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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意见】重庆市潼南区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3-06-14 18:00:12 来源:网友投稿

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实施意见为深入推进众创、众包、众扶、众筹(以下统称四众)发展,培育和发展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打造新的经济增长动力源泉,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科技意见】重庆市潼南区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实施意见,供大家参考。

【科技意见】重庆市潼南区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实施意见



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支撑平台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推进众创、众包、众扶、众筹(以下统称四众)发展,培育和发展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打造新的经济增长动力源泉,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53号)和《中共重庆市委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616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城市发展新区的功能定位,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按照“坚持市场主导、包容创业创新、公平有序发展、优化治理方式、深化开放合作”原则,构建高效、协调、共享、开放的四众平台体系,优化劳动、信息、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等资源配置,不断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创业创新活力,推动线上与线下、传统与新兴、引导与规范相结合,营造四众发展良好环境,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向更大范围、更深程度、更高层次发展,为潼南建设新型工业基地、生态文化旅游目的地、西部绿色菜都、川渝合作示范区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支撑。

(二)工作目标

2020年,打造市级众创示范窗口1个以上、市级众创示范点1个以上、品牌众创空间8个以上,形成一批布局合理、各具特色、在全市有影响力的四众平台,着力营造有利于四众平台发展良好环境,助推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2.5%,新增科技型企业460家,科技进步贡献率超过60%

二、全面推进众创

优化创新空间多维立体布局,构建融合线上服务平台、线下孵化载体、创业创新辅导、技术与资本衔接等多元功能且各具特色的众创空间,聚集全社会创新资源,大幅降低创业创新成本,形成大众创造、释放众智的新局面。

(三)着力打造一批市级众创示范窗口和众创示范点

大力推进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聚力创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围绕科技、教育、优势产业等创业创新资源优势,差异化集聚一批功能齐备、服务完善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星创天地等新型众创空间,通过双创主体培育、双创要素集聚、双创平台构建和双创生态营造等路径,优化产业体系、建设人才高地、完善功能布局和打造双创文化,创建市级“双创”示范基地,形成市级众创示范窗口。支持有条件的镇街依托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特色养殖基地建设,结合现有产业园区或孵化器,通过盘活商业用房、闲置厂房等资源提供低成本的创业创新场所,吸引民营资本、社会力量参与,围绕特色农产品加工、电子商务、消费品工业等产业,就地就近建设一批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孵化基地、农民工、大学生和退役士兵返乡创业园、楼宇产业园、创业小镇、创业社区等特色众创空间,形成一批众创示范点,采取“平台+服务”发展模式,为创业者提供厂房、设备等标准化设施,配套金融、人力资源、检验检测、信息网络、营销策划、投资咨询等专业化服务。 (区科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农委、区人力社保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局、潼南工商分局,区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区工业园区管委会,有关镇街等负责)

(四)支持发展一批行业性众创示范平台

鼓励电子信息、天然气及精细化工、智能装备制造、消费品工业、新材料等行业骨干企业,建设一批行业性众创空间,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牵头建设一批星创天地,为创业创新者提供服务。培育壮大企业内部众创,通过企业内部资源平台化,积极培育内部创客文化,给予一线员工一定的自主权,企业与员工分享产品增值,激发员工创造力;鼓励企业通过投资员工创业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开发创新产品,提升市场适应能力和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建立健全股权激励机制,突破成长中的管理瓶颈,形成持续创新动力。深化与重庆大学、西南大学、市农科院、市中药院等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实质性合作,共建综合性农业装备与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等一批创新载体,以及创业创新实训基地等一批实体平台,打造一批以科技人员为核心、成果转移转化为主要内容的众创空间,为科技型创业创新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星创天地·潼南农家”“领先一步商务众创空间”“潼惠电商众创空间”等新型众创平台发展,加大对新型众创平台扶持力度,解决新型众创平台短期盈利能力不强、硬件条件不足等问题。(区经济信息委、区科委、区农委、区商务局、潼南工商分局,区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区工业园区管委会,有关镇街等负责)

