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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幼儿园财务会计制度9篇

发布时间:2023-08-29 09:12:02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民办幼儿园财务会计制度

  

  幼儿园会计制度(试行)

  第一部分说明

  一、为加强禾田幼儿园财务管理工作,统一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及时反映经济活动,特制定《幼儿园会计制度》。

  二、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三、会计核算基础采用权责发生制。

  四、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五、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应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或只填列会计科目名称,省略其编号,不准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六、会计档案的管理,按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会计核算事宜,按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

  七、本核算办法由两岸幼儿园(以下简称幼儿园)负责解释和修订。

  八、本核算办法自2013年9月1日起试行。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

  一、资产类

  11现金

  本科目核算幼儿园的库存现金。

  1、幼儿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收支现金,并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核算现金的各项收支业务。

  2、现金收支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从银行提取现金,按照支票存根所记载的提取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将现金存入银行,根据银行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因支付内部职工出差等原因所需的现金,按照支出凭证所记载的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到出差人员交回的差旅费剩余款并结算时,按实际收回的现金,借记本科目,按应报销的金额,借记有关科目,按实际借出的现金,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三)因其他原因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3、幼儿园应当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

  每日终了,应当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4、每日终了结算现金收支、财产清查等发现的现金短缺或溢余,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根据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

  (一)如为现金短缺,属于应由责任人或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现金”科目;属于无法查明的其他原因的部分,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现金”科目.(二)如为现金溢余,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部分,借记“现金”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属于无法查明的其他原因的部分,借记“现金”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5、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幼儿园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

  12银行存款

  本科目核算幼儿园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

  1、幼儿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支付结算办法,正确地进行银行存款收支业务的结算,并按照本制度规定核算银行存款的各项收支业务。

  2、银行存款收支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将款项存入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应收账款”、“捐赠收入”、“会费收入”等有关科目.(二)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现金"、"应付账款"、“业务活动成本”、“管理费用”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三)收到的存款利息,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筹资费用"等科目。但是,收到的属于在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期间内发生的与购建固定资产专门借款有关的存款利息,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在建工程”科目。

  3、银行存款的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的填制日期和依据分别如下:

  (一)采用支票方式。收款单位对于收到的支票,应填制进账单,并连同支票送交银行,根据银

  行盖章退给收款单位的收款凭证联和有关的原始凭证编制收款凭证,或根据银行转来由签发人送交银行的支票后,经银行审查盖章的收款凭证联和有关的原始凭证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对于付出的支票,应根据支票存根和有关原始凭证编制付款凭证.(二)采用汇兑结算方式。收款单位对于汇入的款项,应在收到银行的收账通知时,据以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对于汇出的款项,应在向银行办理汇款后,根据汇款回单编制付款凭证。

  三)采用银行汇票方式。收款单位应当将汇票、解讫通知和进账单送交银行,根据银行退回的进账单和有关的原始凭证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应在收到银行签发的银行汇票后,根据“银行汇票申请书(存根联)”编制付款凭证。如有多余款项或因汇票超过付款期等原因而退款时,应根据银行的多余款收账通知编制收款凭证。

  (四)以现金存入银行,应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交款回单及时编制现金付款凭证,据以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向银行提取现金,根据支票存根编制银行存款付款凭证,据以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和“现金日记账”。

  (五)收到的存款利息,根据银行通知及时编制收款凭证。

  幼儿园应按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度终了,幼儿园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4、幼儿园应加强对银行存款的管理,并定期对银行存款进行检查,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已经部分或者全部不能收回的,应当将不能收回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损失,冲减银行存款,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5、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幼儿园实际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

  1121应收账款

  1、本科目核算幼儿园因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主要业务活动,应当向会员、购买单位或接受服务单位等收取的、但尚未实际收到的款项.2、应收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发生应收账款时,按照应收未收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会费收入”、“提供服务收入”、“商品销售收入”等科目。

  (二)收回应收账款时,按照实际收到的款项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如果应收账款改用商业汇票结算,在收到承兑的商业汇票时,按照票面价值,借记“应收票据”科目,贷记本科目。

  3、幼儿园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应收账款进行全面检查,计提坏账准备。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根据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按照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金额,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如果已转销的应收账款在以后期间又收回,按照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瞭记本科目。

  4、本科目应当按照债务人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5、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幼儿园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

  1122其他应收款

  1、本科目核算幼儿园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以外的其他各项应收、暂付款项,包括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职工借款、应收保险公司赔款等。

  2、其他应收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发生的其他各项应收、暂付款项等,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回上述各项款项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3、幼儿园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全面检查,计提坏账准备。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根据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按照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金额,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

  如果已转销的其他应收款在以后期间又收回,按照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4、本科目应按其他应收款的项目进行分类,并按不同的债务人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5、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

  1131坏账准备

  1、本科目核算幼儿园提取的坏账准备。

  2、幼儿园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应收款项进行全面检查,分析其可收回性,对预计可能产生的坏账损失计提坏账准备,确认坏账损失并计入当期费用.当期应补提或冲减的坏账准备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当期应补提或冲减的坏账准备=当期按应收款项计算应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

  -本科目期初贷方余额

  3、坏账准备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提取坏账准备时,借记“管理费用一-坏账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冲减坏账准备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管理费用一一坏账损失”科目.(二)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根据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按照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

  如果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款项在以后期间又收回,按照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科目。

  4、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幼儿园已提取的坏账准备。

  1141预付账款

  1、本科目核算幼儿园预付给商品供应单位或者服务提供单位的款项。

  2、预付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因购货而预付款项时,按照实际预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收到所购货物时,按照应确认所购货物成本的金额,借记“存货”等科目,按照本科目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照退回或补付的款项,借记或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预付账款并不符合预付款项性质,或者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按照预付账款账面余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3、幼儿园对其预付账款,一般不计提坏账准备。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预付账款并不符合预付款项性质,或者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应当先将其转入其他应收款,然后再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

  4、本科目应按供应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5、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幼儿园实际预付的款项。

  1201存货

  1、本科目核算幼儿园在日常业务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或捐赠的,或者为了出售或捐赠仍处在生产过程中的,或者将在生产、提供服务或日常管理过程中耗用的材料、物资、商品等,包括材料、库存商品、委托加工材料,以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等.2、本科目应当按照存货的种类和存在形式设置数量金额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3、存货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存货在取得时,应当以其成本入账,具体如下:

  按照采购成本(一般包括实际支付的采购价格、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

  他可直接归属于存货采购的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幼儿园可以根据需要在本科目下设置“材料”、“库存商品”等明细科目。

  (二)存货在发出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或者加权平均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4、幼儿园的各种存货,应当定期进行清查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对于发生的盘盈、盘亏以及变质、毁损等存货,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根据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

  (一)如为存货盘盈,按照其公允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二)如为存货盘亏或者毁损,按照存货账面价值扣除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的赔偿等后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科目,按照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等,借记“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按照存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5、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存货实际库存价值。

  1301待摊费用

  1、本科目核算幼儿园已经支出,但应当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分摊期在1年以内(含1年)的各项费用,如开办费、装修费预付保险费、预付租金等。

  2、幼儿园的待摊费用应当按照其受益期限在1年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当期费用。如果某项待摊费用已经不能使幼儿园受益,应当将其摊余价值一次全部转入当期费用.3、待摊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发生待摊费用,如预付保险费、预付租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二)按照受益期限分期平均摊销时,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4、本科目应当按照摊销费用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5、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幼儿园各种已支出但尚未摊销的费用。

  1501固定资产

  1、本科目核算幼儿园固定资产的原价。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

  (一)为行政管理、提供服务、生产商品或者出租目的而持有的;

  (二)预计使用年限超过1年;

  (三)单位价值较高。

  2、幼儿园应当根据固定资产定义,结合本组织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于本组织的固定资产目录、分类方法、每类或每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折旧方法,作为进行固定资产核算的依据.

  3、固定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固定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包括买价、包装费、运输费、交纳的有关税金等相关费用,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必要的支出.具体如下:

  1.

  外购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固定资产的其他支出(如运输费、安装费、装卸费等),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如果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按照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照建造该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3.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所确定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捐赠收入”科目。

  (二)按月提取固定资产折旧时,按照应提取的折旧金额,借记“业务活动成本”、“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三)固定资产出售、报废或者毁损,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时,按照所处置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照已提取的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照固定资产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

  4、幼儿园对固定资产应当定期或者至少每年实地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根据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在期末前结账处理完毕:

  (一)如为固定资产盘盈,按照其公允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二)如为固定资产盘亏,按照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扣除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的赔偿等后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科目,按照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等,借记“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按照已提取的累计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

  5、幼儿园应当设置“固定资产登记簿”和“固定资产卡片”,按固定资产类别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6、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幼儿园期末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

  1502累计折旧

  1、本科目核算幼儿园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

  2、幼儿园应当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在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固定资产的成本。但是,用于展览、教育或研究等目的的历史文物、艺术品以及其他具有文化或者历史价值并作长期永久保存的典藏等,不计提折旧。

  (一)幼儿园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消耗方式,合理地确定固定资产的预

  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二)幼儿园应当按照固定资产所包含经济利益或服务潜力的预期实现方式选择折旧方法,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三)固定资产的价值、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等发生变更的,应当根据变更后的价值、预计尚可使用寿命和净残值等,按照选定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四)幼儿园一般应当按月提取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

  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无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所谓提足折旧,是指已经提足该项固定资产应当提取的折旧总额,其中应当提取的折旧总额为固定资产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

  3、累计折旧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按照应当计提的金额,借记“业务活动成本”、“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4、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幼儿园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累计数。

  1509固定资产清理

  1、本科目核算幼儿园因出售、报废和毁损或其他处置等原因转入清理的固定资产价值及其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清理收入等.2、固定资产清理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所处置固定资产转入清理时,按照所处置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本科目,按照已提取的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照固定资产账面余额,贷记

  “固定资产”科目。

  (二)清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和相关税金,按照实际发生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收回所处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

  本科目;应当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借记“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收益,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损失,借记“其他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应当按照被清理的固定资产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4、本科目期末余额,反映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的价值以及清理净收入(清理收入减去清理费用)

  1601无形资产

  1、本科目核算幼儿园为开展业务活动、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且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2、无形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无形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具体如下:

  1.

  购入的无形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2.

  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按照所确定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捐赠收入”科目.3.

  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依法取得前,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用、直接参与开发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开发过程中发生的租金、借款费用等直接计入当期费用,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无形资产应当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按照应提取的摊销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如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了相关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该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按如下原则确定:

  1.

  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但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期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

  2.

  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摊销期不应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3.

  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摊销期不应超过受益年限和有效年限两者之中较短者。

  如果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期不应超过

  10年。

  (三)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无形资产,按照实际取得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其他收入”科目或借记“其他费用”科目。

  3、本科目应当按照无形资产类别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4、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幼儿园已入账但尚未摊销的无形资产的摊余价值.二、负债类

  2202应付账款

  1、本科目核算幼儿园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服务供应等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2、应付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发生应付账款时,按照应付未付金额,借记“存货”、"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偿付应付账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确实无法支付或由其他单位承担的应付账款,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3、本科目应当按照债权人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4、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幼儿园尚未支付的应付账款。

  2203预收账款

  1、本科目核算幼儿园向服务和商品购买单位预收的各种款项。

  2、预收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向幼儿园宝宝预收托费、学费等款项时,按照实际预收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确认收入时,按照本科目账面余额,借记本科目,按照应确认的收入金额,贷记“提供服务收入”等科目,按照补付或退回的款项,借记或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本科目应当按照缴款人员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4、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幼儿园向幼儿园宝宝预收的款项余额。

  2204应付工资

  1、本科目核算幼儿园应付给职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在工资总额内的各种工资、奖金、津贴等,不论是否在当月支付,都应当通过本科目核算。

  2、幼儿园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考勤记录、工时记录、工资标准等,编制“工资单",计算各种工资,并应当将“工资单"进行汇总,编制“工资汇总表”。

  3、应付工资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期末,应当将本期应付工资进行计提,如:

  1.行政管理人员的工资,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2.

  应当记入各项业务活动成本的人员工资,借记“业务活动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支付工资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从应付工资中扣还的各种款项(如代垫的房租、家属药费、个人所得税等),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应交税金”等科目.4、幼儿园应当设置“应付工资明细账”,按照职工类别分设账页,按照工资的组成内容分设专栏,根据“工资单”或“工资汇总表"进行登记。

  5、本科目期末一般应无余额,如果应付工资大于实发工资的,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领取的工资余额.2206应交税金

  1、本科目核算幼儿园按照有关国家税法规定应当交纳的各种税费,如营业税、所得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等。

  2、幼儿园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3、应交税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如果发生了营业税纳税义务时,按照应交纳的营业税,借记“业务活动成本"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交纳营业税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如果发生了所得税纳税义务时,按照应交纳的所得税,借记“所得税"科目,贷记本科目.交纳所得税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如果发生了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时,按照规定计算应代扣代交的个人所得税,借记“应付工资”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交纳个人所得税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4、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幼儿园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幼

  儿园多交的税费。

  2208代管款项

  1、本科目核算幼儿园收取的各种代收代支款项的实际发生,如餐费、园车费、保险费等。

  2、代管款项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发生各项费用,支付款项时,借本科目,贷记现金或银行存款。

  (二)月末结转实际出勤餐费和园车费,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

  3、幼儿园应当根据具体代收代支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4、本科目期末余额,反应当期代收项目的盈亏。

  2209其他应付款

  1、本科目核算幼儿园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应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等.2、其他应付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发生的各项应付、暂收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支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核算当期发生的代收款项时,借记“代管款项”科目,贷记本科目;支出代收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3、本科目应当按照应付和暂收款项的类别和单位或个人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4、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支付的其他应付款项或者代收代支款项结余(亏损).2301预提费用

  1、本科目核算幼儿园按照规定预先提取的已经发生但尚未支付的费用,如预提的租金、保险费、借款利息等。

  2、预提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按照规定预提计入本期费用时,借记“筹资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实际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本科目应当按照费用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4、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幼儿园已预提但尚未支付的各项费用.三、净资产类

  3101非限定性净资产

  1、本科目核算幼儿园的非限定性净资产,即幼儿园净资产中除限定性净资产之外的其他净资产。

  2、幼儿园应当在期末将当期非限定性收入的实际发生额、当期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和当期由限定性净资产转为非限定性净资产的金额转入非限定性净资产。

  3、非限定性净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期末,将各收入类科目所属“非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捐赠收入一-非限定性收入”、“提供服务收入一一非限定性收入”、“政府补助收入

