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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方案】青龙满族自治县城区道路交通拥堵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6-20 15:12:02 来源:网友投稿

城区道路交通拥堵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城区交通秩序,营造畅通有序、安全文明的城区道路交通环境,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印发秦皇岛市城市区道路交通拥堵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秦政办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安方案】青龙满族自治县城区道路交通拥堵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公安方案】青龙满族自治县城区道路交通拥堵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城区道路交通拥堵综合整治

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交通秩序,营造畅通有序、安全文明的城区道路交通环境,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印发秦皇岛市城市区道路交通拥堵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秦政办字〔2015141号)精神,县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2016220日,开展县城区道路交通拥堵综合整治百日行动。为确保行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为契机,深入践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按照“注重标本兼治、突出短期治标,注重综合施策、强化严格执法”的要求,分步骤、分阶段持续抓好县城交通整体规划、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城区道路通行能力和交通管理水平,积极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全民参与”工作机制,坚持疏堵结合、依法实施、严管重罚,力促城区道路交通环境短期内有较大改善,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群众安全文明出行意识明显增强,城区交通形象和市民满意度明显提升。2016年春节后持续巩固整治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力争通过23年努力,实现全县道路交通人畅其行、车畅其道,为推进县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交通条件。

三、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

(一)开展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

1.“电动、燃油三轮和四轮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1)加强源头监管。加强“电动、燃油三轮和四轮车”销售监管,加大对虚假宣传、欺诈销售及偷逃税款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严防非法改装、拼装及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车辆流入市场。(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2)开展联合执法。县公安局、县城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和县残联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继续加大对非法营运载客 “电动、燃油三轮和四轮车”(包括特殊行业车辆)的查处力度,巩固取缔营运载客三轮车工作成果,坚决防止反弹。(牵头单位: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残联;完成时限:20151231日前)

2.“渣土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县城管局、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和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强联合执法,采取源头管理和路面查处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加大查处力度,净化市容环境卫生,严防扬尘污染。县城乡规划建设局要加强渣土运输的源头管理,督促车辆密闭或加篷遮盖;督促建筑单位在建筑施工场地出口设置车辆清洗平台,车辆驶离工地前,要在洗车平台冲洗轮胎及车身。县城管局要在运输渣土车辆安装GPS,全程跟踪监管,并对驾驶人员加强教育;对于安全设施不全、未经检验合格的车辆,一律不得从事渣土和建筑垃圾运输;重点对“渣土车”出现道路遗撒违法行为实施处罚。县公安局要从严核发“渣土车”道路通行证,明确通行时间和路线,对其在交通运输中出现的违法行为实施处罚。县交通运输局对“渣土车”超限违法行为实施处罚,并负责依法查扣“渣土车”的存放、货物卸载等。(牵头单位:县城管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20151130日前初见成效,建立长效合作机制持续推进)

3.出租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县交通运输局要坚持严格执法,对侵街占道、拉客宰客、拒载等违法经营行为予以打击;加大“黑出租车”治理力度,坚决禁止“黑出租车”非法经营。(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20151130日前初见成效,持续推进)

4.违法停车专项整治。1)县公安局、县城管局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加大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不断优化路面交通环境。县公安局和县城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规范设置临时停车泊位,路侧临时停车泊位由县公安局负责设置;路缘石以上、沿街门店前的停车泊位由县城管局负责设置。同时,县城管局要督促落实商铺门店门前“三包”责任制。(牵头单位: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完成时限:20151231日前,持续推进)(2)县城管局要统筹规划建设停车场,并与县公安局密切配合,持续规范大楼宾馆南侧、商贸中心北侧停车场和县人民医院门口临时停车场管理。(牵头单位:县城管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3)县城乡规划建设局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小区停车管理,并与县物价局配合,探索将建设单位闲置土地以合理价格出售、出租,用于停车服务。(牵头单位:县城乡规划建设局;责任单位:县物价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实施畅通工程