(五)积极发展开放式网络众创空间

鼓励众创平台与互联网融合发展,通过网络平台向各类“双创”主体开放技术、开发、营销、推广等资源,以科技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为核心、信息和资本为纽带,跨行业跨学科跨区域整合培训服务、技术支撑、企业管理、产品评估、市场营销、投融资支持等创业创新资源,构建一批线上线下融合的开放式众创空间,推动“双创”活动加速发展。推进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示范企业建设,实施小微电子商务企业培育计划。建设和完善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搭建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中心和区、镇、村三级综合服务网络,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区经济信息委、区科委、区人力社保局、区商务局、区农委、潼南工商分局,区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区工业园区管委会,有关镇街等负责)

三、积极推广众包

借助互联网等手段,将传统由特定企业和机构完成的任务向自愿参与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分工,最大限度利用大众力量,以更高效率、更低成本满足生产及生活服务需求,促进生产方式变革,开拓集智创新、便捷创业、灵活就业的新途径。

(六)加快发展研发创意众包

支持我区企业通过自有供应链网络或互联网平台,向企业内部、科研机构、产业链供应商以及用户等,分包或征集研发技术解决方案、新产品设计创意、疑难问题研究等创新任务,发挥企业员工、同行专家、创客、“民间高手”的聪明才智,推动产品技术跨学科融合创新,促进产品规划与市场需求无缝对接,实现万众创新与企业发展相互促动。(区经济信息委、区科委,区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区工业园区管委会等负责)

(七)积极推动制造运维众包

支持有能力的制造企业通过互联网众包平台聚集跨区域标准化产能,满足大规模标准化产品订单的制造需求。鼓励企业优化生产各环节分工,将产品配件、物流、售后服务、技术咨询等产业链环节分包给自愿参与的专业机构或个人。结合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鼓励采用众包模式促进生产方式变革。鼓励区内中小微制造企业通过众包模式构筑产品服务运维体系,提高快速响应能力,提升用户体验,降低运维成本。加快制造运维第三方服务平台建设,培育形成大中小微企业共同参与的制造运维众包生态体系。(区经济信息委、潼南工商分局,区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区工业园区管委会等负责)

(八)加快推广知识内容众包

支持发展各类知识百科、数字图书馆、数字报纸、视频等开放式网络平台,引导有能力、有条件的个人和企业积极参与,大力发展“云平台+信息管道+智能终端+内容服务”的信息通信服务产业,推动多领域知识或信息集聚,形成共建共享的知识内容体系。加快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按市级标准和统一规范升级改造学校网络系统,实施“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工程,到2020年基本建成“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型社会。(区文化委、区广播电视台、区经济信息委、区教委等负责)

(九)大力推动政府公共服务众包

鼓励我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将过去由部门、单位及其员工执行的部分工作任务,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分包给非特定的中小微企业或个人去解决和承担。支持将不涉及隐私和秘密的地理信息、宏观经济、医疗健康、优质教育、交通运输等政府公共基础信息在线共享或分发,推动政府公共服务众包,鼓励社会大众开展基于公共信息的在线信息增值服务。(区级各部门、各单位,区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各镇街等负责)

(十)鼓励发展生活服务众包

发展社区经济、体验经济、共享经济等便民服务新业态,推动建设集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社会服务、居民自治、互助服务于一体的社区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加强社区信息资源开发和服务,积极推广基于移动互联网入口的城市服务,鼓励社区组织利用互联网开展餐饮、娱乐、家政、物管、旅游、医疗、交通出行、无车承运物流、快件投递、政策宣传、学习教育等各项活动。引导外卖、团购等在潼生活服务类平台发展,培育社会分享经济新模式。发展以社区生活服务业为核心的电子商务服务平台,运用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相结合的发展模式,鼓励传统服务业拓展自身平台业务,开展居民日常生活消费服务。(区市政园林局、区民政局、区卫生计生委、区教委、区交委、区商务局、潼南工商分局、区旅游局,各镇街等负责)