  非限定性收入”、“投资收益非限定性收入”、“其他收

  入-啡限定性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将各费用类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业务活动成本”、“管理费用”、“筹资费用”、“其他费用”、“所得税”科目。

  (二)如果限定性净资产的限制已经解除,应当对净资产进行重新分类,将限定性净资产转为非限定性净资产,借记“限定性净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如果因调整以前期间收入、费用项目而涉及调整非限定性净资产的,应当就需要调整的金额,借记或贷记有关科目,贷记或借记本科目。

  4、非限定性净资产包含许多方面的内容,为了进行明细分类核算,有必要在“非限定性净资产”的一级会计科目项下设置二级甚至三级会计科目。建议设置“出资者投入”、“发展基金”、“合理回报”、“本年净资产”、“滚存净资产”等二级科目。其中:

  (一)“出资者投入”核算学校在申请开办时,经法定验资认证的投资者实际投入的资金额;

  (二)“发展基金”核算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对“发展基金”的明确的法律规定提取。

  (三)“合理回报”核算在章程中明确表明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根据决策机构的决议,实际应付给出资者的合理回报.(四)“本年净资产”核算本年的净资产动态情况。年度末,将“非限定性净资产一一合理回报”明细帐户转入“非限定性净资产一一本年净资产”明细帐户。

  (五)“滚存净资产”核算历年的滚存结余.年末,“非限定性净资产一-本年净资产”的余额转入“非限定性净资产一一滚存净资产”明细帐户.5、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幼儿园历年积存的非限定性净资产。

  3102限定性净资产

  1、本科目核算幼儿园的限定性净资产。如果资产或者资产的经济利益(如资产的投资收益和利息等)的使用和处置受到资源提供者或者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所设置的时间限制或(和)用途限制,则由此形成的净资产即为限定性净资产。本制度所称的时间限制,是指资产提供者或者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要求幼儿园在收到资产后的某一时期或某一特定日期之后才能使用该项资产;本制度所称的用途限制,是指资产提供者或者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要求幼儿园将收到的资产用于某一特定的用途。

  幼儿园的董事会、理事会或类似机构对净资产的使用所作的限定性决策、决议或拨款限额等,属于幼儿园内部管理上对资产使用所作的限制,它不属于本制度所界定的限定性净资产。

  2、幼儿园应当在期末将当期限定性收入的实际发生额转为限定性净资产。

  3、限定性净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期末,将各收入类科目所属“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捐赠收入一限定性收入”、“政府补助收入一一限定性收入”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二)如果限定性净资产的限制已经解除,应当对净资产进行重新分类,将限定性净资产转为

  非限定性净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非限定性净资产”科目。

  如果资产提供者或者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要求幼儿园在特定时期之内或特定日期之后将限定性净资产或者相关资产用于特定用途,该限定性净资产应当在相应期间之内或相应日期之后按照实际使用的相关资产金额或者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金额转为非限定性净资产

  (三)如果因调整以前期间收入、费用项目而涉及调整限定性净资产的,应当就需要调整的金额,借记或贷记有关科目,贷记或借记本科目.4、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幼儿园历年积存的限定性净资产。

  四、收入费用类

  4101捐赠收入

  1、本科目核算幼儿园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所取得的收入。

  幼儿园因受托代理业务而从委托方收到的受托代理资产,不在本科目核算。

  2、幼儿园的捐赠收入应当按照是否存在限定区分为非限定性收入和限定性收入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如果资产提供者对资产的使用设置了时间限制或者(和)用途限制,则所确认的相关收入为限定性收入;除此之外的其他所有收入,为非限定性收入。

  3、幼儿园接受捐赠,应当在满足规定的收入确认条件时确认捐赠收入.4、捐赠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接受的捐赠,按照应确认的金额,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存货”、“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限定性收入”或“非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

  对于接受的附条件捐赠,如果存在需要偿还全部或部分捐赠资产或者相应金额的现时义务时(比如因无法满足捐赠所附条件而必须将部分捐赠款退还给捐赠人时)按照需要偿还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等科目

  (二)如果限定性捐赠收入的限制在确认收入的当期得以解除,应当将其转为非限定性捐赠收入,借记本科目“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贷记本科目“非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三)期末,将本科目各明细科目的余额分别转入限定性净资产和非限定性净资产,借记本科目“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贷记“限定性净资产”科目,借记本科目“非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贷记“非限定性净资产”科目.5、期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4301提供服务收入

  1、本科目核算幼儿园根据章程等的规定向其服务对象提供服务取得的收入,包括学杂费收入、医疗费收入、培训收入等。

  一般情况下,幼儿园的提供服务收入为非限定性收入,除非相关资产提供者对资产的使用设置了限制。

  2、幼儿园应当在满足规定的收入确认条件时确认提供服务收入。

  3、提供服务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提供服务取得收入时,按照实际收到或应当收取的价款,借记“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照应当确认的提供服务收入金额,贷记本科目,按照预收的价款,贷记“预收账款”科目。在以后期间确认提供服务收入时,借记“预收账款”科目,贷记本科目“非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如果存在限定性提供服务收入,应当贷记本科目“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

  (二)期末,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非限定性净资产,借记本科目“非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贷记“非限定性净资产”科目如果存在限定性提供服务收入,则将其金额转入限定性净资产,借记本科目“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贷记“限定性净资产”科目。

  4、本科目应当按照提供服务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5、期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4401政府补助收入

  1、本科目核算幼儿园因为政府拨款或者政府机构给予的补助而取得的收入。

  2、幼儿园的政府补助收入应当按照是否存在限定区分为非限定性收入和限定性收入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如果资产提供者对资产的使用设置了时间限制或者(和)用途限制,则所确认的相关收入为限定性收入;除此之外的其他所有收入,为非限定性收入。

  3、幼儿园应当在满足规定的收入确认条件时确认政府补助收入。

  4、政府补助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接受的政府补助,按照应确认的金额,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限定性收入”或“非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

  对于接受的附条件政府补助,如果幼儿园存在需要偿还全部或部分政府补助资产或者相应金额的现时义务时(比如因无法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而必须退还部分政府补助时),按照需要偿还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等科目。

  (二)如果限定性政府补助收入的限制在确认收入的当期得以解除,应当将其转为非限定性捐赠收入,借记本科目“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贷记本科目“非

  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

  (三)期末,将本科目各明细科目的余额分别转入限定性净资产和非限定性净资产,借记本科目“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贷记“限定性净资产”科目,借记本科目“非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贷记“非限定性净资产”科目.5、期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4901其他收入

  1、本科目核算幼儿园除捐赠收入、会费收入、提供服务收入、商品销售收入、政府补助收入、投资收益等主要业务活动收入以外的其他收入,如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存货盘盈、固定资产盘盈、固定资产处置净收入、无形资产处置净收入等。

  一般情况下,幼儿园的其他收入为非限定性收入,除非相关资产提供者对资产的使用设置了限制。

  2、其他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举例如下:

  (一)现金、存货、固定资产等盘盈的,根据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借记“现金”、“存货”、“固定资产”、“文物文化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非限定性收入”

  明细科目,如果存在限定性其他收入,应当贷记本科目“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

  (二)对于固定资产处置净收入,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对于无形资产处置净收入,按照实际取得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本科目

  四)确认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借记“应付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在非货币性交易中收到补价情况下应确认的损益,借记有关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六)期末,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非限定性净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非限定性净资产”科目。如果存在限定性的其他收入,则将其金额转入限定性净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限定性净资产”科目。

  3、本科目应当按照其他收入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4、期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5101业务活动成本

  1、本科目核算幼儿园为了实现其业务活动目标、开展其项目活动或者提供服务所发生的费用。

  2、如果幼儿园从事的项目、提供的服务或者开展的业务比较单一,可以将相关费用全部归集在“业务活动成本"项目下进行核算和列报;如果幼儿园从事的项目、提供的服务或者开展的业务种类较多,幼儿园应当在“业务活动成本"项目下分别项目、服务或者业务大类进行核算和列报。

  3、幼儿园发生的业务活动成本,应当按照其发生额计入当期费用。

  4、业务活动成本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发生的业务活动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存货”、“应付账款”等科目.(二)期末,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非限定性净资产,借记“非限定性净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5、期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201管理费用

  1、本科目核算幼儿园为组织和管理其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幼儿园董事会(或者理事会或者类似权力机构)经费和行政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福利费、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社会保障费、离退休人员工资与补助,以及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折旧费、修理费、无形资产摊销费、存货盘亏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因预计负债所产生的损失、聘请中介机构费和应偿还的受赠资产等。

  2、幼儿园发生的管理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按其发生额计入当期费用.3、管理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现金、存货、固定资产等盘亏,根据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按照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扣除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的赔偿等后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按照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等,借记“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按照已提取的累计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照相关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相关资产科目。

  二)对于因提取资产减值准备而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借记本科目,贷记相关资产减值准备科目.冲减或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借记相关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贷记本

  科目.(三)提取行政管理用固定资产折旧,借记本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四)无形资产摊销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无形资产”科目。

  (五)发生的应归属于管理费用的应付工资、应交税金等,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工资”、“应交税金”等科目.

  六)发生的其他管理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七)期末,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非限定性净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非限定性净资产”科目。

  4、本科目应当按照管理费用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幼儿园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编制管理费用明细表,以满足内部管理等有关方面的信息需要。

  5、期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301筹资费用

  1、本科目核算幼儿园为筹集业务活动所需资金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幼儿园获得捐赠资产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应当计入当期费用的借款费用、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等.幼儿园为了获得捐赠资产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举办募款活动费,准备、印刷和发放募款宣传资料费以及其他与募款或者争取捐赠有关的费用。

  2、幼儿园发生的筹资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按其发生额计入当期费用。

  3、筹资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发生的筹资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预提费用”、“银行存款”、“长期借款”等科目

  发生的应冲减筹资费用的利息收入、汇兑收益,借记“银行存款”、“长期借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期末,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非限定性净资产,借记“非限定性净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4、本科目应当按照筹资费用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5、期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401其他费用

  1、本科目核算幼儿园发生的、无法归属到上述业务活动成本、管理费用或者筹资费用中的费用,包括固定资产处置净损失、无形资产处置净损失等.2、幼儿园发生的其他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按其发生额计入当期费用.3、其他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发生的固定资产处置净损失,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二)发生的无形资产处置净损失,按照实际取得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照其差额,借记本科目。

  (三)期末,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非限定性净资产,借记“非限定性净资产”科目,贷记本科

  目。

  4、本科目应当按照费用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5、期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第三部分会计报表格式

  编号会计报表名称编制期

  会民非01表资产负债表中期报告、年度报告

  会民非02表业务活动表中期报告、年度报告

  会民非03表

  现金流量表

  年度报告

  第四部分会计报表附注

  幼儿园的会计报表附注至少应当披露以下内容:

  (一)重要会计政策及其变更情况的说明;

  (二)董事会(或者理事会或者类似权力机构)成员和员工的数量、变动情况以及获得的薪金等报酬情况的说明;

  (三)会计报表重要项目及其增减变动情况的说明;

  四)资产提供者设置了时间或用途限制的相关资产情况的说明;

  (五)受托代理业务情况的说明,包括受托代理资产的构成、计价基础和依据、用途等;

  (六)重大资产减值情况的说明;

  (七)公允价值无法可靠取得的受赠资产和其他资产的名称、数量、来源和用途等情况的说明;

  八)对外承诺和或有事项情况的说明;

  九)接受劳务捐赠情况的说明;

  (十)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的说明;

  (十一)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三部分会计报表及有关表式

  (一)相关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业务活动成本表、伙食收支盈亏表、车费收支盈亏表

  (二)表式

  采购单、入库单、出库单、物资盘存表

  1、采购单

  目前大多数食堂采购原料时欠款及售菜人当时不开具发票现象,为正确规范核算食堂的盈亏情况,采购人可先填制采购单,凭采购单进行验收。采购单一式四联,第一联为存根联,第二联为验收人留存联,第三联交会计,作为入账依据,第四联先由采购人保留,待开具发票后作为发票附件报销,采购人员应及时向财务报账,原则情况下不得超过5天,每月5号前,必须把上月账单报销完毕。

  2、入库单

  采购人将购入的伙食原料连同发货票一并交原料保管员进行验收入库,保管员填写入库单,一式两份.一份保管员凭单记库存物资数量金额明细账,一份附发票后到会计处报销入账。

  3、出库单

  出库单应由厨房负责人填写,一式三份,交领料人去仓库领料。一份领料人带回作为物资进入食堂的依据,一份保管凭以记账,保管员按物资分类定期汇总,做好“发出物资汇总表”,并报会计处进行记账。

  4、物资盘存表

  仓库保管员,必须严格执行物资验收、进出库制度.日常发出物资成

  本根据账面数量和金额来计算。物资的实有数和账面数应定期进行核对,保证账实相符。同时仓库保管员记录的库存物资明细账与会计记录的库存物资金额账应定期进行核对,保证账账相符。

篇二:民办幼儿园财务会计制度

  

  民办幼儿园会计制度[五篇]第一篇:民办幼儿园会计制度

  民办幼儿园会计制度

  民办幼儿园在我国的幼儿园类型中占有绝大部分,民办幼儿园为规范财务行为,加强会计管理等各项工作,如何制定相应的会计制度呢?以下整理的民办幼儿园会计制度的详细范本,可供参考。

  为本园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益,促进幼教事业的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会计法》等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幼儿园自身特点,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幼儿园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园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幼儿园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合理编制园内经费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幼儿园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幼儿园财务状况。

  一、关于财务管理体制

  1、园长要对本单位的财务工作全面负责。

  2、单独设置财务机构的幼儿园,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体制。幼儿园财务活动在园长的领导下,由上级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没有单独设置财务机构的幼儿园,实行集中管理,分园核算的体制。园内设会计、出纳各一名,记流水帐,在园长领导下,管理园内财务活动,统一向中心财务机构报帐。

  3、幼儿园财务人员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有权要求本单位有关部门、人员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财务会计制度,有权参与本单位经费编制计划、签订经济合同等有关财务活动,有权监督、检查本单位有关财务收支、资金使用及财产保管等情况。

  二、单位预算管理

  幼儿园应本着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每学期的经费预算。

  1、编制方法:

  收入预算:

  应考虑幼儿园维持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本需要,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测算编制。

  支出预算:根据幼儿园本身财力可能、幼儿园正常教育活动和发展计划,妥善安排其他各项必需支出。

  2、预算编制的审批:

  每学期初各幼儿园园务领导小组成员商讨通过将本学期的经费预算情况作详细安排。

  (人员工资,大型维修及设备,日常开支),报上级财务主管部门审核批复并备案。重大事件需调整预算经通过园务领导小组讨论并上报批准。

  三、收入管理

  1、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拨入预算经费,如:工资等),事业收入,其他收入(捐资助学、固定资产出租、利息、兴趣班收入等)。直属园的捐资助学费应统一使用教育局收据开具,款项解入教育局帐户经申请批准后方可使用。

  2、各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幼儿园收入帐户,统一管理,统一使用。

  四、支出管理

  1、幼儿园支出是指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内容包括: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公务费、修缮费、业务费、设备费、其他费用等。

  2、幼儿园支出应严格执行国家财务规章制度及上级主管部门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

  (另附),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幼儿园结合本园情况规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按预算正常执行,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

  对于大型的维修及设备购置应预先经园务小组协商签字,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备案方可支出执行。

  幼儿园应加强工程项目的预算,把好质量管理等环节,防范决策失误等有关舞弊行为。工程结束后,报请审计部门审定,工程款项由局与施工单位核算。对于因种种原因需暂时冻结的资金应在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解冻之后方可使用,不得擅自提前使用。

  五、资产管理

  幼儿园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等。

  1、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及应收、暂付款、借款、存款等。幼儿园应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

  ①对货币资金收支保管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应相互制约,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

  ②审批人应根据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

  ③幼儿园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按照提交用款申请、支付审批,支付复核,办理支付等程序执行。会计、出纳应按签字齐全、票据规范、支出合理等认真复核后方可办理支付手续。

  ④单位对于重要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应当实行集中决策和审批,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单价满

  1000元或一次性支出满

  2000元的设备或维修项目)。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防范贪污,侵占,挪用货币资金的行为。

  ⑤对于大额的支出应使用转帐支票,不得以现金直接支付。

  ⑥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存入银行,不得用于直接支付单位自身的支出。

  ⑦单位借出款项必须执行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

  ⑧单位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帐,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帐外设帐,严禁收款不入帐。

  2、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

  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

  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

  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幼儿园应根据: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图书、其他固定资产结合本园具体情况,制定各类固定资产的明细目录。

  幼儿园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些全面的清查盘点,一般的报废、转让经园务领导小组批准后核销,大型、贵重的设备应经过有关部门鉴定,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核销。

  六、代管款管理

  幼儿园的代管款包括代办费,伙食费。幼儿园应对代办费、伙食费进行独立核算。

  1、代办费:幼儿园应严格按有关教育局规定收取代办费金额,并严格控制代办费的支出项目,严禁支列无关的费用,代办费应每学期结算支出明细,向家长公布、清退余款。

  2、伙食费:幼儿园应按标准(65元/月.生)收取幼儿伙食费。支出幼儿一餐两点、净水、餐后水果及食堂使用的水电煤气费等其他成本。

  应根据制定的带量食谱采购每日食品,严格控制采购的量。不得在幼儿伙食费中列支无关的内容。教师伙食应与幼儿伙食严格分开,单独建帐,保证幼儿伙食专款专用,严禁挤占幼儿伙食费。食堂应建立物品进库、出库、每日过秤记录,每月进行盘库。

  幼儿园应建立公示制度。每日公布购菜明细,每月公布伙食费使用明细及库存情况,接受家长监督。

  七、财务清算

  幼儿园发生划转、撤并或园长、主管会计离任、外调时,应进行幼儿园财务清算。在上级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对园内的财务、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做好移交,接收的交接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遗留问题。

  八、财务报告

  1、各幼儿园应根据每月经费的作用情况,编制月财务报表,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对于一些财务变动情况及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应附说明,对于存在的问题应提出改进措施。

  2、学期末应对本学期收支情况进行财务分析,包括预算收支完成率,人员支出与公用支出及大型维修、设备支出占事业支出的比率,并与制定的预算作对应比较。

  九、财务监督

  1、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幼儿园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各幼儿园必须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并建立严密的内部监督制度。

  2、幼儿园的财务监督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三种形式,各园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同的经济活动不同的监督方式。

  3、幼儿园的财务人员有权按《会计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行使财务监督权,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有权提出意见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4、中心会计定期对所辖幼儿园进行财务指导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十、未尽事宜报请上级主管部门作出审批后方可执行,严禁自作主张。

  十一、本管理细则自

  年

  月

  日起试行。

  第二篇:民办幼儿园

  这两天看了一些欧洲的教育杂志。重点介绍了一些得到国外认可的上海幼儿园,应该是上海目前最好的一些幼儿园了大家参考参考,看看还有什么遗漏的。ShanghaiAngelsKindergarten(上海私立安乔幼儿园)281PanlongVillage,XujingTown,QingpuClosetoXujingCarrefour徐泾镇蟠龙村281号近北青公路和华徐公路(青浦)TUITION:¥7500/MONTHBrightStartAcademy启星早教中心

  2/F,Bldg3,10CangwuLu,XuhuinearTianlinLu苍梧路10号3幢2楼近田林路(徐汇)TUITION:¥6000/MONTHFonshinKindergarten方馨幼儿园

  WuyuanLu,XuhuinearChangshuLu,MetroLine1&7ChangshuLuStation五原路100号近常熟路,地铁1&7号线常熟

  路站(徐汇)TUITION:¥5720/MONTHHappyBridgeTrilingualInternationalPreschoolXinYuanHotelF5006No1900HongQiaoRoad,虹桥路1900号

  新苑宾馆

  F5006(长宁)TUITION:¥3800/MONTHEliteHappykidsKindergarten爱德好贝幼儿园

  FuxingXiLu,XuhuinearYongfuLu复兴西路70号近永福路(徐汇)TUITION:¥54000/YEARHappyMarianXinleiKindergarten快乐玛丽安新蕾幼儿园692ChangleLu徐汇区长乐路692号(徐汇)TUITION:¥5500/MONTHJuliaGabrielCentreforLearning徐汇区嘉宝幼儿园75WuxingLu,吴兴路75号(徐汇)TUITION:¥94000/YEARLittleEtonBilingualKindergarten小伊顿双语幼稚园

  592wanpingNanLu,宛平南路592号(徐汇)TUITION:¥5500/MONTHMontessoriChildren"sHouse上海蒙台梭利儿童之家

  No.56,Lane2000LingshanLu,灵山路2000弄56号(浦东金桥)TUITION:¥127400/YEARMontessoriSchoolofShanghai上海私立蒙特梭利幼儿园1230,ZhuguangRd.,QingpuDist诸光路1258号(青浦)21,DonghuRd.,XuhuiDist东湖路21号(徐汇)TUITION:¥65700/semesterMorganRothschildAcademy(悦田幼儿发展中心)Bldg161,1358HuqingpingHighway,QingpunearHuaxiangLu沪青平公路1358号161楼近华翔路(青浦)TUITION:¥8200/MONTHOkikiKindergartenandRafflesChildrenClub(胡姬港湾幼儿园)TUITION:¥10800/MONTHPeeKaBooKindergarten(闻裕顺新理念幼儿园)

  House.Lane10,39YongjiaLu,FrenchConcessionnearShaanxiNanLu永嘉路10巷39号陕西南路.(徐汇)TUITION:¥60000/YEARSinoEuropeanInternationalPreschool中欧国际早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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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松山区初头朗学区民办幼儿园检查报告

  根据区政府、镇政府和教育局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对初头朗学区民办幼儿园的管理,不断提高办园水平

  和保教质量,初头朗学区中心校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于2012年5月15日对全镇所辖五所(丽红、鑫缘、晓丽、育丰、爱心)民办幼儿园,进行了较全面、认真的检查评估。检查期间,分别听取了各民办幼儿园园长或负责人对幼儿园基本情况的介绍;实地查看了各幼儿园的园舍环境、师资情况、安全设施、电化设备、教学设备、幼儿住宿、饮食、教材、玩具、卫生消毒、各种证件等。在掌握大量资料信息的基础上,逐条对照,评估量化,现将检查评估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初头朗学区民办幼儿园发展较快,办园条件、规模较往年有所提高,安全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从检查情况来看,现有民办幼儿园5所,全部有办学许可证,在园幼儿约580人,在岗教师16人,合格教师2人。

  二、具体情况

  (一)取得的成绩

  1、办园条件不断改善。

  近年来,在区教育局、初头朗学区的督查指导下,我学区民办幼儿园办学条件大幅度提高。一是幼儿园校舍全部设在了安全区域内,建筑要求也达到了标准,部分幼儿园室内外喷绘了整面墙的卡通图案,富有童趣;二是幼儿园活动场所不断扩大,特别是丽红幼儿园的园舍质量相对而言比较宽敞、明亮,设有午睡室、活动室等。三是各幼儿园还购置了监控设备,对本园进行视频监控。

  2、安全工作不断加强。

  检查期间,各幼儿园都实行封闭式管理,每个班级里都有任课教师在管理,学生的安全得到了初步的保障。

  (二)存在问题

  由于部分办园者办园指导思想不正确、依法办园意识不强、办园投入少等种种原因,全学区民办幼儿园还存在不少问题,从检查情况来看,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办园行为不够规范。有些园没有设立独立的活动室,教学区与活动区混在一起,人均面积远远低于设置标准。有的幼儿园教室内只有一块黑板、一名教师,几张旧桌、几十个幼儿,条件十分简陋,完全是“家托式”办园。

  2、硬件设施简陋。

  一是我学区大多数幼儿园是办在民用住宅内,办学、生活在一起。建筑布局完全不符合办园要求,室内或空间狭小、或阴暗潮湿、或采光不好;学区内大多数幼儿园室内外活动场地面积不达标,有的幼儿园办在二楼,室内面积不足,容量过大,幼儿活动十分拥挤,而且几乎无室外活动场地,孩子们入园后都在楼上学习活动。二是相当一部分幼儿园设施不齐全。幼儿园大多数教具少,园内缺乏脚踏风琴、电子琴、收录机、图书和乐器等教学设施用品,有的甚至连适合幼儿使用的桌椅都没有配置;有的虽然有收录机、电视机等,但老师主要精

  力都集中在教幼儿怎样写字算数等方面,很少让他们听音乐、看

  电视、玩游戏等,教室内的教具只是个摆设而已,从而导致幼儿教育

  “小学化”的倾向。同时,相当部分幼儿园玩具缺,且不太安全。尤其是大型玩具更是少见,有的幼儿园虽然也有一些大型玩具,但有的不符合安全要求有的由于使用时间过长,出现严重破损等情况。三是园内没有安全通道标识,幼儿园没有适合儿童使用的室内厕所,室外的民用厕所相对于幼儿来说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3、师资整体水平偏低。

  按设置标准,幼儿园每班应配备1名符合要求教师,1名保育员;同时幼儿园的教师应具备幼师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保育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并接受过旗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培训,还应该配备经过公安部门培训的保安人员,从检查情况来看,目前我学区所有民办幼儿园取得教师资格只有2人,5所幼儿园都没有配备专门保育员和保安人员。

  4、教育保育质量较低。

  我学区大多数幼儿园常规教育教学活动不规范,无教学计划,无教学安排。在教学过程中,忽视幼儿的年龄特点,违背幼儿教育发展的基本规律,不是以游戏活动为主,没有通过游戏活动对幼儿进行智力开发和养成教育,而是把传授知识作为幼儿教育的重要手段和目标,教学内容小学化,教学效果差。

  5、安全工作不到位。

  学区内有的民办幼儿园安全意识较淡薄、安全设施不全、安全管

  理不到位。集中表现在:幼儿接送车辆手续不齐全,幼儿接送制度不完善,一些幼儿园接送幼儿的车辆超载现象严重;幼儿园的食堂没有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没有取得《健康证》;幼儿园虽然安装视屏监控装置,但监控区域小,也无保安人员、门卫制度等;幼儿园教职工消防知识贫乏,意识淡薄,配备了消防器材也没有按要求定期检修。

  三、整改意见

  5月15日对学区内5所幼儿园进行了检查并对区政府、教育局会议精神传达,并限期于6月30日前整改完毕,整改意见如下:

  (一)按《内蒙古自治区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等法规文件规定,各民办幼儿园负责人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更加重视幼教工作,使幼儿教师更加热爱幼教工作。在限期内按设置标准进行整改。

  (二)健全体制,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学行为。民办幼儿园负责人明确民办幼儿园的发展、管理职责,进一步理顺民办幼儿园管理体制,规范民办幼儿园的办学行为。

  (三)各民办幼儿园要进一步加强对幼儿教师教育理论的学习、培训和指导工作,努力做到从业人员都能持“两证”上岗。

  (四)不断改善办园条件,为幼儿提供良好的学习和娱乐场所。建立足够的绿化面积,在园内铺上塑胶垫,台阶和门边都包上泡沫条,预防幼儿跌倒时摔伤;购置消毒设备,定期对各个教室消毒,起到预防传染病的作用;为幼儿配备生活和学习设备和场所(如合适的桌椅、图书、饮水设备及多功能室等)

  (五)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做到安全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记录,有切实可行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特别是要对园内的校舍、墙面、电和楼梯扶手等容易引发事故的地方进行及时处理,校车要手续齐全不能超载,另外食堂卫生安全管理一定要到位。

  初头朗学区中心校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第四篇:民办幼儿园章程范本

  小太阳幼儿园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园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园名称:小太阳幼儿园。

  第三条

  本园性质:自愿举办,从事教育事业的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民办非企业组织。

  第四条

  办学宗旨: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办园,依法治教,保证教育质量,和谐育人,培养能力,发展学生个性和特长。

  第五条

  办学义务

  :

  (一)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执行国家的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二)遵守法律法规,贯彻有关政策,自愿接受上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民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督导评估,检查监督。

  (三)维护受教育者、教职工合法权益,确保受教育者、教职工的人身安全。

  第六条

  本园地址:福安市新华南路54号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七条

  办学规模:计划招收学生200人,六个班级;此后根据发展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并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八条

  办学层次:学前教育

  第九条

  办学形式:日托;面向全市招收3-6周岁儿童(或学龄前儿童)。

  第三章

  管理体制

  第十条

  本园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每届三年,理事会是本园的决策机构;理事会换届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十一条

  本园理事会成员5人(5人以上,幼儿园理事会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园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由林文川、施秋光、缪未雨、施清、缪未然组成,其中缪未雨、缪未然(三分之一以上)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第十二条

  理事会成员热心教育事业,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十三条

  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首届理事长、理事由举办者推选产生;理事长的更换由理事会投票选举,全体理事半数通过。更换理事由理事长提名,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会组成人员同意通过。

