社会造成的危害和损失,维护金融稳

  定。(人行海东中支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四、组织保障

  各县区、各部门要把打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作为头等大事,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大政方针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积极担当,形成工作合力,大力推进风险防控和处置工作。

  (一)成立市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分管国资、财政、金融副市长为副组长的市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人行海东中支、海东银监分局及各金融机构的具体责任及工作程序,定期召开会议,加强对经济增长率、资产价格、企业杠杆率等经济金融运行情况的分析研判,及时研究确定全市突出风险点和可能引发的系统性区域性风险隐患,提出处置意见并组织实施。成员单位由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海东银监分局等单位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行海东中支(具体成员及职责见附表)。各县区政府应参照市级领导小组模式设立本地区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人行海东中支、市金融办牵头,各县区政府、各部门配合)

  (二)落实金融风险防控责任。各级政府作为地方金融风险处置的笫一责任人,牵头组织政府有关部门与金融监管部门及时梳理金融风险情况,掌握总量、了解个案,定期分析、及早预警,制定预案、科学处置,统筹协调地区相关部门及监管分支机构开展风险化解工作,把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政府有关部门、人行海东中支、海东银监分局要加强风险防范化解的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金融机构作为防范金融风险的主体,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内控管理水平,建立层次清晰的风险处置机制,有效防范和处置各类经营风险;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困难企业化解风险、走出困境。(人行海东中支、市金融办、海东银监分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各金融机构配合)

  (三)构建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协调沟通机制。加强人行海东中支、海东银监分

  局、市金融办、公检法等部门联动,以防范金融风险为重点,充分发挥协调统筹作用,健全联防联控联动风险化解长效机制。建立政府有关部门、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三方金融风险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协作联动,根据需要不定期研究分析企业信用风险、行业隐性风险等风险状况,提出防控政策预案,落实责任主体,防止金融风险积累。发挥人行海东中支、海东银监分局的监管职能作用,构建条块结合、分工协作的监管协调工作体系,防范系统性、交叉性风险。进一步加强金融行业协会建设,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强自律、合规经营。(人行海东中支、市金融办、海东银监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各金融机构、相关行业协会配合)

  (四)完善金融监管机制。建立人行海东中支、海东银监分局与地方政府金融工作部门之间的协同监管机制,加强监管协调,加大监管力度,形成合力,避免重复监管或出现监管真空。金融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对金融机构和市场的监管协调,提升监管有效性,指导辖内金融机构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与水平。加强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提升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在坚持金融管理主要是中央事权的前提下,按照中央统一规则及谁审批、谁监管、谁担责的要求,强化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完善地方金融监管体制、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建立健全统一清晰的地方金融监管机制。建立市、县区两级联动的金融工作机制,各县区政府要加强金融监管力量配备,明确职责分工,提升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能力,维护地方金融稳定。(人行海东中支、市金融办、海东银监分局牵头,各金融机构配合)

  (五)深化金融领域改革开放。加大改革创新力度,通过创新发展、加快发展,化解发展中出现的风险。深化地方金融机构体系改革,完善地方金融机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优化股权结构,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风险内控机制建设,加强外部市场约束,做优做强地方骨干金融企业。加强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建设,优化金融机构体系,构建符合海东市发展需要的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金

  融供给体系,更好地满足实体经济多元化需求。各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提升金融服务,继续加大金融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力度。提高金融业对外开放水平,利用好境内境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以开放合作促进风险防范。(人行海东中支、市金融办、海东银监分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各金融机构配合)

  (六)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坚持党对金融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确保金融改革发展正确方向,确保金融安全。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金融风险防控工作,切实把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扎实实抓好党的建设,加强党性教育,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加强纪律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对金融风险防控工作中的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问责,对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中不负责任、办事不力、推诿扯皮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严格追究其责任。大力培养、选拔、使用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的金融管理人才,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金融人才队伍,全力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市金融办、海东银监分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各金融机构配合)

  附件

  市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分工表

  单位名称

  职

  责

  市级领导小组

  1.组织开展全市金融风险摸排、评估工作;

  2.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确定影响地方金融稳定的主要风险点;

  3.审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的金融风险分类防范、化解工作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

  4.领导和组织实施金融风险的防范、化解工作,及时处置重大风险事件。

  领导小组

  1.研究提出全市金融风险主要风险点;

  2.针对风险点,拟定各类金融风险分类防范、办公室

  化解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

  3.结合宏观经济运行环境、金融市场发展和金

  融监管政策等因素,及时分析研判全市金融风险形势;

  4.对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和督办,并及时

  向市政府和领导小组报告;