四、立体实施众扶

运用市场化手段,充分整合全社会资源,构建政府和公益机构支持、企业帮扶援助、个人互助互扶等多种方式相融合的众扶生态体系,共助小微企业和创业者成长。

(十一)积极推动社会公共众扶

加强中小企业、微型企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为中小企业、微型企业提供注册咨询、创业培训、执照领取、政策解读、扶持项目申请、孵化园区入驻、企业信息查询等一站式服务。加快围绕电子信息、天然气及精细化工、智能装备制造、消费品工业、新材料等建立一批协同创新中心、行业协会或产业联盟,增强各类公益事业机构、创新平台和基地的服务能力。发挥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行业组织和第三方服务机构信息集成、资源共享、技术协同等方面优势,为中小微企业和创业者提供更多支持。(区经济信息委、区科委、区发展改革委、区人力社保局、区农委、区商务局、潼南工商分局,区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区工业园区管委会,有关镇街等负责)

(十二)鼓励倡导企业分享众扶

构建现代产业分工合作网络,鼓励园区企业间通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生产协作、开放平台、共享资源、开放标准、融资租赁等多种方式开展经济技术合作,增强大企业的辐射带动力,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带动区域内中小微企业和创业者发展,推进产业核心竞争力由主要依靠单个企业支撑转向主要依靠产业链支撑。探索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众扶合作新模式,推动产业链协同创新,提升产业技术,实现共同发展。(区经济信息委、区国资委、潼南工商分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科委、区农委,区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区工业园区管委会,有关镇街等负责)

(十三)大力支持公众互助众扶

支持开源社区、开发者社区、资源共享平台、捐赠平台、创业沙龙等各类互助平台发展,鼓励通过网络平台、线下社区、公益组织等途径扶助大众创业就业。鼓励以成功创业的企业家、金融机构及创投企业负责人、创业咨询师等为主体的创业导师群体进驻众创空间、线下社区等基地,开展创业论坛、创业沙龙、项目路演、创业名师大讲堂等创业培训、指导活动,分享创业创新成功经验。开展创业明星等创业典型宣传评比活动,共享初创期企业经营管理经验。(区人力社保局、区经济信息委、区科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农委、区商务局、潼南工商分局,区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区工业园区管委会,有关镇街等负责)

五、稳健发展众筹

通过互联网平台向社会募集资金,更灵活高效满足产品开发、企业成长和个人创业的融资需求,有效增加传统金融体系服务小微企业和创业者的新功能,拓展创业创新投融资新渠道。

(十四)整合政府资金支持

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聚集放大作用,加强与重庆科技金融集团等合作,建立创业种子投资、天使投资等引导基金,吸引有产业和技术背景的优秀创业投资管理团队,联合社会资本,依托工业园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龙头企业等共同发起设立具有地域约束、行业约束等准公益属性的股权投资基金,为早中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解决直接融资需求。鼓励具有资本实力和管理经验的个人通过依法设立一人公司从事创业投资活动。依托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公司,积极推进知识产权抵押、不动产抵押等融资担保方式,建立知识产权融资增信、科技信贷风险补偿等机制,支持企业融资和创新创业。鼓励银行机构为创新创业企业提供股权和债权相结合的融资方式,与创投基金合作实现投贷联动。推进专利权质押融资、科技保险等金融服务创新。(区财政局、区科委、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区工业园区管委会等负责)

(十五)支持发展实物众筹

鼓励各类企业、众创空间利用自有平台和互联网,搭建新产品交易展示载体,及时发布消费电子、智能家居、健康设备、特色农产品等消费类创新产品研发或预生产信息,开展以商品奖励为回报的实物众筹服务。支持艺术、出版、影视等创意项目在加强内容管理的同时,依法开展以消费体验为回报的实物众筹服务。(区经济信息委、区科委、区农委、区商务局、区文化委、潼南工商分局,区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区工业园区管委会,有关镇街等负责)

