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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方案】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精选推荐】

发布时间:2023-06-12 08:24:02 来源:网友投稿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为了推进我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加强财政收支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2005年2月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关于“中央部门要全面纳入国库集中收付改革范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财政方案】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财政方案】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精选推荐】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

改革试点方案


为了推进我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加强财政收支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20052月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关于“中央部门要全面纳入国库集中收付改革范围,地方要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市财政局、人民银行重庆营业部《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渝财库〔200280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试点方案。

一、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现行财政性资金缴库和拨付方式,是通过征收机关和预算单位设立多重账户分散进行的。这种传统体制下形成的财政性资金运作方式,越来越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的发展要求。其主要弊端:一是重复和分散设置账户,大量资金沉淀在各部门、各单位,财政资金活动透明度不高,资金使用效率低;二是财政收支信息反馈迟缓,难以及时为宏观经济调控和预算的编制、执行分析提供依据;三是财政资金使用缺乏事前监督,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时有发生,甚至出现腐败现象。因此,迫切需要对现行国库管理制度进行改革,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从制度上、源头上加以改进和规范,其意义非常重要。

(一)可以更好地集中财政资金,进一步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将有效解决财政资金多环节拨付和多户头存放问题,使财政资金由单位分散存放变为国库单一账户集中存放,由层层下拨变为国库直接支付,有利于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统一调度和管理,降低资金划拨支付成本,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

(二)可以严格预算执行,进一步增强预算的严肃性。实行国库集中收付,把预算执行的事后监督变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把对支出预算的总额控制变为对每笔支出的控制,使各项支出严格按预算执行,从而减少预算执行的随意性,增强预算的严肃性,可有效避免单位挤占、挪用和截留财政资金。

(三)可以切实加强财政财务管理,进一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实行国库集中收付,财政内部将预算的编制、执行、监督相对分开,从机制上防止徇私舞弊,财政部门、银行、预算单位三者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有机体,有利于加强对财政支出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同时,还能有效防止利用财政资金谋取私利等腐败现象的发生,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方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政监管,更好地发挥财政的宏观调控作用。其原则是:

(一)规范操作,方便用款。改革目标是使所有财政性收支都按规范的程序,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运作,使收入缴库和支出拨付的整个过程都处于有效的监督管理之下,增强财政收支活动的透明度。改革中既要加强管理,又要减少财政资金的拨付环节,使预算单位用款更加及时和便利。

(二)坚持“三不变”,强化监管。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保持单位部门预算管理体制、单位理财机制、单位的会计主体法律责任不变。单位部门预算管理体制不变,即年度部门预算仍由单位编报,经区财政部门审核,区委、区政府审定,报区人大审议通过后,批复到单位执行。单位理财机制不变,即单位在政策规定和年初预算的范围内,有经费支配权和审核权。单位的财务主体法律责任不变,即单位执行财务制度的主体法律责任不变。通过改革,进一步提高财政收支的透明度,实现财政收付活动全过程的有效监管。

(三)开展试点,逐步推开。要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先易后难、逐步推开”,积极进行试点,采取分阶段、分批次纳入的办法,逐步向规范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过渡。

三、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我区财政部门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的银行账户。

(一)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1.区财政部门在人民银行巴南支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即国库存款账户),按收入和支出设置分类账,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收入和支出活动,并与相关账户清算。

2.区财政部门在代理银行开设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按收入和支出设置分类账。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外资金收入和支出活动,并与相关账户清算。

3.区财政部门在代理银行开设财政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并与相关账户清算。

4.区财政部门在代理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并与相关账户清算。

5.按国务院、财政部以及市人民政府和市财政部门的有关文件规定,区财政部门开设特设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有特定用途的专项资金的收支活动,并与相关账户清算。

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后,相应取消各类收入支出过渡性账户。区财政部门、人民银行巴南支行、代理银行和预算单位对上述账户资金活动的相关会计核算必须保持一致,并定期核对。

(二)规范收入缴纳程序

1.收缴方式

为适应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对财政收入的收缴分别采取直接缴库和集中汇缴两种方式。

1)直接缴库是缴款单位或缴款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直接将应缴收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2)集中汇缴是由征收机关或法定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将所收的应缴收入汇总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2.收缴程序

1)直接缴库程序。直接缴库的税收收入,由纳税人或税务代理人提出纳税申报,经征收机关审核后,由纳税人通过银行将税款缴入国库单一账户。直接缴库的其他收入,比照上述程序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2)集中汇缴程序。小额零散税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应缴收入,由征收机关于收缴收入的当日汇总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规范收入退库管理。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规范支出拨付程序