  5.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问题,确保各项工作

  任务取得实效。

  1.对国家发改委、省发改委核准的企业债券违约风险监测预警,定期分析、及时报告,并针对性地制定相关企业债券违约风险化解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

  市发展改革委

  2.组织实施职责内重大风险事件的化解工作,加强跟踪检查和督办,并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市政府及领导小组。

  1.防范化解国有企业杠杆率过高引发违约风市工业和

  险;

  2.开展市属国有企业债务违约风险的摸底排信息化委

  查、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定期通报市属国有企业发行的债券规模、期限和偿债计划;

  3.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债务违约处置机制,完善市国资委

  “一企一策”风险处置方案,协调处置国有企业债务违约事件;

  4.对国有企业债务违约风险事件化解工作进行

  跟踪检查和督办,并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市政府及领导小组;

  5.引导高负债国有企业发展股权融资,有效控

  制新增债务融资。

  1.组织开展打击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等犯罪活动;

  市公安局

  2.做好金融案件投资受损人员信访接访和稳控工作,防范、化解和处置投资受损人员群体性上访事件;

  3.对重大金融案件侦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督办,并将进展情况及时向市政府及领导小组报告。

  1.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开展摸底排查和监测预警,定期分析、及时报告,制定风险防范、处置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

  市财政局

  2.组织实施重大地方债务风险事件的化解工作,加强跟踪检査和督办,并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市政府及领导小组;

  3.建立对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资本金持续补充机制,建立健全担保代偿风险分担机制,提髙政策性担保行业整体实力。

  1.防范房地产巿场引发的金融风险,开展房地市城乡

  产市场金融风险的摸底排查和监测预警;

  2.定期分析、及时报告,制定风险防范、处置规划建设局

  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

  3.组织实施房地产市场重大金融风险事件的化

  解工作;

  4.加强跟踪检查和督办,并将工作进展情况及

  时报送市政府及领导小组。

  1.定期分析、及时报告,向领导小组报告反映交通领域政府性债务情况;

  2.制定风险防范、处置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市交通运输局

  案,实施职责内重大风险事件的化解工作;

  3.加强跟踪检査和督办,并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市政府及领导小组等。

  组织实施市内地方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等的审计市审计局

  工作,及时通报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

  及时向人行海东中支及各金融监管部门提供有关市统计局

  统计数据,加强对我市经济发展的前膽性研究。

  加强对各类金融市场主体的注册登记管理,严厉市市场监管局

  打击金融业虚假广告宣传等。

  市信访局

  做好金融投资受损人员信访登记、处理等工作。

  依法制裁逃废金融债务行为,推动加快金融案件市法院

  的判决和执行工作等。

  打击破坏经济金融秩序的违法行为,及时通报涉市检察院

  及金融稳定的重大案件的办理情况。

  1.对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股权交易巿场、互联网金融等领域开展摸底排查和监测预警;

  市金融办

  2.定期分析、及时报告,制定风险防范、处置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

  3.组织实施职责内重大风险事件的化解工作,加强跟踪检查和督办,并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市政府及领导小组;

  4.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完善互联网金融市场准入、登记托管、资金监测等制度;

  5.严格清理整顿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严格规范互眹网金融广告,严禁误导性、虚假性宣传。

  人行海东中支

  1.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2.组织协调全市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化解;

  3.加强银行间市场债券违约风险的摸底排查和监测预警;

  4.定期分析、及时报告,制定风险防范、处置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

  5.组织实施职责内重大债券违约风险事件的化解工作;

  6.加强跟踪检查和督办,并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市政府及领导小组。

  1.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流动性风险、不良贷款风险及影子银行风险等开展摸底排查和监测预警;

  2.定期分析、及时报告,制定风险防范、处置海东银监分局

  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

  3.组织实施重大信贷违约风险事件的化解工作;

  4.加强跟踪检查和督办,并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市政府及领导小组;

  5.指导和督促各金融机构紧盯市场形势变化、密切关注辖区资金动向和异常交易情况,定期分析、及时报告,制定风险防范、处置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

  6.对保险巿场风险开展摸底排查和监测预警,严控保险市场风险,定期分析、及时报告,制定风险防范、处置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

  7.组织实施保险市场重大风险事件的化解工作,加强跟踪检查和督办,并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市政府及领导小组。

  1.成立本级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统筹指导本地区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各项任务;

  各县区政府

  2.及时处置影响地方金融稳定的重大突发事件,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督办,并及时向市级领导小组报告有关情况;

  3.拟定本地区地方金融风险分类处置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并报市级领导小组实施;

  4.査处地方金融机构的违法违纪人员和案件,并追究其行政或法律责任;

  5.开展本地区金融风险防范化解过程中的宣传教育、舆论引导、矛盾调解和社会维稳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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