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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方案】蔚县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6-26 20:00:09 来源:网友投稿

蔚县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根据省、市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总体部署,为全面落实市政府与县政府签订的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确定的目标任务,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重污染天气不断减少,优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蔚县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环保方案】蔚县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蔚县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总体部署,为全面落实市政府与县政府签订的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确定的目标任务,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重污染天气不断减少,优良天数不断提高,细颗粒物平均浓度逐年下降,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点源减排与面源防控相结合、政府监管与公众参与相结合,借鉴APEC会议和抗战胜利70周年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成功经验,以燃煤锅(茶)炉、建筑施工扬尘、大型车辆禁行改线、道路及渣土运输扬尘、餐饮油烟、垃圾焚烧等污染防治为重点,对影响空气质量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及重点污染源采取强制性减排措施,有效保障环境空气质量。

二、保障控制区域划分

蔚县第二中学周边方圆1千米范围为核心保障控制区域;蔚州镇(县城城区)为重点保障控制区域;其它为一般保障控制区域。

三、保障控制措施及职责分工

(一)燃煤锅炉污染控制(责任部门:县环保局)

1.核心、重点保障控制区域内一律不再审批新建燃煤锅(茶)炉。

2.核心保障控制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的现有燃煤锅炉必须于20151115日前,完成生物质醇油或天然气治理改造,烟囱高度达到规定标准;现有居民小区燃煤采暖锅炉必须使用优质煤炭(硫分≤1%、灰分≤16%)或洁净型煤,安装并正常运行脱硫除尘设施,烟囱高度达到规定标准,烟气污染物稳定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规定的排放限值;现有燃煤饮水茶炉一律停止使用,改用电茶炉。

3.重点保障控制区域内现有燃煤采暖锅炉必须使用优质煤炭或洁净型煤,烟气污染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待集中供热管网接通后采用集中供热,拆除燃煤锅炉;20151115日前,现有露天煤炭贮存场所必须改造建成全封闭式贮存场;现有燃煤洗浴锅炉必须完成生物质醇油、天然气、电治理改造;现有燃煤饮水茶炉一律停止使用,改用电茶炉。

4.一般保障控制区域内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燃煤锅炉、工业炉窑即时进行生物质醇油、天然气、电治理改造。

(二)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控制(责任部门:县住建局)

20151030日前,核心保障控制区域内的建筑施工现场必须建设围挡墙;施工现场车辆出口必须建设清洗池并配备高压水枪,对出场车辆轮胎进行冲洗,禁止车辆轮胎带泥上路行驶;渣土运输车辆必须采取覆盖措施,防止扬尘和遗撒;现场要采取硬化、洒水喷淋等仰尘措施,四级以上风天及轻度污染天气禁止土方施工作业,渣土、易起尘建筑材料必须进行覆盖;禁止现场混凝土和砂浆搅拌。

(三)渣土车辆禁行,控制道路扬尘污染

120151030日前,核心保障控制区域内的康居北大街禁止大型运输车辆、农用三轮车、拖拉机、未采取覆盖措施的渣土和易起尘建筑材料运输车辆通行。确需经过此路段的渣土等运输车辆,必须办理通行证。(责任部门:县公安局)

2.康居北大街、建设北大街、胜利东路全路段每天洒水仰尘不少于3次(冬季结冰除外),重污染及特殊气象天气随时进行洒水仰尘。(责任部门:县住建局)

320151030日前,经过重点保障控制区域内的渣土和易起尘车辆必须采取覆盖和保洁措施。未达到要求的,禁止通行并从严查处。(责任部门:县公安局)

(四)露天饮食、垃圾焚烧、餐饮油烟污染控制(责任部门:县住建局)

核心保障控制区域内立即严禁露天饮食、垃圾焚烧行为;20151115日前,机关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炉灶燃料必须使用生物质醇油、天然气、电,食堂操作间必须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

(五)下广线(南留庄镇-蔚州镇段)大型货运车辆行驶改线,禁止大型货运车辆经过主城区,控制道路扬尘污染

1.下广线(南留庄镇-蔚州镇段)大型货运车辆行驶改线。从广灵方向经省道下广线进入蔚县的大型货运车辆经南留庄连接线进入县道孟马线(从白草乡方向行驶车辆不再驶入下广线,直接驶入孟马线),然后沿孟马线行驶至西陈家涧村后驶入矿区专用公路开栾路、矿区公路,行驶至杨庄窠乡后折向北驶入乡道南坡线后进入张石高速北互通连接线,从西方城收费站上张石高速驶出蔚县,或继续沿乡道西白线行驶至国道109线、112线驶出蔚县。改线后,使该区域内的煤栈自行关闭,新路段不再批建煤栈等污染项目,解决该区域内煤站、停车场、修理摊点及大型车辆经过主城区造成的道路扬尘污染问题。20151115日前完成。(责任部门:县交运局)

2.南留庄镇-蔚州镇段大型货运车辆禁行管理。改线完成后,下广线(南留庄镇-蔚州镇段)禁止大型货运车辆通行。确需经过此路段的大型货运车辆,必须办理通行证。(责任部门:县公安局)

四、强化责任,确保控制措施落实到位

(一)各责任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统一部署,立即进行组织安排,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主管领导、工作人员,责任任务落实到人,确保保障控制措施落实到位。具体工作实施方案、主管领导、工作人员联系电话,于20151020日前报送县大气办(联系人:门强;手机:13932390566;电话(传真):7012710;电子邮箱:yxdqwrbgs@163.com)。县政府将随时进行督导调度,对工作不力、渎职失职,保障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二)各有关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履行治理主体义务,积极主动实施治理工程。对按要求完成治理工程,落实控制措施的单位予以奖补。对拒不实施治理工程,不落实控制措施,污染物超标排放等各类违法行为,要采取查封扣押、按日处罚、停产整治、行政拘留等强制性法律措施,依法从严从重进行查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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