1.整顿马路市场。县城管局要采取强有力措施,对于拥堵问题较为严重的车站路口、一中路口、一小门口、家乐家超市和广场周边等重点区域的马路市场,逐一列出整改时间表,坚决进行规范整改;对于流动摊点,要切实加大打击力度;对于商铺门店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等行为,要进行专项整治,最大限度提升道路通行能力。同时,县商务局要尽快谋划集贸市场迁建工作,并与县城管局密切配合,限定集贸市场周边摊点、商户交易区域,确保集日期间集贸市场周边道路畅通。(牵头单位:县城管局;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完成时限:2016131日前)

2.推行错时上下学制度。县教育局要根据工作实际,统筹安排县城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施行错时上、下学制度。县公安局和县城管局要组织人员,加强对上、下学高峰时段学校门口路段接送学生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管理。(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城管局;完成时限:20151130日前,建立长效合作机制持续推进)

3.及时修复破损道路。县城乡规划建设局要按照轻重缓急,及时对城区破损路面进行修复;要全力组织施工,尽量减小对道路通行影响;要对路面渣土及时进行清理,减少扬尘产生。(牵头单位: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1.施划交通标线。对城区道路模糊不清、设置不规范的交通标线进行排查梳理,制定施划方案,落实施划资金。(牵头单位: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完成时限:2016220日前)

2.更新交通标志。对城区道路老旧、破损、设置不规范的交通标志、交通指示信号灯进行排查梳理,制定更新方案,落实更新资金。(牵头单位: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完成时限:2016220日前)

(四)落实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和维护费用

按照《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维护费用纳入政府财政预算,最大限度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维护费用足额拨付,确保交通设施正常发挥作用。(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完成时限:20151231日前)

(五)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

积极推进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结合县城发展规划,科学设置并及时调整公交车停靠站点,逐步构建完善方便、快捷的城市公交体系。按照“小体量、高覆盖、低票价”的原则,配置小型公交汽车,完善支线公交网络,延伸触角,提升城区公交线网覆盖率,更加方便群众出行。(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六)开展文明交通安全宣传

县宣传部门要整合宣传资源,采取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对综合整治工作分阶段、分步骤、有重点地集中开展宣传报道;县公安局和县交通运输局要深化机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教育,提高驾驶人文明交通意识;县教育局要开展创建文明交通校园活动,推进中小学生文明交通教育课堂化进程;县文明办、县公安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和行业,开展文明交通争创活动,壮大文明交通志愿者队伍,并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相关部门要依托各自职能范畴,在群众生活、工作场所以及客运场站等交通活动区域,通过发放传单、设置宣传栏、悬挂条幅标语等方式,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切实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公安局、县城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151120日)。安排部署具体工作,并通过报纸、电视台、电台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各牵头单位要会同各责任单位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主管领导、牵头部门,确定具体整治任务和工作要求。

(二)强力攻坚阶段(20151121日至201625日)。各成员单位按照既定方案要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合力攻坚,大力度、高标准、严要求、快节奏地抓好整治行动各项工作,确保城区交通组织更加科学合理,道路交通拥堵状况得到缓解,交通秩序得到明显改观,交通堵点、乱点得到有效整治,道路交通设施得到不断完善,群众文明交通意识有较大提升。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6215日至220日)。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进行“回头看”,按照方案要求对照完成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查改;县政府督查室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和考评,并予以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主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公安局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城区道路交通拥堵综合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调度、督导检查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日常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菜单式分解、契约化管理、审计式验收、公开化奖惩”工作要求,对照责任分解表,逐一制定分解落实计划,确保做到有人管事、有人干事。各有关单位要借鉴取缔营运载客三轮车的工作经验,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主动配合、协调联动,切实形成整治道路交通拥堵的强大工作合力,积极推动道路交通环境持续好转。

(三)强化宣传教育。县宣传部门和相关单位要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交流互动、组织志愿者及民众参与违法劝导和宣传警示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此次行动的目的意义和整治重点,集中解读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规定。同时,通过开展“守法公民”、“安全驾驶人”等评选活动,倡导广大群众文明乘车、进站候车、配合客运车辆到站下车、自觉抵制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努力营造文明出行、人人遵守交通规则的强大声势和良好氛围。

(四)强化工作督导。行动期间,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调度会,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并将围绕突出问题、重点路段和片区、整治难点开展督导检查。各成员单位每周要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汇报工作开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抄报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县政府督查室要充分发挥作用,深入一线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因工作不力,影响工作进展的单位和个人,要主动追究、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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