  第十四条

  理事每届任期为三年;理事期届满后可连任。第十五条

  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园长;

  (二)修改本园章程和制定本园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本园发展规划,批准工作计划;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本园分立、合并、终止。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召开临时会议。

  (一)理事长认为有必要时;

  (二)经三分之一以上理事组成人员提议时。第十七条

  理事长行使下列权利: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议;

  (二)落实检查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代表本园签署有关文件;

  (四)提名园长人选;

  (五)法律、法规和本园章程规定的有关权利。第十八条

  理事会实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人数,少数服从多数;当赞成票和反对票相等时,由理事长作出最后决定。但讨论以下重大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组成成员同意方可通过。

  (一)聘任、解聘园长;

  (二)修改本园章程;

  (三)制定发展规划;

  (四)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本园的分立、合并、终止等其他重要变更事项。第十九条

  召开理事会议,理事长或者指定人员于会议召开三日前通知全体理事,并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告之理事。理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书面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理事会议。委托书必须指明授权范围。

  第二十条

  出席理事会的人数须为全体理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不够二分之一时,通过的决议无效。如经缺席的理事追认的人数超过二分之一时。其决议有效。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会议对所议事项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理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理事对董理事会议的决议承担责任。理事会会议记录由理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二十二条

  本园设园长一名,园长由理事会聘任或解聘。第二十三条

  园长对理事会负责,并行使以下职权:

  (一)执行本园理事会的决定;

  (二)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本园规章制度;

  (三)聘任和解聘本园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四)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负责本园的日常工作;

  (六)本园理事会的其他授权。

  第二十四条

  园长在行使职权时,不得变更理事会的决议和超越授权范围。

  第四章

  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五条

  缪未雨为本园的法定代表人(由理事长或者园长担任)。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园的法定代表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因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

  (五)担任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自该单位被撤销登记之日起未逾3年的;

  (六)非中国内地居民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幼儿园资产与财务管理

  第二十七条

  本园经费来源:

  (一)举办者出资;

  1、施秋光出资人民币35万元,以现金形式两次出资;

  2、缪未雨出资人民币35万元,以现金两次到位形式出资;

  3、林文川

  出资人民币35万元,以现金形式两次出资;

  4、周惠玉出资人民币35万元,以现金形式两次出资;

  3、黄幼容出资人民币35万元,以现金形式两次出资;以上资金均已全部到位。

  (二)本园办学活动收入;

  (三)其它合法收入。

  第二十八条

  本园的办学资金主要用于校园校舍建设、教育教学设备购置,教职员工工资、福利、缴纳社会保险费,教师培训,教育教研活动,招生宣传,备用流动资金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本园的资产。

  第二十九条

  本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各项费用,收取的费用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

  第三十条

  本园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人员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一条

  本园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并依法执行国家税收政策;每个会计结束后,将财务会计报告交审批机关备案。

  第三十二条

  本园的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政府财税部门的监督,接受法定审计机构的审计。

  第六章

  办学结余及分配

  第三十三条

  本园有办学结余的情况下,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第三十四条

  办学结余是指本园扣除办学成本等形式的净收益,扣除社会捐助、国家资助的资产,并依法从净收益中按不低于25%比例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必须费用后的余额。

  第三十五条

  取得合理回报的时间在每个会计结束时。第三十六条

  本园提取的发展基金,用于本园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第三十七条

  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由董事会依法决定,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在确定取得合理回报比例决定作出之日15日内,将该决定和向社会公布的与其办学水平、教育质量有关的资料、财务状况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七章

  变更与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三十八条

  本园举办者的变更,由举办者向审批机关书面提出申请,审批机关组织对其进行财务清算后,经本园理事会同意,并由理事会报审批机关核准。

  第三十九条

  本园名称、层次、形式、类别、地址的变更,由本园理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

  第四十条

  本园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由本园理事会向审批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审批机关组织对其进行财务审计后予以批准。

  第四十一条

  本园园长的变更,由本园理事会报审批机关核准后予以聘任。

  第四十二条

  本园完成宗旨要求,自行终止,或者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举办者提出终止提议,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由本园理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

  第四十三条

  在终止前,须在审批机关及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指导下成立清算小组,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清理债务风险股,股东应按比例分解。

  第四十四条

  本园处理所有善后事宜后,向审批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审批机关

  同意后,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四十五条

  本园被吊销办学许可证或资不低债无法继续办学的,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清算。

  第四十六条

  本园终止后,本园的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退还学生的学费、杂费和其他费用;

  (二)发放教职工的工资及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三)偿还其他债务。

  本园清偿上述债务后的剩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八章

  章程的修改

  第四十七条

  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修改后章程,经审批机关同意于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四十八条

  修改的章程实施开始,原章程同时废止。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本章程于2013年1月20日本园理事会表决通过。第五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小太阳幼儿园理事会。

  第五十一条

  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第五十二条

  本章程自审批、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幼儿园举办者签名:

  第五篇:民办幼儿园章程

  郑州市二七区文星幼儿园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自主办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单位的名称:郑州市二七区文星幼儿园。

  第三条

  本单位的住所地:郑州市二七区淮南街南段87号。第四条

  本单位的性质是利用非财政经费、自愿举办、从事教育事业,是非盈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五条

  本单位的业务审批机关是郑州市二七区教育体育局;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郑州市二七区民政局。

  第六条

  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育和教育相结合,促进幼儿在身心和谐发展。

  第二章

  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单位的举办者是周艳霞。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事和监事;

  (三)查阅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

  本单位开办资金:20万元。出资人

  周艳霞,出资金额20万。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一)专业范围:学前教育;

  (二)办学层次:幼儿教育;

  (三)学制:3年;

  (四)办学形式:全日制;

  (五)办学规模:4个班共100人。

  (六)其它

  第三章

  组织管理体制

  第九条

  本单位实行董事(理事)会领导下的园长负责

  第十一条董事(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罢免、增补理事;

  (二)制定幼儿园的发展规划、业务活动计划;

  (三)制定经费筹措及财务预、决算方案;

  (四)制定增加或者减少开办资金的方案;

  (五)决定本单位的合并、分立、变更、终止;

  (六)聘任或解聘本单位园长及内部机构负责人;

  (七)制定和修改内部管理制度;

  (八)决定本单位内部机构设臵;

  (九)制定和修改本单位章程;

  (十)决定教职工的编制额和工资标准;

  (十一)决定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

  (十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董事(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董事(理事)长认为有必要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应当召开会议。

  第十三条董事(理事)会设立董事(理事)长1人,由董事(理事)会以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十四条

  召开董事(理事)会议,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通知全体理事。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事理会议,委托书必须载明授权范围。

  理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会议理事人数,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当赞成票和反对票数相等时,董事(理事)长有权最后决定。

  第十五条董事(理事)会议应由理事全体成员的二分之一以上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事理的过半数通过时方可有效。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全体理事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方可为有效:

  (一)聘任、解聘园长;

  (二)修改本单位的章程;

  (三)制定本单位的发展规划;

  (四)审核本单位预算、决算;

  (五)决定本单位的分立、合并、终止;

  (六)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第十六条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理事)审阅、签名。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本单

  位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理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

  董事(理事)会议记录由董事(理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第十七条

  当在职董事(理事)人数少于全体人数二分之一时,本届董事(理事)会宣布解散,重新组建新一届董事(理事)会。

  第十八条

  董事(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其它职权。

  第十九条

  本单位园长由董事(理事)会提出,报审批机关核准后聘任。园长负责本单位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本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董事(理事)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本单位规章制度;

  (三)拟定本单位内部机构设臵的方案;

  (四)拟定内部管理制度;

  (五)聘任和解聘本单位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六)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七)董事(理事)会交给的其他事项。第二十条

  本单位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为3人。

  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一条

  监事在举办者、本单位从业人员或有关单位推荐的人员中产生或更换。监事会中的从业人员代表由单位从业人员民主选举产生。

  本单位理事、园长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第二十二条

  监事会或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本单位财务;

  (二)对本单位理事、园长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本单位理事、园长的行为损害本单位的利益时,要求其

  予以纠正。

  监事列席董事(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三条

  监事会会议实行1人1票制。监事会决议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第四章

  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四条

  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

  周艳霞。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因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

  (五)担任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自该单位被撤销登记之日起未逾3年的;

  (六)非中国国内居民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保育、教育管理

  第二十六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等法律法规自主组织教育教学活动,进行教育教学管理,并在教材选用和课程设臵上接受业务主管部门指导与监督。

  第二十七条

  坚持以幼儿为本,面向全体幼儿,不进行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有损于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科学地做好保育和教育工作,促进幼儿全面和谐发展。

  第二十八条

  本单位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第六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九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

  (一)举办者个人出资;

  (三)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的收;

  (四)利息;

  (五)捐赠;

  (六)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十条

  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该条自己确定是否注明)。第三十一条

  本单位在确定出资人取得回报比例前,向社会公布与其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关的材料和财务状况(该条如有前臵条款的需注明)。

  第三十二条

  本单位董事(理事)会应于依法作出出资人取得回报比例的决定之日起15日内,将该决定和向社会公布的与其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有关的材料、财务状况报审批机关备案(该条如有前臵条款的需注明)。

  第三十三条

  本单位存续期间,资产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宗旨、业务范围,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

  第三十四条

  本单位存续期间,出资人不得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办学的积累不得用于校外投资或担保,不得转让或分红。

  第三十五条

  本单位接收的资助或捐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及与资助人或捐赠人的约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单位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立财会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设臵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三十七条

  本单位董事(理事)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三十八条

  本单位的资产管理,接受业务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和自身监督。

  第三十九条

  本单位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检。

  第四十条

  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对民办幼儿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规章制度

  第四十一条

  本单位的基本制度有:

  (一)人事管理制度;

  (二)教学管理制度;

  (三)教师管理制度;

  (四)学生管理制度;

  (五)财务管理制度;

  (六)安全管理制度;

  (七)其他规章制度。

  第八章

  终止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四十二条

  本单位遇《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六条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第四十三条

  本单位终止,应当在董事(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审批机关审查。

  第四十四条

  本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完成清算工作。

  剩余财产,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本单位应当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五条

  本单位经审批机关审查同意后方可终止,并将办学许可证交回审批机关予以销毁,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印章交回登记管理机关予以销毁,同时办理注销登记。

  第四十六条

  本单位自登记管理机关发了注销登记证明文件之日起,即为终止。

  第九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七条

  本单位章程的修改,须由幼儿园董事(理事)会决议通过,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十章

  附

  则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经2015年3月13日董事(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单位董事(理事)会。

  第五十条

  本章程如有与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相抵触时,以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为准。

  第五十一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全体决策机构成员签字:

  申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篇三:民办幼儿园财务会计制度

  

  民办幼儿园的会计财务制度(通用9篇)

  民办幼儿园的会计财务制度(通用9篇)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民办幼儿园的会计财务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民办幼儿园的会计财务制度

  篇1一、财务人员做到规范做帐,定期做好预算、记帐、报销和日、月、季报表等工作,日结月清,每月小结一次,每学期大结算一次,定期向园长汇报各项经费收支情况。

  二、一切支出,必须经园长批准方可进行,合理使用、精打细算,每学期有一定的资金结余。

  三、会计、出纳要分工明确,会计负责管帐、做帐,做到帐帐相符。出纳负责管钱,并做好现金日记帐、做到帐帐相符。会计每月与出纳对一次帐,互相监督,团结协作共同搞好财务工作。

  四、工作人员领取现金、支票以及报销均需园长批示,购物发票报销单必须有经手人、验收人及园长签字方可报销。

  五、做好收退费工作,经费要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伙食费、代管费向家长公布。

  六、财会人员以身作则,执行财会制度,凡不符合财会政策的要劝阻和坚决抵制。

  七、教职工未经园长批准,不得私自向幼儿园借用公款。

  民办幼儿园的会计财务制度

  篇2为规范财务管理,切实把经费收好、管好、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的方针、政策、制度,确保各项财务收支业务合理、合法、合规。

  二、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反映财务收支情况,按月编制财务报表,按规定期限报送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财政部门,并接受监督和检查。

  三、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各项专用资金,缴纳各种税金和有关费用。

  四、按规定使用各种票据,严禁使用“白条凭证”。

  五、不属于本单位的经济往来,不得在本单位的银行账户开支。不准租借银行账户、支票、公章。

  六、严格执行现金库存限额,现金使用范围,现金发放手续的规定,不得账外设账。严禁现金坐支、套取现金,严禁设立小金库。

  七、本单位的现金收付,除发给职工的工资、津贴、劳酬费、奖励费、差旅费以及支票起点以下的零星现金支付外,其他一切经济往来,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不得直接以现金支付。

  八、严格现金收付手续,坚持“账钱分管”的原则,指定专职或兼职出纳人员办理。建立现金日记账,逐笔登记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九、按照国家规定配备具有岗位证书的专职或兼职财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或出纳人员调动工作因故离职的,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好交接手续前,不得离职。

  十、财务专用章应由专人保管,个人印章必须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十一、严格凭证审批手续,报销凭证须由经办人签字或盖章,经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重大开支须报董事会讨论决定。

  十二、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对本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由会计人员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档案清册。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严防毁损和散失。

  民办幼儿园的会计财务制度

  篇31、财务人员每月要向园长汇报经费使用情况。

  2、管理好保险柜,现金存放不得超限额。支票、印章要分放。

  3、幼儿伙食费要专款专用,每月公布账目。

  4、凡收取的大额现金不得存入保险柜,要及时存入银行,去银行存取现金必须由两人办理。

  5、工作人员领取现金、支票要经园长批准签字,购物发票要及时经园长签字后交财务室报帐。

  6、严格执行财会制度,不符合财会政策的,财会人员有权劝阻和抵制。

  民办幼儿园的会计财务制度

  篇41、以《会计法》和国家相关财务制度为依据,建立、健全财务账目,规范财务核算。在园长的领导下,做到计划开支,合理使用资金,使有限资金发挥最佳效益。

  2、坚持以收定支、合法支出的原则,根据收入情况,合理确定成本费用开支标准,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各项专用资金,杜绝违规使用各类资金。

  3、实行钱、账、物分管制度,后勤部门负责管好实物资产,财务部门负责账务核算、资金管理工作,并负责对实物资产的管理实施监督,确保资金、资产安全。

  4、会计人员应按照相关财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做到账物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认真履行会计岗位责任制度。

  5、财务报账实行“园长一支笔”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外购资产坚持事前申请、事后验收的原则,尽量采购物美价廉的商品,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

  6、建立低值易耗品和固定资产台账,加强实物资产管理,完善各项资产管理制度,发挥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避免损失、浪费。