(十六)稳步推进股权众筹

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新要求,抓住我市设立科技创新板的契机,探索通过B2C模式,支持科技型企业在区域股权交易市场分类实现股权和债权众筹募资,并探索建立不同层次资本市场之间的转板机制。支持小微企业在重庆股权转让中心(OTC)挂牌交易,引导OTC挂牌的科技型企业向新三板转板,促进一批企业在创业板、中小板、主板上市。(区金融服务中心、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科委,区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区工业园区管委会等负责)

(十七)规范发展网络借贷

鼓励区内互联网企业依法合规设立网络借贷平台,为投融资双方提供借贷信息交互、撮合、资信评估等中介服务。鼓励区内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创新者通过正规的网络借贷平台获得资金。积极运用互联网技术优势构建风险控制体系,缓解信息不对称,防范风险。金融管理部门以及公安、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对网络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和互联网保险等领域监管,规范银行、消费金融公司、小贷公司等开展基于用户交易数据的信贷服务。在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稳步发展开办网贷业务的小贷公司和基于互联网开展消费金融、支付、保险、担保等业务的机构。(区金融服务中心、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科委、区公安局、潼南工商分局,区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区工业园区管委会,有关镇街等负责)

六、营造发展空间

(十八)完善市场准入与监管

推行行政审批权力清单,明确行政管理权力边界,减少政府对市场经济活动的干预。建立四众平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规范四众平台筛选机制、营运边界,在放宽市场准入的同时,强化对四众平台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违规者的处罚力度。建立健全行业管理规范和规章制度,明确四众平台企业在质量管理、信息内容管理、知识产权、申报纳税、社会保障、网络安全等方面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强化四众平台企业守法、诚信、自律意识,细化信息规章制度,妥善保管各类用户资料和交易信息,不得买卖、泄露用户信息,保障信息安全。推进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加强跨部门协同监管。建立监管部门责任清单,明确监管部门法定责任,在职责范围内积极破解创业创新难题,为创业创新者保驾护航。(区编办、区政府法制办、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科委、区公安局、潼南工商分局,区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区工业园区管委会,有关镇街等负责)

(十九)构建开放式公共创新服务体系

依托全市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技术创新导航专利平台、科技金融服务平台等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在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工业园区建设线下服务分中心(工作站),开发适应我区发展需要的企业技术创新信息系统,实现公共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吸引市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围绕我区电子信息、天然气及精细化工、智能装备制造、消费品工业、新材料等产业发展联合建设一批创新服务机构,引进和培育一批科技咨询、检验检测、技术评估、技术交易、交易撮合、技术经纪、知识产权服务等科技中介机构,鼓励第三方机构为创业创新者提供工业设计、芯片专利池、检验检测、模具加工、知识产权、专利标准、智能语音识别模组、样机制造、中试生产、产品推广等创新全链条服务。(区科委、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农委,区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区工业园区管委会,有关镇街等负责)

(二十)加大创业创新融资支撑

鼓励金融机构针对四众平台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稳步开展知识产权、仓单、订单、应收账款、固定资产设备等抵押、质押融资。在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鼓励银行与投资基金、融资担保、保险等机构合作,为符合条件的四众平台提供“股权+债权”“贷款+担保”“贷款+保险”等融资服务支持。引导小贷公司适度降低利率,创新贷款产品,为企业或创业创新团队提供小额授信支持。(区金融服务中心、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科委,区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区工业园区管委会等负责)