1.支出类型

根据支付管理的需要,预算单位的支出具体分为四种类型。

1)工资支出,即预算单位的工资性支出。

2)购买性支出,即预算单位除工资支出、零星支出之外购买货物、服务、工程项目等支出。

3)零星支出,即预算单位购买支出中的日常小额部分。

4)转移支出,即拨付给预算单位或下级财政部门,包括拨付企业补贴未指明具体用途的资金、区级对镇街的一般性转移支付等。

2.支付方式

按照不同的支付主体,对不同类型的支出,分别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

(1)财政直接支付。财政直接支付的支出范围包括:实行财政统发的工资支出、购买性支出中的政府集中采购支出和政府性投资工程项目支出、区级对镇街的专项转移支付和拨付企业大型工程项目或大型设备采购的资金等。

2)财政授权支付。财政授权支付的支出包括未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工资支出、购买性支出和零星支出(财政规定的限额内)。

3.支付程序

1)财政直接支付:财政部门按照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资金使用计划和支付申请,向代理银行发出支付令,通过区财政部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支付到收款人(即商品和劳务供应者,下同)或用款单位(包括下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下同)银行账户。

财政对企业和镇街的专项转移支付,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方式。按照预算和执行进度,从国库单一账户直接拨付到用款单位银行账户。

2)财政授权支付:经区财政部门授权,预算单位在每月批准的用款额度内自行开具支付令,通过单位零余额账户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账户,并与相关账户清算。预算单位需以现金支付的零星支出,通过单位零余额账户提取使用。

四、相关部门职责

(一)区财政部门的职责。区财政部门在财政性资金收付管理中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制定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负责财政国库集中收付改革试点的管理、监督、实施;审批单位报送的分月用款计划;办理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业务;管理和监督零余额账户;对预算执行、资金支付、财政决算中的重大事项组织协调。

(二)人民银行巴南支行的职责。人民银行巴南支行在财政性资金收付管理中的主要职责是:会同区财政部门制定财政性资金支付银行清算业务的制度规定;配合区财政部门管理和监督财政国库集中收付改革试点的实施;为区财政部门开设国库单一账户,办理国库单一账户与代理银行之间的收支清算业务;监督代理银行代理财政性资金支付的有关业务;定期向区财政部门提供国库单一账户的支出情况。

(三)代理银行的职责。代理银行在代理财政性资金支付业务中的主要职责是: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便捷、高效、安全地办理零余额账户、特设专户的财政性资金支付、清算业务;严格按照区财政部门的支付指令和财政授权额度支付资金;妥善保管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提供的财政支付的各种单据资料,并负有保密义务;及时向区财政部门、人民银行巴南支行和预算单位反馈财政支付信息;接受区财政部门和人民银行巴南支行的管理监督。

(四)预算单位的职责。预算单位在财政性资金收付管理中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本部门及所属基层单位财政性资金支付管理的相关工作,并做好相应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组织和汇总编制本部门和所属单位的分月用款计划;负责提出财政直接支付的申请,并保证所提供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根据财政授权支付管理规定,支配使用额度内财政性资金;配合区财政部门对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预算执行、资金申请拨付及账户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区财政部门、人民银行巴南支行、预算单位、代理银行要加强账务管理,按照规定及时对账。具体对账程序按《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五、改革的配套措施

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收付改革,是对财政性资金的账户设置和收支缴拨方式的重大改革,是一项复杂系统工程。为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必须切实做好各项配套工作。

(一)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编制改革。按照内容完整、项目明确、定额科学、科目准确、程序规范的要求,全面、细致地编制部门预算,为顺利实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创造条件。

(二)制定相关的制度和办法。制定《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银行支付清算暂行办法》、《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等一系列的配套制度和办法,完善财政收支对账体系,保障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

(三)清理账户。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后,相应取消各类收入过渡性账户和预算单位的支出账户;确需保留的,经区财政部门确认后予以保留;需新开设银行账户的,按照规定程序报区财政部门批准,人民银行巴南支行核准。

(四)逐步建立健全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和现代化支付清算系统。在国家和市的统一部署下,抓紧建设适应我区财政部门国库管理制度改革需要的现代化计算机网络系统。通过建立覆盖区财政部门、人民银行巴南支行、预算单位和代理银行的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和现代化支付清算系统,使各类财政性资金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高效、安全运行。

(五)加强监督制约机制。区监察、审计部门负责对执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相关部门依法进行监督和审计,制定监督管理意见,促进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六、实施步骤和时间

200711日起,在区财政局、区水利农机局、区建委、区劳保局、鱼洞中学等五个区级预算单位进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暂未实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区级预算单位,对统发工资和政府集中采购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力争3年内在全区全面推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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