  7、按照相关制度规定进行财务预决算工作,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及时报送各类报表,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8、按照规定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电子版U盘等会计档案资料,遵守财务保密制度。

  民办幼儿园的会计财务制度

  篇5一、关于财务管理体制

  1、园长要对本单位的财务工作全面负责。

  2、单独设置财务机构的幼儿园,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体制。幼儿园财务活动在园长的领导下,由上级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没有单独设置财务机构的幼儿园,实行“集中管理,分园核算”的体制。园内设会计、出纳各一名,记流水帐,在园长领导下,管理园内财务活动,统一向中心财务机构报帐。

  3、幼儿园财务人员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有权要求本单位有关部门、人员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财务会计制度,有权参与本单位经费编制计划、签订经济合同等有关财务活动,有权监督、检查本单位有关财务收支、资金使用及财产保管等情况。

  二、单位预算管理

  幼儿园应本着“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每学期的经费预算。

  1、编制方法:

  收入预算:应考虑幼儿园维持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本需要,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测算编制。

  支出预算:根据幼儿园本身财力可能、幼儿园正常教育活动和发展计划,妥善安排其他各项必需支出。

  2、预算编制的审批:

  每学期初各幼儿园园务领导小组成员商讨通过将本学期的经费预算情况作详细安排。(人员工资,大型维修及设备,日常开支),报上级财务主管部门审核批复并备案。重大事件需调整预算经通过园务领导小组讨论并上报批准。

  三、收入管理

  1、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拨入预算经费,如:工资等),事业收入,其他收入(捐资助学、固定资产出租、利息、兴趣班收入等)。直属园的捐资助学费应统一使用教育局收据开具,款项解入教育局帐户经申请批准后方可使用。

  2、各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幼儿园收入帐户,统一管理,统一使用。

  四、支出管理

  1、幼儿园支出是指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内容包括: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公务费、修缮费、业务费、设备费、其他费用等。

  2、幼儿园支出应严格执行国家财务规章制度及上级主管部门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另附),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幼儿园结合本园情况规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按预算正常执行,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

  对于大型的维修及设备购置应预先经园务小组协商签字,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备案方可支出执行。

  幼儿园应加强工程项目的预算,把好质量管理等环节,防范决策失误等有关舞弊行为。工程结束后,报请审计部门审定,工程款项由局与施工单位核算。

  对于因种种原因需暂时冻结的资金应在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解冻之后方可使用,不得擅自提前使用。

  五、资产管理

  幼儿园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等。

  1、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及应收、暂付款、借款、存款等。

  幼儿园应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

  ①对货币资金收支保管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应相互制约,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

  ②审批人应根据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

  ③幼儿园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按照提交用款申请、支付审批,支付复核,办理支付等程序执行。会计、出纳应按签字齐全、票据规范、支出合理等认真复核后方可办理支付手续。

  ④单位对于重要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应当实行集中决策和审批,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单价满1000元或一次性支出满2000元的设备或维修项目)。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防范贪,侵占,挪用货币资金的行为。

  ⑤对于大额的支出应使用转帐支票,不得以现金直接支付。

  ⑥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存入银行,不得用于直接支付单位自身的支出。

  ⑦单位借出款项必须执行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

  ⑧单位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帐,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帐外设帐,严禁收款不入帐。

  2、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幼儿园应根据: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图书、其他固定资产结合本园具体情况,制定各类固定资产的明细目录。

  幼儿园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些全面的清查盘点,一般的报废、转让经园务领导小组批准后核销,大型、贵重的设备应经过有关部门鉴定,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核销。

  六、代管款管理

  幼儿园的代管款包括代办费,伙食费。幼儿园应对代办费、伙食费进行独立核算。

  1、代办费:幼儿园应严格按有关教育局规定收取代办费金额,并严格控制代办费的支出项目,严禁支列无关的费用,代办费应每学期结算支出明细,向家长公布、清退余款。

  2、伙食费:幼儿园应按标准(65元/月、生)收取幼儿伙食费。支出幼儿一餐两点、净水、餐后水果及食堂使用的水电煤气费等其他成本。

  应根据制定的带量食谱采购每日食品,严格控制采购的量。

  不得在幼儿伙食费中列支无关的内容。

  教师伙食应与幼儿伙食严格分开,单独建帐,保证幼儿伙食专款专用,严禁挤占幼儿伙食费。

  食堂应建立物品进库、出库、每日过秤记录,每月进行盘库。

  幼儿园应建立公示制度。每日公布购菜明细,每月公布伙食费使用明细及库存情况,接受家长监督。

  七、财务清算

  幼儿园发生划转、撤并或园长、主管会计离任、外调时,应进行幼儿园财务清算。在上级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对园内的财务、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做好移交,接收的交接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遗留问题。

  八、财务报告

  1、各幼儿园应根据每月经费的作用情况,编制月财务报表,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对于一些财务变动情况及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应附说明,对于存在的问题应提出改进措施。

  2、学期末应对本学期收支情况进行财务分析,包括预算收支完成率,人员支出与公用支出及大型维修、设备支出占事业支出的比率,并与制定的预算作对应比较。

  九、财务监督

  1、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幼儿园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各幼儿园必须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并建立严密的内部监督制度。

  2、幼儿园的财务监督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三种形式,各园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同的经济活动不同的监督方式。

  3、幼儿园的财务人员有权按《会计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行使财务监督权,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有权提出意见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4、中心会计定期对所辖幼儿园进行财务指导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民办幼儿园的会计财务制度

  篇6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执行教育局计财科有关财务的规定与精神

  二、坚决制止乱收费和私设小金库。

  三、加强学校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不断健全财务规章

  制度。

  四、配合局结算中心人员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向校长、总务主任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五、协助总务主任,会同结算中心人员合理编制学校经费预算,及年终的决算工作,做好学校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工作。

  六、经费使用必须有申报手续,购物需写申购单,由总务主任或校长审批同意方可购买。

  七、票据报销必须由本人、总务主任及校长的签名,方可报销。购物发票要经过仓库保管员的验收及签名,再由总务主任及校长的签名,方可报销。

  八、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及没有联签的票据,会计人员有权拒收。

  九、要做好收费的公示工作。

  十、坚持做好资金对帐工作。

  十一、认真做好学生学杂费的核算工作。结算正确,决不能向学生多收一分钱,并及时做好日清月结工作。

  十二、要做好财务报表,做到正确无误,及时送上级主管部门。

  十三、学校固定资产会计总帐,必须同各部门的资产帐相符,要经常对帐及调整。

  十四、要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如实提供财务凭证、财务帐簿、财务报表和其它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和谎报。

  十五、留用现金、不得超过有关规定,超过现金应立即解存到银行。

  十六、学校要建立严密的内部财务监督

  民办幼儿园的会计财务制度

  篇7一、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办事处的领导下,负责搞好本单位的会计、资金管理和成本核算,充分发挥财务工作的监督和控制职能。

  二、依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规章制度,制定并实施本单位财务管理的实施细则。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做到费用开支有计划,有考核、有监督,杜绝不合理开支。

  三、实施“双增双节”活动,降低费用,节约开支,及时清理债

  权、债务。

  四、定期编制、报送财务决算报表,经常分析资金收支执行情况,定期对单位经济运行情况做出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根据。

  五、搞好会计和成本核算,定期做好与上级机关、外单位业务往来结算、与银行资金结算,做到日清月结,按时编制银行存款未达帐项余额调节表。

  六、及时处理固定资产入帐、折旧、调拨、变卖和清理工作,监督固定资产的使用、维修、大修和及时处理低值易耗品分摊工作。

  七、负责办事处职工、离退休职工工资的计算发放、日常报销和各类结算工作,执行工资福利待遇和差旅费规定,审核各项费用的报销。

  八、协同劳资部门搞好全体职工工资奖金支付审核工作,配合劳资部门搞好工资基金管理,控制不合理的工资支付。

  九、经常对财务会计工作总结经验,堵塞漏洞,对重点问题向主管部门呈送专题报告。

  民办幼儿园的会计财务制度

  篇81、幼儿园报账制度。报帐员负责本单位日常经费支出及专款支出的报销业务,在业务上接受财政会计核算中心的指导。

  2、审批制度。经费开支要有严格的审批手续。应由有关部门写报告,总务主任和主管财务后勤工作的校领导审批。2014元以上的开支由校行政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主管财务的园长签字,要做到“一支笔”的审批。

  3、经费支付报销验收制度。报帐员应根据会计核算中心有关条例和幼儿园有关报销规章制度办理报销事务。幼儿园采购用品的凭证和旅差费报销单位应验收,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清。报账员将报账单据交会计核算中心审核,按审核权限批准后,予以报销;对于审核结果与报账金额不一致的,按核定金额报销;对于原始凭证不准确、不完整或有涂改、有错误的,报账员须退回原经手人,按规定进行补充、更正或更换后再办理报销。

  4、备用金的使用和管理制度。会计核算中心根据单位具体情况核

  拨定额备用金,用以单位日常零星开支的周转使用。备用金由报账员妥善保管。报账员对备用金的安全负完全责任。并对备用金实行严格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盗、防遗失。

  5、民主财务制度。幼儿园除应坚持政治民主、教学民主外,经济上也应坚持民主,做到民主理财,群众理财,幼儿园经费的预算编制应在全校教职工讨论的基础上进行,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财务人员应向幼儿园领导和教职工报告经费的预算决算的编制安排和执行情况。经费的收支帐目根据会计核算中心提供的月收支情况进行月报,使大家了解经费收支情况和掌握经费使用的动态,真正做到民主理财,群众理财,依靠全体教职工节约开支。

  民办幼儿园的会计财务制度

  篇9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规范冶金渣公司工会预(决)算会计核算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包钢西北创业公司工会财务管理制度(试行)》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工会财务管理工作是在工会主席的直接领导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财务规章制度,坚持依法理财、民主管理、勤俭节约、手续齐全原则,组织工会财务活动,处理工会经济关系的一项工会经济管理工作,从而确保工会经费运作合理、合法、安全、有效,保障工会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二条工会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多渠道筹集工会活动经费,合理编制工会预算,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合理配置资源,保证工会活动经费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三条工会财务收付严格执行“统一领导、民主管理”体制、工会主席“一枝笔”审批制度,做到票证齐全,手续完备,要定期公布账目,接受会员监督和经审会审查。

  第四条工会会计核算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权责发生制为补充。

  第五条工会财务人员须具备会计人员上岗证,有财务工作经验。工会会计、出纳必须要分设,钱、财、物要分管。

  1、工会会计主要职责是负责本级工会的会计核算、会计监督、财产管理工作和预、决(草案)编报,并对其负责;专业业务接受主管

  领导及上级工会财务部门的双重指导。

  2、工会出纳人员主要职责是依法具体办理本级工会银行存款、货币资金的收付业务,并负责资产管理、产权登记工作。

  3、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移交人员应将自己经管的一切凭证、账簿、表册、文件、印章、会计软件及密码、现金、支票等所有会计资料编制移交清册,会同领导指定的监交人当面向接管人逐项点清,不得封包移交。财会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第六条工会经费使用和报销制度

  1、按照“经费独立管理”原则,各单位工会要独立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各单位基层工会独立核算。

  2、收好、管好、用好各项经费。严格财经纪律,坚持勤俭节约、量入为出的原则,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收支项目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不截留、挪用工会经费,确保专款专用,做到“用得合理,群众满意”。

  3、依据《工会法》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各单位应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经费,如行政部门无正当理由拖延或拒不缴工会经费的,基层工会或上级工会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4.使用工会经费者,必须事先经工会主席同意。在报销时,必须要有正式单据,在单据背面要有经办人和工会主席签字并注明报销事由及经办日期方可报销。

  第七条

  工会会费管理制度。

  1、工会会员会费按本人工资收入的0.5%交纳。工资收入按基本工资计缴,奖金、各种津贴、贴补等不计在内,各分工会、工会小组应严格按照上述标准向会员收取会费,不得自行规定数额。

  2、工会会费由工会小组负责收取,并按季上交各单位工会。

  3、工会会费收取应及时列出清单并入账,会费使用情况应按季公布,并向本级工会委员会或代表大会做出报告,接受审议。

  第八条

  规范工会会计操作。

  1、工会账户会计实务按《全总工会会计核算办法》(下文简称《办法》)执行,其会计要素为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五大类,平衡公式为“资产+支出=负债+净资产+收入”,具体会计科目的使用要求分别按《办法》规定的操作标准执行,实际操作要符合上级工会财务部门要求和本公司工会业务实际需要。如支出属上级工会或行政部门拨付的困难补助、专项活动拨款范畴的,收款时记入“代管资金”,付款时减少该科目余额;除此之外的支出则使用“工会业务费”、“职工活动费”或“其他支出”等科目。

  2、记账凭证要求合理、合法,真实反映经济业务,凭证内容要素要齐备完整,按照会计制度规定正确使用会计科目。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必须附有原始凭证。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需附更正说明。

  3、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和财政部、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各单位必须设置会计制度所规定的一级科目总账,按照二级科目及子目设置明细账,另外须单独设置银行存款和现金收付的日记账,也可以根据财务管理需要设置其他辅助性账簿。

  4、工会账户会计需要编制的会计报表有资产负债表、经费收入支出表、其它相关的增减情况表及上级工会要求的补充资料报表等。会计报表编制后,须及时向上级工会报送,提供真实可靠的财务信息资料。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即经费收支决算)必须经过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由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签名或盖章,最后由本级工会主席审定,方可上报、归档;工会主席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会计凭证及账册报表等会计档案,一律按财政部、国家档案局规定的期限保存。保管期满需销毁处理时,应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第九条

  加强财产管理,定期进行财产清查,保证工会资产的安全完整。

  1、管理制度。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

  的资产;或者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均按固定资产管理。必须登记固定资产总账及明细账,并由专人使用和保管。

  工会财产每年清点一次,按账簿记载核对实物;对价值有增减变动和盘盈、盘亏及调入、调出的固定资产,应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实施动态管理,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2、出借制度。凡工会因集体活动需要,须借出资产的,必须出具借据,并注明归还日期,经工会主席签批同意后借出,管理员保管借据,按日期催还,出借时间一般不超过十天。

  3、赔偿制度。财产损坏、遗失照价赔偿,遗失按原物新旧程度折价赔偿,损坏按修理价赔偿。

  4、报废制度。财产年久废旧,由管理人员向工会委员会提出报废建议,经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组织工会有关人员审查后,作报废处理,调整固定资金财产明细账,并报上级工会备案。