(二十一)大力引进和培育创业创新人才

坚持招商引资、招人聚才并举,建立健全人才需求信息库,组织面向重点产业专业人才的定向招聘、人才需求对接等活动,探索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招才引智,充分发挥用人单位的引才主体作用,大力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人才。鼓励通过项目合作、技术开发、科技咨询、学术交流等方式,柔性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来我区创新创业。发挥区内学术技术带头人等高层次人才作用,积极推荐地方人才升级为市级和国家级人才。加强企业与市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合作,联合培养“双师型”人才,定向培训一批符合我区产业发展需求的实用型、技能型人才。鼓励企业与区内外职业学校共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社会实践基地。实施创新型企业家培养计划,加大优秀民营企业带头人、高层管理人员培养力度。支持企业建立首席技师、特聘技师等技能带头人制度,鼓励企业创建技能大师工作室、技能专家工作室、首席技师工作室。加强工业园区、企业研发中心、返乡创业园、大学生实践基地等人才载体建设。(区人力社保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科委、区农委、潼南工商分局,区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区工业园区管委会,有关镇街等负责)

(二十二)建立健全创业创新培训辅导机制

实施GYB(创业意识)、SYB(创办企业)、IYB(提升企业)就业创业技能培训计划,实现对入驻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平台的创新型人才全覆盖。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大赛,构建“1+20+40+N”的职业技能竞赛选拔体系,积极推动20个重点行业及企业岗位练兵,加强技能人才培养选拔。深入实施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和培养计划,培养造就一批技能人才。大力开展网络创业培训,探索建立“互联网+创业培训”“创业培训+X(技能)”培训模式。坚持校企合作,针对企业需求开展职业培训,不断提高人才创新能力。建成集政策落实、项目推荐、专家指导、项目孵化、融资对接、成果推荐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每年开展技能培训2000人以上,吸纳联盟会员100个。实施“泛海扬帆—大学生创业行动”,鼓励各类平台接受高校大学生开展实习、创业实训等活动。扎实办好“科技活动周”“专利宣传周”等活动,组织参加中国(重庆)创新创业大赛、重庆高交会等各类主题展示活动,为各类创业创新者提供新产品、新技术交易展示舞台,激发全社会创业创新热情。(区人力社保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科委、区农委、潼南工商分局,区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区工业园区管委会,有关镇街等负责)

七、完善扶持机制

(二十三)优化信用服务体系

建立四众平台信用承诺制度,逐步形成行业信用自律规范。引导建立实名认证制度和信用评价机制,规范信用信息采集、处理、评价、应用、交换、共享和服务。鼓励四众平台成立信用数据共享联盟,推进与相关基础数据库、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等的协同。完善信用记录查询和信用报告使用机制,建立健全守信激励机制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大对守信行为的表彰和宣传力度,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过程中,对诚实守信者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绿色通道”支持激励政策,对违法失信者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区经济信息委、区发展改革委、区科委、区农委、潼南工商分局,区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区工业园区管委会,有关镇街等负责)

(二十四)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推进注册和经营便利化,严格金融关联产业以及公共服务、公共安全产业的市场准入,依法实行“先证后照”,凭许可办理登记;对鼓励发展的科技研发、创意设计、数据处理、信息应用等领域的企业,依法实行“先照后证”,允许其利用家庭住所、租赁房、商业用房、闲置库房、工业厂房等作为创业场所,引导企业利用众创空间等孵化机构集中办公,在满足监管条件的前提下,开展“一址多照”等注册便利化试点。加快推行电子签名、电子认证,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简化和完善注销流程,开展个体工商户、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登记试点。促进工商、税务、质检等政务部门与四众平台的信息互联共享,为四众平台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严格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加强对新设职业资格的管理。完善行业纠纷协调和解决机制,建立在线争议解决与第三方调解机制。加强平台信息系统安全建设,在做好等级保护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信息安全测评机构等职能部门的作用,做好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等安全测评工作,提高信息安全防范水平。(潼南工商分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科委、区农委、潼南质监局、潼南国税局、潼南地税局,区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区工业园区管委会等负责)

