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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意见】玉田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工作实施意见【完整版】

发布时间:2023-06-20 12:12:02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工作的实施意见各乡、镇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按照今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确定我县为全省首批农村产权交易工作试点县的安排部署,现就加快建立我县农村产权交易机制,提出如下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土意见】玉田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工作实施意见【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国土意见】玉田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工作实施意见【完整版】



关于推进农村产权交易

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按照今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确定我县为全省首批农村产权交易工作试点县的安排部署,现就加快建立我县农村产权交易机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为指导,以探索创新城乡一体化发展机制为目标,以构建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农村产权运管体系为主要内容,建立交易平台,规范交易监管,促进农村生产要素加速流动和优化配置,推进农业农村健康、有序发展。

二、总体目标

力争到2015年底,基本建立覆盖全县农村的产权交易机制,使农村集体和农民个人产权在权属上更加清晰,权能上更加完善,管理上更加规范,保障上更加充分,促进县域农村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科学配置,建立完善城乡一元化农村产权制度体系。

三、工作原则

1、坚持依法运行、适度创新原则。依法维护农民对农村产权占有、使用、收益等权益,并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赋予农村产权抵押、担保权能,加快实现农村产权“确权、维权、活权”。

2、坚持积极稳妥、农民自愿原则。尊重市场经济规律,不搞行政命令“一刀切”,坚持样板示范,稳步发展。

3、坚持城乡统筹原则。加大农村产权交易信息共享力度,促进城乡农业生产要素双向流动和高效利用,扶持农民在农村改革发展中获得更大利益。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农村产权市场化流通,交易行为阳光运行,实现产权效益和农民收益最大化。

5、坚持集约利用原则。活化农村产权,吸引更多社会资金进入农业农村,加快实现农业运营模式、生产技术、生产规模等现代化,助推农村经济提质增效。

四、重点工作

1、创建交易平台。在县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设立“玉田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具体负责农村产权交易工作的组织实施。在县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新址一楼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大厅,设土地确权部、产权鉴证部、产权交易部和综合部四个科室,工作人员58人,由县直相关部门统一协调调入。交易中心坚持企业化运营管理,在县工商局登记注册,由县直相关部门组建董事会、监事会,设总经理1人,负责交易中心日常管理。

各乡镇在经管站设立农村产权交易代办处,将原有土地流转中心并入其中,业务上接受县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的指导与管理。

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主要职能包括:(一)协调县直有关部门制定交易规则、管理办法、交易流程等相关文件,组织开展县、乡镇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二)受理乡镇代办处提交的交易申请及面向全县的农村产权交易申请。(三)会同有关部门对交易双方进行资格审查、审核,制定并及时发布交易信息、招投标公告、规范运行交易活动。(四)对农村产权鉴证。(五)对流转合同审核把关,组织签订合同及对交易后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管。(六)做好产权交易档案管理。

乡镇农村产权交易代办处主要职责包括:(一)受理本区域内农村产权交易申请和资料初审。(二)组织乡镇相关部门对受理项目产权性质、土地利用规划、土地现状等资料进行审核、确认。(三)对本区域农村产权交易后的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管。(四)本区域交易信息整理与发布。

2、明确交易范围。农村产权交易主要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四荒地”使用权、养殖占地使用权、林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房屋所有权、农业类知识产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农业生产性设施使用权和农村产权的融资担保咨询服务等。

3、规范交易模式。农村产权交易采取协议转让、拍卖、招标以及网络竞标等方式进行。(一)申请。转让方或受让方可以向分支机构申请进行产权交易,也可以直接向县交易中心提出申请。(二)审查。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依法进行审查、产权查档和权属确认。(三)征集转、受让另一方。由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对外发布申请信息,征集另一方。(四)交易。根据转让、受让双方意愿选择交易方式并组织交易。(五)签订合同。转让方与受让方达成产权转让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交易合同。(六)鉴证。产权交易合同经转让方和受让方签字盖章后,由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审核出具《产权交易鉴证书》。(七)变更产权。在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的转让方、受让方,凭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产权交易鉴证书》,到县有关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无《产权交易鉴证书》的集体产权交易,有关部门不得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五、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县成立由县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县委农工委常务副书记和县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农牧、畜牧、林业、国土、财政、工商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农村产权交易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具体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分项研究制定交易运行管理办法,并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调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2、强化政策扶持。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起步阶段,县财政要适当安排专项资金,保障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的运营维护。县金融部门要积极引导扶持涉农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业务,调整信贷结构、完善涉农信贷体制机制,鼓励开发农村产权抵押融资产品,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资金支撑。要加强与保险机构的合作,积极推进保险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完善保险机制,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种类和覆盖面,努力实现农业生产保险全覆盖。

3、强化协调配合。县委农工委、县农牧、林业、国土、住建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房屋所有权确权颁证工作力度,为深化农村产权改革奠定坚实的工作基础。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要协调配合,及时排查化解农村产权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对工作中出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全县农村产权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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