  第十条

  做好年度工会财务收支预决算,接受本级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监督及基层工会和职工群众的广泛监督,向本级工会委员会或代表大会定期报告财务工作。

  第十一条

  工会财务管理应自觉遵守财务纪律,保障好工会经费的正常使用,管理好财务档案,自觉接受同级工会经审会的审查与监督。

  第十二条

  本制度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篇四:民办幼儿园财务会计制度

  

  幼儿园会计制度(精选4篇)

  1、认真贯彻和执行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法令,执行和宣传《会

  计法》,严守财政法规、财经纪律,保护国家资产安全。

  2、收费管理要做到“四统一”即:统一根据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

  收费标准收取;统一持收费许可证收费;统一使用财政收费收据;统一由幼儿园财

  务处收取,入幼儿园行政大帐。

  3、严格执行审批报销手续,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每一笔经济业务

  发生后,要办理经办人、证明人、核定人、审批人签名手续,与业务相关的单据、材料出入库手续、工程预决算表、购件清单、工时统计表等所有相关原始资料都要

  附后。

  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新颁布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

  管理规定》及财务制度,认真审核原始凭证,正确运用会计科目,掌握各项费用开

  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对各项开支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对于不合规

  定或者手续不全的,有权拒付。非正式发票或者非行政事业单位收据均不予报销。

  5、单位所有收支都要在当年预算中反映。编制预算要本着“收入打足,支出打足,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各项收入支出都必须在核定的预算内节

  约使用,如在预算执行中要调整预算,需经领导允许,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

  准。

  6、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反映财务收支情况,按规定结帐,编制会计报

  表,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并向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做到帐表相符,数字真实,内

  容完整,报送及时。年底做好财务决算工作。

  7、定期催促保管清查盘点财产物资,对固定资产的修理、存放地点更换

  要及时调整,固定资产出借、出租必须由领导审批,对超过使用年限和损坏的固定

  资产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才干报废注销,大件固定资产报废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和财

  政部门审批。

  8、加强现金管理,不得坐“支”和套取现金,加强支票管理,不许租借

  银行账户、支票、公章。财务专用章应由专人保管。个人印章必须由本人或者其授权

  人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全部印章。出纳会计各尽其职,互相制约,做

  到日清月结,账账相符,帐物相符。

  9、财务处必须定期采集会计档案,审查核对,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

  订成册,妥善保管,同时对会计档案的全面性和真实性负责,销毁会计档案必须编

  制销毁清单,由上级财务部门审批后,共同派人监销。对未清债权债务和需永久保

  存的资料,应当抽出另行立卷。严格保密制度,做到防潮、防烂、防毁损。

  10、按照国家规定配备具有岗位证书的财务人员,会计人员或者出纳人员调

  动或者因故离职的,必须按规定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好交接手续的不得

  离职。

  一、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管理乱收

  费,学校决定在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是学校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发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便于社会监督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

  收费政策,保护学生及其家长自身合法权益的制度。

  三、凡上级规定的教育收费,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都应进行公示。

  四、学校在校内通过公示栏,公示牌等方式,向学生公示收费项目,收费

  标准等内容,学校在开学时或者学期结束后,向学生家长报告本学期学校收费情况,让学生家长了解学校的实际收费与规定的收费是否一致。

  五、在学校校内设立的公示栏,公示牌,要尽可能独立置放,位置明显,字体端正,实用规范、遇有损坏或者字迹不清的,要及时更换,维修或者刷新。

  六、收费公示的内容,事前必须经过县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公示收费的内容,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禁止将越权收费,超标准收

  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

  七、遇有政策调整或者其它情况变化时,学校要及时更新公示的有关内容,学校要主动,及时向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育收费政策信息的沟通工

  作,并做好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更新维护工作。

  八、学校要加强对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乱收

  费,按规定应公示而未公示的收费,或者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学校要进行相

  关责任追究。

  为规范我园财务管理,参照像关会计准则,制定以下各项制度。

  1、设兼职会计、出纳管理幼儿园收支事务,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幼儿

  园所有的收费项目,所有收费均开具幼儿园收据。

  2、报销手续必须健全,原始发票必须具有名称、填制日期、经济业务内

  容、数量、单价和金额,大小写必须相符,开票人签字。原始发票内容如不能反映

  详细情况的,需附件说明。报销单据必须有经手人及验收人签署,方可由会计审

  核,园长签字允许后报支。

  1、所有收费票据和内部结算凭证全部由会计保管。

  2、各种票据使用前必须实行登记备案,票据必须加盖幼儿园公章。

  3、票据开票人开票收费时,相关项目内容必须填写完整,字迹清晰,大

  小写金额必须一致,收款人应签字或者盖章。记帐联应定期向会计缴销,票据使用完

  毕后,存根联缴交会计,并领取新的票据。

  4、建立财务会计档案资料保管制度,有关业务归档后须编制清册,专人

  保管。

  1、经济业务发生以后必须即将记账,做到记载及时、账目清晰、账实相

  符。园内各种财产都要登记造册,贵重物品要有专人负责保管,对自然损坏的物品

  做到定期维修或者核销,对人为的不合理损坏物品应追究责任,并按制度赔偿。

  2、随时反映财产物资收入、发出和结存情况,财产物资收发手续齐全,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有接收人验证证明。

  3、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财产清点制度,对财产物资的管理实行永续盘存

  的方法。

  4、管理人员要定期、不定期地到各班检查掌握物资使用情况,避免积压

  与浪费,原则上每月按班级发放一次日用品、学习用品,在节约的基础上保证各项

  供应工作。

  5、幼儿园的一切财产物品外借,必须经园长允许后向保管员借取。借用

  必须登记。如有损坏或者遗失,借用人员负责修理或者照价赔偿。

  6、对财产物资进行科学编号和存放,便于清查、保管。

  四、财务相关人员职责

  1、会计员职责

  (1)贯彻执行会计法和财务工作方针政策,为教育教学服务。

  (2)工作认真细致,帐目清晰,手续完备,日清月结,按时完善报帐手

  续。

  (3)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向有关领导反映,坚持勤

  俭办园的方针,精打细算,协助园长搞好学期和年度预算,合理安排经费,计划开

  支。

  2、出纳员职责

  (1)认真做好往来帐目登记,做好现金收支工作。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做到日清月结,手续齐备。

  (3)每月及时统计幼儿出勤天数及职工出勤天数。及时收结幼儿各项费

  用。

  (4)坚持原则,发票必须有经手人、验收人、领导签名方能报销。

  3、保管员职责

  (1)对全园的财产全面管理,做到随时收验、入库、分类保管,存放地

  点清晰明确,做到心中有数,每半年清点一次,帐物相符。

  (2)新购入物品凭发票入帐,领用或者借出物品手续齐全,领用人和借用

  人必须签名或者盖章。

  (3)严格做好三防(防盗、防火、防潮)工作,保证物品的安全、卫

  生、整洁,杜绝霉烂变质,做到手勤、脚勤。

  (4)做好开学前的物品准备工作,对各班财产进行清点,做到有计划供

  应、学期末对财产进行一次核对,生活用品做到日清月结。

  (5)及时供应所需物品,对园里的物品,做到有数有帐,发现丢失和损

  坏及时追查。

  4、采购员职责

  (1)按食谱要求有计划地配合食堂,及时采购好所需物品,做到价廉物

  美。

  (2)关心集体利益、尽量做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减少浪费,执

  行物品验收制度,严禁利用工作之便牟取私利。

  (3)配合制订好食谱。

  (4)负责采购幼儿园日常所需一切用品。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法令,执行和宣传“会计

  法”,维护财政法规、财经纪律,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

  2、编制和执行学校的各项财务计划,拟定学校具体财务管理制度(方

  法),做好记帐、算帐、报帐工作。

  3、坚持“量入而出、收支平衡”原则,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合理分

  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学校的经济活动由单位法人代表负责,财务人员协助校长管理学校日

  常财务工作。

  5、学校财务工作系指学校行政及工会的工作,学校财务人员在上级财务

  部门的领导下,统一处理各项财务工作。

  6、根据财务监督制度的需要,设置会计、出纳财产管理员岗位。

  7、会计人员要做好学校财务预、决算工作,准确做好学校帐务、结算上

  报工作,做到帐实相符、帐帐相符、帐表相符、表表相符,认真执行会计岗位责任

  制所规定的各项职责。

  8、学校出纳人员要认真管理好学校的现金、票据、保险箱。严格执行财

  务制度及报销手续,认真履行出纳岗位制度所规定的各项职责。

  9、财务人员应当认真做好学校各项资金的管理工作。认真审核学校的各

  项财务收支凭证,各种凭证内容必须填写完整。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受理不符合财务

  规定的业务,不做假帐,不设帐外帐,不设小金库。

  10、做好财务档案工作,未经领导允许不得向外人提供、传阅、复印会计

  资料,妥善保管各种财务会计资料。

  11、认真执行财产管理制度,并制定本单位财产管理办法,不擅自购买控

  购商品,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12、在财务会计工作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者、在维护财务制度或者财经纪律有

  成绩者、在财务管理理论有创见并促进学校财经工作管理者、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防止损失浪费有成绩者由学校及上级部门赋予奖励。

  13、不遵守财务制度,工作失职,造成学校经济或者其它损失者,由学校及

  上级部门赋予惩罚。

篇五:民办幼儿园财务会计制度

  

  幼儿园财务制度

  篇一:幼儿园财务制度

  一、财务人员做到规范做帐,定期做好预算、记帐、报销和日、月、季报表等工作,日结月清,每月小结一次,每学期大结算一次,定期向园长汇报各项经费收支事情。

  二、一切支出,必须经园长批准方可进行,合理使用、精打细算,每学期有一定的资金结余。

  三、会计、出纳要分工明确,会计负责管帐、做帐,做到帐帐相符。出纳负责管钞票,并做好现金日记帐、做到帐帐相符。会计每月与出纳对一次帐,互相监督,团结协作共同搞好财务工作。

  四、工作人员领取现金、支票以及报销均需园长批示,购物发票报销单必须有经手人、验收人及园长签字方可报销。

  五、做好收退费工作,经费要专款专用,别得挪用。伙食费、代管费向家长发布。

  六、财会人员以身作则,执行财会制度,凡别符合财会政策的要劝阻和坚定抵制。

  七、教职工未经园长批准,别得私自向幼儿园借用公款。

  篇二:幼儿园财务治理制度

  为规范财务治理,切实把经费收好、管好、用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事情,制定本制度。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的方针、政策、制度,确保各项财务收支业务合理、合法、合规。

  二、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反映财务收支事情,按月编制财务报表,按规定期限报送登记治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财政部门,并同意监督和检查。

  三、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各项专用资金,缴纳各种税金和有关费用。

  四、按规定使用各种票据,严禁使用“白条凭证”和假发票。

  五、别属于本单位的经济往来,别得在本单位的银行账户开支。别准租借银行账户、支票、公章和代-开-发-票。

  六、严格执行现金库存限额,现金使用范围,现金发放手续的规定,别得账外设账。严禁现金坐支、套取现金,严禁设立小金库。

  七、本单位的现金收付,除发给职工的工资、津贴、劳酬费、奖励费、差旅费以及支票起点以下的零星现金支付外,其他一切经济往来,都必须经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别得直接以现金支付。

  八、严格现金收付手续,坚持“账钞票分管”的原则,指定专职或兼职出纳人员办理。建立现金日记账,逐笔登记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九、按照国家规定配备具有岗位证书的专职或兼职财务人员,会计别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或出纳人员调动工作因故离职的,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好交接手续前,别得离职。

  十、财务专用章应由专人保管,个人印章必须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十一、严格凭证审批手续,报销凭证须由经办人签字或盖章,经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重大开支须报董事会讨论决定。

  十二、加强会计档案治理,对本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由会计人员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档案清册。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严防毁损和散失。

  篇三:幼儿园财务制度

  1、财务人员每月要向园长汇报经费使用事情。

  2、治理好保险柜,现金存放别得超限额。支票、印章要分放。

  3、幼儿伙食费要专款专用,每月发布账目。

  4、凡收取的大额现金别得存入保险柜,要及时存入银行,去银行存取现金必须由两人办理。

  5、工作人员领取现金、支票要经园长批准签字,购物发票要及时经园长签字后交财务室报帐。

  6、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别符合财会政策的,财会人员有权劝阻和抵制。

篇六:民办幼儿园财务会计制度

  

  总则

  1.园长为财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严格执行园长“一支笔”审批制度,由后勤主任对全园财务负责管理,严格执行财务政策。

  2.会计在园长领导下,根据上级部门下达的年度指标做好预算和结算,并监督预算的执行。

  3.财务人员要做到账目清晰、票据齐全、手续完善、数字准确、日清

  月结。

  4.每学期按时按规定收取保育费伙食费及代收费,按时发放教职工、暂时工的工资,做到工资发放不拖欠。

  5.管理好幼儿园的现金、支票,收费时及时把现金送交银行,库存现

  金不超过限额,取送大量现金必须由两人同行。

  6.严格执行一支笔制度,所有发票必须有主管人、经手人、验收人签

  字,最后报销或者上账。

  7.妥善保管好财务档案。

  8.财务人员每月向园领导汇报财务收支情况。

  9.每月发布幼儿伙食账,定期向全园发布经费使用情况。

  10.会计室实行三铁一锁(铁门、铁窗、铁柜),人走门锁。

  1、设兼职会计、出纳管理幼儿园收支事务,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幼

  儿园所有的收费项目,所有收费均开具幼儿园收据。

  2、报销手续必须健全,原始发票必须具有名称、填制日期、经济业务

  具体事项、数量、单价和金额,大小写必须相符,开票人签字。原始

  发票具体事项如不能反映详细情况的,需附件说明。报销单据必须有

  经手人及验收人签署,方可由会计审核,园长签字允许后报支。

  1、所有收费票据和内部结算凭证全部由会计保管。

  2、各种票据使用前必须实行登记备案,票据必须加盖幼儿园公章。

  3、票据开票人开票收费时,相关项目具体事项必须填写完整,字迹清

  楚,大小写金额必须一致,收款人应签字或者盖章。记帐联应定期向会

  计缴销,票据使用完毕后,存根联缴交会计,并领取新的票据。

  4、建立财务会计档案资料保管制度,有关业务归档后须编制清册,专

  人保管。

  1、经济业务发生以后必须即将记账,做到记载及时、账目清晰、账实

  相符。园内各种财产都要登记造册,贵重物品要有专人负责保管,对

  自然损坏的物品做到定期维修或者核销,对人为的不合理损坏物品应

  追究责任,并按制度赔偿;