(二十五)加大财税扶持力度

完善众创空间扶持政策,设立发展众创空间补助资金,支持众创空间宽带服务接入、公共软硬件开发与购买、线上服务内容开发等建设运营;对获市级授牌的众创空间且运行良好的给予补助,对入驻众创空间的企业给予创业补助和创业扶持贷款。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激励制度,每年安排一定比例计划用地用于孵化器建设;对新建或改扩建新增孵化面积且具备小试、中试、样机试制功能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运营绩效奖励。对符合要求的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农村电子商务平台等四众平台给予资金支持。完善高端研发机构引进激励政策,对设立独立法人的高端研发机构,依据税收贡献额或者研发人员工资支出额给予连续三年研发补助,对自建自用科研用房给予城市建设配套费减免;对新设立或新认定的研发创新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专家工作站等给予奖励。开展“创新券”补助政策探索,支持符合条件的区内企业通过众创、众包等方式开展相关科技活动,支持区内研发机构、市内外高校院所、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等向我区中小企业、微型企业和创业者开放科研设施,开展科技服务。(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科委、区农委、区城乡建委、区商务局、区金融服务中心,区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区工业园区管委会等负责)

落实普惠性税收政策,优化小微企业申报、备案程序,规范管理流程,落实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小微企业增值税、鼓励企业技术进步、支持就业创业等税收优惠政策。在受理小微企业新办登记、纳税申报、领购发票等涉税环节,实行税收优惠政策提醒服务,辅导企业做好各环节工作,帮助企业准确享受税收优惠。加快推广使用电子发票,支持四众平台企业和采用众包模式的小微企业及个体经营者按规定开具电子发票,并允许将电子发票作为报销凭证。(区财政局、潼南国税局、潼南地税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科委、区农委、区商务局,区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区工业园区管委会等负责)

(二十六)以改革释放创业创新活力

优化财政科技经费配置方式,采取后补助、事前引导与事后补助、奖励性后补助等多种方式,实行分类支持。在职称评审、业绩考核、成果奖励等方面,将横向课题与纵向课题一视同仁。改革科技人员薪酬、职称和岗位管理制度,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促进人才在事业单位和企业间合理流动。建“双师”流动兼职制度,支持企业工程师兼职当教师、教师到企业兼职当工程师。选择部分企事业单位开展从事科研工作的“双肩挑”领导及专业技术人员科技创新改革试点,准许其在完成岗位任务的前提下,兼职从事技术研发、产品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成果转化活动并取得相应合法报酬,或者在潼创办、领办、联办科技型企业并取得相应合法股权或薪资。认真落实国家和我市出台的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下放、转化所得收入全部留归项目承担单位、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等转移转化激励政策,探索国有无形资产管理改革,实现在科技成果协议转让与保值增值方面尽职免责,鼓励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大胆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激励更多科技人员投身创业创新。(区科委、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潼南国税局、潼南地税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农委,区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区工业园区管委会等负责)

(二十七)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数据库与各类创业创新平台的绿色通道,构建一站式的知识产权认证、维权服务体系。加大知识产权侵权打击力度,按国家要求实施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三审合一”。完善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机制,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加强在线文化创意、研发设计成果等的知识产权执法。(区科委、潼南工商分局、区广播电视台、区法院,区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区工业园区管委会等负责)

八、强化组织保障

(二十八)加强组织实施

充分发挥我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精心组织谋划,加强工作统筹,及时协调解决四众平台发展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建立目标责任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四众发展的专家顾问机制,加强第三方跟踪评估与决策咨询服务,积极研究四众平台发展政策。

(二十九)加强督促检查

研究建立依托四众平台和网络化手段依法高效实施行政管理的新机制,推动工商监管标识在四众平台上的应用,推行及时办结工作机制。建立覆盖工商、税务、公安、司法等部门的联合执法体系,及时跟踪查处四众平台出现的各类违法违规事件。加大对部门工作情况的督查督办力度,确保四众平台建设高效推进。

(三十)加强宣传引导

弘扬创新精神、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倡导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培育创业创新文化。引导媒体加大创新企业、创新成果、创新品牌宣传,树立一批先进典型,推广成功经验。加强政策宣传,建立试错、容错和纠错机制,营造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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