  2、随时反映财产物资收入、发出和结存情况,财产物资收发手续齐全,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有接收人验证证明。

  3、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财产清点制度,对财产物资的管理实行永续盘

  存的方法。管理人员要定期、不定期地到各班检查掌握物资使用情况,避免积压与浪费,原则上每月按班级发放一次日用品、学习用品,在

  节约的基础上保证各项供应工作;

  4、幼儿园的一切财产物品外借,必须经园长允许后向保管员借取。借

  用必须登记。如有损坏或者遗失,借用人员负责修理或者照价赔偿。

  5、对财产物资进行科学编号和存放,便于清查、保管。

  1、会计员职责

  (1)贯彻执行会计法和财务工作方针政策,为教育教学服务。

  (2)工作认真细致,帐目清晰,手续完备,日清月结,按时完善报帐

  手续。

  (3)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向有关领导反映,坚持

  勤俭办园的方针,精打细算,协助园长搞好学期和年度预算,合理安

  排经费,计划开支。

  2.出纳员职责

  (1)认真做好往来帐目登记,做好现金收支工作。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做到日清月结,手续齐备。

  (3)每月及时统计幼儿出勤天数及职工出勤天数。及时收结幼儿各项

  费用。

  (4)坚持原则,发票必须有经手人、验收人、领导签名方能报销。

  3、保管员职责

  (1)对全园的财产全面管理,做到随时收验、入库、分类保管,存放

  地点清晰明确,做到心中有数,每半年清点一次,帐物相符。

  (2)新购入物品凭发票入帐,领用或者借出物品手续齐全,领用人和借

  用人必须签名或者盖章。

  (3)严格做好三防(防盗、防火、防潮)工作,保证物品的安全、卫

  生、整洁,杜绝霉烂变质,做到手勤、脚勤。

  (4)做好开学前的物品准备工作,对各班财产进行清点,做到有计划

  供应、学期末对财产进行一次核对,生活用品做到日清月结。

  (5)及时供应所需物品,对园里的物品,做到有数有帐,发现丢失和

  损坏及时追查。

  4.采购员职责

  (1)按食谱要求有计划地配合食堂,及时采购好所需物品,做到价廉

  物美。

  (2)关心集体利益、尽量做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减少浪费,执行物品验收制度,严禁利用工作之便牟取私利。

  (3)配合制订好食谱。

  (4)负责采购幼儿园日常所需一切用品。

  1.由保管员对园内财产负责管理,分管员为各班保育员。要认真负责,勤俭节约。

  2.定期检查、维修大型玩具、设备等以保证安全。需大修或者报废的另

  定计划交园长批准。

  3.要根据不同财产进行分类管理,建立固定资产、低值耐用品、低值

  易耗品三本账。

  4.领用物品需填写领物单,并经幼儿园主管领导签字后领用。调离园

  时,要将个人使用的公物交还幼儿园后方可离园。固定资产出园,由

  园主管领导开证明,门卫才准予放行。

  5.幼儿园一切财产、物品的外借必须凭借用人的借条或者单位的介绍

  信,写明物品名称、规格、数量、归还日期,经园领导允许后借取,并开出门证。

  6.幼儿园的财产每学期核对一次,核对后保管员与分管员在财产簿上

  签字。如有损坏,根据情况赔偿或者批评教育。

  7.全园教职工要认真保管和爱护公物,合理使用各种设备、设施。

  九、采购制度

  为了提高幼儿园经费使用效率,合理采购,杜绝浪费,经幼儿园行政

  会研究决定,实行“申请—审核—审批—采购—验收—保管—借用—

  维修”一条龙服务,具体制度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申请

  各科室及年级组凡要求采购教学用品、办公用品、后勤用品等,均应

  到库房保管员处填写物品采购申请表。特殊情况应事先征得园长允许

  后,并及时补填物品采购申请表。

  (二)审核

  库房保管员把填好的教学用品交到副园长审核,办公用品、后勤用品、教学设备等交到总务处审核。

  (三)审批

  由园长对申请表作最后审批。

  (四)采购

  1.总务处必须凭领导审批的物品采购申请表进行采购。仪器、设备、材料等各种物品,由总务处按园计划和教育局有关规定进行统一采购,各科室不得自行购买,在特殊情况下,必须自己购买时,须经园长批

  准后由总务处验收入库。2.总务处必须认真负责,确保采购物品的质

  量,采购的物品必须交库房保管员验收、登记、保管。

  (五)验收

  总务处须严格审核物品采购申请表、发票与采购的物品是否相符,然

  后由保管员验收,并登记造册。

  (六)保管

  1.所购物品,必须实行登记入帐制度,属固定资产类要填写固定资产

  增加凭证,属低值易耗品要由保管员登记入帐后再领用。所购物品要

  切实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2.凡属易耗物品,以不浪费为原则,根据工作需要,由使用者经总务

  处批准后向保管员办理领用登记手续。

  (七)借用

  1.凡属耐用性物品,都应填写借用物品登记表,期限一到应及时归还。

  2.园外单位或者个人外借,须经总务处审批,保管员方可出借。

  3.若浮现人为损坏或者遗失,应照价赔偿或者购买同系列物品进行赔

  偿.每学期结束时,教职工向保管员借用的东西应全部归还。

  4.食堂、保育员的服饰在学期末全部交到总务处统一保管。

  (八)维修

  1.科室、班级应在学期初和期末按时把财产损坏情况书面报送总务

  处,以便及早统一安排维修。

  2.幼儿园财产的大宗维修普通安排在假期进行,特殊情况另形安

  排.

  未经幼儿园许可私自安排维修的,维修费用自付(特殊情况除外)。

  2022年3月30日

篇七:民办幼儿园财务会计制度

  

  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幼儿园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山东省学前教育规定》、《山东省学前教育机构审批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改价格[2005]309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民办教育规范管理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07〕3号)和《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办发〔2006〕101号和鲁政发〔2007〕3号文件加强民办教育规范管理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结合我区学前教育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区各级各类幼儿园。

  第三条

  幼儿园财务管理的主要原则是:保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的有效落实;促使财务工作有章可循,财务活动有序进行;正确处理国家、举办者、出资人、幼儿园和受教育者的经济利益关系。

  第四条

  幼儿园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制,配备合格的财会人员,保障财会工作的有序开展;合理编制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风险管理;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幼儿园财务状况和办学活动情况。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

  幼儿园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规模较大的幼儿园可以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集中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幼儿园必须确保幼儿园财务规章制度、经济分配政策、经济资源配置、财务收支预算、会计核算等统一。

  第六条

  幼儿园应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统一管理幼儿园财务活动,全面负责具体财务管理工作,制定财务规章制度,编制财务收支预决算,集中管理幼儿园各种资金和经济资源。

  如果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应当在相关机构中配备专(兼)职会计人员;未设置会计机构和配备专(兼)职会计人员的,应当根据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委托具有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代理记账。

  第七条

  幼儿园法定代表人和园长非同一人时,幼儿园的对外经济活动和内部财务管理事项,由董事会、理事会或类似决策机构(以下简称决策机构)确定审批权限,法人代表和园长在各自的权限内行使审批权,原则上在决策机构批准的预算、方案内的财务事项,由幼儿园园长根据教育教学、日常行政管理需要进行审批。

  规模较大的幼儿园可以根据需要设置总会计师,协助园长负责幼儿园财务管理和其他经济工作,不再设置与总会计师职权相重叠的副职。

  第八条

  幼儿园财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财会人员的任职资格、工作职责、工作权限、技术职称等,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幼儿园财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经幼儿园决策机构批准后任命,并报教育部门备案。

  第十条

  幼儿园财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实行职务回避制度,决策机构成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同时被聘任为幼儿园财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第十一条

  幼儿园应建立健全有效的财务监督体系,维护幼儿园正常的经济秩序;制定相适应的内部财务控制制度,加强内部财务监督,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管理水平;积极开展内控制度检查和绩效评价考核,切实推进财务公开,自觉接受师生员工的监督。

  第三章

  预算管理

  第十二条

  幼儿园必须建立严格的预算管理制度,明确预算编制方法和审批程序。幼儿园园长负责组织财务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拟订年度预算,由幼儿园决策机构审批后实施,对幼儿园的业务活动具有约束力。幼儿园财务部门是预算管理的工作机构。

  第十三条

  幼儿园预算是指幼儿园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幼儿园预算按照会计年度进行编制。

  第十四条

  幼儿园预算编制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支出预算坚持保运转、保稳定、避风险、持续发展原则。

  第十五条

  幼儿园预算经决策机构批准后,由园长组织财务部门负责实施,校内各部门具体执行,未经规定程序原则上不得改变。

  第十六条

  幼儿园预算在执行过程中确需调整时,按照第十四条规定的程序提出调整方案,并报民幼儿园决策机构批准后调整预算。

  第四章

  收入管理

  第十七条

  收入是指幼儿园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资金。

  第十八条

  幼儿园收入内容:

  (一)财政补助收入指幼儿园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幼儿园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幼儿园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幼儿园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幼儿园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十九条

  除第十八条规定的各项收入外,为民办在校学生提供由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选择的服务而收取的服务性收费(如伙食费等)和代收费,不列入幼儿园收入。服务性收费根据非盈利原则,按实际服务成本收取。代收费采用按学期收取,定期结算,不得挪作它用,按实列支,多退少补,并须每学期向学生公布收支情况。

  第二十条

  幼儿园各项收入都必须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确保及时足额收取,全部纳入幼儿园财务部门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幼儿园不得自行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禁止隐匿、截留幼儿园收入或抽逃办学资金。

  第五章

  支出管理

  第二十一条

  幼儿园支出要以教学、科研为中心,根据“确保必需、突出重点、效率优先”的原则安排各项支出。严格支出管理,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十二条

  幼儿园全部支出应当统一分类、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幼儿园支出包括:

  (一)事业支出指幼儿园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包括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

  (二)经营支出指幼儿园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幼儿园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四)上缴上级支出指实行收入上缴方式的幼儿园按照规定的定额或者比例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第二十三条

  幼儿园在开展教学科研和经营活动中,应当根据收入与支出相匹配的原则,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能直接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

  第二十四条

  幼儿园要加强支出管理,并制订相应的管理规定,进行严格的内部控制。各项支出不得虚列虚报,也不得以计划数或预算数代替。

  第六章

  举办者出资

  第二十五条

  幼儿园的举办者应当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按照设立申请报批报告、办学协议、幼儿园章程等承诺的出资金额和时间,按时、足额履行出资义务。

  第二十六条

  幼儿园本身的借款、接受捐赠的财产、获得的国家资助和办学取得的各项收入,不属于举办者的出资。

  第二十七条

  举办者通过借款作为投资用于幼儿园建设、发展、运转等,只能是举办者本身的债务,不得转嫁作为幼儿园的负债。转嫁了的,根据转嫁金额按出资不到位处理。

  第二十八条

  举办者可以货币资金、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以及其他财产作为办学出资。举办者投入必须合规、真实。

  第二十九条

  举办者以货币资金出资的,要把货币资金转入到幼儿园开设的银行账户上。以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以及其他财产出资的,必须在幼儿园法人登记成立后1年内办理过户手续,将资产过户到幼儿园名下。资产未过户到幼儿园名下前,举办者对幼儿园债务等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按没有履行出资义务处理。

  第三十条

  举办者投入的货币资金、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以及其他财产到位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对于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以及其他财产等,还必须通过具有评估资格的中介机构依法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分批出资或办学过程中再投入到幼儿园的出资,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验资报告是确定举办者是否履行出资义务、出资份额的依据。

  幼儿园聘请验资机构、资产评估机构验资、评估,在正式聘请前要得到教育部门认可。违反职业道德或有不良记录的验资机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的验资、评估,教育部门不予以认可验资或者评估结果。

  第三十一条

  联合举办的幼儿园,出资人应当签订联合举办协议,约定各方权利与义务,包括约定其中部分出资者退出的处理程序。退出的出资者可以将其在幼儿园的权属转让给第三方,联合出资者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权。

  幼儿园举办者的变更,须由举办者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经幼儿园决策机构同意后,报审批机关批准。

  第三十二条

  幼儿园决策机构按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确定举办者的出资额,依法向教育部门和登记管理部门核准;如需修改幼儿园章程中有关出资额等记载事项,经教育部门审核后,报登记管理部门核准。

  第七章

  资产管理

  第三十三条

  举办者投入幼儿园的资产、国有资产、受赠的财产以及办学积累,属于幼儿园法人财产。幼儿园的法人财产权依法受到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护,幼儿园依法独立享有法人财产权。在幼儿园存续期间,由幼儿园依法管理和使用,任何组织和个人,包括举办者,不得截留、私分、挪用或侵占。

  第三十四条

  幼儿园举办者出资后,又以借款、租用等形式,无偿或不合理占有、使用幼儿园资金、资产的,按涉及金额,视为抽逃资本或没履行出资义务处理。

  幼儿园举办者出资后,以借款、租用等形式合理有偿使用幼儿园资金、资产,应经幼儿园决策机构批准并与幼儿园签订经济合同,按时足额支付使用费用,由幼儿园作为幼儿园收入,不得作为举办者的出资。没有及时足额支付使用费用的,按本条第一款规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

  幼儿园资产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资产可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受托代理资产等。

  无形资产是幼儿园拥有或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财产权利。幼儿园的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转让取得的收入计入有关收入科目。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应当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第三十六条

  开办费是指幼儿园在批准招生之前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等。开办费用应在发生当期全部转入当期净收益。

  第三十七条

  幼儿园在存续期间,可以依法管理和使用其资产,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幼儿园的资产。禁止幼儿园为外单位提供经济担保或财产抵押。

  第三十八条

  幼儿园的所有银行账户必须集中由幼儿园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和核算。

  第三十九条

  幼儿园应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应对存货、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对存货、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经规定程序批准后及时账务处理。

  固定资产是指幼儿园持有的预计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有形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预计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具体目录由幼儿园自行确定。

  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大类: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及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幼儿园应根据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结合本校的具体情况,制定各类固定资产明细目录。

  第四十条

  幼儿园应定期与债务人对账核实各种应收及预付款项,及时清算、催收,不得长期挂账。

  第四十一条

  幼儿园应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防止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浪费、破损、丢失,防止管理中出现重钱轻物情况。

  第四十二条

  幼儿园出借与转让资产、对外投资等,经幼儿园决策机构批准,并报审批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备案,涉及金额不得超过幼儿园办学结余形成未分配的净资产总额的1/3。

  第八章

  负债管理

  第四十三条

  负债应当按其流动性分为流动负债、长期负债和受托代理负债等,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款项、应付工资、应交税金、预收账款、预提费用和预计负债等。

  第四十四条

  幼儿园必须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合理控制幼儿园负债规模,改善幼儿园债务结构,要充分考虑幼儿园的债务风险承受能力,有效防范财务风险。

  第四十五条

  幼儿园借款只能用于幼儿园本身的建设和发展,不得用于其他对外投资,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借给举办者及其他单位或个人。

  第四十六条

  幼儿园不得利用幼儿园教学设施设备提供经济担保或财产抵押。

  第四十七条

  幼儿园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别管理,应及时清理各种应付款项及应缴款项,并按规定办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要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第四十八条

  幼儿园的债务包括借入款项、应付款项、暂存款项、应缴款项等。

  第九章

  收入费用管理

  第四十九条

  幼儿园向受教育者收费、退费按照《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五十条

  幼儿园向受教育者收费开具规范的税务票据。

  第五十一条

  幼儿园的收入分为:提供服务收入、政府补助收入、捐赠收入、投资收益和其他收入。收入应当按照是否存在限定,区分为非限定性收入和限定性收入,并设置相应的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第五十二条

  幼儿园的各项收入只能存放在幼儿园依法开设的银行账户上,且全部纳入预算,由幼儿园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体外循环”,严禁私设“小金库”、“账外账”。

  举办者无论以何种理由将幼儿园收费资金及其他资金存入非幼儿园账户上,属于非法侵占幼儿园法人财产行为,必须严厉禁止。

  第五十三条

  幼儿园的费用分为:业务活动成本、管理费用、筹资费用和其他费用。

  支出应当根据收入来源区分为非限定性支出和限定性支出,并设置相应的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第五十四条

  幼儿园的支出不能无依据、无预算。

  第十章

  幼儿园结余及其分配

  第五十五条

  幼儿园净资产分为限定性净资产和非限定性净资产。

  第五十六条

  幼儿园限定性净资产应当按项目、用途设置明细科目。

  要求有合理回报的幼儿园非限定性净资产应当分别核算举办者出资、本年办学结余、发展基金、依法依规或幼儿园章程提取的费用、结余分配和未分配结余等。

  第五十七条

  幼儿园在执行国家统一规定会计制度的前提下,在当年非限定性收支结余形成的非限定性净资产中按不低于25%比例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幼儿园章程提取其他必需的费用等后,要求有回报的出资者可以取得合理回报。

  第五十八条

  举办者不得在年终结余前获取回报或预提回报。

  第五十九条

  幼儿园资产负债率超过40%时,举办者不得获取回报。

  第十一章

  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六十条

  财务会计报告是反映幼儿园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会计报表附注。

  第六十一条

  财务分析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幼儿园应当按照教育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根据幼儿园财务管理的需要,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财务分析的内容包括幼儿园事业发展和预算执行情况,资产使用、收入、费用、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出资人要求合理回报的幼儿园对出资人支付回报的情况以及幼儿园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财务分析指标包括出资人投入资金变动情况、社会捐赠变动情况、幼儿园办学积累增减变动情况、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情况;预算收支完成率、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占业务活动成本及管理费用的比例、资产负债率、生均费用(或成本)增减、现金流量变动情况等。幼儿园可以根据本校特点增加财务分析指标。

  第六十二条

  幼儿园每年向教育部门以及其他有关的财务报表使用者报送上年度财务报表、结账前后最底层科目余额表和会计师事务财务审计报告。

  第十二章

  财务清算

  第六十三条

  幼儿园分立、合并,在审批机关监督下,由幼儿园组织财务清算,对幼儿园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处理好财产分配、债权债务等。财务清算后,由幼儿园决策机构报审批机关审批。

  第六十四条

  幼儿园终止时,应当进行财务清算。幼儿园自己要求终止的,在审批机关监督下,由幼儿园组织清算;被审批机关撤销的,由审批机关组织清算;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而被终止的,由人民法院组织清算。

  第六十五条

  幼儿园财务清算时,首先应清退学生学费、杂费和其他费用;其次支付所欠教职工的工资及社会保险缴费;最后偿还银行贷款及其他各种

  债务。幼儿园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处理,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第十三章

  财务监督

  第六十六条

  民办教育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幼儿园财务工作受教育部门及社会的监督。

  第六十七条

  幼儿园年终财务报表要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幼儿园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在正式聘请前要得到教育部门认可,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要说明变更理由。

  违反职业道德或有不良记录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幼儿园财务报表的,教育部门不予以认可审计报告。

  第六十八条

  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幼儿园提供给教育部门的年度财务报表时,除了遵守一般会计准则和审计规则外,还要以恰当方式对幼儿园执行本财务管理办法的情况作明确说明。

  会计师事务所对幼儿园执行本财务管理办法的情况作明确说明的内容包括:

  (一)出资到位情况,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等财产出资过户情况;

  (二)幼儿园的各种收费资金是否进入并存放在幼儿园银行账户上,是否被举办者及其关联方、其他单位和个人占有、使用;

  (三)幼儿园向金融机构或其他单位、个人的借款是否用于幼儿园建设和发展,是否存在用于对外投资,是否存在其他单位占有、使用,或转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等情况;

  (四)幼儿园借出的款项是否存在违反本管理办法和其他不合理情况;

  (五)幼儿园举办者是否存在在年终结余前获取回报或预提回报,年终结余后是否按本管理办法进行分配或处理;

  (六)幼儿园是否进行了预算管理,预算执行情况;

  (七)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有必要反映的其他情况。

  第六十九条

  幼儿园存在违反本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至三十四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五十七条至第五十九条规定的,年检财务部分为不合格。

  幼儿园财务管理存在违反除本条第一款之外其他规定的,经教育部门两次书面正式通知整改仍不执行的,年检财务部分为不合格。

  第七十条

  幼儿园结合本校情况制定具体财务管理办法。

篇八:民办幼儿园财务会计制度

  

  民办幼儿园财务制度

  在各个城市,县镇等地方,都会有很多所民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在各方面的管理,尤其是财务管理方面应该遵守哪些法律法规,民办幼儿园如何制定财务制度呢?以下整理了一份民办幼儿园财务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为了规范和加强我县民办幼儿园的财务管理,切实维护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有效保证民办幼儿园教育教学的正常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范》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幼儿教育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此规定。

  一、民办幼儿园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取得审批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

  二、民办幼儿园必须在银行开设以审批部门批准的幼儿园名称为名的银行基本帐户,必须依法建立和完善财产及财务制度,实行成本核算,科学计算教育培养成本。

  三、民办幼儿园对接受教育者可以收取的费用为保育费、/3幼儿膳食费(含点心)及代管费三项。民办幼儿园的保育教育费标准,按照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原则,由幼儿园根据办园成本自行测算确定,并持办园许可证、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中介审定的成本报告、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备案表等材料,提前到县教育、物价和财政部门备案。取得备案许可后,将收费标准予以公示。收费标准一经确定,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变动;如需变动,必须在下一个年度重新备案并经公示后方可执行。幼儿园收取的费用应保证幼儿园正常运作,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抽逃、挪用办学经费。

  四、民办幼儿园必须按照《会计法》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配置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会计人员,建立会计帐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及时记帐、对帐、结帐及编制财务报表,做到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民办幼儿园应当对其所拥有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可根据其性质和消耗方式预计使用寿命,合理分摊入各期培养成本。

  五、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民办幼儿园必须委托具有合法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

  /3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审计结果(办学出资情况、资产状况、收费情况、经费支出情况、负债情况、节余与分配情况等)以及审计评价与建议。

  民办幼儿园接受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时,要如实提供帐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六、各学区必须增强防范风险的意识,加强对所辖民办幼儿园的财务监管力度,促使民办幼儿教育规范、健康发展。

  /3

篇九:民办幼儿园财务会计制度

  

  私立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本园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益,促进幼教事业的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会计法》等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幼儿园自身特点,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幼儿园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园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幼儿园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合理编制园内经费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幼儿园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幼儿园财务状况。

  一、关于财务管理体制

  1、园长要对本单位的财务工作全面负责。

  2、单独设置财务机构的幼儿园,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体制。幼儿园财务活动在园长的领导下,由上级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没有单独设置财务机构的幼儿园,实行“集中管理,分园核算”的体制。园内设会计、出纳各一名,记流水帐,在园长领导下,管理园内财务活动,统一向中心财务机构报帐。

  3、幼儿园财务人员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有权要求本单位有关部门、人员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财务会计制度,有权参与本单位经费编制计划、签订经济合同等有关财务活动,有权监督、检查本单位有关财务收支、资金使用及财产保管等情况。

  二、单位预算管理

  幼儿园应本着“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每学期的经费预算。

  1、编制方法:

  收入预算:应考虑幼儿园维持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本需要,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测算编制。

  支出预算:根据幼儿园本身财力可能、幼儿园正常教育活动和发展计划,妥善安排其他各项必需支出。

  2、预算编制的审批:

  每学期初各幼儿园园务领导小组成员商讨通过将本学期的经费预算情况作详细安排。(人员工资,大型维修及设备,日常开支),报上级财务主管部门审核批复并备案。重大事件需调整预算经通过园务领导小组讨论并上报批准。

  三、收入管理

  1、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拨入预算经费,如:工资等),事业收入,其他收入(捐资助学、固定资产出租、利息、兴趣班收入等)。直属园的捐资助学费应统一使用教育局收据开具,款项解入教育局帐户经申请批准后方可使用。

  2、各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幼儿园收入帐户,统一管理,统一使用。

  四、支出管理

  1、幼儿园支出是指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内容包括: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公务费、修缮费、业务费、设备费、其他费用等。

  2、幼儿园支出应严格执行国家财务规章制度及上级主管部门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另附),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幼儿园结合本园情况规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按预算正常执行,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

  对于大型的维修及设备购置应预先经园务小组协商签字,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备案方可支出执行。

  幼儿园应加强工程项目的预算,把好质量管理等环节,防范决策失误等有关舞弊行为。工程结束后,报请审计部门审定,工程款项由局与施工单位核算。

  对于因种种原因需暂时冻结的资金应在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解冻之后方可使用,不得擅自提前使用。

  五、资产管理

  幼儿园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等。

  1、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及应收、暂付款、借款、存款等。

  幼儿园应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

  ①对货币资金收支保管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应相互制约,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

  ②审批人应根据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

  ③幼儿园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按照提交用款申请、支付审批,支付复核,办理支付等程序执行。会计、出纳应按签字齐全、票据规范、支出合理等认真复核后方可办理支付手续。

  ④单位对于重要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应当实行集中决策和审批,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单价满1000元或一次性支出满2000元的设备或维修项目)。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防范贪污,侵占,挪用货币资金的行为。

  ⑤对于大额的支出应使用转帐支票,不得以现金直接支付。

  ⑥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存入银行,不得用于直接支付单位自身的支出。

  ⑦单位借出款项必须执行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

  ⑧单位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帐,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帐外设帐,严禁收款不入帐。

  2、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幼儿园应根据: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图书、其他固定资产结合本园具体情况,制定各类固定资产的明细目录。

  幼儿园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些全面的清查盘点,一般的报废、转让经园务领导小组批准后核销,大型、贵重的设备应经过有关部门鉴定,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核销。

  六、代管款管理

  幼儿园的代管款包括代办费,伙食费。幼儿园应对代办费、伙食费进行独立核算。

  1、代办费:幼儿园应严格按有关教育局规定收取代办费金额,并严格控制代办费的支出项目,严禁支列无关的费用,代办费应每学期结算支出明细,向家长公布、清退余款。

  2、伙食费:幼儿园应按标准(65元/月.生)收取幼儿伙食费。支出幼儿一餐两点、净水、餐后水果及食堂使用的水电煤气费等其他成本。

  应根据制定的带量食谱采购每日食品,严格控制采购的量。

  不得在幼儿伙食费中列支无关的内容。

  教师伙食应与幼儿伙食严格分开,单独建帐,保证幼儿伙食专款专用,严禁挤占幼儿伙食费。

  食堂应建立物品进库、出库、每日过秤记录,每月进行盘库。

  幼儿园应建立公示制度。每日公布购菜明细,每月公布伙食费使用明细及库存情况,接受家长监督。

  七、财务清算

  幼儿园发生划转、撤并或园长、主管会计离任、外调时,应进行幼儿园财务清算。在上级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对园内的财务、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做好移交,接收的交接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遗留问题。

  八、财务报告

  1、各幼儿园应根据每月经费的作用情况,编制月财务报表,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对于一些财务变动情况及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应附说明,对于存在的问题应提出改进措施。

  2、学期末应对本学期收支情况进行财务分析,包括预算收支完成率,人员支出与公用支出及大型维修、设备支出占事业支出的比率,并与制定的预算作对应比较。

  九、财务监督

  1、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幼儿园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各幼儿园必须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并建立严密的内部监督制度。

  2、幼儿园的财务监督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三种形式,各园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同的经济活动不同的监督方式。

  3、幼儿园的财务人员有权按《会计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行使财务监督权,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有权提出意见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4、中心会计定期对所辖幼儿园进行财务指导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十、未尽事宜报请上级主管部门作出审批后方可执行,严禁自作主张。

  十一、本管理细则自

  年

  月

  日起试行。

  民办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促进本园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园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方针政策,遵守会计法规制度,确保各项财务收支合规、合法。

  二、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反映财务收支情况,按月编制财务报表,按规定期限报送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财政部门,并接受监督和检查。

  三、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各项专用资金,缴纳各种税金和有关费用。

  四、按规定使用各种票据,严禁使用“白条凭证”和假发票。

  五、不属于本单位的经济往来,不得在本单位开支。不准租借银行账户、支票、公章和代开发-票。

  六、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有关规定,收取现金超过核定限额应及时送存银行,严禁坐支现金、套取现金,严禁账外设账和设立小金库。

  七、本单位的现金收付,除发给职工的工资、津贴、劳酬费、奖励费、差旅费以及支票起点以下的零星现金支付外,其他一切经济往来,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不得直接以现金支付。

  八、严格现金收付手续,坚持“账钱分管”的原则,指定专职或兼职出纳人员办理。建立现金日记账,逐笔登记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九、按照国家规定配备具有岗位证书的专职或兼职财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或出纳人员调动工作因故离职的,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好交接手续前,不得离职。

  十、财务专用章应由专人保管,个人印章必须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十一、严格凭证审批手续,报销凭证须由经办人签字或盖章,经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重大开支须报董事会讨论决定。

  十二、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对本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由会计人员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档案清册。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严防毁损和散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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